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落实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推动廉洁政治建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确保党员干部始终心系党、服务人民、勤政廉政。为了深化落实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落实风廉政建设责任要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入手。党的纪律建设是推动党的建设的重要支撑,也是落实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核心措施之一。我们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自觉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时刻保持政治敏锐性,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整治党内存在的腐败问题。
其次,落实风廉政建设责任需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党的纪律建设工作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培养党风廉政建设的正确价值观。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到廉洁奉公、清正廉洁。
第三,落实风廉政建设责任要强化党内监督和组织处分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向党员干部传递强烈的纪律规矩意识。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滋
生蔓延。对于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
第四,落实风廉政建设责任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风廉政建设必须建立健全监督体制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于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徇私舞弊等党纪国法严重违反行为,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形成严密的防线,确保党的纪律建设规范有序。
总之,落实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我们党的根本任务,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党内监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落实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只有如此,我们才能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篇二: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体内涵是什么
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主要包括5个方面:领导责任。全面领导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教育责任。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管理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示范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为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纪委负监督责任,监督的对象包括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委政府管辖的各职能部门,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党组织关系在本地的机关事业单位;下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内容包括党委关于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的贯彻实施情况;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贯彻落实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情况;党风政风建设情况;支持配合纪委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情况等。监督的方式方法包括,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威慑力;
依靠群众开展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各级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和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防止出现责任虚置、责任不清的现象。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勇于担当、敢抓敢管,既管好自己,又要对班子和队伍严格教育管理。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出了问题,要视情况追究分管领导甚至主要领导的责任。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的监督,对未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做到“真兑现”、“硬挂钩”。
篇三: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
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
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本细则。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
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听取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至少2次。
(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状,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
分工,建立责任体系和主体责任传导链条。
(3)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明确成员单
位职责,催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成员发
生变化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
价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5)催促下级党委(党总支、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清
单,延伸到下属单位、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学校。
(6)有效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等工
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
实。
(7)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和完
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
离任检查等制度。
(8)加强对被选拔任用干部廉洁行为的考察,落实选人用人征求
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
(9)推行干部提拔任前考廉制度,对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廉政知
识测试,加强新任干部的任前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
(10)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县委实施细则和
有关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全年至少听取本地、本单位
(系统)作风建设情况工作汇报4次。
(11)切实纠正伤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门难进、脸
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征地
拆迁,惠民政策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中伤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12)坚持问题导向,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不断巩固作
风建设成果,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022-20XX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14)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党
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集中性党风廉政建
设宣传教育活动。
(15)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环绕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风险点,建立健全防控体系,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16)大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及时听取办案工作
情况汇报,支持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更好地发挥作用,协调解决
重大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17)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
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泯灭在萌芽状态。
(18)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分工
的相关要求,选齐配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
(19)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支持纪检监
察机关内部机构调整和精简议事协调机构。
(20)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
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
告”的新要求。
(1)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
合单位(系统)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每年至少2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业和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
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3)及时全面掌握本单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
况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
状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4)每年要对所有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对下级党组织负责人
谈话面要达到50%以上;对发现问题的领导班子或者领导干部,要
及时进行提醒。
(5)加大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落实查办案件
工作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推动
各单位(系统)的协调配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
阻力,做到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6)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7)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分工的相关要求,选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
(8)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的学习作为党委学习的重要
内容,不断增强廉洁从政自觉性。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
建设教育活动,党委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2次廉政党课。支持和
参预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9)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每年至少1次带队参加落
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
纪委监督责任对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
(10)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
定。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
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以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制度,按制度
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11)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催促整改。
(12)每年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至少开展1次对照检
查,按要求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
(1)协助本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并有针对性地指导制定与
分管部门(单位)业务特点相符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
进措施。
(2)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开展时常性的催促指
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催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3)坚持抓早抓小,对责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
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提醒、批评。
(4)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每年至少1次参预对分管
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5)对分管范围内的案件查处工作及时过问、大力支持、积极协
调,对发生在责任范围内的违纪违规案件和线索,及时揭露、报
告。
(6)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
使。
(7)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及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催促整改。
1.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1)根据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向
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2)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腐
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和查处机制,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
项工作。
(3)协助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坚持平时抽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4)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
处违反党纪党规行为。
(5)严明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整
治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严明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6)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省委、市委
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
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7)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将明察暗访常态化、全覆盖,及时
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通报暴光典型案例,确保中央“八
项规定
省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县委有关规定彻头彻尾地落实。
(8)认真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催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作风建
设方面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逐
步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9)强化对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履职过程中
敷衍塞责、走过场、搞变通的行为。
(10)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
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1)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执纪执法协作配
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函询,加强
诫勉谈话工作。
(12)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加强案件
审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推进案件查办机制创新,严格落实“查
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
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要求,充分发挥查办案件
治本功能,提高办案综合效果。
(13)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定期开展对党内监督各项制
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4)加强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
(15)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
抽查核实工作。
(16)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
教育、严格监督,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努力打
造反腐倡廉铁军,防止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的问题。
1.实行“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每年12月底前,系统各
单位党支部要向局党委和局纪委报告本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局纪委要向县纪委报告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定期向民主党派和党
外人士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实行责任清单制度。每年年初,党委和纪委要根据上级有关要
