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廉洁从税的监督责任落得不实原因分析
税务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2第一篇:税务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2税务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当前税务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税务执法监察是税务系统“两权”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全面落实“依法治税、从严治队”治税方针和有效预防、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国税部门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干部队伍执法意识明显增强,执法行为逐步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需解决和完善。
(一)主体概念不清。税务执法监察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税务部门各个领域的方方面面。一些单位对税务执法监察工作及其作用认识不足,将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混为一谈,认为两者是一码事,是重复检查,对执法监察工作有抵触、应付思想;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执法监察工作也是一知半解,或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不同程度削弱了执法监察的权威性。
(二)主体地位不突出。税务执法监察的权威性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保证,但有的单位在工作部署上,对执法监察只作为一般性工作安排;有的干部将执法监察的揭短亮丑视为“家丑外扬”;个别领导干部不愿正视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各种客观缘由,采取“大而化小、小而化了”的方式“内部消化”,“护着、藏着、掖着”,制约了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能动性不强。具体表现在“三多三少”:一是被动检查多,主动监察少。实际工作中,“上头一道文,下头忙检查;上面忙吩咐,下面忙应付”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是事后督察多,事前监督少。没有真正把执法监察贯穿于税务执法活动的全过程,担当“救火员”角色多,往往是有举报就忙查案,上级有安排就忙检查,对税收执法和税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管理隐患预见性不够;三是表层反馈多,深究细查少。有的监察干部开展工作怕得罪人,不愿深入检查,对待问题避重就轻,反映情况“蜻蜓点水”;有的业务
素质不高,涉及一些业务性较强的税收执法监察工作不知如何着手,该怎样监察,要达到什么效果,更不能深层次的发现问题、剖析原因,使执法监察工作留有“死角”。
(四)职能发挥不够。主要存在“两重两轻”现象:一是重业务监察轻行政监察。执法监察有权监察税务人员的所有公务活动,但实际工作中,执法监察工作明显侧重于业务执法类监察,对税务行政管理类监察较少,有的甚至没有开展过行政管理类的执法监察;二是重检查监督轻纠偏惩处。对执法监察作用的认识还停留在检查监督的层面上,客观强调检查监督作用,对相关问题和责任人的惩罚力度不够大,过错追究不到位,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甚至是“只打雷,不下雨”;有的以批评、通报或给予经济处罚等形式进行监督,使责任追究流于形式,严重制约了执法监察效能的有效发挥。
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由于“收入中心论”长期主导着部分国税干部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大多数干部尤其是基层税务干部,关注的焦点是组织收入情况,片面认为执法监察是挑刺找茬、无事生非;其次,过多强调内部建设的和谐进程,狭义理解“和谐国税”内涵,将执法监察工作的揭短亮丑,视为内部不和谐音符,直接导致执法监察工作出现
“领导干部不重视、一般干部不了解、纪检监察干部不愿管”的局面。二是宣传教育缺乏力度。国税部门日常宣传的重点是税收业务,对执法监察工作的宣传教育相对较少,多数干部对于执法监察的含义、职能、程序和作用了解不深,使税收执法监察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地位。三是队伍建设动力不足。目前,国税部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人员配备没有形成梯次结构;其次,外出学习机会较少,内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也不多,参加税收业务类培训,更是少之又少,致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不高。四是监察手段相对滞后。税收信息化是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的重要支撑。而目前的执法监察工作仍然是依靠人工进行,尤其是纪检监察信息的收集、反馈不及时,选题立项有些盲目,监察立案技术含量不高,使执法监察工作效率低下。
二、充分发挥税务执法监察作用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促认识转变。加强税收执法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充分发挥其权威性、全面性、主动性和服务性,确保国税队伍稳定发展、廉洁自律的有效保证。因此,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请示报告,积极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努力形成“一把手”全盘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监察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要把税务执法监察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积极引导干部队伍全面了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全面提高对税务执法监察工作的认识,极力营造一个人人关心、理解、支持税务执法监察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建设促素质提升。一是严格人员配备。严格按照“新老搭配、梯次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把人员入口关,坚持把那些业务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健全培训机制。积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纪检监察专业知识、税收业务和现代科技知识学习的基础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开展专题讲座,定期组织系统内部专业培训,适时组织参观见学,并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开展演讲比赛、案例评析、理论研讨等形式,全面、系统地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质和综合工作能力,努力培养一支“精业务、能查案、懂分析、会写作”的税收执法监察队伍。同时,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纳入全局整体规划之中,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修养,不断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自觉维护执法监察工作的严肃性,忠实履行监察工作职责,促进国税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三是强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信息化硬件建设力度,依托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高科技监察手段,拓宽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渠道,使税收管理监察信息的收集、反馈更加灵敏、全面、快捷,执法监察选题立项更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增强预防效果。
(三)增强能动促效能发挥。一是以调查研究为抓手,变被动监察为主动监察。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深入一线密切联系群众,想方设法了解基层国税干部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针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前监督、主动防范、堵塞
漏洞,为领导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以重点监察为基础,变突击检查为常年监察。要根据执法监察内容广、涉及面宽、规律性强等特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拉网式”与“点击式”等方式,重点加强对税务稽查、财务管理、人事工作、行政管理、个体税收管理等方面的监察,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不断提高行政管理质效,促进队伍廉洁从税。三是以责任追究为手段,变“软”监察为“硬”监察。实践证明,充分发挥执法监察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只有严查违纪违法行为,严惩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才能有效推动执法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在充分运用教育手段、经济手段的同时,要加大纪律手段的力度,依据《税务监察案件调查处理办法》,建立严格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查出的问题,严格追究过错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违反党纪政纪的,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断提高税务人员依法从税、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第二篇:税务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刍议税务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我国行政法制的健全、监察机制的完善,作为税务行政监察重要组成部分的税务执法监察已成为各级税务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和主要手段。特别是近年来,西安市地税局立足实际,不断强化税收执法监察工作,着重加强对税务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检查,将税务执法监察贯穿于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取得了较为可喜的成绩,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完善。
一、存在的问题
(一)对执法监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税务执法监察是行政监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监察在税务工作中的一种具体监督活动,是税务纪检监察机构按照纪检监察职能,依法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方面贯彻执行学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税务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以及对执法中的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查处、纠正执法偏差。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对于保障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促进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防止和纠正税务人员执法行为的随意性,推动税收工作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对税务执法监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而在实际税务执法监察过程中存在领导不够重视,被检查单位对上级执法监察敷衍应付、对本级的执法监察流于形式的情况,执法监察工作“雷声大、雨点小”,前查后犯、边查边犯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执法监察工作实际效果不明显,体现不出力度。甚至有误区,认为税务执法监察可有可无,可轻可重,因而在工作中只片面强调中心工作,忽视了税务执法监察。就拿我局今年执法监察立项项目“文书送达环节”及“执行环节”工作来说,虽然局党组十分重视执法监察工作,并多次开会就此项工作进行安排布署,但由于执法一线的检查科对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查阶段工作存在应付、流于形式的情况,自查阶段结束后,各科上报的自查结果均为“基本无问题”,但局执法监察人员调卷检查时却发现稽查案卷普遍存在送达人“未签名”“代签名”、“未填送达地址”“漏填相关项目”等文书填写不规范问题,问题率达59%。
(二)税务执法监察工作的主动性、经常性不够。税务执法监察活动作为一项基本职能和经常性的工作,呈现出经常性和主动性的特点。这就要求对每一个税务执法行为都应在事前、事中、事后都得到主动有效的监督,而不能把税务执法监察工作当作一项临时性的工
作。但由于税务执法监察工作每年仅限于几个立项上,而每个立项的执法监察工作也是在特定的阶段进行,经常、主动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不够。再就是坐等举报上门,坐等上级部门指定、本级领导指示对某一监察对象开展执法监察,不能主动地对税务监察对象开展执法监察。另外目前税务执法监察工作主要是市局立项和分局立项,一年的立项大多在2至3个项目(今年我局的执法监察立项为“文书送达”及执行环节),而在实际工作中,稽查人员的执法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包括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环节,这个过程是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的。因此,要了解掌握税务监察对象执行的情况,需要经常地、连续不断地对其进行监督检查,仅靠2至3个立项是远远不
