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13篇

时间:2023-08-23 17:40:02 工作要点 来源:网友投稿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全省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服务全省发展战略。围绕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鄱阳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13篇,供大家参考。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13篇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1

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全省改革发展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服务全省发展战略。围绕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昌九一体化等战略决策,出台审判指导意见,推出一系列司法服务措施,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加强司法应对,提出司法建议916条。建立完善与金融办、国资委、保监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走访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延伸司法服务。

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审理改革领域相关案件,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审结涉及企业破产、股权转让等案件2896件,保障国企改革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流转,审结相关案件759件,推动农村改革稳步发展。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妥善化解中冶、京冶与萍钢标的额5亿余元的环保合同纠纷,审结涉资源环境案件1365件,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江西的部署,出台贯彻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江西的要求,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少年审判工作,帮教未成年罪犯1172人;积极参与对非监禁犯和假释犯的社区矫正;依法惩治利用网络盗窃诈骗、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二、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公正司法。全省法院受理案件273992件,结案257539件,同比(下同)分别上升15.77%和9.8%,其中省高院受理案件1826件,结案1813件。

坚决惩治刑事犯罪。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23925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6564人,分别上升7.37%和1.39%。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审结1795件3882人,依法审理刘萍、姚建海等境内外关注的敏感案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320件7108人。坚决扫黑除恶,遏制毒品犯罪,审结涉黑涉毒案件1502件2063人。徐国华故意杀死4人、傅迎春贩卖毒品131公斤,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审结896件1320人,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判决生效县处级以上干部54人,周建华、许润龙、龚细水等一批腐败分子被严惩。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审理了李华波全国首例境外追逃没收违法所得案,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依法惩处危害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案件1010件1708人,李卫红集资诈骗近6亿元、钟海生串通投标涉案34亿元,受到法律严惩。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药品、食品等犯罪,审结147件283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原则,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法宣告12人无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

依法审理民商案件。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民商案件162958件,标的额293亿元,分别上升12%和63.5%。

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护诚实守信,维护公平竞争,审结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纠纷案件25368件,标的额30.74亿元。针对借款纠纷激增的新态势,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结借款合同、民间借贷案件41777件(上升15.29%),标的额123.09亿元(上升84.35%)。审结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件4512件(上升21.03%),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侵权等民事案件69285件,加大对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保护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84件。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案件339件,审理了腾讯公司著作权、“米其林”驰名商标专用权等社会关注的案件。积极适应全省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民商案件44件。扩大对外司法合作与交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文书送达、协助调查取证322件。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2927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089件,分别上升13.19%和23.64%。

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维持行政行为467件,确认违法36件,撤销、变更253件。在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的基础上,加大对山林权属、房屋征收、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的协调力度,案件协调撤诉率33.85%。充分发挥国家赔偿的救济功能,审结赔偿案件31件,决定赔偿金额129.31万元。

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全省法院执结案件48096件,标的额122.56亿元,上升16.12%。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226件,执行到位7486万元。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包括20 家金融机构、4个行政部门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曝光928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其中948人自动履行1.21亿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28854人,限制出境78人次,司法拘留1289人,追究刑事责任30人。

三、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115个法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整合诉讼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效,认真做好立案导诉、诉调对接、诉讼费缴纳、投诉监督等25项工作,实现管理型窗口向服务型中心、分散型窗口向综合性平台转变,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行预约立案、远程立案,建立“12368”热线,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载体,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残疾人、老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建立诉讼绿色通道,方便诉讼。推行流动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11017次。畅通申诉、申请再审渠道,依法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93件。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司法协理机制作用,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依法对2373件调解协议确认法律效力。积极推进和规范调解、和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调解、和解纠纷案件100947件。及时审结有关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纠纷10342件,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落实司法人文关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5051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05.72万元,为1127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款3518.64万元。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为126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四、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司法体制机制

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围绕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等事项,加强调研,摸清底数,做好改革试点准备。积极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管辖制度改革,调整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案件管辖范围,探索申请再审案件指定异地管辖,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景德镇法院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抚州法院试点(试点后受理案件增长51.9%)。

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非法证据排除试点。规范减刑假释程序,落实“五个一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5520件。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接访化解,依法处置违法闹访,引导理性维权。办理来信来访21219件(人)次;进京访案件570件,下降28.6%。

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防止违法违规干预办案制度,落实全程留痕要求,预防和减少不当干扰。完善审委会制度,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逐步减少院、庭长对裁判文书的审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庭长直接办案制度化、常态化,院、庭长办案59554件。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化案件流程管理,积极推行网上办案,依托信息化手段,实行动态监督,提高办案效率。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开展案件交叉评查活动,对涉诉信访案件、上网裁判文书进行专项评查,评查案件19782件。强化案件责任管理,16名法官被追究办案过错责任。

五、坚持强化素质,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进一步强化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增强“三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素养,坚定法治信仰,坚守司法良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岗位练兵,开展庭审观摩和办案能手、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推行法官教法官、现场教学,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裁判说理、化解矛盾的司法能力。加强业务培训,选送367人到最高人民法院培训,省高院举办各类培训班23期,培训2971人次。实行法官遴选,推行上派下挂,开展内外交流,遴选法官51名,交流锻炼72人次。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法院实际,认真查找“四风”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992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红包”“裸官”、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专项整治工作,全省法院“三公经费”下降6.68%。部署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加强重点岗位监督,实行明查暗访,落实问责机制,责令10个法院对庭审行为不规范、工作纪律松散、警车管理不严等问题进行整改。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深化司法廉洁教育,通过先进典型引领、反面典型警示,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健全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制度体系,制定干警业外行为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等制度,省高院约谈了全省中院院长、纪检组长,巡查了3个中院。联网运行全省法院举报网站,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7件37人。

六、坚持固本强基,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筑牢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根基。

加强业务指导监督。统一司法裁判尺度,针对抢夺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担保物权实现、保险合同纠纷审理等实践问题下发指导性意见。加强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研讨,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进行专项分析并通报,发布参考性案例19个,指导下级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强化审级监督,依法纠错,二审、再审改判案件2483件。

加强基层工作保障。统筹解决一线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为中、基层法院招录干警470人。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4.23亿元,“两庭”建设资金1.5亿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9403万元,完成了全省审判执行管理平台、案件信息数据中心和远程视频提讯、接访等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召开第三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提出人民法庭建设“五化”标准,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加大法庭建设力度,新建法庭10个,调整法庭驻址17个,便利偏远地区群众诉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化解纠纷,全省人民法庭审结案件55145件,占结案总数的22.79%。

七、坚持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接受监督工作机制。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做到受理有告知、办理有沟通、办结有反馈,办结630件,其中省高院28件,被评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加强日常联络,通过发送联络专报、走访,邀请参加专题座谈会、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为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走访、邀请人大代表8322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到3个设区市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进行专题视察,并邀请代表旁听了周文斌受贿案、汤成奇减刑案等重大案件的庭审。

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办理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336件,走访、邀请委员4821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到2个设区市法院开展了专题视察。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咨询委员,定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251次,审结抗诉案件246件。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4762人次,通过公布电话、网络信箱、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民主。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阳光司法。全省法院全部实现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3229份。积极推进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直播重大案件的庭审、执行,举行新闻发布会147场,接受舆论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确保基层群众比例不低于新增人员的三分之二,增选1720人。充分保障陪审权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1674件。

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31个集体、28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有关机关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南昌县、樟树市、永丰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王勇当选2014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这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有的案件质量不高,审理时间过长;二是有的干警司法作风不实,存在“冷硬横推”现象,个别法官司法不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舆论炒作个案、当事人缠访闹访等现象仍然突出;四是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办案压力明显增大,人才流失问题严重;等等。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2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县人民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主动服务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工作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143件[1],结案3738件,同比分别增长25.3%、27.8%。法院工作公众评价88.5分,分别高于省、市平均分2.73分、1.56分。司法绩效全市排名第一,法院工作连续第五年全市排名第一。

一、立足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审结刑事案件282件,同比增长21.1%,判处罪犯328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17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案件46件,判处罪犯71人;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10件,判处罪犯139人。积极参与“雷霆扫毒”专项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7件,判处罪犯60人,所有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8人,占46.7%。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2],判处罪犯23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审结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帮助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判处罪犯18人,适用非监禁刑[3]6人,回访20人次,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为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被推荐为20xx-2017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移送66名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并参与帮教。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建议,依法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3名罪犯决定收监执行。

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2158件,同比增长14.7% ,解决诉讼标的额3.01亿元。审结涉及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等案件676件,保障民本民生。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邻里纠纷案件581件,促进家庭邻里和谐。积极稳妥审理涉群体性纠纷案件,审结涉湖南汇邦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永兴意水稀贵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永兴县香江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合同纠纷案件346件,促进社会稳定。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审结涉县信用联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65件,解决诉讼标的额2918.36万元,收回贷款本息1157.63万元,助力县信用联社体制改革。

积极助推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和审查行政非诉案件84件,其中驳回起诉1件,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2件,经协调和解撤诉40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41件(已全部执结)。院长在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上介绍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人民政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对部门工作的年终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改革立案信访机制。20xx年5月1日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4]后,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共接待立案群众2605人次,受理案件2069件,同比增长46.8%,其中当场登记立案1825件,当事人补充材料后立案244件,立案登记工作平稳有序。深化涉诉信访体制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依法终结。改进接访形式,推行法官约见制度,发放法官约见告知书558份,约见512人次;执行院领导和庭室轮值接待制度,院领导接待257人次,庭室接待896人次。

着力推进便民诉讼。建成集导诉、立案、送达、材料收转、法官约见、申诉复查、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大厅配置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格式诉状、案件信息查询机、电脑、打印机、写字台、法律书吧等设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切实加强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10.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1.5万元,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司法温暖。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巡回办案576件,将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严格审限管理,努力缩短办案周期,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5]审结案件1954件,平均办案周期51.7天,比全市平均值少35.6天。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1050件,执结案件数915件,同比分别上升59.6%、64.2%;实际执行数556件,兑现标的额9402.9万元;平均执行时间60.8天,比全市平均值少65.7天。推进执行指挥中心[6]建设,充分利用覆盖银行、工商、住建等单位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房产、股权9825次。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组织执行人员赴省外执行62件次,兑现标的额605.7万元。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百日执行大会战”等专项行动。将454名“老赖”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87人慑于信用惩戒自动履行了义务。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司法拘留71人,其中县公安局协助司法拘留4人。向县公安局移送涉嫌拒执等犯罪案件10案11人,依法判处4案5人。李某某拒不执行案,曹某安、曹某雄拒不执行案,代某某拒不执行案,四名被告人归案后,积极兑现执行款,被依法从轻判处刑罚;曹某群拒不执行案,其归案后仍拒不履行法定偿还义务,被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专项行动受到最高法院表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首建中批示全市政法系统学习借鉴,省高院《执行工作动态》、市委政法委《政法综治简报》予以典型推介。

三、强化普法宣传,让司法公开更有力量

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教育、规范、引导的职能作用。

专项活动普法。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爱民服务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开展法制宣传21次,发放宣传资料11500份,提供法律咨询700余人次,刊登稿件336篇,在永兴电视台、法院户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打击拒执、禁毒等普法专题片。

以案释法。精心筛选本院有代表性的案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编成《百案说法》、《银都审判》普法读本,向基层群众发放。积极借助电视媒体,讲好法治永兴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选取2件典型案件录制法治节目,在湖南经视《钟山说法》、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播出。

依托司法公开平台普法。网上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800份,应上网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将504份生效裁判文书送达村组社区公开。举办“法院开放日”4次。推动庭审公开,对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开展庭审网络图文直播1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人民群众等旁听案件6件。20xx年8月28日,院长开庭审理了湘永煤业集团原财务部长李某某受贿、挪用公款案,县纪委组织近200名科级干部旁听,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四、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法庭办公生活条件,建设“居家式”法庭,法庭干警做到了工作日全员驻庭、节假日专人驻庭。人民法庭建立巡回审判台账、人民陪审台账、文书上网台账、文书送达台账,并试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由庭长签发裁判文书,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全年受理案件1101件,审结1049件,其中巡回办案445件,调解结案431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49件,参与调解231件,协助执行153件。鲤鱼塘法庭负责人李晓良同志的先进事迹被《法制周报》长篇报道。我院被评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7]建设,建成警务指挥中心、数字法院系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远程立案系统、远程提讯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3个科技法庭、1个户外led显示屏,配齐档案电子化设备,执行局、法警大队、人民法庭配备执法记录仪。我院被评为“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诉讼安全建设。落实最高法院相关要求,实现审判区与办公区分区隔离,配齐安检、监控等设施。新增12名辅警,除院机关配强安保力量外,人民法庭也派驻1名以上法警。出台《突发事件处置细则》,加强审判区的安全管理,通过安检收缴违禁物品8件,法警全天候定时巡查、动态监测,有效管控了突发事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有序的诉讼环境。

