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7篇)

时间:2024-11-10 17:0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

  

  聚焦Focus在梳理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基本现状、问题挑战等基础上,进一步关注在新时代党的领导如何更好提升治理水平、如何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优势、如何更好界定权责关系等关键问题,以促进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融合。12现代国企研究MODERNSOERESEARCH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问题和思考文=周海晨国有企业是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所在。加强国企党建与现代企业治理有机融合,使国企党建能够为加强企业管理、发挥职工主人翁精神、激发创新积极性、提高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是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2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郝鹏主任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时指出,国务院国资委下一步会继续在完善治理、健全体制上进一步发力攻坚。最近中央深改委通过了《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若干意见(试行)》,将在推动落实上下功夫,使党的领导更加融入公司治理,推动董事会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使公司治理更加完善。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现状(一)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将党组织内置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的所有者不仅仅是出资人,而是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管理层、April,2021职工、债权人、供应商、消费者、政府等,公司治理的目标是满足多方利益相关者的不同需求,管理企业决策和行为给各个利益相关方带来的影响。与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把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看作是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不同,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一个有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取决于责权利对等基础上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长期合作,应该设计一定的契约安排和治理结构将企业控制权在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分配,即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应该参与公司治理。从目前世界各国的具体情况来看,发挥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选择。我国国有企业属于全国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全民所有的性质。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的企业性质决定了我国国有企业不能把追求利润作为唯一目标,而要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关系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关系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关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而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党组织也是国有企业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应该成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一个主体,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过程中,表达我们党的意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二)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政策法规要求《公司法》为党组织内置于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供了具体法律支撑。《公司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这一条款对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给予了更明确更具体的法律支撑,赋予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主体资格。《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党组织内置于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供了行动方针。《中国共产党章程》虽然不是法律文件,但是因为《公司法》第十九条的指引,因而成为党组织内置于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具体行动方针。根据《公司法》第十九条规定,党组织开展活动,依据的是党的章程,公司应该为党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其中,党的活动,指的就是《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内容:“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公司章程为党组织内置于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供了制度保障。《公司法》第十九条规定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此处虽然没有对必要条件进行进一步界定,但是从党组织职能以及活动内容来看,这个必要条件就是要保障党组织职能以及活动内容的实现,应该包括公司制度方面的保证和有关设施的提供,其中,将党组织的地位和工作内容纳入公司章程就是最基本的必要条件和April,2021MODERNSOERESEARCH现代国企研究21聚焦Focus保障。因此,将党组织工作的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既符合《公司法》第十九条关于必要条件的规定,也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的明确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党组织内置于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供了政策支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等行政规范性文件都以较大篇章为党组织内置于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供了非常具体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支持。例如《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要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中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凡符合条件的,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三)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问题与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以及随之出台的一系列国有企业党建和改革的文件政策促使国有企业加强探索党组织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的中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虽然部分国有企业已经建立了规范的董事会制度,党委(党组)书记任职董事长、总经理作为经营层的代表负责日常经营活动是党建工作参与公司治理的常见模式,但是,国有企业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治理主体权责不清导致党委会前置程序难以真正发挥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体系中,明确党组(党委)在企业中发挥领导作用的有效方式。党组织内置必然会遇到各治理主体权责体系重构的问题,如果不对原治理体系中的权责进行重新分配、优化,则会遇到党委会前置程序前置泛化、党组织与公司董事会、总经理责任边界模糊,以及党组织权责不对等等一些列问题。比如,党建相关制度供给不足导致国有企业党组织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国有企业的现代化管理制度紧随时代发展,部分国有企业对党建组织建设不够重视,不懂得如何把党组织作为企业的领导核心,当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发生变化时,无法及时制定符合新时代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特色的党建制度,对党务工作人员缺乏应有的激励考核机制,对党组织活动的经费支持力度不够,使得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在企业中就得不到体现。比如,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作用难以发挥。传统党建管理方法难以适应新时代员工队伍特性。现代社会的转型发展带来了人口的快速、大范围流动,而国有企业用工制度灵活化、员工流动常态化给传统党建管理制度和方式带来挑战。国有企业员工的政党认同弱化,党组织活动参与度和效果较差。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关键问题在梳理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基本现状、问题挑战等基础上,进一步关注在新时代党的领导如何更好提升治理水平、如何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优势、如何更好界定权责关系等关键问题,以22现代国企研究MODERNSOERESEARCHApril,2021促进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融合。(一)新时代党的领导在国有企业治理中实现的方式探索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着力使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融入现代企业制度,从国有企业领导体制演进过程可以看出,主要通过两条路径实现党组织嵌入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但不同路径仍存在局限性和亟待改进之处,需结合国有企业自身特征,深入探索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途径。路径一:党组织主要成员内置于公司治理体系之中,容易造成权责不明晰等问题。该路径下,在“三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公司治理结构不变的情况下,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把党的领导融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环节。该路径一般适用于混合经济程度较高的竞争性公司,包括国有控股公司(51%)、国有相对控股公司(34%)以及国有参股公司。该路径有利于部分解决党的领导的边缘化,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两张皮”,以及党员干部思想观念“弱化”的问题。但问题解决不够彻底,且容易产生公司治理“权责明晰”冲突等问题。路径二:党组织作为公司治理主体内置于公司治理体系中,需政治属性、经济属性及其逻辑有机融合。该路径下,通过国有企业章程的修改,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定地位,与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等共同构成新的公司治理体系,即形成党委领导核心、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独立监督、经理层全权经营的现代国有公司治理体系。该路径适用于国有独资(100%)和国有控股(76%)的公益性公司。该路径以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为指引,以“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为保障,以“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晰、监督严格”为实践步骤构筑而成。然后,对已将党组织的法人地位纳入公司治理结构之中的国有企业来说,需要把国有企业的政治属性与经济属性及其逻辑有机结合起来,不应只是明确党委会自身的决策内容和议事规则,更重要的是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和责任,包括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原则与内容、平台、制度、程序、责任等各个方面。(二)新时代国有企业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在国有企业章程中明确规定党的领导地位和党建工作要求,明确党组织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实现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在党委(党组)会、董事会、监事会、职代会、经理层的治理结构中,既要发挥党委(党组)领导作用,也要妥善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形成各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准确把握党组织在各治理主体中的核心地位。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职责是行使“三项权利”,做好“四个协调”,有助于实现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三项权利:决定权。对涉及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企业重要人事任免的重大决策,有党委(党组)决定,董事会、经理层按程序办理。把关权。对企业发展战略、经营方针调整、项目投资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由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按照法定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April,2021MODERNSOERESEARCH现代国企研究23聚焦Focus监督权。在企业决策违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侵犯公众和职工利益时,党委(党组)提出明确意见,予以纠正,得不到纠正的向上级报告。四个协调:党委(党组)把关定向与董事会、经理层科学决策相协调;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人用人相协调;党组织协调各方监督力量与监事会监督相协调;党的组织力与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策相协调。党委(党组)把关定向与董事会、经理层科学决策相协调。党委(党组)既要支持董事会依法独立决策,确保董事会决策科学、程序合规,又要通过前置程序研究讨论重大问题,把党委(党组)的意见融入董事会战略决策体系。既要对经理层决策进行政治把关和监督制约,又要尊重经理层专业化决策。一是规范董事会建设。董事会在保证决策独立性的同时,要充分听取党委(党组)意见建议,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党委(党组)要在成熟的子公司董事会积极引入外部董事,配齐配强子公司外部董事队伍。二是建立权责清单。梳理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工作职责,明确各治理主体在每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清单化界定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党委会决策或参与决策,也绝不是架空经理层,提请党委会研究讨论的事项,至少应把握四个方面的标准:是决策性的事项还是具体执行的事项;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规定要求的必须经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还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赋予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问题;是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宏观问题事项,还是个别性的需要推动落实的事项;是涉及方针、政策、原则和政治性的问题事项,还是属于具体工作方法的问题事项。三是规范决策程序。明确“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完善党组织讨论决策的详细流程、结果输出及责任追溯机制。涉及“前置”事项,党委(党组)意见主要围绕: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企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建立决策报告、监督制度。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党组)成员应按党组织意见在董事会、经理层会议上发表意见,并向党委(党组)报告落实情况;对于董事会决策中存在不严谨、不科学,甚至不合规的现象,24现代国企研究MODERNSOERESEARCHApril,2021党组织要及时提醒、纠正,必要时向上级报告。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人用人相协调。建立健全经营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规章制度,既保证党组织把关权,又保证董事会选聘权。党组织要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进人员等方面把好关,保证人选政治品格、作风过硬、廉洁不出问题。可由党委(党组)书记兼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对公开选聘经营管理者可设计前期沟通、董事会审议选聘方案、公开选聘、考察谈话、提名委员会提名、党委党委会研究、董事会审议、上级组织同意、董事会发文聘任等关键环节。党的组织力与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策相协调。企业党委(党组)通过严密的党组织体系抓关键作表率,抓主体争先锋,抓全员聚人心,汇聚企业发展强大合力,全力支持经理层落实董事会决策,二者的目的都是促进决策的有效落地,但需注意二者相协调。一要落实领导人员“对党忠诚、用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标准,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推动领导人员持续改进作风、成为带头执行的典范。二是通过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激励党员充分发挥模范作用。三是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凝聚职工、群策群力,共同支持经理层落实董事会决策。党组织协调各方监督力量与监事会监督相协调。监事会主要代表出资人对董事、经理层履职行为进行监督问责,党组织协调纪检监察监督、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等各方监督力量,更好地保证董事会科学决策、支持监事会有效监督、防止出现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并尊重监事会的独立监督。党组织要为监事会履职供资源条件,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党委(党组)会、董事会、年度工作会、职代会等会议,加强对企业的过程跟踪;党委(党组)要支持监事会,协调纪检监察、审计、职工民主监督等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工作的联动配合。由党的纪律检察机关担任对外部监管主体的联络职能,对外部监管主体的监督任务、工作时间和监督资源进行统筹。加强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路径思考现代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处理好国有企业中党委(党组)和董事会的关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同时不断规范党组织建设,推动党组织发挥独特的政治优势,把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转化成引领和带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一)探索建立权责清晰的治理制度企业党组织和公司治理作为两种不同的制度安排共存于一个企业中,必然存在运行方式的冲突。为了不让这两种制度的冲突压垮企业而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促使这两种制度的融合就是必然的选择。虽然目前国有企业内部已经执行“党建进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前置程序”等相关制度,但是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涵等问题仍需要具体的制度规范进行明确,推动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明确党委(党组)、经营层、董事会的权力范围,以保证权责统一。例April,2021MODERNSOERESEARCH现代国企研究25聚焦Focus如,明确党委(党组)在决定重大项目上“该不该国有企业党组织肩负着引导与监督企业向正确的方干”的权力,明确经营层决定重大项目“怎么干”向发展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职责。党组织能的权力。二是合理划分治理职责,形成党委对企业够通过对主流价值观的正确引导和参与企业文化建统一领导,重大经营决策由董事会负责,监事会依设,监督、引导企业经营管理层平衡经济效益、民法监督,工会委员会或职代会积极听取职工意见建生效益与环境效益,避免出现不讲诚信、贪污腐议,经理层抓具体落实的“五位一体”治理格局。败、与民争利、破坏自然环境等影响企业形象的重(二)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大问题。从经济维度认识到党组织对企业管理的独特政(三)研究制定保障党委(党组)参与决策的治作用是推动党组织深度融入公司治理的关键。国程序有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党组织在战略制定、员工管坚持“决策质量和效率相统一”的原则,进一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的政治优势,并根据企业步规范决策规则和程序,细化议事规则和流程,根经营实际以制度规范的的形式将党组织发挥优势的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明确党委(党组)、董机制固化下来,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切事会、总经理等不同主体在对不同重大事项决策时实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发挥党组织核心的先后顺序、决策的成果形式等,以细化的规范保作用,在贯彻党的大政方针中把握企业发展机遇。障各治理主体的权力以及应尽的义务,避免执行出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现重大风险而无法追责的情况发生。一是建立党委党组织生活,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决策关键职务之义思想的学习和领悟,了解并贯彻落实党治国理政间的沟通机制,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的大政方针的内容和背后的市场逻辑,并在贯彻落的基础上,对企业敏感重大经营事项进行充分研究实“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的过程中把握企业布局讨论。二是规范企业重大经营事项研究决策程序,新市场、开拓新业务、创新转型发展的机遇,提升明确动议发起、会前沟通、会上表达、会后报告等企业经营业绩。二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增强广环节的组织规则,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每个环节的大党员和群众的认同和参与。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职责权限与分工。例如,企业经营重大事项动议发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起人可以为外部董事、专业部门负责人等,会后工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为正确制作建议一般由经理层组织落实执行。三是规范异议定和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处置程序。当治理主体之间对企业重大经营事项产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能够保障国有企业党组织充生分歧时,应当启动缓议程序,经多次民主决策讨分了解并及时解决党员群众的意见和问题,使党组论形成改进工作建议。四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织工作体现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增商议程序。当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治理主强基层党员和普通群众对企业发展方向的认同,促体由同一范围人员担任时,应当简化决策程序,避进员工参与企业管理,激活企业发展活力。三是发免同一范围人员对同一事项重复研究。x挥党组织文化引领作用,助力企业经营风险防控。(作者为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26现代国企研究MODERNSOERESEARCHApril,2021

