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季休渔中期讲话(3篇)

时间:2024-09-13 18:00:03 讲话稿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伏季休渔中期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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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渔政亮剑”总结

  2018年辽宁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国家2018年渔业渔政工作要点和于康震副部长在“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始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渔业部门具体负责,公安、边防、海警、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原则,全面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18”各项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违法渔业行为,严肃查办涉渔案件,保障了全省2018年海洋渔业生产秩序总体稳定,海洋渔业资源得到有效养护。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机制

  按照农业农村部年初工作要求,我省提前谋划,科学部署,4月20日,组织召开了“中国渔政亮剑2018”辽宁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暨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制定印发了《“中国渔政亮剑2018”辽宁省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中国渔政亮剑2018”辽宁省海洋伏季休渔执法行动方案》《“中国渔政亮剑2018”辽宁省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行动方案》《“中国渔政亮剑2018”辽宁省违规禁用渔具清理整治行动方案》《“中国渔政亮剑2018”辽宁省内陆边境水域渔政执法行动方案》《“中国渔政亮剑2018”辽宁省国家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执法行动方案》《“中国渔政亮剑2018”辽宁省海水养殖水域环境整治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中国渔政亮剑2018“辽宁省海洋渔船规范管理执法行动方案》《关于成立“中国渔政亮剑2018”辽宁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组织领导机构的通知》九个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成立了“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指挥部;设立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各牵头单位组织实施各项专项执法行动;4月25日,在伏休即将开始阶段,再次召开专门会议,专题对全省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沿海各级政府也将伏季休渔列为当地的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沿海六个市成立了海洋伏季休渔领导指挥机构。对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渔船规范化整治、违规渔具清理整治等渔业执法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

  (二)联合主流媒体,营造良好氛围

  始终把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了与各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强力发声,努力营造社会对执法认可、渔民对执法敬畏的良好氛围。4月25日,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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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了“中国渔政亮剑2018”辽宁省专项执法行动暨全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新闻发布会,辽宁电视台、辽宁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中国海洋报、东北新闻网、新北方等主流新闻媒体参加。邀请辽宁电视台新闻频道,对全省海洋伏季休渔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使社会公众更加了解了伏季休渔制度规定,增强渔民守法意识。向沿海各市渔政部门派发农业部海洋伏季休渔大幅公告1000份,编发《辽宁省海洋伏季休渔工作简报》5期,向省领导报送《工作专报》2期,在辽宁海洋渔业网刊发伏休工作信息21篇。

  (三)强化依港管船,落实休渔制度

  按照部局的要求,我省严禁渔船异地休渔,要求各地所有应休渔渔船必须于5月1日12时前回港,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回船籍港休渔的,经船籍港和停泊港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协商确认后方可异地休渔。在伏季休渔首月,全省回船籍港休渔渔船15204艘,在省内其它渔港休渔395艘,在省外渔港休渔439艘,回船籍港休渔率94.8%,较去年略有提高。在伏休期间,我省沿海各市派出工作组,赴我省转港渔船集中的山东、江苏等地开展渔船召回工作20余次。今年国家青岛上合峰会重大外交活动,加大对异地休渔渔船召回工作。按部局通报要求,大连市、丹东市通力合作,迅速完成了43艘丹东籍渔船在大连市庄河地区的召回工作,先后带回船籍港进行休渔。多次与中国海警局北海分局、山东等省份对接,对其查扣的疑似我省籍渔船信息进行核查,并及时反馈,有力地确保了海上稳定。

  (四)瞄准资源特点,强化联合执法

  根据近海渔业资源发生特点,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先后抽调渔政执法船艇38艘,全省统一组织了五期“中国渔政亮剑2018”辽宁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现海上执法力量的优化和整合:一是在伏休初期,与河北省共同开展辽冀交界水域专项执法行动,清理滞留在海中的网具,化解省际间渔业生产矛盾;二是7月1日-27日调派9艘执法船,打击渤海中部、黄海北部海域违规作业行为;三是为加强特殊经济品种海蜇管护,7月17日-8月10日调派10艘执法艇在辽东湾海域开展为期25天的海上执法检查,实现了全省海蜇资源连续16年统一开捕;四是强化伏休后期执法力度,8月10日-8月31日调派9艘执法船打击渤海海域涉渔违法行为,维护伏季休渔中后期海上局势稳定;五是确保伏休期间农业部在我省对虾限额捕捞试点顺利实施,8月22日-9月1日,调派4艘执法船在限额捕捞区域及附近海域开展专项执法。同时按照中国海警局北海分局筹备组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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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署,调派省海监渔政局大连分局、锦州分局执法船开展海洋伏季休渔、青岛上合峰会期间海上维稳等专项任务,按时上报执法勤务情况,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

