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人民法庭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长路当歌
奋勇拼搏--人民法庭先进事迹
人民法庭是满洲里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1990年,满洲里市人民法院为了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根据案件情况,将原来的灵泉法庭、中心法庭、法庭整合为现在的人民法庭。扎区法庭辖区面积672平方公里,辖2个区,即区、东湖农业创汇区。辖区人口14万余人。扎区法庭现有干警22人,拥有本科学历的21人,大专学历的1人,内设民事一、二审判组、执行组、调解组、立案组和综合办公室,担负着辖区内民商事、执行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平均每年受理各类案件1100件以上,约占满洲里市人民法院总受案数的60%,平均结案率95%以上,调解率连续多年超过73%。
多年来,扎区法庭先后有多名同志被上级法院荣记二等功、三等功,有2名同志被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青年法官称号,有1名同志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自治区“十佳”法官、优秀青年卫士、先进个人称号。扎区法庭在1995年被自治区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1997年、、、4次被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呼伦贝
尔市委授予政法战线标兵单位。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被满洲里市委、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单位,连续多次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十佳优质服务标兵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连续九年被满洲里市法院评为先进集体。领导班子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
以人为本
提高队伍素质
在组织的征询群众意见调查中,反映我庭法官专业素质较低、影响办案效率的问题较为集中。如何提高法官的专业素质,强化人民法庭的各项职能,成为最紧迫的问题。因此,我们确立了以人为本,以提高法官专业素质为核心,建立长效培训机制的队伍建设思路。
经费紧张是制约法官培训的主要因素,为了使投入的资金达到最大的效用,4月我庭负债投资5万元,仅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配备了一间拥有21台电脑、1套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教室,与中法网签订了网络培训合同,5月16日多媒体教室投入使用以后,每天全体干警坚持学习一个小时,学习了法学基础理论、法制史、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法律文书写作等,并学习了房地
产案件审判、医疗事故案件审判、物业合同纠纷法律适用等专门讲座,干警的法律知识结构逐步改变,专业素质明显提高,截至上半年我庭的上诉案件不足全部民商事案件的3%。如申颖先同志经过近四个月的多媒体远程培训,去年以369分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我地区发生了多起医疗事故,有三起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诉讼到我庭,案件中的一些情况在我们地区尚无先例,结合远程教学中掌握的知识,通过在线与专家探讨,三起案件判决后,一起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两起案件上诉,均维持原判。
不仅如此,我庭还利用多媒体教室,有意识地学习了现代管理、社交礼仪、大学语文等知识,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法官综合素质、丰富法官内涵、建立具有特色的司法服务礼仪规范、法庭文化、进行司法改革等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整合资源
加强审判管理
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是法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审判效率、提升案件质量的有效途径。我庭在审判流程管理中有下面一些做法:
一是,整合人力资源,人尽其才。“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这是资源整合、发挥其最大效用的基本规律。我庭审判人员短缺是基本事实,如何让各具特长的审判人员从事其最擅长的岗位,是整合人力资源最关键的环节。我庭打破界限、打破习惯,让能者上、庸者下。实践证明,效果是显著的。如审判员勾东琰同志驾驭庭审能力相对较弱,但调解工作很有特色,每年案件调解率都在99%以上,将其调整到调解组后,其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在做好案件送达、排期等工作的同时,第一个月就审结案件40件,调解工作效率提高了近6倍。
二是,建立分工明确、职能健全的业务组室。区有煤业公司、呼伦贝尔渔业集团公司、灵泉发电厂等市属国有大型企业,扎区区委、区政府均是县级,因为这样的地缘因素和行政设置,扎区法庭的设置与人员配备均与其他法庭不同,人民群众衡量我们的标准就相对较高,这种压力,给我们庭室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根据审判发展的需要,市法院党组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设置了立案组、调解组、民事一组、民事二组、执行组等功能完善的民事审判执行组室,同时设立了综合办公室负责行政后勤保障工作,健全组室后,明确的审判分工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高,基本形成大立案的格局,实现案件繁简分流,也为系
