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制度第1篇医院病案管理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客观、真实、完整的病案资料不仅是高质量医疗活动的体现,同时也是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料来源和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了使我院的病案管理更加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病案制度13篇,供大家参考。
病案制度 第1篇
医院病案管理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客观、真实、完整的病案资料不仅是高质量医疗活动的体现,同时也是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料来源和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了使我院的病案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以保障医疗、护理质量达二级甲状医院水平,医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其工作制度如下:
1、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1)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相关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等)负责人以及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老专家共同组成,由分管院长任主任委员,下设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病案质量评审。
(2)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根据医院的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3)病案管理委员会向医院办公会负责,医务科为其日常具体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病案的书写质量管理,承担归档病案的编号、归档、借阅、保管等责任,并依法提供复印服务。
2、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能
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全院病案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如下:
(1)根据和其它规定,制定全院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与落实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与标准,制定并不断完善我院病案质量评分标准以及评判细则。
(3)委托或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医院现住院病人病案、归档病案以及门诊病历的质量检查;
(4)制定病案质量有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制度,强化职工的质量意识,确保甲级病案率在90%以上,杜绝丙级病案;
(5)完善病案管理的`管理网络。
3、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1)围绕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阶段检查安排以及工作效果的评价等;
(2)每年召开例会1—2次,其会议内容除制定工作计划以外,还应包括如下内容:a。对前一年度的病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计划检查其落实情况;
b。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对不适宜的病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c。需要经委员会讨论的其它问题。
(3)特殊情况下可由相关职能部门建议临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4)每次会议前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人将拟讨论问题和资料准备充分,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并认真做好记录;
(5)重大问题和决议应向医院办公会议汇报。
病案制度 第2篇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案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案室负责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三、门(急)诊手册由患者本人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我院病案室负责保管。
四、不允许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五、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六、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病案室主任同意后查阅。科研病历不允许借出病案室。病案使用者与管理人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七、施行病案号单一编号制管理(每位患者终身使用一个病案号),号码由年号+流水号组成(09xxxx)。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八、复查病历使用过程中,病案室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诊室;
患者同时在多科室就诊的,由门诊部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其复查病历由门诊部安排专人送到病案室,交接人员应在交接日志上签字。
九、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十、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十一、住院病历保存时间为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30年;
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十二、患者入院后24小时以内在没有接受任何治疗的前提下转院、放弃治疗等,可办理退号(不写病历),但须写销号申请,经临床科室主任签字同意(申请须保存归档)。
十三、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死亡,且已经书写了死亡报告,主管医师必须书写病历。
十四、病案科回收病案后须认真检查首页项目是否完整,依序进行整理、排序、扫描、装订、登记、疾病分类、计算机管理、归档等。
十五、出院病历回到病案室期限为5个工作日。
病案制度 第3篇
医院病案管理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客观、真实、完整的病案资料不仅是高质量医疗活动的体现,同时也是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料来源和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了使我院的病案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以保障医疗、护理质量达二级甲状医院水平,医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其工作制度如下:
1、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1)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相关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等)负责人以及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老专家共同组成,由分管院长任主任委员,下设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病案质量评审。
