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实用多篇7篇
2023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工作总结例文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作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本人坚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私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履行工作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队伍管理,努力提升自然资源规划系统法治水平。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实用多篇的文章7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实用多篇篇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护航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领导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6.6万余件,85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案例或典型案例,49个集体、64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一、主动服务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检察担当
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一号工程”,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保障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以开展专项检察活动为抓手,以办好涉营商环境案件为重点,对6113件涉市场主体案件落实专门受理、专项管理、快速办理、纠纷化解、常态联系等工作机制,增强司法办案效果。依法惩治妨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批捕349人,起诉751人,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企业人员涉经营类犯罪,开展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1,依法不批捕392人,不起诉600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2后改变强制措施27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强对涉市场主体刑事立案、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适用等执法司法行为的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撤案57件,促进解除“查扣冻”资金1.1亿元,让企业放下羁绊、放手发展。
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3。对最高检牵头发起的这项改革,市委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欢迎。市委同意成立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专门听取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13家单位共同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设立第三方监督评估专业人员库,推动落实依法“能用尽用”。2023年全市共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65件,涉及企业69家、相关责任人97名。通过合规整改,相关人员在被依法从轻处理中受到应有惩戒,涉案企业在付出应有代价后走上依法合规经营轨道,呈现发展生机活力。江岸区、蔡甸区检察院受外省检察机关委托,开展合规考察跨省协作,收到良好效果4。
倾力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观念,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市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制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指引,江岸区检察院争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支持,建立全省首个区域性知识产权保护协同配合机制。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履职,引入专业人员作为“技术调查官”“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0件67人。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江岸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部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对涉科研经费犯罪案件从严把握刑事追诉标准,对科研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东湖开发区检察院出台十条措施服务保障东湖科学城建设。xx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创业创新的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
助力保障xx绿色发展。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为契机,积极参与“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加强生态文明检察保护。依法起诉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4人,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76件。市、区两级检察院全部与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该机制发现涉水违法线索30件,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8件。蔡甸区检察院设立沉湖湿地公益保护基地,汉南区、黄陂区检察院围绕武湖、草湖湿地保护开展监督,助力xx“国际湿地城市”建设。新洲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公安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5。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犯罪职能,落实提前介入、案件通报、线索移送、配合制约等制度机制,形成反腐败强大合力,促进形成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抓实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11人,提起公诉118人,依法起诉最高检交办的xx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受贿案等重特大案件。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要求,依法办理行贿案件56件,促进斩断“围猎”利益链。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国内追逃追赃工作。结合办案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履行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职责,立案查办6件9人。
二、融入市域治理,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中贡献检察力量
积极融入超大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一手抓依法惩治犯罪,一手抓促进诉源治理,推进更高水平平安xx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头等大事,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精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437人,起诉11052人。认真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46人。从严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421人、“黄赌毒”等犯罪3316人。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依法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捕277人,起诉363人。与中国人民银行xx分行等部门建立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信息通报机制,从严追诉洗钱犯罪。江汉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一案双查”6,监督立案侦查一起涉案金额4500余万元的洗钱案,被告人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严厉打击网络犯罪,批捕592人,起诉1074人,维护网络清朗。全市检察机关按照统一部署,全身心投入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履职依法维护防疫秩序。
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减少社会对立,促进社会和谐。在严惩重大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审慎适用逮捕、起诉和羁押,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不批准逮捕5755人,不起诉5919人,不捕率和不起诉率比2021年分别上升18.84和20.87个百分点。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捕后可不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43人。武昌区检察院积极争取区委领导,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在全国率先建立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衔接协调机制,被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广。坚持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对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由相关部门给予非刑罚处罚,避免“一放了之”,促进综合整治。
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化解矛盾、增进和谐,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的功能。坚持“该用尽用”原则,严格落实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确保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91.24%,量刑建议采纳率99.04%,一审服判率96.9%,高出其他刑事案件8个百分点。对因民间矛盾引发、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促进达成刑事和解502件594人,让当事人在感受司法公正的同时,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多措并举促进诉源治理。注重发挥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的作用。持续抓好最高检一号至七号检察建议8落实,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9为抓手,协同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洪山区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诉前磋商、督促履职,推动辖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全覆盖。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22件,推进源头防范。对履职中发现的假冒特种作业证件带来的安全隐患、暴力犯罪前科人员帮教管理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实现案件办理与社会治理同步。
三、践行司法为民,在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中彰显检察价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检察职能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持依法从严打击,积极参与整治规范,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养老诈骗犯罪24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17人,在保障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快捕快诉、精准打击。把追赃挽损作为案件办理的重要任务,检察环节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7亿元。扎实开展反诈宣传,组织制作识骗防骗宣传作品12部,通过地铁广告和新媒体方式投放,帮助人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东西湖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0,被最高检评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悉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促进形成保护合力。加强与团委、妇联和关工委的协作,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11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12重点内容,结合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1135人次,针对家长监护不到位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13”265份。深化“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从严追诉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283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300人,起诉较严重犯罪未成年人81人。强化未成年人诉权保障和保护救助,江汉区、汉阳区、武昌区和江夏区检察院建成“一站式”取证中心,全市建成18个“心港湾”观护基地接纳涉罪未成人255人次,一体落实“保护、教育、管束”政策。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强制报告14、入职查询15等制度,开展教职工入职查询14万人次,强制报告倒查1654件,依法监督追责8件。洪山区检察院“秦雨工作室”17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并被评为市级先锋团队受到市委组织部通报表扬。
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信访5031件次,全部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进展情况。扎实开展信访积案清理“回头看”行动,市、区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硚口区、新洲区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争议或影响性案件3356件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专家学者等参与评议,融依法办理、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为一体,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汉阳区检察院办理的周某某与某部门撤销公司登记检察监督案18被最高检评为“行政检察公开听证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典型案例”。
注重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深入推进“民事支持起诉为民办实事”专项活动,对诉讼能力偏弱的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残疾人维权、受家暴妇女离婚、农民工讨薪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79件,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撑腰”。依法起诉强奸、拐卖、家庭暴力等犯罪185人,更好维护女性权益和尊严。坚决惩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批捕3人,起诉5人。江夏区检察院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结合司法办案,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321人,发放救助金405.81万元。黄陂区检察院与xx军事检察院就加强军地检察协作开展交流,蔡甸区、东湖开发区等检察院对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有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四、深化监督办案,在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中落实检察责任
强化依法能动履职,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法治xx建设。
着力做优刑事诉讼和刑事执行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2件,公安机关已立案159件。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201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0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9件,法院审结30件,改判、发回重审19件。对侦查、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103件次。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提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意见不当的依法监督纠正484人次。针对收押难、送监难问题,开展判处实刑未依法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督促依法收押收监151人。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法执法检查,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或不当案件410件。组织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39次,及时发现并监督纠正监管执法和派驻检察中的问题。
精准做强民事诉讼监督。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建立市、区两级检察院协同办案机制,制定“民间借贷”“公民代理”等民事类案监督指引,提升办案质效。受理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结果申请检察机关监督的民商事案件663件,依法审查后认为确有错误的,提出监督纠正意见31件。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对法院正确的裁判,依法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494件。受理当事人认为民事审判、执行活动违法申请检察监督的案件295件,对审查调查认为存在违法情形的,及时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促进严格公正司法。针对网络司法拍卖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拟制法律监督情况报告,促进规范司法拍卖行为。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以抗诉或检察建议等方式纠正“假官司”22件。全市有3份民事检察法律文书获评全国优秀。
深化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66件,办结249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予以监督纠正。推进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19,提出检察建议45件,已采纳39件。青山区检察院办理的xx某公司等4起违法占地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20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件。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和司法救助等措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74件,其中讼争5年以上的15件。探索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针对长江水行政执法、土地执法、强制戒毒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行政行为开展类案监督,实现纠正违法与维护公益相统一。