  (五)畅通举报渠道,做到有举必查

  在伏季休渔期间不断强化值班值守,设置了公开举报电话,并将省及沿海各市的渔业违法举报电话进行整理汇总,统一在辽宁海洋渔业网首页醒目位置公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切实维护渔民合法权益。同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由“中国渔政亮剑2018”辽宁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办组对相关信访举报和重大渔业执法案件进行跟踪督查督办。伏休期间,共接待群众来访2次,处理电话举报件、农业农村部伏休执法督办、信访等各类举报172件,相比去年下降了27%,所有反映问题均做到了件件有核查,件件有跟踪,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以落实农业农村部《伏休执法督办》相关要求和查处群众频繁举报问题为突破口,对群众提供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组成督查督办组,6月初,在锦州、葫芦岛地区渔港开展了夜间拉网式探查,在多处渔港均发现不同程度违法违规行为,将相关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研究制定了突击执法检查行动方案。6月13日夜间,督查督办组先后对锦州中心渔港、葫芦岛市绥中张见港等群众举报热点渔港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对两座渔港内违规进出淡水供给车辆、违规进出运鱼货车、个别渔船擅自离港、违法装卸渔获物等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理。共处查处运鱼货车3辆,处理擅自离港渔船4艘,查扣大型钢质“三无”渔船1艘,对违规进出渔港的淡水供给车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按照局领导要求,将此次行动形成了《工作专报》,省厅领导对此专门作出了批示表扬。

  (六)推进入渔管理,强化涉外管控

  1.积极推进伏休期间入渔管理工作。为保证我省海洋伏季休渔海上渔业秩序稳定,维护执行中韩渔业协定渔船、渔民权益,加强对我省具有进入韩国专属经济区水域作业资格的捕捞渔船和渔获物运输船的监督管理,4月24日,我局组织召开了2018年伏季休渔期间我省进入韩国专属经济区水域作业渔船管理工作座谈会,研究伏休期间入渔渔船监管、生产、执法等有关工作。4月26日,印发了《关于加强2018年伏季休渔期间我省进入韩国专属经济区水域作业渔船管理的通知》(辽海渔发〔2018〕20号),明确了属地、船东、船长的主体责任,制定了申报计划、签订承诺、编队生产、定点卸货、实时定位、强制报离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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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措施,并对执法检查、处罚标准作出了具体要求。全省累计有504艘次渔船进入韩国专属经济区水域生产作业,除违反相关规定被强制“报离”渔船44艘次外,总体形势良好,所有生产船、渔运船均到指定渔港卸货,水产品产量累计约2281吨,实现了既有效维护渔民利益和国家权益,又保证了海洋伏季休渔正常秩序的“双赢”效果。

  2.强化黄海北部涉朝水域管控。今年我省在继续保持对黄海北部严格管控的同时,在外事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加强了与朝方的合作,实现双方渔政执法合作的突破。一是首次与朝方开展合作,开展鸭绿江鳗鱼苗保护执法。5月7日-8日,派员赴丹东市开展中朝联合鳗鱼苗保护执法行动。会同丹东市外办、渔政、边防等部门,与朝鲜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清理违规捕捞鳗鱼苗网具,将鸭绿江入海口网具全部清理,首次实现了中朝两国同步执法。二是推进解决水丰水库中朝管理难题。积极协调省外事管理办公室,赴丹东宽甸县水丰水库开展涉渔执法工作调研,首次与朝方执法部门就水丰水库管理执法开展会谈,建立沟通渠道,推进解决边境水域违规网具和偷捕的执法管理问题。三是封锁咽喉要道,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先后抽调省市所属6艘执法船轮流部署在丹东大东港航道、西大河航道、大鹿岛等重点海域值守,对过往渔船实行高压监管,加强了中朝毗邻海域巡航检查,实现了对周边航道水域的严密封控。