(2)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根据医院的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3)病案管理委员会向医院办公会负责,医务科为其日常具体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病案的书写质量管理,承担归档病案的编号、归档、借阅、保管等责任,并依法提供复印服务。
2、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能
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全院病案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如下:
(1)根据和其它规定,制定全院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与落实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与标准,制定并不断完善我院病案质量评分标准以及评判细则。
(3)委托或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医院现住院病人病案、归档病案以及门诊病历的质量检查;
(4)制定病案质量有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制度,强化职工的质量意识,确保甲级病案率在90%以上,杜绝丙级病案;
(5)完善病案管理的管理网络。
3、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1)围绕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阶段检查安排以及工作效果的评价等;
(2)每年召开例会1—2次,其会议内容除制定工作计划以外,还应包括如下内容:a。对前一年度的病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计划检查其落实情况;
b。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对不适宜的病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c。需要经委员会讨论的其它问题。
(3)特殊情况下可由相关职能部门建议临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4)每次会议前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人将拟讨论问题和资料准备充分,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并认真做好记录;
(5)重大问题和决议应向医院办公会议汇报。
病案制度 第4篇
为加强我院病案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二、在我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必须建立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自行保存;
需住院的患者应将其交所住科室,与住院病历一同保存,出院时,主管医师应在出院记录上填写住院期间及出院时情况和出院后注意事项,复写联及门(急)诊病历交患者保存。
三、在我院就诊建立的门(急)诊病历,仅限于患者本人,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并妥善保管。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并由病历书写者按规定标注页码。
四、各级医师要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山东省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以及我院加强病历书写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病历书写,做到书写规范,完成及时。病历集中到病案室后,内容不得再做改动。
五、患者住院期间,各科室要认真保管病历,严防病案或其内容丢失。所有医护人员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病案交给患者或家属带出病房。患者住院期间需要复印病历的,应请示医务部同意,由本院医护人员携带病案,到病案室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复印。
六、病历的`封存。当患方要求封存病历时,由科室报医务科,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七、患者出院时,由病区护士负责按出院病历排列次序整理,统一编页后,填写病历内容目录表,质控员检查病历并完善病历质量评分表和签字,病历应于患者出院后24—72小时内上交到病案室(返修病历须在3日内送回)。
八、严格按照病案保管流程,认真整理、保管好病案。任何人不得擅自违规借出。
九、入库的病案概不外借(晋升职称例外)。本院医师因科研、教学等需要查阅病历,需填写查阅申请表,只能在病案室查阅,并要爱护病案,不得拆散、涂改、撕毁和丢失。
十、公安、司法机关、保险公司、患者或其代理人需查阅或复印病历时,持相关证件,到病案室调阅或复印病历。
十一、复印病历由病案室专人负责办理,一般应在出院7天后方可办理(特殊情况例外),病案复印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的程序及内容执行,可提供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凡由我院提供给单位或个人的复印病历资料一律加盖复印病历专用章,否则无效。复印费用由申请方支付。
十二、住院病案永久保存,不得丢失。
病案制度 第5篇
病案室规章制度
1、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
2、工作人员必需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好病案,防止丢失。
3、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情接待外来查访人员。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4、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5、对疾病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码准确,减少误差。
6、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正和修复。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8、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9、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病案借阅复印制度
1、本院工作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借阅病历,填好借阅卡,由科主任签名,请在二周内归还。
2、借阅再次入院病人的病历,需携带本次入院病历的首页,填好借阅卡,科主任签名,限在一周内归还。
3、实习生因教学检查需借用病历,应提供准确住院号,由医教科签字。不得反复抽调、翻阅,限在一周内归还。
4、病历质量检查发现书写错误或书写不完整,需修正或补填的,应在病案室内完成,不得拿出室外。
5、公安、司法部门因办理案件需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经医教科同意签字后,在病案室内查阅、复印病历。
6、申请复印者为保险机构的,应提供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患者近亲属同意的法定材料,由医教科同意签字后方可复印。
7、患者复印病历,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病人家属复印病历,应出示患者、家属的有效身份证及相互间关系的法定证明。填写好病历复印申请单,由医教科签字后方可复印。
8、为死亡患者复印病历,需提供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以及患者与近亲属之间关系的法定证明。
9、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将病案借出院外,一经发现将予以相应处罚。对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本院人员因工作调离、外出进修、出差等离院时,必须办妥病案归还手续。
11、所借病历必须妥善保管按期归还,不得任意涂改、毁损、丢失。如发生以上情况,视情节轻重处以:
(1)遗失病历,每份扣100元,并设法补回。(2)病案严重毁损,每份罚款50元,并设法补回。(3)对逾期不归还者,每份每日罚款5元。
病案管理制度
1、住院病案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2、病人出院、转院五日内,经各级医师和护士审核、签字、整理完毕,并由科主任签字后,放在规定地点,由病案室人员按时回收归档。