够的。
(三)税务执法监察队伍不精,具备胜任职责的人员缺乏。监察是渗透到税收业务工作中的一项专门的监督检查活动,需要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监控,这就要求执法监察人员不但要精通税务执法监察业务,更要精通税收征管、稽查操作规程和现代信息技术,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税务执法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由于长期形成的观念,税务系统复合形人才多数分布在稽查、征管、信息等业务部门,作为税务执法主体的税务纪检监察人员,具备既精通税收业务,又精通法律法规和计算机知识的复合型纪检监察干部少之又少,特别是基层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多属于“老政工型”,年龄偏大,税收专业知识不精,计算机应用能力较差,难以胜任目前复杂的执法监察工作,从而导致执法监察的整体水平不高。我局监察室人员现状为:主任1人,科员2人。主任为原政工科长交流担任(从事政工工作近十年),科员一名为军转干部,一名为学生身份,均无稽查一线实际经验,稽查专业知识急待提高,胜任税务执法监察条件的复合形专业人才急缺。
(四)考核机制欠缺,没有落实严格的责任追究。由于税务执法监察的文书不规范,立项项目不统一,考核标准的不一致,导致了不同单位、不同时间开展的执法监察,因检查人员或个别领导的认识不同,造成处理结果和责任追究轻重不一,影响了执法监察工作的严肃性,也造成了执法监察具体操作的不规范,执法监察工作效果得不到保证。近年来,西安市地税局未出台执法监察相关责任制的要求,在责任追究方面虽有所强调,但在实际执法监督过程中,责任追究的力度还不够大。究其成因,一是监察对象怕问题过大影响单位名誉,“捂着”、“盖着”,配合检查不积极。二是上下级之间怕力大伤情,执法监察人员甚至领导在具体执法监察过程中不愿动真、不敢动真;三是同级监察力度不大,工作开展上有一定难度。认为彼此都是同级,同级监察过程只是走过场,就是查出个别问题也不怕,本局领导也会“藏着”、“掖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四是怕执法监察责任追
究后果严重,执法监察人员只就检查的小问题进行汇报,存在着
心慈手软的现象,对查出的问题只限于限期改正、批评教育,使责任追究成为空洞的口号。
二、对策及思考
税务执法监察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是提高税务人员执法水平,约束税务人员自律能力的重要途径。因此,创新税务执法监察手段,提升税务执法监察效能,既是税收工作发展的需要,更是各级税务机关的职责所在。针对以上问题,税务机关应当从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创新方法等方面入手,促进税收执法监察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使税收执法监察工作真正起到既打击违纪违法行为、又保护税务干部,既规范税务执法、又维护税法尊严的目的。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执法监察营造良好氛围。税务执法监察是由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税务纪检监察机构的一项基本职能,开展税务执法监察是税务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的具体体现,是其他部门不可取代的,税务执法监察在整个税务纪检监察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并起着重要的作用。全体地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观念,深刻理解和正确面对税收执法监督,变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愿接受监督为重视监督、敢于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同时,我们要加大税务执法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强有力的宣传是做好执法监察工作的有力保证,宣传到位可以使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要采取多种教育形式,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大力宣传《行政监察法》,宣传税务执法监察工作的成果,积极营造有助于执法监察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形成尊重、信任、理解、支持执法监察人员履职的良好氛围。
(二)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税务执法监察是税务纪检监察机构主动对监察对象的执法行为实施监督的重要途径,其主动性表现为:一是可以及时主动地实施监督检查,不受有无群众举报的限制;二是在监督检查后,根据对监督检查结果的分析,主动向被监督检查单位或人员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建议改进或完善。
税务执法监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基本职能,是实现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和工作方式,是发现问题、揭露和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我们要进一步确立税务执法监察工作的地位,不断增强执法监察工作的主动性。一要主动领导。要确保税务执法监察工作不流于形式,发挥应有作用,必须加强对税务执法监察工作的领导。要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税务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本单位的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执法监察中遇到的问题,形成“一把手”负责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监察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要把税务执法监察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执法监察工作同税收中心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努力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要定期召开执法监察工作专题会议,对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及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集中讲评、讨论,对开展有特色、有成效的项目,进行总结、完善,做到举一反
三、触类旁通。二要主动履职。执法监察工作要做到多请示、多汇报,积极主动争取各级领导、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加强税务执法监察人员自觉履职、主动履职教育,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意识,增强工作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把事业心强、原则性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选配到执法监察岗位上来,为主动履职提供人员保障。三要主动配合。结合执法监察立项,主动寻求相关职能科室的配合,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在注重解决税务人员以权谋私问题的同时,将着力点转向对税务人员的工作效能、工作质量、履行职责和执行职能的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实现事前预防、过程监控与事后监督相结合,使税务执法监察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
(三)加强税务执法监察机构硬件、软件建设。要加强税务执法监察机构硬件、软件建设,要将执法监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充分保障。一是努力改善税务执法监察机构、队伍的工作条件,在税务执法监察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方面要给予倾斜,为税务执法监察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影像设备、计算机等。二是增设税务执法监察岗,不断完善税务执法监察组织机构。挑选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坚持原则的干部充实纪检监察岗位,保
证制度和组织上的坚强有力。三是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干部的思想作风,增强税务执法监察干部的政治坚定性,使他们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为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思想保证。四是建立税务执法监察人员业务培训的长效机制。通过定期举办税务执法监察培训班和专题业务讲座,通过走出去学习兄弟省、市税务执法监察经验等,为执法监察人员掌握新业务、新知识、新技能提供机会,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执法水平、创新能力,为税务执法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打牢基础。五是赋予执法监察岗一定的权力,一旦发现问题有权对相关科室及相关人员进行干预,并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有权直接向本局主管领导或市局监察室反映。
(四)严格考核,进一步发挥税务执法监察工作的作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税务执法监察立项、考核、奖惩办法,使税务执法监察工作目标明确,有章可循。要把税务执法监察检查结果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量情扣分,对拒不改正问题或屡
查屡犯的,应加大扣分标准,这样才能做到发现问题、纠正错误,责任到人。
1、建章立制,完善制度。要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制度,制订统一的执法监察实施办法和意见。
2、科学谋划,重点突出。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责任追究”的原则,以信息化软件为依托,建立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包括监察立项、组织实施、审核处理、立卷归档、统计查询等模块。重点围绕征管薄弱环节、税收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稽查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规范等方面,科学设置执法监察项目,对症下药,科学治理。实践证明,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制约,实施执法行为全程跟踪,解决税务干部责任性不强、制度落实不严、内部监控不力、促进效能建设等方面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五)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经过复查发现的执法过错,要认真区分责任,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
究办法,对过错直接责任人和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员进行追究,促使稽查人员依法稽查,规范执法,进一步发挥税务执法监察小组的监督制约作用。
(六)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完善稽查政务公开制度,认真落实稽查执法公告制度,公开稽查执法程序、稽查执法纪律和稽查案件查处结果。增加税务稽查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通过制作廉政公约和稽查廉政监督卡等多种方式来加强被查对象的监督,构建起全方位的税务稽查执法外部监督体系。一是在纳税企业中聘请廉政监督员,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实行廉政公示制度,在检查企业张贴公示,公开举报电话,接受企业监督。三是增加税务稽查的办案透明度,实行案件公告,接受媒体舆论监督;四是在稽查各个环节都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检察部门的监督。查执法置于全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从外部形成强有力的监督网络。通过内部与外部的规范监督,促进税务稽查执法行为规范,营造公正、公开、公平的执法环境。
第三篇:刍议税务执法监察问题及对策
刍议税务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税务执法监察,是指税务纪检监察机构按照纪检监察职能,依法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方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税务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执法中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执法偏差的活动。税务执法监察对税务机关及税务干部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依法治税和廉政建设,推动税务系统税务执法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效能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提出几点陋识和拙见,权作引玉之砖。
一、当前税务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执法主体概念模糊。税务执法监察是一项涉及到税务部门的方方面面,综合性较强的工作。主要包括“税务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管理。有些单位和个人对税务执法监察工作及其作用认识不足,把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混为一谈,认为两者是一码
