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最新民庭心得(合集)(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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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庭心得篇一
架起官民和谐的桥梁——高唐县人民法院参观学习引发的感想
重视行政案件的协调工作,通过和解方式解决行政纠纷,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高唐县人民法院架起了一座“官民”和
谐的桥梁。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0余件,已审结45件,其中通过协调方式结案32件,占结案总数的70%多;执结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近300件,其中经过法官释明后,当事人自动履行的193件,占结案总数的67%。
法院“一把手”参与协调,该院促成县政府推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让更多的“一把手”出庭应诉,亲自与原告沟通,听取原告的意见,化解矛盾。据统计,去年以来,已有16个行政首长主动坐到了被告席上,其出庭应诉的案件和解结案率达到了80%以上。
高唐法院以和解方式化解行政纠纷、努力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做法,化解了“官民”之间的冲突,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该院荣获“集体一等功”等省级以上荣誉50余项,行政审判庭也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先进庭”荣誉称号,立集体三等功两次。
20xx年7月19日
打造标准数字化法庭——参观临清市人民法院引发的感想
临清市人民法院现有在岗干警125人,其中法官57人,内设机构22个,其中包括3处人民法庭。近年来,临清法院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司法能力,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运用,建立了完善的审判质量效率监督评估体系;实行微机分案、带卷报结、逐卷评查、全程监督;建成了全省设施最全、标准最高的基层数字法庭——老赵庄法庭;20xx年以来,连续7年结案率超过100%,上诉案件发还改判占全院结案的0.3%以下。勇于创新,大力推进法警工作规范化建设。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司法警察局,将执行工作警务化、外勤工作警务化和法警规范管理落到了实处。近年来,该院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3次;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工作先进集体、严打工作先进集体、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等8个省级集体奖励。
20xx年7月20日
来自基层法院的感想——参观基层人民法庭引发的感想
中国最广大的人口仍然居住在农村,中国的问题仍然主要是农村的问题。所以中国的法律所服务的对象绝大多数在农村,绝大多数是非城市化人群。然而,由于经济和文化等因素,现代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主要适用于城市社会、工商社会和陌生人的社会,而往往忽视农村这样一个乡土熟人社会、权力边缘化的社会。在解决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时同时也担负着法治社会的建设及普法教育的重任。但是正所谓“天高皇帝远”,基层法院处于国家的最低层,深入乡镇,这就形成了国家权利的边缘地带。在这个边缘地带,两股力量博弈,强大的国家权力很可能变弱,屈服于抵制国家权力的乡土力量。
无论从法官的人数来看还是从处理案件的数量上看,基层法院都是中国司法的最主要部分。法律和社会现实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往往在基层法院中有更为直接、生动鲜明的反映和体现,在这里,原生状态的生活和法律相遇,基层法院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生活的检验。我们应该加强国家权力在基层法院的实现,实践出真知,让中国的法律系统更适应中国。
20xx年7月21日
信息化促审判——参观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感想
在这次实习过程中,我们观看了聊城中院将信息化广泛应用于司法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等方面的网络演示,其中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聊城中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管理。聊城中院提出了实现审判“八化”模式:庭审控制智能化;请示答复规范化;卷宗归档电子化;案件研究科学化;拍卖竞价运程化等。法院努力建设五个“平台”:司法能力网络建设平台;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平台;干警业绩考评建设平台;党风廉政建设平台;法院文化网络建设平台。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网络公信力,以“公开,监督,便民,服务”促公信。