篇二: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

  

  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关系探讨

  作者:马跃

  来源:《特区实践与理论》2017年第1期

  《关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千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既充分肯定了国有企业在党和国家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取得的突出成就,又指出了国有企业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为深化国企改革和加强党的建设做出了顶层设计。如何将这些顶层设计转化成现代国有企业具体可操作的微观运行模式,还需要对现代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在完善公司治理和发挥党组织作用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创新思路,并探索性地设计现代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的运行模式。

  一、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自《公司法》出台以来,许多国有企业在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努力探索着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有一些值得总结的经验和做法。但就整体情况看,在党组织发挥作用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之间仍然没有找到一个科学有效的有机结合点。

  其难点在于既有党组织在其中发挥作用的定位和途径问题,又有法人治理结构本身运行不到位的问题。

  而法人治理结构是党通过立法确立的现代企业领导体制,是党管理现代企业所选择的一种方式。要体现党对现代国有企业的领导,保证党和人民的意志即国有股东意志得到实现,首先要使法人治理结构实施到位,这是完善公司治理的核心,也是企业党组织在现代国有企业中发挥作用的基础。所以企业党组织要发挥作用,首先要解决法人治理结构运行存在的问题。

  (一)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运行不到位

  现代国有企业按《公司法》实行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领导体制。法人治理结构就是在企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并明确各自的权责,即股东会的出资者所有权、董事会的决策权、监事会的监督权、经理层的执行权。通过股东会选择和管理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选择和管理经理层,经理层行使企业内部用人权和管理权,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这样的制度安排,在企业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层之间既相互制衡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但在实际中这种机制并未运行到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股东管理越位和缺位;董事会及董事履职不到位;经理层权责不对等,管理错位;监事会独立性不够,不能有效对董事会、经理层进行监督。

  (二)现代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职责定位不清

  目前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没有直接的职责定位,通常采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参与企业决策,间接发挥作用,但发挥什么作用、如何发挥作用(通过组织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没有明确。比如是要通过这种方式控制董事会,达到实际决策的目的;还是仅通过此方式表达党组织的意见,供董事会参考;或是对董事会成员、经理层人员有政治素质上的特殊要求;还是通过此方式对企业进行监督等等,没有可行操作的具体规定。企业党组织的职责位不清,角色尴尬,进入法人治理结构的党组织成员不知如何具体履行党组织职责。所以要充分发挥现代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治理结构中的作用,首先要明确它具体的职责定位,然后才能科学选择作用途径和方式。职责定位应根据党对企业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的要求确定。

  (三)

  现代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缺乏保障

  目前,现代国有企业党委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工作途径主要是通过党委成员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但对“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没有统一和细化的规定,如部分企业的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兼任党委书记,部分企业的党委书记兼任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还有部分企业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多数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委成员的重合度较高。随意性大,人为性因素较多,交叉任职的人员配备较多是从干部安排角度考虑而较少从履行党委职责角度考虑。并且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这些机构中代表党委要履行的职责不明确,组织化行为不具体。由于党组织在治理结构中的职责不明确具体,选择发挥作用的途径就可能出现多样化,容易因人而异,作用方式上也没有要求体现党的组织化行为,党组织的作用被虚化弱化、个人化。因此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的途径实际上并未得到保障。所以在确定党组织的职责定位后,应确立相应的工作途径,并制定实行保证党委意图实现的组织化行为制度。

  二、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一)

  做实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行建立完善股东管理体制和机制。通过深化改革,按股东管理方式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从完善公司治理着手,通过多种措施选配到位的董事会、监事会,让董事会充分行使自身的决策权,让监事会真正代表股东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而股东则专注把需要股东管理的事项管好。国有股东单位应明确功能定位,转变管理方式,健全完善股东管理职能。建立股东代表管理机制,规范对所投资企业的管理通道。这个机制主要发挥两个功能:一是股东代表参加所联系公司的股东会议,并代表股东发表意见和参加表决(这个表决意见会前需经国有股东单位按有关决策程序作出);二是股东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与所联系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沟通,互通信息,对有关情况要向管理股东代表的专门机构报告。

  通过这些制度的规范执行解决股东管理越位和缺位问题。

  促使董事独立化和专职化。要解决目前公司董事多由国有股东单位任职人员或公司内部任职人员担任的现状。逐步公开遴选具有董事职业资格和实际能力的专职人员担任董事,并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受聘董事必须辞去与公司内外部相关的一切任职(包括在股东单位任职或在公司内部任职)

  。使公司董事独立负责履行职责,并对在董事会上的决策表决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充分发挥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使其真正担负起董事会的全部职责,同时规范董事长的权责。

