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的实施意见(5篇)

时间:2024-11-11 08:5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的实施意见

  

  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方案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和电信网络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各种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治安和个人财产带来了严重威胁。为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案至关重要。

  二、目标和原则

  1.目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全与秩序。

  2.原则:

  (1)法治原则:依法打击,保护当事人及其合法权益。

  (2)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法律手段、技术手段和社会治理手段。

  (3)预防为主原则: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

  (4)追诉到底原则:坚决侦破并追究刑事责任,维护司法公正和威信。

  三、工作任务和重点

  1.加强组织与协调:

  (1)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或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

  (2)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2.建立打击网络犯罪的法律体系: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犯罪的界定、罪名和刑罚。

  (2)加强对网络犯罪的立法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3.加强科技手段的应用:

  (1)研发和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提高对电信网络犯罪行为的监测和识别能力。

  (2)加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打击网络犯罪中的应用,提高侦查成功率。

  4.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1)加强网络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网络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5.提高执法能力和效果:

  (1)加强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执法力量和能力培养,提高从事打击网络犯罪的警力数量和质量。

  (2)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效果。

  6.开展国际合作:

  (1)积极参与国际反网络犯罪组织,加强情报信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2)签订合作协议,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网络犯罪打击合作。

  四、推进措施和保障措施

  1.推进措施:

  (1)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2)加大对打击网络犯罪的财政投入,提供充足的经费和物质支持。

  (3)加快建设信息化系统,提高信息共享和处理的效率。

  2.保障措施:

  (1)确保相关部门及执法人员的权益,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待遇和保障。

  (2)建立健全的人权保障机制,确保司法活动的公正和透明。

  (3)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网络犯罪的合力。

  五、评估与调整

  制定和实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后,需要不断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1.定期评估:

  (1)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组织专家对工作方案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2.灵活调整:

  (1)根据评估结果,对工作方案进行灵活调整,提高可操作性和适应性。

  (2)及时吸取国内外成功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方案。

  六、结语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并坚决贯彻落实,才能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希望以上方案能够为相关部门提供一些参考,为打击网络犯罪提供一定的指导。

篇二: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的实施意见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方案五篇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方案1一、活动目的通过开展针对性强、有特色的“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金融诈骗活动”主题宣传,让居民和村民不会因为缺乏金融知识而上当受骗,增强防范诈骗风险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活动主体

  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牵头开展,全县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

  三、宣传内容

  (一)存款及利率安全

  宣传存贷款利率、理财产品收益率、国债利率和民间借贷利率等基本知识;宣传公众参与社会金融活动的注意事项;宣传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基本知识;宣传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知识。

  (二)信用保护

  宣传信用报告基本知识及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形成不良信用记录的多种原因及后果,宣传维护良好信用记录的途径。同时,承担“征信知识进校园”、“征信知识进景区”任务的银行机构要继续在有关学校、景区开展征信宣传;承担“征信知识进文化礼堂”任务的‘银行机构要尽快对接有关乡镇、行政村,及时制作宣传长廊,开展特色宣传。

  (三)银行卡安全

  宣传实名制开立银行卡的政策要求和具体操作规定;宣传非实名开立银行卡、出租出借银行卡的主要危害;宣传安全用卡、保护个人银行卡信息、身份信息等相关知识。

  (四)假币辨别和诈骗

  宣传普及辨别假币知识,宣传假币诈骗常见方式及防范手段。

  四、宣传方式

  (一)媒体宣传

  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两个平台作用,增强宣传立体效果。选择传统纸媒(今日永嘉)和广播开展系列专题宣传,主要通过版面系列专题报道、公益标语播放、案例讲解和有奖知识问答等多种方式提升宣传实效。在纸媒和广播宣传期间,加强与电视媒体合作,以播出公益广告和电视屏幕滚动字幕播放相关宣传标语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充分利用地方政府网络平台、地方媒体新闻APP.各商业银行官方网站、手机银行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采用微视频、知识问答、专题推送等多种方式开展多方位宣传。