事,是重复检查,对执法监察工作有抵触、应付思想;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执法监察工作也是一知半解,或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不同程度削弱了执法监察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执法主体地位软弱。税务执法监察的权威性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保证,但有的单位在工作部署上,对执法监察只作为一般性工作安排;有的干部将执法监察的揭短亮丑视为“拨草寻蛇”“找茬”的行为,对该项工作不重视,不配合;甚至个别领导干部不愿正视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各种客观理由,采取“大而化小、小而化了”的方式进行“内部消化”,“护着、藏着、掖着”,一定程度上使得执法监察软弱乏力,严重制约了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也使执法监察的作用受到较大的影响。
(三)执法工作主观能动性缺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动监察少,被动检查多。实际工作中以上面下文件,下面忙应付,上级没有完全把这项工作放权给基层;二是事前监督少,事后督察多。而不是把执法监察贯穿于税务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只是充当了“救火员”的角色,往往是有举报就忙查案,上级有安排就忙检查;三是纵深细查少,表面文章多。有的监察干部开展工作怕得罪人,不愿深入检查,对待问题避重就轻,反映情况“蜻蜓点水”;有的业务素质不高,涉及一些业务性较强的税收执法监察工作不知如何着手,该怎样监察,要达到什么效果,更不能深层次的发现问题、剖析原因,使执法监察工作留有“死角”。四是过错追究少,姑息迁就多。发现问题多以下不为例结案,真正处理、处罚的微乎其微。
(四)执法职能发挥乏力。由于对执法监察作用的认识还停留在应付上级工作安排布置上,客观上削弱了检查监督作用,对相关问题
和责任人的惩罚力度不够大,过错追究不到位,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甚至是“只打雷,不下雨”;有的以批评、通报或给予经济处罚等形式进行监督,使责任追究流于形式,严重制约了执法监察效能的充分、有效地发挥。
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够,认为执法监察不过是走过场。由于“收入中心论”长期主
导着部分国税干部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片面认为执法监察是挑刺找茬、无事生非;其次,过多强调内部建设的和谐进程,狭义理解“和谐国税”内涵,将执法监察工作的揭短亮丑,视为内部不和谐音符,直接导致执法监察工作出现
“领导干部不够重视、一般干部不甚了解、纪检监察干部不太愿干”的局面。二是对执法监察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国税部门日常宣传的重点是税收业务,对执法监察工作的宣传教育相对较少,多数干部对于执法监察的含义、职能、程序和作用了解不深,使税收执法监察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地位。三是执法监察队伍建设裹足不前。目前,国税部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人员配备没有形成梯次结构;其次,外出学习机会较少,内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也不多,参加税收业务类培训,更是少之又少,致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不是很高。四是监察手段相对滞后。税收信息化是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的重要支撑,虽然税务执法监察子系统已经运行几年了,但真正通过机选项目立项的是少之又少,执法监察子系统基本上是流于形式了。通过人工选项的部分,在信息收集、反馈方面不
及时,选题立项有些盲目,监察立案技术含量不太高,使执法监察工作效率相对比较低下。
二、充分发挥税务执法监察作用之对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转变观念。加强税收执法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充分发挥其权威性、全面性、主动性和服务性,确保国税队伍稳定发展、廉洁自律的有效保证。因此,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请示报告,积极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努力形成“一把手”全盘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监察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要把税务执法监察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积极引导干部队伍全面了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全面提高对税务执法监察工作的认识,极力营造一个人人关心、理解、支持税务执法监察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团队。一是严格人员配备,严格按照“新老搭配、梯次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把人员入口关,坚持把
那些业务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健全培训机制,积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纪检监察专业知识、税收业务和现代科技知识学习的基础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开展专题讲座,定期组织系统内部专业培训,适时组织参观见学,并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开展演讲比赛、案例评析、理论研讨等形式,全面、系统地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质和综合工作能力,努力培养一
支“业务精、能查案、懂分析、会写作”的税收执法监察队伍。同时,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纳入全局整体规划之中,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修养,不断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自觉维护执法监察工作的严肃性,忠实履行监察工作职责,促进国税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执法监察子系统的高科技手段,采取源泉控管办法,拓宽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渠道,使税务执法监察在信息收集、反馈方面更加灵敏、全面、快捷,执法监察选题立项更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增强预防效果。
(三)加强主观能动性培养,充分发挥执法监察效能。一是以调查研究为抓手,变被动监察为主动监察。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深入一线,密切联系群众,想方设法了解基层国税干部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针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前监督、主动防范、堵塞漏洞,为领导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以重点监察为基础,变突击检查为常年监察。要根据执法监察内容广、涉及面宽、规律性强等特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拉网式”与“点击式”等方式,重点加强对税务稽查、财务管理、人事工作、行政管理、个体税收管理等方面的监察,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不断提高行政管理质效,促进队伍廉洁从税。
(四)加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完善奖惩措施。对经过复查发现的执法过错,要认真区分责任,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过错直接责任人和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员进行追究,促使稽查人员依法稽查,规范执法,进一步发挥税务执法监察小组的监督制约作用。以责任追究为手段,变“软监察”为“硬监察”。实
践证明,充分发挥执法监察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只有严查违纪违法行为,严惩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才能有效推动执法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在充分运用教育手段、经济手段的同时,要加大纪律手段的力度,依据《税务监察案件调查处理办法》,建立严格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查出的问题,严格追究过错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对于违反党纪政纪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处,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决不姑息迁就;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税务人员依法从税、廉洁从税的自觉性、遵从性和保障性,也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树立国税新形象,努力构建“和谐国税”、“廉洁国税”。
第四篇: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当前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察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土地观念偏差。一些基层地方政府在政绩观、发展观和利益观上出现偏差,一味地追求经济发展指标,把发展工业作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成为首选。造成土地卫片执法违法用地比例偏高,整改难度大。
(二)基层自然资源执法手段偏软。目前,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人员相对不足、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不高,也是自然资源违法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动态巡查不到位,一些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难以发现。另外,自然资源部门在对违法占地作出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后,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无权强行拆除,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于此类申请,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即使受理了也没有去执行。
二、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自然资源部门与苏木、乡、镇建立自然资源资源执法与城乡规划执法协作机制,强化现场制止效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责任机制,在具体工作中可建立案情通报、协同处理等机制。自然资源部门与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进行处理,双管齐下,确保现场制止违法的效果。
(二)加强自然资源与公安部门结合,建立自然资源与公安联合执法机制,提高自然资源执法效率。建议设立公安、自然资源联合执法机制,由政府统筹协调、宏观调控,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执法取证难、执行难和现场制止难的问题。农村土地违法行为具有突发性、随机性、季节性等特征,联合办案可增强办案的时效性,克服自然资源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案件移送难等问题。
(三)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加大力度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通过电视台、网站等媒介平台,结合开展“地球日”、“土地日”等有利时机,宣讲扫黑除恶知识,保持高压态势,提高宣传发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公开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及时宣传专项斗争取得战果,增加群众积极举报身边涉黑涉恶线索的信心,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加强日常预防,建立巡查制度和监管网络。要认真贯彻违法用地以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制订相应的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实施方案,建立旗、苏木(乡镇)、村三级动态巡查机制,形成三级自然资源监察网络,将违法案件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动态巡查力度,早发现早处理,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并且建立土地信访工作快速反应机制。对重访、集体访和越级上访案件实行“定人员、定时间、定要求”的包案处理责任制,上下联动,重点处理,及时化解矛盾。光靠土地部门自身的工作是远远不够的,特别在农村,土地违法案件点多面广,发现和查处起来都很困难,要充分调动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设立农村土地执法信息员,使农村基层组织的负责人成为土地执法的责任人,构建起法制宣传、举报监督、调查处理的协调联动执法体系,更有效地将土地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五篇:税务执法监察总结
根据《北碚区国家税务局XX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以及《北碚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XX年执法监察内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歇马税务所积极主动出击,切实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监督,抓好征收管理和队伍建设,不断加法执法监察力度,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内审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认识