  明确经理层权责。在董事会履行职责和权力到位的情况下,经理层由董事会选聘、管理、考核,并决定其相应的责权利。经理层作为执行者只对董事会负责。在经理层内部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给予总经理企业内部用人权和管理权。

  提供让监事会独立的公司治理环境。由于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不能存在关联关系尤其是利益关系。现代国有企业的国有股东单位应该在管理制度上明确规定监事会与董事会、经理层之间不能存在关联关系,必须相互独立,并在选派董事、监事时符合独立原则。国有股东单位应通过股东代表加强与监事会的联系,并按其职责对监事会管理到位,对公司中涉及有关监事自身各种事项的决定权均要转移给股东会。这样,监事会的独立性就会大大提高,不敢监督的问题就能得到解决。

  (二)

  明确现代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职责定位

  对于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现代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明确其监督保障的职责定位。党组织应以适当的途径参与决策,对法人治理结构合法合规运行进行监督,目的是用这种监督来规范企业行为,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在企业得以贯彻执行。通过党委的监督保障和文化引领作用,实现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让企业党组织真正起到政治核心作用。

  对于一些特殊重要企业(如军工等关系国计民生企业),应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决策定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按决策素质要求配备,并通过交叉任职控制董事会,达到实际决策的目的。同时,要保证监事会能独立履行监督职责。

  (三)

  确立现代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

  要充分发挥现代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必须首先明确党组织在其中监督保障的职责定位,这样就要在法人治理结构中选择其实现的途径,使之能有机结合。显然选择监事会作为党组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作用途径是可行的。可以这样设计新模式:党委成员和纪委成员不再进入董事会和经理层,党委书记任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任监事会副主席,组成的监事会中党委成员和纪委成员之和达到监事会成员半数以上。监事会中的党组织成员通过党的组织行为履行监事会职责。

  由此构建一种保障现代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途径。

  通过这种设计,可以解决以下问题:其一,可以确立现代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便千党委通过监事会了解和监督企业,体现企业党组织对法人治理结构运行的监督保障和最终把关的独特作用。其二,由于进入监事会的党组织成员全都独立于董事会和经理层,保证了监事会的独立性。其三这种交叉任职使党委、纪委都通过监事会对企业进行监督,两者的目标完全一致,真正使”两个责任“能够有机统一。既固定了党委主体责任的担当,又使纪委能在党委的领导支持下专职履行监督责任,同时在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包括对同级的党内监督。其四,在党组织作用定位明确的情况下,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部分内容需要由董事会和经理层承担,党委、纪委可以通过监事会有效监督该部分主体责任的落实。其五,有利于扭转基层党组织存在的软弱涣散、不敢抵制歪风邪气的现象,在现代国有企业中恢复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全民股东)责任感,促进企业形成弘扬正气的监督氛围和健康向上的先进企业文化。

  此外,对于需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特殊企业党组织,因其职责定位是决策,可选择董事会作为其发挥决策作用的途径,选择监事会作为其发挥监督作用的途径。模式设计:由国有股东单位的党组在特殊企业设立分党组,分党组成员一般进入董事会,并达到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分党组书记任董事长,董事会中的分党组成员应通过党的组织行为履行董事会职责;同时由国有股东单位的党组纪检组向该企业派驻纪检分组,纪检分组成员一般进入监事会,并达到监事会成员半数以上,纪检分组长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中的纪检分组成员也应通过党的组织行为履行监事会职责。纪检分组作为党组纪检组的派驻机构只接受其领导,以保证独立性,同时也保证监事会独立。

  三、现代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的运行模式

  通过以上对现代国有企业在法人治理结构运行、党组织作用定位和发挥作用途径方面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一些思路。要使这些思路成为可操作的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的体制机制,必须用系统的思维进行全面深化改革。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实现党的领导,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模式。

  (一)

  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

  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行是健全完善现代国有企业领导体制的核心和关键。具体设计如下:

  一是完善股东管理,调整管理职能,强化股东意识。现代国有企业的国有股东单位应履行三大职能,即:股东管理、决策研究、综合职能。股东管理包括投资管理、董监事会管理、股

  东代表管理等。决策研究是指凡需由投资企业股东会决定或审批的事项,在提交国有股东单位决策层(如党组或董事会)讨论确定国有股东意见之前,由一个专门进行决策研究、论证和参谋的机构(主要由各方专家组成)研究出具决策方案的职能。综合职能包括国有股东单位党组、董事会、经理班子的常设部门职能,这些职能负责对接上级各个部门的文件、指示和要求,如需提交进行重要决策的,先转决策研究部门出具方案,再报决策层决策。如需对投资企业传达或接受相关事项的,应通过股东代表按股东代表管理机制进行。

  在调整完善股东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加强国有股东单位的自身建设。一方面是建立模拟个人股东考核激励机制,即制定实施国有资产管理者模拟个人股东的考核评价和激励办法,将国有股东单位的商业投资收益或公益投资效果分别按每个管理者的不同责任,与其使用、薪酬、奖惩等个人利益挂钩,从机制上将国有股东单位的员工身份由参照政府职员转变为模拟个人股东,强化股东意识和责任。另一方面是选用和培养以共产党员为骨干的国有资产管理者队伍,强化国有股东意识(党的意识),让国有资产管理者比个人股东在精神激励上更具优势。

  二是健全职业董事会,充分发挥决策职能。设立以专职到位董事为主的董事会。专职董事应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一半以上,董事长必须专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至少有一名专职董事。所有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兼任与履行董事职责不相容或影响董事正常履行职责的职务。董事人选应职业化、专业化,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由国有股东单位提名并当选的董事纳入其干部管理。要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按《公司法》细化董事会职责和各专门委员会职责,制定董事履职和问责规定,让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和每个董事真正履行法定职责并承担相应的决策责任。制定董事长工作细则,明确规定董事长在推动落实董事会决策等方面的权责。

  三是构建经理层的执行团队,明确权责。按《公司法》规定,将经理层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奖惩权移交董事会。调整经理层的干部管理权限,国有股东单位不再直接管理经理层人员。董事会制定经理层人员管理办法,由提名、薪酬、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具体实施。经理层的组成由董事会决定,经理层正职由提名委员会提名考察,董事会审议聘任,经理层副职由正职提名,提名委员会考察,董事会审议聘任。

  应在经理层中逐步构建具有市场化、国际化的职业经理人团队。划清董事会与经理层的权责边界。明确经理层就是董事会聘任的执行者,必须勤勉尽责地执行董事会的决策指令,不得越权决策;同时,经理层在执行中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包括董事长在内的董事不得自行直接发出指令。

  四是设立独立监事会,完善监督机制。设立专职到位的监事会,让监事会真正代表股东发挥实际监督的作用。在监事配备上必须符合独立性原则,不得兼任直接或间接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监事需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由国有股东单位提名并当选的监事纳入其干部管理,涉及监事自身各种事项由股东会确定。根据履行监督职能的需要,监事会可内设相应的工作机构。在公司章程中细化监事会责权,明确监事会独立履行权限,并可以通过程序要求公司其他各级监督机构协作配合。制定监事会工作办法,发挥监事会作为企业监督主体的功能,统一调度监督资源和协调监督事项,对公司经营的运行,对董事会、经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发表监督意见履行监督行为。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和监督机制。

  (二)

  创新现代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

  在现代国有企业中,法人治理结构的设计和运行一般是相同的,但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定位和途径,可按企业不同类型有不同的选择模式。

  一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模式。包括以下几点:

  在企业设立党委、纪委,推选负责人进入监事会。对一般现代国有企业,按基层党组织设置要求设立党委和纪委。制定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管理办法,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纳入国有股东单位的干部管理。选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其他党委成员、纪委成员应符合监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要在董监事管理办法中规定,推选监事要保证党委成员和纪委成员在监事会中超过半数,党委书记任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任监事会副主席。党委、纪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可担任监事会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也可以相互交叉兼任。

  通过监事会途径发挥党委对企业的监督保障作用。制定党委对企业监督保障的事项清单(以“三重一大“内容为主),党委要监督保障这些事项在董事会、经理层的决策运行中合法合规。制定通过党委组织化行为履行监事会职责的制度程序。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凡需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经理层会议(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策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前的法定时间通知监事会。担任监事会主席的党委书记应根据其会议内容和党委监督内容清单决定是否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相关事项,如需召开党委会并形成了集体意见,由党委书记以监事会主席身份召集监事会会议,审议并形成监事会意见,担任监事的党委成员和纪委成员应保证党委的集体意见充分表达到监事会意见中,再由监事会在列席相关会议时发表监督意见、履行监督行为。同样,在对企业运行和董事会、经理层及其成员履职的H常监督中,党委也应按组织化行为通过监事会职能方式发表监督意见履行监督行为。

  党管干部的新方式。在党委负责对企业监督保障的情况下,党管干部的方式主要是对党群干部以外的企业重要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的监督。重要干部指企业经理层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监督重点是选用干部标准和工作流程、干部的考核奖惩和日常管理,监督方式是党委通过监事会全过程监督企业用人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选用干部工作流程的制定和运行、干部的考核奖惩和日常管理制度的执行。细化公司章程,明确对不符合企业用人标准或违反选用干部工作流程的,对在考核、日常管理、审计监察中发现有违纪违规的,监事会可以行使否决权。党委通过组织化行为履行监事会的否决权,以保证党管干部的原则在现代国有企业得以实现。同时,让董事会、经理层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各自的用人权。

