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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服务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司法部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和基层司法所、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全体人员,要深刻认识自身担负的职能使命,准确把握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定位,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始终把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摆在第一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创新举措,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当前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着力发挥法律服务队伍的专业优势,用心、用情、用功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做到既阻断病毒、又保障服务,既维护稳定,又推动发展,全力展现公共法律服务新努力新作为新气象。
二、落实工作举措,全业务全时空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一)突出服务重点。一要立足当前,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方面的法律需求,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努力提供点对点精准法律服务。更要着眼长远,围绕精准脱贫、生态建设、经济发展等全县重点工作,提供及时有效法律服务。二要围绕“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办事。突出培育特色、打造亮点、查漏补缺、总结提炼、收集归档等工作,展现法治建设新成效。三要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民生,拓展服务新领域,开辟法律服务“绿色服务通道”,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服务复工复产,服务民营经济,努力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四要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夯实人民调解基层基础,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降低矛盾纠纷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以最优性价比的方式,推动矛盾化解和问题解决。
(二)明确服务主体。一是建立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专业团队。整合全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成立由公证处、方文律师事务所、武威沙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及公证员为主体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专业团队,下设公证、律师、法律援助三个服务分队,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调整充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组成人员,充分发挥县局机关、司法所及公职律师作用,根据司法所人员变动情况,适时对258个“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分任务、定责任,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志愿者作用。加大志愿者招募力度,壮大志愿者队伍,强化阵地支撑,调动志愿者积极性,组织开展普法、法援、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拓展志愿服务领域。
(三)创新服务方式。一要组织开展法律需求调查。由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根据不同对象需求,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电话预约、微信沟通,摸清全县法律服务需求和动态,特别是了解掌握企业所需,群众所想,以便更好的有的放矢有针对性的为企业、公民等法律服务对象提供订单式、定向式、预约式法律服务。二要打造法律志愿服务品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按照“一月一安排、一周一活动”的要求,做好志愿服务活动的方案制定、人员招募、活动组织以及工作信息发布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志愿者的专业优势,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品牌打造、畅通供需对接,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志愿活动水平和质量。三要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图解、动画、小视频、案例选编、编写报道信息等方式,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性。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司法局法治宣传公众号、司法行政工作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群、微信朋友圈等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各法律顾问要在相关微信群中公布基本信息、电话等,通过电话、微信为寻求法律服务的群众开展咨询解答,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四要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方式。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和相关智能终端作用,推进网上线上法律服务,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公证和律师机构要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采取电话预约、网上办理、邮寄送达等便捷高效的方式开展工作。要根据需求及时分析研判相关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五要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实践。加强与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增强化解矛盾实效。重视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帮助民营、小微等企业妥善化解相关矛盾问题。组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探索推动律师调解工作,发挥其专业优势,拓展人民调解工作实践。努力培育“金牌人民调解员”,营造有事好好说的法治和文化氛围。
(四)丰富服务内容。一要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要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构建普法责任体系,上下联动,集聚合力。近期,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卫生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解读为主要宣传内容,打一场声势浩大的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战”。二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务。要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灵活机动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各法律服务机构(平台)要开辟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要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并减免相关费用。要把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当前重大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切实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县要求落到实处,为促进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三要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深化为企业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摸排企业在内部管理、对外交易、企业效能、合同签订、员工管理、对外经济纠纷等方面的风险,推动律师服务企业走深走细走实。广大律师要主动靠前,深入企业做好相关法律政策解读、法律咨询论证等工作,助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防范各类法律风险。要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工作法律风险,主动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四要主动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律师值班、法律帮助、刑事辩护全覆盖等制度与法律援助的衔接,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积极推动工作创新,充分运用“百度法律援助地图”“农民欠薪求助绿色通道”,进一步提升申请援助的便捷程度。要认真办理公证事项,深化便民公证服务。特别要做好不可抗力公证证明、证据保全、疫情防控措施涉地、涉物、涉人的公证事项。要针对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债务偿还、资金周转、扩大融资等提供专项公证服务。整合律师力量,组织编写《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手册》,指导律师正确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五要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各司法所要组织动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根据所在村(居)委员会工作安排,对定点医疗机构周边地区、误工返乡人员集中居住区等重点区域采取适当方式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要加强涉疫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及时教育处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推进。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调处,努力把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把县上《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贯彻落实抓紧抓细,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努力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
县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法律服务机构和基层司法所要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立足职能,加强配合,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中。要严肃政治纪律、强化行业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带头作用,走在前,干在先,让法治的旗帜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上高高飘扬。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典型。要严肃执纪问责,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督导力度,对落实工作不到位、不尽责、不及时甚至推诿扯皮、临阵退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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