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3篇)

时间:2024-10-04 16:0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农村食品重点问题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突出重点,对辖区餐饮及食品流通经营者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并重点针对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开展了没收、清理及销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排部署

  接到市局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落实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并成立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自然村、农村学校周边、1农村庙会、集中交易市场、旅游景区、食品摊贩。

  (二)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

  (三)重点品类。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节假日及季节性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生猪肉及肉制产品、调味品、奶制品、水产品、酱卤肉制品、散装白酒、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

  (四)重点内容。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不强,索证索票不全,来源渠道不明,实物与标签不符,质量安全不保;生产销售食品以次充好、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食品假货(假羊肉、假驴肉、假牛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三、工作进展

  共出动执法人员834人次、执法车辆10台、共检查食品经营户417户、其中检查小作坊20户、检查食品经营260户、检查餐饮经营137户、组织开展宣传7次,责令整改36份。

  四、取得成效

  通过这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经过专项宣传和检查,提高了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净化了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为日后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的更好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篇二: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

  公安厅

  商务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X农质监字〔X〕111号)和《X市农业农村局

  公安局

  商务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销社

  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联合关于印发X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X农发〔X〕2号)及《X市农业农村局

  公安局

  商务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X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X农发(X)5号)要求,为扎实做好黛溪街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治理突出问题和防范风险隐患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端掉一批“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移送一批违法案件,查办一批大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

  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X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并有明显好转。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聚焦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从产、供、销等方面同时发力,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因地制宜,充分评估特定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联合开展大检查、大清理、大追查,重点整治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

  “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六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执法检查行动。各地要针对重点对象,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问题隐患,针对重点品类加大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查看是否存在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发现问题线索,要进一步核查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到位、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生产经营记录是否健全。查处的假冒伪劣食品,要坚决收缴并及时销毁,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二)集中开展农村食品侵权“山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等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类商标侵权行为、仿冒其他品牌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傍名牌违法行为,加大侵权“山寨”食品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食品生产、销售及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三)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追查行动。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端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实施禁业限制。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宣传行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依托“村两委”实施网格化管理,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强化社会共治。在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村委会张贴12345、12315、12331、12365等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农村居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农村食品生产主体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科学消费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农村食品生产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发展培育符合农村需求的质优价廉食品品牌。监督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

  货把关责任和义务。集中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及处置情况,对不法生产经营者形成震慑。(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供销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X年12月15—20日)

  街道农业办、派出所、食药所、工商所和供销社要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联合行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X年12月下旬)

  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大检查、大清理、大追查、大行动、大培训,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治理行动,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营造氛围,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

  (三)检查督促阶段(X年1月)

  街道农业办、派出所、食药所、工商所和供销社于1月中下旬派出工作检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X年2月)

  要及时总结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有效监管模式,向全市乃至全省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党政同责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确定时间进度。街道农业办、派出所、食药所、工商所和供销社建立专项工作组,推动落实各项任务,加大检查督导,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强化监管人员的岗位责任,建立跨部门、跨地区农村食品治理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联合推动、联合督导、联合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责任追

  究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三)构建长效机制。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着力构建网格化、全链条、无缝隙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和惩戒激励机制,对违法违规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街道农业办、派出所、食药所、工商所和供销社要建立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而导致辖区内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严肃问责,确保整治扎实推进。

篇三: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总结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着力治理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努力化解风险隐患,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抓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

  一、强化风险排查,明确监管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在近几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情况,全面梳理农村地区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和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突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并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逐一分析和综合评估,确定风险隐患性质、产生原因、影响范围、发展规律态势等,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实行台账管理,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并组织落实,达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目的。根据风险隐患排查的情况,结合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推进,确定重点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区域和重点监管食品品种,对酒类、花生油、湿米粉等高风险食品小作坊、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加强问题隐患“回头查”查漏补缺,加—1—

  快形成条块结合、联合打击、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加强“县、镇、村”三级联动,不断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强化重点整治,全面扎实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当前农村地区无照无照、假冒伪劣、“两超一非”等问题,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业态,集中执法力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一是严抓市场准入管理,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二是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加强商标和广告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四是健全信用监管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五是以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下,勇担监管责任,将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结合起来,统筹有序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同时对照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和督促指导要点表内容,全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三、强化督导落实,推动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我市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我市今年制定印发了《XX市XXXX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联合督促指导工作方案》,对做好我市XXXX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2—

  进行了全面梳理。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全市X个检查组对五县三区进行全覆盖督促指导。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了解各县区贯彻落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包括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治措施、整治成效、宣传引导、机制创新等内容,督促指导各县区局及时查漏补缺,排除各类风险隐患,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强化宣传教育,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结合农村实际,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营造推进治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普及宣传教育。结合农村食品消费特点,充分利用媒体、互联网、乡村农民图书室、广播站、文化站、乡村中小学等贴近农村实际的渠道和方式,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生产经营者自觉守法生产经营,增强农村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二是畅通投诉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提高农村消费者举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三是健全监管网络。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农村舆论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治安员等群众性队伍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协同共治。四是加强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公布治理工作进展,公布监督检查、执法抽检、案件—3—

  查办等情况。五是加强媒体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发挥舆论监督宣传作用。今年,我局与XX广播电视台合作,一是投放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广告,时长XX秒,播出X个月;二是在XX电视台智慧XXAPP,视频号分发推送保健食品科普短视频,以动漫形式展示保健食品消费警示内容;三是在XX电台FMXX.X频道,播放保健食品消费提示,每天播放X次,连续播出X个月;多形式、多渠道提高公众对保健食品正确认知,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不断提升公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向建党XXX周年献礼。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XXXX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各类市场XXXXX户次;食品抽样监测XXXX批次,合格率XX.XX%;查处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XXX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XXX.XXX公斤,罚没金额XXX.XXXX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X件;处理农村食品投诉举报XXX件,办结率XXX%;目前,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水平稳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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