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副部长党风廉政建设\(6篇)

时间:2024-10-11 16:0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统战部副部长党风廉政建设\

  

  学院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副部长述职述廉报告(二)

  学院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副部长述职述廉报告(二)

  一年来,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支持维护部长的工作,认真履行副部长职责,团结带领本部门同志,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重点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打造学校品牌,树立学校形象做出了积极贡献.一,积极组织参与继续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大讨论和学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按照省委高校工委和泰安市委继续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大讨论和学习教育活动动要求,积极组织参与,并紧密结合学校实际,起草文件,撰写总结和汇报材料等三万多字,保证了继续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学习教育活动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顺利进行,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显著效果,受到了省委高校工委和泰安市委的充分肯定.通过学习,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也进一步的得到提升.二,坚持以教学评建为重点,认真贯彻学校工作会议精神,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是学校教学评建年,新闻宣传工作中,围绕教学评建和贯彻落实学校工作会议精神,广泛营造氛围,凝心聚力,通过重点加大对教学评建和特色发展,服务地方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强势营造氛围,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紧紧围绕教学质量344规范化管理机制建设,强化对内对外宣传密度,在社会上形成了广泛影响.三,以50周年校庆为契机,精心打造校园文化建设品牌,取得了良好效果.负责策划,编辑出版了《泰山学院》画册,参与了校史馆50年办学成就展的文字,图片收集整理工作,策划,组织,编辑出版了32版校报校庆特刊.通过这些校园文化建设阵地,集中总结报道了学校的校园精神,优良校风,规范管理,服务地方等办学传统和办学经验,对凝聚师生力量,鼓舞师生士气,调动师生积极性,加强师生责任心,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发挥了积极的舆论引导作用.在校庆期间,对宣传学校,加强与校友之间的联系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反响强烈.四,发挥自身优势,广泛联系媒体,围绕工作中心,加大外宣力度,凸现新的亮点.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教学评建年,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校庆50周年,贯彻学校工作会议精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为重点,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外宣密度大,层次高,对塑造学校品牌形象,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广大校友的认同感,提升学校知名度,美誉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泰安日报》头版到头条分别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好反响;《大众日报》,《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分别对我校教学质量344规范化管理机制建设进行了强势报道,《中国高等教育》,《山东高教》等都对学校整体形象进行了重点宣传报道.校庆期间,对学校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经验进行了集中强势宣传,《泰安日报》先后发表两个头版头条,两个整版,8条相关消息,泰安电视台编发了3集系列新闻报道,相关新闻报道10多条.此外,中国新闻网,山东新闻网,大众网,中华泰山网,《齐鲁晚报》,山东电视台,山东电台,泰安电台等新闻媒体对我校校庆以及教育教学和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也给予了极大关注,先后发表各类新闻150余条.有1件作品荣获山东省高校校报好新闻二等奖.五,其它方面的工作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统战理论和政策,注意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作用,注意加强和民主党派负责人的联系与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民主党派的活动.2,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有关内容,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在做了大量具体工作的同时,还存在很多不足,宣传统战干部人手少,整天忙于具体工作,用于业务知识和理论学习时间少,自己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篇二:统战部副部长党风廉政建设\

  

  统战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主要内容,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为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所承担的领导责任,保证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领导职责

  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的议事日程,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每半年分析一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负责抓好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事件,要亲自研究,督促检查处理;定期在部门成员中开展廉洁谈话活动。

  二、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

  协助部长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要亲自过问和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在主管范围内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应负领导责任。定期对机关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活动。

  三、副部长职责

  负责抓好自己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要亲自过问和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在主管范围内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应负领导责

  任。

  四、中层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要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对主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的不廉洁行为以及违法违纪案件,要及时上报,亲自过问,积极协助组织查处。

  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安排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制度和规划,组织贯彻实施。

  2、监督、检查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保持廉洁,执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3、及时研究、指导涉及廉政方面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4、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经常检查执行情况,按规定兑现奖惩。

  六、正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1、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制度,组织实施规划和领导干部党

  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

  2、坚持做好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保持廉洁的教育。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应高度重视,态度坚决,绝不能有半点含糊。