统化的审判流程管理提供了先决条件。
三是,引入细节管理理念,制定审判流程管理规范。在我庭审判实践中,我们发现影响案件质量、案件效率的因素,引发当事人不满、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往往是因为审判人员没有处理好或是没有正确对待审判活动中的细节而造成的,所以我们在审判管理中引入细节管理理论,树立99个规范的操作,加上1个关键的细节处理不当,其结果是“0”的业绩观,并用这种理论制定审判流程管理规范,从立案、送达、案件移交、调解、排期、审理、评议、制作法律文书、宣判送达,到执行中制定执行方案、案件摸查、采取执行措施等各个环节制定了严格的期限和具体要求,就像一条流水线,环环相扣、层次分明,案件出现停滞,负责流程管理的人员马上可以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避免审判失误,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精品。这种理念深入人心,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的不足1%,我们的目标是0重审、0改判!当事人张某是一个特别挑剔的人,几年前因为我庭的法官法律文书校对失误,一字之差使案件在执行中多执行张某3000元,虽然案件执行回转,没有给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但她对我庭产生很大的抵触情绪,多次上访告状,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后来化解她与法庭的矛盾,使她做出改变的,除了我们细致的思想工作外,最主要的是,在她接下来诉讼
的两起案件中,扎区法庭领导班子以身作则、谦虚谨慎的态度,法官注重细节、注重时效的审判作风,让她信服。细节决定成败,注重细节我们的工作才更经得起考验,裁判结果才更有分量!
公正高效
确保工作主题
“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工作的世纪主题,如何理解“公正”与“效率”,如何赋予其实质内涵,是我们在实践中一直追求的目标。在政法系统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我庭以查摆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普查了以来的各类民事、执行案件近500件,以上诉、发回重审、改判、涉访案件,中止执行案件为重点,承办人分别写出分析材料,集体讨论,查摆案件中存在的不足,撰写调研文章,指导工作实践。通过归类、梳理查摆的问题,制定了15条整改措施,以此为据建立、完善民事审判、执行、党务、审判管理等各项制度,确保司法公正。
在我庭的民事审判中,我们相继开展了法律文书改革、观摩庭审等岗位练兵活动,制定了案件周报制度、质量评查制度、新类型疑难案件讨论制度、重审改判案件评析制度等,旨在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加强案件质量、促进审判效率。法律文书改革后,我庭的法律文书结构更为合理,焦点明确、针对性强、说理透彻、逻辑严谨、深入浅出,在年末的目标化考核中,我庭法律文书改革的成果得到评查组的一致好评;我庭在原来观摩庭活动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每个组室的审判骨干,选择不同类型、关系到群众切实利益的案件,组织9个观摩庭,均当庭宣判,9个案件无一上诉。观摩庭活动中,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司法助理员、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社会各界代表等参加旁听,旁听人数达到600多人次,有许多群众自发参加旁听,同时以这种方式来培训人民调解员,审判与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经过听取旁听人员意见、组织讨论。形成了符合我庭特点的民事案件审理规范,而且观摩庭活动取得了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带动审判效率、培训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扩展监督渠道等一举五赢的效果,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并举。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健全各项审判制度,案件质量、审判效率大幅度提升,我庭民事案件平均结案率在99%以上,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为21天。