求,明确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责任,明晰
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责任清单,分别上报县委
和县纪委备案。年中,加强动态管理,跟踪督查。年底,对照责
任清单,认真总结责任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3.实行责任制制度。局党委和局纪委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进行“责任制”,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分工、任务分解、案件查办、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等重要工作
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的重要依据。
4.实行台帐管理制度。要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台帐管理制度,对落
实情况实行动态化管理,系统各单位每年至少两次向局纪委报送
落实责任的量化指标,局纪委要根据报送的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函询、约谈。
5.实行党委班子成员带队检查考核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制度。
把落
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畴,每年由
局党委班子成员带队进行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意见,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对排名末位的单位和排名后三位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党风廉政建设被
“一票否决”的单
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6.实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评议制度。
每年系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向局纪委述职述廉,集中报告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
行两个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接受局纪委现场评议和质
询。
7.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
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
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
和必经程序,提醒催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8.认真执行约谈、函询、质询制度。认真执行《关于纪检监察机
关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领
导干部进行函询的暂行办法》,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
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
9.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案件情况季度报告和典型案
件通报暴光制度。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
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浮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实行责任倒查。实行一案双查制
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主要领导责
任、分管领导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篇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内容,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本文将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党委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三个方面探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仅事关党的形象和威信,更事关党的事业和力量。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只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才能确保党的事业取得更大的胜利。
二、党委主体责任的内容
党的工作委员会(党委)是党的领导核心,担负着党的决策和执行的主要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同时也是党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委主体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高度的重视,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的中心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委要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等,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3.严明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党委要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和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违法违纪行为。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党委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理论宣传,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
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
1.加强党委的组织建设:党委要优化组织结构,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党委能够有效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成员的责任制,明确各个职责和权限。
2.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党委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明确各个环节和责任人。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能够全面推进。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党委要建立定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机制,对各个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委的密切联系。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党委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自律意识。要注重利用新媒体和社交媒体等渠道,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和教育。
总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只有加强党委的领导,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才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确保党的事业永葆健康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篇五: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社会治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崔志红(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 山西阳泉 045008)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强调,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这一观念的提出,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也是新时代我们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反腐败斗争重要的制度性安排。党委是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在整个单位的日常工作中也是处于领导地位,这也决定了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要想取得实质性进展,只能由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党委能否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切实担承担起主体责任,也会直接影响到最终党风廉政建设能否取得预期的成效。就像我们所熟知的,牵牛最简单的方式就是牵着牛鼻子,在整个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这个牛鼻子,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起主体责任,就会直接导致一个单位从上到下都无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整个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就会落空。当前企业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主要问题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各级党委也都开始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渐把它放在至关重要的地位。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伴随着煤炭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党风廉政建设在煤炭企业中也不断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在反腐斗争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更多的考验,需要化解各种各样的矛盾,因此,企业更要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走出误区,切实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企业开展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帮助企业实现更加长远的发展。明确党要管党,而不是党只管党。党要管党是我们所熟知的,但是很多企业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很容易将党要管党不自觉的就转化为党只管党,实际工作中,党委更多的是针对党员的管理,而没有全面铺开工作。企业的党委一定要更好的明确政治站位,从政治的角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重大问题的决定,确保企业整体发展方向与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一致,党委要全面进入企业的决策、管理、执行、监督等各个程序的工作中去,在依靠党员的同时,也要信任并依赖职工群众,以此来更好的监督和保证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路线,能够在企业内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与此同时,也要进一步将党风廉政建设细化到具体的工作中去,将党委的责任切实融入到企业的工作中去,可以把党组织的机构建设、职工职责的划分以及工作任务纳入到整体的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管理规范中去,使得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能够更加制度化、明确化、细致化,让员工能够对党风廉政建设有更加具体的认知。明确责任主体而不是监督主体。中国共产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是各级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党委对于企业所负的主体责任,并不是简单的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应该明确自身的主体责任,加强事前的主动预防工作,防止贪污腐败等行为的发生,而不是单纯将工作重点放在事后的查处上,在企业出现贪污腐败等问题之后再发挥党委的作用为时已晚,因此,企业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责任分解、责任检查以及责任是否得到贯彻落实的考核工作,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加强党委履职合力,尽职尽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地生根,切实发挥实际其实质性作用。扎实推进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明确主体责任。要充分认清党组织和党政一把手是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而主体责任是否能够落实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能否取得实质效果起决定性作用,也会直接影响到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成效。因此,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能够落地生根,党委必须强化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把管人与管事、抓生产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党政工作与企业的业务生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增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更快更好地取得良好成效和实质性进展。分解具体责任。要充分认识到企业的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具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想真正推动,就必须将其细化,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分解到个人,明确各部门、各人在此项工作中应该承担的具体责任,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日常的工作议程中去,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确保责任得到切实落实。企业可以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监督。党政的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要积极主动的承担起责任,亲自部署相应工作、分工,积极听取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亲自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工作中去。强化监督执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党委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定要强化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现阶段腐败行为时有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党内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到位,使得很多人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没有足够高的重视程度,在实践工作中也没有真正落实下去,很多人没有把规章制度放在眼里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利益的诱惑驱使之下胆大妄为,因为违反规章制度的损失,要远远小于其所能得到的利益。因此我们应该制定更加明确、严格的监督制度,以此方式来倒逼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是保证党建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必须要切实发挥其带头人的重要作用,以身作则,切实发挥党员的率先垂范作用,严格遵守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纯洁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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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具体负责所属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纳入工作议事日程。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与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分析研究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紧密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用权、照章办事,防止权力的滥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3、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抓好本单位(部门)领导班子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工作。带头上廉政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谈话,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4、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认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班子成员的分工和具体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对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承担领导责任。
5、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校党委和纪委对本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监督、检查与考核。定期组织述职述廉,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和落实主体责任约谈每年不少于1次。
6、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院(部、处)务会议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行。
7、按照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上级组织指定内容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评议和监督作用。
8、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处理及时,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在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方面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为其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9、加强作风行风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本单位(部门)不正之风,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行风建设。
10、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
干准则》和其他廉洁自律的规定,坚决执行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和违反廉洁从政规定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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