  (七)圆满完成国家海洋伏季休渔执法督察工作

  1.做好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局督导调研。5月18日至20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郭云峰处长一行来我省进行海洋伏季休渔督导调研,对在大连庄河市异地休渔的丹东籍渔船监管问题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召开了现场办公会,对异地休渔问题作出了具体要求。积极协调大连、丹东市渔政管理部门,及时将停靠在大连庄河市的丹东籍渔船召回船籍港,妥善决了相关问题。

  2.陪同中国海警局北海分局筹备组来我省开展督导检查。5月28日至5月30日,中国海警局北海分局筹备组督导检查组督导检查大连、锦州、葫芦岛等地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对涉朝韩水域渔船管控情况、采取的管控手段和渔政、海警部门执法协作机制落实情况及配合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讨论,督导检查组肯定辽宁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责任落实有力、制度落实到位、管控措施得力、提出问题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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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圆满完成农业农村部省际间交叉执法督察。8月1日-8月7日,农业农村部第三督察组对我省葫芦岛、绥中、丹东、东港等地开展省际间交叉互检,我省受部局委托赴广东省进行督察执法。第三督察组随执法船对我省海上伏休期间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葫芦岛市绥中县张见港、贺港、吕贡港等渔港进行深夜暗访,督察组检查后对我省的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八)深入推进内陆渔政执法工作

  深入推进我省内陆渔政执法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辽河水域渔业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大辽河流域渔业资源管理和渔政执法工作进行部署,落实了属地管理职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清理违规网具,取得了明显成效。4月13日,在盘锦市组织召开了大辽河水域渔政执法工作会议,并调派渔政执法艇对大辽河盘锦、营口、鞍山市交界水域开展现场渔政执法巡查,通过与公安、水利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定期巡查、突击检查、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完成了大辽河水域巡查执法工作任务。10月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秋季淡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渔政管护工作的通知》(辽海监渔字〔2018〕266号),进一步加强内陆增殖放流渔政管护工作,保护内陆水域渔业资源。11月12日,在鞍山海城市西四镇,开展了大辽河违禁渔具清理整治执法行动,现场没收并销毁电鱼设备2套。各市渔政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淡水渔政执法工作。沈阳市渔政执法部门开展了为期10周的浑河专项治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10次,没收各种网具285套,皮筏子12个,办理回复市民举报20余次,有效强化了沈阳浑河渔业资源保护。辽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取了一系列救援措施,保护在太子河辖区河段发现的4至5只斑海豹;《辽阳市渔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在太子河开展打击非法捕鱼执法行动25次,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没收并销毁非法渔具网具300多个,查处非法捕捞渔船5艘,有效保护了太子河流域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铁岭市渔政站在5月末联合铁岭县、银州区渔政部门对市区内渔具商店进行了检查,本次行动共出动10余人,检查渔具商店32家,发放宣传单及宣传手册300余份,同时,渔业监管部门还将建立长效机制,对县(市)区此项工作督查督办,不定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联合检查。

  (九)做好海洋和淡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执法保护工作

  5月20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渔政管护工作的通知》(辽海监渔发〔2018〕29号),组织召开了2018年海洋渔业资源增殖保护渔政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大连、锦州分局积极开展“两网一口”监督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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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工作,对黄海北部和辽东湾等放流点海域的违禁渔具进行了清理,保障增殖资源幼体入海的成活率。在放流中后期,加强对放流区海域的执法检查,对海洋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及洄游通道等重要栖息地进行重点巡查保护。10月10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秋季淡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渔政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海监渔字〔2018〕266号),要求各地从10月10日至11月10日开展保护淡水渔业资源增值放流渔政执法工作。10月17日,调派2艘执法艇,进行大辽河水域省、市、县三级联合执法巡查。执法艇从大辽河入河口溯河而上40余海里,行程2个多小时,现场未发现大型渔船违规捕捞行为,发现并清理违规渔具十余套,并对附近渔民宣讲增殖放流活动即将开始,要求限期清理有害渔具,确保增殖放流取得实效,保护大辽河渔业资源。