3、各科室应建立病案签收登记本,指定专人负责,与病案室人员做好病案交接工作。
4、科主任、护士长、医疗组长应严格把好病案质量关,指导和监督各级医师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并定期检查和讲评病案质量。
5、有关科研课题病案的原始资料,必须随原病案交病案室保存,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从中抽出擅自保存。
6、病案室应对回收病案进行初查,发现问题及时催补。存在医疗、护理记录缺陷的病历,一律在病案室补全,不得借出病案室。
7、阅病案按借阅制度执行。
8、病案管理人员对病人的医疗情况要保密。
9、编制病案号时应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有重号、漏号、错号,书写时要字迹清楚。
10、保持病案库房清洁卫生、适当温度,并按安全制度执行。
病案制度 第6篇
医院病案管理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客观、真实、完整的病案资料不仅是高质量医疗活动的体现,同时也是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料来源和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了使我院的病案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以保障医疗、护理质量达二级甲状医院水平,医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其工作制度如下:
1、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1)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相关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等)负责人以及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老专家共同组成,由分管院长任主任委员,下设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病案质量评审。
(2)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根据医院的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3)病案管理委员会向医院办公会负责,医务科为其日常具体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病案的书写质量管理,承担归档病案的编号、归档、借阅、保管等责任,并依法提供复印服务。
2、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能
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全院病案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如下:
(1)根据和其它规定,制定全院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与落实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与标准,制定并不断完善我院病案质量评分标准以及评判细则。
(3)委托或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医院现住院病人病案、归档病案以及门诊病历的质量检查;
(4)制定病案质量有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制度,强化职工的质量意识,确保甲级病案率在90%以上,杜绝丙级病案;
(5)完善病案管理的管理网络。
3、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1)围绕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阶段检查安排以及工作效果的评价等;
(2)每年召开例会1—2次,其会议内容除制定工作计划以外,还应包括如下内容:a。对前一年度的病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计划检查其落实情况;
b。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对不适宜的病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c。需要经委员会讨论的其它问题。
(3)特殊情况下可由相关职能部门建议临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4)每次会议前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人将拟讨论问题和资料准备充分,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并认真做好记录;
(5)重大问题和决议应向医院办公会议汇报。
病案制度 第7篇
病案室规章制度
1、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
2、工作人员必需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好病案,防止丢失。
3、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情接待外来查访人员。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4、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5、对疾病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码准确,减少误差。
6、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正和修复。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8、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9、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病案借阅复印制度
1、本院工作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借阅病历,填好借阅卡,由科主任签名,请在二周内归还。
2、借阅再次入院病人的病历,需携带本次入院病历的首页,填好借阅卡,科主任签名,限在一周内归还。
3、实习生因教学检查需借用病历,应提供准确住院号,由医教科签字。不得反复抽调、翻阅,限在一周内归还。
4、病历质量检查发现书写错误或书写不完整,需修正或补填的,应在病案室内完成,不得拿出室外。
5、公安、司法部门因办理案件需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经医教科同意签字后,在病案室内查阅、复印病历。
6、申请复印者为保险机构的`,应提供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患者近亲属同意的法定材料,由医教科同意签字后方可复印。
7、患者复印病历,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病人家属复印病历,应出示患者、家属的有效身份证及相互间关系的法定证明。填写好病历复印申请单,由医教科签字后方可复印。
8、为死亡患者复印病历,需提供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以及患者与近亲属之间关系的法定证明。
9、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将病案借出院外,一经发现将予以相应处罚。对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本院人员因工作调离、外出进修、出差等离院时,必须办妥病案归还手续。
11、所借病历必须妥善保管按期归还,不得任意涂改、毁损、丢失。如发生以上情况,视情节轻重处以:
(1)遗失病历,每份扣100元,并设法补回。(2)病案严重毁损,每份罚款50元,并设法补回。(3)对逾期不归还者,每份每日罚款5元。
病案管理制度
1、住院病案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2、病人出院、转院五日内,经各级医师和护士审核、签字、整理完毕,并由科主任签字后,放在规定地点,由病案室人员按时回收归档。
3、各科室应建立病案签收登记本,指定专人负责,与病案室人员做好病案交接工作。
4、科主任、护士长、医疗组长应严格把好病案质量关,指导和监督各级医师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并定期检查和讲评病案质量。
