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500字(8篇)

时间:2024-09-04 17:25:01 心得体会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500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宣传资料

  西屯中心小学

  崔红梅

  《反恐怖主义法》立足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反恐怖主义的斗争需要,规定了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规定了反恐怖主义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并注意平衡与法治、保障人权的关系。

  一、关于本法名称与恐怖主义的定义

  为突出表明“反恐”的治本之策是防止恐怖主义思想的形成和传播,有利于动员、组织各有关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从源头上防范恐怖活动犯罪,便于开展国际合作,本法最终确定用“反恐怖主义法”作为法律名称。同时,规定了恐怖主义的定义: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二、关于反恐怖主义的基本原则

  在法律中规定反恐怖主义的基本原则,对于宣示我国反恐怖主义的基本立场,指导各有关方面有效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法规定国家反对和禁止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采用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三、关于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

  本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工作有关问题决定的基础上,对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的认定条件、认定机构、认定程序、公告效力及救济程序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

  四、关于工作机构与职责

  对反恐机构和职责进行明确。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在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分工,实行工作责任制,依法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并根据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依靠、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五、关于安全防范

  安全防范是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基础环节。恐怖事件一旦发生,往往会对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造成重大危害。因此,需要重点做好事前的安全防范工作。本法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一是,基础防范措施,包括宣传教育、网络安全管理、运输寄递货物信息查

  验、危险物品管理、防范恐怖主义融资、城乡规划和技防物防等。二是,禁止极端主义。极端主义是当前我国恐怖主义的主要思想基础。本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对宣扬极端主义,利用极端主义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发现极端主义活动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将有关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并登记身份信息,对有关物品、资料予以收缴,对非法活动场所予以查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宣扬极端主义的物品、资料、信息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三是,重点目标保护,包括重点目标范围、单位职责、主要安全制度及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等。四是,国(边)境管控与防范境外风险,包括边防管理职责、出入境监管、境外利益保护、驻外机构内部安全防范等。

  六、关于情报信息与调查

  情报信息是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关键环节。做好情报信息工作,并与安全防范形成良性互动,有利于将恐怖袭击消除在发生之前和萌芽状态,避免恐怖活动造成实际危害。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法对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和跨部门情报信息运行机制作了规定,并规定了情报部门、基层情报力量、信息化管理、“大数据”研判应用、情报信息通报等内容。为加强对恐怖活动及嫌疑人员调查和管控,本法还规定了技术侦察、调查、盘查、要求提供信息材料、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对嫌疑人员的约束等措施。

  七、关于应对处置

  总结近年来应对处置恐怖事件的经验教训,本法对应对处置机制、措施和恢复社会秩序等作了规定。一是,国家建立健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体系,明确应对处置的指挥长负责制和先期指挥权。二是,制止和处置恐怖活动,应当优先保护直接受到恐怖活动危害、威胁人员的人身安全。三是,规定了可以采取的各项应对处置措施,并对使用武器条件、信息发布等作了规定。四是,为最大程度恢复社会秩序,降低并消除恐怖事件的影响,对恢复生产生活、查明真相、补偿援助、优先重建、总结评估等作了规定。

  八、关于国际合作

  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必须并行推进国内国际两条战线,强化反恐怖主义国际合作。本法规定了反恐怖主义国际情报信息交流、执法合作、国际资金监管合作、刑事司法协助等内容,并对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作了规定。

篇二: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500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线上答题活动小结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是我国专门针对反恐怖主义行为制定的法律,致力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了加强对该法律的普及和宣传,一项线上答题活动在社交媒体上开展。通过参与活动的形式,不仅提高了公众对《反恐法》的了解程度,也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一个参与讨论和交流的平台。

  一、活动目的概述

  该线上答题活动旨在提高公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认知度,强化全民反恐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共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作出贡献。

  二、活动形式和内容

  1.活动流程

  活动周期共设立为一个月,采用线上答题的方式。每周发布一套针对《反恐法》相关章节的试题,并要求参与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案。

  2.活动内容

  试题内容广泛覆盖《反恐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恐怖主义定义、恐怖主义犯罪行为、反恐怖主义工作机构等。除了选择题外,还设置了简答题和论述题,以检验参与者对法律内容的理解程度。