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36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38件、行政公益诉讼898件。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97%以上案件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对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提起诉讼21件,法院已审结21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深化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5件。围绕医疗美容安全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助力相关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3件。开展耕地占用税专项监督行动,督促缴纳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4316万元。东西湖区、经济开发区等检察院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7件,助力整治电动车“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网络治理、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案件414件。深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试点,形成公益诉讼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
五、锻造过硬队伍,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中提升检察素能
认真组织开展“素能提升年”活动,坚持讲政治、提素能、用科技、强基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严格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28次,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五说五看” 21为主要内容,常态化组织“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推动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持续加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和“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 18支政法先锋队下沉到18个村湾,在各类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中提升政治素养、强化为民情怀、增强责任担当。加强基层检察院班子建设,推动班子成员异地交流。积极争取支持,为基层检察院新招录人员82人。加强检察人才建设,持续推进“整体素能提升工程”“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加强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案例研讨,提升检察干警履职能力。组织推进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业绩考核,倒逼检察干警落实责任、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持之以恒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协同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完善司法办案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进廉洁司法。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六比六赛”促进清廉有为,“七查七看”改进机关作风,打造“清风伴检行”廉洁文化品牌等活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法律监督业务互融互促。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7人。市检察院被市直机关工委确定为清廉机关建设示范单位,相关做法被清廉xx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刊及《长江日报》刊发。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常态化开展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62名同志进入员额,27名同志退出员额。落实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市检察院面向基层检察院遴选检察官5名。建立司法警察招录便捷机制,推动职级套改政策落实。坚持领导干部入额必办案、办案必负责原则,市、区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3139件。加强内部监督制约,通过案件评查、数据核查、办案流程监控等方式实时监控办案风险点,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会同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19个,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检警配合有力、监督更实。汉南区、经济开发区等检察院与区法院建立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协作机制,完善监督案件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协作配合更紧密、制约监督更精准。
着力服务基层夯实基础。以基层检察院建设“八项工程”22为抓手,推进“基层行”“结对共建”“脱薄攻坚”和“品牌创建”等基层检察院建设“四项活动”,促进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认真落实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帮扶基层检察院工作制度,通过工作提示、工作约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水平。积极参与政法智能化建设,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加强与政法各单位的协作,加快政法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应用,通过平台交互收送案件2.76万件次。加快数字检察建设应用步伐,组织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硚口区、青山区等检察院探索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加强对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管,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各位代表,检察权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关于检察工作报告的决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和2021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就“水污染防治工作”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全面落实审议意见。对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时提出的143条意见建议,进行分类研究、高效落实、及时答复。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参与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715人次。市检察院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出台办理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工作指引,将代表议案转化为推动公正司法的实际举措。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传达学习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精神,通过邀请座谈、通报工作等形式,全面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办好相关提案。邀请政协委员参加xx长江流域岸线保护“回头看”调研活动。邀请40余名民主党派成员加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担任公益保护志愿者。常态化落实与工商联工作联络机制,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效接受履职制约。对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逐案阅卷评查,强化反向审视和监督管理,促进提高办案质量。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更换承办人重新审查,坚持实事求是,推动形成理念共识。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设互联网阅卷系统,为律师提供线上线下阅卷服务,支持律师更好发挥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4930件次。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定期发布主要办案数据,公开案件信息,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信息7万余条,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回望刚刚过去的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与党和人民同心,与xx经济社会发展同向,与平安xx、法治xx建设同行,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我们深刻体悟到,xx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党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监察、法院、公安等机关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代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一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检察工作服务xx高质量发展的效果彰显得不够充分。二是检察监督办案质量、效果仍须提升,“四大检察”23发展不够协调,法律监督不够精准,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存在不少难题。三是检察队伍建设还有短板,队伍结构不优,整体素能与新征程检察工作发展需要不相适应。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有薄弱环节,少数检察人员精神状态不佳、作风不实,必须持续推进自我革命。四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基不够坚实,数字检察意识和建设应用水平不强,少数检察政策、部署要求落实不够到位。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十四届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线,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尽责,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新时代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检察履职中落实党的绝对领导和维护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坚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参与处置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积极参与争创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犯罪,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落实国企民企平等保护政策,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依法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深入推进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助力推进xx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着力强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服务共建美丽xx。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认真做好刑事和解、多元化解、释法说理等工作,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扎实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健全完善深层次便民利民为民制度举措,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持续推进“民事支持起诉为民办实事”“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全力增进民生福祉。
四是坚持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持续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派驻+巡回”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等工作机制,在反腐败斗争大局中发挥好检察作用,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抓好监督办案主责主业,更好能动履职,办出更多有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促进解决法治领域深层次问题。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案件,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把检察建议作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促进提升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时刻牢记“三个务必”,一体推进“三不腐”,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与时俱进强化检察管理,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持续建好建强基层检察院,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深度实施,夯实新征程上xx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守正创新担使命,昂首奋进新征程。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实干笃行,努力开创xx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在xx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当先锋、打头阵,加快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xx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实用多篇篇2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始终围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认真贯彻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和省检察院“三个一”工作思路,扎实落实市检察院“两抓三促”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荣获“全市政法系统调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十佳青少年维权岗”“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全县优秀机关党支部”等荣誉。获中省表彰3人次,市县表彰6人次。辖区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率为99.53%,列全市第一名。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毫不动摇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把准政治方向。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刚性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扎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0次,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
提高政治能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延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传承陕甘宁边区红色检察基因蕴含的政治灵魂和为民本质,教育引导干警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更高标准的能动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突出党建引领。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模式,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有力推动各项工作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有效实现党建与业务双融共促。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政治理论学习42次。迎接了全县机关党建工作现场会观摩。
二、围绕工作大局,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质效提升、形象地位提升。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从严打击,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5人,起诉215人,同比分别下降48.5%和31%。依法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7人,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2人,黄赌毒犯罪16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54条。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公诉的郭某某养老诈骗案,被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始终保持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高压态势,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7人。持之以恒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运用刑事打击、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持续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针对我县工业园区液化天然气运输车辆擅自排放BOG至大气中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通过公开听证和磋商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检察履职助力绿色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起诉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件2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督促修复被损毁国有林地、耕地743.4亩,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生活垃圾15.8吨。
积极深化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件19人,促成和解12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5件,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参与政府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2件次。会同县公安、司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行政部门建立工作机制5个,有效推进诉源治理。