今年是是区局提出的税收规范管理年,歇马税务所作为“窗口”单位,年初便积极行动,明确规定了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固定的执法监察学习时间,并认真学习和讨论了新《征管法》、《征管法实施细则》、《税收法制基本知识》以及《北碚区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化管理制度》等内容,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执法监察意识。
二、具体自查内容
1、经费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精批细算、统筹安排、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各项经费。无论何种渠道取得的收入均全部纳入账务核算,并严格执行报批手续,无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现象。
2、税收票证方面:能严格按照区局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到领用手续齐全,无丢票、盗票等现象的发生,在票证的填开方面,认真作到填开内容详细、字迹清楚、计算正确、章戳齐全、装订规范,并严格税票的错票审批手续,使税票的错票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3、税收会计方面:严格作到所征收的税款严格按预算级次入库,税款划解每月不少于四次,并确保每次电子数据与划解数据完全一致,无压占税款、无公款私用的现象发生。
4、税款征收方面:严格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对纳税人的税款做到应收尽收,无擅自减免税款,多征或少征税款,规范执法,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全所无欠税发生,确保了收入任务的全面完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发票管理方面:在发票的领、用、存、保管、填开、发售等方面都能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执行。所设立的发票销售明细账、分户明细账、总账等清晰、准确、完整、无误。虽然我所在执法监察内审自查工作中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但离上级的规范管理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深化执法监察
和督察为重点,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基础,本着以人为本、以事为源、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狠抓落实,巩固成果、加大力度,步步深入的工作要求,强化教育、落实责任、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为依法治税创造一个良好的内外环境,确保我所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进行土地市场管理和治理整顿工作。市监察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建立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执法监察工作联系领导小组,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严格规范程序。三次召开全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会议,听取汇报,安排工作。组织督查组两次深入各县市区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重点抓了规范合作开发用地管理、规范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三项工作。目前全市拍卖土地26宗,面积916.89亩,成交额37759万元。
XX年10月18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就贯彻落实两部《通知》及全省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紧急会议后,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下发了《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是按照国务院28号、31号文件以及部、省要求,对辖区内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对XX年以来的新增建设用地逐宗核查,并登记造册。二是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市监察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先后对大荔、蒲城等5县(市)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市国土资源局对大荔县洛宾大道违法占地案、韩城市黄河矿业非法占地案、澄城县武装部非法租用集体土地案等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直接查处了蒲电三期工程非法占地案。全市共立案23件,涉及土地面积266.6亩,其中耕地面积137.3亩,所立案件均已查结。共收回土地62.4亩,拆除建筑物、构筑物面积2.4万平方米,罚没款20多万元。三是认真进行责任追究。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7件,给予政纪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刑事
处理9人,刑事拘留8人,对所查案件4次进行了公开曝光。据统计,全市XX年1月至XX年9月共批准用地面积5030.3亩,其中耕地面积4700.1亩;实际用地面积7067.3亩,其中耕地5319.2亩;合法用地面积
4685亩,其中耕地面积4434.8亩;违法用地面积2382.3亩,其中耕地884.4亩。
XX年8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两部、两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切实做好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我市立即转发了中省文件,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迅速召开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通报了全市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对陕西恒田化工有限公司等16宗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实施市级直查和督办。有效地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扎实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专项检查。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思想理念,市监察局与市民政局等部门制订实施了市、县两级《城乡低保制度实施办法》,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便于操作,公开透明。对专项资金设立专户,封闭运行,为每个城镇低保户和90%农村低保户在银行设立了个人帐户,发了低保证。低保资金发放做到了按月足额、直接到户,防止了截留挪用问题的发生。在规范低保资金使用方面,对救济对象严格按程序“三级审核,三榜定案”。XX年以来,全市共下发城市低保资金
3.6248亿元,使4.18万城市低保户、101133人受益。下发农村低保资金2232万元,救助五保户4135人,特困户128994人,80%做到了银行发放。XX年4月,市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城乡低保、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并对各县市区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对渭南市公安局一名干警和市体育局体育学校一名副校长,隐瞒实际收入,领取低保金一事进行了处理。同时,对个别县市配套资金不到位、农村低保资金未从银行发放等不规范问题,责成其进行整改。
(三)围绕优化投资环境开展效能建设工作。按照省纪委、监察厅效能建设的安排意见,我们认真协调处理企业投诉,着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XX年8月市上成立了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行政效
能投诉中心,各县市区也设立了相应机构。针对行政机关存在的办事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甚至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良现象,在全市推行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执法责任制等效能建设八项制度。XX年5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加强效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抓落实作为转变作风的中心环节,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机制的要求,建立完善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XX年8月制定了《渭南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制试行办法》,进一步强化行政责任制,促使行政领导恪尽职守,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率。近年来,全市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1379件,查结1257件。给予纪律处分37人,组织处理87人,其中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调查的因工作相互推诿扯皮致使大荔县30万人3天无水吃事件,对责任人进行了追究,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行政职务。此案件被中纪委XX年选入《审理案件大全》一书,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四)开展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按照监察部、环保总局及省市的要求,开展了环保执法监察工作。XX年10月对全市的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先后关闭了富平、蒲城、临渭、大荔等3万吨以下小造纸厂30家。XX年7月,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局、陕西省监察厅陕环函[XX]337号《关于查处韩城市龙门循环经济生态示范园区等环境违法问题的函》,与市环保局、发改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挂牌督办的韩城龙门循环经济生态示范园区、富平奥荣纸业有限公司、蒲城三合保来造纸厂环境违法问题分别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察看、抽样检测、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了认真调查,基本事实已查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省监察厅。
XX年7月3日,渭南市因水污染严重被国家环保总局通报实行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项目之外所有建设项目的“流域限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连夜召开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紧急会议,认真查找问题,提出了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市监察局负责清理违反
环保政策法规的“土政策”、行政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市监察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抽调人员,成立了效能建设督查组,对“流域限批”期间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实行环境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监管制、一票否决制、督查督办制、责任追究制、污染举报奖励制等六项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对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同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治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做法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清理、纠正各类违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13个,保证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抓好退耕还林工程专项执法监察。我市把退耕还林工作列入县市区的执法监察目标之中,对此工作进行重点检查。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抓安排部署。XX年初召开了退耕还林工程执法监察工作联席会议,下发了《关于开展退耕还林工程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二抓培训教育。会同市林业局在全市举办了退耕还林政策法规培训班,就有关政策纪律规定、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资金管理进行了专题讲授,对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全市县级林业、财政部门、重点保护区以及各县市区林业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近120人参加了培训。三抓监督检查。从XX年5月开始,在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市监察局会同市林业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县市区退耕还林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办。四抓案件查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退耕还林政策案件2件,涉及违纪金额30余万元,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对XX年查处的富平县白庙乡乡长周林荣利用职务之便,指示林业员捏造姓名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冒领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款25.15万元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查处,周林荣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XX年。