五、坚持从严治院,不断优化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始终把政治思想教育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县委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性,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人事安排、重点改革事项及时向县委汇报,在县委的领导下独立公正司法。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组书记、院长带头讲党课,组织干警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书目;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5次、学习研讨会13次,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每月举行1次升旗仪式,激发干警使命感;举办“道德讲堂”3期,深入学习邹碧华、钟江武、曾宪国及身边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凝聚道德正能量。

提升司法能力。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举办“银都司法讲堂”9次、“读书沙龙”1次、书记员培训1次、远程视频培训25次,选送43人培训学习。继续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着力提升青年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庭审观摩指导62次。开展“庭审、文书大比武”、“书记员技能竞赛”、“办案之星”评比活动,张臣晖、罗丽桃、李琳等法官被评为全省办案能手。积极组织干警参加调研和学术征文活动,2篇论文获国家级奖励,3篇获省级奖励,连续第4年承担省级重点调研课题,课题《从孤立到协同:系统理论下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挑战与回应》获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xx年年会第一届“永雄优秀诉讼法论文奖”一等奖。

改进司法作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在全院明察暗访54次,13名干警因迟到早退、未挂工作牌等被通报批评。强化人民监督工作,办理投诉28件,发放廉政监督卡2820份,回访当事人621人次。推行廉政、勤政谈话制度,对27名干警进行廉政谈话,院长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庭室负责人进行1次日常廉政、勤政谈话。

六、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对县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事项11件,及时进行调查、督办和回复。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进一步规范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参审、退出等工作。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反映的相关问题,认真研究,积极吸纳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代表通报关注案件的办理情况。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络,邀请代表旁听庭审55人次、视察法院工作2次,向代表发送法院工作短信10条,召开代表座谈会2次,收集意见建议56条。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法院工作,认真听取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对法院工作的协商意见。全力支持县政协派驻县人民法院民主监督小组开展工作,配合开展视察调研,邀请参加庭审旁听。落实民主监督小组成员联系日制度。

接受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居民代表召开恳谈会6次,回复群众网上留言7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加剧。20xx年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09.4件,有5名法官结案超200件,最多的结案283件,尽管如此,仍有405件案件未结,广大法官“5+2”、“白加黑”已成工作常态。二是审判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办案任务加重的情况下,有的案件办理时间过长,有的法官办案质量有所下降。三是司法环境有待优化。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增多,一定程度上扰乱了诉讼秩序。当事人信访不信法,采取闹访、恐吓等非法手段威胁法院或法官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四是诉讼服务工作有待改进。诉讼引导、法官约见、律师阅卷、诉调对接等工作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五是法官流失、断层等问题突出。部分资深法官或不愿在一线办案,或选择提前退休,20xx年有2名庭长和1名副庭长申请提前退休。青年法官“招不来、留不住”,20xx年只招录到4人,在职的又有3人通过考试调离。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和克服。

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总要求是: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保证法律实施为第一责任,以推进司法改革为第一动力,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第一追求,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永兴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而言,努力做到“六新”:

一是公正司法要有新建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8],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扩大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和民商事案件类型化审判适用范围,加强类案指导,增强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加大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促进审判效率提升。深化司法公开,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能感受。

二是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主动对接永兴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将人民法院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与严格依法审判、公正裁判的法律规定有机统一。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永兴”建设。妥善处理民间借贷、土地流转、房屋买卖等民商事案件,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帮助解决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化解影响工程建设的矛盾纠纷。依法审理涉扶贫开发的各类纠纷,促进民生改善,实现共享发展。继续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打造金融安全区。继续开展打击拒执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坚决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助力“诚信永兴”建设。

三是司法为民要有新举措。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成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快捷的诉讼服务。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发挥信息技术服务群众诉讼的重要作用。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9]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抓好巡回办案,推动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做好以案释法普法工作。

四是司法改革要有新进展。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督、放权与管理的关系。按照党委及上级法院部署,有序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实现轻刑快判。推动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简化简易案件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效率。继续推进院领导办案制度。

五是队伍素质要有新提升。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审务督察,坚决惩治司法不公、不廉行为。完善司法业绩评价机制,激励司法权高效行使。加大培训力度,着力增强法官司法能力。

六是接受监督要有新成效。进一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及时向人大报告工作,坚决贯彻人大有关决议,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注重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不断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为实现永兴“十三五”规划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3

20xx年1月任县法院纪检组长,主抓纪检监察工作,协管执行工作。近两年来,围绕岗位职责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针对本院执行工作现状,完善执行工作流程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基本履行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院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现将近两年来的工作作如下述职:

一、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任法院纪检组长以来,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违法违纪的查处力度,促进本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管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连续两年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院党组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指导和监督责任,并在院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之间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近两年来的落实情况良好,有效地增强了院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开展多项活动,增强全院干警的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自去年年初以来,主抓了“两个条例”主题教育活动、“司法公正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教育活动、“严格自律、秉公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两禁”专项教育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市中院和县纪委的充分肯定。

三是多措并举,构建监督网络,注重建立长效管理机构。通过实行“开门评议”,针对全院在民主集中制、机关作风、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寻找差距,倾听群众呼声,同时,加大对省、市两级法院“禁令”的贯彻力度,增强禁令的透明度,将省高院的“六条禁令”、市中院的“九条禁令”在院门口、审判庭挂牌上墙,公布举报电话,并组织对严禁酗酒和在工作日中午饮酒进行专项检查,改变了少数干警过去工作日中午饮酒,影响下午正常工作的不良作风。四是严格落实法官法惩戒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去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违纪2件2人,其中给予撤销助理审判员职务1人,行政记大过1人,适用“四告”制度2人,通报批评1人,既教育了违纪者,又教育了全院其他干警,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执行工作针对案件多、干警少、外界反响大的现状,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流程管理,推行裁决权、实施权分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执行程序,去年制定了《关于恢复执行的若干规定》、《强制执行措施适用规则》,填补了执行工作的法律空白,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xxxx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720件,结案率达xx%,其中实体结案率达55%,执行标的到位率达45%,在全市法院系统均居前列。今年以来,结合省、市两级法院安排部署的专项整改活动中,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制定了《执行来访接待暂行规定》,《关于执行程序公开的实施办法》,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利。为了缓解由于案件太多带来的矛盾,最大限度地提高权利人实现权利的程度,今年6、7月开展了近两个月的执行会战,对利用早、晚、夜间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数十名债务人采了了拘传等强制措施,执结案件102件,标的额到位130余万元,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截止今年1——11月,共执结案件1082件,执结率达71。68%,标的额到位率达73%,在全市法院系统居前列。

二、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自20xx年1月任法院纪检组长以来,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抓的不够紧,导致理论水平不高、素质能力不能较好地适应本职工作。二是工作标准不高,缺乏创新意识和进取意识。三是在廉洁自律方面有时对自身的要求不够严格,存在公车私用、接受有关乡镇、单位宴请的情况,忽视了自我约束。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将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树严谨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树立牢固的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从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要求其它人做到的,自己坚决做到,要求其它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针对法院纪检组长的岗位职责,今后的工作重点是探索法官与法律之间的“隔离带”、“反腐墙”,制定相关事前防范措施。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着力建立一套“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构建制度监督制约体系,为推进全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努力。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4

转眼我到__区人民法院工作已近一年了,这一年是我人生旅途中的重要一程,期间在领导的培养帮忙、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适应了书记员的工作,完成了当一名国家公务员的主角转变。岁首年终,我静心回顾这一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现将我这一年来的学习工作状况总结向领导、组织汇报: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素质

首先,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法院浓厚的政治学习氛围深深的感染着我,我用心参加团支部、党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并注重自学,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在邓小平诞辰百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潜力的决定等,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持续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20__年12月20日向党组织郑重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二、理解职位初任培训,作好就职上岗准备

20__年2月:全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在贵阳中院的组织下在贵阳市法官培训中心理解了为期一周的书记员初任培训,培训中学习到了作为书记员就应具有的技能和怎样才能当好一员书记员。培训结束后我用心地向组织上交了一份学习心得体会。

20__年3月:参加了为期两周的2015年度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培训地点设在市委党校,自己刻苦学习,透过了公务员初任考试、普通话考试,并取得了贵州省人事厅颁发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

透过这两次系统的培训,为我更好的投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努力适应庭审要求

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状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书记员工作也很琐碎,比较繁杂,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我明白在书记员的工作资料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而之前所做的超多工作就会白费。所以平时我比较注重对诉讼法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个性是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比较关注。而另一方面,书记员的工作的重要资料是开庭时的记录工作,就我个人的工作习惯而言,每次开庭记录前,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这不仅仅是为了再次检查诉讼材料送达的状况,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问题,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状况。

书记员的记录工作要求首先就是打字速度快,透过虚心向法院书记员“前辈们”学习,不断进行听打训练,使打字速度从原先的每分钟50个字到每分钟70个字,基本上到达了庭审要求。其次就是对法律条文的熟悉,因本人所学专业不是法学,所以在工作中不断“恶补”相关法律知识,透过近一年的工作实践,对民事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有了大体的了解和初步的掌握。一年来的不断学习,对相关法律文书也基本熟悉掌握。记得中院孙副院长在培训课上说过:“一份好的庭审记录要适当融入当事人的神态表情”,这一点在庭审笔录中我有意识去这样记了,受到了同庭法官们的赞扬与肯定。

四、注重法律知识学习,用心参与司法考试

贵阳法院书记官室连续几年无一人考取国家司法考试,这也是法院刘院长的一块心病,项院长更是痛心的称书记官室已成了法院的“肠梗阻”。为此,法院领导一向关注书记官室的司考状况。虽然今年参加司考的我没能透过,但是在复习迎考中掌握了必须法律原则和相关规定,对我所担任的书记员工作无疑是一种提高和促进,来年我还会再接再励、全方位复习迎战的司法考试。

五、辅助法官审判工作,参与案件审理流程

在沙文法庭的书记员工作近一年来,用心参与法官们审理案件的流程,在沙文法庭三位法官的带领下,冒严寒、顶酷暑走村窜寨巡回办案。今年6月接到院领导指示,在刘大弘庭长、任进、王军法官的带领下,赶到沙文镇蒙台村,处理村民们集结闹事堵车抗法事件,现场配合领导给村民群众作了超多耐心的解释调解工作,我们饿着肚子被村民一向困在蒙台村晚上十二点,次日一大早,我们配合好法院、区委领导的安排,头顶烈日,在现场给群众作统计、法律解释等工作,最终圆满解决了矛盾。法庭工作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开庭也常常顾不上吃饭,为了作好本职工作,思考到能有充足的工作时间、饱满的精神状态,家住贵阳的我自行在__区租房以方便工作。工作紧张、任务繁重的时候,甚至一个半月没有回家。今年7月为了赶写申报全国优秀法官、优秀法庭的先进材料,在刘庭长带领下,连续好几天加班至深夜,饿了一袋泡面,最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申报材料。在刘庭长带领下,本人学到了不怕苦、不怕累的宝贵品行。20__年沙文法庭共收案295件,共开庭、调解约300余次,我亲自记录240余次,占百分之八十。法庭前任书记员林雪热情地教会了我每月法庭报表的制作,使我每月都能按时、准确地把收、审、结案数据汇报到院里统计丁亮处,至今我一共制作了十期月报表及年终统计表。同时根据自己的电脑特长将法庭的收、审、结案制作成E_CEL表格,可随时向庭长带给统计数据,及时发现未结案件向承办审判员“催办”,这一工作受到了庭长表扬。

六、发挥文字写作特长,辅助模范法庭宣传

沙文法庭今年参加了全国模范法庭的评选,审案过程中法庭呈现出了无数的廉政事迹,对外展现了法官们的优秀品行,由于法官忙于审理案件,对法庭这些“闪光点”的报导自然落在本人头上,借助自己的写作特长,撰写了《平息赡养矛盾纠纷,突显审判调解魅力》、《牵手沙文中学,法制教育进学校》、《构筑清廉法庭,建立和谐社会》等多篇简报,使外界了解法庭多了一道窗口。同时用心参与法院“六型法院”调研文章写作调研,在院杨书记带领指导下写了《学习型法院实施意见》初稿等,向调研处李主任递交了《永远震撼灵魂的记忆》、《新楼落成喜搬迁,法院干警笑开颜》等多篇简报。