  制定党委通过监事会对企业重要干部人事管理进行监督的制度流程。

  从严党组织自身建设,发挥引领企业文化作用。重塑党组织形象,回归党组织的政治性、纪律性、先进性特征。党组织要重点抓好企业中层以上特别是董事会、经理层中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培养造就一支有党员先进引领的现代国有企业管理者队伍。要纯洁党员队伍,制定党员评价办法,树立党员政治责任感和先进荣誉感,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政治责任和监督责任体现在工作中,体现在常态中。

  企业党组织通过自身先进性的体现、党员的模范作用党员管理者的带头效应,为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为保障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党组织工作职责和方式、党群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待遇、活动经费等。要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推进“互联网+党建工作”的实际应用。制定国有股东单位党组织垂直领导所投资企业党组织的管理办法。

  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稳固党组织作用的群众基础。现代国有企业应设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接受党组织领导。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应进入党委会,工会主席应作为职工监事进入监事会。通过制定并实施工会和共青团组织联系职工和青年的活动制度,既要把党组织的精神和要求传达给职工和青年,作为文化引领的方向;又要把职工和青年的意见和诉求反映给党组织,作为解决群众问题的依据。

  二是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模式。包括以下几点:

  在企业设立分党组、纪检分组。对千特殊现代国有企业,可设立分党组和纪检分组。分党组正副书记、成员和纪检分组正副组长均由国有股东单位的党组任命产生,纳入国有股东单位干部管理。纪检分组其他成员由党组纪检组选配。分党组成员选配要满足担任董事职务的相应要求,选配董事要保证分党组成员在董事中超过半数,分党组书记任董事长;纪检分组成员选配要满足担任监事职务的相应条件尤其是独立性要求,选配监事要保证纪检分组成员在监事中超过半数,纪检分组组长任监事会主席,副组长任监事会副主席。设置分党组与纪检分组之间保持独立,以保证董事会与监事会之间相互独立。

  分党组发挥重大决策和政治引领作用。分党组对企业中包括“三重一大”在内的所有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并将决策意见通过董事会中的分党组成员履行组织行为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中分党组成员在履行董事其他职责时,也应按党的组织行为办理,即在发表董事意见前需征得分党组意见,并按分党组意见履行董事职责。党管干部的方式确定为分党组通过董事会下设的有关人事的专门委员会和经理层下设的人力资源部门,对企业经理层人员和中层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考核、奖惩等人事工作全过程管理。在从严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对企业文化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稳固党组织作用的群众基础等方面基本与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党组织要求一致。

  纪检分组真正发挥监督作用。纪检分组作为国有股东单位党组纪检组的派驻机构,对分党组进行监督,同时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及经理层进行监督。

  监事会中的纪检分组成员应通过党的组织行为履行监事职责,即在发表监事意见前需征得纪检分组意见,并按纪检分组意见履行监事职责。制定监督内容清单,对企业中包括“三重一大”在内的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进行监督;对分党组成员、董事会成员、经理层人员及中层干部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对经理层人员和中层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考核、奖惩等人事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党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分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进行监督。

篇三: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

  

  上海国资State-OwnedAssetsOfShanghai总第278期混改企业深化公司治理的优化建议◎徐丽虽然目前混改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立了“三会一层”公司治理结构,但各治理主体的监督制衡机制仍有待完善,导致混改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更加复杂公司治理又称为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核心组织架构,通过一套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企业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利益相关者进行制度安排,实现权利制衡,促进企业良好发展。然而,当前混改企业公司治理面临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导致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不能对现存的公司治理模式照搬照抄。国有股东注重监管和规范性,灵活性不够,非公股东以效益和效率为先,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两方冲突天然存在,较难融合,导致在混改过程中博弈加剧。虽然目前混改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立了“三会一层”公司治理结构,但各治理主体的监督制衡机制仍有待完善,导致混改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更加复杂。混改企业不论国资方持股比例,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然而,目前涉及混改企业党建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支撑相对缺乏,可供参考借鉴的基层成熟经验做法不多,党组织如何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如何落实党管干部与市场化用人机制的有机结合等问题都需要加快研究和实践创新。(二)多元股权优势有待激活现阶段,部分混改企业仍然存在国有股东“一股独大”、产权不明晰,大股东损害小股东利益等问题,国有控股企业体现大股东意志,引入非公资本对企业的治理改善作用有限。一方面,国有股东对混改企业仍沿用传统国企的治理模式,这种不区分持股比例和行业特征,以类似行政指令方式进行的决策,容易引一、混改企业深化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一)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仍不足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推进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要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因此,发股东间的分歧和争议,严重影响决策效力和经营效率;另一方面,单纯引入非公资本并不能解决公司治理难题,一些非公资本与混改企业的主业关联度不高,只是作为财务投资者,不派驻董监事等关键岗位人员参与企业决策与管理,只关心企业短期业绩,混改后的公司治理模式没有发生根本变化,难以按市场化机7①契约合作形式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②混改企业深化公司治理的优化建议③国有存量资产盘活与经营效益提升实施路径浅析④国企外部董事履职时易遇到的困境和解决路径⑤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数字化转型初探制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三)董事会职权未充分落实董事会的权力分配模式属于股东本位,企业的经营管理往往受到股东的干涉,不能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独立性。一方面,国有控股股东仍旧可以在管理中“专政”,当前混改企业选人用人、薪酬分配、重大决策等董事会关键职权仍由国有股东牢牢把控;另一方面,董事会自身也缺乏一套科学完备的决策机制,相应的职权划分、制度体系、履职要求没有进行明确,缺乏对董事会及董事个人行权履职能力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决策人一般只基于股东意志和个人利益最大化进行考虑,无法对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做出优质高效的决策。(四)缺乏有效的经理层激励约束机制现代企业制度最显著的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人和代理人承担的风险不等,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代理人具有机会主义的行为倾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时常存在。为消除国有企业经营者由政府任命的“行政色彩”,大多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步实施了职业经理人、员工持股等改革动作。职业经理人的选聘市场化,薪酬完全与业绩挂钩,会使行政约束降低,让经理人注重短期回报,较少在任期内执行无法实现业绩增长的项目,容易忽视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政治功能;员工持股作为重要的激励模式,将人才和资本有机结合,能有效解决两权分离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然而,因员工往往追求短期利益无法接受企业的经营亏损,78并且受“员工总体持股上限30%、个人持股上限1%”的政策制约,导致在实践中员工持股对混改企业公司治理的改善作用有限。(五)监事会建设及监督作用有限当前,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过程中,风险管理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风险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核心、关键风险点的监控来实现及时止损。监事会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混改企业监事会应设未设,未召开过会议或流于形式,内部监督问责机制不健全等现象普遍存在;混改企业监事多为股东方委派人员,一般是兼职,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不甚了解,未对董事会、经理层的履职情况、企业财务等重要领域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有些监事缺乏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监督作用和能力发挥有限。以上现象共同导致混改企业的监事会形同虚设,监督作用有限,欠缺发现问题的能力,导致企业在风险信息的收集、识别和处置上容易出现较大的漏洞。二、混改企业深化公司治理的优化建议(一)加快党组织融合,强化领导核心依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党支部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据此,企业党组织可分为党委、决策型党支部和非决策型党支部三类,混改企业党组织可以通过“组织嵌入”和“个人嵌入”两种模式融入公司治理结构。