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扎实开展“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追讨欠薪52.5万元。严厉打击涉农职务犯罪,追赃挽损8.7万元。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19人11.4万元。扎实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深入校园食堂、寄递企业、社区村组、网吧宾馆等场所调研督导15次,努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邮包里”的安全。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6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1人,不起诉8人。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发出检察建议8件。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场会来我院实地观摩。成立红星未检工作室,组建未检办案团队,6名干警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17场次。对7名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办理的白某某司法救助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三、深耕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认真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全面实现检察工作全链条、全覆盖、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在做优刑事检察上聚合力。会同公安、法院共抓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86人,不起诉44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人,均采纳。全年不捕率49.71%,不诉率22.06%,同比提升24.5%和6.4%。诉前羁押率53.43%,同比下降10.75%。统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制度适用率93.63%,量刑建议采纳率91.09%,同比提升12.5%和6.5%,彰显法治文明进步。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3件。纠正漏捕漏诉7人。抗诉1件,刑事审判活动纠违监督4件。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起诉职务犯罪2件2人。深化刑罚执行监督,提出并纠正刑事执行违法20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不当、强制医疗违法、财产刑执行不当20件。刑事“案-件比”达1:1.01。成功承办全国首个重罪检察证据分析研究陕西分基地首例个案现场复勘论证会。
在做实民事检察上下功夫。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注重运用类案检察建议,提升监督效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裁判监督案件,提请抗诉2件均获市检察院支持、市中院采纳并指令再审。依法纠正民事审判活动、执行程序违法情形,发出审违检察建议21件,执违检察建议27件,支持起诉4件。
在做好行政检察上抓推进。继续强化对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受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发出依法行政检察建议18件,采纳率均为100%,把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开展防范社会稳定风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
在做强公益诉讼检察上求突破。在窨井盖治理、电梯安全隐患、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力度。立案110件,同比上升17.02%。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携手行政机关共同维护人民利益,梯次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办理的督促整治废弃井场环境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以含油危废污染环境整治专刊转发;办理的督促整治液化天然气运输车辆非法排放BOG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据此案形成的《关于延安市LNG生产企业BOG回收情况的调研报告》提交省市检察院参阅。
四、加强作风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将清廉志丹建设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廉洁公正检察机关、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扎实开展发生在本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场次。紧盯“四风”突出问题,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填报重大事项16件。
健全制约监督体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检察院党组政治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精准排查检察办案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完善党组主导监督、派驻纪检监察专责监督、检务督察内部监督的一体化监督模式,不断增强制约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组织参加各类培训286人次。提拔使用干警5人,遴选员额检察官2人,招录干警8人。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24人。干警王景山获全国公益诉讼“五好”人物、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办案检察官,干警杨小云获“全省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
五、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法律监督职权规范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把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自觉接受履职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1名副检察长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慎终如始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走访在志市人大代表12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或听证19次。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39人次。
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强化风险评估,规范新闻宣传,坚决防范舆情和安全风险。运用新媒体技术,传播检察好声音,讲好检察好故事。编发检察信息60篇。开展普法宣传15场次。发布原创信息216篇,中省市媒体采用83篇。8篇理论调研文章获省市表彰。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定期发布主要办案数据,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有效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严格审慎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104份,程序性信息206条,重大案件信息36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志丹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导的结果,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志丹检察的各界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举措还不够不实,前瞻性还不足;二是“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力度还不够大,效果还不够好;三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还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仍有提升空间;四是检察大数据运用方面理念滞后,能力欠佳。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县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延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职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和捍卫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质效。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掌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始终坚持笃行实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关键点,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牢大局意识,严惩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助推经济发展保持“稳”的定力、增强“进”的决心。防范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推动绿色发展,做实“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为实现红都大地山青、水净、天蓝、景美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大力推进检察业务一体融合。坚持结果导向,打破内部壁垒,形成横向融合的法律监督“一盘棋”格局,促进“四大检察”有机贯通、融合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协作配合,凝聚监督合力,突出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奋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征程。
四是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精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扎实开展疑难信访案件化解和重复信访积案清理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做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是加快实施数字检察建设步伐。以数字赋能法律监督为抓手,加快数字检察档案和办公OA系统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积极构建数据赋能监督、数据驱动监督的新时代法律监督新格局,努力由“事倍功半”向“事半功倍”转变,由“人力驱动”向“数据驱动”跃变,实现大数据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乘法效应”。
各位代表,唯有只争朝夕,方能不负韶华。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昂扬的斗志、更充足的干劲、更扎实的作风,忠诚履职尽责,锐意改革进取,奋力开创志丹检察事业新局面,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实用多篇篇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3年,xx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年以来,与钟山县工商联构建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四位一体”沟通联系机制,入选全国工商联、全国检察机关100对典型案例,3篇检察理论调研文章在最高检组织的理论征文活动中分别荣获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荣获“广西优秀共青团员”等自治区级荣誉16个;“2021年度贺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东融发展贡献奖先进个人”等市级荣誉63个。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始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护航钟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全年召开党组会19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5期;党组成员做示范、树榜样,带头上党课13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及上级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22件次。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党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意识形态工作4次。
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起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1件4人,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诉源治理“五个一”模式,将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和公开听证相结合,成功办结全市首例适用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院领导分片包区走访辖区内规模以上民营企业30余家50余次,开展企业法律体检18次,解决法律问题8件,全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守护绿色发展生态底色。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惩治不法+修复生态”办案模式,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0件14人,办理涉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与县田长办、林长办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实现“河(林、田长)+检察长”四长协作机制的全覆盖建立。发挥“田长+检察长”机制作用,结合“保耕地 护农业”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土地撂荒专项排查,就耕地撂荒、非粮化问题立案4件。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守护专项行动,保障农资安全及春耕顺利进行。创建“大有可为”司法救助党建品牌,全力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2023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12人,发放救助金11.2万元。常态化做好公安镇双元村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先后派驻2名青年干警到两安瑶族乡三联村、钟山镇城东社区担任驻村工作队员,2023年1名干警获评贺州市乡村振兴工作先进个人。
二、聚焦市域社会治理,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平安钟山建设
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把检察工作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中谋划推进、精准发力。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2023年,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17件19人、起诉42件48人,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11件11人、起诉10件10人,批准逮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秩序犯罪7件7人、起诉38件38人。坚决维护金融安全,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批准逮捕电信网络犯罪及关联犯罪、“断卡”专项行动犯罪3件3人、起诉43件50人。成立反洗钱工作专班,开展洗钱犯罪线索“一案双查”,办理的陈某红洗钱案入选广西检察机关打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筑牢疫情防控“检察防线”,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组织“银闪闪”志愿团队20余人到防疫前线、社区街道参加志愿服务,在防疫战疫大考中展现检察担当。
助力清廉钟山建设。规范监检衔接,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件3人,起诉2件2人,判决2件2人,办理的冯某某受贿案获评2023年度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主动延伸检察监督触角,深入探究职务犯罪案件背后制度机制存在的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就某系统腐败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广西检察机关社会治理优秀案例。
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3件6人,起诉1件6人。组建专案组,依法快捕快诉系列涉恶犯罪集团案。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以“我管”促“都管”,制发检察建议2份,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整章建制、堵塞漏洞。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制定《钟山县人民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主动走访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前介入涉养老诈骗案件,依法起诉1件2人、判决1件2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震慑违法犯罪。统筹“线上+线下”“传统+新型”多媒体阵地,多措并举打好宣传教育“组合拳”,制作电子宣传短片1个,通过媒体发布、转发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信息40余条,点击量累计5000余次,深入社区、乡村、校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10次,接受普法教育2000余人次。
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动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治理水平,2023年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与县人大常委会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衔接与转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凝聚“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合力,把代表建议作为线索转化为监督案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2023年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挖掘监督线索1件。