  (二)实地宣传

  组织开展金融反诈骗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尽可能扩大宣传辐射面。“进社区”主要是充分发挥县域所有商业银行的网点布局优势,由商业银行就近选择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和文化礼堂等场所,向社区中老年人宣传普及金融诈骗防范知识。商业银行要尽可能地结合社区服务特色,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开展有特色、持续性的宣传,切实提高社区居民的金融诈骗防范意识;“进农村”主要是依托各金融机构农村金融网点和助农服务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服务人员讲解的方式,重点向乡镇居民宣传普及金融诈骗防范知识。以及各金融机构根据当地的经济特点和农民的生活习性,在会市(集市)等重点时期,利用墙体广

  告、村委会公告栏、文艺活动送下乡、联合电影放映队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金融反诈骗知识进农村、入人心。

  (三)网点宣传

  充分利用县域银、证、保等金融机构网点多、布局广、延伸到基层且可持续以及接近社会公众等特点,发挥网点宣传的主渠道作用,面向办理业务的金融消费者和附近群众宣传普及金融诈骗防范知识。主要通过金融机构网点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营业大厅现场摆放宣传易拉宝、宣传折页及宣传手册等;充分发挥网点工作人员和大堂经理的作用,为客户做好一对一的安全提示和实际案例讲解;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网点还可通过营业大厅的电视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及微视频等,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

  五、活动时间

  (一)筹备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

  制订“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金融诈骗活动方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前)

  根据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防范金融诈骗宣传活动。

  (三)总结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

  各金融机构于10月9日前向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报送

  宣传活动工作总结,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于10月15日前形成宣传活动工作总结报告。

  六、职责分工

  (一)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负责制订辖内宣传活动方案,组织金融机构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指导金融机构开展特色和专题宣

  传活动等。

  (二)各金融机构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实际,制订本系统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开展面向金融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特色宣传活动,以及参与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统一组织的宣传活动。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成立由分管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行领导为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宣传活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部门(办公室)承担具体的牵头协调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专业条线的宣传内容的审核把关、宣传指导和检查工作,并派出骨干力量参加统一组织的宣传活动。各金融机构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工作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

  (二)主题鲜明,效果突出。各金融机构要紧扣宣传主题,有针对性地制订活动方案,突出社区特色,合理选择宣传方式,并注意宣传的持续性,尽可能地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宣传成效。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在活动过程中,人民银行永嘉县工作小组结合H常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各金融机构网点和社区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活动情况将被纳入综合评价。

  (四)认真总结,及时汇报。在活动过程中,各金融机构应不断总结宣传资料使用、宣传报道及现场活动等具体活动的经验,认真记录、收集、整理和上报宣传活动中的有关文字、照片和影

  像等资料,认真分析活动成效,边宣传、边总结,边上报。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方案2活动目的:

  1、作为小学生要了解防骗安全防范措施。

  2、将学到的防诈骗知识向父母宣传。

  教学准备:

  收集诈骗资料

  教学过程:

  一、导入

  1、说说身边的诈骗故事。

  2、板书课题。明确本节课内容。

  二、讲解诈骗故事

  1、借用物品诈骗

  与不甚熟悉的人交往要保持戒心,尤其当对方借用物品时,绝对不能让财物离开自己视线范围,借出贵重物品更加应该小心。

  2、“调包”诈骗

  “调包”是一种偷龙转凤的手法,犯罪分子事先准备好伪造的存折(或储蓄卡),与事主接触时,借验看之机,迅速换走事主手里的存折(或储蓄卡)。当事主将货款存入“自己”的存折(或储蓄卡)时,犯罪分子则用与该存折(或储蓄卡)相配套的储蓄卡(或存折)提款潜逃。

  3、集资诈骗

  一些人利用老百姓手中有余钱谎称有很好的投资项目,如果投资可以获取高额的利润回报,但是一旦投入往往血本无归。集资者根本不是把钱用来做项目,而是将钱款转出或挥霍掉。

  4、神药行骗

  神丹妙药本身纯属乌有,实际生活中不可能有包治百病的特效药,当有人向您兜售药时要多个心眼,多加提防,不要上当。

  二是有病时,特别是有疑难杂症时,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去接受检查,对症下药,慢慢的治疗恢复。