七、努力做好表率,带好实习学生

20__年8月至10月,沙文法庭迎来了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的两个大三实习学生。在学生面前,本人做事讲效率,安排有条理,用心作好了表率,“得道有先后”,凭借自己积累的一些作书记员的小经验,教会实习学生较短时间内提高打字速度、熟悉相关法律文书格式及制作,使实习学生很快掌握了庭审记录;同时我不耻下问,虚心向两位同学请教法律问题,法庭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构成了讨论案件的浓厚学习氛围。

八、团结协作,参加组织活动

本人注重与同事的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用心参加了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20__年11月参加了区妇联举办的讲演比赛,比赛前一晚通宵熬夜背熟了讲演稿件,从未上台讲演的我克服了怯场的心理,并脱稿完成了讲演,虽然没能取得名次,但这次比赛使我受益匪浅。团支部组织的活动我用心参与,11月在团支部与院党组的联谊活动上受到几位院领导讲话指导,深受刘云东院长讲话的启发,决心作一个“气态”的水。

九、不足与展望

本人对法律条文的熟练掌握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司法考试今年没有过关足以说明自己对法律条文掌握的不足,今后工作中还要继续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努力透过司法考试,这是今后的前进方向;庭审中记录的概括程度不够,语言不够精简,在以后的工作中也要不断加强这方面的改善;打字速度离要求的每分钟100个字还有相当的距离,这也是今后需要提高的地方。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5

20__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议和本次会议的决策部署,以“五个发展”理念为引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包头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我市“6521”发展战略,加强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司法应对。充分发挥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作用,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化解“执行难”问题。针对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开展实践调查和理论研讨,统一司法尺度。

(二)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凝聚改革共识和力量,积极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先行先试步伐,努力试出成果、改出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继续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帮助群众选择最简便、最经济、最快捷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三)有效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打造多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完善诉访分离和案件终结机制,确保涉诉信访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大力推广巡回审判、蒙汉双语诉讼等工作,切实方便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诉讼。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展陪审案件范围,为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提供便利。

(四)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全力提升司法公信。积极推进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着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扩大网络拍卖规模,创新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有效传播法治建设正能量。

(五)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深入推进“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增进群众观念、解决突出问题、改善司法作风。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抓好专题培训、业务研讨、岗位练兵等活动,切实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官论坛、文体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深入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确保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6

一、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在院党组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总工会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反对“四风”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按照上级安排,落实好“三亮三评”。我院工会通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精神,圆满地完成了本院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发挥了工会“桥梁纽带,帮助服务,活跃凝聚,参与维护”的作用,着力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广泛深入开展建设规范化干警之家活动,不断深化拓展“送温暖,办实事”的工作领域,为更好地服务于审判工作,丰富和活跃我院干警的文化体育生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多项政治活动,强化高素质干警队伍建设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精神统领工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工会在各项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在造就高素质法官队伍上下功夫。为创建和谐社会、和谐法院,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工作,活跃生活,凝聚人心”,努力建设新型的高素质、高绩效的干警队伍,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创先争优”“三示范”多项政治活动,教育和引导干警自觉地不断汲取新知识,熟悉新领域,掌握新技能,做到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争当学习型党员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争创学习型庭、科、室,争当知识型法官。

一年来,工会组织始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会工作全局,牢牢把握工会的“纽带、服务、凝聚、维护”作用,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树立服务思想,以踏实和全方位的工作成为干警的贴心人。只有找准了位置,才能有的放失,才能有所作为。在工作中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解和掌握会员情况的重要性,这是维系工会和会员密切关系的必经之路;工作要有积极性和超前性,这是激发会员热情的良好工作姿态,在这个问题上是我们工会工作者今后更加需要完善和努力的方向。

(二)广泛深入开展建设规范化职工之家活动,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广泛深入开展建设规范化干警之家活动,是工会贯彻落实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工会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行维权职责,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通过深入开展“建家活动”,进一步健全了工会组织,加强了规范化建设,夯实了维权基础,保证了工会更好地发挥作用。通过认真学习区总工会文件精神,对“建家活动”的重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如何把“建家活动”搞好,如何把“建家活动”和开展“创先争优”、“三示范”创建活动相结合,如何把创建高绩效机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此我们在对“建家活动”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认真制定计划和措施,坚持“建家活动”原则,明确目标和标准。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购买十几万元的健身器材,安排专门的健身房。对老干部活动室、干警之家重新装修、重新装备,力争跨入规范化职工之家的行列。

(三)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为干警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

为干警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是工会落实精神的重要体现。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始终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干警、职工服务的宗旨,注意倾听会员呼声,了解会员情绪,把握会员需求,把干警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干警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干警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多做得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真心实意地帮助会员排忧解难,营造既使会员心情舒畅,又使会员干劲十足的工作氛围,在实际工作中,妥善处理好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解决困难群体的问题和解决大多数人的问题,解决现实问题和解决长远问题的关系。最大限度的利用机关工会现有的人力和财力,多办一些好事实事。积极争取各方面的人力和财力,逐步加大送温暖工作的物质投入。

落实老干部的生活待遇,是事关老干部切身利益的大事,随着我院老干部年龄的不断增高,他们在生活中面临的困难也越来越多,行动不便,疾病困绕,住院人数逐年增长等一系列问题在渐渐呈现,针对这样的现状,刘兵副院长亲自到XX区第一人民医院,邀请副院长邱国兰来我院为离休、退休、离岗老干部讲授健康知识,切实加强老干部保健意识,保证老干部的身体健康,他深入浅出的讲解,把医学保健理论,变成了实用的常识,让人感到朴素、亲切。

邱院长抽出专门时间和老干部沟通交流,老干部认真咨询医疗问题,讲座和咨询有效地结合起来,针对老干部张允定的身体状况,当场进行诊治和指导,系统解答老干部常自君、杜思平、顾金富提出的有关健康问题,邱院长当即留下手机号码和与会的老干部约定,若身体健康需要帮助,及时联系,讲座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身体素质,是创建高绩效机关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建设高绩效工会的客观要求。组织干警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是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会工作的优良传统,它不仅可以活跃机关文化生活,使干警在参与的过程中愉悦精神、锻炼意志、塑造品质、增强体魄,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和教育,而且有利于促成加强思想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区总工会的要求,围绕进一步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围绕文明机关、和谐机关,突出“围绕中心,促进工作,活跃生活,凝聚人心”的工作思路,装备新的健身器材,调整更好的场地,建立新的健身活动中心、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图书阅览室,大力开展健康向上、简便易行的群众性全民健身体育运动,最大限度地吸引广大干警、职工广泛参与,不断提高机关干警、职工的身体素质,为做好本职工作提供身体保障。

近几年,法院党组非常重视机关文化建设,党组书记、院长乔国和经常安排布署文化建设工作。20xx年全区庆祝建国60周年文艺活动比赛,我院老干部合唱团荣获第二名。20xx年我院荣获全区颂读经典比赛,荣获优秀奖。20xx年南阳市老干部运动会荣获优秀组织奖。20xx年南阳市广场舞大赛女子法官艺术团荣获二等奖,9月26日我院法官参加农运会举办的“果然风情之夜”大型歌舞晚会,激情放歌《我爱桃花、我爱家》,唱出了法官热爱家乡、喜迎农运的心情。20xx年参加南阳市雅安赈灾大型义演、南阳市金秋助学大型义演、南阳晚报社组织的走进社区大型义演、南阳市长寿工程大会义演。河南省广场舞大赛好法官艺术团获铜奖,声动南阳我院老干部获第四名,20xx年组织老干部参加XX区老干部运动会、南阳市三八节运动会、南阳市老干部运动会、南阳市中级法院老干部书画比赛,荣获多个奖项。举办重阳节老干部戏迷票友会,参加南阳市南水北调正式通水大型义演、在南阳市夕阳我最红才艺大赛上,荣获南阳赛区冠军、荣获全省优秀奖。参加由河南省宣传部、河南省文联、河南省文明办、河南省敬老协会组织的中国梦、敬老情原创文艺作品大赛,楚新建创作的文艺作品《老伴》荣获优秀奖。

在创新和深化队伍建设的探索实践中,XX区法院党组深深认识到,法官执法的能动力、法官队伍的凝聚力、法院形象的公信力均需要文化支撑。因此,XX区法院党组立足于创先争优,着力于文化建设,在文化建设上动真情,出实招、用真劲,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1、找准法院文化建设的切入点

XX区法院把制度建设、绩效考核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切入点,制定了详备完善的《法官绩效考核办法》,将干警的晋升、晋级、提拨、奖励与个人业绩挂钩,实现由约束向激励机制的转变,从而构建公平的竞争机制,形成开明、开放、包容、仁和的精神格局。

2、抓好法院文化建设的着重点

铸炼高尚做人、快乐工作的理念是XX区法院文化建设的着重点,目的是以精神层面的提升拉动工作能力的提升,从而提高干警工作幸福感指数,使争先创优成为干警的内在需求。主要方法是由院政治部制定年度培训方案,有计划地对干警进行职业道德的培养,养成干警敬民、尊民、爱民、仰民、亲民的发自灵魂的人文情怀和慎始、慎微、慎欲、慎权、慎终的深入骨髓的职业操守,从而以德养廉、以德昌勤、以德助能,提高工作质效。

3、弘扬法院文化建设的闪光点

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文化必须具有政治性,这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闪光之处。要体现法院文化的政治性,必须强化干警的政治观念,陶冶干警的公平正义信念。主要方法是由院政治部按计划组织干警进行政治学习,由院研究室向干警荐书热读,从而用政治理论武装干警头脑,用先进文化浇灌干警心田,确保每一名干警都成为有维护公平正义力量的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4、强化法院文化建设的发力点

丰厚的知识储备是干警积极参与和推动法院文化建设的原动力,因此,XX区法院高度重视干警的知识提升,把学历教育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发力点,制定了《强力推进研究生学历培训计划实施办法》,计划按实际发生额拨付年度专项资金,每年确保4—6名干警攻读研究生学历,利用八到十年时间使研究生学历占干警人数的60%,逐步构建高学历者优先使用、高学历者优先重用的重知识、重能力的用人格局,形成学习者更优生存、学习者更高发展的倡学、用人理念,养成学习为本、不断学习的良好院风,从而将人力资源的潜在优势转变为现实的人才优势,确保XX区法院各项工作的跨越发展,整体实力的快速提升。

5、提供法院文化建设大舞台

为了助力法院文化建设,XX区法院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了文化建设工作组,精心搭建文化建设助力台。经过近一年的酝酿筹办,XX区法院的廉政警示教育室、图书室、文体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先后建成投入使用。廉政警示教育室简洁、明快、庄重、大方,设有历史回顾、廉政故事、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古代贪官谱、法官楷模、现代警示录、新权力观、名人字画等板块,图文并茂,内涵丰富,既能为参观者敲响反腐倡廉的警钟,又能强化参观者的自律意识和廉政信念。图书室格调温馨、静谧、典雅、古朴,现有图书2000余册,可同时容纳二三十人阅读。图书室配置有三台专用电脑,保障既可网上查阅,又可借书阅览。藏书涉及法学、哲学、文学、医学、自然科学等范畴,为干警陶冶情操、提升专业素养提供了良好的场所。文体中心面积近200平方米,宽阔敞亮,健身器械齐全,适合于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的锻炼需求。老干部活动中心舒适明亮,宣传页面内容丰富,棋类书籍齐全,是院老干部聚会、交流、学习、活动的好地方。

廉政警示教育室、图书室、文体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建成投入使用,是XX区法院继20xx年成立老干部合唱团、女子舞蹈队、女子合唱团、打造干警格言长廊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从严理院、优警兴院建院理念的具体体现,为XX区法院的文化建设搭建了一个更高、更快、更强发展的助力台。

(五)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在完善制度、规范工作、夯实基础上下功夫,努力建设高绩效机关工会

按照区总工会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区总工会工作促进会精神,加强机关工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把工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领导信任、干警职工满意的“职工之家”。围绕法院先进文化建设开展好工会工作,使之有更加深层的内涵,在审判文化、管理文化等方面进行不断的探讨。要从新形势下更好地为履行工会的职能和加强党与职工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牢固树立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干警职工服务的理念,探索机关工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根据新的形势任务需要,加强对机关工会特点和规律的调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会工作的新思路,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不少差距,我们一定要继续努力,再接再厉,在院党组和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支持下,围绕着“工会是党组织与干警联系的桥梁,是服务于审判工作的帮手,是服务于干警生活的挚友,是向社会展示法官风采的窗口”的工作宗旨而不断努力,一定要再创新成绩,再上新台阶。为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20xx年法院工会工作计划

