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3篇)

时间:2024-09-27 14:2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

  

  政法委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情况报告

  政法委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情况报告

  一、工作目标

  政法委在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党中央权威为核心,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主线,深入查找和解决政法系统存在的政治问题,着力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推动政法事业科学发展,不断提高政法工作水平。

  二、工作内容

  1.加强政治纪律督查

  政法委明确了加强政治纪律督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保持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洁作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民主监督、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等。通过开展督查巡查,政法委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纪律问题,确保政法系统的政治安全。

  2.改进工作作风督查

  政法委强调了改进工作作风督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强化执行力,严肃工作纪律,解决问题时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确保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加强沟通协调,健全横向联系和纵向沟通

  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注重群众利益诉求,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做好群众工作。通过开展督查巡查,政法委督促政法干部严守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进展

  1.加强政治纪律督查

  政法委成立了由主任牵头的政治纪律督查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政法系统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了解。在这一过程中,发现了一批政治思想不坚定、党纪党规意识淡薄、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服从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落实。已取得明显成效,政法系统纪律意识显著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2.改进工作作风督查

  政法委派出督查组对政法干部的工作作风进行了全面督查。针对存在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政法委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督查成果能够落到实处。通过督查巡查,政法系统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四、工作成效

  1.政治纪律督查

  政法委通过政治纪律督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党纪党规的党

  员干部,有效震慑了党内不正之风。在查处典型案例的同时,开展预防教育,加强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教育,确保政法系统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质。

  2.改进工作作风督查

  政法委通过改进工作作风督查,推动了工作作风的转变。广大政法干部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工作质量不断提升。注重群众利益诉求,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形成了良好的群众路线。

  五、工作总结与思考

  政法委在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一些政法干部对政治纪律意识不高,容易让个人意志凌驾于党的领导之上。政法委需要加强对党纪党规的教育宣传,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念。

  其次,一些政法干部对工作作风的要求不够明确,缺乏相应的培训和指导。政法委需加强对工作作风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政法干部的工作素质。

  最后,一些政法干部对纪律督查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问题整改不够重视。政法委需加强对纪律督查的宣传和教育,形成对纪律尊重和遵守的共识。

  未来,政法委将继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政治纪律督查和改进工作作风督查,推动政法系统科学发展,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篇二: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全面做好省委督查组对我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贝!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情况专项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我局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以整改成效提升全局政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抓好省委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牢不牢固、“四个自信”坚不坚定、“两个维护”到不到位的重要标尺,迅速行动、直面问题,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大的决心态度、更实的整改措施、更实的工作作风,确保省委专项督查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为X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整改原则

  (一)强化政治站位。坚决准确对标对表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督查整改工作的要求部署,把抓好整改工作与围绕“好人主义之害”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切实增强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杜绝虚假式整改、表面式整改、应付式整改及整改不力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压实主体责任。要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强化属地整改工作的部署调度和组织领导,各股室要进一步强化本系统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省委专项督查整改任务清单,制定任务图,制定时间表,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举一反三,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学习《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方式方法单一,深度解读、交流研讨不够,学用结合有差距。

  整改措施:1、加大学习力度。进一步完善学习计划,进一步加强《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的学习力度。通过党委会、班子会、党委理论中心组等对《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进行再学习、再传达,切实提升学习贯彻《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将《条例》作为干部轮训的内容;2、深化学习效果。结合学习“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党建规范化建设等活动,将《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作为我局政治理论学习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员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线上与线下、读书班与专题辅导相结合,认真开展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切实将《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转化为推动全县政法各项工作的务实行动;3、创新学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视频等载体加强《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的学习,通过集中学习、讲党课、讲红色故事、交流研讨等方式,丰富“请出来”、走出去的学习方式,进一步强化学习效果,扩大学习覆盖面。4、强化政法系统学习。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抓好政法系统《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学习交流研讨,不断提升学习效果,确保学深悟透。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2、宣传主要面向政法系统,没有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扩大社会宣传面。访谈时,有的领导同志直言“感觉学习贯彻《条例》是政

  法口的事,其他系统有领导认为事不关己”。

  整改措施:1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发挥中国X网、书香XAPP和X发布、X党建、清廉X微信公众号等县内主流媒体,加大《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宣传

  力度,不断扩大社会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QQQ、微信群等新媒体,加大对《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宣传力度;2、拓宽宣传渠道。组织基层政法力量,走社区、入乡村、进企业,采取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全县广泛开展宣传。3、明确宣传责任。要将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及平安建设考评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向社会各界宣传,切实改变一些同志认为的“感觉学习贯彻《条例》是政法口的事,其他系统有领导认为事不关己”等错误认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3、健全落实政治轮训制度有差距。

  整改措施:1、健全落实政治轮训制度。2、结合“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专题党课宣讲活动。3、将开展政治轮训列入政治督察和重大事项报告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范畴。

  整改时限:20xx年9月底

  4、各级综治信息平台只是纵向连接,没有实现横向与各部门连接,汇集的信息不能向职能部门分发交办。

  整改措施:1、确保横向到边。开通与综治责任单位的横向联通,确保综治网格信息平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综治网格信息平台真正运转起来。2、确保高效运转。建立健全有关信息报送、督办、分流、反馈等制度,实现横向与各部门连接,确保综治信息平台发挥作用。