  3、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情况,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负责处理重要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支持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4、督促、指导有关廉政方面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5、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七、分管党纪廉政建设副职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

  1、协助正职组织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制度,组织实施规划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2、经常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掌握全局,抓好典型,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廉洁现象。

  3、定期组织考核领导干部自身廉洁与执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情况。

  4、直接领导党风廉政方面的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监督、教育等工作。

  5、及时向正职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八、科室领导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1、认真做好所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2、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搞好本科室的党风廉政教育。

  3、经常检查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发现问题,随时纠正并及时向领导反映、报告。

  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制度

  根据廉政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党政领导班子及机关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

  一、建立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实行分级并组织贯彻实施,监督、检查领导班子保持廉洁,执行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督促指导涉嫌违纪案件的查处,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

  二、正职领导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保持廉洁的教育,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班子“四好”活动,督促指导有关廉政方面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副职领导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协助正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经常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发现

  和纠正不廉洁现象,直接领导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违纪案件的查处,制度建设、监督、教育工作,及时反映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四、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执行维护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待人热情,勤奋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依法行政,公正公开,文明执法。实行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投诉渠道、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积极实施服务承诺,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凡第一个接待服务的机关工作人员,无条件的负责向来访群众答疑引导,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推诿,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的措施(制度)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理论以及法规制度,掌握精神实质,提高贯彻落实责任制的自觉性。

  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做到勤政廉洁、依法行政。

  三、认真开展创“四好”班子活动,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自我控制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严禁收受管理相对人现金、贵重礼品等或索贿受贿。

  五、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经费开支的项目要严格管理和监督。

  六、在实际工作中有关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

  廉洁述职报告制度

  一、单位人员要自觉提高反腐防腐免疫力,从思想上筑起反腐的防线。

  二、单位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县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三、班子成员每年按纪检、组织部门的规定进行两次廉洁自律自我检查,并且填好廉洁登记表。

  四、机关人员因公外出,返回部门后,要将在公务活动中的廉洁情况向组织如实汇报,不得隐瞒。

  五、每年底,每位党员干部要写出全年工作的廉洁述职报告,交组织部。

  失职责任追究制

  一、机关人员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做到“有令则行,令禁必止”,要认真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二、机关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不得违反纪律,要服从大局,听从部领导统一安排。因个人失职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赔偿,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实行层层负责制。所属科室工作失职造成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属于领导交待不清、措施不力,除给失职者给予处理外,还要根据情节对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给予处理。

  廉洁自律五项承诺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体党员干部作出六项承诺如下:

  一、坚决拒收钱物

  部门领导干部坚决拒收管理相对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组织,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持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

  部门领导干部要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依法行政。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萎靡状态,保持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

  三、决不以权办私事、谋私利

  部门领导干部决不以权谋私或利用影响为自己谋私利。

  四、坚决做到“四不准”

  部门领导干部不准参加有碍公务的宴请;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的娱乐活动;不准参加管理相对人的开业或庆典活动;不准向管理相对人泄露工

  作秘密及相关信息。

  五、坚决依法办事

  部门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决不越权,更不滥用职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请打投诉电话:825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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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快精准扶贫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扶贫工作文件精神,根据《关于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确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从今年起决战三年,实现全乡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实现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全面脱贫、无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全面保障,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

  总体要求:贫困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遏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和贫困代际传递;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年度任务:2015-2017年全乡共减少农村贫困人口844人,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二、精准识别

  (一)核准对象。对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以收入为依据再一次进行核实,逐村逐户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核实后的名单要进行张榜公示,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坚决予以排除,确保扶贫对象的真实性、精准度。建立精准识别责任承诺制,上报立卡的贫困户登记表必须经村小组长、挂组村干部、挂点乡干部、乡领导签字确认,并作出承诺,如扶贫对象不符合政策条件愿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确保贫困户识别精准。

  (二)分类扶持。通过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分为黄卡户、红卡户和蓝卡户三类,第一类为黄卡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在贫困线边缘的贫困户;第二类为红卡户,是指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家庭贫困程度比较深的贫困户;第三类为蓝卡户,是指年老体弱或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五保户。优先扶持黄卡户,集中攻坚扶持红卡户脱贫,对蓝卡户则通过保障扶贫来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挂图作业。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三年制定脱贫规划。乡里将根据各村情况对每年精准脱贫任务落实到户到人,建立台账,并用图表标注清楚,挂图作业,脱贫一户销号一户,做到“贫困在库,脱贫出库”。

