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镇人大代表推荐人选
乡镇人大代表提名推荐理由
乡镇人大代表提名推荐理由怎么写呢?这个关乎到我们人民群众的利益。下面是搜集整理的乡镇人大代表提名推荐理由,欢迎阅读。
刘立才同志是镇江一中校长、党支部书记,高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是高州市名校长,他任劳任怨,为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为人民群众幸福丹心一片,展现了基层干部可敬可佩的风采。
一、一心一意谋发展。
刘立才同志从大局出发,调任镇江一中后,面对镇江一中内忧外困、债务重重、师生人心不稳等情况,刘立才同志迎难而上,带领全校师生团结拼搏,把“社会满意、家长满意、学生满意。”作为办学宗旨,励精图治,锐意进取,全面改造校容校貌,营造了良好育人环境,兴建了新学生饭堂,将在明年内投入使用,安装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加强了教育教学管理,全方位探索了创新与发展之路,全力提升办学水平,校园环境优美,清洁卫生,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局面。教育教学上更是捷报频传、凯歌高奏。20XX年中考,考入城区四大中学90人,列居高州市第8名,有3位学生在今年高州市“缅茄杯”学科竞赛中获奖,获得直升高州中学资格,另外,谢桂创、周巧韵、刘兴天等3位同学获高州市中考单科满分状元。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教育教学论文集体三等奖、茂名市安全文明校园、茂名市治安事故为零学校、茂名市美丽校园、高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高州市文明单位、高州市依法治校优秀单位、高州市普教系统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高州市20XX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先进单位,高州市中
职招生先进单位、高州市田径传统项目学校、高州市五四红旗团委、高州市先进团委、高州市先进职工之家、高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工作集体、教育教学先进单位等荣誉。此外,学校《明珠》文学社被评为茂名市优秀文学社,《明珠报》被评为茂名市优秀文学社刊,近两年来,4人被评为教坛新秀,县市级优秀课例5个,教育教学论文获国家级奖励40多篇,获省级奖励30多篇,获茂名市级奖励20多篇,获高州市级奖励100多篇,学生有25人考入高州中学,有200多人考入城区四大中学。。其本人有20多篇论文获全国、省、市级奖励,其中《青少年上网宜疏不宜堵》获第六届全国中青年教师论文大赛一等奖,并在《茂名日报》发表;论文《建立长效机制,关爱留守儿童》获第九届广东省中小学校长论坛征文一等奖,并在会上交流,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履职为民,想群众之所想。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刘立才同志经常说:“与群众交谈,接触,才能真切了解群众的真正需要;为民鼓与呼。”他口头上是这样说的,行动上也是这样做的。他经常与群众打交道,还上村下乡,与群众攀谈,了解群众的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困难问题。为了改善镇江子弟学习条件,他多方联系,筹集资金200多万元兴建了学生饭堂,美化绿化了校园环境;为了形成良好社会环境,他积极联系当地派出所及工商部门,联合行动,经常性地检查圩镇的网吧、游戏机室,净化了社会环境,营造了良好育人风气,行到了广大家长拍手称赞。他密切联
系群众,了解民情民意,想民之所想。因此,群众对他评价很高,是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
三、认真学习,与时俱进。
在辛苦的工作之余,刘立才同志坚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还经常抽出时间来学习业务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党性认识,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理想,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把学习得来的知识和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四、廉洁自律,树立典范。
刘立才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除了他工作扎实,更离不开他清正廉洁的表现,他常常告诫学校领导和家人:“拿别人的东西手软,吃别人的饭嘴短。如果守不住自己的手和口,就会使学校蒙受巨大的损失。”“公生明,廉生威”,清廉让他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爱戴。
刘立才同志就是这样一个工作扎实、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的优秀基层干部。
中共××乡(镇)第××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方案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XX县委关于做好20XX年乡镇换届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和要求,在今年的乡(镇)党会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中,要积极稳妥地扩大党内民主,改进和完善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方式,落实党员在
候选人提名中的民主权利。现就中共××乡(镇)第××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代表候选人的资格条件
党会代表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是基层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习、工作及社会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与群众联系密切,在党员群众中有威信,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以下五种党员不宜提名为乡(镇)党代表:一是近三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的;二是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涉嫌重大问题、正在查处的;三是党员民主评议被评为不合格的;四是参加组织活动或缴纳党费不正常,不按时完成支部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五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或处理未满五年的。
二、工作步骤
1、采用“两票制”推荐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月×日-×月×日)。
各选举单位召开由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大会,对本选举单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进行推荐,以得票高低,按多于应选代表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在进一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总支、党委)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
