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周亮,高海晖
(1.上海理工大学,上海 200093;
2.济南市章丘区三涧小学,山东 济南 250200)
高校体育作为大学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既承担着培养优秀体育人才的使命,又肩负着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重任。然而,随着竞争的加剧,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常常面临尖锐的学训矛盾,给学习和发展带来挑战[1]。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学业与训练的冲突。运动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训练,以提高竞技水平和成绩,必然导致用于学习的时间减少,在学业方面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进而影响心理健康和综合发展。其次,学术质量和竞赛水平的双重压力[2]。高校高水平运动员需要在学术领域取得好成绩,满足学校的要求和自身的期望,同时还要通过训练和比赛来提高运动成绩,双重压力可能导致运动员焦虑、疲劳和心理负担,对学习和训练产生负面影响[3]。因此,深入研究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学训矛盾的缓解方法,可以为高校管理部门、教练员和运动员提供有效的指导,促进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在学业和训练之间实现更好的平衡[4-5]。
长期以来,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学训矛盾引发广泛关注,有学者认为,培养目标不准确、运动员文化基础薄弱、主管部门管理混乱及缺失、学校对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要求过低、训练安排和课程设置不合理等是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学训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解决这一问题,须从高校培养目标、教练员自身素养、主管部门强化责任意识等方面发力。有人指出,高校高水平运动员“重训轻学”存在的主要原因是管理方式存在问题,体育的本质是教育,高校办学应以“育人为本”,通过建立可运作的管理机制和制度,培养运动员正确的价值观,提升其文化素养水平,培养“文武双全”的优秀人才。有研究提到,要有效解决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学训矛盾”,须采取有效的手段提高生源质量,完善教学、训练管理模式与体制,教会运动员充分利用课余时间等。此外,体教融合视域下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路径包括优化项目布局、规范招生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训练水平、完善竞赛制度、加强教练员建设等,旨在促进高校高水平运动人才的培养。
2.1 高水平运动员培养目标偏离体教融合的初衷
体教融合的目标是促进青少年健康全面发展,同时培养可持续发展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6]。非体育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是贯彻体教融合方针的重要实践平台:一方面,高校通过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提升学校的体育氛围,激发普通学生参与运动的兴趣,进而实现“以体育人”的目标;
另一方面,高水平运动员进入高校学习,不仅能提升综合素养,还能为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供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但在具体实践中,一些高校偏离了体教融合的初衷,在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方面存在严重的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思想,忽略了高水平运动员的科学文化知识,过于看重比赛成绩,以此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一些教练员甚至将高水平运动员视为自己博取荣誉和利益的工具。体教融合培养目标的偏离为学训矛盾的产生与激化埋下了伏笔。
2.2 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基础相对薄弱
我国高水平运动员大都从小学就接受训练,这种长时间高强度的训练要一直持续到高中毕业,长时期的训练势必占用他们的文化学习时间,导致文化成绩不理想。进入高校,训练、比赛任务重,导致其在紧张的训练后无暇学习,甚至对文化课学习产生抵触情绪,从而加剧学训矛盾。因此,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基础薄弱是造成学训矛盾的根本原因。
2.3 课程设置、学训时间安排不合理、不科学
在课程设置上,很多高校没有考虑到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基础薄弱和学习能力较弱的特点,设置的课程内容和考核标准不合理,部分高校甚至把高等数学列入高水平运动员的必修课,从而加剧运动员的厌学情绪。此外,上课时间与训练时间发生冲突,一些教练员为了追求比赛成绩随意延长训练时间、增加训练负荷,长时间的高强度训练造成运动员身心疲惫,没有充足的精力投入文化学习中。
2.4 高水平运动队学风建设有待改观
学习风气不佳是高校高水平队普遍存在的问题,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很多高水平运动员缺乏明确的学习目标,对专业课程学习未引起足够的重视,逃课、迟到已成习惯,课余休息时间沉溺于网络游戏或其他社交活动,没有充分的时间补习功课。以上诸多不良学风在队伍内部根深蒂固,在加剧高水平运动员厌学弃学风气的同时,激化了学训矛盾。
立德树人观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理念,在缓解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学训矛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立德树人观强调个体全面发展,包括道德素养、学术能力和体育素质等。通过实施立德树人教育,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更易认识到学业和训练之间相互促进的关系,能够更好地平衡二者的关系[6]。在立德树人观的引导下,高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缓解高水平运动员的学训矛盾。
3.1 建立个性化的学习支持系统
个性化的学习支持系统作为一种创新的教育手段,针对不同学生的不同学习需求和训练计划,对其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支持和辅导。高校可以针对高水平运动员建立个性化的学习支持系统,依据其兴趣爱好、训练特点、学习差别等设置不同的课程和辅导计划,在课程安排的方面更具灵活性,建立开放的共享学习资源等[7]。
3.2 加强教师、教练和家长的沟通合作
高校应鼓励教师与教练紧密合作和沟通。教师和教练可以共同为运动员制定学习和训练计划,协商解决学训矛盾[8]。如定期举办会议或工作坊,分享运动员的学习和训练信息,以便更好地了解高水平运动员的情况。此外,高校应与家长保持密切合作,建立良好的家校沟通渠道。通过定期举办家校会议、个别面谈等形式,与家长交流运动员的学习和训练情况,确保运动员得到家庭和学校支持。
3.3 建立健全培养机制
高校建立健全培养机制,为运动员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9]。这包括培养运动员的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等。高校可以通过开设专门的培训课程、组织实践活动、提供社会实习机会等方式,提高运动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在解除其后顾之忧的同时,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打好人才基础。
3.4 合理安排训练时间和强度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指出,普通高等学校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目的是为国家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因此,高校应制定高水平运动员的学习和训练方案,统筹兼顾文化学习和专项技术训练。课程安排部门应为高水平运动员建立灵活多样的课程体系和时间选择,教练根据运动员的身体状况、训练目标和比赛计划制定科学的训练计划。同时,定期对运动员进行身体健康评估。
3.5 加强道德教育和职业规划
高校应加强高水平运动员的道德教育和职业规划培养,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开设道德教育课程、举办讲座和研讨会等活动,引导运动员树立正确的竞技精神、团队意识和责任感。高校应积极倡导并践行立德树人观,将其融入体育教育的方方面面。注重对运动员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培养,引导高水平运动员树立正确的竞技观,注重团队合作、公平竞争和个人发展,锻造出更有品德、素质和能力的新时代体教融合人才。
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学训矛盾的化解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需要高校、家庭和运动员共同努力。未来研究应继续关注相关利益方的不同作用,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为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指导,通过不断努力逐步改善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学训矛盾状况,促进高水平运动人才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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