  三、精准施策

  针对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清类别,分类施策,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实处。在抓好贫困村公共设施和服务方面的建设同时要抓好对贫困户的帮扶,做到精准施策。

  (一)推进基础设施扶贫

  1.对“十三五”扶持贫困村25户以上的所有自然村,由规划所牵头负责进行村庄建设规划。

  2.重点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着力解决贫困群众最需要、最期盼的交通、电力、水利、就医就学等方面“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让贫困群众享受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到2015年完成2个贫困村25户以上自然村水泥路建设,确保到2016年底新一轮贫困村中25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水泥路;在调查摸底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保到2016底全面完成农村贫困户土坯房和危旧住房的改造任务;灌溉渠系建设和小山塘除险加固改造主要倾向贫困村,提高灌溉能力,到2017底基本解决贫困村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生产用水困难问题;每年安排贫困村至少一个“一事一议”项目,以帮助解决路、桥、水等问题。

  (二)推进产业扶贫

  1.培育壮大特色富民产业。大力发展高产油茶、白莲、等特色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鼓励支持贫困户依据当地资源禀赋发展“一村一品”富民特色产业。为贫困户发展种养业优先立项和优先提供苗木和

  种苗。每年通过产业扶持贫困户50户以上,到2020年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户都有一个长效增收的主业。

  乡财政筹集资金,重点打造空坑——XX扶贫产业带,带动全乡贫困群众发展扶贫产业。

  2.筹集精准扶贫到户资金。县乡筹集精准帮扶到户资金,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给予奖补,或提供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补助农业保险,以及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县财政每年从产业扶贫资金中,切出一半以上用于精准扶贫到户,发展了扶贫产业的贫困户,经验收合格后每户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5000元,按规划分批实施,5年内全覆盖;另外切除部分资金,用于贫困户精准扶贫发展产业贷款贴息。

  3.积极探索“四位一体”的产业扶贫新模式。指导贫困村选择一个适合当地发展的高效产业;组建一个支撑有力的合作组织;设立一个产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为条件成熟的贫困村安排20万元产业扶贫专项资金,作为贫困户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由合作商业银行按1:8放贷;创建一个部门配合的帮扶机制,县委农工部、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蔬菜局等相关部门在贫困村产业选择、合作社组建、技术培训推广、市场开发等方面会给予大力支持,共同推进。

  4.创新产业发展服务体系。鼓励贫困农户以土(林)地经营权作价入股方式,参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农场和联户经营等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对贫困户创办的家庭农场和有贫困户参与的合

  作社,县财政将重点给予资金扶持。广泛推行“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力争2-3年覆盖黄卡、红卡贫困户,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三)推进搬迁扶贫

  1.正确引导。对地处边远、生存和发展条件较差、就地扶贫难以奏效的贫困户,坚持群众自愿、规模适度、梯度安置的原则,稳步推进贫困人口向县城工业园、县城次中心、中心圩镇或中心村有序搬迁转移。

  2.整合资源。积极整合资源支持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道路、通水、通电、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等公共设施。

  3.扶持政策叠加。搬迁移民户可同时享受搬迁移民扶贫补助和农村危旧房、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搬迁移民户除享受移民安置各项扶持政策外,迁出地的土地、山林、水面等承包经营权不变;帮助其解决后续发展问题,实现稳得住、奔小康能致富。

  (四)落实智力扶贫政策

  1.优先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立项解决贫困村薄弱学校改造,同步实现标准化和现代远程教育,新招聘的老师优先安排到贫困村小学任教,每年安排优秀小学教师到贫困村小学轮流支教,让贫困村的小学生能就近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优先支持