  3.互动交流

  活动设置专门的答题平台,参与者可以在线提交答案,并在活动群组中与其他参与者进行讨论和交流。活动组织者不定期公布答题成绩和解析,并就热门问题组织线上研讨会,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解答。

  三、参与效果和影响

  1.参与人数和覆盖范围广泛

  该线上答题活动通过社交媒体的传播,吸引了大量参与者的积极参与。参与者群体包括普通公民、学生、企业员工等,涵盖了不同年龄层次

  和职业背景的人群。

  2.提升公众对《反恐法》的认知度

  通过答题活动,参与者对《反恐法》的了解程度得到了提高。活动中的试题涵盖了法律的重要内容,有效地引导参与者对法律进行学习和思考。

  3.增强全民反恐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

  该活动通过互动交流和研讨会的形式,使参与者更好地了解了恐怖主义的危害性和社会影响,从而增强了他们的反恐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

  4.加强社会共识和合力

  通过该活动,参与者间的互动和交流不仅让大家对反恐问题有了更一致的认知,也促进了广大群众对社会共识的形成。同时,活动还将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和观点纳入讨论范围,从而形成了一个参与主体广泛、智慧集聚的合力。

  结语: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线上答题活动,公众对该法律的认知度得到了提升,全民反恐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得到了增强。活动形式灵活多样,内容广泛丰富,成功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参与,进一步推动了反恐理念的普及和宣传工作。希望今后类似的活动能够继续开展,为公众提供更多宝贵的学习和交流机会。

篇三: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500字

  

  学习《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

  新春四月,学校组织我们学习《反恐怖主义法》。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的体会到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是长期的,连续不断的,不能一劳永逸,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提高认识,增强免疫力。反分裂斗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

  作为一名大学生,一名中共党员,尤其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要坚决与那些妄图制造谣言、搞分裂破坏活动、进行各种恐怖活动的人划清界限,同时与这种分裂势力做坚决地斗争。对此,我只想说:今天的中国是强大的中国,团结进步是当代的历史潮流,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闹独立、搞分裂只能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必然遭到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并以彻底失败而告终。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就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多少年来,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共同建设自己的家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是一家,团结一心,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搞

  分裂、搞破坏都是不得人心的,都是各族人民不答应的。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认清分裂集团的反动本质,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与分裂集团斗争到底的信心,深入揭批分裂分子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和手法上的欺骗性,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坚决地同分裂分子、恐怖主义进行斗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的状况。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中国是法制国家,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责任,是十分必要的。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和斗争准备,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决不能产生麻痹松懈思想,对于反恐维稳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严密防范、严厉打

  击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国家稳定.只有稳定才能有发展,只有稳定才能有和谐,才能有经济的腾飞,才能有人民的安宁幸福、安居乐业,才能建设平等的、团结的、互助的、和谐的社会。作为一名学生,更应该立场坚定、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从思想上筑起反分裂的钢铁长城,积极为建设平等的、团结的、和平的国家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该法的学习,使我们认识到国家出台此法的深远意义和作用,也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知恐、识恐、防恐、反恐”的意识和能力,这些都有助于形成全民反恐、依法反恐的良好氛围。

篇四: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500字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认识

  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认识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认识,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反恐怖主义的基本原则

  (1)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

  (2)在总的战略方面,规定了综合治理原则;

  (3)在体制、机制方面,规定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联动配合,以及专群结合、全民反恐原则;

  (4)在手段措施方面,规定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先发制敌、保持主动原则;

  (5)法治和人权保障原则。

  《反恐怖主义法》公布施行的重要意义

  《反恐怖主义法》的公布施行,既是当前同恐怖主义作斗争的现实需要,又体现了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责任。《反恐怖主义法》坚决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立足我国国情,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国际国内反恐怖主义斗争形势的新动向新变化,明确了恐怖主义定义和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基本原则以及有关工作机制体制责任、手段措施,是反恐怖工作的基本法。它将为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反恐怖主义斗争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

  人民群众既是反恐怖主义工作采集恐怖主义信息最广泛、最直接、最敏感的来源,又是对恐怖活动施加影响最直接、最普遍、最及时的力量。因此,不管恐怖活动人员隐藏得多深,违法犯罪手段多狡猾,有了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不仅会极大地延伸反恐怖主义职能部门的社会触角,而且也会为反恐怖主义工作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反之,如果脱离了人民群众,反恐怖主义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势必会遭受重大挫折。