此次学习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聊城法院法官的人格魅力深深感动了我们,回校后一定要以聊城法官为榜样,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法律人。同时,我们对聊城中院的周密安排表示深深的感谢。
20xx年7月22日
回到家,为了将实习进行到底,我参观了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沿革史最早可追溯到1920xx年,1983年11月,随着烟台地改市而改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设刑事审判第一庭和第二庭、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庭、申诉庭、政治处、研究室和办公室,共有109人。办公自动化程度日臻完善,保证了人手一台电脑,并实现了内部局域网及与省高院、其他地市中院的广域网建设,法律文书和日常公文处理实现了微机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近年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所辖基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每年审执结的案件在7万件左右,涉案标的总金额近百亿元。特别是对一些大要案的审理,如对11.24海难责任人、原烟大轮渡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峰等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的审理;对原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隋元柏等三人披露虚假财务信息案的审理;对原山东和兴集团董事长姜维早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审理等,较好地打击了犯罪活动,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0xx年7月23日
参观了学校安排和自己联系的法院之后,我有了很多感悟。朋友们都说这一专业想学好很困难.其实,我认为,这是对法学的误解。那种死记硬背法条的学习,充其量称之为“学习法律”而不是“学习法学”。这是最笨的一种“法”的学习方法。法条,作为制定法,不可避免的受立法者的思想的影响。在现阶段,我国的法律还处在一定的不稳定阶段,法律的修改乃至废止都是常有的事。先不论是否有能力把纷繁复杂的法律条文全部背下,就算今天背下了,明天他又改了。这显然是最不经济、最不科学的学习方法。这种学习方法不可能带领学习者进入法学殿堂。
与之相反的,是学习法学的理论观点、逻辑思想、理念和精神。这里的所谓“学习”指的是思考、理解、探索,而不是传统的老师对学生的填鸭试的灌输。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际行均要求很强的学科.在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的同时,要能够带到生活中。熟练背记应该掌握的书面知识,并能联合抽象性与其他分类知识适当嫁接。有了牢固的理论体系,就要实现第二次飞跃,把理论带到实践中。
民庭心得篇二
7月14日天气:阴
实习的第一天,主要就是先去法院熟悉一下环境,了解一下大体的工作有什么。带我们去的,因为她之前在那里实习过,很熟悉,让她先带带我们。第一次来到海淀法院,之前去过那么多次中关村都不知道海淀法院就藏在这些浮华背后。看着并不太起眼的法院,还是周围的几辆法院的车才让人觉得这里是法院。在门口接的我们,由于没有实习证,所以只能让他带我们从法官专用通道进去。法院很安静,偶尔有几个工作人员走过说话声音也不大的,很严肃的样子。法院楼里的装修不太新,但是很干净很整洁。书记员的办公室不大但是很乱,里面全都是卷宗。没有到,办公室里只有一个人。嘱咐我们屋子里的卷宗千万不能乱动,不然后果很严重。之后就是佘艳教我们她之前做过的活。整理卷宗,编页,打开庭笔录,打印文书,找打水的地方,文印室等等。顺便又亲自在那里整理了一本完整的卷。很累,屋里的氛围不是很闷,习惯开着音乐干活。我们所在的法庭是42法庭,不是很大,有两个法官,两个书记员。今天这一天就这样结束了。
7月16日天气:阴
确切的说,这是在海淀法院实习的第一天,一切都那么新鲜并且充满吸引力。因为前两天在民一庭出现了当事人割腕的事情,所以进入海淀法院的安检程序非常严格,液体,mp3等都不允许带入法院。上午的任务的是旁听庭审,主审的是法官,是一件继承的案件,关于抚恤金的分配问题。但是由于原告方没法提供民政局开出的抚恤金具体数额的证明,所以案子只好搁置,没法继续审理。不过这一次我看到了很多案件在实际生活中的处理方式,不是每件案件都像课本上学到的由那么严格的程序来审理,法官的调节作业也是很大的。
中午在法庭的椅子上睡觉,想起当年聊城实习的时候连审判长的椅子都不让坐,现在想想差距实在好大啊!!!