三、聚焦人民美好需求,全力提供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揭牌成立贺州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检察服务站,向3名存在监管意识不强、监护缺失等问题的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深化与专业社工服务组织的交流合作,引进专业社工参与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工作,助力5名涉罪未成年人健康回归。与县教科局会签《“法治进校园”三年活动方案(2023-2024)》,力促检校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治教育资源向乡村地区倾斜。2023年,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1场次,指引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法治教育活动覆盖全县中小学,惠及师生、家长10万余人。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坚持把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当作“大案”来办,不断增进群众法治获得感。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紧盯食药领域公益损害新问题深化溯源治理,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3件,针对入驻外卖平台药店未依法公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检查药品经营单位69家。筑牢个人信息安全“堤坝”,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督促当事人缴纳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35000元,有效助推5个行政机关对5000余条个人信息进行隐匿化处理,督促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2023年度全区检察机关精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紧盯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件,督促清理生活垃圾500吨,助力人居环境整治,为乡村振兴添彩。
做细做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牢固树立“办信就是办民生”理念,优化信访事项处理程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接待来访群众100余人次,45件来访件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息诉罢访率100%,无积案压案情况。落实院领导带头接访、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机制,及时就地息诉化解矛盾纠纷,检察长接访11件,处理来信4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1件。
融合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全面部署和启用“掌上小秘书”系统,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检察官小秘书”程序,为律师、当事人提供预约检察官、预约阅卷、案件流程查询、司法救助申请、心理援助申请等一条龙、全流程事务性服务。积极探索和运用非羁押措施适用智能监管平台及“电子手环”等非羁押措施,逐步降低案件诉前羁押率和捕后判轻缓刑率。2023年以来,投放使用“电子手环”共计46人,诉前羁押率25.50%,与去年同比下降29.53%。
四、聚焦维护司法公正,依法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质效提升。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3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43件29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4.39%;提出量刑建议193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91%。以求极致精神优化“案-件比”,切实节约司法成本,将刑事质效评价核心指标“案-件比”控制在1:1.039。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撤案9件,追捕、追诉17人,发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2件,提出抗诉2件,其中办理的1件获评2023年度全区检察机关精品引导侦查刑事案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在全市率先上线运行核查社区矫正脱管数字化检察监督平台,整合相关单位信息资源形成数据库,借力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拓展法律监督渠道。2023年组织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2次,依法提出书面监督意见38件。
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务实。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推动实现民事检察精准监督,2023年受理民事检察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注重对个案的研究,提升发现“案中案”的能力。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2023年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获采纳1件。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坚持“实体程序并重、解决问题为要”,当好“公共利益代表”,2023年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2件,立案52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3件。常态化向县委、人大、政府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县政府专门列支公益诉讼案件专项鉴定经费,充分为守护公益提供保障。聘请县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的8名业务骨干担任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智慧”让公益诉讼提质增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和责任人复垦复绿林地425.1亩,维护复壮古树60余株,补植树木2.97万株,增殖放流鱼苗5.8万尾,督促推进100多亩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五、聚焦铸魂强基赋能,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一体推动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全面提升队伍素能。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全面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理论学习,全年举办政治轮训班3期,累计培训140余人次。制定“星耀钟检”方案,选树“办案之星”优秀干警,精准分类开展业务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助推干警在要案办理、改革攻坚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淬炼本领、积累经验、增长才干。2023年有9人入选全区、全市检察业务人才库,3人被评为全市检察业务专家、能手。
大力推进清廉建设。以清廉建设作为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有力抓手,打造“七位一体”廉政文化教育阵地,制定《钟山县人民检察院清廉机关建设方案》,建立并公开亮晒权责清单、风险清单、防控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强化对“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持续开展“一月一警示”主题教育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2次,强化全体干警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带头对干警开展清廉家访,全年开展清廉家访30余人次,通过“组织监督+家庭监督”筑牢干警廉洁从检根基。2023年10月,作为示范单位在钟山县清廉机关暨清廉家庭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
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64件。持续做好“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全年填报33件次,院领导带头填报12件次。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检察官退出员额管理实施细则》,及时做好2名员额检察官入额、2名员额检察官职级晋升工作。深化运用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每月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引导激励干警履职办案“求极致”。
六、聚焦主动接受监督,打造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常态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深融入检察履职实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3次,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建议等专项监督与调研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全年走访人大代表65人次,征集意见建议10余条,邀请视察工作、评议案件20余人次。坚持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公诉人》等资料,让代表委员更加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
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强化检务公开,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1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视察观摩检察工作。常态化举行案件公开听证会,接受群众旁听监督。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发布程序性信息394条、重要案件信息17条、法律文书138份。着力加强检察宣传,认真讲好检察故事,运用“两微一端”发布信息1576条,多样化推进检务公开。
过去一年,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在改革中创新,在落实中稳进,在稳进中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办案理念还跟不上新时代发展的需要,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够充分,办理“精品案”“优质案”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赋能检察工作的能力还不足,将检察大数据思维融会贯通到办案全过程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距离党和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需进一步深化,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仍需持续做实做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进自身不足,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3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3年,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钟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更实举措维护平安稳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大政、方针、政策,积极向党委、党组请示汇报,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颠覆、反间谍、反分裂斗争,依法严惩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犯罪、邪教犯罪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惩治暴恐、危害生产安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切实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公平各项工作。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推进禁毒整治工作,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能力。
(二)坚持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以更高站位服务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助力企业发展、保障改革创新。充分运用好公开听证制度,通过听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人员的意见建议,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以检察履职融入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积极作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化落实“河(林、田长)+检察长”四长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志愿者、观察员工作制度,拓宽公益诉讼案源渠道,增强公益保护监督力量,助力秀美钟山建设。
(三)坚持站稳人民立场,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结合公益诉讼职能,探索开展“小专项”监督活动,以小切口解决民生领域“急难愁盼”问题。主动作为助力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全力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联动机制,完善多元化救助工作格局。以“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为抓手和统领,做实做细做好办信、接访、办案、答复和化解矛盾等工作。深化落实“一到八号检察建议”,着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四)坚持能动履职求极致,以更新理念深耕法律监督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继续做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常态化开展,力促监督立案数、撤案数在2023年基础上有质效提升。会同公安机关持续开展刑事“挂案”专项清理,特别是涉民营企业的“挂案”,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持续找准深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突破口。以深化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全面加强办案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以办案规模、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进入全区先进水平为目标,推动各类案件影响力整体提升。充分运用统一业务软件流程监控子系统等手段开展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高业务监督管理成效。
(五)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学习制度。开展“强基固本钟山行动”,提升机关党建“五基三化”质量,采取“党建+”模式,做到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以提高干警司法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在职分类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加强业务培训。把清廉机关建设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一体谋划推进,深入开展清廉思想建设、清廉组织建设、清廉纪律建设、清廉作风建设、清廉文化建设,为凝心聚力建设清廉钟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秉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实绩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为推动钟山“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实用多篇篇4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措施①,坚持“三个一”工作思路②,探索“四抓”③工作路径,奋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开好新局。
一、践行党的全面领导,以检察忠诚捍卫“两个确立”
坚持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的理念,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检察工作的首位。
一是深学笃用党的创新理论。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全院干警会、支部会4个层次,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常态化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开展经常性线下线上研讨交流,促使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促进政治与业务融合。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四个体系的指导意见》,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部署和落实,在办案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4个,与业务协作单位、业务服务对象联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3次,在业务工作中创建党员先锋示范岗;同时,在办案中落实“三同步”④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确保党的领导和“从政治上看”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
三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时请示汇报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要案件131次。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清廉机关实施方案,重点强化对两级院“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对1068件公益诉讼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和整改。扎实开展“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两级院查摆整改问题145个。从严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⑤制度落实,主动记录报告重大事项574件。
二、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检察作为服务新发展格局
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围绕确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严厉打击破坏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犯罪,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48人,起诉2643人。其中,起诉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285件372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11件303人;养老、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255件541人。同时,起诉涉黑恶犯罪2件2人;提前介入监委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18件,起诉20件21人。
二是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1件207人,协同政法部门追赃挽损2.6亿余元。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成立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开展地理标志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起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4件28人,制发“淳化荞面饸饹”等地理标志保护检察建议3件。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⑥试点工作,成立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和第三方人才库,已办理此类案件6件,位居全省前列,努力践行打击与保护、办案与服务并重的司法理念。
三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开展涉农扶贫资金、补贴等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专项监督,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四大职能,起诉涉农犯罪8件15人,为794名农民工讨薪679万余元,办理涉农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2件,督促行政机关收回国有财产66万余元。市检察院与彬州市检察院成功化解李某某等11人与某镇政府行政争议案件,既实现了省属重点项目平安落地,又解决了当地群众就业问题,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并推荐至最高检。