单,报乡(镇)党委审查。如果经审查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数达不到差额选举人数的要求,由各选举单
位在符合条件的党员中进行组织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乡(镇)党委审查。
参加会议的群众代表,一般是非党员的村委会成员、配套组织负责人、村民代表等,按不多于本选举单位应到党员数确定。在推选计票中,党员票和群众票各占多少比例,各地可根据实际确定。
2.公示(×月×日-×月×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审查同意后,连同乡(镇)党委提名由该选举单位选举党会代表的对象一起在本选举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党委作出批复。
3.选举产生党会代表(×月×日-×月×日)。召开党员大会,从正式候选人中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党会代表,并报乡(镇)党委审批。
三、组织领导
本方案由乡(镇)党委在区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实施。未尽事宜,由乡(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附:××出席中共××乡(镇)第××次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票
中共××乡(镇)委员会
20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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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镇人大代表推荐人选
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初步人选情况表序号候选人政治性别姓 名面貌身份证号现工作单位及职务类别
篇三:镇人大代表推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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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讨论人大代表后选人记录
篇一: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
关于确定x乡(镇)出席中国共产党xxx第
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
告
中共xxx委:
按照中共xxx委《关于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xxx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文号)文件精神和xxx委组织部对我乡(镇)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的审查批复,我乡(镇)于x月x日召开中共xx乡(镇)第x届委员会第x全体会议。经过酝酿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了x名xxx乡(镇)出席中国共产党xxx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现送上,请审批。
×××出席中国共产党xxx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名,是以支部为单位进行的。党委×个提名单位,共提出了××名代表候选人酝酿提名名单。在酝酿提名过程中,各提名单位普遍注意发扬了党内民主,使广大党员参与酝酿提名×××出席中国共产党xxx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在各单位酝酿提名的基础上,党委召开了全体(扩大)会议。根据市委关于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意见和×××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关于×××出席中国共产党xxx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分配的指导性意见》,强调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符合市委规定的代表条件,同时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尽可能照顾到方方面面,使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的构成比较合理,比较
符合×××的实际。(扩大)会议认真贯彻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尊重大多数人的意愿。由于酝酿讨论比较充分,所以
在投票时,票数比较集中。所确定的×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全都获得半数以上的同意票。
经党委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中,各级领导干部××名,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名,占×%;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名,占×%。妇女×名,占×%。少数民族×名,占×%。45岁以下的中青年×名,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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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拟于×月×日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正式选举产生×××出席中国共产党xxx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妥否,请示复。
附:1、xxx出席中国共产党xxx第五次代表大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2、xxx出席中国共产党xxx第五次代表大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中共×××委员会
二0一一年x月x日
篇二:把握四个环节,认真酝酿代表正式候选人
把握四个环节,认真酝酿代表正式候选人
酝酿正式代表候选人工作,是此次党代会选举的关键环节,也是提高代表素质、优化代表结构和确保选举圆满成功的重要保证。教育党委在此次选举工作中,坚持把握好四个环节,认真做好县、乡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工作。
一是加强引导。在各选民小组召开选民会议,介绍代表初步候选人基本情况,宣传代表职责、素质标准和结构要求,通过引导选民把好酝酿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这一关口,使选民把意愿相对集中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群众服务、具有较强履职能力和增收致富带动能力的初步候选人推选为正式代表候选人。
