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
(一)夯实基础文化实施建设。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夯实公共文化基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文化站软硬件建设,提升免费开放水平,更好地促进乡镇文化发展。全力配合我市新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规划建设。做好第五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进一步落实“农家书屋”提升工程,加强农家书屋后续管理,联合教育等部门开展全民读书活动。
(二)落实好各项文化惠民工作。规范电影放映管理,制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完成2021年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任务。进一步推进江门五邑联合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美术馆建设,探索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完善和提升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免费开放的水平和能力,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文化服务。图书馆将深入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打造“溶溶书屋”、“创意手工园”、“衍纸彩绘坊”、“鹤图音乐课堂”等多个深受群众喜爱的免费主题活动品牌。
二、加大梁赞咏春文化推广力度
全力配合“岭南鹤武”项目的建设工作。巩固2016年咏春文化推广工作成果,引导咏春界持之以恒开展相关活动,夯实我市咏春文化发展的基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谋划举办第二届鹤山梁赞咏春文化节。
三、加大本土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力度
(一)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继续协同各镇(街)推动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的开展,尽快全面落实文保单位的法定保护措施。做好市博物馆的鹤山民俗馆建设和布展工作。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文物安全检查。
(二)加强非遗项目传承和发展。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项目、保护成果宣传,增强民众传承保护和参与意识。加强非遗普查工作,深入挖掘并完善“鹤山咏春拳”、“陈山火龙”“鹤山狮艺”三个项目的相关资料,计划2021年申报“鹤山狮艺”、“陈山香火龙”为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对民间音乐“鹤城客家山歌”进行挖掘、整理资料加以传承保护。
四、促进群众文化和文艺创作发展
(一)组织举办好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提升市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如2021年贺新春系列文化活动,配合各级有关部门组织策划好新年活动、“630慈善日”、“七一”、“国庆”、“重阳”等重大节日庆典活动。组织开展文化主题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求,营造浓厚的社会文化氛围。按照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以及创文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以及广场文化、节庆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众整体文明素质。
(二)做好文艺作品上送参评工作。以“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为目的,争取建立艺术创作培训基地,举办市文艺精品评选活动,鼓励他们多出精品,为鹤山文化事业作出贡献。加大人才培养,抓好精品创作,组织参加舞蹈、音乐、戏剧曲艺、摄影、书法、美术等各类比赛、演出、交流培训活动。加大扶持文艺精品创作和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向省、江门推介文艺精品,争取更多文艺作品获奖和纳入精品扶持计划。
五、促进文化市场和产业的健康发展
依法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做好“1+3”清单、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等完善工作。继续落实好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正版软件使用,组织开展版权登记管理。配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推进“三网融合”工作。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工作,继续开展“平安文化娱乐场所”创建。严密组织“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加大查堵反制有害出版物力度,全力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及有害信息,集中整治出版物市场及印刷企业,严查网吧和娱乐场所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打击文化市场涉黄涉赌涉毒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广播电视播出监管力度,加强辖区内网络视听节目的监管,组织开展卫星广播电视设施专项整治、“黑广播”专项检查等行动。加强文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