  三是别贪心,要正确认识药的价值,一些贪心的人往往就成了违法犯罪分子引诱、骗取钱财的对象。四是遇到此类犯罪分子时要巧妙周旋,争取时间报警。

  5、易拉罐中奖

  诈骗分子往往拿一易拉罐作道具,告诉受害人中奖,然后其同伙假意购买,并鼓动受害人听中奖查询电话内容证实确实中奖(此电话实为另一同伙接听),骗受害人购中奖拉环。如果他们出现,一不要相信;二要稳住对方悄悄报警,帮助警方为民除害。

  6、招工诈骗

  工作要到合法的正规劳务中介市场,千万不要听信街头的小广告。所谓“高薪诚聘”小广告不仅非法,而且充满骗局,千万不能相信!这些骗子每次开口让您掏的钱并不是很多,但他们编造的各种理由确实很像真的,不仅使农村求职和打工的人员受骗,也会使警惕性不高的居民上

  7、告急电话骗汇款

  不要随便相信出门在外的家人遭遇车祸的消息,不要惊慌,拨打“114”查询当地公安局、医院电话求证,到时再汇款也来的及。

  8、合伙做生意诈骗

  在大街上邀您合伙做生意赚大钱的事可能吗记住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他是想骗钱。

  9、魔术诈骗

  公园总有一些神秘的魔术表演或自称有特异功能的骗子,利用魔术造成人们视觉上的误差,让您参与进来,而有的人过分的轻信,总以为眼见为实,结果损失钱财追悔莫及。对此不要抱有大发横财的心理,不要参与任何赌博、投机取巧性质的活动。犯罪分子通常为两人。一人以合伙做生意先与受害人搭讪,在闲谈的过程中自称可以将小钱变大钱,并当场演示,利用魔术手法将受害人手中的一元钱变成十元钱,十元钱变成一百元钱,令受害人信以为真回家拿钱变钱,然后以掉包的方式骗走受害人的钱财。

  三、班会小结

  听了今天的防骗知识介绍,大家有什么收获今后遇到类似诈骗你会怎么做

  1、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方案3根据市委、县委有关要求,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持续开展为期5个月(20XX年8月至12月)的“全民反诈”专项

  行动,进行攻坚突破和巩固提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方向

  采取超常规措施,发动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各界深入开展一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民战争。

  二、工作目标

  围绕“减存量,控增量”的工作目标,紧密结合我镇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为建设平安新塘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民反诈”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以镇委书记林吉东任组长,镇长庄少瀚任常务副组长,镇委副书记李少涕、镇人大副主席郑纳金、派出所所长林扬裕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镇综治中心全体成员、派出所全体民警、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服务中心,由分管政法副书记李少7勇任办公室主任,镇人大副主席郑纳金、派出所所长林扬裕任副主任,成员在各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确保本次“全民反诈”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基层治理法治化为目标,加快综治网格化、信息化建设,积极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打击整治,提高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宣传教育。

  全方位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和普法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揭露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震慑违法犯罪,传授防范常识,增强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自防意识和抵制犯罪的能力。

  1、加强“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覆盖率。全镇各村、各部门要积极开展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工作,要实现覆盖率达到常住人口60%以上目标;机关全体同志必须全部安装并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并注册生成推广码,在开展直联工作时加强宣传。

  2、建设“无诈社区设

  各村要强化反诈预防宣传教育,将反诈宣传纳入村工作基本内容,开展“无诈社区”创建活动,采取网格化管理,做到宣传无死角。同时,各村要通过设立防范宣传点、悬挂警示标语横幅、发放防范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让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农民工和学生等容易受骗的重点群体了解电信诈骗特点。

  3、多方式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

  一是各村通过微信群、QQ群、Ied电子横幅、悬挂、张贴“全民反诈”专项行动的宣传横幅、小标语、发放宣传小卡片等手段向村民宣传“全民反诈”专项行动;