二是发扬民主。在酝酿、协商正式代表候选人时,各选区紧紧围绕代表素质与代表结构这两个关键性问题,选区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认真走访党员、群众代表和一些产业示范户,听取他们对酝酿正式候选人的意见,并结合群众农活忙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地头休息、饭后聚集及教会活动的时机进行讨论,充分听取选民的意见,注重从初步候选人名单中推优出本选区有参政议政能力的基层一线代表和大多数选民信任的代表正式候选人。
三是依法规范。酝酿、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是选民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各选区通过规范酝酿程序,坚持“三上三下”反复协商的原则,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讨论,发扬民主、尊重民意、讲究方法,坚决按照较多选民的意见办事,尊重广大选民的选举权利和人民的共同利益。乡选举委员会和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酝酿出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不打招呼深入村组了解候选人酝酿方式方法,进组入户与选民交淡,掌握选民参与情况,及时指导各选区规范程序,公开酝酿,防止“三上三下”形成空转。
四是掌控全局。在依法酝酿、协商正式候选人过程中,乡选举委员会要求各选区领导小组和包村驻组工作人员深入到村、组领导和指导工作,对出现的问题
篇四:镇人大代表推荐人选
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会议记录导语:要髙度重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充分认识中央和市委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换届选举工作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切实把好代表候选人“入口关”,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依法组织好选民投票,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一、会议名称:支部党员大会关于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推荐会议1、会议时间:2、会议地点:3、主持人:4、记录人:5、参会人员:6、参会人员签到:二、会议内容:1、xxx(支部书记)发言:本次会议主要任务为对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的推荐。(1)组织学习换届选举有关纪律要求,严禁拉帮结派、拉1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2)组织学习换届选举方案。我支部党代表名额为名。党代
表的条件为:遵守党章党纪、有议事能力的党员,凡是有“六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党代表候选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刑事处罚的、非正常上访的、参与邪教、侵害群众利益的、拉票贿选的。2、各位党员发表意见,进行酝酿推荐。(1)XXX:我建议推荐XXX,该同志平时乐于助人,关心邻里获得好评。(2)XXX:我建议推荐XXX,XXX,作为党员,能时刻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是值得大家学习的模范。(3)XXX:我觉得XXX、XXX很优秀,帮助村上做了许多实事,若他们能够当选,肯定会为村民考虑。(3)XXX:我建议XXX同志和XXX同志,他们平时工作踏实,为人诚恳,能够为村上做事。3、xxx(支部书记)发言:根据党员意见,现在进行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决。三、会议结果会议表决通过推荐XXX、XXX、XXX、XXX、XXX、XXX、XXX共X人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结束语:要坚持党的领导,将人大工作和党委工作有效结合,不断强化人大工作重点;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特别是要做到依法监督,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效力;要坚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开好人民代表大会,不断激发人大代表活力;要坚持依靠群众、联系群众的原则,不断增强
人大代表履职作用;要把握好时间节点、代表结构、推荐标准,确保全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会议记录导语:要髙度重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充分认识中央和市委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换届选举工作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切实把好代表候选人“入口关”,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依法组织好选民投票,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一、会议名称:村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大会关于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的推荐会议1、会议时间:2、会议地点:3、主持人:4、记录人:5、参会人员:6、参会人员签到:二、会议内容:1、xxx(支部书记)发言:本次会议主要任务为对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的推荐。(1)组织学习换届选举有关纪律要求,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2)组织学习换届选举方案。我支部党代表名额为名。党代
表的条件为:遵守党章党纪、有议事能力的党员,凡是有“六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党代表候选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刑事处罚的、非正常上访的、参与邪教、侵害群众利益的、拉票贿选的。2、各位组长、群众代表发表意见,进行酝酿推荐。(1)XXX:我觉得XXX、XXX很优秀,帮助村上做了许多实事,若他们能够当选,肯定会为村民考虑。(2)XXX:我建议推荐XXX,XXX,作为党员,能时刻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是值得大家学习的模范。(3)XXX:我建议推荐XXX,该同志平时乐于助人,关心邻里,获得大家的一致好评。(4)XXX:我建议XXX同志和XXX同志,他们平时工作踏实,为人诚恳,能够为村上做事。3、xxx(支部书记)发言:根据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意见,现在进行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决。三、会议结果:会议表决通过推荐XXX、XXX、XXX、XXX共X人为镇党代会代表。结束语:县市、乡镇人大和县市政协集中换届,是全州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加强党委领导是做好换届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全面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坚持党组织主导做好换届统筹工作。各级党委和相关部门要排倒时间表,细化任