下午的任务主要是整理卷宗,原来觉得书记员这个位置在整个法院里实在是不起眼,后来才意识到其实书记员的工作对法院整体工作还是很重要的,而且整理案卷这个活看着不起眼其实学问很多的,比如怎么写案卷目录,怎么写备考表,如何装订案卷,这都是需要从头学起的。时间在学习中变的格外的快,就这样忙碌的一天过去了,好好休整,迎接下一天的到来
7月19日天气:阴
这是正式实习的第二天,为了熟悉法院的环境,让我们先去听听审,感受一下气氛。我跟小鱼和阿迪分开了,我们听审的时候她们在干活。上午听的案子是一个房地产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出席的除了审判长高亚利,书记员李雪静,另外还有两名来自社会的陪审员。原告李洁馨,被告为北京嘉海房地产公司。在由审判长告知完原被告权利义务之后,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之后由原告陈述事实与请求。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五项:1、自20xx年1月1日起至交房之日止,赔偿万分之3.8的损失;2、由被告承担缴纳的测绘费用;3、质量检测费由被告缴纳;4、限期被告整改房屋空气环境;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陈述,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但是开发商至今仍未交房,同时,合同中对空气质量有明确约定,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但是被告无法出示相关文件。在20xx年4月23日和4月24日,原告曾经到达所约定的房屋,但仍为施工现场,并未完工,原告可以提供视频 资料为证。
被告答辩,由于奥运会和金融危机的影响,被告不得不延期交房,所以被告同意自20xx年5月29日-7月7日支付万分之二的损失赔偿;同时,空气符合质量要求,原告不应拒不收房,房屋经过检测并不存在质量问题。
之后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当事人之间不存在调解的余地,因此法官宣布审理结束,请当事人看过开庭笔录后确认签字。
由于原告方律师同时又代理了买受者郭雨齐,因此高法官宣布继续审理原告郭雨齐与被告北京嘉海房地产公司的案子。这两起案件大部分内容是一样的,但是由于延期交房造成的经济损失过大,因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郭雨齐已经收房,并将房屋出租。所以在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时,由于承租人不同意将屋内东西搬出,因此无法鉴定空气质量。该案件的其余部分与上一案件相似,请求开放商的赔偿。高法官宣布休庭,由合议庭和议审理,之后宣判。
7月20日天气:晴
今天一上来的工作中最大的收获是学习如何打开庭笔录,我曾经一直以为开庭笔录是在开庭的过程中现场制作的,经过这次的学习我才知道开庭笔录其实是有模板,并且大部分是之前都已经做好的。在我实习的民一庭,开庭笔录模板通过对案件的分类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再往下是通过合同,离婚,劳动争议等状况继续细分的。按照模板,和原被告事先提供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身份证明等,就可以将开庭笔录的大框架整理出来,等到实际开庭时,再由书记员现场核实再做修改,修改主要针对当事人没有交的当事人信息,有时还包括没有交的答辩状等等。书记员的工作真的不容易,几乎当事人说的每一个字都要记录下来。
7月21日天气:晴
这是我们第四天的实习,把昨天打开庭笔录的工作收尾之后,我开始学习怎样细致的整理卷宗,主要工作就是编页,写卷宗目录,案件复查表,备考表。我觉得这一天是实习最累的一天了,因为要求很是严格,所以一点错误都不能有。刚开始我忘记了背面也需要编页,所以导致往后的20多页的页码都需要重新编排,很麻烦,需要用胶条或者小刀把原先的弄掉,重新编,这真是个耐性活。之后可是长了记性,再编页的时候小心翼翼,一遍一遍的复查才敢写上确切的页数。基本上这一天都在干这个,除了几个完全需要重新填的表,还有一些例如起诉状上的日期,海民初字号没写的,以及审判员书记员的章没盖的,都要求我们细心盖好。因为不知道一份卷里面可能会缺什么,所以今天的工作很是费神,需要细心再细心,一天下来我们都很累。还有一件事就是今天我打出了第一批电话,首先是给一个律师确认他所提交的证据材料是否齐全,另一些就是通知原被告来法庭拿判决书。一天的实习结束了,收获还是很大的。
7月22日天气:雷阵雨转多云
这是在法院实习的第五天,上午由于很忙,所以我们没有太多的任务,主要就是一个跟嘉海房地产的很多原告增加了诉讼请求,需要重新录入开庭笔录,整理完这几份嘉海系列之后,教我们如何整理卷宗里的民事判决书,粘三份订两份,还有除了留一份原件剩下的应该全部盖章,而且法院要求是简易程序的判决留一份归档,普通程序的判决留两份。中午休息之后,下午我们很忙。分配到我手里的活主要是继续上午的开庭笔录,打完之后我留在了法庭。下午有几个案子的当事人来交换证据,让我留下学习,他挨个接待当事人,顺便让我跑腿做一些杂事。现在我知道了其实庭外调节对于大多数明事理的当事人而言是非常有用的,法官和书记员在中间分别对原告和被告做一些调节和协调,促成他们达成合意,很多案件就和解解决问题了。
7月23日,天气:晴