  二是中小学要通过开展讲座、图片展等行之有效的手段,加强对师生的培训教育,提高法治思维,发动师生参与到“全民反诈”专项行动中来;

  三是安排镇、村两级干部参观相关的主体展览以及学习整治

  工作先进单位的经验,助推工作进展,集中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全民反诈”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涉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危害性,举报电话:XXXo(四)加大涉诈人员信息排查。

  各村要配合镇派出所开展重点人员排查,落实专人加大对前科人员、高危人员、涉缅北回流人员、涉两卡犯罪人员等四类进行分流管控,按照“一人一档”的工作要求,逐人形成全息档案,全面采集涉诈重点人员基本信息。对涉电信诈骗前科人员、高危人员、涉两卡犯罪人员的管控,必须详细掌握其住址、家庭成员、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并定期对前科人员进行家访,了解掌握前科人员最新情况以及引导前科人员走正道。

  (五)落实缅北回流人员管控。

  各村要配合镇派出所对于涉缅北回流人员管控,核查人员是否回国,对已回国在家的缅北回流人员,要弄清人员在缅北活动情况、出境路径及涉嫌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对仍滞留在境外窝点的人员,要成立“3人小组”(镇、派出所、村各派一人)一对一劝返机制,开展逼投劝返工作,促其尽快回国投案;对经工作有回国意向的人员,要提前上报镇全民反诈办。

  (六)预防青少年犯罪。

  要加大对在校学生和青少年的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共同抵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一是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教育活动,加强对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积极争取社会和学生家庭的配合,做好品德偏差学生的转化工作,切实预防青少年犯罪,培养学生做人做事能力,使学生形成正确价值观、人生观。

  二是要加强对辍学学生的追踪工作,对辍学人员“登记在册、上门劝学”的精准帮教机制,让辍学学生重返校园,缩减青少年犯罪率。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对有参与电诈苗头的要立即介入、迅速上报、联合管教,严防在校学生参与电诈犯罪。要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体系,重点加强对辍学生的登记造册及劝返等工作,并上报村镇政府部门,做好追踪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全镇各村、各部门要从维护新塘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我镇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负起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决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

  (二)细化分工。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各自所承担的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晰权责,坚决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到人、到位。同时,各村、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及时互通情报信息,共享信息资源,着力打好整体战。

  (三)保障到位。

  各村、各部门必须从组织领导、人员配备、经费投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加大力度,确保关于打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四)督导落实。

  为推动“全民反诈”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和高效运作,镇委

  将打击整治工作的成效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实行镇党政领导挂钩村居工作制度。镇将组织督导组深入基层,了解进度,掌握动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村和部门,及时纠正,督促整改。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方案4按照全省、乐平市系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调度推进会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决定自即日起,全民动员,全力以赴,不断加强我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全力开展防范治理,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势头,实现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数明显下降、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数明显下降目标,确保乐平市不被国务院联席办、江西省联席办约谈和挂牌督办。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我镇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领导,成立乐港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各党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社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虞淑卿兼任办公室主任,项少华为副主任,汪青青、程金华、袁玉东、蒋武、董乐琴、董丽萍、张平美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调度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组长每月

  调度一次相关工作,第一副组长每周调度一次相关工作,办公室每日调度一次相关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强化滞留缅北人员劝投逼返工作

  1、全力摸清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底数。各党支部、镇直属各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充分依靠人力情报资源,主动摸清乐港籍滞留境外,特别是滞留缅北地区的人员底数和基本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未自主摸排出来并上报、一个月内被公安部通报确定为滞留缅北人员的,该滞留缅北人员所在村书记需向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作检讨,相关摸排责任人视情予以纪律处分。