(六)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省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要求,我市着力抓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市纪委监察局印发了《执法监察工作法规文件汇编》,通过下发
文件、新闻报道、知识竞赛等形式认真学习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腐败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及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二是积极探索,进行了招投标改革试点。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遏制和减少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按照“明确资质、严格考察、亮标竞争、随机定标”的办法,XX年9月,我市招投标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试行办法》,在市级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全面推行。三年来,我市按试行办法组织招投标43项工程,工程预算总投资3.46亿元,实际中标价3.12亿元,节约资金3400万元,节约率11%,受到施工企业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我市招投标改革工作被《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受到省纪委的肯定。三是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XX年8月市监察局与市发改委,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招投标资料、到施工现场抽查等方式,对XX年10月以来,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了逐项目检查。市招投标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检查涉及工程招投标项目共63个,总投资4.9亿元,有效规范了建设市场秩序。四是对重大工程招投标实行监督。市纪委监察局派人全程参与关中环线、涧峪水库、城市道路等重点工程招投标监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参与招投标281项,中标9.7亿元,节约投资3.96%。
(七)认真进行安全生产督查和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市监察局积极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安全生产检查,对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消防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对近年来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以及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召开安全生产专题述职会,听取了11个单位分管领导对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述职。配合市安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在全市县长、乡长安全生产培训会、全市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学习班上进行了两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专题讲课。配合市安办加强安全教育,并与市安办联合举办了
“安全生产月”大型宣传活动。协助省监察厅查处了韩城非法采煤坑口死亡2人案件,参与查处了大荔“6.3”道路重大交通事故、韩城市非法煤矿开采重大责任事故、韩城市盘龙煤矿“8.0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大荔“8.12”非法生产事故等重大责任事故,对新闻媒体曝光的潼关县太峪大安沟非法采矿问题进行了查处,关闭了该非法坑口,潼关县县政府、矿管局、公安局相关责任人受到警示训诫和党政纪处分。同时,与市安监局对西潼高速,西郑高速铁路及渭蓝路工程的事故、陕西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开发区警苑小区两处工地瞒报工程事故进行了调查工作。落实了韩城“4.28”和合阳“10.19”事故责任追究,对责任人的处分全部执行到位。
(八)加强对执法单位“收支两条线”的监督检查工作。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XX年11月,市监察局开展了对全市有收费职能的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临渭、西高、开发区交警大队和市交警支队、城建局、卫生局、规划局等部门的规范执法、收支两条线等情况的检查,对发现的14项问题,违纪资金325万元进行了坚决纠正,并督促其整改。XX年6月,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小金库”和银行账户的通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小金库”、擅自设立的银行账户进行清查。6月至7月为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8月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组成重点清查工作组对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市技术学院等6个单位的账务进行重点检查,目前检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九)扎实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我市地处三门峡水库上游,因修建三门峡水库曾安置大量移民。水库移民的生活状况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党和国家移民政策的贯彻执行。为了保障中央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惠农政策落到实处,XX年3月份,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关于违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从维护政令畅通、保护移民权利、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资金管理、失职渎职责任追究五个方面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提出了纪律要求和违反政策规定进行责任追究。6月份,市监察局对各县市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移民普遍反映的个别县市因计划生育罚款未缴清、银行贷款未归还等问题扣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现象予以纠正。同时,对个别县市在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中程序不规范、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责成督促其进行整改,确保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XX年9月,全市共接到反映违反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举报3300余次,立案查处38起,核实虚报冒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933人,2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十)围绕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开展了清理纠正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按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国家安全总局《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精神,经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案件查处、总结深化四阶段工作,全市共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71570人进行自查登记,填写了清理入股煤矿登记表,由单位领导对登记情况严格把关,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市及县市区纪委备案存档。其中县处级干部1512人,科级干部9956人,一般干部或工作人员60102人。从清查结果看,2人申报有入股煤矿经营行为,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间退股。一煤矿承包人存在任县煤炭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已责令相关部门免去了其县煤炭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十一)开展对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的监督检查。为了确保开行贷款项目建设安全有效运行,XX年与省开行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资金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了由监察机关牵头的联合监督机构,实行了银地联合监督机制,对开行贷款项目实行规范管理,联合检查,跟踪监督,把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与政府信用、组织协调和执法监管相结合,使银地关系更加协调、合作更加紧密、互信更加增强,形成整体监督合力。省纪委XX年9月份在渭南召开了专题经验交流会,在全省推广银地联合监督经验,受到国家开发银行的肯定。XX年我们对市城投公司、涧峪水库、韩城龙门镇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XX年5月,对全市13个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建设的项目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项目审批手续有待完善、个别项目配套资金尚未完全到位等问题已责令相关部门进行认真整改。
(十二)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公务员招考、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职称评定、考试、军转安置等热点问题,按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的要求,监察机关派人参与并跟踪检查,共参与监督各类考试81场、公开选拔干部3次、考察干部1917人次,做到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对举报及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应。
(十三)查处执法监察案件。先后对华县少华山进山路工程、华阴市人大办公楼工程、临渭区医保厂改变土地用途、临渭区人劳局招聘辅警考试等9起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主要做法和特点
(一)突出工作重点。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我们坚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在工作中注意了解和把握大局,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从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中央出台重大改革决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转变”中心任务选题立项,选择好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抓好项目建设,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抓投资环境治理,以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抓热点、难点,切实解决群众的最关心的问题,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如土地违规违法、环境保护,房地产市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退耕还林、城市低保、农村医疗救助和移民后期扶持等问题,我们都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为维护我市的经济建和设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加强协调配合。执法监察工作中,在确定执法监察项目、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开展监督检查、纠正违规行为、查办案件上,都主动与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移民局、市民政局、市煤炭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渭南煤监分局等部门积极协作,密切配合,沟通和交流工作,相互学习和提高执法水平,使各部门的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显现了联合执法的整体合力,特别对那些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
