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供大家参考。
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 中共 X 市委、市纪委:
根据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6 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2016 年,我镇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全局之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为“乐商乐业乐土,崇文崇德崇寿”优美小镇建设提供了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初召开镇书记专题会议、党委扩大会议和镇村干部大会,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有关工作,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履职路线图和明细表。制定出台《2016 年崇寿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镇党委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各自分工,细化分解落实责任。镇党委与全体领导干部、各村党组织书记签订“两岗两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通过自查自纠、综合研判分析上一季度全镇反腐倡廉工作,围绕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依托每月干事对账会和两月一次村书记例会,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最新理论成果,分析指导做好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半年度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年终进行一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撰写递交“两岗两责”履职情况和个人廉情报告,对全年领导干部履行“两岗两责”进行一次考核。做好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指导督促下一级党组织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主体责任书面报告。
(二)严明纪律、依规依矩,贯彻落实管党治党法规制度。深入贯彻学习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活动。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做到每位党员人手一册,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和讨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禁令”等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办公用房整改“回头看”。圆满完成党委换届试点工作,以民主测评、资格联审联查、纪律履职辞职把好代表资格审核关。采用“四位一体”监督和纪律承诺方式,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格选人用人机制,按照《慈溪市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规定,遵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谈话公示等程序和要求,开展镇机关中层新一轮聘任工作,共调整机关中层干部11 名,提拔 3 名,其他干部岗位变动 2 名,做好任前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健全惩防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崇寿镇机关工作人员影响作风效能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崇寿镇机关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加大督查力度。出台《崇寿镇规范管理“三公”经费、办公经费等开支的若干规定》、《崇寿镇镇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 “三公”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的管理。完善制定《村级财务管理若干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基层权力规范运行管理,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有线电视“阳光礼堂”、农经“三资”管理触摸屏、公开栏、宣传手册、便民卡等途径,推进党务、村(居)务和财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好对全镇各村村级权力规范化运行“回头看”。梳理分析汇总出各村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共性问题 7 个和个性问题 18 个,并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 6 条。
(四)严格执纪、强化问责,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遵守上级作风建设规定、机关管理制度和“四风”新动向进行高频率督查。今年累计对镇机关、行政村、镇属部门开展“正风肃纪”效能督查 24 次,参与人员 48 人次,下发通报 8 则,处理人员 7 人次。坚持周一党政领导大接访制度和每月 16 日信访接待日制度,对重要信访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批阅、亲自过问、亲自接访。建立信访例会制度,成立信访工作“五人组”,定期研判、分析、汇总、解决信访案件。对涉及群众利益或反映强烈的信访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今年共办结交办信访件 2 件。镇党委大力支持镇纪委开展执纪,保持纪律审查的力度。今年对 5 名党员开展纪律审查,给予开除党籍 5 人。
二、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16 年以来,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党委的领导和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切实履行党风廉洁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做表率、亲自抓,抓实抓细、认真履职、廉洁自律,将抓党风廉洁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现将履行党风廉洁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报告如下:
(一)围绕“沐”字,强化思想政治意识。作为镇党委主要负责人, 进一步增强“四种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带头教育和引导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置身在规矩和监督之下,服从和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利用中心组学习、全镇干部大会、圆桌夜谈等机会,重点系统学习贯彻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共产党问责条例》、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特别是组织召开了学习贯彻条例的镇领导班子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村班子、基层党组织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镇党委、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向党员、群众作出责任担当的承诺。通过学习,强化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在镇党委班子和村班子中牢固树立了“两岗两责”的理念。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带头执行机关各项制度,不讲特殊,本着“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做到廉政勤政,自觉维护基层党的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围绕“压”字,抓好班子队伍建设。压实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落实,深刻认识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党风廉洁建设负全面责任、直接责任和首要责任。将党风廉洁建设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全镇各项中心工作中,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并要求班子成员明确职责、逐项分解,签订责任书,督促他们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根据人事分工及时调整。试行季度廉情分析,对存在的问题一项一项抓落实整改。除专题会议外,在村书记会议、月度对账会议上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各线各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并对基层权力清单和正风肃纪方面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坚持“抓书记,书记抓”的理念,对各村书记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党风廉洁建设专题约谈,就抓什么、怎么抓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予以提醒、教育,“扯扯袖子红红脸”,抓早抓小。