  2、持续推进劝投逼返工作。要穷尽一切措施,动员一切力量,加快滞留缅北人员劝投逼返工作。对滞留缅北人员,实施“一人一专班”劝返工作机制。每个专班实行“3+1”责任制,由该滞留缅北人员户籍所在乡镇、派出所、村(社区)委会各抽调一名同志,和滞留缅北人员的一名亲属组成。各村(居)委会要采取断然措施,推进劝投逼返工作。全镇被公安部通报的滞留缅北人员总数为1个的,二个月内要100%劝返;为2个的,要劝返1个;为3个的,要劝返2个;为4个的,要劝返3个;5个以上的,劝返率要达到80%以上。各村(居)委会自主摸排发现、未被公安部通报的滞留缅北人员,一个月内劝返率要达到50虬

  对滞留缅北人员,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相关处置。

  一是对劝而不返的、,由镇村两级组织人员根据《村规民约》对该滞留缅北人员所有房屋四面墙壁喷绘“涉诈之家”,拆除房

  屋围墙和窗户。

  二是对愿意回国的,由公安机关派出工作组赴边境帮助取号,各村(居)委会负责在其入境隔离期满后接返。

  三是对失联人员,由公安机关负责收集证据,失联人员家属申请宣告失踪(死亡),人民法院作出宣告失踪(死亡)的判决,户籍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强化源头管控,切实把回流人员控在当地。各村(居)委会要责任落实到位,签订管控责任状,持续加大重点人员管控力度,严防缅北回流人员二次出境作案。要对回流人员建群管理,每周打卡,确保人在本地或境内。要与每户户主签订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财富观,着力营造诚实守信、勤劳致富的良好风气,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土壤,防止边劝返边新增。对重点人员管控不力的,由镇纪委严肃处理。

  (二)持续深化“两卡”犯罪打击治理工作

  1、突出打击“两卡”犯罪。公安机关尽快组织开展以打击“两卡”犯罪为重点的“长风3号”等专项行动,切实打出声威、打出成效。对电诈案件实行快侦、快诉、快判,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高发势头。对相关犯罪人员,公安机关一律予以刑事拘留,检察院一律批准逮捕,法院一律判实刑。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如发生对相关犯罪人员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判实刑的情况,由纪委调查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腐败等问题。确有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判实刑必要的,需经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签字同意。

  2、强化“两卡”管理。全面落实金融、通信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严格“两卡”管理,切实把“两卡”管控作为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来推进。公安机关及时将被采取强制措施人员名单通报中国人民银行乐平支行、中国移动乐平分公司、中国联通乐平分公司、中国电信乐平分公司,由银行、通讯部门对涉“两卡”人员实行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限制其身份证件的办理移动电话入网、过户等电信业务的惩戒措施。三大通讯运营商要严格把关开卡审核,乐港籍人员新办卡,要提供乡镇、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方可办卡,办卡人员系未成年人的,在提供证明外,还需监护人陪同;非乐港籍的,一律不予办卡(外地籍乐平公职人员除外);银行系统要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流动就业群体等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xx)245号文)相关规定,加强开户合理性审核,审慎约定非柜面业务。鼓励银行参照《个人银行账户简易开户服务业务指引》推行简易开户服务,应建立个人账户分类分级管理体系,根据客户身份、职业、年龄、交易等特征,提供与账户风险等级相匹配的银行账户功能,审慎与客户约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快捷支付等非柜面业务,并合理设置非柜面渠道单一账户资金转出总限额、交易笔数、验证方式等,后续可根据客户正常合理需求或临时需求、账户风险情况等动态调整。行业监管部门要对涉“两卡”问题突出的商业银行和运营商及营业网点,严肃查处,组织整改,确保规范运营。

  (三)常态化抓好反诈宣传防范

  各村(居)委会要强化反诈宣传工作,切实形成“全覆盖、无死角、人尽皆知”的反诈防骗氛围。要确保在全镇各小区楼道、农户每三户张贴“六个一律”宣传牌,在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宣传画册、海报,在主要路口制作宣传标语,在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在每个行政村至少制作一块村规民约宣传栏。积极发动群众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20xx年6月底,安装率要达到50%,20xx年年底力争安装率达到100%o各相关单位也要充分依托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推动反诈宣传工作深入开展,要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数字乡村电信网络和平安乐港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渠道资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预警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抓好抓实网格员、妇女小组长、老年协会、帮帮团等社会组织力量,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细化分工,落实责任。