  【相关阅读】

  第一章总则规范了我国反恐工作的基本问题是整部法律的统领以下重点对总则内容进行解读

  焦点一:

  立法宗旨

  立法宗旨即立法目的,根据第一条规定,该法的立法目的有三:一是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二是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三是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有机统一体,其中“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制定该法的根本目的,“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实现上述根本目的的手段和措施。

  焦点二:

  原则立场

  该法第二条规定了基本原则和立场,开宗明义表明了国家对恐怖

  主义的基本态度:一是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二是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三是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都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是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五是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焦点三:

  法律概念

  该法第三条对“恐怖主义”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这一定义,明确了恐怖主义是一种主张或者行为,具有三个特征:一是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自身的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二是以暴力、破坏、恐吓等为手段;三是通过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胁迫国家机关或者国际组织作为其目的实现渠道。该法以此为基础,对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恐怖事件作了法律界定。

  焦点四:

  主要思路

  该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主要思路。其中,第四条明确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实行综合治理;第五条规定了专群结合,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先发制敌、保持主动等反恐工

  作基本原则;第六条强调了反恐工作必须坚持法治和人权保障原则,避免因反恐影响正常社会经济生活,防止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以保障民主法治基础上的长治久安。

  焦点五:

  工作体制

  该法第七条至第九条明确规定了国家及地方反恐怖主义的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和单位、个人的反恐怖义务,构建了全民反恐的工作体系。在领导机构上,规定由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领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领导机构。在部门职责上,规定了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实行工作责任制,依法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各部门应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依靠、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在单位和个人义务上,规定了任何单位个人都有协助、配合反恐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或有关部门报告。

  焦点六:

  管辖

  关于管辖,该法第十一条特别强调了保护管辖原则,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民或者机构实施的恐怖活动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刑事管辖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管辖,是指不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其在国外的犯罪行为,只要侵犯了本国利益或者本国公民的法益,就适用本国刑法。

篇五: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500字

  

  反恐怖法学习心得

  近年来,恐怖主义问题愈加突出,蔓延至全球各地,严重威胁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此,各国不断加强反恐怖主义的措施,制定出了一系列反恐怖主义法律法规,以维护国内安全和社会稳定。在中国也同样如此,2015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加强了反恐怖主义的整体防范和打击能力。而我也在单位组织的反恐怖法学习中受益匪浅,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认识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是特定历史和社会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极端思潮和行为方式,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和危险性。恐怖主义的目的在于制造恐慌和混乱,不仅破坏社会秩序和稳定,而且会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一般来说,恐怖主义分为政治恐怖主义、宗教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等几类,彼此之间有相互联系又有一定的区别。

  二、反恐怖主义法律法规概述

  我国现有的反恐怖主义法律法规主要有三个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其中,《反恐怖主义法》是一部全面反映我国反恐怖主义的程序性法律,其规定了反恐怖主义的一系列法律措施,包括情报收集、预防打击、司法救济、国家安全信息通报等方面。《网络安全法》则主要着眼于网络

  领域的恐怖主义打击,旨在保护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而《反间谍法》是为了防治和打击外国情报机关、国际组织、外国军队、组织、个人从事间谍活动,有效提高反间谍工作水平和意识。

  三、企业安全管理

  企业是社会的重要部分,也是恐怖主义的重要攻击目标。要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保机制,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安保计划,加强内部安全检查,确保企业安全。

  四、个人防范

  恐怖主义活动的威胁不是单方面的,还存在双方互动的特点。因此,我们个人,在熟知恐怖主义的基本特点、行动模式和套路的同时,应树立正确的人民战争思想,懂得如何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自我防范能力,以有效抗击可能出现的恐怖袭击或攻击行为。

  五、应对恐怖袭击

  恐怖袭击是一种来势汹汹、激烈而危险的突发事件,在应对上必须紧急迅速,有序高效。应首先立即报警求助,同时采取紧急安全措施,尤其是在公共场所,要尽快逃离或转移。对于遇到歹徒、恐怖分子的情况,要切忌使用武力反抗,应尽量保持冷静,保护自己和其他人员的安全,妥善处理现场应对事宜。