按照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围绕忠诚、为民、廉洁、公正这一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区总工会工作促进会精神,履行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院务公开,维护干警、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法院文化建设。以素质工程为重点,努力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

20xx年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把党的群众路线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长抓不懈,在深化“双争”、“三示范”创建活动上狠下功夫。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会议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以此统揽工会工作,并不断创新工会工作,工会工作的创新主要在努力提高干警队伍的素质,团结广大干警投身到我院的改革和发展中;把切实为干警说话办事、更好地维护干警合法权益上创新;在加强民主管理,参与协调劳动关系,更好地加强机制建设上创新;在自身建设和改革中创新。努力做到认识有提高,计划有创新,思想有创意,实践有突破,工作有成效,使工会各项工作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适应我院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加强源头参与,加强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维护广大干警的合法权益。

政务公开的实质是加强干警的民主监督,是干警知院情、议院事、监院政、尽主人之责任的好形式,是充实、完善职代会内容的好方法。要通过举办政务公开研讨会、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坚持抓住重点、突出难点、公开热点、解决焦点问题的工作原则,通过职代会、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干警及时公开法院的重大决策、重要的改革方案和涉及干警切身利益的有关重大事项。只有做好公开工作,才能切实增强院务公开的实效,提高民主管理水平,维护广大干警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重点是提升职代会质量,一是要严格按照《职代会条例》要求,严格程序,没有程序就没有民主,要确保干警的政治民主权利真正落实和体现;二是要把法院的改革和发展、干警的切身利益、干警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审议内容,既要体现民主意志,又要推动发展;三是在20xx年下半年适时安排进行职代会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四是把“司法公正、执法为民”活动与班子建设、党委建设、“建家”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围绕公正与审判、廉政队伍,广泛开展干警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教育和帮助干警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五是采取形式的岗位练兵、倡导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在实践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知识型法官干警队伍,加强干警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创建工作,教育和引导干警立足本职岗位成才,为法院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

(四)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解决好困难干警的实际困难,确保干警队伍的稳定。

帮贫扶困是工会维护干警利益的具体体现,要从工会组织的特点出发,满腔热情地为干警做实事、办好事,凡涉及干警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都要竭尽全力去办,特别要重视关心困难干警的生活,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干警的真实情况,当好干警群众的第一知情人,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完善“送温暖”工程的具体措施,注重“送温暖”的效果,及时帮助困难干警,使他们切实感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增强法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继续开展干警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宣传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要因时、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干警多样化、内容有益化、参与群众化、活动经常化,不断满足干警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培育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工会的活动。一是要围绕XX区法院春晚、“七一”、“国庆”为主题,开展文艺演出等活动的筹备工作;二是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创先争优活动,要通过优秀法院的演讲、报告会、座谈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干警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廉洁勤政的自觉性,培养法官干警爱岗敬业精神;三是要继续开展“双争”、“三示范”创建活动、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庭科、文明家庭活动,在全体干警中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道德,增强干警队伍的凝聚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六)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完善规章制度。

工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能,就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精神,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提高报务大局的能力,努力创建规范化工会。一是努力做到组织建设规范,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规范,阵地建设规范,台帐建设规范;二是以提高素质、改进作风的重点,切实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工会干部的理论学习,提高工会干部的业务素质;三是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干警的意见和要求,更好地发挥桥梁与纽带,努力提高工会的整体工作水平。

(七)进一步做好妇、青工作

妇、青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强妇、青工作,重视组织建设,结合妇女、青年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素质工程”、“巾帼建功立业”和“创建文明家庭”等活动,充发发挥女干警“半边天“的作用。要通过举力各种业务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女干警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女干警特殊利益,要支持女干警独立自主的开展形式多样,适合女干警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帮助广大女干警树立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精神,提高女干警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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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7

法院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司法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58782件,办结133804件,同比分别上升8.86%和4.99%。其中,市法院受理诉讼和执行案件13854件,办结12120件,同比分别上升18.01%和16.14%;受理并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1102件,同比减少13.31%。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履行刑事审判职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90件,判处罪犯764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608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等严重犯罪案件956件,依法审理了公安部督办的席红刚等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等案件。依法惩处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盗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网络电信诈骗、污染环境以及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2440件。严惩职务犯罪,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04件,生效判决中对涉案的33名处级以上干部处以刑罚,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的仅30.68%,同比大幅下降。依法审理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原副行长杨琨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理了江苏金钥匙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才平等集资 罪案件等8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331.66万元。判处未成年罪犯105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43人。审理了“父亲打死未成年女儿”等社会关注案件,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完善减刑、假释公示和庭审制度,严格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对7名监外执行原因消失的"职务犯罪被告人收监执行。

履行民事审判职能。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8416件,审结40259件,同比分别上升4.36%和7.92%。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涉民生纠纷,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为55.32%。审结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案件10638件,修复受损的人际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866件,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087件、医患纠纷案件296件,促进理性劳动关系和医患关系的建立。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5277件,规范建筑和房屋交易市场秩序。审结物业纠纷案件5887件,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

履行商事审判职能。受理一审商事案件44296件,审结35640件,同比分别上升9.36%和4.93%。注重规则治理,依法支持金融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贷纠纷案件14039件。其中,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385件,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继续严格制裁 等不法行为,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注重平等保护,审结买卖、物流、融资租赁、电子商务等合同纠纷案件7981件,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公平竞争,鼓励和规范新型交易模式发展。依法受理破产案件25件,注意维护破产企业职工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未引发不稳定事件;运用司法手段挽救符合产业政策且有重生希望的企业,涉案金额达115.46亿元的首家退市央企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在五个月内快速重整成功,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民事案件。

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773件,审结1368件。其中,审结专利纠纷、技术合同案件273件,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审结著作权纠纷案件551件,鼓楼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审结商标权纠纷案件488件,通过司法判决认定“中信”、“阿里斯顿”等6件商标为驰名商标,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审结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18件,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借助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全市7个城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统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标准。制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正确实施〈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的工作意见》,通过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司法保护、保障创新成果转化收益权利、建立紫金特别社区巡回法庭等,推进“中国人才和创业创新名城”建设。

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50件,审结1095件,同比分别增长79%和65.4%。其中,审结因征收拆迁引发的征收补偿、 、信息公开等三类行政纠纷493件,占结案总数的45.02%。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权威,全市法院以维持、驳回诉讼请求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胜诉627件,占结案总数的57.26%。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协调工作,一审行政案件中,经法院依法释明或因行政机关主动改变不当行政行为,原告自愿撤诉结案363件,撤诉率为33.2%。依法强化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在审结案件中以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2件,占结案总数的8.4%。

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发挥审级监督功能,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让当事人当庭陈述、辩论,依法纠正一审偏差,统一裁判标准。审结二审案件9268件,改判发回重审基层法院一审案件1055件,占一审判决案件总数的2.86%。加大审判监督力度,畅通当事人申请再审渠道,坚持诉访分离和化访为诉相结合,对当事人信访、申请再审和申诉,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复查。受理申诉复查案件968件,决定再审176件,其中再审纠正不当生效裁判105件,占同期诉讼案件结案数的0.09%。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年执结案件27920件,实际执行到位48.95亿元。发挥“点对点”网络查控功能,在银行、公安、国土、住建、工商、税务等单位支持下,初步实现快速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全年发送查询请求1568249次,反馈1261367次,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8余亿元、房产15915处、车辆4837台,14103件案件得以执结或部分执结。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将6138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国联网的数据库,对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427人,限制出境23人次,限制高消费4000余人次,采取司法拘留284人次、罚款205.1万元,对25名被执行人以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执行局长电话,对执行投诉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切实防范消极执行。规范执行行为,为全市法院执行人员配备166台执行现场记录仪,保证执行实施行为全程留痕。全面推行“零佣金”网络司法拍卖,全市法院上网拍卖房产、车辆、机器设备等2457件,成交934件,成交金额14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000余万元,受到当事人和公众普遍好评。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8

大学阶段作为连接学生时代与踏入社会的桥梁,我充分体验到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带给我的益处,于是每个假期的社会实践不再成为作业,而是渐渐成为一种习惯,而我越来越享受那种在实践中学习的快乐,法院社会实践实习报告。

在今年春节过后,我有幸来到了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实践学习两周之余。真正的去接触我所不了解的法院,亲身去感受法律的魅力,学习法律的基本常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将来更好的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且在立案庭实习的这两周让我提前体验到做一个白领的感受,也深深认识到知识的重要性,知识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使我知道在大学期间更要努力学习,用知识武装自己,方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与抱负。

实习分为两个部分,大部分时间在审判庭里旁听发生的案件,其余时间在办公室里发传票,学习执行通知书的签发,出庭通知书的书写等等。

初到法院满腔激情,先认识了办公室的几位哥哥姐姐后,就忙着把平时十分仰慕的中级法院从里到外看了个遍,参观了法院内设的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19个庭,也转完了十一个审判庭,便于以后又案件时自己到堂旁听。

二月二十三号是我实习的第一天,很幸运碰到了一个刑事案件(听姐姐们说刑事案件很难碰到的),庭上气氛非常严肃,我坐在旁听席上,有很多法警在庭里,不让记笔记,不让开手机,我第一次经历那么严肃的场合,带犯人进来时感觉特别紧张,大出乎我的意料,犯人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么凶神恶煞的,反而带着一副眼镜,很小孩的感觉,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犯人系吉林人士,两年前来日照找朋友,只因没钱付房租,老板娘言语相击,犯人一时冲动把老板娘杀死,又把其女捅成重伤,畏罪潜逃,两年后在山西一家网吧被抓获,社会实践报告《法院社会实践实习报告》。但让我十分难过又无比震惊的是这个犯人竟然跟我同年同月同日生,当他在庭上深深忏悔并且对着受害者家属深深鞠躬时,我的心情十分复杂,每天都有很多人出生,过着不同的命运,比如我们这样的相遇,他面临着法律的谴责,而我却在庭下看着,想着人生无常,命运不同,他的事情让我深深认识到做事莫冲动,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而且一定不要做违反法律的事情,否则悔之晚矣。

经过了近两个星期的旁听,我觉察到审判长也就是法官工作非常不易。法官的工作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轻松,除了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之外,还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我在法院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有的蛮横无理,有的大吵大闹,有的号啕大哭,法官都很耐心地为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知识,尽最大的努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经常一讲就是大半天。姐姐告诉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就是要伸张正义,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对每个来访者都应该以礼对待,平等对待。而且身为法官,会经常遇见一些很难缠的当事人,甚至会有危险,这些问题都是要考虑到的。那些法官们讨论案情,对判决结果及判决书的内容反复推敲反复修改,认真工作的态度令我十分敬佩。

其余时间我在立案庭的办公室里度过,相对于其他庭程式化的流程,立案庭的工作倒是复杂和热闹得多。因为是中级人民法院,少有一审案件能在此开庭受理。所以多是下级基层法院一审之后的上诉案件和当事人申诉或者上级法院交办的再审案件。立案庭人员的工作就是过全部这些案件,然后决定是否受理再审,再分派到相应的民事或刑事庭处理。所以,就好像过筛子一样,十件案子一般只有一件会进入审判程序。我一般干的事就是订卷与写法院传票。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9

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情况以及2005年工作意见向大会报告,请予协商。

2004年主要工作情况

2004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做到“执法抓队伍、办案抓纪律、裁判抓公正”,使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为优化我市法制环境做出了新贡献。全年共审理办理各类案件1583件,审结执结1475件,未结108件,结案率达93%%,解决涉案标的额达到11021万元。

一、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各项审判工作。

1、“大立案”工作全面开展并取得了新起色。如由立案庭的程序法官对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审判程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避免实体审判法官接触案件当事人,由不进行案件实体裁判的程序法官接待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充分地利用大立案繁简分流和集中进行庭前准备的功能,开展统一审查立案送达、庭前调解、由立案庭对案件的整个运作过程进行审限监督跟踪管理;实行“四排定”,既按顺序排定审判员、书记员、法庭、开庭时间,并在电子显示进行公告;对案件进行快速裁决等等。全年快速裁决案件62件,已占全院民事案件的10 %,逐步体现出了大立案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有效抵御执法“病毒”等优势作用,引起了上级法院的关注。中院立案庭和全州十二个县市法院的有关领导还在我院举行了“红河州法院立案工作观摩现场会”。