  各村(居)委会要根据工作方案和考评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工作要求,分解目标任务,明晰权责,确保措施到位、责任落实。

  (三)密切配合,协调联动。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推动形成整体联动、协同作战良好格局。

  (四)科学考评,严格问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村(居)委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进行考核并每月通报。根据通报情况,由领导小组组长约谈每月排后二名的党支部书记,累计两次被约谈的村(居)委会将予以黄牌警告。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相关人员,要进行组织调整,严格问责。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也要在内部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五)加强沟通,及时报告。

  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联系,确保上传下达渠道畅通。加强情况信息报送,强化信息报送质量。即日起三个月内,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每天下午六点前,将当天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晚上九点前通报成绩,之后视情况通报情况。报送信息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扣考评分5分,并全镇通报批评。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方案5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广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官方APP的通知》精神,根据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提高我校广大师生

  对的防范能力,本月在全校开展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安全意识,防范电信诈骗。

  二、活动之间:

  9月23日—10月15日

  三、活动安排:

  1、转发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广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官方APP的通知》。

  2、学校在校园宣传栏内张贴有关的宣传资料。

  3、学校将利用教师集会时间向广大教职工解读通知的有关精神,切实提高了学校教职工对的警惕性。

  4、学校利用广播对全体学生进行防范的宣传教育。

  5、在升旗仪式上,利用“国旗下讲话”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6、各班开展防范短信诈骗的主题活动:

  (1)带领学生观看学校宣传橱窗里的资料。

  (2)出刊专题板报。

  (3)利用班队会课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了解的形式、手段、特点和危害,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

  7、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印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诈倡议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告知书》,由学生向家长宣传防范常识,发挥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周围一群人的宣传辐射作用,增强了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

篇三: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全民反诈在行动”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全民反诈在行动

  一、背景介绍

  在信息时代的今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骗子们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熟练的欺骗手段,通过网络电话、假冒身份、虚假信息等手段诱骗、欺骗和盗取广大群众的财产,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为了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治理工作,我们将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的宣传工作,提升广大群众的反诈骗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共同维护社会安全。

  二、目标与任务

  1.目标:提高全民反诈骗意识,增强广大群众的反诈骗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减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生率。

  2.任务:

  a.确定目标群体,广泛宣传“全民反诈在行动”倡议;

  b.加强宣传平台建设,扩大宣传影响力;

  c.设计宣传策略和手段,提供反诈骗教育材料;

  d.组织开展反诈骗宣传活动,激发全民参与反诈骗行动。

  三、实施计划

  1.确定目标群体:

  a.学校:中小学和大学;

  b.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

  c.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企业、银行等;

  d.农村地区:农村社区、村委会。

  2.加强宣传平台建设:

  a.建立“全民反诈在行动”官方网站和手机APP,发布反诈骗教育资讯;

  b.联合媒体合作伙伴,开展定期及时的反诈骗宣传报道;

  c.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设立反诈骗宣传专栏,推送相关内容。

  3.设计宣传策略和手段:

  a.制定全民反诈骗教育课程,加入中小学课程体系,普及反诈骗知识;

  b.开展面向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地区的专题讲座,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

  c.制作反诈骗宣传海报、小册子等宣传材料,印发到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

  4.组织开展反诈骗宣传活动:

  a.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主题宣传月活动;

  b.在中小学、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中设立反诈骗宣传教育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c.制定年度计划,组织各地开展反诈骗主题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活动。

  四、组织架构与保障措施

  1.组织架构:设立反诈骗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工作团队。

  a.反诈骗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媒体代表等组成,负责决策和指导宣传工作;

  b.实施工作团队由宣传工作专家、教师、志愿者组成,负责具体宣传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2.保障措施:

  a.纳入国家预算和财政支持,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反诈骗宣传工作;

  b.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支持政策;

  c.建立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增加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预期成果评估