强烈,调查和处理难度大的案件,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组织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攻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创新工作方法。我们从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入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工作进行改革试点,不断探索执法监察工作的新途径。在退耕还林执法监察中,采取了交叉检查的等方式,不仅有效地避免了地方职能部门之间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同时又为各县市区相互交流,互相学习,借鉴工作经验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四)加强制度建设。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注重研究一些问题的发生,主要是缺乏一些形之有效的监督制约制度和措施,如何搞好超前防范,堵塞漏洞,减少问题的发生,做到有章可循,必须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才能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XX年以来,我们从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入手,不断探索执法监察工作的新途径,先后以市委、市政府的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城乡低保制度实施办法》、《渭南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制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治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试行办法》、《关于违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加强对国家开展银行贷款项目资金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部门职责、领导责任、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便于操作、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有效地遏制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存在问题
几年来,我市执法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在深化执法监察工作的调研探索不够;执法监察工作的深度和力度还不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还有待加强;我们的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我们要按中省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贴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执法监察职能作用,在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上下功夫,为维护稳定大局、保证政令畅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二:廉洁从税的监督责任落得不实原因分析
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隐患与对策
一、纳税评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隐患
(一)自由裁量权过大。一是选取不全。从调查情况看,目前,东阳市的重点评估主要采取行业评估的方式,而评估的行业是由市局或区局确定的,基层分局自主选户的空间相对较小。因此,对一些在资料审核和日常征管工作中发现问题或疑点但又没有按规定作为重点评估的企业,选哪一个怎么选,基层分局有可能进行回避,不组织评估,致使应评估的企业没有及时得到评估。
二是权力集中。现时纳税评估实施过程从实地调查到出具报告等,一般由两名或以上管理员共同负责,没有引入“第三方”进行监察,权力相对集中,不利于实现权力制衡,互相监督。
(二)执法行为较随意。一是容易避重就轻。现时评估的程序、指标和文书资料市局已作统一规定,但在评估处理结果上可能避重就轻,随意性较大,税务人员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存在有利用制度缺失换取私利的可能性。如,在纳税评估过程中,纳税人如存在偷税行为,评估人员既可选择将其移交稽查补税加罚款处理,也可选择由纳税人自行查补申报免于罚款处理,致使有偷税企业没有按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理过轻,或达到移送稽查标准应移送未移送,甚至有重大偷漏税嫌疑的纳税人没有及时移送稽查部门处理。二是弹性空间较大。在评定处理中,如部分业户缺少会计账册、会计记录等资料,评估人员在作出结论时,一般都是根据企业的经营场地、职工人数等因素粗略估计企业的经营状况,评估弹性的空间大,以至可能发生不廉洁自律行为,致使评估结果失真。三是少收滞纳金。如,在纳税调整环节,对小规模业户出具调整通知书时,部分评估员为减轻纳税人的滞纳金负担,更容易实现入库,往往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调整各所属期的销售收入及税款,而是在调整期的最后一期一次性补税,导致少收滞纳金,容易出现廉政隐患。
(三)人为干扰因素多。一是素质差异。由于税务评估人员能力素质差异等原因,不知道如何组织纳税评估工作,甚至认为纳税评估就是要企业补税,补多补少一个样,行政执法责任意识较弱。二是畏难情绪。评估人员出于自我保护等,评估时遇到问题,觉得进一步查下去有难度,特别是遇到纳税人抵触,出现对抗性情况时,心理压力大,只要企业补交一定的税款,纳税评估工
/6作不了了之。三是通风报信。为有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通风报信,处理、销毁有关偷漏税的资料,致使其逃避补缴税款。
二、原因分析
(一)纳税评估廉政监督制度不够完善。虽然省、市局近年来都出台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对纳税评估工作流程、业务操作进行了规定,但从廉政建设方面看,仍存在一定的缺漏:纳税评估廉政监督工作制度规定不够完善,纳税评估的税收征管工作处于“弱势”状态;纳税评估工作与执法责任制、廉政责任制以及相关的考核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还不够紧密,执法责任和廉政责任方面对纳税评估工作考核的内容还未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使衡量评估人员工作深浅程度的尺度不明显,有可能出现脱节;纳税评估工作本身内在的制约机制和外在的监督机制还有待完善。例如,纳税评估完成后,对评估结果没有复查审核制和监察反馈制,欠缺有效监督机制监管,后续管理工作不健全。
(二)现有评估模式监控难度大。从调查情况看,当前基层税务分局的征管一般采用属地管理模式,但为了切合本地实际,又采取了相似而不尽相同的模式,有的采用分类管理,有的采用分类加分片管理,还有的采用完全分片管理。正因为征管模式的多样性决定了纳税评估也存在不同模式,有的采用“任务到人式”,即在一定时间内每一管理员规定完成多少户纳税人及多少税款入库的纳税评估任务;有的采用“独立式纳税评估”,即征管部门内专设评估机构(通常为评估小组)负责本局所有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有的是两者相结合方式,即对每一管理员下达纳税评估任务,另外对纳税大户、重点税源户有专人负责评估。除此之外,目前税务征管局机构的设臵为管理员直接对应基层税务分局分局长,没有中间环节把关,也没有专职人员和机构对评估工作进行监控,纳税评估的监督难度较大。(三)税务人员廉政意识有待提高。经过多年来的廉政制度建设和宣传,广大税务干部的廉政意识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个别税务人员仍存在廉政意识不够强或抱有侥幸心理的思想。一方面因为人的认识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对于廉政问题的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认识水平;另一方面由于现有纳税评估工作权力过于集中在一部分人手中,在监察手段不够多、力度不够大的情况下,个别纳税人有可能采取行贿手段,以使评估结果更利于纳税人。
/6纳税人的经济诱惑很容易使个别廉政意识不坚定的税务干部产生动摇,甚至出现个别税务人员利用制度缺失向纳税人索贿的情况。
(四)积极有效激励措施比较缺乏。一是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中,对纳税评估工作奖惩规定不够明确,容易造成“干好干坏一个样”。二是个别评估人员由于日常工作事务较多,有时难免出现疲于应付的态度,不少人都在被动的压力下完成上传下达的任务,特别是在个别企业“讲情”、给“好处”,自愿补税之后就匆匆了事,网开一面。三是主动发掘潜能,积极寻找解决纳税评估中廉政建设问题的新方法、新观点不够,造成纳税评估工作的技术方法难以有机地整合及时有效的推广,卓有成效的新思路不多。
(五)税收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全面。实践证明,纳税评估工作不仅是税务部门提高征管质量和纳税人税法遵循度的有效手段,也对纳税人改善经营管理进行正常税收筹划大有裨益。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税务机关的宣传日常更多是针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专门针对纳税评估工作的宣传比较少,使得纳税人对纳税评估不是很了解,这可能会使纳税评估出现廉政风险。主要表现在:纳税人对纳税评估的目的意义和作用不了解,以为是税务人员是在“找茬”、“故意刁难”,为“缓和关系”而不得不向评估人员送礼、红包;税务评估人员可能利用纳税人对纳税评估的认识不足,趁机向纳税人敲诈勒索,“讲数拆数”,中饱私囊。
三、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操作
1.细化纳税评估相关制度。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纳税评估评估的程序、指标、纳税评估分析方法、评估文书资料等进一步予以细化,完善评估内容,明确评估时限。重点应把握两点:一是统一评估指标的设臵并对指标及时更新。市局已在案头分析底稿中统一设臵了评估指标和指标预警值指标,要进一步完善按不同行业和纳税人性质设臵必要评估指标、一般性评估指标和选择性评估指标,并对评估指标要作详细的分析说明。╚?对纳税人税负率、销售变动率、销售毛利率等必须作评估指标并要求评估人员作详细的解释说明,并且对评估参考指标作及时更新,紧贴实际评估工作。通过这种全面、详细而又统一的纳税评估指标设臵,可以有效防止税务人员串通纳税人隐瞒偷税而收受“好处”,/6即使发生不廉洁行为也容易在监督复核中发现存在的廉政问题。二是评估程序的设计。要谨慎严密,环环相扣,既要有人员参与的规定,又要有具体的评估时限,还要有评估进度的汇报环节。如选取评估对象环节,应由何职责人负责(原则上选案人与评估人员分离),简要说明选取的理由,完成的时限等,并制定台账作规范登记,以便随时掌握评估情况。其它环节如实施、执行等环节都应有相似的规定,使评估程序上环环相扣,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减少腐败的空间。
2.确立“一书一卡”在纳税评估廉政监督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切实把“一书一卡”制度贯穿于纳税评估的全过程。每次评估前,评估人员在对企业发出《纳税评估异常质询书》的同时,必须发出纳税评估“一书一卡”。纳税评估“一书一卡”要赋予新的内容,如告知被评估企业纳税评估工作的意义与流程。评估中,评估人员不准与被评估对象单独接触,每次约谈、质询,都要由被约对象填写好“一书一卡”有关内容。工作结束后,由被评估企业的企业法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交回分局存档备查,增强廉政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3.设臵纳税评估集体审议制度。一是在市局统一组织的重点行业评估的基础上,对基层分局自行组织的纳税评估,特别是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和资料审核中发现的疑点业户,以及评估专岗通过数据分析发现的疑点业户,要由基层分局评估小组进行集体审议,确定评估对象,减少选案的随意性。二是在纳税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适时向评估小组汇报评估进度,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估的,须书面申请延期并说明延期理由。三是评估工作结束时,最后的定案由评估小组集体审议,形成对评估选案、评估、处理结果审核三方面环环相扣的监督机制。
(二)创新模式,强化管理监控
1.加强事前监控,即加强评估选户的监督。首先,选户人员要与评估人员相分离;其次,选户人员对所选取评估的纳税户要有选取理由说明;第三,在区局范围内,采取集中、分散和交叉检查等方式组织纳税评估工作,在确定评估对象、评估人员时实行廉政回避制,税收管理员不参与自己所管纳税户的评估。
/62.加强事中监控,即加强评估分析的监督。一是设立纳税评估约谈室,对约谈纳税人的谈话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检查。二是实行评估人员对评估工作全程负责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执法追究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执法责任意识。同时,设立台账登记,明确每一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三是在评估人与分局长间增设纳税评估复核岗,负责对纳税评估报告内容、逻辑、资料证据等进行审核,在多增设一道廉政关卡的同时,确保评估质量。3.加强事后监控,即加强评估结果处理的监督。一是发挥基层税务分局兼职监察员的作用,定期对本单位内已结束的纳税评估案件以调阅案件资料、电话或实地访问纳税人等形式,检查是否存在廉政问题。二是组织监察、税政等相关科室对纳税评估工作进行抽样复查。三是纪检监察部门选取部分评估案例深入企业,及时进行走访,了解评估人员执行廉政纪律情况。
4.强化信息化建设。要以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正式上线为契机,以综合征管软件数据为依据,在统一组织的重点行业评估的基础上,由税政部门随机确定企业作为初选的评估对象,基层分局自选的要报税政部门备案,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尽可能地避免人为因素干扰,提高评估工作的针对性。
(三)强化思政,提高自律意识
1.重视失渎职自律教育。2.尽量消除心理负担。3.丰富廉政教育内容。4.创新廉政教育形式。
(四)完善考核,搭建干事平台
一是明确职责。按照纳税评估管岗责体系和业务操作规程,把岗位基本情况、基本职责、工作流程、技能要求等内容进行明确,并按岗位工作性质、工作量多少、工作难易程度等细化成考核项目。考核按月、季、年度进行,通过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德、能、廉、勤、绩全方位多层次考核,使其工作表现、工作能力、贡献大小与个人工资、晋升充分挂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是强化监督。要采取召开座谈会、通报会或网络调查等形式,征询纳税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可以引入社会知名度高、信誉良好的调查评估公司,在不同类型的纳税人中进行科学的随机调查,强化纳税评估工作满意度的评估。
