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曦
摘 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农村基层治理即乡村治理是国家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折射出国家治理的整体水平。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形势总体良好。在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许多地方积极主动地进行了农村治理实践的创造性探索,取得了许多富有成效的经验。农村基层治理的研究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推进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课题以乡村振兴为背景,通过笔者实地调查研究,结合现有理论研究成果,对河南农村基层治理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夯实农村基层治理根基的对策和路径选择,希望对我省农村基层治理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乡村振兴;
河南;
农村;
基层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农村基层治理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围绕建设善治乡村,明确了1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为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实施提供有效支撑。伴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胜利完成,乡村振兴战略全面铺开,这也对农村基层治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二者之间是一个相互促进、密不可分的有机衔接体。一方面,农村基层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环,制约着乡村振兴的推进和实施;
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解决农村基层治理问题提供了先决条件和有效机遇。以乡村振兴为视角,探讨农村基层治理问题,对于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河南农村基层治理的现状
(一)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加快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如何进一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在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上,共同富裕作为中国是现代的重要特征,并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话题,要实现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是必经之路,这也城乡协调发展提出了更为紧迫和更高质量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党和政府不断致力于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推行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方针政策,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不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提供更加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乡村教育、医疗等配套制度,保障村民的公共利益,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近些年来,城乡差距呈现一定的缩小趋势、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
(二)村民政治参与程度提高
随着我国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村民参政议政的能力和积极性也随之增强,为村民政治参与打下坚实基础;
农村居民自治制度的不断推广和落实,为村民政治参与提供有效渠道;
我国民主进程也在加快,民主理念深入人心,农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空前高涨,从而提高了农民的政治参与程度。在走访的209位村民中,有半数以上村民能够积极参与民主选举、有22位村民对村民自治制度已经有了一定了解、有13位村民具有参与农村基层民主监督的能力、有15位村民明确希望多学习法律法规来维护合法权益、参与基层治理,这些表明村民的民主意识和自治意识、自治能力较从前都有了显著提高。
(三)农村社会治理方式不断创新
随着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代要求的不断深入,加上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环境也在悄然发生改变,农村社会治理方式也在与时俱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发展模式已经成为农村基层治理的不二选择。加上农村信息化发展也表现出越来越强劲的势头,农村社会治理者越来越依赖信息平台进行宣传活动,从而达到密切联系群众的目的;
农民也可以通过电子政务软件足不出户办理业务,积极参与政治生活,监督基层政府。从而提高了社会治理效率、减少参政成本。
(四)民主管理规范化
为了让村民更加有效地参与到村里事务管理和决策当中,有的村除设立了党支部和村委会外,还结合本村实际,建立了其他配套组织,包括经济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土管领导小组、综治工作站、调解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从优秀的村民中选举产生村务财务监督小组、调解委员会、妇代会、老年协会等组织成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有效激发了村民参与本村事务的积极性,村民归属感明显增强。有的村充分发挥村中年纪长、地位高、时间充足的老年人“和事佬”和信息员作用,做到苗头早发现,事情早处理,信息早反馈。同时还建立了村干部集中办公和轮流值班制度,党员、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村干部责任制度,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等。