今天对于如何交换证据,安排人民陪审员,怎样联系人民陪审员,以及在开庭时如果陪审员没来时如何临时调取陪审员,这些工作我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原来在学民事诉讼法的时候一直没有深刻的理解,或者仅仅是生硬的记忆。而现在,实际开始联系和安排这些的时候,才有了更加深刻的印象,根本无需再去背诵。因为中级法院要求对案件有更精确的判断,所以中级法院的陪审员全部要求是审判员组成。这就使得只有基层法院才存在人民陪审员,只有基层法院才有人民陪审员名单,这些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也是有条件的,在他们担任陪审员的过程中其工作单位也是要发给其工资的,而基层在中级法院需要人民陪审员时,再从基层法院调配。剩下的整个下午除了打了两份开庭笔录外大部分时间都在看做交换证据,撤诉案件退受理费的活。一天过的很快,很辛苦。
7月26日天气:晴
这是在法院实习的第七天,跟书记员和法官已经越来越熟络了,实习环境也就相对轻松了很多。上午的时候还是继续打开庭笔录,过来交给我说,现在对工作了解了更多,已经不能再机械的输入了,要学会将理论联系实际。随后他给我讲解了安排卷宗顺序的原因,让我对理论知识有了更加现实的了解。首先是流程表,之后是起诉状,在法院受理之后就会安排当时缴费,所以后面就是缴费收据或者发票。之后是被告应诉的答辩状。接下来就是核对当事人身份了,先原告后被告,公司的会有企业营业执照,自然人需要有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要有委托函,律师要有律师证复印件。之后就是双方提交的证据了,对我们输入开庭笔录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当事人自己整理的证据目录,如果证据目录很清晰明了,那么书记员打开庭笔录是非常容易的。但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提供证据目录或者不提供明确证据,那之后书记员的工作就比较多了。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在证据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就是仲裁书,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仲裁才能起诉。若是已经仲裁,则证据中还会有一份送达回证,这是必不可少的,因为送达回证可以证明时效,在收到仲裁之日起十五日之内若是不服裁定,则可到法院起诉,过期则仲裁自动生效;也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不属于仲裁范围的,驳回,这也是应该附在证据里的,证明当事人曾经提起过仲裁。
7月27日天气:晴
今天最大的收获就是教我们如何给当事人发判决。原来觉得当庭宣读判决,就跟民诉法一样,没什么的,但说其中有很多诀窍。民庭的案件很多,没法一一宣读,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只有刑庭的案件才会当庭宣读,民庭的案子一般都是直接发给当事人就可以了。但这其中还有诀窍,就是先让当事人签完送达回证和宣判笔录再发判决,因为曾经有过书记员先给当事人发判决,但是一方当事人败诉,该名当事人就一直不肯签送达回证,从下午两点一直耗到晚上八点,最后才肯签,使得法院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看来,在实际生活中,按照理论程序办的事情不一定就是最有利于现实中处理案子的,还是应该灵活多变才行。所以我们的处理一般是先让当事人签字,之后再发给判决书,虽然不合程序,但是也看到了书记员的无奈。实然状态和应然状态还是有区别的。所以可以看出法律还是需要完善的。总体今天的活没有什么太多的内容,在民庭里发判决才是最有技术含量的任务,跟当事人的“斗智斗勇”是需要很多勇气和智慧的……
7月28日天气:晴
这是实习以来最热的一天了,让人很心浮气躁。早上到的比较早,安检通道还没开门,我们就在外面等了一会儿。上午的任务不多,可能是因为现在实习的时间长了,工作熟练了,很多工作变的很零碎,不像以前批量的整理卷宗或者打开庭笔录了,和会临时派一些小的任务,比如打电话通知当事人来法庭领被上诉状和判决书。当事人后来提交的补偿答辩意见也要重新输入到电脑里,没事还要经常爬到六楼文印室去复印收据或者取打印的判决书。上午的活很零散,时间过的很快。
中午简单的休息了一会儿,下午主要就是整理卷宗顺序。一不小心我的工作出了点问题,给案卷编页从20多页之后就错了,编错页是所有活当中最令大家头痛的,因为必须用胶带把编错的页码粘掉,重新写上,这个活看着没什么技术含量但是非常考验人的耐心,错过一次之后再编页真的是加倍小心,之后编了个114页的卷,心里一直祈祷着千万别再错了,不然我会崩溃的……除了编页之外,还得给当事人打电话,把一份卷里缺的卷宗目录,案件复查表,备考表全部填好。其实很容易忘了其中的一项,一直提醒自己小心。因为对我们要求很严,要是落了某一项她会生气的。
民庭心得篇三
20____年7月18日
架起官民和谐的桥梁——高唐县人民法院参观学习引发的感想
重视行政案件的协调工作,通过和解方式解决行政纠纷,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高唐县人民法院架起了一座“官民”和
谐的桥梁。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0余件,已审结45件,其中通过协调方式结案32件,占结案总数的70%多;执结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近300件,其中经过法官释明后,当事人自动履行的193件,占结案总数的67%。
法院“一把手”参与协调,该院促成县政府推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让更多的“一把手”出庭应诉,亲自与原告沟通,听取原告的意见,化解矛盾。据统计,去年以来,已有16个行政首长主动坐到了被告席上,其出庭应诉的案件和解结案率达到了80%以上。