务书,明确责任人,搞好统筹不打乱仗,确保换届工作一体推进、环环相扣、有条不紊。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把好相关人选质量关,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当选要坚持党组织主导大会选举,确保选举规范有序进行。今年换届政策要求高、纪律严,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有序推进换届工作。要保持县乡党政正职稳定,积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扎实开展超配职数消化整改。同时,要扣紧压实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强化问责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篇五:镇人大代表推荐人选
在市县乡换届“两代表一委员”推选提名工作培训
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就抓好县乡两级换届工作,市委分别于5月6日、6月26日
召开了全市乡镇换届工作会议和区(市、县)换届工作会议。
各地各单位按照这两次会议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及时安
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整个换届工作平稳有序、进展顺
利。前一阶段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调查研究,研究换届的相关政策,制定换届工作的有关方案;二是加大
换届纪律宣传力度,围绕中组部提出的“五个严禁、十七个
不准、五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三是精心组织县乡两级班子的考
察和调整、配备工作。目前,乡镇党政班子的选配工作已经
陆续到位,县级班子的调配工作近期也将尽快到位。按照换
届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一步,全市换届工作将进入“两
代表一委员”推选提名和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召开阶段。9月23日,省委组织部召开了全省市县乡换届工作座谈会,传达了8月26日省委市县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
中央督导组的要求,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贯彻
落实好省委市县乡换届工作领导小
组会议精神和全省市县
乡换届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市县乡换届工作,经市委同意,今天召开换届工作培训会。等一会儿,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还将就有关党代表的选举、人大代
表的选举、政协委员的协商提名工作跟大家作具体的讲解培
训。
在这里,我先强调以下几点意见:一、要坚持依法按章办事,认真做好“两代表一委员”选举
和协商提名工作。党代表、人大代表选举和政协委员协商提
名,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同时它又是
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
严格按照党章、党的地方(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地方
组织法、选举法和政协章程做好有关工作。这次人大代表换
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
代表,更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在代表的推荐选举和委员的协商提名工作中,要重点把握三点:一是严把代表、委员素
质关。要注重从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带
头创先争优的党员中产生党代表;做好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推
荐、考察、介绍、资格审查和政协委员协商提名工作,尤其
要注意其道德品行和社会形
象,坚决防止把政治品质和道德
品行差、有涉黑涉恶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人推荐为人选。
二是严把代表、委员结构关。要改善党代表结构,按照上届
党代表结构比例,适当增加基层一线的党代表名额,注意推
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女党员、少数民族党员、青年党员代表要占一定比例。基层一线代表
比例,要在上届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关于党代表的差额比例,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
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省委组织部要求,这次党
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不能低于上次党代会比例。关于人大
代表,中央提出了
“两升一降一保证”的要求,即工人、农
民、专业技术人员和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降低,少数民
族代表、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对非公有制经
济代表人士等其他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担任代表,要统筹兼
顾,注重质量,比例适当。政协委员中,民主党派成员和无
党派人士等党外人士要占较大比例,妇女委员、少数民族委
员要占一定比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其他社会阶层代表人
士比例要适当。连任的代表、委员要占一定比例。党代表与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三是严把代表推选、委员
协商程序关。关于这方面的要求,等一会儿几家单位还要进
行具体讲解,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要通过严格规范的程序,保证代表推选和委员协商按照有关
法
律法规和政协章程进行,保证把扩大民主落到实处。
二、要认真组织好会议选举,确保上级批复人事安排方案的顺利实现。能否顺利实现经上级批复同意的人事安排方案,是换届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之一。中央要求,换届选举工作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和实现组织意图,确保换届选
举工作的正确方向。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方案是严格按照有关
政策和程序,经过扩大民主、严格考察、充分酝酿、比较择
