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在作风建设方面的具体要求和突破性措施
全面从严治党在作风建设方面的具体要求和突破性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研与总结:
1.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干部不以政绩论英雄,不以成绩论英雄,避免注重政绩的偏向导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突破性措施可以是通过全面、科学对干部绩效进行评价,注重提高干部的本质能力和服务群众的实际表现。
2.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要求。具体要求包括严禁搞铺张浪费、禁止违规超标准配备设施、禁止公款旅游等。突破性措施可以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力的监督机制,推动干部的自觉改进。
3.加强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纪律严明,对违纪行为严肃追责。具体要求包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坚决落实从严治党各项纪律规定等。突破性措施可以是加大纪律执纪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威慑,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4.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选人用人导向要优化,并加强选拔任用工作。具体要求包括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强化干部自我约束等。突破性措施可以是建立健全透明、公平、竞争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减少人情、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
5.打造廉洁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强调要构建廉洁政治生态。具体要求包括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围猎”“保护伞”等问题的打击等。突破性措施可以是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清除腐败分子和“保护伞”。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在作风建设方面的具体要求和突破性措施是为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建设廉洁高效的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队伍。只有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才能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群众认可度,实现党的事业的长远发展。
篇二: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黄山区始终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主责主业,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点、线、面”三个结合,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是突出重点--强化领导带头,落实一岗双责。黄山区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来抓。带头“定责”,把握切入点。每年通过召开区委专题会、常委会、全委会,分析研究形势,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区委书记与14个乡镇和78个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将任务定到岗、责任定到人、措施定到位。带头“履责”,紧扣着力点。班子成员每年与所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党政“一把手”开展一次谈话,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把脉问诊、提醒敲钟;到基层调研、督查工作时,一并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要求、明确目标、细化责任。2013年以来,区党政班子成员先后约谈7批252人,检查54个区直单位、14个乡镇及32个村。带头“考责”,夯实落脚点。每年由区党政班子成员带队,对乡镇和区直单位集中考核时,采用口头和书面相结合方式进行述责述廉,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其他干部、服务对象的测评打分,并对各地各单位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进行“三位一体”评议,作出综合评价、1分出等次、奖优罚劣。三年来,共通报表彰12个乡镇、20个区直单位,对4个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成绩予以“减分”、14单位综合目标考核结果予以“降档”、5个单位综合目标考核结果予以“一票否决”,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把握主线--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线来抓,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2013年以来共修订完善出台各类反腐倡廉制度20余项。健全责任落实制度,分清界线。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季报告制度》,各地各单位每季首月10日前报告上季度工作落实情况;在全市率先创新出台《乡镇及区直单位党政正职向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述责述廉暂行办法》,今年初随机抽取5个乡镇和7个区直各单位党政正职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目前,正在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约谈办法》,厘清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断扎牢责任篱笆。改进监督管理制度,筑牢防线。制定《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业务工作暂行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突出监督重点。出台《村干部报酬“三位一体”保障和激励机制实施新则》、《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暂行办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增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动力和保障。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守住底线。坚持把制度立起来,把纪律挺起来,修订出台《党2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禁止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暂行规定》、《乡镇干部住乡值班暂行规定》等,做到立规从严、正风肃纪,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
三是抓住负面--强化纪律审查,加强震慑教育。区委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支持查办腐败案件,加大覆盖面。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着重从政府采购、招投标、建设领域、民生工程、政策性住房、惠农资金等重点领域中查找案件线索,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震摄作用。2013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423件次,立案108件,涉及科级干部23人,给予党纪处分90人、政纪处分16人。近年来,重点查办了原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汪某,原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刘某,区林业局局长李某等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功能,增大影响面。通过组织力量,对近年来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贪污腐败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开展深入剖析,查找制度、执行、监督等环节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30余个;同时,选择一批典型案例与区四套班子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高等级风险点一同汇编成《廉政风险防控教育手册》,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员培训教育教材,做到用身边的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起到很好效果。两年多来,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干部教育主题班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多场次,培训人员1200余人次,让案件查办的警示教育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力督促聚焦主责主业,扩大监3督面。积极探索向区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2013年通过改革实现纪检派驻全覆盖、无盲点,着力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在全市率先出台《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将14个乡镇、25个区直重点派驻纪检组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有效解决基层办案人手不足和质量不高等问题。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对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先的185个减至9个,精简95%,使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更加聚焦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责。
二、取得成效
通过两年多来的不断实践和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区上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良好局面得到巩固,实现了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是增强了责任意识。通过细化党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等具体内容,使各级班子成员一致认为落实主体责任是法定之责和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必须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牢固树立起“抓好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担当意识,争当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
二是完善了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各方面有关制度、规定,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三转”,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精减行政权力和审批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不仅硬4化了责任落实机制,使压力层层传导,还规范了权力运行,保障了党委主体责任有效落地生根。
三是起到了警示作用。通过强化宣传教育、查办腐败案件、曝光典型案例、转发上级通报、开展专项督查、实行诫勉谈话、下发督查通报和整改通知书等形式,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既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规矩意识、自律意识,又防止了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使全区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得到保护和发展。
四是促进了地方发展。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力促进了全区三个文明建设,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财政预算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两年实现2位数增长;成功蝉联安徽省第三届文明城市,首次跻身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行列,芙蓉社区、甘棠社区分别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荣获“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全省美好乡村建设先进区,新增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村4个、市级生态村12个。