高唐法院以和解方式化解行政纠纷、努力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做法,化解了“官民”之间的冲突,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该院荣获“集体一等功”等省级以上荣誉50余项,行政审判庭也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先进庭”荣誉称号,立集体三等功两次。
20____年7月19日
打造标准数字化法庭——参观临清市人民法院引发的感想
临清市人民法院现有在岗干警125人,其中法官57人,内设机构22个,其中包括3处人民法庭。近年来,临清法院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司法能力,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运用,建立了完善的审判质量效率监督评估体系;实行微机分案、带卷报结、逐卷评查、全程监督;建成了全省设施最全、标准最高的基层数字法庭——老赵庄法庭;20__年以来,连续7年结案率超过100%,上诉案件发还改判占全院结案的0.3%以下。勇于创新,大力推进法警工作规范化建设。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司法警察局,将执行工作警务化、外勤工作警务化和法警规范管理落到了实处。近年来,该院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3次;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工作先进集体、严打工作先进集体、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等8个省级集体奖励。
20____年7月20日
来自基层法院的感想——参观基层人民法庭引发的感想
中国最广大的人口仍然居住在农村,中国的问题仍然主要是农村的问题。所以中国的法律所服务的对象绝大多数在农村,绝大多数是非城市化人群。然而,由于经济和文化等因素,现代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主要适用于城市社会、工商社会和陌生人的社会,而往往忽视农村这样一个乡土熟人社会、权力边缘化的社会。在解决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时同时也担负着法治社会的建设及普法教育的重任。但是正所谓“天高皇帝远”,基层法院处于国家的最低层,深入乡镇,这就形成了国家权利的边缘地带。在这个边缘地带,两股力量博弈,强大的国家权力很可能变弱,屈服于抵制国家权力的乡土力量。
无论从法官的人数来看还是从处理案件的数量上看,基层法院都是中国司法的最主要部分。法律和社会现实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往往在基层法院中有更为直接、生动鲜明的反映和体现,在这里,原生状态的生活和法律相遇,基层法院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生活的检验。我们应该加强国家权力在基层法院的实现,实践出真知,让中国的法律系统更适应中国。
20____年7月21日
信息化促审判——参观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感想
在这次实习过程中,我们观看了聊城中院将信息化广泛应用于司法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等方面的网络演示,其中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聊城中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管理。聊城中院提出了实现审判“八化”模式:庭审控制智能化;请示答复规范化;卷宗归档电子化;案件研究科学化;拍卖竞价运程化等。法院努力建设五个“平台”:司法能力网络建设平台;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平台;干警业绩考评建设平台;党风廉政建设平台;法院文化网络建设平台。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网络公信力,以“公开,监督,便民,服务”促公信。
此次学习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聊城法院法官的人格魅力深深感动了我们,回校后一定要以聊城法官为榜样,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法律人。同时,我们对聊城中院的周密安排表示深深的感谢。
20____年7月22日
回到家,为了将实习进行到底,我参观了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沿革史最早可追溯到1911年,1983年11月,随着烟台地改市而改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设刑事审判第一庭和第二庭、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庭、申诉庭、政治处、研究室和办公室,共有109人。办公自动化程度日臻完善,保证了人手一台电脑,并实现了内部局域网及与省高院、其他地市中院的广域网建设,法律文书和日常公文处理实现了微机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近年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所辖基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每年审执结的案件在7万件左右,涉案标的总金额近百亿元。