优产生的,充分反映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意愿和组织的信任。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无论是在党委工作,还是在人大、政府、政协工作,都要增强党的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维护换届选举工作大局。人大、政协党组一定要保证经过干
部选拔任用程序产生的党委人事安排方案的实现。实现党组
织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关键要精心组织好大会选举。在大会
召开前,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科学制定大会选举方案,提
前做好预案。在大会召开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人事安排方案
说明,认真回答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让代表、委员充分
了解人事安排情况,认真负责地参与选举;积极探索改进候
选人介绍方式,特别是正职候选人和交流干部,要更全面、更详细、更具体地介绍情况,增进代表、委员对候选人的了
解。对一些结构需要的干部,要理直气壮地做工作。在大会
选举的时候,要充分发挥大会临时党组织和党员代表的作
用,引导代表、委员中的党员带头贯彻党组织意图,带头依
法按章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保证党委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大
格局的实现。要认真对可能发生的一些舆情和突发事件进行
预研、预判并做好应对的预案,积极关注、理性判断、冷静
分析、统一应对。对重大的换届敏感事件特别的网络舆情,要及时上报,敢于应对,正确引导。要建立灵敏快捷的信息
传导决策机制,对于换届选举中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
超前分析,制定解决预案,一旦发现,快速处理。
三、要将发扬民主贯穿始终,切实提高换届工作质量。前一
阶段,各地在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实地考察、人事方案的酝酿等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工作过程和人事安排方案得
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同和普遍好评。实践证明,充分发
扬民主是换届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在下一阶段工作
中,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发扬民主,切实提高换届工作质量。
要扩大代表、委员产生过程中的民主,使选出的代表具有代
表性和先进性。在党代表的推荐选举中,要充分尊重党员主
体地位,进一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
权,在经过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
确定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要认真执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
期制的有关要求,注重党
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坚持从具
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的党员
中选举产生党代表。在人大代表的推荐选举和政协委员的协
商提名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推荐提名人
选,广泛发扬民主、充分酝酿协商,重视听取人大、政协党
组意见。在推荐和考察代表、委员候选人时,要充分考虑党
员群众和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兼顾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优
秀人才,使推选出来的代表能够体现民意,具有广泛的代表
性。所有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
员人选都应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纪检机关
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一阶段还有一
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形成一个好报告。在报告形成的过程中
也要充分发扬民主。要紧紧围绕大会报告的起草、审议和重
大问题的决定等环节,充分听取和集中广大干部群众的意
见,形成一个得到大家赞成和拥护的好报告,充分激发广大
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心同力开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新局面。代表大会召开前,要广泛征求代表、委
员对工作报告的意见。大会召开期间,要安排比较充足的时
间让代表、委员对报告进行审议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反映
群众意愿。要把起草和审议工作报告的过程,作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过程,作为发扬民主、形成共识、凝
聚力量的过程,作为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
法决策水平的过程。
四、要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自始至终风清气
正。从前一段工作情况来看,我市严肃换届纪律呈现出“雷
声大、雨点急、风声紧、效果好”的特点,全市上下换届风
气良好,有效地保证了换届的顺利进行。但大家也要认识至U,下一阶段大会选举等环节情况还很复杂,绝不能掉以轻心,前一阶段的风清气正不一定能保证下一阶段的风平浪静。中
央和省、市委对严肃换届纪律的态度非常坚决,要求非常明
确,必须毫不松懈地抓好落实。一是要继续保持工作力度,坚持“一竿子插到底”。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一级示范给
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抓,像“拧镖丝”一样,不断加大纪
律执行力度,层层传递压力责任,一直抓到乡镇,抓到村一
级。二是要继续实行“三在先”,坚持“从头抓到尾”。始
终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切实做好宣传教育
引导工作;把严肃纪律贯穿于提名推荐、组织考察、集体决
定、人选公示、大会选举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到“全程抓”。
三是要始终突出一个“严”字,对惩治违纪违法行为态度要
坚决,措施要到位。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要迅速受理,深入核
查;查实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典型案例
要及时通报。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换届启动之
初,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与领导班子成
员普遍开展了一次交心谈心活动,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进退留
转,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效果很好。随着换届人事安排方案