  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项目。

  2.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公办幼儿园、村小附属幼儿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前教育的保教费减半;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在上级规定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元;择优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到县属中学上学,除享受国家规定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外,每人每学年再给予1000元的生活补助,并免除学杂费、住宿费;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人一次性补助8000元;为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大力实施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支持职业学历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在校期间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的补助;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职业技能证书的扶贫对象,给予每人1000元培训补助;为贫困户免费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此项工作由县扶贫和移民办组织实施。面向农村贫困家庭定向培养人才,今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考“三定向”的加20分录取;从2016年起,县里将切出20%的“三定向”招生指标,专门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并根据当年招生考试情况确定具体加分标准。

  (五)推进劳务扶贫

  1.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户就业。

  2.鼓励能人创业扶贫。凡通过创业带领贫困户家庭成员就业,经当地就业部门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优先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3.解决贫困户进企业务工。积极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农民工进企业务工,解决贫困家庭收入来源问题。

  (六)推进保障扶贫

  1.落实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低保、“五保”补助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

  2.完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让其享受基本养老金保障。

  3.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对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县内住院给予特殊政策倾斜。

  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七)推进社会扶贫

  县工业园管委会将牵头联合县工信委、县扶贫和移民办在企业界开展主题为“全民扶贫,邀您同行”结对帮扶活动,积极组织工业企业自愿参与到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激励和引导“爱心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争取社会各界参与结对帮扶等扶贫攻坚工作。

  四、精准帮扶

  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机制,搭好精准扶贫的平台,实现扶贫方式由过去大水“漫灌式”向精准“滴灌式”转变,真正扶到点上、扶到根上。突出抓好“七个到村到户”:

  (一)产业到村到户。每个贫困村都要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围绕富民产业,选择一个符合当地实际的特色产业,引导贫困户通过参与产业发展,实现增收致富。

  (二)项目到村到户。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脱贫项目,找准脱贫路子,做到能种则种,能养则养,能外出务工则外出务工。贫困村要根据当地产业特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服务。

  (三)柚苗到村到户。县委农工部将安排专项资金、县农业局负责购买调运柚苗,给每户贫困户免费发放20株以上柚苗,扶持贫困户种好“摇钱树”。

  (四)资金到村到户。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逐户制定发展目标、落实脱贫项目和帮扶资金,做到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并举,专项扶贫资金要全部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行业扶贫资金、涉农部

  门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与扶贫资金捆绑使用,实现贫困户精准扶贫全覆盖。

  (五)干部帮扶到村到户。进一步加大干部挂点帮扶贫困村和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力度。实施“四个一”组合式扶贫:每个贫困村都安排有一个以上县领导、一个以上县直单位、一个以上工业企业和一笔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挂点帮扶。要按照“交朋友、摸实情、找路子、扶资金、促增收”的思路,继续推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2”结对帮扶工作,即每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扶助3户黄卡、红卡贫困户,按“一户一策”发展一项扶贫产业,增加贫困户家庭经济“造血功能”,所帮扶的贫困户每户每年增收要达到2000元以上。通过三年扶贫攻坚,使全乡所有黄卡户、红卡户真正脱贫,对蓝卡户进行最低生活保障。

  (六)跟踪管理到村到户。加强扶贫信息监测工作,及时更新扶贫对象统计监测系统的数据信息,每年都要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收入变动状况、干部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扶贫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并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对象统计监测系统。按照“贫困在库,脱贫出库”的原则,对已经脱贫的贫困户及时销号,对有特殊情况返贫的登记入库,做到贫困户有进有出。对扶贫项目的安排及实施、扶贫资金使用、贫困户得到扶持等情况,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土坯房改造到村到户。凡居住在危旧房或土坯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三年内必须全面实施危旧房、土坯房改造,严格按照省定危旧房、土坯房改造补助标准补贴到户。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乡党委、政府和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是实现扶贫攻坚的责任主体,各村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落实扶贫攻坚任务和措施。乡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扶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书记主任是扶贫攻坚的具体责任人。各村要广泛宣传扶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决心和措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乡组建扶贫工作站,由分管领导担任站长,同时安排4名有工作经验的干部集中办公,切实解决基层扶贫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

  (三)夯实基层组织。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贫困村的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好村党支部书记,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贫困村“无址办事”和“无钱办事”的问题,2015年实现贫困村村级组织都有活动场所的目标;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到2018年底贫困村全面消除“空壳村”。