四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39.21%和22.13%,同比分别上升13.76个和10.59个百分点,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主动融入“党建引领、法融网格、共享共治”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协助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委平安办召开全市加强检察建议办理促进社会治理工作推进会,结合办案主动对接综治中心和网格员,针对诉源治理,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5件;检察建议办理工作已纳入市县党委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检察建议“刚性”不断增强。促进社会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普法宣传782场。
三、牢记公正司法理念,以检察担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提质做优刑事检察。协同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和撤案100件;对法院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件;对刑事侦查、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60件次。受理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35件,对社区矫正活动首次组织巡回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制发检察建议11件,切实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办案团队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二是精准开展民事检察。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6件,抗诉4件,再审改变率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采纳率100%,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以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及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25件,采纳率100%。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件。对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72件,做好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王某龙确认合同无效监督案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三是全面深化行政检察。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依法治市办下设“行政检察和执法监督联络办公室”,评查各类行政处罚案卷2186卷,发现不规范问题600余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36件。纠正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151件。开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办理此类案件174件,化解44件,发出检察建议13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4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淳化县检察院办理的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执行某果业公司拆除建筑物、退还土地、罚款决定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优秀案例。
四是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紧盯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11件,立案1082件,办理诉前程序⑦1036件,诉前整改率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开展英烈纪念设施、国防军事设施、军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活动,公开宣告送达9份诉前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保障军人合法权益。联合xx军事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履行国防军事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军优秀案件。
四、恪守司法为民宗旨,以检察力量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标尺,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是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起诉危害食品安全、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9件17人;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窨井盖常态化排查整治,制发检察建议3件,督促整改窨井盖安全隐患1095处;强化寄递安全监管,起诉利用寄递渠道违法犯罪12件24人,通过司法办案守护好群众“舌尖上”“脚底下”“邮包里”的安全。秦都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督促房地产企业移交社区公建、养老服务用房3万多平方米,价值3亿余元。
二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以“如我在诉、如我在访”的态度接处群众来访1223人、来信来电353件,全部实现“件件有回复”。办结省市转办信访案件11件。疫情期间确保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不打烊”“不掉线”,引导人民群众以“非见面”形式反映诉求。采取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国家司法救助“三位一体”方式,化解各类申诉、信访案件175件,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三是护佑未成年人成长。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2件86人,起诉91件122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率分别为58.26%和45.6%,比总体刑事犯罪的不捕率、不诉率高出19.05个和23.47个百分点。市检察院与团市委会签《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招募培训司法社工,提升涉案未成年人保护质效。联合9部门制定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⑧、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⑨实施细则,聚力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225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200余场。
四是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主动回应特殊群体所急所盼,注重扶助涉案困境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支持起诉85件;注重防止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37件249人,发放救助金116.67万元。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批捕侵害妇女权益犯罪54件79人,起诉58件83人。渭城区检察院督促保护妇女劳动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被央视新闻直播间报道。
五、夯实自身发展基础,以检察初心锻造过硬队伍
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着眼于忠诚履职、尽责担当,在强基础、育人才、促改革上下功夫。
一是强化业务素能。保障干警参加党校或上级院培训2300余人次,更新法律知识库存;开展“公检法司”、“检校”同堂培训42次,凝聚执法司法共识。组织“优秀公诉人”等业务竞赛,开展“优秀检察建议”等业务评比,提升岗位素能。两级院在行政机关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120人,在社会上聘请听证员80人,借助“办案外脑”增强法律监督能力。
二是推动基层建设。落实“市院主抓、基层主责、结对共建”责任体系,市检察院赴基层调研45次,帮助厘清工作思路、解决问题86项,结合当地特色选树27个亮点品牌。配合地方党委对2个基层院开展政治巡察。加强基层院业务系统监督管理,一体交叉开展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对12840件案件的业务数据质量进行专项核查,指导基层院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和业务专题分析,11篇分析报告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转发。
三是深化检察改革。优化配置办案力量,市检察院单设平安办,两级院全部设立知识产权、未成年人检察的专门机构或专业团队。顺利完成省检察院部署的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系统化提升改革等3项改革项目,通过了省检察院评审验收。积极推动数字检察建设,构建并推广19个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探索解决监督线索难发现、质效不突出等瓶颈问题;搭建完成“OA”办公自动化框架,确保日常工作“全程留痕”;两级院诉讼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相关各方面查阅档案提供更加便捷的条件。
六、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以检察自觉接受监督制约
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公正规范文明行使检察权。
一是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两级院坚持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38次,办理人大审议意见12件,接受人大、政协各类监督检查41次。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工作联络,推送检察信息200余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6人,听取意见建议72条,努力保障代表委员知情权、监督权,为代表委员履职提供便利条件。
二是全面接受多方监督。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主动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对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召开399场听证会,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为律师提供网上阅卷125人次,为案件当事人提供程序性信息查询816次,在保障律师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自觉接受其监督。
三是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08人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862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18件,公开法律文书1140份,同时做好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召开1场新闻发布会,在“两微一端”上发布各类检察信息2.5万余条,阅读量达百万次。
一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初心如磐、奋楫笃行,10个案例入选最高检、最高法、省检察院典型(优秀)案件,2件检察建议入选省级以上优秀检察建议,25个集体、23名个人被省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获市委目标考核和全省检察工作优秀单位,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各政法单位协作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不足,在法治护航举措上仍需深化。二是法律监督质效距离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还有差距,在提供检察产品上仍需精益求精。三是检察队伍职业素养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还有不适应,在专业化建设上仍需发力。我们将高度重视以上问题以及各位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认真整改。
2023年工作任务
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以落实全省开展“三个年”活动部署为抓手,紧扣全市高质量发展创新提升目标,遵循“三个一”工作思路,以抓好大统筹为基础,以抓好大质效为目标,以抓好大品牌为突破,以抓好大数据为支撑,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奋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现代化,为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锚定检察方向。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年的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常学常新、真信笃行。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从思想上、行动上全面做到“两个维护”。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加强向党委请示汇报,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二是扛起责任担当,展现检察作为。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侵害群众生命财产犯罪。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服务xx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建设。积极落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尽最大力量激发和保护市场主体和创新活力。落实好检察建议在诉源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把监督办案职能向社会深层治理领域延伸。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提升监督质效。深入贯彻“中发28号”、“陕发6号”文件精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推进检察业务一体化融合发展。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强化民事诉讼精准监督,注重运用类案检察建议提升监督效果;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做实双向衔接;突出抓好法定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提升办案质效。把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融入社会治理。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根基。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让检察队伍有灵魂、检察业务有方向。完善办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深化对规范行使检察权的激励约束,向科学管理要“战斗力”。以薄弱基层院“脱薄”为牵引,推动基层院建设再上新台阶。发扬斗争精神,巩固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省委、市委部署及本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踔厉奋发、埋头苦干,为加快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助推xx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实用多篇篇5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进争先创优、提升工作品质为主基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努力为孝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5726件,同比上升37%,62项检察业务质效指标中41项位居全省前四。
一、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保持政治清醒,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年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454人,依法起诉2869人。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审结邪教组织犯罪3人并均提起公诉。全力维护社会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黑恶犯罪8件14人;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八类严重暴力犯罪253人、“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366人。着力维护金融安全,起诉非法集资、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8人,协助公安机关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450万元。有力维护网络安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271人。
助力打赢维稳攻坚战。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依法及时办理群众涉法涉诉信访1318件,化解信访积案26件。在司法办案中全面落实办案影响、风险研判制度,加强风险管控;对20件重点案件加强风险研判和预警处置,把握办案节奏,依法妥善办理。充分发挥检察听证促进定纷止争作用,建立听证员库,组织公开听证1633次,同比上升152.7%。安陆市院对一起持续6年的亲属间遗产纠纷申请监督案,通过公开听证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化解缠访缠诉风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处置化解涉检网络舆情4件。党的二十大期间,市检察院对包保县市认真开展信访维稳调研督导,市县两级院派出39支工作队,深入社区、乡镇全力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平安稳定等工作。
持续深化诉源治理。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2件,促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同步推进。坚持宽严相济,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对符合无社会危险性或犯罪情节轻微等情形的,依法不批捕1405人,不起诉1941人。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达到92.33%,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9.2%,一审上诉率下降至2.7%。结合办案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224场次,促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气。
二、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动履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决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强化检察担当。