  1.成果指标:

  a.全国范围内反诈骗宣传知晓率达到90%以上;

  b.目标群体中反诈骗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

  c.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生率下降。

  2.评估方法:

  a.定期组织对宣传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通过问卷调查、统计数据等收集反馈意见;

  b.各级政府、通信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定期开展联合评估,根据宣传工作效果制定调整方案。

  六、风险和应对

  1.风险:

  a.反诈骗宣传工作的持续性和长效性,需要投入人力物力;

  b.宣传材料和活动内容的更新和时效性,需及时调整;

  c.骗子和网络犯罪分子的技术更新和手段变化,增加了防范难度。

  2.应对措施:

  a.进一步加大对“全民反诈在行动”宣传工作的投入,确保持续开展;

  b.加强宣传团队的专业水平和更新意识,及时调整宣传策略和方式方法;

  c.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网络安全技术和防范措施。

  七、总结与展望

  “全民反诈在行动”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将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提升全民反诈骗意识,增加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共同打击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预计在宣传工作的推动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发生率将有明显下降的趋势。我们期待不断完善反诈骗宣传工作,通过全民参与的反诈骗行动,有效保护人们的财产安全和利益。同时,我们也期望将来能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和打击全球范围内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篇四: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的实施意见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2023.11.13?

  【分

  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惩戒制度,经充分调研论证,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查阅公开征求意见稿,请在2023年12月12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jfzzx163.com。

  公安部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1、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起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附件1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建立健全联合惩戒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联合惩戒应当遵循依法认定、过惩相当、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惩戒对象包括:

  (一)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或者实施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联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妨害信用卡管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及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等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

  1、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域名、IP地址等三张(个)以上,或者为上述卡、账户、账号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三张(个)以上的;

  2、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域名、IP地址等三次以上,或者为上述卡、账户、账号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三次以上的;

  3、向三个以上对象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域名、IP地址等,或者提供实名核验帮助的;

  4、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域名、IP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虽未达到数量标准,但造成较大影响、确有惩戒必要的,报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认定,可以列为惩戒对象。

  第四条惩戒对象为单位的,可以同时对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及实际控制人实施惩戒。

  第五条惩戒措施包括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对惩戒对象落实以下金融惩戒措施:

  (一)暂停惩戒对象名下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业务,既有协议约定的缴纳税款、社保、水电煤气费等向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支付的款项除外;

  (二)暂停惩戒对象名下支付账户所有业务,支付账户余额转出、提现除外;

  (三)惩戒期内,不得为惩戒对象新开立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新开立的银行账户应遵循本条第一款要求;

  第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惩戒对象落实以下电信网络惩戒措施:

  (一)关停惩戒对象名下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域名、IP地址等通信业务,不包括涉及生产运行或生命健康的通信业务;仅为其保留一张非涉案电话卡;

  (二)同步关停惩戒对象名下所有电话卡(保留的一张非涉案电话卡除外)注册的存在涉诈风险的具有社交、引流属性互联网账号,不得为其注册新的存在涉诈风险的互联网账号;

  (三)不得为惩戒对象办理新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域名、IP地址等业务,不得为惩戒对象提供网站、应用程序的分发、上架等业务。

  第八条公安部将有关惩戒对象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对严重失信主体信息进行公示。

  公安部将有关惩戒对象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第九条对惩戒对象实行分级惩戒:

  (一)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惩戒措施,惩戒期限为三年;对于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还可以适用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惩戒措施;

  (二)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对象,适用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惩戒措施,惩戒期限为二年;对于其中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还可以适用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惩戒措施。

  第十条被判处监禁刑的惩戒对象,惩戒期限自监禁刑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惩戒措施效力当然施用于监禁刑执行期间。被判处非监禁刑或者宣告缓刑的惩戒对象,惩戒期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其他惩戒对象的惩戒期限自作出惩戒认定之日起计算。

  惩戒对象在惩戒期限内被多次惩戒的,惩戒期限累计执行,但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惩戒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十一条县级公安机关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及时掌握嫌疑人判决情况,对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及时呈报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

  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认定后,出具联合惩戒对象报送表,注明惩戒措施及期限等信息。

  公安部通过“总对总”方式将地方公安机关出具的联合惩戒对象报送表移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人民银行。