特别是对一些大要案的审理,如对11.24海难责任人、原烟大轮渡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峰等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的审理;对原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隋元柏等三人披露虚假财务信息案的审理;对原山东和兴集团董事长姜维早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审理等,较好地打击了犯罪活动,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0____年7月23日
参观了学校安排和自己联系的法院之后,我有了很多感悟。朋友们都说这一专业想学好很困难.其实,我认为,这是对法学的误解。那种死记硬背法条的学习,充其量称之为“学习法律”而不是“学习法学”。这是最笨的一种“法”的学习方法。法条,作为制定法,不可避免的受立法者的思想的影响。在现阶段,我国的法律还处在一定的不稳定阶段,法律的修改乃至废止都是常有的事。先不论是否有能力把纷繁复杂的法律条文全部背下,就算今天背下了,明天他又改了。这显然是最不经济、最不科学的学习方法。这种学习方法不可能带领学习者进入法学殿堂。
与之相反的,是学习法学的理论观点、逻辑思想、理念和精神。这里的所谓“学习”指的是思考、理解、探索,而不是传统的老师对学生的填鸭试的灌输。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际行均要求很强的学科.在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的同时,要能够带到生活中。熟练背记应该掌握的书面知识,并能联合抽象性与其他分类知识适当嫁接。有了牢固的理论体系,就要实现第二次飞跃,把理论带到实践中。
民庭心得篇四
20____年7月24日
与聊城中院立案庭李庭长座谈会记要之一
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权:1、中级法院与基层法院审理案件数量很多,大约占到全部案件的95%;2、中级法院除本身审理职能外,还有案件指导职能,地位及其重要。其次,审判权的运行分为纵横两向,纵向上,所有法院都分为刑事、民事、行政以及执行机构。其中刑事包括3个审判庭,民事包括4个审判庭。具体而言,刑一庭:故意伤害、杀人罪;刑二庭:抢劫罪;刑三庭:又称少年审判庭,后来发展到关于青少年案件的方方面面;民一庭:传统二审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消费领域以及以房地产为标的的案件;民二庭:又称商事审判庭——合同、公司纠纷、破产案件以及商事一审案件;民三庭:知识产权案件、涉外商事纠纷且只负责一审;民四庭:二审不服基层法院审判的案件。而行政审判庭审判的案件,一类是一般行政案件(即民告官),另一类则是非诉案件的执行(即当事人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提起强制执行)。另外还包括审判监督厅和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横向上,审判职能分配与实体运行分为立案、审判、执行。
20____年7月25日
与聊城中院立案庭李庭长座谈会记要之二
李庭长其次提出了审判权的监督。审判监督主体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分为两种,一种是上级监督(即“准三审”);另一种是法院自身的监督,这种来自中院自身的监督又分为程序监督(1、信息化手段;2、以立案庭为中心对审判期限的限制;3、所有法庭皆为科技法庭,同步录音录像)和实体监督(1、改判发回重审分析制度;2、案件评查制度;3、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其中的“准三审”制度,是指在二审后新法律规定只要提起再审,就必须启动审查程序,这实际上是加强了监督。外部监督对法院的监督体现在多主体、多形式,其中包括党委、人大、检察院、信访和舆论。但是这些监督也存在一定问题,例如,党委曾提出“三个至上”,党的利益至上、人民群众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这种提法实际上已经分出先后顺序,把宪法和法律至于党的利益之后,并不利于法律的公正监督。最后,李庭长提出了一些法学与司法的冲突,列出了三点受西方影响较大的方面让我们思考。
20____年7月26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一——我国上访制度
目前的上访确实背离了了正常的法制轨道,有一些上访者采取了一些极端的措施,如围攻政府机关、自残、自焚等多种形式,它们是因为正常的表达渠道不畅、或是在民众看来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来解决切身的问题,才出现的一种畸变。既然是一种畸变,势必就会对于社会秩序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如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生产,干扰机关单位的正常办公秩序。故北京市首先出台,各个地区纷纷模仿的《政府工作意见》,要求上访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有一个问题,出台了这样的一个政府的工作意见就可以解决问题吗?