(三)紧扣“严”字,做好责任落地生根。作为宁波市乡镇党委换届试点镇,今年也是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年,严肃换届选举选风选纪,全面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代表镇党委向市委作出严格执行换届纪律、积极营造良好选风的“军令状”,候选人预备人选、党员干部和代表、工作人员做出了“三个 100%”遵守选纪的书面承诺。开设多种举报方式,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检查、召开座谈、风气测评等对换届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广泛宣传“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规定,“一卡一片”把换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换届期间,未发生一起涉及换届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支持镇纪委开展高频度的正风肃纪检查。
(四)把好“防”字,提前进行风险监管。充分运用内审制度,对所有村和下属部门进
行了全部审计,对存在问题要求按期整改到位。对经责审中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制度着手,严堵漏洞,提前整改到位。严抓制度完善。在减员节支增效基础上,出台《崇寿镇机关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并对镇聘和镇属单位同志定岗定责定薪,及时清理,进行系统管理。出台《崇寿镇镇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若干规定》、《村级财务管理若干补充规定》和《崇寿镇规范管理“三公”经费、办公经费等开支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镇村财政管理。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两岗两责”情况
镇党委强化领导班子履行“两岗两责”,要求做到既要管好自己,又要带好队伍。党委制订出台《崇寿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记录本》,督促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担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按照《2016 年崇寿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落实“两岗两责”,同时即时、如实填写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年底向镇党委、镇纪委汇报履职情况。积极开展一年两次的廉政谈话制度,按照责任制分工要求做好责任对象和联系单位党组织廉政谈话和约谈提醒工作,做到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相结合,督促指导各分管办(所、线)和联系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及时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办(所、线)同志和联系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领导班子成员都能带头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三公”经费使用规定。班子成员未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人谋取不当利益,也未出现接受服务对象礼金、礼卡或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违反廉洁自律的情形。
四、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两岗两责”执行力度有待加强,往往把主要精力集中在经济发展和重点工作上,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主体责任贯彻的积极性不高。虽能坚持廉政谈话,但对存在问题的深挖细究不够,缺乏实质性的批评和教育。同时,谈话、培训、节假日提醒等学习教育形式呆板、手段单一,教育工作只停留在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的形式,缺乏新颖性和影响力。
(二)作风转变还需进一步深化。虽然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但在具体执行中有时候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对部分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以批评教育为主,点到为止,特别是个别老大难问题,影响团队的积极性和正能量,单位里部分党员干部老观念、老思想还是不同程度存在。镇村干部在主动联系服务群众和企业中还存在这不够深入、不够主动、不够广泛等问题,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帮扶关爱还不够。同时,鼓励担当的举措还不够有效,讲担当、肯担当、真担当的氛围还需进一步营造。
(三)预警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对于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点发现的途径还不够及时和全面,主要是廉政谈话、干部考察、审计、明察暗访、投诉举报等,廉洁风险的预警还不够,变事后惩戒为事前监督,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防范的预警和防范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基层权力运行还需进一步规范,在农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工作上,村干部对的意识还需加强,村监会委员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内部管控还需进一步完善。制度的落实是关键,工作的监督是保障,需要以钉钉子的精神确保制度执行的刚性。近两年,虽然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机关内部、下属单位和村级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但是执行落实还抓得不够紧,开展监督力度还不够,有些管理还存在“盲区”,部分制度在贯彻执行和理解上存在“误区”,实际运用中缺乏及时、有效的跟踪和督查。同时,效能检查的实效还有待发挥,监督检查停留在表面,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一些轻微、倾向性问题避重就轻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下一步,镇党委将进一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
(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慈党办〔2016〕54 号),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两岗两责”,确保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到实处,确保党风廉洁建设常抓常新,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努力打造务实高效、风清气正的氛围。
中共 X 镇委
20XX 年 X 月 X 日
推荐访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乡镇 情况汇报 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