  整改时限:20xx年11月底

  5、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不够及时、规范,普遍存在重口头、轻书面的现象。

  整改措施:1、遵守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中共X县委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请示报告要求,严格请示报告纪律。我局党委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县委政法委。2、明确请示报告要求。对需要由县委决定和批准的重大事项,应当提前请示;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职尽责,并及时进行后续请示报告;阶段性重大事项,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常态性重大事项,按半年或者年度报告。3、严格请示报告纪律。请示报告应当根据重大事项类型和缓急程度采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涉密事项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6、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仍要加强,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没有彻底根治,为民服务思想还需提升。

  整改措施:1、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切实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教育、自查自纠等,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2、进一步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沟通,坚决整治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并形成政法干部队伍监督管理长效制度。3、继续开展一系列作风建设明察暗访,确保政法队伍作风明显改善。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结合起来。重点对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开展政治督察,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党纪、警风警纪等情况进行纪律作风巡查,综合治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规立案、越权管辖、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滥用强制措施等失职渎职行为,着力解决司法不公、办人情案关系等问题,推动执法司法作风持续好转,切实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四、整改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党委书记X同志为组长,副局长X、副局长X、党委委员X、党委委员X、党委委员X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委员X同志兼任,具体牵头督促抓好各项整改措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要按照整改工作任务分工,认真承担本地本系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全程领导、全面把关,从本级抓起,以上率下查问题、定措施、抓整改、促落实。要对照整改工作任务清单,抓紧研究针对性整改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到位,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2、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各股室要强化项目化推进,找准每个问题的切入点,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实行清单调度、销号管理。要健全落实跟踪督办机制,对整改工作进行动态管理、跟踪调度,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防止在整改中产生新的突出问题。

  3、严肃监督问责,务求取得实效。各股室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对整改工作聚焦不准、进度滞后、措施不力的,通过督办、约谈、问责等多种方式,推动履职尽责。对在整改工作中不严不细不实,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要将专项督查整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工作中,推动整改工作往实里走、往深里走。

篇三: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

  

  县司法局关于落实推进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常态化的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政法委工作要求,为巩固深化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顽瘴痼疾标本兼治,切实解决影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的突出问题,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查、改、治、建”一体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法治自觉,推动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常态化,坚决整改执法司法和纪律作风突出问题,努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顽瘴痼疾问题常态排查机制。

  司法行政干警对照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对照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对照党规党纪和条规禁令,突出重点环节和违纪违法案件多发易发岗位,每半年开展一次个人自查,填报个人顽瘴痼疾排查表,向组织主动、如实说明问题。县司法局通过分析干警

  个人自查情况、处置信访投诉举报、调阅评查案卷等形式,全面摸排单位和干警存在的顽瘴痼疾问题线索,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建立顽瘴痼疾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形式发展和机关执法司法情况,针对司法行政干警执法司法和服务群众过程中出现的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建立顽瘴痼疾整治重点任务清单,对一个时期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顽瘴痼疾开展集中整治。根据县委政法委针对普遍性问题和涉及多部门的问题研究确定的共性清单和县司法局针对本系统本单位表现突出的独有问题自行研究确定的个性清单建立顽瘴痼疾整治重点任务清单,每半年调整一次。

  (三)建立顽瘴痼疾问题甄别认定机制。

  对排查出的顽瘴痼疾问题线索,及时组织核查、比对和甄别。必要时开展相关调查并听取本人意见,作出准确认定,对教育整顿中已有明确界定标准的顽瘴痼疾问题,严格按照界定标准给予认定;对尚无明确界定标准的顽瘴痼疾问题,由本单位制定或请示县委政法委界定标准,明确界限情形,准确核实定性。

  (四)建立顽瘴痼疾问题整改追责机制。

  对排查出的顽瘴痼疾问题,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的原则,逐项登记建档,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按照县纪委监委和县委政法委等部门要求,对主动自查申报、如实向组织讲清问题的,依纪依法给予宽大处理;对故意隐瞒、不主动交代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五)建立顽瘴痼疾问题源头治理机制。

  针对教育整顿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建立清单,逐项研究制定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对执法司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短板不足,建立健全正风肃纪、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干警能力素质提升、政法干部轮岗交流等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顽瘴痼疾问题发生。加强司法行政干警纪律作风建设,根据单位职能和司法行政干警职业特点,建立完善司法行政干警纪律作风“铁规禁令”,促进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

  (六)建立顽瘴痼疾整治年度述职制度。

  司法行政干警每半年向所在单位报告一次自身顽瘴痼疾排查整治情况,局办公室每半年向党组(党委)报告一次本单位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处理情况,特别是对涉及违规违纪的要逐一进行梳理分析,及时研究整治和处理意见,并报告党组(党委)审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把推进完成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常态化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党组(党委)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抓好推进落实,其他各办公室、处、中心、所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全面彻底整治。

  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见人见事查问题,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到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全过程。精准把握整改要求,找准病灶、深挖根源、靶向发力,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坚持全员参与、不留盲区,做到每位

  司法行政干警全覆盖参加。坚持治建并举、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管人管案管事制度机制,实现长效常治。

  (三)坚持开门整治。

  通过司法行政干警进网格、进企业,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到其他政法单位上门征求意见,走访“两代表一委员”、特约监督员,召开律师座谈会,设立举报信箱等途径,主动征求群众对顽瘴痼疾排查整治的意见建议,倾听群众对排查整治常态化的感受,真正让群众参与到排查整治工作中来。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以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四)狠抓工作落实。

  把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常态化作为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重要内容,作为开展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的重要方面,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实行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整改,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完成。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及时表扬鼓励;对落实不力、问题多发的,及时约谈通报;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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