(五)积极推进新型治调组织网格化管理
随着“枫桥经验”的不断推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模式也得到各种形式的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平安建设,巩固扫黑除恶成果,軒维护本村社会稳定,是当前农村基层治理中的一项必不可缺内容。很多乡村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创制了新型治调组织网格化管理模式,努力发动群众,构建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维稳信息网。在这个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环是要增强村民的参与意识,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党员、村民代表以及妇女、老年协会以及其它社会组织的作用。
二、河南农村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河南农村基层治理整体水平有序提升,但是伴随一些新问题的不断出现,对我省农村原有的秩序和治理体系形成一定的冲击,乡村治理面临不少困境。
(一)乡村治理理念跟不上时代发展
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乡村治理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农村基层治理是将国家权力转移至社会、个人,并在政府与村集体、村民间实现合作交流。但调研发现,河南省的许多乡村治理理念难以适应新时代发展,仍然停留在“老经验”“旧办法”的管理模式层面。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一是没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现代治理理念强调群众在基层治理当中的地位和作用,群众利益是第一重要的。但是大多数干部仍然想着如何“管住”群众,而没有在内心把群众利益放在最高点。比如,在上级考核目标和群众利益不一致的时候往往眼睛向上看,忽视群众利益;
群众有诉求时应付了事,“脸好看,事不办”,以为民为中心仅仅停留在口号上。二是服务型政府理念缺失。很多基层干部的为上级服务意识强烈,为群众服务意识淡薄,“官本位”思想在农村依然根深蒂固,干部说了算,公职人员“高人一等”的错觉在干部和群众当中普遍存在。三是依法治理理念模糊。基层治理法制化是现代治理理念的根本要求,二十大报告再次对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但就调研来看,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水平普遍较低。虽然每个村镇对普法宣传教育都做了一定工作,也按政策要求对村镇的法律咨询人员进行设置,但往往只限形式,流于表面,没有起到真正作用。
(二)乡村治理主体结构单一
治理理论强调的是多元主体,政府、村民、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治理才是共建共治共享的核心要义。这些多元主体通过对话、协商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共同促进社会良性运转。但是,根据笔者调研情况来看,尤其是在河南这样的农业大省,“多元”治理格局想要實现还需要相当多的时间。在我省的农村基层治理中普遍存在政府是“公认”的治理主体,其他治理主体只是辅助的现象。这种单一的治理主体结构存在各种弊端。首先就是政府权力偏离、职能范围过大。政府很容易代替本该属于村民、社会组织或者市场主体行使权力,这就造成其他社会治理主体过于被动,社会缺乏创新、活力,还可能会促成等、靠、要思想的产生,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严重不足。其次会存在任务式管理现象的发生。乡镇政府被动接受上级政府布置的任务,接着“转发”给村里,而村级干部水平受限,很多工作难以按照政策的初衷去完成,偏离实际。第三,造成农村公共产品服务渠道单一。现实表明,在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或者优质公共产品服务提供方面,社会组织和民间团体有着政府所不具备的优势,比如灵活、创新、贴近群众生活等。比如“垃圾分类回收”大多是政府在唱独角戏,其它社会组织参与程度低,村民配合程度普遍不高。
(三)乡村治理人才队伍空心化
乡村治理需要大量的人才做支撑。通过调查发现,河南省的不少地方乡村治理干部队伍出现一定程度的空心化现象。在乡镇政府层面,尽管近几年培养造就了一批年轻干部,学历水平比以前大有改观,但是整体水平还是难以适应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人才要求。有的干部通过选拔考试被录用提拔,大多是从学校直接走向单位,缺乏基层经验,不了解农村实际情况,难以很好完成基层治理任务。还有一大部分把基层工作当作跳板,锻炼几年,刚刚储备一些基层工作经验,有机会便去了工作条件更好的地方,或者因为工作出色被上级部门调用,乡镇难以留住优秀人才。加上基层工作条件差,工作压力大,很多人才不愿意到乡镇工作,出现一些乡镇政府的部分专业岗位“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窘况。另外,对乡镇干部的考核导向出现偏差。考核时往往在意的是否很好的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是否在工作中出现失误等,对干部自身建设不够重视,监督有余而关爱不足,容错纠错机制不够健全。长期下来,基层干部就会失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失去担当意识,只是被动完成任务,产生懈怠思想。
农村干部队伍人才空心化现象更为严重。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加快,很多村庄平时只剩下老人和留守儿童,年轻有为人员不愿意在村庄任职。虽然现在政策对两委成员的年龄结构和学历都有要求,而且大部分村庄都能够按照要求配备两委班子,干部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但是离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仍然相差甚远,干部队伍整体结构老化,治理能力“软化”“弱化”现象依然普遍存在。还有一些地方选拔两委班子时候缺乏民主,家族势力、血缘关系、拉票贿选现象依然存在,真正爱农村、懂农业的优秀人员难以进入干部队伍。