出台,部分干部将直接面对进退留转,思想
会受到影响,容
易产生情绪。各区(市、县)党委和组织部门特别是党委主
要负责人、组织部长要与这些同志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
想工作,送去组织关怀,提出纪律要求。这次谈心谈话,对
工作变动的同志、差额考察对象、差额落选同志、不再提名
同志等各类对象要实现全覆盖,针对不同对象做好工作、提
出要求,为巩固执行换届纪律工作成果、实现人事安排方案
大格局和大会选举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五、要继续保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完成换届工作
任务这次集中换届工作启动较早、前后跨度时间较长,很容
易产生麻痹大意、松劲厌倦情绪。实际上,代表委员的推选
提名、筹备会议和组织大会选举等复杂细致的工作还在后
头。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换届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继续
保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
职责,抓住关键环节,抓好重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各级
人大、政协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做好人大、政协换届选
举有关工作。组织部门要继续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
调,实行分类指导,抓好工作落实。换届工作办公室要按照
省、市委总体部署安排和时间节点,加大统筹协调和宏观指
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市、县、乡
三级换届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经市委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
同意,我市要在10月上旬以前完
成乡镇党代会代表选举工
作,10月中下旬召开乡镇党代会。10月12日为县乡人大代
表选举日,10月底召开乡镇人代会,11月中旬召开区(市、县)党代会,11月下旬召开区(市、县)人代会。各区(市、县)所有乡镇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时间原则上应相对集中。
各地要按照这些时间节点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倒
排工作日程,拟定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表,把工作任务分解
到月、安排到周、细化到天。要更加注意统筹协调。当前换
届工作进入到三级联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
整体推进的关键时期,要更加注意统筹协调、周密部署,确
保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有效对接、前后连贯、相辅相成、整
体推进。要统筹好人事安排和代表委员推荐提名工作,既要
抓紧做好人事安排工作,也要注意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好代
表、委员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要统筹好党代会、人代会和
政协会的筹备工作,在领导力量、工作部署上加强协调,认
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保证三个会议圆满
成功。要统筹抓好本级换届和指导下级换届,既要精心谋划
部署好本级的换届工作,也要及时加强对下级换届工作的指
导,确保市、县、乡三级换届按照要求有序推进。要统筹推
进换届与其他各项工作,确保换届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劲头不减、工作不断,通过换届来促进工作,通过卓有成效
的工作来检验换届。
最后,借这个机会,我再强调一下村“两委”换届工作。市
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安排部署会以
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
合、加强指导,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大
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要认真落实村“两委”换届
的两大任务。即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明确村级发展规
划。要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选优配强村党组织
书记。要结合实际,因村制宜,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致
富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人选配到村“两委”班子中
来。各地要舍得在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问题上多下功夫,多花力气,加强思想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确保优秀
人员当选。要明确村级发展规划。各区(市、县)要督促乡
镇党委逐村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将“组织创产业、党员创事
业、群众创家业”融入到村级发展规划之中。把制定村级发
展规划与指导村干部“四项承诺”紧密结合起来,落实到具
体项目和责任人,让党员群众对新班子有信心、有期待、有
监督。二是要依法依规搞好换届选举。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和
操作规程,是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保证。在
关键环节上,尤其要坚持书记先选配到位、严格执行具体政
策和操作规程。在乡镇党委、人大换届之后,村“两委”集
中进行换届之前,各地要认真搞好业务骨干培训。各区(市、县)、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指导在县、责任在乡镇、工作在村”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领导到位、督办指
导到
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三是要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
作。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村“两委”换届工作的宣传,始
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把信访
问题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已经出现的信访案件,要做到有访必接,有访必查,有访必答,认真查明原因,妥
善解决问题,防止发生极端事件。市、县、乡、村要建立并
落实信访、综治、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信息沟通处置机制,确保换届期间和换届以后的农村社会稳定。
篇六:镇人大代表推荐人选
河北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1996.01.02?