深化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对涉企案件每案标注,实行“一案一研判”,促进形成全力保护服务市场主体的检察自觉。着力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批捕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76人,起诉189人。注重保障企业发展稳定,对涉嫌犯罪的企业人员,依法不批捕104人、不起诉185人,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不诉率相比,分别高出11和12个百分点;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7人。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监督立案12件,监督撤案14件;清理久办不结的涉企刑事案件7件,让企业放下包袱,轻装前进;畅通申诉绿色通道,依法及时办理涉企申诉案件128件,努力让企业安心经营发展;办理涉营商行政案件91件、涉营商公益诉讼案件413件,坚持既保护公共利益,也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发展,防止“一罚了之”“一关了之”。汉川市院办理的某个体工商户不服行政处罚监督案,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纠正处罚标准不一致、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松绑”,商请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23人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市委高度重视此项改革,成立全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市检察院与工商联、司法局、财政局等13家单位共同成立全市合规考察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选聘198名人员组建专业人员库,增强监督评估的中立性、专业性。积极加大办案力度,在报省检察院批准后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5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管评估机制4件),已办结22件,共对4家企业、24名企业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对9名企业人员提出宽缓量刑建议。云梦县院针对xx某米业公司向云梦县某粮油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一案,通过异地协作对涉案企业开展跨省合规监管,督促依法规范管理。孝南区院对某建设公司非法占用林地一案作出合规不起诉决定后,推动相关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既保护发展,又震慑违法。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出台《关于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会签文件,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起诉侵犯企业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犯罪33人。孝南区院起诉的刘某某、胡某某销售假茅台酒案,有力保护了国家驰名商标的知识产权。
三、围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自觉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检察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起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19人,协同公安机关为受害老年群体挽回经济损失5009万元。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为民办实事”专项活动,对弱势民事主体维权支持起诉24件。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聚焦就业、医疗、养老、社会保障领域办理相关案件17件。孝昌县院联合外省检察机关化解一起持续3年的跨国务工死亡工伤认定纠纷案,34万元伤亡抚恤金一次性支付到位。开展婚姻登记行政争议化解专项监督,帮助7名群众解除婚姻登记错误困境。徐某因结婚证上姓名错字无法离婚,应城市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6.7万元,传递检察温情。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92人。全力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初犯、偶犯,依法不批捕138人,不起诉140人;4个基层院建成“一站式”取证中心,实现询问、取证、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一站式办理,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持续抓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市卫健委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排查,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刚性落实。市检察院对我市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深入调研分析,专题报告获市委、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全市层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大悟县院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孝南区院1名干警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监检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58人,已提起公诉39人。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要求,起诉受贿犯罪12人、行贿犯罪6人。忠实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职责,立案侦查3件5人,法院已判决2件4人。通过为反腐败大局贡献检察力量,助推清廉孝感建设,促进保障民生民利。
扎实开展“一下三民”实践活动。贯彻市委部署要求,市检察院成立工作专班,深入14个包联企业和基层一线问计问需,推动解决32项具体问题,切实为企业和群众纾困解难。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组织全市检察干警积极参与基层党建、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共开展调研活动84人次,收集基层和群众反映问题17条,为民办实事123件,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
四、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执法司法活动法律监督
牢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属性,与各职能部门一道促公正、护公益、提公信,依法办结各类监督案件1299件。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积极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工作机制在各地落实。加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度,退回补充侦查率、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率同比减少7和3个百分点,提升了司法效率。积极开展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应立案未立案171人,监督撤销不当立案102人;对侦查活动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监督纠正意见744件次。积极开展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6件,对审判活动提出监督意见78件。积极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对违法违规“减假暂”提出监督意见81人并全部纠正;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开展专项监督,纠正执行不当情形14人次,推动全市57名被强制医疗人员全部集中监管;实现对监管场所巡回检察全覆盖,并在云梦对公检法司刑事执行活动探索开展全领域集中交叉巡回检察,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
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坚持精准监督理念,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65件,对89件案件提出监督意见;对51件案件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并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强化对民事裁判结果的监督,依法提出(请)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法院采纳9件。坚持对人监督与对事监督相结合,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检察建议79件,法院予以采纳。孝南区检察院就诉讼费用退还问题向区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区法院出台“胜诉即退费”工作机制,该案获评孝南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持续从套路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中梳理“虚假诉讼”线索,维护司法公信。汉川市院在审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申请监督案中,查明徐某虚构他人向其借款1096万元的事实骗取民事调解书,提出抗诉后法院再审撤销原判。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认真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办结裁判结果、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26件,提出检察监督意见120件,法院采纳120件;提出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件。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行政争议43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汉川市院通过办理一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监督案,推动行政部门按程序免除对某招商引资企业65万元加处罚款,既化解了争议矛盾,又缓解了企业资金困难。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在履职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提出检察建议66件,8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大悟县院通过办理违法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监督案,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关停取缔无证诊所19家。推动检察监督与戒毒执法有效衔接,与市司法局共同启动强制隔离戒毒试点工作。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立办公益诉讼案件496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98%的案件通过诉前程序得到解决;同时用好诉讼手段,提起公益诉讼22件,已判决的20件全部获得法院支持。坚持做优做精传统领域公益保护,立办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90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33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53件。通过办案深入落实《长江保护法》,积极开展“河长、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联动推进府澴河、汉江流域生态保护,督促清理河道1687公里,清理垃圾3956吨,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825亩,督促还湖复绿5325亩,增殖放流1025公斤成鱼、75万尾鱼苗,依法督促涉事单位和个人支付损害赔偿金,助力挽回国家财产损失2818万元。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案件220件。大悟县院通过立办门店消防安全隐患案,推动辖区内同类问题联动整治、系统治理,守护公共安全;云梦县院针对不法分子获取电商平台个人信息非法获利情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五、围绕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抓紧抓实检察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三学三立”和“素能提升年”活动,不断强化履职能力,全市检察机关有28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个集体、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抓牢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均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举办专题培训班、政治轮训班12期次,教育引导干警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创新“党建+”模式,打造“琢玉学堂”特色品牌,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新司法理念故事汇”活动202场,让“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能动司法”等新司法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抓严纪律作风建设。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机制,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结合检察机关实际狠抓“三学三立”要求落实,融合推进市委政法委专项政治督察、市纪委廉政谈话反馈的4方面18个问题整改,全市检察机关纪律作风持续好转。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填报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815件,倒查被记录人员31人次,问责2人。加强检务督察,以违反检察职责、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内部财务审计等为重点开展专项督察,督促整改问题9个,提醒谈话4人,批评教育4人,诫勉2人。坚持从严执纪,处分违纪违法基层检察人员2人。
抓好素质能力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全员化开展岗位“学练赛”,组织“线上+线下”专题班48期,组织公检法律同堂培训、青年干警案例研讨等活动92次,培训人员1942人次。加强人才培育,择优选取一批有基础、有潜力的检察官和办案团队持续跟踪培养,4人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检察官,1个团队被评为优秀办案团队。发挥头雁效应,两级院领导带头办案824件,示范带动作用更加明显。推进业绩考核,分类对检察人员实行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倒逼干警提升素质、干好工作。
抓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公检法司会签《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若干意见》,与相关部门会签加强协作配合文件17个,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完善检务管理制度机制12项,推进规范管理、科学管理。加强数字检察建设,制定实施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意见,办理技术检案1318件,同比上升160%。加强检察文化建设,23件新闻宣传作品在全省检察好新闻评选中获奖,其中3件作品获一等奖,获奖数量、质量同比实现双提升。加强基层院建设,组织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着力打造重点工作品牌11个。安陆市院、大悟县院、孝南区院在全省108个基层院检察业务质效考核中分别排位第1、第2和第10;孝南区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5个基层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观念,始终正确对待、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628人次,认真办好代表建议26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审议意见改进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专题调研,推动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实现全覆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163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7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915件;尊重和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办理律师互联网阅卷197次;搭建“益心为公”云平台,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志愿者、听证员,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视可感可触。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案规模还不够,有待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数字检察推进不够有力,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还有相当距离;四是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队伍结构不优、员额检察官短缺、整体素质不适应等问题仍然突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推动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为检察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以更大力度推进争先创优、提升工作品质,更好服务孝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学深悟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以实干实绩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务实推动新征程孝感检察工作破难题、开新局。
二是履职尽责服务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力打造xx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助力xx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等目标,自觉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能动履职,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工作上持续发力。主动服务中心工作,深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和“三学三立”活动,以实际行动检验学习效果。
三是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方案,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孝感建设。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从严治检提升素能。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体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放松,以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努力锻造绝对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矢志不渝,埋头苦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优异成绩庆祝孝感建市30周年,为奋力打造xx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实用多篇篇6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质量建设年”【1】工作要求,履职担当、锐意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政治引领、思想淬炼,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召开时,我院及时组织干警全程收看开幕直播。会后,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检察长专题党课、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检察长专题宣讲活动,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学习感悟40余篇。充分利用本院官网、“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及时反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动态、举措、亮点等,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举办“学习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线上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二十大宣讲进万家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联合院工会委员会共同组织干警下乡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强化队伍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县委、市院述职述廉2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4次。加强党内监督,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共召开党组会议30次。