  上海国资State-OwnedAssetsOfShanghai总第278期党委、决策型党支部两类党组织通过“组织嵌入”承担公司治理职权,参与企业“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非决策型党支部,党组织作为政治组织发挥作用,以“个人嵌入”方式参与决策和监督把关,如国有股东可安排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等进入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混改企业决策。在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人用人方面,要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基于混改企业高管人员不是党员的现象普遍存在,可择优选拔高管人员成为党员,进入党组织班子,促进党组织与经营层相互融合,形成“四会一层”的新治理模式。(二)制定落实授放权清单,实现治理型管控为构建以股权融合为基础、充满活力的公司治理模式,必须从混改企业顶层设计入手,解决关键核心问题。一是要引入“积极股东”,解决国有股权“一家独大”问题。通过引入战略协同性强或优势资源互补性强的非公资本才能对提升公司绩效和改善公司治理起到正向效应,并且非公资本要在总股本中达到一定比例,才有动力和能力成为“积极股东”,激发其参与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梳理决策事项明确决策主体。股东方通过充分协商投资协议和治理机制,共同制定混改企业公司章程,保障股东方提名和委派董监事、高管人员及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通过建立穿透管理事项清单确定需要事先征求股东意见的事项,通过建立非穿透管理事项清单确定股东委派董事可以直接进行表决的事项,从而界定国有股东的管理边界,助力从行政化管控向法人治理型管控转变。三是因企施策采取不同的治理管控模式。结合混改企业的行业特征及功能属性,如对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国有控股混改企业,可实施“法人治理+有限授权放权”管控模式;对充分竞争行业领域商业类国有相对控股、参股混改企业,可建立“法人治理+清单事项管理”管控模式。(三)加强董事会建设,做实董事会权责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决策机构的核心,股东(大)会首先要赋予董事会独立决策的权力。一是保障董事会独立性。如对于重大投资决策、经营层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职工工资分配管理、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董事会基本权利,国有股东不是直接穿透混改企业“面纱”行使权力,而是纳入非穿透管理事项清单,借助委派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发挥作用,还权于董事会,提高董事会决策效能。二是执行董事会履职考核机制。股东(大)会建立健全对董事会及董事个人的任期激励评价机制,及时调整履职不合格的董事,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三是董事会依法依规决策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召开董事会,建立董事会决议落实及评估机制,确保决策有效落地;对董事会成员结构进行优化,建立外部(独立)董事占多数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外部(独立)董事在行业发展、技术创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才能。(四)保障经理层行权,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是公司的执行者和经营者。7①契约合作形式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②混改企业深化公司治理的优化建议③国有存量资产盘活与经营效益提升实施路径浅析④国企外部董事履职时易遇到的困境和解决路径⑤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数字化转型初探一是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范围。结合实际在二是搭建监事履职平台。制定并执行监事会议事规确保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完备的前提下加大授放权力度,则及经营风险报告机制,监事会通过获取财务报告、引导经理层主动承担更大责任,相应赋予经理层更充分的自主权,如酌情提高投融资、采购、资产处置等事项的授权限额。二是实行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所有经理层“面向市场、优胜劣汰”,通过任期制契约化的实施与考核兑现,反过来倒逼董事会放权授权,压实经理层的经营业绩,提高治理效率。三是深化员工持股激励机制。员工持股一般从管理人员开始,然后是关键岗位核心技术人员再到全员持股;在公司初创期和高速成长期员工持股能起到较强的激励效果,在公司成熟期实施高管持股或期权激励更为有效;因企施策,用产权关系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深度捆绑起来,促进持股后的“化学反应”,进一步降低委托代理成本。(五)提升履职能力,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要改变当前混改企业监事会的窘境,必须建立监督工作机构,明确监督程序。一是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各股东方通过委派监事对董事会、经理层的履职情况,企业财务等重要领域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必须保证委派的监事人员具备任职企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够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做出独立、客观、准确的判断。80生产经营数据等常规性管理动作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动态,通过定期召开监事会议、列席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形成监事会决议并发表独立意见。三是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监事会监督要融入大监督体系,对于重大事项的监督需要加强与纪检、审计、风控、法务等部门的协同工作,推进监事会监督和巡查监察、内外审计、党内监督等有效衔接,各类监督主体资源共享、各有侧重、协调运转,形成监督合力。三、结语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从表象上看是优化调节产权结构,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行效率,实质上是激发多元股权的治理优势,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正所谓“混在股权,改在治理”,当前,为调和混改企业股东间的利益冲突、理顺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控制关键业务节点避免风险,都要求深化混改企业公司治理体系,确保制度及体系的清晰及可操作性,保障各治理主体的履职能力。本文从混改企业公司治理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并试图对症下药,提出深化公司治理的优化建议,以期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机制贡献一份绵薄之力。■作者单位:南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篇四: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

  

  把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各环节

  作者:连轶源

  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0年第10期

  文_连轶源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从2018年十九届中央第一次巡视、2019年十九届中央第三次巡视的反馈结果来看,国有企业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的决策、执行、监督环节,不管是在认识上还是在实践上,都还有不少问题有待破解。在决策环节,问题集中在落实“讨论前置”决策程序上,在一些企业中存在决策主体权责不清、“讨论前置”事项范围不明、决策程序不顺,甚至把党委(党组)会当成“筐”的现象。在执行环节,国有企业主要靠基层党组织发挥组织优势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任务落实效果与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呈正相关,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对管党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基层党建“三基建设”仍是薄弱环节。在监督环节,有的企业监督体制缺乏统筹协调,监督力量分散,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融合不够,监督力度、效果大打折扣;有的企业监督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起监督、评价、追责机制,制度缺失或“牛栏关猫”问题突出;有的企业制度执行不力,将制度挂在墙上、作为摆设、成为“稻草人”。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两个“一以贯之”的思想,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他特别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要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贯彻落实这些要求。

  一、设计好决策事项清单,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的权责边界和决策流程

  国有企业在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可分析“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政治属性(需要国有企业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和经济属性(需要国有企业履行经济责任),作为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讨论决策的侧重点,细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先由党委(党组)会就事项的政治性研究讨论,行使否决权。如果是兼有政治性和经济属性的“三重一大”事项,经企业党委(党组)会研究讨论确认政治性方面没有问题的,再提交董事会和经理层研究决定。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可不执行“讨论前置”决策程序,但企业党委(党组)可对此类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行使建议权。

  有权必有责,党组织嵌入决策过程后,也需要相应的问责机制。具体来说,如果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出现政治方面的问题,主要追究党组织责任,重点问责党委(党组)书记这个第一责任人。如果出现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主要追究经营管理层的责任。“三重一大”事项,行政首长负首要责任;非“三重一大”事项(通常由行政上的分管副职直接决策),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

  建立重大问题会前沟通机制。重大决策上会讨论前,各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酝酿,尤其是党委(党组)书记和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沟通,最好会前形成共识。探索建立上会计划制,提前至少一周编制拟上会议决策事项计划并提交党委(党组)班子成员,避免出现因时间、资料等限制导致决策不够深入的问题。

  二、以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

  国有企业党组织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党的组织全覆盖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精益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质量。

  以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备、作用突出“六条标准”为重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确保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群众工作落到支部。认真对照“六条标准”,全面梳理、查找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结合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细化措施、分解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等,有计划地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落实落地、一贯到底。加强过程管控,对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实施量化计划管理,以建立工作台账和进度看板等方式跟踪督导,逐级开展达标自评和评估验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加强交流、相互学习、互促共进,提高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达标覆盖率。注重在人财物上提供支持保障,对人员配备、经费使用、阵地建设等进行统一部署,确保建设方案能落地、能见效。

  在基层党支部“六条标准”全面达标基础上,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的示范党支部,选树一批建设成果显著、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强、作用发挥充分的综合标杆和专业标杆,激励基层党支部创先争优、达标夺标。

  三、以“三支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建强基本队伍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把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党务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三支队伍”建设作为夯实党建基层基础着力点,聚焦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心任务,持续激发基层党组织书记领头雁作用、党务干部表率作用和党员骨干作用,全面打造关键时刻听指挥、拉得出,危急关头冲得上、打得赢的基本队伍。

  全面抓好党组织书记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带头人队伍,真正发挥“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作用。按照素质能力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匹配、与党组织职责作用相适应的原则,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任职的基本标准,明确“准入条件清单”和“负面排除清单”。坚持把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依托国有企业各级党校、培训中心等阵地资源,每年分层分级轮训一遍,提高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探索任期届满交流机制,畅通基层党组织书记成长通道,打造一批懂党务、熟业务的复合型领导人员。

  坚持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建原则,设置党建机构、配备党务力量,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坚持按照不少于同级部门平均编制,不低于在岗职工人数1%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干部,注重培养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职工口碑好的同志做企业党建工作,把具备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尽早放到基层党务岗位培养历练。有计划开展党务干部教育培训,保证专职党务干部每年至少接受1次系统党务培训,兼职党务干部每3年轮训一遍。树立向基层倾斜的激励导向,健全党务干部成长通道,落实同职级、同待遇,让优秀党务干部有荣誉有地位有收益。

  坚持严把入口、加强教育、严格管理、疏通出口,建设“四个合格”党员队伍。认真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从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切实深化“双培养一输送”。突出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全面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稳妥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持续开展党员责任区、示范岗、先锋队的创建活动,用好党内表彰评选,激励党员立足岗

  位当先锋、作表率。加大党内帮扶力度,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广大党员荣誉感归属感。大力弘扬党建带群建优良传统,支持群团组织深入开展建功新时代系列活动,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突出管根本管长远,健全基本制度

  以党章和党规党纪为根本遵循,加强国企基层党建制度顶层设计。基层党委工作规则重点规范党委的设立和运行,明确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基层党支部工作规则贯彻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深入梳理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实践经验,对支部建设、支部工作等作出系统安排。基层党委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企业领导班子的决定,提高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健全基层组织生活制度。以政治学习为根本,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作示范,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会议召开程序,着眼政治站位查摆问题,对照党章规定进行党性分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采取谈心谈话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查找差距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整合监督力量,构建“大监督”格局

  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也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抓住了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就抓住了党内监督的重点;抓住了党内监督,形成“五位一体”党内监督格局,就抓住了国有企业监督的关键。

  加强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党委(党组)书记要定期研究部署全局性的党内监督工作,定期听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巡视巡察监督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党委(党组)书记对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平时要多过问、多提醒,听取所属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履职情况专题报告。加强对纪委工作的领导、检查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二是加强巡视巡察监督。企业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专项巡视。三是强化党委(党组)对董事会的监督,提交董事会决策的重要事项必须先经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四是强化对落实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对下督促检查。