【字
号】
【施行日期】1996.01.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河北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1996年1月2日)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乡(镇、街道)党委、人大、政府(办事处)的领导干部。
第三条
选拔任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
选拔任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
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坚强领导集体的要求。
第五条
县(市、区)委履行选拔任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
第六条
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政策水平,认真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作出实绩;
(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乡(镇、街道)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政廉洁,公道正派,团结同志,自觉维护和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七条
提拔担任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
(二)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一般经过党校或其他培训机构二个月以上的培训,未经培训者必须补训;
(四)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一般还应当具备三年以上党龄;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五)身体健康;
(六)民族乡(镇)的乡(镇)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第八条
选拔任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由乡(镇、街道)党委或县(市、区)委组织部主持。
换届时,民主推荐按照乡(镇)领导班子职位的设置全额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时,按照拟任的职位推荐。
乡(镇、街道)党委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第九条
换届时,民主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乡(镇)党委成员;
(二)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
(三)乡(镇)政府领导成员;
(四)乡(镇)人民团体领导成员;
(五)乡(镇)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人员;
(六)乡(镇)所属事业、企业单位和县(市、区)派驻乡(镇)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负责人;
(七)村党支部(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八)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十条
换届时,民主推荐应当经下列程序:
(一)制定推荐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
(二)采取召开推荐会、个别谈话、填写推荐表等方式进行推荐;
(三)由乡(镇)党委或县(市、区)委组织部汇总推荐情况;
(四)向县(市、区)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一条
个别提拔任职时,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和民主推荐的程序,参照本暂行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署名的推荐材料。若所推荐人选是所在单位群众拥护的,可以列为考察对象。
第十三条
推荐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人选,还可以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第十四条
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对象人选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第十五条
考察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必须依据乡(镇、街道)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
考察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
第十七条
考察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应当经下列程序:
(一)组织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
(二)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的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就考察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采取个别谈话、民主评议或者民意测验、实地考察、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情况;
(四)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的党委主要领导干部交换意见;
(五)派出考察组的县(市、区)委组织部的领导成员集体听取考察组汇报,研究提出意见,向县(市、区)委报告。
第十八条
考察拟任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人选,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
(一)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领导成员,人大主席、副主席;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
(三)其他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换届前应当对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乡(镇)领导干部的依据之一。民主评议依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民主评议由乡(镇)党委主持,必要时,县(市、区)委组织部可以派人指导;
(二)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为乡(镇)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
(三)参加评议的人员,一般应当由被评议对象的同级、下一级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四)民主评议应当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座谈会、填写书面意见、个别征求意见等方法进行;
(五)民主评议结束后,应当向被评议对象反馈评议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定改进措施,向县(市、区)委组织部门报告民主评议情况。
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评议可比照以上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考察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
(一)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或者民意测验情况。
第二十一条
实行乡(镇、街道)干部考察责任制。进行乡(镇、街道)干部考察,县(市、区)委或组织部应当派出考察组。考察组由三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成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第二十二条
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在县(市、区)委考察之前或乡(镇、街道)党委决定呈报之前,应当在下列范围内进行酝酿:
(一)乡(镇、街道)党委领导成员;
(二)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成员。
酝酿的情况应当向县(市、区)委汇报。
第二十三条
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由县(市、区)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提名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县(市、区)委讨论决定乡(镇、街道)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到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要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第二十五条
县(市、区)委讨论决定乡(镇、街道)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县(市、区)委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或组织部负责人,介绍对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情况;