  第十二条作出惩戒对象认定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当面或者邮寄等方式,将惩戒的事由依据、惩戒期限、惩戒措施和依法享有申诉的权利等内容书面告知被惩戒对象。

  第十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惩戒对象认定信息落实惩戒措施,并及时反馈结果。

  第十四条惩戒对象对惩戒认定有异议的,或者相关惩戒措施到期未解除的,可以向做出认定的公安机关申诉。

  公安机关收到申诉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诉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并在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向申诉人书面反馈核查结果,对于不予解除惩戒措施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对于经过核查,发现原惩戒认定确有错误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认定后,及时出具解除联合惩戒对象报送表,由公安部将解除联合惩戒对象报送表移送有关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收到解除联合惩戒对象报送表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机构解除惩戒措施。

  第十六条信用惩戒到期或者经核查解除惩戒对象的信用惩戒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惩戒对象相关信息移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终止信息共享。

  第十七条直辖市的区县公安机关适用本办法中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

  本办法中“以上”,均包含本级、本数。

  第十八条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关于起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一、起草必要性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表决通过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要求、人民意愿和实践需要,全面、系统、完备规范了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治理,建立完善各方责任制度,为预防、遏制和惩戒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提供了全面有力的法治保障。《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联合惩戒的具体办法。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充分调研论证,起草完成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共19条,主要包括6个方面内容:一是遵循基本原则。《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规定了联合惩戒应当遵循依法认定、过惩相当、动态管理原则,坚持预防、管理为主,注重源头治理、前端防范。二是明确惩戒对象。《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条至第四条规定了适用惩戒对象的范围,严格对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惩戒对象范围,进一步细化明确,更具操作性。三是细化惩戒措施。《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了金融、电信网络和信用惩戒的具体措施。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惩戒措施进行细化。四是采取分级惩戒。《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九条至第十条明确对不同惩戒对象分别设置2年或3年的惩戒时限,对惩戒期限内多次纳入惩戒名单的,连续执行惩戒期限不得超过5年;明确了适用信用惩戒、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条件,充分体现惩戒的适度性。五是规范惩戒程序。《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规范审核认定、惩戒告知、惩戒执行的具体程序,健全完善了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六是设置申诉核查。《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明确申诉、受理、核查、反馈、解除的程序和时限,充分保障被惩戒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考虑

  《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坚持依法认定、预防为主。《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严格按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确定惩戒对象范围和认定标准,列举了依法被实施惩戒的具体行为,区分了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认定惩戒对象的范围。同时,《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列出针对哪些人实施惩戒、针对哪些行为实施惩戒,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社会公众清楚认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行为将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实现警示教育、预防犯罪的效果。

  《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坚持分级惩戒、过惩相当。《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对惩戒对象实行分级惩戒: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惩戒期限为3年;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对象,惩戒期限为2年。《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综合运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以及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惩戒措施的同时,还规定了既有协议约定的向国家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支付的款项除外,支付账户余额可以转出、提现,可申请新开立暂停非柜面出金业务的银行账户,为惩戒对象保留一张非涉案电话卡等,保留了惩戒对象基本的金融、通信服务,确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充分体现惩戒的适度性。

  《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坚持动态管理、保障权益。《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强化依法惩戒的同时,对惩戒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并充分保障被惩戒对象的合法权益。《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了书面告知条款,明确要求将惩戒依据、期限、措施和申诉权利书面告知被惩戒对象。《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明确了申诉、受理、核查、反馈和解除等工作的程序和时限。

篇五: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的实施意见

  

  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势头,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落实责任”的工作方针,以重拳出击,重典治乱,打防并举,集中侦破一大批案件,抓获一大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打掉一大批违法犯罪团伙,铲除一大批违法犯罪窝点,整治一批重点地区。通过专项行动,实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量明显上升、破案数明显上升、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的“两升两降”目标,有效遏制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活动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平安袁秉,和谐袁秉”目标,以深化源头治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为主线,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县建立起“面线结合、广泛覆盖、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反诈骗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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