2、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今年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50件467人,已结案件247件462人,未结3件5人。结案率达99 %,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8%。

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依照从重从快的原则,依法严厉惩处了一批犯罪分子,特别是公开审理了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恶性案件。对415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4 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审结“两抢一盗”案件99件,判处此类案犯201人。根据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以及打击高科技犯罪的紧迫性,判处贪污挪用公款的王文、任爱华等案犯、判处红河州首例窥探密码伪造储蓄卡盗窃存款案以及石勇金融凭证诈骗案。同时,本着“从快”的原则,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在221件公诉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76件,适用率达到34%。另外,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自诉案件(收27,结25件)调解2件,调解率达到了8%以上。全年依法对40名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判处刑罚(其中含在校生一名)。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以公开开庭、召开宣判大会等形式,延伸审判效果,开展法制教育。

3、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今年共审理民商事案件921件,诉讼标的额4673万元。已审结民商事案件880件,结案率达96 %。未结41件。今年民事审判主要有五方面特点:一是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民商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581件),适用率达到95%。二是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维护稳定为原则抓好案件调解,判决处理595件,调解处理166件,民事案件调解率占判决率27%。如小龙潭地区的相邻权纠纷案件,由于地理特点已产生恶性事件萌芽,我院受理后,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法官干警上门做工作,最终使多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三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及时审理涉及国企改制相关案件,展开对非公经济的考察调研,审理了我市首例商品房缩水案件等。四是司法救济成效明显。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金额41件,金额达到20万余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4、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共办理执行案件390件,执结327件,未结63件,执结率达84 %。我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主动争取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支持,适时地开展执行工作统一行动,全面实行规范化执行,使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并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和法律赋予的其他手段,讲求执行艺术,对裁决权与执行权分离使用等。开展“执行会战”活动,集中力量突击执行。执行标的额达到 614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正逐步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今年10月,市人大专门到法院检查执行工作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5、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审判。新收行政案件2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 ,上升29%;已审结21件,未结1 件,结案率达 9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在行政 审判工作中,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前的行政行为存在问题较多的情况,严格依法办案, 坚持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如判决被告市交通撤销其行政行为、判决市城建局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判决维持公安机关的决定等等,既保障了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正常秩序。

6、继续加大审判监督力度。设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作为案件质量检验部门,并设办公室在审判监督庭,管住案件“出口”质量 ,对案件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严密监督。运用“细阅卷、严把关、快督促、快反馈”的原则,坚持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评析,发挥了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机制作用。今年共评查案卷405件,查找各方面问题 项,并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处理。全年审理再审案5件,审结5件。结案率达 100%。

7、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132件,办结132件。办结率达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率、办结率都上升10%。

8、办公、计划装备、法警、纪检监察、政工人事等司法政务后勤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院领导把还归前两年我院基本建设欠款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并经常商议。四处奔走,多次向省、州、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积极反映实际困难,并竭力恳请各方给予支持、援助,对解决欠款问题作了极大地努力。2003年特别是2004年来加大归还欠款力度,共归还欠款80万元。同时又增添了20多台电脑等现代办公设备。法官干警期盼的“法苑小区”住房也动工破土。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努力建立公正司法保障机制

今年里,在总结过去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使全院从立案、审理到申诉、执行,从行政管理到思想政治工作,从每个部门到每个岗位都有目标任务和制度约束,从而将法院的全部工作纳入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1、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认真完成“云岭先锋”工程试点任务。在市委的关心和爱护下,我院被定为开远市实施“云岭先锋”工程试点单位之一。并在此项工程中担负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把我院建成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服务型、效率型、廉洁型“六型机关”的光荣而艰巨任务。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了专项研究部署,成立了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挂帅,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订出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做出了工作步骤安排和定出具体措施。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确定在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办公室的九个岗位上设立“党员先锋岗”。以此保证让我们党立党为公、立党为民的宗旨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得以实现。使司法为民在我院成为一项有鲜活政治生命的实业,而不成为空洞苍白的口号。

2、抓教育、查问题、搞整改、强素质、树正气。认真树立三个信念:我是党员,向我看齐;热情服务,司法文明,提倡高尚的司法礼仪,更快更好优质高效完成审判工作任务。结合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院党总支被评为市直机关工委的先进党组织。主要做法是:

抓好学习,筑牢根基。进一步完善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定期下发学习提纲,明确学习重点。掀起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和宪法修正案的高潮。法官干警们写下了学习心得346 篇。

狠抓教育,增强干警廉政服务意识。号召法官干警以全国法官十杰为榜样,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情系于民、权用于民、利谋于民”。

查摆问题搞好整改。认真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等一系列活动并狠抓落实,全院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并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严格了执行。全体法官干警都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了压力感和紧迫感。一年来对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队伍管理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干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 余次,金额 万余元。州、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我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社会各界群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如我院指导人民调解的工作成绩显著,被授予红河州“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的称号,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到了市委检查组的好评,立案庭还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二)、 立党为公溶于执法,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法院工作与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执法为民在法院显得尤其重要。我院强化法官干警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亲民的意识。力求通过全部司法活动,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合法权益,有力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通过全部审判活动,充分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特征: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于法院的工作实际,使公正文明司法之风展现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如年初依法为民工讨工钱,捐物捐款送往贫困户家中。

(三)、努力创建服务型法院。创建服务型法院是人民法院根本性质的要求。 多次学习、动员 法官干警正确认识法院的服务功能与中立裁判原则二者的协调统一关系。 积极开展了“为民、便民、利民”的活动,大大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如确立“首问责任制”。在审判中将过去的“职权主义”改变为现代的“当事人主义”。尊重案件当事人的权利和真实意思表示,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多调解少判决,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

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次开展或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制宣教活动。选派专人负责到各村基层调解委员会指导和帮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与市妇联、市检察院联合组团到监所对服刑犯人开展法律咨询解答等帮教活动,全年对我院判处的罪犯进行信件回访50余封。各业务庭审判人员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到重点企业送法上门,提供法律帮助,征集企业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行政审判新特点到部分行政机关走访,分析发案原因和应注意的问题,以促进依法行政。法官摒弃就案办案的思想,力求在办案中发现、研究新问题。对于当事人或其他相关部门因为法制观念较弱、制度不严等原因导致利益被侵害的,我院当即发出司法建议,帮助其改进工作、防范风险。担任法制副校长的法官干警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上升的现状,多次到学校为师生们上法制教育课,受教育人数达到2500余人,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

努力做好涉法上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使我院信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更好地做好群众接待工作,设置信访接待专用场所,并安排资深老法官专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对信访中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答复,杜绝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等现象发生,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使来访群众有问而来,满意而归。

(四)、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我院将加强学习作为提高队伍素质的制动点,以保证队伍素质始终能适应形势的需要。要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在学习中做到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总结,谋求新思路,闯出新做法,最终在全院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风气,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做出表率。以提高学习力为基础,增强广大法官干警终身学习的自学性;以提高服务力为根本,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以提高审判力为中心,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能力本位的意识;以提高创新力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的创新意识。法官干警的学习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创新力受到了极大的激发,司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法院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实践证明:建设学习型法院是支撑基层人法院建设的坚实栋梁。

如26名法官参加由州中院主办、滇南律师所协办的法律专题讲座,聆听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诉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陈卫东教授,黎建飞副教授讲授刑诉法程序与证据、劳动争议与仲裁有关法学内容。

针对案件数量逐年大幅度上升、法院案多人少的实际,以“人才+管理”的现代理念去积极应对。注重更新司法理念,改革审判方式,坚持走提高法官素质的是现代化法院发展的必由之路。如积极选派法院的优秀审判干部到农村基层挂职锻炼,选送优秀法官到州中院跟班学习。

(五)、注重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先进法院文化是一面旗帜,是凝聚法官干警力量的有效粘和剂,能够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它对法院干警的思想、道德修养具有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院领导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牢牢抓住公正司法、文明司法两个重点,积极培育先进法院文化。如在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我院以学做广播体操、练太极拳、学习推广普通话和举行的“春节联欢会”、“党旗红,先锋颂”七一联欢晚会等形式,在我院发扬党的先锋队精神,倡导法院先进文化。使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呈现出了文化兴院天地宽的景象。充分利用工余文化娱乐活动来教育、关心、爱护法官干警,竭力引导好法官干警的文化生活,激发了法官干警为审判事业、为实现公开、公正的司法目标积极拼搏的强烈愿望,努力把全体法官干警培育成为一个具有强烈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政治可靠、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群众拥戴、才智超人的特殊社会群体。

(六)、强化反腐败斗争紧要性,营建廉洁型国家审判机关。紧紧围绕法官干警反腐败素质的提高,抓住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特点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情,抓住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除对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部门和环节,对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进行教育和管理外,还根据反对腐败,人人有责的现时状态,制定措施,挤出时间,经常性地展开教育活动。如组织全体法官干警每周观看《县委书记杜保乾的贪之路》等大要案的警示教育录像片,使法官干警能够警钟常鸣,不断增强广大干警廉洁反腐的思想意识。并结合观看警示教育纪实录像片写出了切身感受到的心得或体会,纷纷表示要树立“反腐斗争局外无人,廉洁勤政重在自身”的观念,切实有效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努力把开远市人民法院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信任、崇敬的廉洁型国家审判机关。

开展了“转变作风年,狠抓落实年,加快发展年”主题活动,以进一步加强我院机关作风建设,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如积极执行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禁酒令”,将“禁酒令”印制成卡片,及时发放。做到法官、干警人手一卡,随身携带,便于全体干警能认真遵照执行。

(七)、切实提高审判业务技能

如积极开展业务技能竞赛,还邀请州中院、市人大、市政协、市总工会和市司法局的有关领导和业界专家做竞赛活动评委,对参赛案件逐件逐项做出严格点评,对全院法官干警的审判、执行、记录等业务技能进行检验。针对书记员在大立案工作格局下书记员集中管理的现状,同时注意到书记员素质对案件质量的作用和影响,强化书记员业务培训。以提高书记员整体素质,优化法庭记录,保障各类案件质量。通过培训,加强了书记员的责任心,提高了书记员的综合素质和办事能力。努力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切实针对某些裁判文书上出现的语言用字、标点符号、版面设计、用印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了规范法律文书写作、评选优秀法律文书的一系列活动。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严重紧缺未能缓解,“负债累累”包袱依然沉重。

(二)审判任务与警力、资金失去比例。

(三)执行工作严峻形势未能彻底缓解。

(四)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在少数案件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同比上诉案件略有上升。

(五)个别干警的言行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然有一定差距。

(六)法官干警的调研能力等整体审判理论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2005年工作打算

2005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增强五个方面的执法司法能力的要求,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为保证,做好四个坚持,即坚持依靠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坚持注重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增强六种能力,即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增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

在新的一年中,我院要通过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使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一体遵从和公正高效的适用,及时处理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制裁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保护。坚决依法惩罚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证整个社会的协调与和谐,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要继续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树立学习则强、学习则胜的理念。引导全院法官全面深入地开展应用法学的研究,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要以蒋庆、宋鱼水同志那样淡泊名利、不慕浮华、执法如山、无私奉献的模范法官形象影响群众、感召群众,要让蒋庆同志“钱不可贪、文不可抄、官不可讨、天不可欺”的人生格言和宋鱼水同志“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工作追求,作我院全体法官干警的座右铭和参照系。以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审判和各项工作,努力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分子。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定期考察缓刑犯,定时回访少年犯;民商事审判要继续服务于国企改革,妥善解决劳资、房屋、伤害赔偿、土地承包等纠纷,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认真处理好婚姻家庭纠纷,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方法,不断加大加快执行力度和速度,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能及时实现权利。切实做好立案工作和申诉、信访接待工作;继续依照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审判工作上实现法官职能化、诉讼程序化、审判公开化、执行高效化。我们要强化审判质量意识,从抓思想认识入手,明确审判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牢固树立实体和程序并重的观念。

二、强化班子建设与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和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将我院建成学习型法院,建立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制度,抓好政治学习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法官队伍纯洁性。

确立“软件”第一的观念。“软件”是人的工作,是基础,是保证。要采取教育、培训、锻炼多种办法提高人的素质,通过学习、创新提高管理水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重点搞好领导班子的建设,重点锻炼培养好一支有力的中层干部队伍,从而全面提升院领导和庭室领导的凝聚力、决策力和战斗力。

完善审判岗位目标责任制,营造公正高效执法氛围,培养法官忠于法律和事实、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遵章守纪、勤奋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职业情操,全面提高司法能力。