(四)乡村治理财力不足
一方面农村的财政实力弱,总体供给不足。上级部署的工作需要下级去落实,村镇处在结构的最低层,承担的事务繁琐而巨大,往往需要大量资金去完成,但是村镇政府的财力却是最微弱的。我省很多村镇大型企业缺乏、产业类型单一,财政收入有限;
很多村庄还没有集体经济,大多数村庄的集体经济收入甚微,产业振兴能力受挫。还有一些脱贫攻坚时期上的产业项目难以持续,工地设施成为摆设,投入资金难以回笼。另外在财政体制上,基层政府的主体财政往往是由上级控制,没有独立的财政支配权。很多开支需要自行解决,有些项目开展需要向上级部门“讨要”“理不直、气不壮”,局面被动,有些实际问题的解决显得力不从心。
另一方面是会出现资源错配、浪费现象。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对于很多农村来说是个难得的机遇,不少地方的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各种公共服务资源、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但是部分地方却出现了资源“打架”和“不接地气”现象。比如调研发现,很多地方纷纷安装宣传栏、制度牌,而且应对不同的检查小组就会安装不同的宣传栏和宣传标语,造成资源浪费。还有的为了检查过关,中心村公共厕所和公共资源多,外围的村庄少。各地都建文化活动场所,但很多是千篇一律,不能结合本地文化特色,很多时候处于闲置状态。有的农村书屋书籍陈旧,不切合农民实际,长期无人问津。还有的示范村、标准村等典型村庄利用自身优势会争取到更多财政补贴,但是一般的边缘村能够得到的财政支持非常有限,造成两极分化现象明显。
(五)基层政府治理动能不足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政府承载着巨大的责任,尤其是这几年基层干部压力更大,先是经历了脱贫攻坚战,紧接着又要转战乡村振兴,这些对基层干部都是巨大的考验。经常大家经常用“白加黑”、“5+2”来形容基层干部没日没夜的劳动。各系统各部门任务最终要落实乡镇,有的乡镇每年要跟上级部门签几十个军令状、责任书,很多干部感觉到“压力山大”。加上处于结构低层,工作稍有不甚,上级便会指手画脚,随时可能面临问责。面对众多责任,却有着于之很不对称的有限权力。基层政府承担着最基础最广泛的服务管理,面对的是最基层群众,这里往往是矛盾最集中却又最容易爆发的地方,但是作为基层干部,执法权限极其有限,经常处于“不得不管却没权可管”的尴尬境地。责任重大、财政微弱、自主权不足,这让乡镇政府只能被动地执行义务,不能有效地行使权力,加上升迁遇到天花板,承担很大的问责风险,这让很多基层干部心理受阻,失去担当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往往变成履行上级任务的工作机器。这些沉重的心理负担表现在治理当中便会动能不足,治理效能难以实现。
三、有效推进河南省农村基层治理的路径选择
由于乡村在地域上的差异性、在发展上的不均衡性,不能用单一的治理模式对乡村进行套用。所以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不仅要从宏观把握我国乡村发展的基本村情,还要从微观对农村的生产、农民的生活和娱乐方面进行把握。
(一)打造多元治理新格局
农村基层治理主体包括乡镇政府、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普通村民、社会组织等,要想全面改善乡村治理,解决治理主体越位、错位、缺位难题,需充分发挥治理主体的能动作用,优化主体间结构关系。
1.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城鄉融合发展的一步步推进使乡村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乡村社会变得更加开放,这都为乡村治理主体的成长提供了优越环境。乡镇政府作为乡村治理参与主体之一,其越位管理村级事务限制了村民自治作用的发挥。因此,农村基层治理的首要任务是要转变基层政府职能,促进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首先,对乡镇政府的权责要明确。避免责大、权小、利少,力使责权利平衡分配。这样乡镇政府就有了完成上级任务和指标的可能,不必再把任务加码分派下去,致力于和村两委协同合作、共同治理,村委会也不会有完成乡镇政府分配工作的压力,乡村关系自然而然就去行政化。其次,乡镇政府应切实转变职能,变村庄管理为服务农民,要明白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有效开展乡村治理工作的前提是根据村民自下而上需求决定,要了解村民需求,重视村民意见表达;
最后,基层政府需正确看待与村委会的关系,村委会只是村民自治组织,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一份子,也并不隶属于乡镇政府,因此乡镇政府无权领导村委会工作,只能为指导、支持村委会开展相关工作,由此便要求乡镇政府需变支配为指导,让村委会自主管理本村事务。
2.明确村两委职责
村党支部应明确其与村委会的关系,明确自身主要职责;
村委会要定位准确,一方面要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还要做好村民自治。首先,村支部应明白自身主要职责是宣传和落实党的政策、组织本村党员学习、监督党员行为、教育和联系群众,实现乡村治理和经济发展,领导村委会的日常工作开展但不能过分干预,主动缓和与村级组织关系,致力于实现本村治理现代化。其次,村委会应明确他们只是村民自治组织,既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亦不隶属于乡镇政府,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本村公共事务,如反映村民诉求、维护农村治安、调节民间纠纷、保护生态农业等。村委会有协助乡镇政府工作的义务,但对于乡镇政府的要求不能一味迎合,只为乡镇政府办事。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村委会应坚持“为民服务”理念,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坚决维护农民利益,为民考虑,为民负责;
另外对于乡镇政府过于干预行为要勇于说不,“勇于说不”亦要把握分寸,不能为了自身利益不考虑乡镇政府的指导意见,过于强调独立性和自治性,呈现“过度自治化”倾向。
3.引导和鼓励村民参与