上访秩序要维护,公民权利要保护,但是处理这种民意不可以使用堵的方式,尤其是事关相当一部分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当这种问题大到了人们要放下手中的工作,放弃了正常的生活节奏,来不断的以上访的形式反映。当这种民情被压制起来,时间一长,后果将是可怕的,周历王弥谤的故事相信大家是非常熟悉的。所以有两种办法可以解决目前民情表达的畸变形式,要么是给他们解决实际的问题,要么是给他们民情宣泄的途径。
20____年7月27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二——网络及舆论监督的力量
从“华南虎事件”当事人被判刑,到“史上最牛房管局长”因“天价香烟”被立案调查,从深圳海事局官员猥亵女童被“双规”,到云南省晋宁县“躲猫猫事件”的水落石出……一年多来,网络监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进入公众视野。网络的舆论监督一浪高过一浪,这些个人或民间组织自办的网站,通过自身的深入调查了解事情的本来面貌,并利用网络媒体进行发布,引起社会和政府的广泛关注,达到了舆论监督的目的。
从中可以看出,网络舆论监督相对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有一定的优越性:1.网络时代宽容的舆论环境2.参与监督的网民具有广泛性3.网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4.传播速度空前提高
而,网络舆论监督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它首先是一种隐蔽的发言方式。网上发布评论、消息的人完全可以隐匿真实姓名和身份。由于这种匿名的发言方式,使之成为一些人散布谣言和不满情绪的宣泄地。另外,网络舆论监督还存在着夸大事实的现象,网络监督中采用的人肉搜索往往会将个人最隐私的资料公开化,肆意传播他人隐私,不仅涉及道德底线,更是对法律规定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冲击。
20____年7月28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三——电脑量刑的利与弊
20__年,山东淄博市一法院研制了“电脑量刑”软件系统,软件量刑能引发公众无尽的想象:当每一个公民的电脑里都装了一套自动量刑的软件后,大多数刑事案件的透明度将大大提高——每个人都可以坐在书桌前,敲几下键盘得出判决结果,有人认为,司法腐败由此可一定程度上受到遏制。
审判机关对于量刑规范化的这一大胆尝试,引发了一场超越法律界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法律是经验,不是逻辑,面对千差万别的案件,只有法官的智慧能够应对,电脑无法代表正义;还有观点强调,电脑只是一台机器,不能取代法官的量刑主体地位。对于习惯办“人情案”的律师,由于在量刑上可“操作”的空间被压缩了,其惯于使用的“辩护”方式会遇到更多的困难,这也许会促使其辩护工作从“人情运做”向“业务运做”的方式转化。总之,量刑的规范化,不仅将为律师辩护提供新角度、新技巧,也会为律师辩护工作走向规范化带来积极的影响,律师也要为量刑实体规范和量刑程序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民庭心得篇五
20xx年7月24日
与聊城中院立案庭李庭长座谈会记要之一
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权:1、中级法院与基层法院审理案件数量很多,大约占到全部案件的95%;2、中级法院除本身审理职能外,还有案件指导职能,地位及其重要。其次,审判权的运行分为纵横两向,纵向上,所有法院都分为刑事、民事、行政以及执行机构。其中刑事包括3个审判庭,民事包括4个审判庭。具体而言,刑一庭:故意伤害、杀人罪;刑二庭:抢劫罪;刑三庭:又称少年审判庭,后来发展到关于青少年案件的方方面面;民一庭:传统二审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消费领域以及以房地产为标的的案件;民二庭:又称商事审判庭——合同、公司纠纷、破产案件以及商事一审案件;民三庭:知识产权案件、涉外商事纠纷且只负责一审;民四庭:二审不服基层法院审判的案件。而行政审判庭审判的案件,一类是一般行政案件(即民告官),另一类则是非诉案件的执行(即当事人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提起强制执行)。另外还包括审判监督厅和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横向上,审判职能分配与实体运行分为立案、审判、执行。
20xx年7月25日
与聊城中院立案庭李庭长座谈会记要之二