继续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把贯彻 实施“司法为民”的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落实在“云岭先锋”工程的具体措施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不断筑造法官与律师的隔离带,杜绝法官与律师的非正常交往。规范院风院纪,在制度落实中将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排查和抽查相结合,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以坚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好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好活动,学习先进典型,弘扬司法正气。按照法官职业化要求,规范队伍的组织管理,合理界定每一类人员职责,最终实现其职责与权利的统一;规范队伍的教育管理,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一手抓业务知识教育,继续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

三、深化法院内部改革,确保审判公正与效率

强化“大立案”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坚持实行繁简分流、远程立案、快速调解、快速裁判、排期开庭;使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环环相扣,全程监控,定期通报;特别要充分认识解决积压案件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规范执行体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抓改革求实效,注重改革的合法性和改革视角的全面性。

四、积极参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结合人民法院审判以及各项工作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并以案释法,搞好传、帮、带,提高人民调解员对各种民事纠纷的调处水平,促进调解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选派德才兼备、富有调解经验的法官,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规范化的培训、指导。认真履行所担任各校法制副校长职责,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延伸审判效果,拓宽法制宣教平台。加强“帮教”工作,做好协调疏导,全力遏制涉法上访势头,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0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我院全体干警要继续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抓住机遇,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市全面快速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10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县人民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主动服务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工作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143件[1],结案3738件,同比分别增长25.3%、27.8%。法院工作公众评价88.5分,分别高于省、市平均分2.73分、1.56分。司法绩效全市排名第一,法院工作连续第五年全市排名第一。

一、立足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审结刑事案件282件,同比增长21.1%,判处罪犯328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17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案件46件,判处罪犯71人;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10件,判处罪犯139人。积极参与“雷霆扫毒”专项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7件,判处罪犯60人,所有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8人,占46.7%。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2],判处罪犯23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审结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帮助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判处罪犯18人,适用非监禁刑[3]6人,回访20人次,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为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被推荐为20xx-2017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移送66名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并参与帮教。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建议,依法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3名罪犯决定收监执行。

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2158件,同比增长14.7% ,解决诉讼标的额3.01亿元。审结涉及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等案件676件,保障民本民生。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邻里纠纷案件581件,促进家庭邻里和谐。积极稳妥审理涉群体性纠纷案件,审结涉湖南汇邦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永兴意水稀贵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永兴县香江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合同纠纷案件346件,促进社会稳定。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审结涉县信用联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65件,解决诉讼标的额2918.36万元,收回贷款本息1157.63万元,助力县信用联社体制改革。

积极助推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和审查行政非诉案件84件,其中驳回起诉1件,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2件,经协调和解撤诉40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41件(已全部执结)。院长在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上介绍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人民政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对部门工作的年终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改革立案信访机制。20xx年5月1日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4]后,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共接待立案群众2605人次,受理案件2069件,同比增长46.8%,其中当场登记立案1825件,当事人补充材料后立案244件,立案登记工作平稳有序。深化涉诉信访体制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依法终结。改进接访形式,推行法官约见制度,发放法官约见告知书558份,约见512人次;执行院领导和庭室轮值接待制度,院领导接待257人次,庭室接待896人次。

着力推进便民诉讼。建成集导诉、立案、送达、材料收转、法官约见、申诉复查、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大厅配置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格式诉状、案件信息查询机、电脑、打印机、写字台、法律书吧等设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切实加强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10.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1.5万元,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司法温暖。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巡回办案576件,将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严格审限管理,努力缩短办案周期,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5]审结案件1954件,平均办案周期51.7天,比全市平均值少35.6天。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1050件,执结案件数915件,同比分别上升59.6%、64.2%;实际执行数556件,兑现标的额9402.9万元;平均执行时间60.8天,比全市平均值少65.7天。推进执行指挥中心[6]建设,充分利用覆盖银行、工商、住建等单位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房产、股权9825次。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组织执行人员赴省外执行62件次,兑现标的额605.7万元。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百日执行大会战”等专项行动。将454名“老赖”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87人慑于信用惩戒自动履行了义务。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司法拘留71人,其中县公安局协助司法拘留4人。向县公安局移送涉嫌拒执等犯罪案件10案11人,依法判处4案5人。李某某拒不执行案,曹某安、曹某雄拒不执行案,代某某拒不执行案,四名被告人归案后,积极兑现执行款,被依法从轻判处刑罚;曹某群拒不执行案,其归案后仍拒不履行法定偿还义务,被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专项行动受到最高法院表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首建中批示全市政法系统学习借鉴,省高院《执行工作动态》、市委政法委《政法综治简报》予以典型推介。

三、强化普法宣传,让司法公开更有力量

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教育、规范、引导的职能作用。

专项活动普法。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爱民服务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开展法制宣传21次,发放宣传资料11500份,提供法律咨询700余人次,刊登稿件336篇,在永兴电视台、法院户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打击拒执、禁毒等普法专题片。

以案释法。精心筛选本院有代表性的案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编成《百案说法》、《银都审判》普法读本,向基层群众发放。积极借助电视媒体,讲好法治永兴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选取2件典型案件录制法治节目,在湖南经视《钟山说法》、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播出。

依托司法公开平台普法。网上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800份,应上网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将504份生效裁判文书送达村组社区公开。举办“法院开放日”4次。推动庭审公开,对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开展庭审网络图文直播1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人民群众等旁听案件6件。20xx年8月28日,院长开庭审理了湘永煤业集团原财务部长李某某受贿、挪用公款案,县纪委组织近200名科级干部旁听,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四、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法庭办公生活条件,建设“居家式”法庭,法庭干警做到了工作日全员驻庭、节假日专人驻庭。人民法庭建立巡回审判台账、人民陪审台账、文书上网台账、文书送达台账,并试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由庭长签发裁判文书,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全年受理案件1101件,审结1049件,其中巡回办案445件,调解结案431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49件,参与调解231件,协助执行153件。鲤鱼塘法庭负责人李晓良同志的先进事迹被《法制周报》长篇报道。我院被评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7]建设,建成警务指挥中心、数字法院系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远程立案系统、远程提讯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3个科技法庭、1个户外led显示屏,配齐档案电子化设备,执行局、法警大队、人民法庭配备执法记录仪。我院被评为“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诉讼安全建设。落实最高法院相关要求,实现审判区与办公区分区隔离,配齐安检、监控等设施。新增12名辅警,除院机关配强安保力量外,人民法庭也派驻1名以上法警。出台《突发事件处置细则》,加强审判区的安全管理,通过安检收缴违禁物品8件,法警全天候定时巡查、动态监测,有效管控了突发事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有序的诉讼环境。

五、坚持从严治院,不断优化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始终把政治思想教育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县委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性,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人事安排、重点改革事项及时向县委汇报,在县委的领导下独立公正司法。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组书记、院长带头讲党课,组织干警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书目;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5次、学习研讨会13次,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每月举行1次升旗仪式,激发干警使命感;举办“道德讲堂”3期,深入学习邹碧华、钟江武、曾宪国及身边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凝聚道德正能量。

提升司法能力。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举办“银都司法讲堂”9次、“读书沙龙”1次、书记员培训1次、远程视频培训25次,选送43人培训学习。继续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着力提升青年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庭审观摩指导62次。开展“庭审、文书大比武”、“书记员技能竞赛”、“办案之星”评比活动,张臣晖、罗丽桃、李琳等法官被评为全省办案能手。积极组织干警参加调研和学术征文活动,2篇论文获国家级奖励,3篇获省级奖励,连续第4年承担省级重点调研课题,课题《从孤立到协同:系统理论下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挑战与回应》获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xx年年会第一届“永雄优秀诉讼法论文奖”一等奖。

改进司法作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在全院明察暗访54次,13名干警因迟到早退、未挂工作牌等被通报批评。强化人民监督工作,办理投诉28件,发放廉政监督卡2820份,回访当事人621人次。推行廉政、勤政谈话制度,对27名干警进行廉政谈话,院长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庭室负责人进行1次日常廉政、勤政谈话。

六、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对县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事项11件,及时进行调查、督办和回复。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进一步规范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参审、退出等工作。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反映的相关问题,认真研究,积极吸纳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代表通报关注案件的办理情况。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络,邀请代表旁听庭审55人次、视察法院工作2次,向代表发送法院工作短信10条,召开代表座谈会2次,收集意见建议56条。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法院工作,认真听取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对法院工作的协商意见。全力支持县政协派驻县人民法院民主监督小组开展工作,配合开展视察调研,邀请参加庭审旁听。落实民主监督小组成员联系日制度。

接受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居民代表召开恳谈会6次,回复群众网上留言7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加剧。20xx年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09.4件,有5名法官结案超200件,最多的结案283件,尽管如此,仍有405件案件未结,广大法官“5+2”、“白加黑”已成工作常态。二是审判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办案任务加重的情况下,有的案件办理时间过长,有的法官办案质量有所下降。三是司法环境有待优化。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增多,一定程度上扰乱了诉讼秩序。当事人信访不信法,采取闹访、恐吓等非法手段威胁法院或法官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四是诉讼服务工作有待改进。诉讼引导、法官约见、律师阅卷、诉调对接等工作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五是法官流失、断层等问题突出。部分资深法官或不愿在一线办案,或选择提前退休,20xx年有2名庭长和1名副庭长申请提前退休。青年法官“招不来、留不住”,20xx年只招录到4人,在职的又有3人通过考试调离。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和克服。

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总要求是: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保证法律实施为第一责任,以推进司法改革为第一动力,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第一追求,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永兴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而言,努力做到“六新”:

一是公正司法要有新建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8],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扩大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和民商事案件类型化审判适用范围,加强类案指导,增强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加大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促进审判效率提升。深化司法公开,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能感受。

二是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主动对接永兴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将人民法院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与严格依法审判、公正裁判的法律规定有机统一。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永兴”建设。妥善处理民间借贷、土地流转、房屋买卖等民商事案件,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帮助解决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化解影响工程建设的矛盾纠纷。依法审理涉扶贫开发的各类纠纷,促进民生改善,实现共享发展。继续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打造金融安全区。继续开展打击拒执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坚决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助力“诚信永兴”建设。

三是司法为民要有新举措。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成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快捷的诉讼服务。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发挥信息技术服务群众诉讼的重要作用。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9]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抓好巡回办案,推动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做好以案释法普法工作。

四是司法改革要有新进展。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督、放权与管理的关系。按照党委及上级法院部署,有序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实现轻刑快判。推动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简化简易案件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效率。继续推进院领导办案制度。

五是队伍素质要有新提升。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审务督察,坚决惩治司法不公、不廉行为。完善司法业绩评价机制,激励司法权高效行使。加大培训力度,着力增强法官司法能力。

六是接受监督要有新成效。进一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及时向人大报告工作,坚决贯彻人大有关决议,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注重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不断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为实现永兴“十三五”规划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11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4794件,审结31883件,同比分别上升22.1%和23.5%,制定司法解释22件,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800万件,审结、执结2516.8万件,结案标的额5.5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8%、10.6%和7.6%。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对全国法院35万名干警进行全员轮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宪法,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各级法院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9.8万件,判处罪犯142.9万人。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间谍等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打击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的意见,依法惩治宣扬恐怖主义、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发布通告、制定意见,严惩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489件2.9万人,依法审理穆嘉案、曾宪波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依法严惩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市霸”,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维护社会安宁。

严惩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依法审理__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彰显党中央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强决心。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8万件3.3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以上干部的18人,厅局级339人,县处级1185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判处罪犯2466人。与国家监委等联合发布公告,敦促职务犯罪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配合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依法适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裁定没收“红通33号”黄艳兰等违法所得,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1万件,判处罪犯5.1万人。严惩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相关案件34.2万件。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出台意见,严惩妨害安全驾驶犯罪,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万件。严惩暴力伤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出台意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严厉打击“套路贷”诈骗,严惩通过“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092件。加大对涉疫苗犯罪惩治力度。

严惩涉网络犯罪。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个人信息、利用网络窃取商业秘密、网络传销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8907件,依法审理张凯闵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严惩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等新型犯罪,促进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