在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之下,普通村民和农村精英是进行乡村治理的主要力量,农民群众的满意度是衡量乡村治理工作成效的根本尺度。基层政府应警醒乡村精英流失产生的负面影响,主动推动城乡融合。首先村两委应消除村民心中“中央很好、村干部很坏”的怨念。村民只有从内心深处认识到村两委是为他们提供服务、解决问题的,才能对村两委不再存有戒心,主动配合村两委工作并逐渐参与到村务治理中。其次村两委应重视村民主体作用的发挥,尊重民愿,倾听民心,满足民需,让村民积极参与旧房改造、厕所改建、道路维修等“家门口的建设”,增强村民的心灵归属感、政治认同感。只有坚持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才能唤醒他们的主动参与意识,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为乡村治理贡献力量。最后通过“信息公开”激发村民对村务参与共治的兴趣,让村民感受到他们每次参与都对乡村治理有所改善,真正参与到农村事务的治理中。
4.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基层治理
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础和载体。社会组织作为多元治理理论的重要主体之一,可以有效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供给不足,和政府治理相得益彰、优势互补。尤其是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社会组织具有多样化、灵活性、个性化、专业性的优势,可以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但是目前社会组织在农村的发展仍然处于萌芽阶段,存在数量有限、类型过少,缺乏制度规范、内部自律较差,专业化程度不高、项目承接力不足,经费紧张、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这就需要党和政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引导,让社会组织不断得到规范发展,使其成在农村基层治理的优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政府治理和居民自治的有益补充。
(二)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资源下乡存在的“最后一公里”困境不是工程问题而是基层组织能力问题。因此不能单纯依靠政府不断增加资源下乡来解决,必须整顿涣散软弱的基层组织,提升自治能力和组织动员能力,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使其准确回应农民需求,牵住新背景下乡村治理的“牛鼻子”。
1.选优配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
乡村治理离不开基层组织领导班子的领导作用,一套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基层领导班子是乡村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的组织基础。目前,很多基层组织干部的领导素质和领导能力还有待提高,不能正确看待乡村治理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不能正确对接国家自上而下的下乡资源,这都阻碍农业进步、农村建设、农民发展的进程。在基层我们需要一批有知识、有能力、有思想、有见识的领导班子来领导人民群众进行农村建设,进行乡村治理。因此选优配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提升领导班子成员的基本素质和领导水平,是提升农村基层治理的先决条件。
2.提高基层组织动员能力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加快实施,大量资源会向农村倾斜,很多地方政策支援优势明显,面临着强大的发展机遇,为乡村治理提供更多条件。这更加需要有一批强有力的基层组织来引导、组织、协调和服务功能,提升组织动员能力,这样才能抓住机遇,乘势而上。首先基层组织应增强农民主体意识。农民是乡村治理的主体之一,基层组织应增强农民主体地位,以国家资源下乡为契机,重新对村庄进行规划和建设,积极组织村民参与整个规划建设过程;
在资源的分配和使用过程中,发挥农民民主作用,动员村民广泛关注乡村公共事务,并参与到村级事务的治理过程中,增强他们的权利意识和主体意识。其次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基层党组织要意识到,农民是下乡资源的最终受益者,要让下乡资源落地到实处,就要让农民“有话可说、有话敢说”;
要时常收集村民对基层组织服务的意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监督作用,把腐败问题扼杀在摇篮内,使他们更好的服务农民。只有让老百姓看到基层政府是在切实为他们办真事、办实事,才会激发他们参与治理的兴趣,才能让他们主动参与到村内事务当中。
(三)加强乡村文化建设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应以人为本、以民为本,注重村民在精神层面的享受,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若想在新背景下实现乡村文化振兴,需着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本村传承下来的优良作风、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并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性发展,使乡村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1.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乡村振兴一定包括乡村文化的振兴,加强乡村文化建设,首先需先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一是加强农村思想建设。思想是用来指导行为的,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因此,文化建设理应包括思想文化建设。就这需要各社会治理主体不断学习新理论、新知识,转变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提高农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和爱国热情,为农村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提供思想保证。二是加强农村道德建设。道德建设的缺失使原本淳朴是生活方式和单纯的邻里关系被打破,聚众赌博、家庭暴力、因病信教、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都冲击着传统的熟人社会。因此各地基层政府应通过精心组织,通过各种活动弘扬乡村社会传统美德,加强乡村文明建设,争取把农村社会打造成孟子描绘的“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的理想状态。