民事二组专门审理法人之间财产关系纠纷案件,是我庭实现维护地方经济秩序、建设地方市场经济体制职能的责任庭室。改革开放以来,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本地的很多企业纷纷倒闭、破产、转制,地方经济一度陷入困境。大型国有企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地的支柱企业,在能源相对过剩时期,该公司向外赊销煤炭,签订合同时维权意识淡薄,产生大量不良债权,企业运营中欠下大量债务,举步维艰。在这种形势下,我庭主动承担起义务法律宣传员的责任,先后四次为企业举办中层管理干部法律专题知识讲座,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企业树立市场经济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并与该公司法律部门共同调研盘活不良资产、清理不良债权、减轻债务负担的法律途径,实行了债转股、债权人分期获赔、托管等一系列方案,在企业摆脱困境、扭亏为盈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对于该公司的诉讼案件,采取积极、果断、恰当的法律措施,保证公司权益的实现。3月24日该公司得到消息,拖欠该公司30万元煤款的北京某公司和满洲里某公司为逃避债务,欲将所得拆迁补偿金90多万元转移。我庭立即派人到满洲里市各银行进行查询,在掌握了款项流转线索的情况下,我庭充分研究对策和法律适用问题,我们四名法官和一名法警及时来到两公司负责人入住的酒店,两公司称50万元已经汇至北京总公司,另外40多万元为公司职工发放了工资,拒不提供实情。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以两公司负责人柴某、张某和会计邢某陈述中的矛盾为突破口,经过近4个小时的工作,查清了资金流向,将欠款30万元全部冻结,案件顺利执行。五年来
我庭累计为该公司清理债权、债务近500万元,为维护企业利益恪尽职责,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执行难”是法院工作的焦点问题,也是我庭工作中最大的一块“心病”,执行工作搞不好,群众的利益就无法实现,就会失去“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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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法院那吉人民法庭
一、自然状况
那吉人民法庭坐落在内蒙古大兴安岭脚下,在被毛泽东称之为“一不怕苦、二不怕死”(de)革命英雄王杰(de)故乡——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这支队伍虽然只有8人(审判员5人、书记员3人),但却承担着维护535平方公里上(de)2个乡镇和1个国营农场(de)12万人口社会稳定工作.
近年来,阿荣旗人民法院那吉人民法庭每年平均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000多件,适用简易程序率85%以上,平均办案周期30天,无一错案、无一上访,结案率100%.
二、荣获主要荣誉
那吉人民法庭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授予“金天平奖”,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人民法庭”称号;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三次.庭长荆贵玉、副庭长陈庆伟、审判员李景荃、陈刚、张琦,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政法标兵;女法官陈刚被阿荣旗旗委政府评为“巾帼建公先进个人”、被呼伦贝尔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和“十佳调解能手”.
三、主要工作业绩
那吉人民法庭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因案施调、因人施调,探索出新(de)应对不同案件(de)调解方法.
“明示法律法”调解案性复杂(de)纠纷案件.就是将案件所涉及(de)相关法律规定展示给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
“冷却处理法”调解婚姻纠纷案件.即先引导夫妻双方冷静反思自我,待趋于理智后再适时调解.这样使得一般性矛盾自然化解,不少夫妻几天后自行和好,即便是矛盾激烈(de)也易于解决.
“亲情感化法”调解赡养、抚养、家庭纠纷案件.即对当事人进行传统道德教育,并辅以亲情感化,使之认识错误,主动改过.
“三分工作法”调解邻里纠纷案件.一是听,在矛盾冲突后当事人双方各说各(de)理,各执一词,只强调自身(de)利益,争执不下,这时不妨让他们都说出来,出出气.二是劝,首先要掌握时机,双方都在气头上时,不能劝,要耐心等待双方恢复理智后再进行劝说,顺着各自(de)想法提出假设,推论出坏(de)结果;然后进行换位思考,从对方(de)角度分析,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最后从影响彼此关系(de)角度阐述其利害关系.三是调,依照法律和人情进行调解,梳理矛盾,分清责任,解决实际问题,彻底化解纠纷.
“协调联动法”调解复杂疑难纠纷案件.这类纠纷情况复杂、涉及面广,针对单凭法庭难以顺利解决(de)实际,及时做通双方事人亲戚朋友(de)工作,得到他们(de)支持后,共同做当事人(de)工作就非常容易.
“求同存异法”调解一般性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件.即在不违背法律(de)前提下积极做工作,使双方当事人明白面对利益争执应求同存异、以和为贵,依据法律和道德解决问题,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
四、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体系化
那吉人民法庭从抓住审判规律入手,不断完善权力运行(de)监督制约,将廉政工作作为一项专门工程,以人性化(de)启迪和标准化(de)规范,全力促进创廉体系化建设.廉政工作开展成体系.通过"建制、一档、二案、三会、四员、五书、六进"等廉政工作建设,形成了体系创廉氛围.廉政制度建设成体系.对廉政建设等工作制度进行全面修订整合,将50项规定制度形成制度汇编,干警人手一册.制度落实监管成体系.注重以条规为尺度,时刻规范干警(de)行为.廉政综合防范成体系.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de)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统揽,实现廉政建设早预防、早提醒、早纠正.