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建设。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我院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院党组专题研究2次,调整本院领导小组,召开部署会,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舆论阵地建设,确保意识形态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召开党员大会6次、支部大会12次,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党组成员带头讲专题党课3次。坚持落实每周四“集中学习日”制度,每周组织党史学习1次,书记、党员讲党课28次,扎实开展“亮晒比”创先争优活动3次。党支部共计组织35次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活动,累计资助金额6万余元。成立临时疫情防控党支部,确保防控工作稳步进行。2023年我院转正党员2人,转为预备党员3人,及时为党组织吸收新鲜血液。
二、公正司法、能动履职,高质量维护社会稳定
从严打击刑事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20人,其中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人,故意伤害罪1人,拐卖妇女、儿童罪1人,诈骗罪1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人,袭警罪1人,开设赌场罪1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7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6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77人,其中危险驾驶罪26人,交通肇事罪3人,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1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人,故意伤害罪1人,拐卖妇女、儿童罪1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3人,盗窃罪8人,诈骗罪4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人,盗窃、侮辱、故意破坏尸体、尸骨、骨灰罪1人,开设赌场罪3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0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7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5人,贪污罪2人。通过办案,追赃挽损33万元。既维护了法律尊严,也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充分体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不批准逮捕16件28人,不捕率同比增长23.55%,移送单位撤回1件7人。不起诉37件52人,不诉率同比增长20.03%;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89件111人,同比增长9.78%。刑事和解案件2件。提出量刑建议75人,采纳率97.18%。积极开展听证工作,举行公开听证【3】会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参与听证,聘请公开听证员,并首次开展线上公开“云听证”,践行阳光司法,力求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社会矛盾化解。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院共受理信访案件22件,其中民事申诉案件3件,司法救助3件,刑事申诉案件3件,控告案件2件,法律咨询类1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信访人。全心全意守护弱势群体,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 件,发放救助金6万元,被救助对象均为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执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包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制度,并按照县委安排,检察长在信访大厅共接待9次28人。切实做好节假日、两会及二十大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实行日报告、周报告制度,坚决消除不稳定因素,实现进京、越级零上访。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积极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每月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日常排查,报送相关信息,并进行归档。通过干警定期在广场、小区等人流密集处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组织宣传活动9次。根据县扫黑除恶办相关文件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方案,通过多形式的普法宣传,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对有组织犯罪的斗争意识。
三、聚焦主业、维护公平,高目标履行监督职能
做优刑事检察,强化监督作为。全年刑事审判监督案件2件,刑事监督立案1件2人,刑事监督撤案1件1人,纠正漏诉2人,对上述案件的监督被法院和公安局采纳,采纳率100%。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案件15件。羁押必要性审查【4】案件1件1人,诉前羁押【5】率同比下降21.68%。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促进我院检察业务指标向好发展。检察长列席卓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副检察长列席卓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6次,会上意见均被法院采纳。卓资县人民检察院与卓资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6】挂牌成立,并召开案件研讨会24次。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和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分别向卓资县公安局、卓资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共11份,均被相关单位采纳并回复。在开展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中,向卓资县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被卓资县人民法院采纳并回复。接待辩护律师9人、诉讼代理律师1人,确保司法公正。
做强民事检察,提升监督质效。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9件,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份,民事审判违法检察建议2份,采纳率100%。为深入落实高检院“质量建设年”总体要求,对2021年审结办理的民事审判案件50余件开展专项评查工作。为切实回应社会公众对“执行难”问题的关切,对2020年至2023年的民事执行案件进行专项监督“回头看”行动,共评查200余件民事执行案件。通过查阅卷宗方式,探索完善民事执行监督办案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做实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牢记“维护司法公正”和“促进依法行政”双重责任,评查法院2023年全部行政审判案件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共办理行政非诉检察监督案件8件,制发检察建议3份,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1份,采纳率100%。在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对34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有力推动依法公正执法。
做好公益诉讼,护航民生福祉。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聚焦国土国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件,立案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22 份,诉前整改率100%。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与市检察院共同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运用检察力量守护生态红线,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2件,恢复土地772.8775亩。与卓资县河长制办公室会签关于卓资县“河湖长+检察长”【7】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对卓资县内大黑河全流域进行巡河摸排。与卓资县林长制办公室构建协同工作机制,共同签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8】工作机制的意见》,联动协作共同守护秀美卓资。与卓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并通过检察建议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督促整改。围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9】能动履职,与卓资县应急管理局共同制发《关于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联合相关单位深入化工、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保护特殊群体,彰显检察温度。一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计办理侵害未成年审查逮捕案件2件2人,逮捕1件1人;审查起诉案件1件3人,起诉1人,不起诉2人;办理发回重审案件1件,做到提前介入案件全覆盖,保证案件准确及时办理。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10】,派出14人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20次,覆盖700余人,发放宣传册1500余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监督行动,发现监督线索,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对校园防性侵害机制和“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配套制度落实情况加以宣传和监督,积极回应了公众期待,有利于从源头防范性骚扰、性侵害的发生。二是共筑养老诈骗防火墙。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举办预防养老诈骗宣传活动2次,开展线上打击养老诈骗普法讲堂11次,干警录制小视频揭秘常见养老诈骗六大骗局,帮助老年人守好“钱袋子”。
四、立足本职、护航经济,高力度服务县域发展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开展座谈会开门纳谏2次,实地走访企业6次,并对涉案企业回访,深入了解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后,我院全面检视并明确整改措施。主动研究破解涉企难题,加强检企共建,检察官直接对接企业,发放检企服务卡。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9次,联合卓资县烟草专卖局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4次,开展《民法典》宣讲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典”亮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卓资县人民法院召开有关涉企案件的民事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评查法院2021年涉企民事执行案件80件,并办结市院交办的涉非公经济案件1件;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创新服务模式,通过建立办案绿色通道、完善检察长接访制度,优化服务流程。注重宣传引导,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大讨论活动中,发布宣传报道200余篇,部分优秀作品被中央级、自治区级媒体转发。积极促进企业合规机制落地,保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生机勃勃。全年开展2次大规模摸底排查工作,共排查出问题2类4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协助政府完成全村聘用公益性岗位31人,落实教育资助,为脱贫人口在校生发放补助共2690元,完成参加防贫保共计138户237人。通过互联网帮助村民销售农副产品共计3万余元。举办爱心秧苗进庭院活动,为村民免费送出3000多株菜苗,解决人民群众买秧苗难的问题。开展春节前慰问活动,筹集3万元为帮扶村村民送出爱心米面,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的爱心。村民为此给我院送来写有“一心一意办实事 全心全力解难题”、“情系群众办实事 热情服务暖人心”字样的锦旗,饱含村民对我院帮扶工作的肯定。
坚决打好疫情防控狙击战。按照县委安排部署,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时刻担当作为,任劳任怨。对包联小区开展零死角摸排工作15次,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在核酸检测工作中,我院干警积极前往防疫一线,支援集宁1人,支援县内乡镇2人,支援华裕小区1人,5名干警在包联小区设置核酸采样点,共参与核酸采样工作78次。在包联小区、G7旗下营高速卡口、电厂卡口执勤共计2310人次,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自我革新、忠诚担当,高质量打造检察铁军
加强干警队伍素能建设。通过政治学习,提升队伍政治素能。结合每周政治、业务学习,实行领导、干警轮流授课,全年共开展学习教育38次,干警轮流授课培训30余次。通过警示教育,加强干警廉政意识。开展典型案例剖析专题学习3次,警示教育大会2次。通过岗位练兵,提升业务技能。在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2名干警获得“业务能手”称号。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竞赛中,1名干警获得“业务能手”称号。全市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中获得2023年全市公益诉讼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三等奖。1名干警荣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称号。在全市举办的“中国梦、检察情”书画摄影展活动中,5名干警创作的8幅作品参展。加强队伍建设、优化班子结构。提拔1名干警为专委(党组成员),1名干警为党组成员。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全年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控告申诉检察工作1次,走访人大代表9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我院视察工作、参与活动 16人次,通报检察工作信息3条,按时办结建议5件。定期将案件信息由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导出至互联网12309中国检察网,导出案件信息数据320条,确保律师在线阅卷畅通,公开法律文书2份。强化新媒体意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检察动态信息791条、微博发布1880条、今日头条发布1736条,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
抓严抓实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会议2次。切实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深入开展“慵懒散、推拖绕、怠乱飘”问题专项整治和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专项整治,修订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1】,做实“严管就是厚爱”,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取得的每一份成绩,是县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卓资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二是司法理念转变不彻底,更新贯彻不及时,协作共赢意识不强;三是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检察监督力度、质效仍需进一步增强,破解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的力度、举措还不够。
2023年工作思路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贯彻宣传。切实强化队伍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以检察履职维护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检察现代化。要进一步找准对接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民生福祉、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始终把平安卓资建设作为头等大事,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坚持严管厚爱,推进从严治检。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队伍检察业务学习,着力提高干警专业化水平,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考核机制,在日常工作中考核,注重工作实际成果的完成。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要有新作为。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角,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团结奋斗、忠诚履职,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平安卓资建设,以优质检察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卓资检察新篇章。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实用多篇篇7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勇担检察职责使命,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绝对忠诚的信念坚定检察方向
始终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政法姓党”不变色,努力做到检察履职“让党放心”。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引导全院干警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州委、市委《实施意见》,坚定不移把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案件11项。