  加强纪委专责监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细化、具体化,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严肃处理各类违纪行为。把重心放在日常监督上,看住“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从严从实、落细落小。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及时掌握干部的廉洁情况,把好“廉洁意见”回复关。强化问责,对发现的违纪行为零容忍,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有力震慑。

  加强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加强部门内部监督,加强对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监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相关单位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署等方面情况的监督。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加强舆论监督。

  加强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宣传教育,掌握党规党纪的要求和内涵,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基层监督机制,加强对高廉洁风险环节的监督,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及时教育和处理。

  加强党员的民主监督,畅通党员民主监督渠道,强化党员民主监督互动渠道,使每名党员能够正常行使民主监督、开展批评、揭发检举等权利。

  在党内监督的统筹协调下,进一步厘清企业各业务部门监督职能,整合各部门监督力量,形成“多维一体”的监督协调体系。以“三协同”为手段,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协同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监督基础,实现无缝对接。

  建立监督协调组织机构,负责对监督情况进行汇总、对监督重点进行研判、对监督工作进行协调,促使各部门各负其责,信息共享。

  六、健全完善考核问责机制,杜绝责任层层递减,落实责任监督

  健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制度。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落实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责任,结合实际成立党建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规则,经常性研究会商党建工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抓党建的合力。

  建立党建工作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内容形式,组织各级党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党建工作,掌握履责情况,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持续改进提升。

  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企业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压紧压实抓党建第一责任。

  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制度。企业党委(党组)应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全覆盖、全方位、贯穿到一线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加大党建指标在业绩考核中的分值权重。

  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企业各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把班子成员在联系点的领导和指导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范围,强化落实党建“一岗双责”。

  (作者单位:北京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

  (责任编辑

  范丽君)

篇五: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

  

  浅谈如何将党的领导有效融入公司治理发布时间:2021-03-18T10:25:06.617Z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8期

  作者:

  李明汝[导读]摘要:在企业党建工作实践中,如何将党的领导有效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真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全新的公司治理机制?这是处于改革发展关键期的国有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四川能投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610093摘要:在企业党建工作实践中,如何将党的领导有效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真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全新的公司治理机制?这是处于改革发展关键期的国有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结合近年在国有企业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关键词:企业党建;公司治理;1通过制度保障和组织架构设置,确保党组织在国有企业发挥领导作用1.1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要求

  通过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确立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确保党组织在国有企业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二是制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细化党委会具体议事范围、决策流程和议事标准,确保企业党委工作开展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三是在企业组织架构设计中,从职能结构、部门结构、职权结构等不同维度,设置完善党建工作部门和岗位,明确企业党建工作的职责权限和范围,以匹配的组织战略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助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1.2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研究决策权限边界,落实国企决策的党委会前置程序

  就党委会前置程序而言,列入研究讨论的议题应限于“三重一大”范围,不能管得过宽过细。党委不应干涉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更不能以党委会代替董事会、经理层决策会议。

  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党委会重点应该是判断议题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和服务于企业发展大局。比如:对于重大项目投资,应重点判断其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及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等相关要求,而非以后的市场前景和投资回报;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重点研究其合法合规性,而非效率和效益性;研究讨论重要干部任免,应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选人用人的标准和流程,把好“德才兼备”关。

  为更好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研究决策权限边界,企业应通过研究制定《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等方式,或在公司《重大事项权限核决指引》中明确“三会”的边界,对需要进入党委会前置程序的具体事项加以明确。

  1.3充分发挥纪委作用,组织协同公司监事会、审计、风控等监管功能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国有企业纪委工作的首要职责。

  在企业的具体实践中,纪委工作常常被虚化,而对于同样具有监督功能的监事会、审计、工会、风险管理与控制等部门,往往都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单打独斗”。由于企业监管机制缺乏系统性、联动性,难以形成有效的合力,为从源头上和过程中防腐、反腐造成了很大障碍。

  要解决企业监管工作这种看似面面俱到、实则效用不高的现状,应充分发挥纪委对公司监事会、审计、工会、风控等监督力量的组织协调功能,使各类监管互助互补,真正形成监管合力,筑起一条不能腐、不敢腐的监管高墙。1.4通过职代会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结构衔接,提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有效性

  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党的领导下,职工依法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平台。在企业改革中,要用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员工参与企业管理提供有效平台,最终实现企业发展与职工发展的和谐统一。

  作为国有企业,要遵循和维护法律法规赋予职代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实现现代企业制度下职代会制度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结构的有效衔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实现国家利益、出资人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的协调发展。1.5工会群团活动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效融合,助力企业员工成长

  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工会群团组织的优势,树立“党建+人才培养”的理念。企业工会和团委应通过组织开展各类知识和技能竞赛,以训促赛,以赛促学。通过工会群团活动与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效融合,全面提高职工的文化和技术素质,适应改革转型期企业发展的人力资源需求。

  打造企业文化,还应结合企业自身经营发展战略,将企业文化理念根植于制度之中,形成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在制度形成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委、董事会和主要管理者的决策作用,形成企业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分工落实、员工广泛参与的文化建设体系,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团队文化,以更好地适应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竞争环境。

  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是国企党建在制度设计上的重大创新。对于改革转型期的国有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探索出一条合适的、管用的企业党建之路,真正使党建工作成为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根本保证。

篇六: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引言

  国有企业想要在当代背景之下得到可持续发展,必须顺应时代发展和市场环境及时进行科学合理的改革,国有企业的改革是其长期稳定发展以及完成市场准确定位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必须充分意识到其重要性,并针对解决具体问题。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各行各业都得了飞速的发展,国有企业要跟紧时代潮流的步伐,相关政府部门以及经济学界专业人员必须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计划。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以及我国整体经济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在具体的改革环节当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相关政策仍有待完善。为顺应时代发展,提高我国整体经济实力,应结合多方面因素改善国有企业改革政策。

  一、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有企业自改革开始至今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进程当中,相关人员已经意识到了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相对较慢的问题,尤其是在自主创新方面,远远落后于西方各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过低的科技资金投入

  近年来,我国科技发展的速度不断提高,相关科研人员在多方面都取得了里程碑式的突破,但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引入的科技资金却相对较少,不能满足国有企业的改革需求,因此导致国有企业科技发展空间狭小和发展后劲力不足。相关先进科技的引入,能够直接影响到国有企业改革的速度与进程,足够的科技研发和科技投入量能够保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增强其主要发展实力。国有企业虽然有国家政策的扶持,在很多方面能够得到足够多的投资,但是其科技实力却相对落后,相关企业以及部门致力于经济发展与投资。

  因此忽视了科技投资的重要性,没有意识到科技投资能够直接提高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以及发展实力这一问题。数据显示,我国现阶段控股大中型工业企业的经营业务远远落后于外企发展,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科技投资严重不足。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弱,就不能在时代大潮流下与民营企业和外企一争高下。目前我国国企在人才培养、科研研发力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资金发展成本管理、市场开发能力及产品质量、企业形象等方面都远远落后于外企。

  在我国国有企业发展以及改革的初级阶段,内部管理措施相对保守,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与进步,流于表面的短期改革对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及持续发展并不会起到太大的作用,甚至为未来的发展埋下一定的隐患。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本身起步相较于西方国家就晚,相关部门将全部精力投入到经济发展与资金流转方面,对科技投入管理的不重视导致国有企业改革面临诸多问题且进程极度缓慢,甚至很多时候停滞不前。另外,国有企业对于科技人才的引进以及培训都不够重视,这使得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无法取得重大突破。

  2、偏低的科技产出率

  我国现阶段的科技发展不能满足国有企业与社会时代的整体发展,科技产出率相对低下。相关科研人员的重心在国家整体科学技术发展方面,因为本身对国有企业的科技投入量相对较低,所以国有企业整体科技产出率与外企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相关科技人员对于国有企业内部科技产出没有足够的重视,导致质量达标的科技产品在市场上占有率也不能达到预期。以某年授权的发明专利为例。

  据统计,当年我国央企共享有授权的发明专利总计有4891项,而美国IBM公司一家的专利授权就达到了4843项,微软公司达到了3070项。从具体的数据统计当中可以

  看出,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产出的质量达标的科技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极低,这是我国国企在国际强势科技实力面前处于劣势地位的主要原因。

  3、我国国有企业总体核心竞争力偏弱

  除了科技投入资金较低以及科技产出率落后等问题外,我国国有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也相对落后,知识产权与企业文化是企业在市场中长久发展下去的核心竞争力,而我国现阶段的知识产权在很多方面都远远落后于外企,这就导致我国国有企业总体核心竞争力偏弱。现阶段我国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以及企业文化的优势主要在于中药、饮食以及汉字输入法等方面,但是在高科技研发方面仍然主要依存于国外科技企业。在全球自主知识产权当中,中国企业只占1/10左右的比例,比如在机械工程方面,我国相关企业的技术80%都是国外引进。