  六、宣传与教育

  对于反恐主题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定期召开反恐主题讲座,开展反恐主题文化节,利用媒体宣传,倡导科普反恐主题等。通过宣传教育的形式倡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恐主题的行动,增强对恐怖主义的认识,提高整个社会的反恐防范能力。

  总之,反恐怖主义工作是全国性的紧迫任务,要求国家各部门和全民共同配合。在实践中,我们应始终坚持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强化法治,加强组织领导,依靠群众参与,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加强一体化反恐架构,最终实现反恐怖主义的整体目标。

篇六: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500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这一背景下,针对我国的暴力恐怖案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经济社会

  发展、民族团结和公民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

  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建设。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洗钱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等

  法律,对恐怖活动犯罪的刑事责任、惩治恐怖活动犯罪的诉讼程序、涉恐资金

  监控等作了规定。201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

  有关问题的决定。此外,我国还缔结、参加了一系列国际反恐怖主义条约。随

  着反恐怖主义斗争形势的发展,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建设面临着新的情况和要求:(1)党中央从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出发,对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国在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中也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有

  必要通过制定反恐怖主义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2)现行法律对反恐怖主义有关工作作了规定,但分散在不同的法律文件中,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3)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体制机制还存在一些迫切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据此,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是必要的。

  按照中央的有关部署,2014年4月,由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牵头,公

  安部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安全部、工业和

  信息化部、人

  民银行、国务院法制办、武警总部等部门成立起草小组,组成专班,着手起草

  反恐怖主义法。在起草过程中,多次深入一些地方调查研究,召开各种形式的研究论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反复征求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有

  关单位、地方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同时还研究借鉴国外的有关立法经验,形成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通过最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怖主义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时,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同时废止。

  二、主要内容

  《反恐怖主义法》立足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反恐怖主义的斗争需要,规

  定了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

  的职责任务;规定了反恐怖主义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并注意平衡与法治、保障

  人权的关系。

  《反恐怖主义法》共十章九十七条。

  (一)关于本法名称与恐怖主义的定义

  为突出表明“反恐”的治本之策是防止恐怖主义思想的形成和传

  播,有利

  于动员、组织各有关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从源头上防范恐怖活动犯罪,便于开

  展国际合作,本法最终确定用“反恐怖主义法”作为法律名称。同时,规定了

  恐怖主义的定义: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

  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二)关于反恐怖主义的基本原则

  在法律中规定反恐怖主义的基本原则,对于宣示我国反恐怖主义的基本立场,指导各有关方面有效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法规定国

  家反对和禁止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采用综

  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三)关于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

  本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决定的基础上,对恐

  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的认定条件、认定机构、认定程序、公告效力

  及救济程序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

  (四)关于工作机构与职责

  对反恐机构和职责进行明确。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

  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反恐怖主义

  工作领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

  机构,在上级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

  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分工,实行工作责任制,依法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并根据反恐怖主义

  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依靠、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

  恐怖主义工作。

  (五)关于安全防范

  安全防范是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基础环节。恐怖事件一旦发生,往往会对公

  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造成重大危害。因此,需要重点做好事前的安全防范工作。本法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一是,基础防范措施,包括宣传教

  育、网络安全管理、运输寄递货物信息查验、危险物品管理、防范恐怖主义融资、城乡规划和技防物防等。二是,禁止极端主义。极端主义是当前我国恐怖

  主义的主要思想基础。本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对宣扬极端主义,利用极端主义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发现极端主义活动的,应当

  责令立即停止,将有关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并登记身份信息,对有关物品、资料

  予以收缴,对非法活动场所予以查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宣扬

  极端主义的物品、资料、信息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三是,重点目标保护,包括重

  点目标范围、单位职责、主要安全制度及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等。四是,国(边)境管控与防范境外风险,包括边防管理职责、出入境监管、境外利益保护、驻外机构内部安全防范等。

  (六)关于情报信息与调查

  情报信息是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关键环节。做好情报信息工作,并与安全防

  范形成良性互动,有利于将恐怖袭击消除在发生之前和萌芽状态,避免恐怖活

  动造成实际危害。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法对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