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利用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部门、支部+党员联动学习模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94次,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围绕红军过境黔西南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树立正确党史观,深刻感悟伟大建党精神,大力弘扬长征精神、xx会议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锤炼忠诚政治品格。
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以教育整顿成效培根铸魂,不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全员政治轮训,以身边事、身边人教育激励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落实“回头看”措施,进一步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纯洁净化政法队伍。全面落实省委政法委“五大汇编”常态化执法司法工作,不断深化拓展顽瘴痼疾整治。认真落实干预司法“三个规定”①重大事项填报制度,记录报告29件(次),约谈2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案件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主动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认真落实中央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5次。聘请17名听证员、21名特邀检察官助理、5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检察办案。邀请听证员参加检察听证②179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74件(次)。实行全系统网上办案、全流程网上监管,预警提示68件(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1320条(份),服务律师891人(次)。
二、牢记国之大者,以服务大局的自觉彰显检察担当
紧扣市委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要求和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目标,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谋划、能动履职,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兴仁高质量发展。
全力以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兴仁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05人、起诉906人。全面落实少捕慎诉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不捕327人、不诉474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刑事和解、检察听证、信访包案等方式化解矛盾,推动诉源治理。
检力下沉,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蓄法治能量。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权益等犯罪,批捕180人,起诉418人。对因犯罪侵害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及时开展司法救助,防止因案致贫、返贫。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乡村环境整治。持续开展领导包村、干警驻村、全员包保,直接投入资金12余万元。积极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以检察之力助推乡村振兴。
勇毅前行,为“十大产业”健康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平等保护理念,持续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和企业人员案件。对侵害企业犯罪,批捕10人、起诉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案企业家,不捕9人、不诉3人。针对行政机关在向企业催缴水土保持补偿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当履职行为,及时建议纠正,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③工作,联合市17家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在全州率先组建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管理委员会,完成企业合规改革评估3家,涉案企业投入整改资金1600余万元。
敢于亮剑,为护航美丽兴仁建设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和国家资源犯罪,批捕4人、起诉8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鼓励涉案人员通过异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以劳代偿”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携手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0件,督促行政机关和案件当事人补植复绿林地300余亩,复垦耕地9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0余公里,增殖放流2万余尾,清理生活垃圾50余吨。
三、坚持司法为民,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厚植检察根基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民有所呼,我必有应。以“如我在诉”的思维办好身边的每一个“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守牢安全底线,倾情奏响生命至上乐章。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牢记“发展要安全”。参与煤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9次,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助力“八号检察建议”④走深落实。依法严惩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批捕4人、起诉14人,提前介入7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1件。立案办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
聚焦社会治理,倾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开展“断卡”行动⑤和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209件362人,批捕97人、起诉179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提起公诉的王某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一案,涉及支付结算金额3.6亿元。聚焦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安全,针对窨井盖缺失、道路破损、高空坠物、小区污水外溢、食药品安全、“飞线充电”、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民生堵点、痛点、盲点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0份,推动民生综合治理,全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突出检察关爱,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0人、起诉73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64人、不诉75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8人(次),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份,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57条。与市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联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发出督促监护令134份、家庭教育指导令155份,有效督促监护人积极履行监护职责,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邀请专家开展法治教育帮扶403次、心理疏导88人次。联合市公安局、教育局等单位开展未成年人强制报告⑥和入职查询督导检查。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25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册,受教1.5万余人。
彰显检察温度,倾身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紧盯农民工“烦薪事”、老年人“钱袋子”、被害人“急难事”,加大对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件,支持农民工起诉23件,帮助25名农民工追回薪资7万余元。开展“检察蓝牵手夕阳红”专项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督促收回违规领取养老金15万余元。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对46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8.5万元,切实解决因案致贫群众生活困难。
注重纠纷化解,倾听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办理群众信访110件。强化检调对接,探索引入代表、委员、律师等第三方和解力量开展信访“简易听证”和“上门听证”,及时化解信访案件。结合政法信访系统“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访民意、察民情、纾民困、解民忧。派出干警283人(次),走访农户1140户、单位16家,收集办结问题线索或意见建议5条。
四、全面提质增效,以求极致的态度践行检察使命
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围绕以“案-件比”⑦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引导干警办案求极致、减少群众诉累。
切实履行主导责任,刑事检察取得新进步。全面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603件(次),监督立案48件、撤案59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4件,追捕追诉66人,提请抗诉1人,提出抗诉4人,开展侦查活动监督93件、审判活动监督40件、执行活动监督98件。强化监检衔接,坚决扛起反腐败斗争检察责任,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7件,决定逮捕7人、起诉5人,检察环节追赃24万元,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条。
持续强化精准监督,民事检察取得新成效。注重在“精”字上下功夫,拓宽民事检察监督思路。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0件,提请抗诉16件。监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32件。坚持同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谋共识、护公信,“支持起诉+法律援助”联动,受理支持起诉29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对涉黑恶案件民事虚假诉讼开展“回头看”,持续深入打财断血,助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坚持案结事了政和,行政检察取得新突破。开展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行政审判监督37件,发出检察建议35份。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⑧4件。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开展护航民生民利行政专项监督,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监督117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⑨3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化解潜在之诉,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
秉持双赢多赢共赢,公益诉讼检察展现新作为。落实公益诉讼“以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的要求,以解决问题为要,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检察从传统四大领域向“消”字号产品、医美行业、英烈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不断拓展,以更大力度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8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通过诉前磋商、司法确认、生态修复等诉前程序结案38件。
五、坚持严管厚爱,以久久为功的韧劲锻造检察铁军
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不懈抓检察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大力提升队伍素能。以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为重点,紧盯素能短板,积极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大力开展案例教学、检察人员业务研修,用好“检答网”“中检网院”“xx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培训57期257人次,3人入选省级检察业务专家人才库,1人入选省检察院综合行政人才库,1人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官。强化检校合作,同xx警察学院联合建立法学教学实习基地,接收培养实习生2批22人次。
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坚持越往后越严的主基调,全面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四风”,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加强对干部思想道德、政治纪律、党性党风党纪等的经常性教育。常态化开展督查,发出通报23期,通报批评26人次,提醒谈话6人次。
深化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4次,入额院领导办案745件。深化运用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放权不放任、监督不越位”,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及“三书比对”701件,对案卡填录不规范案件约谈2人(次)。推进“数字检察”,实现律师互联网异地阅卷,依托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流转案件材料12733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推进,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谱写了兴仁检察事业新篇章。1个集体和5名个人受到州级以上表彰,亮点工作获州、市领导批示7次,5篇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省院采用。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还有不足。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有待扩展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3年,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执“人民”之笔为我们擘画了强国蓝图。我们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落实”活动,按照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的安排部署,以“赶考”的清醒,抓好“九分落实”,为开创兴仁现代化新局面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以更高站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五个牢牢把握”“三个全面”,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系统理解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越是艰险越向前,做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从“两个结合”“六个坚持”上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思深悟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思路、方法和路径,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求实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把学习成效体现在有力检察履职上。
二是服从服务中心大局,以更宽视野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崇高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我们必须牢记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主战略主定位,按照市委提出的推进兴仁现代化建设的“十个必须坚持”,全力以赴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融入日常,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兴仁、法治兴仁,助推兴仁高质量发展跑出“加速度”。
三是用心保障民生民利,以更实举措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期待。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转化,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更高,检察履职必须努力跟上。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以高度敏锐、警醒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性侵未成年人、养老诈骗等犯罪,更好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审慎办理涉酒涉疫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重点开展虚假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诉源治理,净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为不断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提供基层实践。
四是着力提升履职水平,以更大力度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质效。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刻理解“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一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州委、市委《实施意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提升办案质效,更好维护安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助推法治、助力反腐,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得更生动、更具体、更有成效。
五是创新优化检察管理,以更严要求努力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数字检察”建设,围绕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完善业绩考评,优化检察精准管理,不断加强检察政治建设、推动履职能力提升。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严管厚爱,“永远吹冲锋号”,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顾往昔踔厉奋发,向未来笃行不怠。新征程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勇毅前行,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忠诚履职、善作善成,为开创兴仁现代化新局面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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