  这对我国自主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也从另一方面表现了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以及核心竞争力低下的问题。目前市面上印有“中国制造”的产品当中,多数产品的主要制造技术还是依赖于外企,但外企在当代背景之下为保证自身发展与核心竞争力,必将对核心技术进行严格保密,我国没有足够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就会导致国企的整体核心竞争力远远落后于外企。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必须充分意识到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断培养高端科技人才,以满足我国国有企业经济与技术的发展。

  4、高级技术人才不足

  科技创新主要取决于高级技术人才,只有同时保证高级技术人才的质量与数量才能够使我国科学技术得到创新与突破。科学技术得到发展,才能保证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在整个市场上的占有率,并促进我国国有企业在全球经济市场中的长久发展,也就是说国有企业想要发展必须以高级技术人才为基点。

  但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中高级技术人才数量严重不足。以我国某国企为例,该企业本身起点较低,内部管理措施以及管理方案又相对落后,在人才招聘方面,采用裙带式招聘,使得企业内部无法引入足够的高级技术人才,而原有的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以及文化素质都相对较低,其中高级技术人才不足十分之一,这会极大地制约企业的长久发展。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

  1、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实力有待提高

  国有企业经济水平是带动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的主要源动力之一。目前全球经济市场受多方面影响,我国国有企业想要发展,必须结合全球市场环境以及经济水平,并根据我国特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及时进行科学合理的改革,使得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在顺应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基础之上还能够适应全球经济市场变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国有企业在现代背景下想要长久发展下去的必要手段。

  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在全球经济市场中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主要是由于国有企业内部核心竞争力不足导致的,核心竞争力的主要体现方式就是自主知识产权以及科技研发能力。现阶段国有企业内部研发能力与跨国公司相比差距仍然较大,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目前我国部分国有企业仍然想要依靠引进和扩大规模来提高经济收益,在经济发展道路上仍然以粗放型发展方式为主,重生产、轻研发,但事实上,提高国有企业内部科技水平才是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方式。

  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只进行简单的一事一议的合作,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合作,不能根据市场环境进行长远可行的战略部署,也并没有建立长期的产学研合作平台,国有企业技术合力能力弱。没有自己核心技术发展的主打优势,就无法在全球经济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

  2、我国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力度不足

  我国研发机构数量本身就不能满足国有企业发展的需求,相关机构对于国有企业的投资力度又不够,这就导致我国国有企业在现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不能通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方式来扩大自身发展空间。多数外企为保证企业发展,将产学研进行一体化发展,而我国本身研发机构对于国有企业的投资力度就不足,还不能够将产学研进行一体化,这大大影响了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与长久发展。

  国有企业想要在当代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之下通过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方式来提高企业发展的长远性,就必须使市场、技术与人才等多方面进行协调配合,加大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力度,同时建立研发机构与产学研战略联盟,摒弃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联合开发、委托开发、业务咨询和代培人才的合作模式。

  结语

  综上所述可知,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相关部门可通过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培养新型高级技术人才、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员工管理制度以及科技研发制度,加大对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扶持等方式来促进国有企业发展。

  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重要经济载体,对于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研究,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意义重大。

  新时代国企改革成效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企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特别是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国企改革在诸多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体系逐步构建。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持续完善落实党的领导机制,落实董事会职权,进一步完善经理层履职行权制度机制。

  二是市场化经营机制逐渐完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普遍推广,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政策加快落实落地,建设科技创新激励保障机制,正向激励作用得到强化。

  三是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继续优化。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压减和清退工作,完成一系列重大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不断加快提升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是混合所有制改革持续深化。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通过增资扩股、改制上市、并购投资、合资新设、产权流转等多种方式,积极稳妥、分层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混改机制转换逐渐深入,制度体系日益完善。

  五是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走向深入。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新模式,减少对国有企业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六是党的建设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在推动改革发展中锻造坚强战斗堡垒,构建科学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使国企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进一步地融合。

  存在的问题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多数国企已编制《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根据应建董事会清单,纳入该清单的各类企业均已全部建立董事会,已建立董事会的均实现了外部董事占多数,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发布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事项清单。但是,法人治理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一些企业仍然存在决策层和经营层职责模糊不清,党委(党组)会决策、董事会履行程序,独立董事考核机制不健全,监事会作用没有很好发挥等问题。

  市场化程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央企和非央企差异化导致了其在市场化程度上的差异。央企在发展模式上过去采取的是“举国体制”“集中力量办大事”方式。那么,央企在履行“强军首责”的前提条件下,如何加强和提高市场化经营水平和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如何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还存在一定问题。

  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产业布局虽然完成一系列重大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但目前我国的国有经济的产业布局和结构仍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

  国企三项制度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入。虽然取得了实质性突破,有效激发了国有企业的市场活力,但同时在改革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行政化管理、“干部”观念、“大锅饭”思想仍然根深蒂固,社会化用工、业绩考核、兑现薪酬、问责惩罚等方面刚性不足,劳动合同约束、试用期管理流于形式,再加上各种复杂社会关系、信访稳定等因素,经常采用轮岗交流、拉宽板凳、不增长或少增长等方式解决“出”“下”“减”问题,员工进来容易出去难、管理人员上去容易下来难、收入增加容易减少难问题依然难以解决,进而也就导致企业在相对容易或操作层面的改革措施,行动较迅速、力度较大;对岗位管理、能力管理、绩效管理等改革基础重视不够,结合企业实际创新性的举措不多,差异化市场化薪酬方面真正动存量、动真格的做法还不够普遍。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上存在着认识偏差和实践误区。根据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来看,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混改工作的实质要义存在偏差。部分企业对混改工作期望过高,片面追求混改的数量和速度;混改工作缺乏战略引领,经营机制市场化推进不够,保障战投权益、实现各方激励相容的措施不够;对混改能够解决的问题认识存在偏差,把混改与自身所面临的债务危机消除和过剩产能化解联系在一起,导致民资背景战投参与混改的意愿并不强烈。二是在引好选对战略投资人工作上存在不足。从实际推进以及效果来看,部分企业引进的投资者对战略支撑、核心能力建设作用发挥不足,混改前后在成本收益分析、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指标上还没有实质性改观。三是引资本和转机制的结合上还不够紧密。在完成股权层面的混改后,规范公司治理架构、市场化经营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任期制和契约化、职业经理人、超额利润分享、科技成果激励等其他“改”的手段运用不足,存在利益风险绑定不足、流转退出机制不健全,导致双方对混改结果均不够满意。

  国有企业改革中党的领导和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不足和差距。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六年来,国企党建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国有企业特别是基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缺乏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把握,创新意识不强,党建制度还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够彻底,党建考核体系还不够科学,工作缺乏行之有效的内容、形式和载体,党建工作融入中心工作不够,党务干部身兼多职等问题。

  对策建议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根据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进一步对《公司法》做出修订和完善;适应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明确国有股东参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党组织融合嵌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党委会发挥作用的制度规定和事项清单;理清党委会和董事会的决策界面,提高决策效率和明确履职责任,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党委(党组)是领导核心、监督中心;董事会是决策中心,真正做到“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经营层是执行中心,真正做到“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二

  加强国资监管,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在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上,既做好国有资本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又不影响或损失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效率。

  一是要优化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各级国资委要强化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三位一体”的职能配置,实现管资本和管党建相结合、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相结合。二是要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构建出资人监督、纪检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的内部协同监督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同时要创新构建党委领导、纪委统筹,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总监、内审、内控、风控协同联动的“六位一体”监督机制。三是要建立国企内部“大监督”模式。国有企业要不断实践完善常态化会议沟通协调、重要事项请示报告、联络人定期沟通、定期会商分析、问题线索定期移交、发现问题联合核查等工作机制,形成目标统一、步调协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加快市场化改革,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尽快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央企在履行“强军首责”的前提条件下,加快非板块的市场化改革,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企校科研合作机制,补齐国企改革发展核心技术短板。培育市场化经营理念,树立市场竞争意识和观念,健全和完善市场化竞争体系。培育高水平基础研究能力、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一是要着力打造优势互补联合研究共同体。在基础研究中,国有企业要提高协同合作水平,充分发挥企业在需求把握、成果转化等方面优势,大学(科研机构)在前沿理论、技术研究、人才供给等方面优势,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二是要制定平台发展规划和资源投入计划。国有企业与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要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及关键技术,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发展目标和产业发展目标,在项目合作模式的基础上,向长期稳定的紧密型、深度融合的合作方向发展,加大长期合作平台的建设。三是要建立开放共享的合作分享机制。国有企业要建立跨企业和大学(科研机构)的更加灵活开放共享的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机制,以满足各方需求,进一步提升双方合作动力机制,促进合作顺利开展。