李庭长其次提出了审判权的监督。审判监督主体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分为两种,一种是上级监督(即“准三审”);另一种是法院自身的监督,这种来自中院自身的监督又分为程序监督(1、信息化手段;2、以立案庭为中心对审判期限的限制;3、所有法庭皆为科技法庭,同步录音录像)和实体监督(1、改判发回重审分析制度;2、案件评查制度;3、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其中的“准三审”制度,是指在二审后新法律规定只要提起再审,就必须启动审查程序,这实际上是加强了监督。外部监督对法院的监督体现在多主体、多形式,其中包括党委、人大、检察院、信访和舆论。但是这些监督也存在一定问题,例如,党委曾提出“三个至上”,党的利益至上、人民群众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这种提法实际上已经分出先后顺序,把宪法和法律至于党的利益之后,并不利于法律的公正监督。最后,李庭长提出了一些法学与司法的冲突,列出了三点受西方影响较大的方面让我们思考。
20xx年7月26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一——我国上访制度
目前的上访确实背离了了正常的法制轨道,有一些上访者采取了一些极端的措施,如围攻政府机关、自残、自焚等多种形式,它们是因为正常的表达渠道不畅、或是在民众看来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来解决切身的问题,才出现的一种畸变。既然是一种畸变,势必就会对于社会秩序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如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生产,干扰机关单位的正常办公秩序。故北京市首先出台,各个地区纷纷模仿的《政府工作意见》,要求上访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有一个问题,出台了这样的一个政府的工作意见就可以解决问题吗?
上访秩序要维护,公民权利要保护,但是处理这种民意不可以使用堵的方式,尤其是事关相当一部分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当这种问题大到了人们要放下手中的工作,放弃了正常的生活节奏,来不断的以上访的形式反映。当这种民情被压制起来,时间一长,后果将是可怕的,周历王弥谤的故事相信大家是非常熟悉的。所以有两种办法可以解决目前民情表达的畸变形式,要么是给他们解决实际的问题,要么是给他们民情宣泄的途径。
20xx年7月27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二——网络及舆论监督的力量
从“华南虎事件”当事人被判刑,到“史上最牛房管局长”因“天价香烟”被立案调查,从深圳海事局官员猥亵女童被“双规”,到云南省晋宁县“躲猫猫事件”的水落石出……一年多来,网络监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进入公众视野。网络的舆论监督一浪高过一浪,这些个人或民间组织自办的网站,通过自身的深入调查了解事情的本来面貌,并利用网络媒体进行发布,引起社会和政府的广泛关注,达到了舆论监督的目的。
从中可以看出,网络舆论监督相对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有一定的优越性:1.网络时代宽容的舆论环境2.参与监督的网民具有广泛性3.网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4.传播速度空前提高
而,网络舆论监督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它首先是一种隐蔽的发言方式。网上发布评论、消息的人完全可以隐匿真实姓名和身份。由于这种匿名的发言方式,使之成为一些人散布谣言和不满情绪的宣泄地。另外,网络舆论监督还存在着夸大事实的现象,网络监督中采用的人肉搜索往往会将个人最隐私的资料公开化,肆意传播他人隐私,不仅涉及道德底线,更是对法律规定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冲击。
20xx年7月28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三——电脑量刑的利与弊
20xx年,山东淄博市一法院研制了“电脑量刑”软件系统,软件量刑能引发公众无尽的想象:当每一个公民的电脑里都装了一套自动量刑的软件后,大多数刑事案件的透明度将大大提高——每个人都可以坐在书桌前,敲几下键盘得出判决结果,有人认为,司法腐败由此可一定程度上受到遏制。
审判机关对于量刑规范化的这一大胆尝试,引发了一场超越法律界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法律是经验,不是逻辑,面对千差万别的案件,只有法官的智慧能够应对,电脑无法代表正义;还有观点强调,电脑只是一台机器,不能取代法官的量刑主体地位。对于习惯办“人情案”的律师,由于在量刑上可“操作”的空间被压缩了,其惯于使用的“辩护”方式会遇到更多的困难,这也许会促使其辩护工作从“人情运做”向“业务运做”的方式转化。总之,量刑的规范化,不仅将为律师辩护提供新角度、新技巧,也会为律师辩护工作走向规范化带来积极的影响,律师也要为量刑实体规范和量刑程序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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