  (四)加大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把握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本着“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扶贫资金专款、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凡涉及扶

  贫和移民资金的项目,一要严格按规定采取相应招投标形式,确定建设队伍;二要将所有与扶贫资金有关的施工合同必须列入廉政承诺条款;三要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必须签订廉政责任状。

  (五)严格考核奖惩。一是将扶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和村书记、主任个人年度考核及述职的重要内容;二加强工作督查,每个月对各乡村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一次督查。督查结果一要作为扶贫攻坚工作考核依据;二要与评先评优相结合。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篇三:统战部副部长党风廉政建设\

  

  XX县委统战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总结

  XX年工作已经过去一半,在县委、县纪委的领导下,我部党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开展,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现就XX年度上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一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一是强化领导。年初,我部党组就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议事日程,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分工,并落实到具体的人头,各位部长按各自分管的工作领域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二是重视组织。我部制定了XX年度详细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计划和具体措施。并在时间和内容上都作了细致的安排。三是落实目标,明确任务。为使工作落到实处,我部要求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要本着亲民、爱民,建立廉洁高效政府为目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群众监督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群众的监督和支持。我部为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开展了开门讷谏,采取社会监督的条例活动。具体做法是:一是加大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二是从党外干部、老党员干部中聘请廉政建设监督员;三是加强了信访接待工作,安排

  了专门人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信访接待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狠抓干部管理,强化廉政意识

  纯洁的干部队伍是建设高效廉洁的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党和政府在广大群众中的公信力的关键。我部要求每一位干部职工要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口、教育好自己的家人、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实实在在为人民服务多用心思。一方面,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别重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另一方面,着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和对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的教育培养,自觉树立服务人民、无私奉献的观念,在思想上形成一道廉洁从政的屏障。

  四、完善制度,规范干部行为

  制度的完善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成绩的保证。我部从机关接待,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完善了制度,给我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一是建立机关接待制。为防止在接待上出现违纪问题,我部实行统一标准,对口接待,对口报销接待制。二是建立党风廉政自查制。我部制定了每月党员干部述廉制度和季度党风廉政检查制度。三是建立党风廉政警示学习教育制度。我部

  制定了每月不得少于1次,每次学习不得少于半天的党风廉政建设警示学习教育制度,以确保警钟常鸣。

  中共XX县委统战部

  XX年7月10日

篇四:统战部副部长党风廉政建设\

  

  统战部副部长兼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会长述职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考核、效绩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塔市党办发[20xx]174号)要求,在领导的关心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服从工作安排,加强学习锻炼,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本人学习、工作、思想、廉政等情况做如下述职: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个人修养

  1、认真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地、市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及统战、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做到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统一学习和自主学习,使自己对党的各项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对当今国内国际形势和发展趋势有了更为理性的分析。从而丰富了自己领导科学、市场经济和依法办事等方面的知识,增强了自己实践“三个代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性,同时也提高了自己新形势下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2、认真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更好地开展工作,本人努力坚持“向人学、向书本学”的学习思路:一方面,虚心向领导请教,通过他们的言行举止、工作安排等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认真学习努力掌握有关业务知识。

  3、认真加强科学文化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严格按照领导干部所必须的知识结构要求自己,在工作之余努力丰富自己全面的科学文化知识。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本人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民宗委副主任、工商联副会长,向统战部部长、民委主任负责,在工作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自我,认真完成市委、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统战、民族宗教为工作重点,服从服务于我市的工作大局,为我市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认真贯彻市委文件精神,制定适合本支部实际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支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地区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以卓有成效的工作,连续两年被市上授予党风廉政建设一等单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发展,更好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2、认真完成统战部民宗委主要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认真传达贯彻自治区、地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了第二十五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为**地区第五次民族团结