/6三是严格奖惩。定期组织纳税评估案例评比,把责任落实到位,过错追究到人,严格奖惩,鞭策后进,鼓励先进,努力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的形象。
(五)加大宣传,确保透明公开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为使税法宣传有针对性,实效性,税务部门应对每一新的税收政策广而告之纳税人,充分使纳税人理解、支持税务人员开展工作。纳税评估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应重点宣传其在改善纳税人税务管理的职能,并明确其工作步骤,得到纳税人的大力配合,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内联外通。一方面实行评估结果定期通报制。制定纳税评估台账,及时反映评估进度及成果,并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强化内部监督。采取召开纳税人会议等形式,向纳税人了解情况,讲解纳税评估知识。监察部门要通过走访、电话等形式,了解纳税人心声,及时反馈信息,遏制不良苗头,提高纳税评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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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廉洁从税的监督责任落得不实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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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大厅作风问题整改剖析材料
办税大厅作风问题整改剖析材料
省地税局:
,我办税大厅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在干部管理和干部作风方面,就存在着许多不符合上级要求的言行,7.23事件就充分暴露出我们办税大厅在干部管理和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不容忽视的问题。
7月23日,省地税局优化环境小组一行到我们办税大厅,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了有的税务人员迟到,有的税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吃早餐,有的虽已开始工作,但未按时换制服,仍然穿着便服上班。这一系列违纪违规行为,充分暴露出我们办税大厅工作人员纪律责任意识淡薄,未能发挥办税大厅作为税务系统的窗口作用,严重影响了地税机关形象。这里有一事实需要说明,事后查明,迟到的那位同志,是提前到达办税大厅,由于要到医院给孩子取检查结果,请了假出去,回来时,被明查暗访的同志逮个正着,进门时,被暗访人员当场拍了下来,不属于违纪违规行为。接到省地税局明查组的情况反馈之后,我们办税中心及时召开会议,对7.23事件进行通报,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反思,认真查摆问题,拟出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确保在短时期内完成整改任务,促进我们办税大厅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真正为树好地税系统机关形象而作出不懈的努力。现将查摆问题情况和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反思查摆问题情况
按照局党委要求,省地税局明查暗访组反馈情况结束后,我们办税大厅就召开会议,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求领导和职工面对面提意见,面对面制定整改措施,每个领导必须找出自已身上存在的1-2个问题,同时要找出职工中存在的一种现象。职工必须每人查找出自己身上的1-2个问题,还有为至少1个领导或者其他职工找出1-2个问题,并且要求,查摆问题要做到深、透,不能走过场,制定整改措施要切中要害、切实可行,不可以无病呻吟,不关痛痒。通过认真的查摆反思,集中分析,我们办税大厅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具体表现为:一是个别税务干部仍然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办事拖拉,责任心不强,纪律散漫等问题,缺乏敬业精神,责任意识不强,马马虎虎,得过且过;二是个别税务人员还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监督不力等问题;三是存在个别的对上级工作布置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四是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仍然存在纳税人排长队的现象;个别税务干部对工作缺乏热情,对事业缺乏激情,对服务对象缺乏真情,“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还在不同程度地存在;五是有些同志不注重知识的更新,不勤于思考,创新意识不强,思想不够解放,工作上习惯于老思路、旧经验。六是机关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还只限于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分析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办税大厅工作人员来历复杂,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思想意识有高有低,业务水平有限;二是抓学习教育不够,没有更多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税收业务知识、会计知识和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主要提倡以自学为主和组织少量集中学为辅相结合的方式。二是管理工作存在着差距,作风建设急需加强。
二、整改措施
结合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我们认真研究,征求意见,制定了如下整改措施:
(一)强化学习意识,增强政治观念和业务素质。
我们办税大厅许多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都是因为平时不注重学习,政治理论水平不高,导致工作责任心不强。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强化学习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制定具体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对重要的政治问题进行深入系Word文档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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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的研究,还要学习现代经济、科技知识,学习做好税务工作所必需的政策、法规知识。坚持向书本和专家学习,向群众和实践学习。条件成熟的时候组织干部职加强税收业务、税收政策、会计知识和经济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对税收业务、会计知识的学习,采用“送出去请进来”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不断提高全分局人员的“两个”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平时,除集中组织学习外,要挤出时间多学习,少应酬。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站在政治的高度观察思考问题的能力。
(二)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
办税大厅是地税局窗口部门,对树好税务局的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也是我们办税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提出“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助手意识”的整改方案,要求办税大厅的全体同志必须切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热心服务基层和群众,对符合政策法律和在办税大厅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办实办好,对不符合政策法律的做好解释工作。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不以权谋私,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三)强化敬业意识,提升工作质量。
敬业才能奉献,一个员工只有在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才能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成绩。不爱岗敬业,工作出不了成绩也是我们办税大厅的存在问题之一。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在强化敬业意识上下功夫,首先要强化办税大厅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明确窗口形象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行使的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干不好工作,上对不起国家,对不起局党委,下对不起群众,对不起人民。牢固树立窗口意识,树立“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品质。二是牢固树立人民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力求把办税大厅的每一件工作做实、做细、做好,让领导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三是量化各个岗位的工作目标,强化办税大厅职工责任意识,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指标”,严格杜绝“做日和尚撞日钟”的混日子现象。要求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必须严谨,工作作风要实、工作质量要高。
(四)强化创新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由于工作缺少创新,“外甥打灯笼,照旧”,许多工作都是老套路,导致有的同志对工作缺乏激情,要解决这一问题,首要的措施就是强化创新意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创新工作手段,采取限时办理、差错追究、流程改造等措施,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实行岗位ab互替,岗位责任人暂离岗位时,落实另一人替代。设定办税大厅工作办理时限,急件即到即办,普通纳税工作单个岗位停留一般不超过两个小时。
(五)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
要把机关作风考评列入机关政风评议和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机关日常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总结机关作风建设的经验,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廉罚贪的原则,积极探索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效能考评办法。机关作风建设考评要突出履行职责、实现目标任务的实际绩效,坚持组织考核与行风评议相结合。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要突出履行职责、工作效果、廉洁从政,坚持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领导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要充分运用机关作风考评结果的激励作用,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年度工作目标。
三、下步工作打算
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事关责任政府建设进程,事关税务局和办税大厅的工作改革与发展大局。我们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以7.23事件为戒,切实把机关作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机关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谋划、一同部署安排、一同督促检查、一同抓好落实,认真执行以上整改措施,通过富有成效的工作,督促办税大厅机Word文档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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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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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廉洁从税的监督责任落得不实原因分析
关于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分析及对策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高速增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日新月异的发展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以及利益关系、分配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日益多样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广大税务干部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给税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来新的挑战。研究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趋势及应对措施对于进一步促进税收事业的蓬勃发展、税务干部廉洁从政具有重要意义。