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坚决惩治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拐卖、性侵害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7万件。依法审理“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等恶性案件,对一批杀害伤害未成年人的罪犯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完善“圆桌审判”方式,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严惩“校园贷”犯罪,积极参与防治校园欺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21件,其中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10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5万件。对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0.8亿元,减免诉讼费2.6亿元。会同司法部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宣告51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依法服务三大攻坚战。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23.6万件,妥善处理网络借贷、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等纠纷,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依法严惩涉地下钱庄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83.9万件。推进证券期货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45条意见。依法审理涉农纠纷案件,服务“三农”工作发展。内蒙古、四川、贵州、云南、宁夏等地法院精准对接贫困地区群众司法需求,积极服务脱贫攻坚。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204件。制定服务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意见,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5.1万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则,探索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司法举措。湖北、重庆、青海等地法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依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41.8万件。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审结公司清算、企业破产等案件1.6万件,妥善审理青岛造船厂等一批资产规模大、职工人数多的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在北京、上海、深圳设立破产法庭。依法审理涉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案件,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审结买卖合同案件99.5万件,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60.8万件,依法制裁违规销售、变相加价等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执行合同”等司法指标国际评估效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加大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清理力度,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依法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发布两批13个典型案例,传递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强烈信号,稳定社会预期。依法审理涉产权保护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审理企业借贷、股权质押、互联互保等案件,规范融资渠道。会同全国工商联出台意见,发挥商会调解功能,及时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

依法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北京、天津、河北法院推进司法协作和资源共享,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设立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服务雄安新区建设。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法院协同建设法治长三角,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围绕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积极提供司法服务。广东法院推动建立商事纠纷跨境解决机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依法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8.8万件,同比上升41.8%,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专利等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统一裁判标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19个知识产权法庭建设,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

依法服务全方位对外开放。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1.5万件。依法审理迪奥尔公司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等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深圳、西安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组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和全面开放新格局。出台服务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湖北、重庆、四川等地法院积极服务内陆开放新高地建设。审结一审海事海商案件1.6万件,维护国家利益和海洋权益,服务海洋强国建设。举办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和世界执行大会,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好中国法治声音。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一审民事案件901.7万件,同比上升8.7%,其中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等案件111.1万件。推广河南、湖南等地法院经验,依法制裁恶意欠薪行为,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95.3亿元。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81.4万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589份。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会同全国妇联等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共同促进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依法审理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等案件,严惩坑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会同中国残联出台意见,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在制定司法解释、审判执行案件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陕西、江西法院依法审理叶挺、__烈士名誉权案,旗帜鲜明保护英烈名誉荣誉。制定惩治虚假诉讼司法解释,鼓励诚信、制裁失信。依法支持公民通过正当防卫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推出《阳光下的法庭》等法院文化作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5.1万件,出台贯彻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服务保障“放管服”改革。山西、河南、甘肃等地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军事法院推进军事行政审判试点,取得良好效果。依法审理房屋拆迁、劳动保障等行政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审结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1919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规则。广东法院公开宣判全国首例共享单车消费公益诉讼案,判决经营者按承诺退还押金,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共享经济规范发展。江苏、山东等地法院依法审理侮辱消防烈士公益诉讼案,以司法手段捍卫英烈荣光。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审结、执结涉及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案件18883件,坚决如期完成为军队停偿提供司法保障任务,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服务军民融合发展。加强涉军维权工作,依法审理各类涉军案件,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1.7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9502件。签署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基本实现内地与香港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全覆盖。审结涉侨案件1.6万件。会同中国侨联出台意见,在福建、海南等11个省区市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促进涉侨纠纷有效化解。

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机制。推行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等便民服务,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福建等地法院优化升级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推广车载法庭、移动背包科技法庭,让“流动的人民法庭”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方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增强陪审员广泛性和代表性。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在线调解平台建设,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扩大律师调解试点,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各级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313.5万件。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意见,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制定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和惩戒制度,健全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健全常态化改革督察机制,开展集中督察,编发55个司法改革示范案例,推广各地先进经验,提高全国法院改革整体效能。

健全法院组织体系。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设,六个巡回法庭审结案件1.7万件,妥善处理一批历史形成的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实现了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等改革目标。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省以下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

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出庭作证机制,强化庭审功能。积极稳妥实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司法效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基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829.9万件。

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出台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31条举措,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拓展司法公开广度深度。截至今年2月,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信息3.7亿项,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259万件,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6382万份,访问量226亿次,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全面建设智慧法院。发挥司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作用,为群众诉讼提供服务,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上线“类案智能推送”“法信智答版”等系统,建设智能语音云平台,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辅助。推进电子诉讼应用,逐步实现网上阅卷、证据交换、网上开庭和电子送达。浙江法院开展移动微法院试点,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制定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司法解释,增设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法审理涉“小猪佩奇”著作权跨国纠纷等案件,率先在国际上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建设过硬人民法院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教育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深入开展向邹碧华、方金刚学习活动,涌现出陈少华等一批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各级法院共有279个集体、337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各级法院培训干警74.5万人次,切实提高法律适用、群众工作、科技应用等能力。加强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利用中国法官培训网、数字图书馆等资源,推行开放式在线培训。与国家民委举办民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加大援藏、援疆、援青力度,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和兵团等法院加强双语法官培养,更好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司法需求。

严惩司法腐败。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察,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法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警369人。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内部巡视,扎实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严格执行“五个严禁”、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9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1064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6人。

七、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分工方案,加强督查督办。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并首次接受专题询问,根据审议询问意见,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办理代表建议271件,充分采纳代表意见。积极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会议、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68件,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参加全国政协“基本解决执行难”双周协商座谈会,广泛听取政协委员意见。认真贯彻监察法,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及时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新一届189位特约监督员,开展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专家学者调研座谈,列席审委会等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12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2016年7月,是县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最为突出的五年。

五年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统揽人民法院工作,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业务有了新的发展,工作改革有了新的突破,队伍建设有了新的气象,物质装备有了新的改善。

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坚持把审判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 合,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诉求,积极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审结各类审判、执行案件14217件,同比增长53.98%。2013年-2015年我院连续荣获玉林市法院系统综合绩效考评第一名,实现三连冠。五个现场会在我院举办,我院在八个市、县会议上作经验介绍。2014年县底法庭以先进文化促法庭建设的经验做法获区高院院长罗殿龙和市政法委书记周彬等批示。2015年建立诉前联动调解机制服务群众的经验做法获得市人大会副主任李克民等批示。2016年驻村联动调解办公室便民司法的经验做法得到区高院党组书记罗殿龙和市政法委书记韦绍仕批示肯定。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建设。五年来,审结刑事案件1346件,判处罪犯182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25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5人。从重打击涉黄、涉赌、“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判处罪犯472人。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判处罪犯204人。从严惩处职务犯罪,对61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创新“四重”工作法,做好少年审判工作,判处未成年被告人138人。坚持做好缓刑犯帮教工作,判处51名缓刑犯经回访帮教、科学管理,无一重新犯罪。

---妥善化解矛盾,力促社会和谐。五年来,审结民商事案件11584件。积极审理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债务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涉案金额5亿多元。全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和诉讼全过程,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诉前调解结案1865件,调解撤诉结案8865件,调撤率达76.53%。以三大巡回法庭、五个派出法庭为载体,巡回开庭279次,解决了一批医疗、交通、劳动争议、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以“法院驻容县经济开发区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依托,走访企业312次,提供法律咨询468场次;以“法院驻信用联社调解办公室”为平台,开展“依法治贷和整顿信用环境”专项活动,追回不良贷款1875万元。在审理涉及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案件中,积极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审理容县酒厂破产一案,我院主动上门与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出谋献策,使政府顺利完成资产变现,并全部兑现企业职工补偿安置费1500多万元。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五年来,审结行政案件85件。注重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走访座谈、上门授课、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1023人次,促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2年开始全面推行“一案一司法建议”,对审结的行政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同行政机关沟通,向被诉行政机关或其上一级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2013年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关于加强司法审判与国土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备忘录》,就共同化解各类涉及国土资源的纠纷争议进行有益的探索。2016年在全市率先推行裁执分离试点工作,与县政府、县国土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和规范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理顺土地行政决定非诉执行秩序。受理该类行政处罚案件12件,其中10件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2件因事实不清、超过申请执行法定期限,裁定不予执行,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建筑行为。

---强化执行措施,化解执行难题。五年来,执结执行案件1316件,结案标的金额74714.2万元。2012年以来,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打击拒执罪等专项活动。2016年,按照统一部署,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确保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完善执行内设机构,形成立、审、执相互配合、共同协调的联动机制。与土地、房产部门签订“点对点”集中查控系统协议,形成多部门联动执行的强大合力,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通过电视、法院微博、微信、信用社各营业网点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名单420人。去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线索5人20案,其中采取刑事拘留措施3人13案,网上追逃2人7案。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1人。慑于司法权威,65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到位标的876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4名特困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2万元。今年在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现场推进会上,我院作了题为《精准谋划重出击 打好拒执攻坚战》的经验发言,执行工作也获得县委书记赵翔的批示肯定。

---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五年来,共审查立案15251件。信访窗口答复处理群众来信160件,接待来访人员797人,通过网络、热线答复群众咨询585人次。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360.15万元。2015年5月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解决立案难问题。深化“窗口”建设,全力打造“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的综合诉讼服务平台。

二、突出特色司法服务,强化司法为民举措 2012年创新性建立老人维权新机制。以“五个一”(即一批维权岗、一批法律服务点、一封倡议书、一批典型案例和一个“五老”普法宣讲团)为契机,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老人的合法利益。2013年创新性建立司法联动新机制。建立法庭与辖区政法单位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共同化解矛盾的机制,促使矛盾纠纷特别是山林、土地、水利“三大”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理,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2014年创新性建立“法院驻村联动调解办公室”机制。成立15个法院驻村联动调解办公室,通过诉前调解、巡回审判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村入户、上门走访、带案下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山区群众。在法院驻县底镇竹山村联动调解办公室配置广西第一个村级远程视频综合系统,把信息化的应用延伸到村,群众不出村便可以参加庭审,进行视频调解、视频开庭。此外,当地党委政府、人民调解组织等部门也可利用该系统处理纠纷。2015创新性建立青少年维权新机制。在容县三小、容州一中创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设立模拟法庭、法制宣传长廊和法治文化园,利用互联网手段,把法制教育连接到全县中小学教室,让孩子们在生动活泼的气氛中学到法律知识。以妇女儿童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家长园地”、留守儿童关爱基地为依托,开展行之有效的青少年维权活动。在法庭、社区、学校建立10个法律服务点;年均到城镇各中小学给学生上法制课35场次,特别是针对留守女童进行防范性侵教育10场次;年均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活动5次,赠送法律宣传画册500套,法律常识卡1500份,派发传单8万份,受教育10万人次。我院刑庭青少年维权岗被命名为自治区级青少年维权岗。2016年创新性成立“当事人学校”。在五个人民法庭(办案点)设立“当事人学校”,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诉讼指南。日均接待来访群众85人次。2016年创新性建立第三方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在“走出去”(如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联动调解机制)基础上“请进来”,引入第三方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由容州镇调解委员会聘任2名退休法官为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016年我院将继续创新性推进家事审判、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等工作。

三、强化审判管理与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不断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审判执行全过程留痕。五年来,通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通过“一案一告知”、随案监督卡、短信等方式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变以往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件进展为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告知,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建立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对全院案件信息的集中管理、实时统计。通过微博图文直播庭审115次。推进网上办案,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控,提升审判效率。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加大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力度,上网公开裁判文书4033件。在接受监督的同时,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示范、引导、评价功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建成具备网络布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信息公开的执行指挥中心,将执行案件的有关信息通过短信、网站、电子邮件等途径向当事人公开。推进法院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法官下基层、担任农村指导员、担任“第一书记”、参与精准扶贫、“三官一律”进村(社区)活动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开通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充分发挥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多层面、立体化反映审判执行工作动态,更大程度地满足群众知情权,扩大参与权,行使监督权。发出网站信息1349 条,微博8552条,微信123条,全院干警获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稿件2681篇,我院官方微博被评为“全区法院十佳微博”,是全市基层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树立了法院良好形象。

---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大工作举措、重点工作、重要案件向党委请示报告,坚持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情况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积极配合人大开展各项调研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做到“有问必答、有信必复、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制定《关于加强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实施办法》,对社会关注度高、复杂疑难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社会各界代表旁听案件并参与阳光评议125人次。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增聘人民陪审员至80人,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100%。聘请15名执法监督员,监督法院工作。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新闻发言人,举行公众开放日30次,新闻发布会12次,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两微一网”的作用,不断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素质。五年来,我院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全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全区法院集体二等功等市级以上集体奖励53项、个人奖励78人次。