  进步模范表彰大会推荐上报了2个先进集体、6个模范个人先进材料。利用各民族的传统节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消除影响民族团结的不稳定因素。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材料。根据新民宗字[20xx]49号《关于上报20xx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精神,依据少数民族发展规划、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按规定选择农村牧区安全饮用水和照明电入户,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少数民族劳动力转移技术培训、民族特色手工业和旅游产业项目组织上报,并做好项目的科学论证和可行性分析。严格把关,20xx年共审核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8个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项目2个的上报材料,完成争取全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市)材料上报工作。在地区民委的指导下,按照国家项目办的要求,带队完成了tcc5项目二工镇齐巴拉尕什村、乌宗阿尕什村、阿西尔乡克孜贝提村三个边境村的基础调研工作,为今后的项目论证、实施提供了详尽的资料。在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编写20xx—20xx年的规划要点和重点建设项目。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20xx]3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新农村建设、畜牧业、绿色蔬菜基地建设、林果业、文化、卫生、教育、道路、边民互市等项目,以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并编制了五年规划。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做好护照收存查验和出境

  人员的审查工作。认真做好“两教”、佛教的管理工作。努力做好各项日常业务工作,对上报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社情信息、突发事件及督察信息严格把关,3、今年7月,根据组织安排,兼任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会长,主要工作如下: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学习教育活动。一是积极组织工商联系统干部和非有公制经济人士召开座谈会,学习、传达十七大精神,组织干部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加了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2号

  文件)和温家宝总理在新疆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市委书记李世玉在全市干部大会上的讲话,二是利用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接触的时机在私营企业中大力倡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经营道德观念,发现遵纪守法经营户及时宣传表扬,提高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经营水平,提升了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丰富了民营企业家的精神生活,提供相互交流、广交朋友、了解外界、提升素质的沟通渠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始终把调查研究摆在重要的工作日程,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了多次调研活动。,进一步摸清了民营企业的呼声和愿望以及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社会舆论,并及时将这些亟需重视和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报送上级部门参考。大力开展扶危济困、捐资助学活动,弘扬光彩事业

  三、廉政建设方面

  今年以来,我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和决议,服从组织安排,严格依照党章办事。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做到廉洁奉公、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始终牢记职责,依法行政,保证洁身自好,“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做好部属和家属亲戚的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回顾过去的工作,在开拓创新,对外协调方面还做的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1、勇于创新,不断进取。使分管工作更进一步。

  2、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提高领导能力。

  3、严格要求,廉洁自律,塑造领导干部形象,当好反腐倡廉带头人。以上是我任职一年来的述职报告,不妥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篇五:统战部副部长党风廉政建设\

  

  统战部副部长述责述廉述德报告

  根据统战部副部长的述责述廉述德报告,我们可以了解到以下内容:

  1.统战部副部长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总结:报告将总结副部长在统战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进展,包括组织、协调、指导各项工作的情况,以及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宗教界、海外华侨华人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2.执政党引导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具体措施:统战工作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统战引导办法及行动计划、组织协调的措施等会在报告中被提及。

  3.廉政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副部长在廉政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方面的情况将会被重点关注和述责,包括政府监督、改革落实和反腐败工作等。

  4.个人廉政自律意识和道德品质:报告将重点关注副部长的个人廉政自律意识和道德品质,评估副部长在规范自身行为、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

  通过述责述廉述德报告,统战部副部长将接受党组织和相关机构的监督和评估,同时也能够帮助他改进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篇六:统战部副部长党风廉政建设\

  

  嘉鱼县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

  中共嘉鱼县委统战部

  2019年嘉鱼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县委统战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和《中共咸宁市委关于印发<咸宁市关于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共嘉鱼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如下:

  一、主体责任

  1.单位党组(支部)书记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2.坚决维护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权威。

  3.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依法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4.坚持改革发展与反腐倡廉建设力度统一,自觉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5.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强化“一案双查”,抓好责任追究。

  6.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政法规教育、廉政自律和警示教育。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活动,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

  7.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严格按程序和规则办事。

  8.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全方位监督,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健全长效机制。

  9.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突出纪律审查工作重点,坚持依纪依法惩治腐败,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10.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所属单位和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11.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

  二、廉洁自律方面

  1.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和县委九条意见要求精神。

  2.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3.不利用职权为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4.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

  5.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6.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责任追究

  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有下列情形的,应追究责任: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地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县委统战部支部书记(签字):

  县委统战部科室负责人(签字):

  民宗局负责人(签字):

  二O一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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