篇二:伏季休渔中期讲话

  

  海洋与渔业发展农业保护论文

  一、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工作基本概况

  1、规范管理,服务海洋经济发展

  我区规范管理,服务海洋经济发展。认真编制完成《普陀区海洋功能区划》中期评估与修编、无居民海岛甄别、海底管线普查等工作,成立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委员会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委员会,规范本级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和评审工作程序。及时办理围填海项目验收,做好海域使用证换发土地证,加强用海项目的监督检查,遏制非法占用海域的现象。

  2、实施工程,优化渔业产业结构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百千万”工程推进渔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文件精神,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渔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设立十百千万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实现在三年内实现打造5个渔业强镇、50名渔业发展领头人、500艘捕捞示范船和5000亩生态高效养殖示范基地的目标。严格执行捕捞渔船“双控”制度,有计划地推进渔

  船更新改造、渔具渔法创新、渔船节能产品安装、捕捞作业结构调整,继续稳定北太平洋和东南太平洋鱿钓作业,通过改造标准养殖围塘,积极推进水产品精养、高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优化提升海水养殖业充分发挥海岛地理位置的优势,深刻挖掘渔村文化底蕴,大力扶持休闲渔业,通过这些措施,在受伏季休渔政策调整和鱿钓生产不佳的影响下,全区渔业生产基本保持平稳发展。

  3、落实精神,推进标准渔港建设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标准渔港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主动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大力推进标准渔港建设,沈家门中心渔港一期与二期、蚂蚁渔港前期、台门渔港前期、虾峙一级渔港前期、月岙渔港前期、桃花渔港和东极渔港等7个标准渔港建设项目已全面启动,有的已进入施工,有的在编制项目建议书。这些标准渔港的建设,极大地加强了我区的渔业基础,为渔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三大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新渔村

  一是推进渔业经营体制创新。积极引导渔民走规模化发展道路,扎实推进渔业经营体制改革创新,对专业合作社依

  法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加快推进渔民专业合作社“五化”建设,提升渔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质量,加强对渔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指导、管理、审计工作,建立了70个经济合作社财务档案,与其他部门联合对渔村村务公开、财务进行了二次检查,促使渔业产业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从而提升渔业产业化水平,增加渔业效益和渔民收入。二是推进渔业技术创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开展“渔业科技入户”工作,组织科技下乡,大力培训养殖户,开展提高梭子蟹养殖成活率和配合饲料应用技术攻关,对全区2404艘渔船安装了防碰撞系统终端,2226艘渔船安装了卫星信息服务系统终端,全面启动渔港重点水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对全区31个渔港重点水域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点进行了现场探测,以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开拓生产新领域,开发高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新服务,占据新市场,取得新效益。三是推进渔业服务机制创新。成立普陀区渔业行业协会渔船渔机分会和朱家尖分会,提高为渔服务能力。通过推进双转渔民及家属培训工作,渔业柴油补贴发放工作,调减渔业互保费率,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百名干部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从而全面提升渔业互保的覆盖面和入保率,确保柴油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应享受渔民手中。

  二、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工作存在的问题

  1、渔业养殖空间受到压缩,养殖面积大量减少,推进浅海开发难度加大。今年我市遭遇连续高温和特大干旱,给我市水产养殖生产带来严重影响,部分地区养殖产量明显下降。

  2、海洋开发活动带来了一系列资源与环境问题,临海工业和港口建设发展迅速,倾废入海污染物逐年增加,控制陆源污染物的排放量,减少海上船舶污染物的排放,防止对海域的污染损害是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面临的严峻问题。

  3、海洋综合管理意识不够强,执法合力不足

  工作运行机制不够规范,缺少沟通协调,指导县级开展工作还缺乏主动性。执法人员结构素质偏弱,人员少,年龄大,任务重。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救援力量仍然比较薄弱。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审批管理,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