  心和跨部门情报信息运行机制作了规定,并规定了情报部门、基层情报力量、信息化管理、“大数据”研判应用、情报信息通报等内容。为加强对恐怖活动

  及嫌疑人员的调查和管控,本法还规定了技术侦察、调查、盘查、要求提供信

  息材料、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对嫌疑人员的约束等措施。

  (七)关于应对处置

  总结近年来应对处置恐怖事件的经验教训,本法对应对处置机制、措施和

  恢复社会秩序等作了规定。一是,国家建立健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体系,明确应对处置的指挥长负责制和先期指挥权。二是,制止和处置恐怖活动,应

  当优先保护直接受到恐怖活动危害、威胁人员的人身安全。三是,规定了可以

  采取的各项应对处置措施,并对使用武器的条件、信息发布等作了规定。四是,为最大程度恢复社会秩序,降低并消除恐怖事件的影

  响,对恢复生产生活、查

  明真相、补偿援助、优先重建、总结评估等作了规定。

  (八)关于国际合作

  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必须并行推进国内国际两条战线,强化反恐怖主义

  国际合作。本法规定了反恐怖主义国际情报信息交流、执法合作、国际资金监

  管合作、刑事司法协助等内容,并对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中国人

  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作了规定。

  此外,本法还对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篇七: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500字

  

  《反恐法》,知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法》)于2015年12月27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总结了我国多年来反恐怖主义工作经验,借鉴了国际通行做法,结合了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恐怖主义工作实际需要,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反恐怖主义工作的综合性法律。您了解这部法律吗?

  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恐怖主义至少有两个特征:

  ★有恐怖的手段;

  ★有有政治、意识形态的目的。

  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

  (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动。

  2016年7月

  一、什么是恐怖主义?

  二、什么是恐怖活动?

  三、普通市民应该如何履行责任?

  发现异常,及时举报

  《反恐法》第9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不得非法从事危险品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作、生产、储存、运输、进出口、销售、提供、购买、使用、持有、报废、销毁枪支等武器、弹药、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不造谣,不传谣

  《反恐法》第63条第二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在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中,除新闻媒体经负责发布信息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外,不得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

  否则,根据《反恐法》第90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积极配合执法

  应当支持实名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执法。同时,公民应当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

  《反恐法》第51条规定,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相关信息和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反恐法》第91条规定,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反恐法》第92条规定,阻碍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016年7月

  四、举报有奖

  知情不报要罚

  举报涉恐线索查实有重奖

  《反恐法》第10条规定,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广州警方出台的《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中,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评价和认定,给予举报群众10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奖励,对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奖励金额不设上限。

  《反恐法》第75条规定,对因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或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涉恐信息知情不报最高可罚1万

  面对恐怖活动信息,知情不报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反恐法》第82条规定,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窝藏、包庇,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保护举报人

  《反恐法》第76条规定,因报告和制止恐怖活动,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作证,或者从事反恐怖主义工作,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经本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三)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变更被保护人员的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2016年7月

篇八: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500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是中国国家制定的一部法律,旨在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保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以下是对该法的一些基本认识:

  1.立法目的:

  该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打击和防范恐怖主义活动,保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通过该法,中国政府加强了在反恐怖主义方面的立法框架,强调了国家的主权和安全。

  2.定义恐怖主义:

  该法对恐怖主义进行了定义,明确了恐怖主义的特征和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危害人身安全、社会安全、国家安全,以及使用暴力、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达到政治、宗教、种族等目的的行为。

  3.防范措施:

  《反恐怖主义法》赋予了政府和执法机构一系列的权力,包括加强情报收集、设立检查站、加强边境管理、冻结涉及恐怖主义的资金等措施,以及对恐怖主义活动的追踪、打击和制裁。

  4.国际合作:

  该法强调了国际合作的重要性,鼓励中国与其他国家、国际组织开展联合反恐行动,共同应对全球性的恐怖主义威胁。

  5.人权考量:

  一些国际组织和人权组织对《反恐怖主义法》提出了一些关切,担忧在反恐过程中可能会侵犯个人权利。在执行法律时,需要平衡打击恐怖主义和保护人权的关系。

  总的来说,该法旨在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手段,确保中国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并与国际社会合作,共同打击全球范围内的恐怖主义活动。然而,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平衡反恐与人权的关系,确保法律的公正和透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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