一、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近年来,全国税务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健康有序、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不断为税收事业的快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以税收工作为中心,切实为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提供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总局“从严治队”的要求,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约束和规范税务干部的行为,努力从源头上杜绝税务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不断加大打击和惩处力度,坚决清除税收战线上的“害群之马”。纯洁了税务干部队伍,保证了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得以顺利贯彻执行,使税收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确保了税收收入连年大幅增长。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能够严格按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党的廉政纪律。以身作
则、依法办事,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断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为税清廉方面起到了表率和带头作用,为广大税务干部树立了榜样,全国税务系统不断涌现出廉洁勤政好班子和先进集体。
(三)税收执法日趋规范,从源头上杜绝腐败。一方面,进一步建章立制。出台“两权监督办法”,全面监督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行。另一方面,税收信息化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信息化水平越来越高,很多事务通过计算机自动控制、处理,大大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减少了为税不廉现象的发生。
(四)政行风建设成效显著,纳税人满意度逐年提高。各级税务机关能够按照总局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切实加强政行风建设,电子化办公博得纳税人的充分肯定,服务水平、执法能力逐步提升,社会各届和广大纳税人对宿迁国税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在宿迁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政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中,宿迁国税连续10年获得“满意单位”称号。
二、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历史急剧转型期,人们的信仰、信念受到经济观念的冲击发生转变,容易滋生腐败行为。近年来,全国税务系统发生了多起重大贪污受贿、渎职案件,造成了税款的大量流失,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税务干部身上,但给干部队伍建设和税收工作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当前,我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业道德观念、法纪廉政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受中国几千年传统观念的影响,征纳双方管理与被管理、主动与被动、遵从与被遵从深深地影响着每一个人的观念和行为。由此导致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官本位”意识较强,行政管理意识较浓,片面将纳税人看作管理对象,而不是服务对象,习惯于对纳税人发号施令,有时,甚至会出现“人情税”、“关系税”的现象,给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带来很大阻力。另一方面,国税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什么是违法、犯罪思想上不清楚,很多时候已经踩高压线了,还没有一定的警惕性,一步一步滑向犯罪的深渊。
(二)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首先,由于国税部门属于垂直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保护主义思想,人财物统管体制下的上下级之间是利益同一体,下级机关是上级机关的派出机关。同时,上级国税机关和行政部门不能实现对下级国税干部的面对面管理,而国税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由于职能相对弱化,不敢管,或者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对发现的问题,大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家丑不外扬,在一定程序上削弱了监督的效果。其次,由于地方政府对垂直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法律只作授权性规定,不便操作。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如何监督垂直管理部门没有从内容、形式、程序上作具体规定。地方政府部门还没有建立一整套系统的监督工作制度,导致执法监督不经常、内容不全面、程序不到位,弱化了国税部门的外部监督。最后,监督制约机制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税收征管一些环节之间相互衔接不够紧密,监管措施还不够有力,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部分单位部门的主
要领导“一岗两责”落实不到位,给以权谋私、以税谋私者带来可乘之机,导致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三)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些税务机关怕自己部门暴露问题太多,破坏部门形象,影响领导政绩,便抱着:“家丑不可外外扬”的想法,税务人员出了问题总是内部处理,即便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也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事论事,低调处理,该深究的不深究,该立案的不立案,该移送的不移送。长此以往,会使税务人员对原本错误的东西,见怪不怪,犯错不知错,最终导致过失变失足、小错酿大祸。
(四)纳税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多年来,在税收工作中,我们存在重视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的倾向。在纳税人方面,强调义务较多,而对其应有的权利则相对忽视了;在征税一方,则强调权力与管理比较多,对其在执法和管理中应尽的义务则宣传不够。因此,当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因为某一涉税事宜产生争议时,不少纳税人首先想到的不是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通过找关系、送礼物等各种方式腐蚀税务人员,毒化了社会风气,助长了不正之风的蔓延。
三、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应采取的对策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道德、法纪廉政教育。一个人的思想取向、道德水准和精神追求,决定着其价值和行为取向,所有走上犯罪道路的人,都是思想道德出了问题。因此,加强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前提。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要针对国税干部的思想状况,把握做好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保证教育覆盖面,使教育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使广大国税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使广大国税干部知法守法,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要加强税务职业道德教育,重点抓好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要抓住逢年过节、婚丧喜庆、群众有意见、社会有反映以及本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时机,有的放矢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国税干部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廉政意识、执法风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加快制度创新和机制完善。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腐败的手段、方式花样翻新,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腐败现象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和腐败多发易发的部位,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要按照总局、省局的要求,在建立健全明确的责任机制、有效的教育机制、严格的制度保障机制、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的惩治机制、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等六个机制上进行深入研究,逐步拿出符合国税工作实际的具体办法、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征管业务流程、稽查环节制约、责任区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管理等制度,提高征管业务规范管理水平;要进一
步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党组议事规则,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和个人说了算;努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保证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为推动国税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完善财物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经费支出审批办法,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和私分财物问题的发生,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三)强化监督制约力度。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产生腐败,因此,必须把科学配置权力和有效监督结合起来,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过程监督,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要不断完善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勤廉公示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任中和离任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党内民主监督制度,认真执行上级国税部门下发的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各单位、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制约;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大胆监督,敢于监督,“一把手”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行使监督权力,主动接受监督;要构建内外监督平台,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主动接受地方党委监督,工作上支持他们,业务上依靠他们指导;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执法责任制,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和阳光操作,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
要在构建纠、评、建机制和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员等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加大信访和舆论监督力度,把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不断增强权力行使的公开透明度,创造人民群众能够监督、方便监督、敢于监督的条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预防和惩治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项重要工作,进行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实行严肃惩治,而实行严肃惩治又有利于有效预防。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使广大国税干部受到教育;一方面,要以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为税不廉、违规代理等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另一方面,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仅要坚决查处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而且要严肃追究疏于管理、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责任,真正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努力把基层国税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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