三、不足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上的差距。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认识还不够深刻,纪律意识在心中还没有真正立起来;甚至部分干部在思想上没有完全与组织相统一,认为党委落实从严治党就是和干部过意不去。二是工作实践上的不足。有的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责任传导、层层压实不够有力;有的在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方5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理念思路和方法举措上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制度建设上的弱项。监督问责制度还不够完善,有的缺乏具体的操作程序和硬性规定,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四、对策建议
一要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当前,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这个首要责任。二要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层层科学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三要强化责任追究。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
篇三: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2023)调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的成因及对策(仅供学习)(一)
(2023)调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的成因及对策
调研背景
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党中央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具体对策,帮助解决这一问题。
调研结果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存在不足,部分地方和单位存在落实不到位、责任推诿等情况。
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畅,上级单位和领导对下级单位和个人的压力传导存在不足,责任没有得到有效传导和落实。
成因分析
缺乏党委、纪委、监察委在治党责任中的有效协调和配合。
部分地方和单位存在“只求表面、不求根本”、“为了应付上级而做表面文章”等不良作风和行为。
对于有污点、问题的干部和单位,存在“避重就轻、迁移转隶”等处理方式,责任不落实、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部分地方和单位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没有理解和认识到位,存在执行不到位、认识不深刻的情况。
对策建议
加强党委、纪委、监察委协同配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干部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和问责机制,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个人和单位,进行问责。
加强干部培训和学习,提高干部责任意识和能力。
结论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加以推进,加强党的建设,保证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的稳固和巩固。
经验借鉴
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需要全党高度重视,要注重解决问题的根本,不断调整完善制度、机制和政策。
在治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地区和单位的经验,深入调研学习,并借鉴其好的做法和经验。
全党要形成良好的党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用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绩突出、群众支持的干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基层一线干部、年轻干部等重要领导干部,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结语
作为一名党员,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斗中,我们应该更加自觉地承担起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思想觉悟,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清醒,始终坚持“薄弱环节不能有漏洞,关键地方不能出纰漏”的治党方针,切实履行好党员的职责和义务,共同筑牢我们党事业发展的根基。
篇四: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成因及对策
调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成因及对策
一、调研背景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主体责任是关键环节之一。然而,一些基层单位和党员干部在履行主体责任时存在责任传导不力、层层递减的情况。为了深入了解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成因及对策,本次调研对不同区域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访谈。
二、调研结果
1.成因
1.1人员流动与变动:一些单位人员流动频繁,导致责任传递困难,责任心较弱;
1.2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一些单位仅仅注重产出数量,并不充分重视党组织建设和履行主体责任;
1.3制度执行不到位:一些单位在制度建设方面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导致责任传导层层递减;
1.4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些干部素质不高,对党的要求和责任认识不足,无法有效履行主体责任。
2.对策
2.1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对党组织建设的制度支撑,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和任务目标;
2.2加强干部培养和教育:采取措施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对党
的要求和责任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主体责任感;
2.3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将党组织建设和履行主体责任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各级单位和干部履行主体责任;
2.4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党的纪律和监督机制,并加强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督导检查。
三、调研结论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成因主要是人员流动与变动、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因素所致。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干部培养和教育、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以及加强督导检查等措施。只有通过这些举措,才能使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传导机制发挥更大的作用,确保党的事业的持续发展。四、调研分析
4.1人员流动与变动
人员流动与变动是导致责任传导不力,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的重要因素之一。在一些单位中,人员流动频繁,导致责任传递困难。新来的干部可能对党的要求和责任认识不足,无法有效履行主体责任。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单位应该加强干部培养和教育,通过培训和交流等方式,提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责任意识。
4.2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
在一些单位中,绩效考核机制过于注重产出数量,而忽视了党组织建设和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这导致了在落实主体责任时的层层递减现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单位应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将党组织建设和主体责任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通过这
样的机制,能够激励各级单位和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开展。
4.3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些单位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不足,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责任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单位应该重视制度建设,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和任务目标。同时,需要强化对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党组织建设和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4.4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党的干部队伍是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力量。然而,一些干部素质较低,对党的要求和责任认识不足,无法有效履行主体责任。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单位应该加强干部培养和教育,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通过加强培训和教育,能够增强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责任意识,提高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
五、对策建议
5.1完善制度建设
单位应该重视制度建设,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和任务目标。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通过完善制度建设,能够确保主体责任的传导顺畅,避免责任层层递减。
5.2加强干部培养和教育
单位应该加强对干部的培养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党性修养和责
任意识。通过培训和交流等方式,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
5.3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单位应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将党组织建设和履行主体责任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通过这样的机制,能够激励各级单位和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深入开展。
5.4加强督导检查
为了确保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有效监督,单位应该建立健全党的纪律和监督机制。加强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对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六、总结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是一种常见的问题。人员流动与变动、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是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单位应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干部培养和教育,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以及加强督导检查等措施。只有通过这些举措,才能够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传导机制发挥更大的作用,推动党的事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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