5、有关科研课题病案的原始资料,必须随原病案交病案室保存,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从中抽出擅自保存。
6、病案室应对回收病案进行初查,发现问题及时催补。存在医疗、护理记录缺陷的病历,一律在病案室补全,不得借出病案室。
7、阅病案按借阅制度执行。
8、病案管理人员对病人的医疗情况要保密。
9、编制病案号时应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有重号、漏号、错号,书写时要字迹清楚。
10、保持病案库房清洁卫生、适当温度,并按安全制度执行。
病案制度 第8篇
一、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二、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三、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四、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五、病人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六、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
七、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八、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纠纷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九、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病案制度 第9篇
一、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安全制度,严禁用火,严禁在科室内吸烟。
三、病案库房应备有灭火器材,每位工作人员都应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经常维护保养。
四、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经常检查,破损设备和电线须及时维修和更换。
五、做好防尘、防虫、防光、防辐射、灭鼠等工作。
六、保持工作间的清洁,不得将可燃、易燃物品与病案资料混存。
七、工作人员下班前,须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才能离开。
病案制度 第10篇
1、医院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保管工作;
2、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书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序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病案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须持有介绍信,经业务副院长批准,可以摘录病历,但不得整份复制。
4、上级医院的特殊检验报告单,病人可复印保留,但原件须随住院病历一起存档;
5、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离校须将门诊病历由财会室收回后送交病案室管理,否则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6、各种健康检查资料,预防保健科按时送交病案室管理。
病案制度 第11篇
1、住院病案是医院重要的文书档案,同时也是统计信息的重要数据来源,必须设立病案室专门负责全院住院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2、病案归档前必须经专职质控医师审核签字,并由专职电脑录入员将病案首页内容输入电脑。
3、负责出院病案的登记,做好姓名索引卡、疾病索引卡、手术索引卡以及疾病分类icd-10编码工作。
4、负责再入院病案的借阅和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提供有关病案资料。
5、病案室工作人员每月应清理催收一次,各种借用病案应坚持借阅制度。病案送回时要进行检查,发现有丢失、缺面、污损、涂改要及时指出、追回、纠正并要报告病案室负责人。
6、认真做好病案保管工作。保持病案的清洁整齐、干燥、通风、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蛀工作。
7、对封存病案需专人负责保存,封存病案需经信息科长(或病案室主任)和医务科长共同签字方可索取与借出,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两周时,专管人员负责向借出人追回病案。
病案制度 第12篇
1、病案科病案库由病案室管理人员专人管理,非本科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2、库房内设置必要的设备,记录温、湿度,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节,保持适宜的温、湿度。
3、必须做好库房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虫、防霉等工作,及时更换防虫、防霉药物。
4、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安全制度,严禁用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研究在病案库房内使用违禁电器,严禁在库房内手机、蓄电池充电灯。病案库房应备有灭火器材,自动消防系统,每位工作人员都应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能维护保养。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须经常检查,破损设备和电线须及时维修和更换。
5、定时做好库房内唯独记录,配备专业的除湿器和温度计,控制库房温度在14°C—24°C之间,相对湿度在45%—60%之间。白痴病案室库房自然通风和自然光线充足,绝对不设置成“死库”。当照射病案光线太强时,窗帘关闭,而光线不足时,照明系统开始工作。
6、兵安徽的排水管路须经常查看维修,确保存放病案的库房干燥。
7、病案室密集架不直接落地,以防病案跟地面直接接触。
8、定期用杀虫剂和灭鼠药进行杀虫灭鼠处理(杀虫剂、灭鼠药长期存放在病案架上,如有过期,及时更换。)
9、库房内不得存放食品和和堆放杂物,应经常进行清扫,保持库房内清洁。利用病案盒、密集架存放病案。定时进行卫生打扫(每天清扫地面,每2各月彻底清扫地面、密集架、窗户、病案盒)。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10、经常检查库房内各种安全措施,及时排除隐患。档案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关好门窗和关灭电,需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确保库房安全。
11、库房内病案资料应分类存放,排列整齐,标号有序。
12、对库房内档案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病案制度 第13篇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病案管理和医疗信息统计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登记、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实行微机管理。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历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求,办理借阅病案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透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8、负责编投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医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编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9、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10、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医技各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病案分类统计工作。
11、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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