绩效考评励廉成体系.通过完善绩效考评方法、注重绩效结果使用等,挖掘司法潜能,鼓励干警勤勉公务.
篇三: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12.02.09?
【文
号】法[2012]34号
【施行日期】2012.02.09?
【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法制工作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2012〕34号)
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审判执行、法院管理、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涌现出了一大批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全国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等199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王之学等200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等各个部门和广大干警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品质,学习他们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积极投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立足本部门和岗位实际,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全力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高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名单
北京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
天津市
和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
北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河北省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涿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诉讼协调服务中心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徐水县人民法院大因人民法庭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山西省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庭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沁源县人民法院郭道人民法庭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处
和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太原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
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
内蒙古自治区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乌兰木伦人民法庭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扎赉特旗人民法院保安沼人民法庭
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辽宁省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建昌县人民法院喇嘛洞人民法庭
沈阳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
吉林省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通榆县人民法院瞻榆人民法庭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分院执行局
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王岗人民法庭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公室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富强人民法庭
海伦市人民法院祥富人民法庭
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劲松人民法庭
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高级人民法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上海市
嘉定区人民法院安亭人民法庭
上海海事法院连云港派出法庭
江苏省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锁金村人民法庭
东海县人民法院双店人民法庭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教育处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浙江省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嘉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岱山县人民法院衢山人民法庭
诸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XXX市人民法院芝英人民法庭
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
安徽省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福建省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
石狮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禾山人民法庭
福安市人民法院赛岐人民法庭
江西省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乐平市人民法院众埠人民法庭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乐安县人民法院鳌溪人民法庭
万载县人民法院株潭人民法庭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
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山东省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乐陵市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兰山人民法庭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
河南省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嵩县人民法院车村人民法庭
温县人民法院北冷中心法庭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通许县人民法院练城人民法庭
鄢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湖北省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双柳人民法庭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应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燕矶人民法庭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龙泉人民法庭
随县人民法院唐县镇人民法庭
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
湖南省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江永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隆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公室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广东省
英德市人民法院青塘人民法庭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
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小董人民法庭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
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
海南省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新村人民法庭
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审判第二庭
重庆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忠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
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
四川省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营山县人民法院回龙人民法庭
富顺县人民法院东湖人民法庭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
筠连县人民法院沐爱人民法庭
渠县人民法院临巴人民法庭
仁寿县人民法院龙马人民法庭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贵州省
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黔西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云南省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郎人民法庭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勐海县人民法院勐遮人民法庭
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西藏自治区
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女子流动法庭
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巴河镇人民法庭
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江孜县人民法院车载巡回法庭
陕西省
安塞县人民法院建华人民法庭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合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宁强县人民法院阳平关中心人民法庭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网络宣传办公室
甘肃省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渭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
青海省
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玉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宁夏回族自治区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巩留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沙湾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解放军
兰州军区空军军事法院
兰州军区陕西军事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车排子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分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培训处
最高人民法院
政治部组织人事部任免处
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三合议庭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名单
北京市
王之学(女)
昌平区人民法院
郭月清
东城区人民法院
曹玉生
西城区人民法院
雷香斌
密云县人民法院
天津市
于明智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王
军
宝坻区人民法院
刘玉梅(女)
南开区人民法院
河北省
尹明月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王爱军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晶明(满族)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付
荣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白
斌(回族)
高级人民法院
李
山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李振生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玉龙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
杰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焦焕芳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
XXX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朝晖
高级人民法院
李艳军(女)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宝莲(女)
定襄县人民法院
张双申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姚运兴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
瑾(女)
垣曲县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
王
贵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建国(蒙古族)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晨旭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李
毅
满洲里市人民法院
李生业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
玲
珠(女,蒙古族)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
王文艳(女)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玉芬(女,满族)辽河中级人民法院
刘振涛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踪萍(女)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
丹(女)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
维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辛建华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玉兰(女,满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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