2.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
和城市相比,农村的公共文化资源严重不足,这也是导致农村思想文化水平不高,社会风气陈旧的主要原因。若想改善乡村社会风气,必须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首先是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是构建这一体系的核心主体,基层党组织应引导村民抵制不良文化,传承本土文化;
再者乡村文化建设不能仅靠基层政府一己之力,应培育与引进专业人才在农村文化配备与建设中给予专业指导;
除此之外也应培育挖掘熟悉乡土文化的本土人才,鼓励村民发挥自身优势自编自演,参与农村文化并从中发掘一批戏剧团、书法、剪纸、编织等多门类带头人,让村民身在其中,受到熏陶,从而不断培育村民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热情。其次,要建设并利用好文化娱乐设施,培养村民的文化情操。对未曾建设相关场地的农村地区,要加快农村书屋、健身广场、活动中心、红色精神宣传场地等平台设施建设,实现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使村民在农闲时期有处打发单调和枯燥时间;
对有条件建设的农村地区,基层政府可采取与村级干部政绩、奖惩挂钩的激励措施,鼓励村级干部组织村民利用文化基础设施,提高利用率,杜绝使其成为摆设的行为。
3.开展乡风文明行动
乡村治理效能的实现离不开优秀文化的滋养,开展乡风文明行动有助于改变传统陋习,形成良好社会风气。调研发现,大部分村庄都有自己的村规民约,但是很多村规民约流于形势。村规民约在制定的时候应尽可能发扬民主,使其成为全村人的共同遵循,这样大家才愿意去遵守。另外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让村民熟悉并真正履行村规民约,比如成立事务管理小组专门对村庄各种事情进行协调,久而久之,这些制度便会成为大家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开展乡风文明还要凝聚村民力量。农村基层治理必须讲“人情”讲“人性”,“熟人关系”、“血缘关系”可以成为凝聚力量的优势。德高望重的族人、事业有成的乡贤、年轻有为的新型农民都可以成为凝聚本村力量的纽带。另外,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移风易俗活动。比如很多地方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文明家庭”等活动;
有的地方开展“三色治理”,就是用红、黑、蓝三种颜色分别记录好事、坏事、大事等,利用大家的向好心理逐步形成本村的良好风尚。
(四)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要想大力推动乡村治理的水平不断提升到新的台阶,实现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是充分召集各方力量,加强乡村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找准着力点,努力构建促进“三农”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生产总值的持续增加和提高。
1.加大农业补贴力度
因为农业整体收益较低的特点,事实证明,要想调动农民的各方面积极性,适当补贴有非常有效的。比如“我国2004年开始实施的良种直接补贴政策就可以推进我国农业生产中良种的使用,提高农业技术进步水平。”农业补贴在发达国家都有比较先进的经验。“我国从1996年至今,各年农业补贴总量仅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9%以内,远低于发达国家30%-50%的补贴水平,与巴基斯坦、泰国等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也有差距”。近年来,政府对农业的补贴不断提高,加上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对农村各方面的补贴力度更是呈现明显加大趋势,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在很多地方农业补贴带来的效果并不明显。但是,农业补贴也要适度,一味依靠政府补贴容易降低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形成消极等待的不利思维。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加上城乡融合政策的不断深入,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方针政策,不仅是对农村长期以农补工的历史补偿,也能为工业发展寻找新的出路,提供新的机遇,从而产生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好发展局面。
2.改善乡村金融服务
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提高村民的收入,资金有限是个难以突破的瓶颈。这就需要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多设网点,比如增设乡村银行,提供资金借贷;
或者金融机构走基层,在乡村设立流动柜台,方便村民入户;
或是开通新的業务,对村民进行定时定点服务,加强落实各项涉及三农问题的贷款及税收政策,对于定向费用的补贴以及增量奖励也应落实到位。
3.鼓励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建设
在多元主体治理的模式之下,仅仅依靠政府或者村民自身资金是很难持续、快速发展的,而社会资金能够对这个短板提供有效的补足。因此,在乡村治理中引入社会资本,对解决资金难题,激发乡村活力是一条有效的途径。而且有了社会资金的强力带动,乡村能够更好地引入现代科技与经营理理念,变革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和管理理念,营造优越竞争环境。政府应该鼓励社会资金注入乡村,扶持乡村发展;
鼓励开发高产、优质、高效、绿色生态的种植品种;
鼓励乡村兴办食品加工行业,增来种植物本身的附加值。社会资本是推进乡村治理成熟化的必要条件,从宏观意义上讲社会资本作为组织内部成员普遍认同和遵守的规范,它的充足与否将直接影响乡村治理的成效。社会资本与乡村的治理、乡村的产业发展、乡村的基层民主都有重要联系,在推动乡村治理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不能忽视乡村资本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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