  一是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力促政务规范高效。积极推进审批、审核制度改革,简化办理程序,把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中涉及审批、审核的项目进行梳理,在项目用海审核、审批过程中,采取备忘录的方式,一次性告知审核、审批程序和需要准备的材料,避免因手续不全造成延误,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感。实行专人项目负责制,工作积极主动,定期与单位联系沟通,通报办理进度,提醒注意事项。防止相互推诿、相互扯皮,提高办事效率。将办事的法律法规依据、所需资料文本、负责人、监督电话等政务内容公开上墙,上网上报,并印制填写样式便于服务对象索取,方便群众办事,不断改进局机关的工作。二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使海域使用管理有序进行。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用海项,实施执法检查,配合国家海监总队对普陀区海岸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依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扎实推进海洋综合管理工作。三是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检测,净化渔业用海环境。在原来海洋环境监测站建设的基础上,为适应新形势下海洋环境保护的要求,完善一系列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措施,及时发布赤潮信息和海洋生态环境通报,及早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核(核准)关,继续强化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的“环评”、“三同时”、“竣工验收”管理,防止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对全区入海排污口实施高频率、多要素、多站点的监测。积极开展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预警能力,对主要海域浅海养殖区进行科学规划,净化渔业用海环境;严格执行伏季休渔管理制度,联合环保、边防等部门开展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切实保护海洋资源生态环境。

  2、加强渔业建设,确保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一是全面推进渔业“十百千万”工程,优化渔业产业结构。我区要在2009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渔业“十百千万”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部署,继续推进5个渔业特色强镇和50名渔业发展领头人的培育创建工作,在打造5000亩生态高效养殖示范基地中,将建设1000亩浅海养殖示范基地和4000亩海水围塘养殖示范基地作为重点。在浅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中,贝类养殖示范基地要求集中连片面积200亩以上;藻类等品种养殖示范基地要求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网箱养殖示范基地要求有各种规格网箱养殖水体1万立方米以上。海水围塘养殖示范基地将朝着大棚集约化精养示范基地和露天高标准水产养殖示范基地方向发展。在09年打造的1650亩示范基地涉及东极镇浅海贝类养殖200亩和朱家尖街道围塘1250亩、浅海贝类200亩上,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单位产出率和劳动生产

  率。每年小型老旧渔船的更新改造率实现15%以上,拥有远洋渔船50艘以上,远洋渔业年产量3万吨以上,养殖型渔业强镇(乡)要求养殖面积发展到2000亩以上,标准化设施程度达到70%以上,拥有2家以上市级养殖示范基地,养殖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综合型(渔港经济区)渔业强镇(乡)要求形成以渔港为依托,以渔业产业为基础,集渔船避风补给、水产品物流集散、水产品加工、渔区渔村城镇化为一体,辐射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更为明显的渔港综合经济区。二是全面提升渔业的产业素质,着力构建现代化渔业体系。在减船减人的同时,大力引导渔民发展资源节约型渔业,限制资源破坏性生产工具,改革传统渔具、渔法,推进资源环保型作业,大力开展渔船节能降耗行动,千方百计提高经济效益。远洋渔业方面,要着力巩固探捕项目,五年末远洋渔船总规模保持在300艘以上。海水养殖方面,继续推进水产养殖优势产业带建设,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标准化示范养殖模式,不断扩大无公害养殖面积,海水养殖总面积保持在15万亩左右。休闲渔业方面,把发展休闲渔业作为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的重要手段,积极扶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五年末休闲渔业示范基地达到60个,认真搞好具有鲜明渔文化内涵的特色渔村建设,切实抓好休闲渔船和海钓资源管理。水产加工方面,进一步发展精深加工,搞活流通,扩大出口贸易,使我区水产品出口继续保持在全省和

  全国的领先地位。三是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不断创新渔业体制和机制。积极鼓励引导渔民群众对现行渔业经营体制中的消极因素进行改革和创新,对渔民群众在经营体制方面的创新性实践,要总结经验教训,帮助完善提高。积极探索捕捞渔船实施企业法人制度建设,根据渔业生产的实际和渔民意愿,适应市场化、法制化取向,本着因地制宜,尊重群众,分类指导的原则,对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将捕捞渔船进行法人化改制,突破渔业发展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支持和促进新型社区建设,研究制定新型社区建立后渔业管理和服务措施。继续加大渔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努力实施捕捞渔民的养老保障制度,加强舆论引导和宣法教育,不断增强渔民自觉参与和社会保障的舆论氛围。四是抓好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继续加强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能力,逐步完善我区海洋环境监测和预报体系,全面开展全市海岸带、海岛资源、海洋环境质量、渔业生态、自然灾害以及污损事件的动态监测、监视和科学研究。结合生态市的建设,积极推进我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积极推进普陀中街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继续深化海洋环保法规的实施,抓好涉海工程的海洋环境评估,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抓好渔业资源的保护,搞好伏季休渔管理,努力实现零违规的目标。大力开展人工鱼礁建设,继续扩大投礁规模,加强对人工鱼礁的管理和跟踪调查,提高人工鱼礁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程,加大放流力度,增加放流品种,使渔业资源得到有效增殖。