---以规范化审判树立司法权威。制定了《容县法院关于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研判管理规定》、《容县法院简易民商事案件快审速裁管理规定》以及《容县法院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办法》等制度,严抓审限管理、缩短办案周期、有效整合机构、追究责任到人、细化考核措施、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组织开展案件大评查、示范庭审评比、裁判文书评比、业务培训等156次,选派干警3150人次参加县级及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强化岗位培训和技能锻炼,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能力。1个庭审评为全国法院优秀示范庭审;4个案件被评为全区精品案件;6份文书评为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2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以规范化管理凝聚战斗力。建立起以党组为核心、以支部为基础的党建工作格局,加强对干警司法素养、品行作风的培育,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建立法院ISO9001党建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工作进度及绩效得分始终保持位居县直机关单位前列。制定容县法院干警核心价值理念

---崇法、公正、创新、廉洁,引导干警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到容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中,将履行法院职能融入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当中。实施“暖心工程”,制定谈心谈话制度,推行“四谈四访”,引导干警快乐工作、健康生活,切实增强干警的归属感。2014年提请人大任命7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和8名审判员。2015年对11名年轻干部进行提拔任用,为法院发展注入生机活力。将“文化周”活动制度化,开展书法、绘画、摄影、演讲、读书交流、夜学、文艺表演、体育等活动,为全体干警提供一个展现魅力的平台。组织开展向“双模”、“双先”学习活动,树立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梁东丽,全区法院办案标兵陈业锋、韦世玮,全区法院优秀调解能手梁旺基等一批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廉洁司法。20年来没有干警因违法违纪被查处。

---以制度规范行为促进效能提升。健全窗口接待、立案、分案、开庭、合议、宣判、执行等关键环节程序性规定,建立覆盖立、审、执各项司法活动的具体标准,规范法官的穿着、语言、动作、态度等司法礼仪,坚决查纠“冷、硬、推、横”。修改完善《容县法院财务管理制度》、《容县法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容县法院请销假管理制度》等制度,促进全院干警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

---以文化建设引导价值取向促进素质提升。以县底法庭为试点,积极开展摄影、书画等各种健康向上的 “动态法庭文化”活动,发挥法庭先进文化的引导作用,扩大文化效应。县底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区法院第二批文化建设示范性单位。在县底法庭文化建设推动下,我院按照因地制宜建特色文化区的思路,建设干警精神家园,法院文化建设面积2000多平方米,建成“文化九区”,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法院文化氛围,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院各项工作长足发展,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五年。我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也是法院干警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院工作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社会各界的期待仍然存在差距,还有着不少困难和矛盾:一是“两庭”建设任务繁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物质装备、信息化建设等保障不足,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干警的素质与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个别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三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新疑难复杂案件数量增加,干警办案的压力大,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加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对这五年来的司法实践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不断推进法院各项建设: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把它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障;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各项工作首位,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是必须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司法水平;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把改革作为推动审判工作发展的动力,以改革强规范、促公正、保质量;

五是必须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建设,把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作为搞好审判工作的组织保障而长抓不懈。

今后工作思路 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把握大势、服务大局、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决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及时向县委、县人大、上级法院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案件、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

二是坚持抓好执法办案。围绕党政工作大局,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富有成效的审判执行工作,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坚持推进司法改革。以积极有为的姿态参与和推进司法改革,引导干警正确对待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改革中的职务调整、岗位变化,确保法院队伍人心稳定、工作秩序井然有序。同时,通过改革破解发展中的难题,不断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人民法院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按照上级部署,确保10月底完成法官员额制等改革。

四是坚持创新便民举措。不断开拓创新,深化、推进、完善各项便民措施,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新领域、新渠道,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诉讼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和新要求。

五是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以“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坚定决心和行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六是坚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法庭建设的需要,争取国债资金及政法专项补助,继续推进法院审判庭的建设。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不断开创我院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推进法治容县建设、实现“十三五”规划、加快实现“一名县三中心”、“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13

(一)服务大局成效显著

不断强化能动司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

1、能动司法,服务大局

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全省发展大局,先后出台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全省“十二五”规划、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等工作意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提供司法保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开展企业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房地产纠纷多发等专题调研,加强司法应对,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司法建议4487条。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建立健全与国资委、金融监管机构、工商联、海关等部门的工作联系机制,与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的沟通机制,主动提供法律服务。

2、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围绕应对金融危机和促进经济转型,依法审理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各类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赛维公司与德国Q-CELLS公司供货合同纠纷、与韩国重工保证合同纠纷等一批重大案件。围绕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以生态保护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重点,提供司法服务,全力保障国家级重大战略决策实施。围绕深化国企改革部署,依法审理执行华意电器总公司破产重组、省电子集团与江西信达资产公司债务纠纷等企业破产、改制案件434件,支持全省国企改革。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法审理土地征收流转、房屋拆迁等领域的纠纷案件,促进全省城镇化建设。

3、依托审判,参与管理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大力推行少年法庭圆桌审判、社会调查报告、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举措,切实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65019件,建立健全老病残犯减刑假释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扎实开展“网事审判庭”试点工作,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网络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及时评估排查社会稳定风险,组织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6571场次,深入推进综治防控体系建设。

(二)审判职能充分发挥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97727件,上升8.45%;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14714人,上升7.56%。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共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案件8571件15163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禁毒、打拐等专项行动,共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91件774人,涉毒品犯罪案件3643件5045人,拐卖儿童犯罪案件125件247人,刘世波等称霸一方、民愤极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受到严惩,该案4名主犯被判处死刑。

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共审结此类案件858件1105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835件5460人,判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90人,吴志明、汤成奇等一批腐败分子受到惩处。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严格裁判标准,死刑案件核准率连续多年保持在全国法院前列。坚持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做到不枉不纵。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3名被告人无罪。

2、妥善审理民商纠纷

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617291件,上升4.01%;标的额607.39亿元。

更加注重促进经济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97036件,制裁违约欺诈,打击虚假诉讼,促进诚实守信,维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审结融资、证券、保险、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5524件,防范逃废债务行为,维护金融安全。审结民间借贷案件69663件,保护合法利息收入,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审结建设工程施工和房地产纠纷案件17970件,维护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民生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161718件,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职工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1666件,道路交通、医疗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59138件,维护弱势群体切身权益。审结涉军案件1996件,依法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更加注重促进科技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审理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年主题活动,推进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工作,依法审理“景德镇”等驰名商标案件,审结涉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网络域名、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1634件。

更加注重促进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92件。规范涉外司法协助工作,加强与台办、侨联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与福建、浙江、广东三省法院签署涉台司法事务合作协议,提高涉外司法审判水平。

3、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9496件,上升12.05%;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4358件。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依法维持行政行为1509件,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739件。加大案件协调力度,妥善化解群体性行政争议,防止矛盾激化,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44.36%。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6件,决定赔偿金额125万余元。

4、切实加大执行力度

全省法院共执行各类案件213952件,标的额329.96亿元。

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共清理执结案件9267件。不断创新执行举措,依法对9338名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对拒不执行、拒不协助执行的5010人予以司法拘留,235人追究刑事责任,有力维护了生效裁判权威。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与金融、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对接、查询机制,形成缓解“执行难”的工作合力。

(三)为民措施有效落实

不断强化群众观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探索司法便民新机制。

1、着力深化诉讼服务

深入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六统一”,完善导诉、立案、诉前调解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恢复边远地区人民法庭设置,在案件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环保、旅游纠纷等合议庭,实行专业化审判,推行网上立案、预约开庭、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讼累。各级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78115次。

2、着力畅通救济渠道

高度重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为残疾人、下岗工人、农民工等困难弱势群体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为24657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021万余元。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全省法院建立各项救助基金3569万余元,为3683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款4935万余元。

3、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实行全程、全员、全方位调解,2012年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4.01%,比2007年上升16.98个百分点。积极参与“三调联动”,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建立健全司法协理机制,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全省17475名司法协理员协助法院工作103882人次。

4、着力做好信访工作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依法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全省法院共处理群众来信28501件,接待来访85511人次,涉诉信访总量实现了逐年下降。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等专项活动,坚持领导包案、预约接访、分级约谈、带案下访,落实信访责任制,清理并化解信访积案3787件。

(四)司法改革稳步推进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为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科学的机制保障。

1、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实施细则,细化量刑标准,严格量刑程序,确保量刑公开公正,共审结十五种犯罪试行案件32164件48545人。积极开展小额速裁、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等工作,实现简案快审。全省法院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28285件,占一审结案总数的64.12%。实行诉访分离,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5129件。认真做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实施准备。铁路运输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2、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年”、案件评查和未结案件清理等活动,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业务指导,强化审判委员会、院长和庭长的层级监督职责,针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网络侵权、破产等审判难点问题,出台审判指导意见301个,发布参考性案例639个,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强化审级监督,严把二审、再审审查关,审结二审案件56538件,再审案件2275件。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对办案流程实行节点监督,对审判质效实行动态分析、定期通报,强化审限管理,促进均衡结案。

3、健全考核管理制度

省高院制定实施《江西法院五年发展规划》,按照“以管理促公正、向管理要效率”的要求,将考核作为管理的中心环节,把岗位目标考核与法官审判业绩考核相结合,建立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质效考核管理体系,各项审判工作依托科学管理得到扎实推进。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1.44%,上诉率、再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均低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

(五)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指引,以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和司法廉洁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大力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健全法院党建工作指导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法官教法官、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查等岗位练兵活动,推行新进人员到基层和立案信访窗口锻炼等做法,不断提升法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全省法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638期,培训47352人,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77.76%,比2007年上升14.09个百分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法官遴选常规化、竞争上岗制度化,全省法院公开遴选法官246人,764名干部通过竞争上岗晋升领导职务。

3、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集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司法作风整治,建立健全廉政监察员、廉政谈心、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面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加大对审判、执行、司法拍卖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诉讼收费和经费管理专项检查,落实法官任职回避制度,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全省法院共查处74件76人。

4、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先进典型巡回宣讲,评选表彰全省首届“十佳法官”,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展现奋发向上、文明和谐的精神风貌。五年来,全省法院有113个集体、115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9个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优秀法院,22名法官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办案标兵或审判业务专家。省高院机关和寻乌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六)基层基础全面加强

加强监督指导,加大保障力度,努力提高基层工作水平。

1、加大基层指导力度

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的指导,开展司法巡查,组织院长专题研讨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法院班子领导能力。积极协助党委做好中、基层法院班子换届工作,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换届后全省中、基层法院院长本科以上学历由82%提升到99%。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针对基层法院审判纪律、庭审作风、司法礼仪等方面问题,开展“作风效能年”活动,促进基层法院作风效能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全省基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863757件,占全省结案总数的91.31%。

2、提高基层保障水平

为中、基层法院增加1400多个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招录1414名通过司法考试的优秀法律人才,为38个国家贫困县定向招录101名干警,有效缓解了基层法官紧缺的问题。落实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部署,积极争取支持,全省法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12年比2007年增加了22950万元,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了8654万余元,同级财政安排经费增加19286万余元,基层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规范经费管理,认真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审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制定基层法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标准,加大物质保障力度,不断改善基层办案条件。

3、加快基础建设步伐

大力推进“两庭”建设,全省新建27个法院审判大楼、200个人民法庭,有32个审判大楼、38个人民法庭在建中。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全省法院三级专网,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档案数字化和远程立案、庭审直播、视频提讯试点等信息化应用,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显著提升。全省法院建成数字化法庭290个,对外网站全部建成。

(七)接受监督自觉主动

全面强化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1、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严格执行法院工作报告制度,主动向省人大及其会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审判职能履行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对全省法院执行、涉农审判、人民陪审员、量刑规范化改革、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工作的专题审议,主动邀请代表对立案信访、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进行专项视察。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全省法院办理2248件,省高院办理73件,办理工作获得省人大表彰。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拓宽联络渠道。全省法院共走访人大代表13648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21457人次。

2、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定期向省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全省法院办理2094件,省高院办理44件;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12635人次。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全省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229次,办理抗诉案件1092件。健全司法监督员制度,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

3、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

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参加审判活动的范围,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117560件。推进审判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全省有7个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有72个法院开展了裁判文书上网、79个法院推行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22666人次。

各位代表,五年来,在全面推进法院工作发展的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只有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紧紧围绕大局开展法院工作,才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更好地履行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改革发展的重大政治、法治和社会责任。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肯定。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只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才能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动科学发展。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有效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才能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注入生机与活力。

第五,必须始终坚持管好队伍,切实增强司法能力。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高效。

第六,必须始终坚持强化监督,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只有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才能不断增强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

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持续增长,涉诉信访问题突出,执法环境有待改善,法官办案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二是有的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足,司法作风、司法水平有待改进;三是个别法官司法不公甚至徇私枉法,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严重损害法院形象;四是基层法院面临人才流失、“两庭”建设负债等突出问题,物质经费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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