  优化国有经济产业布局,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一方面,要聚焦主责主业和培育优势企业,加快央企之间的资源有效整合;另一方面,要聚焦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业内部资源深度整合融合。实现产业集团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协同联动,聚焦主业、做强实业,实施行业领域更广、参与层面更宽、精细程度更高的专业化整合,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无偿划转、战略联盟等方式,打破企业边界,将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集中,加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使我国国有经济产业布局和结构达到进一步优化,从而,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加强国有企业改革配套措施,深化国企三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激发国企活力、提高国企效率,进而提升国企劳动生产率。三项制度改革要坚持以面向市场为导向,落实工作重点,突出改革的实效性。一是要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落实“能进能出”。在“进口”方面,要秉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招聘。在“出口”方面,合理控制用工总量,设置合理的岗位职数,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任用和辞退要有章可循。二是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能上能下”。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体制,保证企业干部人才始终在党的领导之下;全面推行“赛马”机制,强化综合考评;明确可衡量、可比较、可操作的“能下”标准,合理调整“能下”干部。三是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能增能减”。收入分配制度应建立与行业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市场化、动态化的工资决定机制,发挥绩效考核“强

  激励、硬约束”作用,实现薪酬分配“能增能减”,加大对核心人员的激励力度,激发广大员工的内在活力。

  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运营机制,锚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改革不能仅停留在股权层面的混合,更要推动“混在股权,融在治理,改在机制”,充分发挥不同所有制资本间互补互惠的协同效应,激活混改企业的内生发展动力,有效提升公司资源配置效率和绩效水平。一要以聚焦主业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导向,引入高质量战略投资者。在混改双向选择过程中,评估潜在投资者不能只看资本实力,更要关注投资者与企业的战略匹配度、业务贡献度,做到战略上契合、文化上融合、资源上整合,进而取得+的混改效果。二要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实现产融结合。混改方案设计之初,充分考虑对接资本市场,通过增资扩股、资产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借力资本市场,强化资本运营功能,通过资本市场助力科技创新,同时以股权结构优化带动公司治理创新,发挥市值管理与股权激励的协同效应。

  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企改革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

  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国有企业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始终成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依靠力量。

  二是要持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国有企业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抓组织领导到位、学习培训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督查指导到位、推动工作到位,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企行业大学习大普及大落实。

  三是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确保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各治理主体不缺位、不越位,不相互替代、不各自为政。

  四是要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紧紧扭住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三基建设”,形成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中央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让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主心骨”、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

  五是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新时代职工队伍结构的新特点和新变化,要将思想理论引领和行动引领结合起来,行动引领就是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能够教育人、影响人、感召人,通过一个个现实的人、身边的同事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说服力和引领力。

篇七: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

  

  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发布时间:2021-02-24T15:02:26.193Z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7期

  作者:

  孙扬1赵雪2[导读]摘要:近年来,为更好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营与发展,几乎所有企业均极为重视自身的党建工作开展,并在此方面采取了诸多有效措施。1.神华甘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0140002.神华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01400摘要:近年来,为更好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营与发展,几乎所有企业均极为重视自身的党建工作开展,并在此方面采取了诸多有效措施。在诸多有效措施的综合作用下,我国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亦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就。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发现,目前国内关于企业党建方面的研究成果可谓层出不穷,其中也不乏很多关于企业党建工作有效性提升方面的研究。受到相关研究的启发,本文将继续对本课题进行研究。

  关键词:企业党建;问题;解决措施1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的发展都将面临转型。在发展过程中,我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各项发展都会紧密地与党建工作联系在一起,把党建工作作为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在企业发展中,加强党建工作的开展,是提高企业员工责任心的重要途径,同时对增强企业集体凝聚力也有很大的帮助。可以说,加强党建工作,是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党建工作对企业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管理运行过程中,尤其在政治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企业的党组织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宣传党的创新理论,组织员工定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让企业的发展指导思想更稳固。此外,企业在进行生产、管理、营销方面的改革创新时,党组织能够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为企业正确的发展方向提供一定的指导意见。因此,加强党建工作对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2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

  ①重视程度不够。国内绝大多数的企业对党建工作的开展不够重视,这是党建工作质量无法得到有效提高的主要原因。具体来说,企业领导人不重视党标的契合度,以进一步提高企业党建工作的水平。基于此,企业可以将先进的互联网技术融入到企业党建工作最低标准执行或落实相关工作,甚至党建工作中存在得过且过的态度,没有做好党建工作的优化,导致基层工作人员相应程度不高。b没有很好的对党建实践工作进行规划,基层参与程度不高,甚至存在被动接受的现象,造成企业内部的党组织威信力较弱,无法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②管理机制缺失,管理模式过于陈旧和单一。大部分企业党建活动形式过于枯燥、单一,内容缺乏创新性,这不仅影响了党建思想的有效落实,还阻碍了企业的高效发展。除此之外,奖惩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也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缺乏担当、害怕犯错误的思想,给党建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巨大难度。3企业党建工作问题的解决措施3.1坚持程序至上,依法依规治企

  一是健全制度,按照“内嵌融入”目标,加强制度建设。通过相关制度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以确保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探索实践,对基层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升,丰富完善相关制度法规。二是重在执行,按照“领导一切”要求,加大执行力建设。没有执行,没有落实,一切都是空谈,不仅适应不了新时代要求,与时俱进压实党建政治责任;也不能有效完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与时俱进强化政治优势;同时也不能优化机制,与时俱进发挥好政治优势,甚至还会产生其他更多更严重的问题。只有制度执行落了地,才能保障企业治理政治优势的有效发挥。要牢固树立制度法规权威,确保企业治理政治优势得到制度强化。严格依法治企,做到程序至上,确保制度落实与执行。加强对党建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法依规治理好企业。3.2企业要创新党建理念,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

  企业党建的文化是整个企业文化的重要载体,企业干部要根据企业在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对企业员工的思想观念以及价值引领进行有效分析,党员干部要注重企业的文化发展理念,运用企业员工的价值观,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形式,将企业的政治制度与政治活动相结合,加强团队精神和正确的政治理想才能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因此,在创新企业党建文化以及营造良好的文化过程中,要提高企业员工的传统美德,加强企业的党政廉风建设,坚持“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并处理好工作中的基本矛盾,保持党建的良好风气。党建工作体现了企业的文化方向,企业的文化建设在于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热情以及积极性,对于企业实现精神约束。但是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借助企业员工的价值观以及管理制度,在提高凝聚力的过程中提高企业员工的思想觉悟,才能够在党建工作中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因此,创新党建理念直接影响了企业文化的发展,为了保持企业思想政治的积极性,需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基层堡垒作用,才能够推行企业内部的创新与改革。3.3夯实企业党支部建设,推动企业规范发展

  企业党建工作的基础是落实企业党支部的建设。对此,首先,企业党支部要正确认识自己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敢于主动承担并且指导自己工作领域内的各项事务,党支部成员要深入企业内部,了解企业员工的思想情况,对工作中可能或者已经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引导和规避。同时,企业党支部要健全企业创先争优的发展机制,加强支部对企业员工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企业党支部建设要树立起“人才强企”的战略思想,要正确认识到人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要义,用较高的格局和视野挖掘和发现优秀人才,并合理、有效地使用这些优秀的人才,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使其为企业的良好发展作出贡献,同时,“人才强企”的战略思想要求重视企业干部的品德,在干部选拔和任用的过程中,不仅要考察干部们的知识水平,同时还要注意他们的思想品德,用德才兼备作为用人导向。企业党支部引导企业推进人才选拔工作,选拔出专业能力强、素质高、业务精的优秀人才,有效推进企业的“人才强企”战略。

  3.4利用“互联网+”技术,发挥好教育功能

  一是保证学习时间。依托互联网党建平台,定期推送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文件解读、热点问题评析、先进典型和党建工作信息等内容,打破空间和时间限制,充分填充党员“碎片化”学习时间,构建“全天候、开放式”的党员教育新模式。二是增加学习粘性。以“三分钟微党课”“每日一学”“电子阅览室”等图文并茂、生动形象的方式,用党员喜闻乐见、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语言贯彻党的精神、讲解党的政策、宣传党的主张;通过“党员有话说”“星火燎原”等论坛专栏形式分享工作感悟、交流学习心得、评论热点时事等,增强党员教育内容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多样性,充分激发党员的学习兴趣。三是确保学习实效。结合中央有关专题教育活动,设置学习专栏、制定学习清单,辅以在线答疑、测试考评以及“排行榜”等手段,覆盖从学习、笔记、练习到考试的全流程,形成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新常态。同时,运用“大数据”功能研究分析党员的学习情况以及习惯喜好等,点对点分类推送学习信息,提高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

  4结束语

  党建工作在企业工作中是一项直接影响人、引导人的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作,企业传递的是社会正能量、转变和引导人们的是思想观念、指导和教育人们的是行为规范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企业党建的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完全可以把握和完成的,特别是在当今的新形势下,如何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做好企业党建的工作,更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只要认真进行总结和分析,找出问题所在,才能彻底解决所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1]王君.新形势下电力企业党建工作发展的有效策略[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8(17):34-35.[2]侯杰.分析新形势下电力企业党建工作的重点[J].通讯世界,2018(03):233-234.[3]刘锐,刘万方,冯琼.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国企基层党建工作路径初探[J].长江论坛,2019(6):61-67.

推荐访问: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 公司治理 融入 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