  3、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基础

  一是完善管理队伍。要适当调整海洋与渔业处室的设置,增加海洋综合管理的处室,增加管理人员,使专门从事海洋科的人员数不少于4人。进一步加强县级海洋执法力量,明确市县支法内设海监科室,增加人员,保证海洋执法有充分足够的人员开展工作。二是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能力,用海快速增长的形势要求我市的海洋工作者在较长时间内要跟上全国蓬勃发展的海洋综合管理事业,只有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地吸收新知识,精通专业法,用海功能定位、现状与使用情况心中有数,才能提高审批管理和执法水平,提高为政府参谋的能力,为社会服务的能力。要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全员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到先进市县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吸收新经验新方法,提高实践与操作能力。我区要全力以赴,创造更好的条件让更多的海洋综合管理人员参加各类提高活动,使全市海洋综合管理实力大大增强。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

  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党员干部党政纪教育,召开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执法人员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本省海洋与渔业系统有关执法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学习《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提高海洋与渔业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篇三:伏季休渔中期讲话

  

  伏季休渔工作情况汇报讲话

  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今天,我来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所负责的伏季休渔工作情况。

  一、工作总体情况

  我们所在的地区是一个以渔业为主要产业的地方,伏季休渔是国家规定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保护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针对这一政策,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加强巡查监控、开展宣传教育、推动转型升级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巡查监控情况

  为了确保伏季休渔政策的有效实施,我们加大了巡查监控力度。具体来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巡查力量。我们组织了专门的巡查小组,对禁渔区域进行全面、系统的巡查,确保不漏一家一户。

  2.利用科技手段。我们购置了无人机、红外摄像头等先进设备,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禁渔区域的监控,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协调合作。我们与公安、海事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了联合巡查机制,形成了合力,做到了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

  通过以上工作,我们取得了巡查监控工作的明显成效,有效阻止了违规捕捞行为,保障了伏季休渔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宣传教育情况

  宣传教育工作是保障伏季休渔政策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包括:

  1.开展宣传活动。我们组织了海报、条幅、标语等宣传材料,深入渔村、码头等地开展宣传活动,向广大渔民普及伏季休渔政策,提高了他们的政策意识。

  2.利用新媒体。我们开设了微信公众号、QQ群等宣传平台,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开展线上宣传工作,受众广泛,效果显著。

  3.举办培训讲座。我们邀请渔业专家,举办了伏季休渔政策解读、渔民法律意识培训等讲座活动,受到了广大渔民的欢迎。

  通过上述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增强了渔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他们遵守伏季休渔政策的自觉性,为政策的贯彻执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转型升级情况

  伏季休渔政策的出台,旨在让渔民有更多的时间去进行渔业生产者之间的设计。在这方面,我们也做了不少工作:

  1.引导产业转型。我们组织了产业技术培训班,邀请了专业的渔业技术人员为渔民讲解新的渔业生产技术,引导他们进行渔业的多元化发展。

  2.资金扶持政策。我们向相关部门申请了资金扶持政策,帮助渔民购置渔具、渔船等渔业生产设备,鼓励他们进行深海捕捞等高效益、低损耗的渔业经营。

  通过以上工作,我们促进了渔业的转型升级,提高了渔业的生产效益,为伏季休渔政策的执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在伏季休渔工作中,我们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一些渔民对伏季休渔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刻,还存在一些违规捕捞行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渔民自觉遵守政策。同时,我们还将加强技术指导,推动产业转型,帮助渔民增强自身发展能力,实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就是我们组织伏季休渔工作的情况汇报,希望领导和同事们能够给予更多的指导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落实好伏季休渔政策,做好渔业生产,推动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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