(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三)以县(市、区)委应到会领导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四)对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县(市、区)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第二十六条
报县(市、区)委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乡
(镇、街道)党委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和乡(镇、街道)党委会议纪要、讨论记录、民主推荐材料。县(市、区)委组织部,对呈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
第二十七条
乡(镇)党委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推荐人大主席、副主席或者政府组成人员人选,应当先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的党员介绍党委的推荐意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和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应当积极贯彻乡(镇)党委意图,带头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
第二十八条
乡(镇)党委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推荐的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乡(镇)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以乡(镇)党委名义向人民代表大会提交推荐书,介绍被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第二十九条
由乡(镇)党委推荐的领导干部人选,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之前,如果乡(镇)人大代表对所推荐人选提出不同意见,乡(镇)党委应认真加以分析。对发现有事实依据、足以影响选举的问题,乡(镇)党委可建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按照有关程序暂缓选举,也可重新推荐人选。乡(镇)党委认为人选不宜改变,或者认为所提意见不全面或与事实不符,应当作出解释或者说明。
第三十条
由乡(镇)党委推荐、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乡(镇)领导干部人选落选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可以推荐为其他职务人选,也可以在适当时候再次推荐为乡(镇)领导职务人选。连续两次未获通过的,不得再推荐为本乡(镇)同一职务人选。
第三十一条
实行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丰富领导经验、提高领导水平的;在一个乡(镇、街道)工作时间长,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交流的重点是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办事处)的领导成员。
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办事处)领导干部在同一乡(镇、街道)担任党政主要领导职务满两届的,应当交流。
对拒不服从组织交流的,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第三十二条
实行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乡(镇、街道)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同一乡(镇、街道)同时担任领导职务。
担任乡(镇)党政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原籍任职。经选举产生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在原籍任职满一届后,应当实行地域回避。县(市、区)委及组织部,在讨论乡(镇、街道)干部任免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三十三条
建立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
辞职包括因公辞职、个人申请辞职和责令辞职。
(一)因公辞职,是指乡(镇、街道)人大、政府领导干部因职务变动辞去领导职务。
(二)个人申请辞职,是指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个人申请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县(市、区)任免机关审批。任免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的三个月以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擅自离职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三)责令辞职,是指县(市、区)委根据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免去现职。
对被责令辞职的干部,可以分配适当工作。
辞职应当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
建立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降职制度。
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可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五条
被责令辞职、降职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在新的岗位上工作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适合的领导职务。
第三十六条
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实行离任审计。
第三十七条
选拔任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二)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三)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在通知下发之前需复议的,必须经党委二分之一以上领导成员同意方可进行;
(四)不准拒不执行上级派进、调出或者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五)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身边的工作人员;
(六)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七)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出提拔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地区、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八)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的活动;
(九)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十)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对违反以上纪律的,给主要责任者以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
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实行有效监督:
(一)市、地委及组织部受理有关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举、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暂行办法的行为,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市、地委组织部的干部调查审理机构承担有关检查监督的职能;
(二)市、地、县(市、区)委纪检(监察)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选拔任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
(三)市、地委组织部、纪检(监察)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组织部召集,检查分析本暂行办法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市、地党委;
(四)乡(镇、街道)机关和党员、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向上级党委及组织部、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受理部门和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
(五)县(市、区)委及组织部,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应当认真执行本暂行办法,坚持党的原则,公道正派,任人唯贤,搞“五湖四海”,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办事制度,抵制各种违反本暂行办法的行为,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第三十九条
县(市、区)委对未按照本暂行办法规定办理的干部任免请示,不予审批;对未按照本暂行办法规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必须予以纠正。
第四十条
本暂行办法由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