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科室规范运转管理制度汇编(7篇)

时间:2024-09-24 17:2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市直机关科室规范运转管理制度汇编

  

  中共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和市委的决议、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以下简称“党组”)运行机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好在本局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及有关党的其他工作条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党组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各项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开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

  第三条

  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履行职责。确定一名党组成员分管全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履行党建工作具体责任。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议,按照职责分工分管有关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第四条

  党组成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政治鉴别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工作推动能力、持续创新能力和自我提升能力。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党组应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党组(扩大)会、中心学习组学习会、党员干部大会等形

  —1—

  式,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六条

  党组集体讨论和决定下列重大事项:

  (一)需向市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市委决策部署的研究落实和情况反馈。局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含挂靠单位)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研究确定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审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决定向市委、市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重要事项,并提出相关建议。

  (三)研究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项目安排、经费预算、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研究、审议机关、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讨论决定党组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轮岗交流、调动和奖惩等事宜。

  (五)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对机关、局属各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和监督,加强对局属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抓好干部队伍特别是局属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认真贯彻党管人才的原则,按照市委、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六)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研究决定机关党建、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机关党委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研究审议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和

  —2—

  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八)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工作的领导,指导发挥好作用。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和市委交办任务的圆满完成。

  (九)加强对本机关和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及其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机关党委履行对机关和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

  (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十一)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组织原则

  第七条

  党组及其成员必须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坚决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的指示和决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第八条

  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党组分别于半年、年终向市委作1次全面工作汇报,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市委及其常委会决策部署和交办的有关事项,应及时研究办理并专题报告;党组应定期听取机关党委、党组成员分管工作及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工作

  —3—

  开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九条

  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机关各科室及党员群众的意见。重要决策事项应当及时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进行通报。

  第十条

  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应当暂缓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党组书记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其他成员的监督。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党组成员要服从全局,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要主动关心,积极提供意见和建议;党组成员应自觉维护党组内部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第十一条

  凡代表党组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或上报的文件,应事先经过党组集体讨论或传批审定;党组成员署名公开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应事先经党组审定或经党组书记审阅批准;每位党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参加其他活动时,所发表指导工作的意见必须符合党组决定精神。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

  党组的会议包括党组会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第十三条

  党组会议:

  (一)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取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

  —4—

  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确定。提交党组会研究审议的议题,必须事前征求局属相关组织、科室和单位(含挂靠单位)的意见并修订完善。

  (二)党组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党组应建立议事内容目录,实行动态清单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三)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集体讨论决定。党组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执行。

  (四)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请假,其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申请回避。

  (五)根据工作需要,局办公室、监察室、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应列席党组会议,可请不是党组成员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负责人、机关党委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会议议题内容指定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也可以党组(扩大)会议形式由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六)党组会议进行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党组会议讨论表决情况、个人发言及其他保密事项要严格保密,—5—

  任何与会人员不得擅自向外泄漏。

  (七)党组会议由局办公室确定专人如实记录,并按规定存档备查。根据会议决定事项由局办公室编发《党组会议纪要》。党组会议讨论的内容、决定的事项,应及时在局内适当范围进行通报。

  (八)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会议决定的具体事项,由党组成员按分工或由会议指定的局领导、科室(单位)分头落实和组织实施。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对党组会议决策部署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并做好信息反馈。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持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意见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相关情况,但在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分工落实和具体组织实施责任人在执行中如发现党组决策存在问题时,要及时向党组报告,但在党组未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应按原决定执行。

  (九)对突发事件和特别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或因人数不足无法召集会议,但又必须尽快作出决定的,由党组书记通过电话征求党组成员意见,在局纪检组监督下临机处置,事后向党组会议报告。

  第十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根据市委要求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确定的主题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列席会议人员由党组书记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

  (二)会议召开前,由局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和建议情况应分别向党组成员反馈或在会上通报。党组成员要认真准备,会前要互相交心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三)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因故缺席会议的应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委托参会人员在会上代为宣读,—6—

  列入会议记录。会后由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参加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评语意见转告缺席会议的党员领导干部。

  (四)针对会议剖析查找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和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民主生活会后,要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通报会议情况和整改措施,按要求进行民主测评。

  (五)民主生活会后应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报送有关情况和材料。

  第十五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每季度举办一次。结合形势需要和重点任务、热点问题,由局机关党委拟定年度学习计划和相关专题。学习中心组会议由局副县以上干部、局属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属单位副职、综合科室负责人参加。根据学习需要,可扩大参加学习范围。

  (二)党组书记任学习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局机关党委负责中心组学习具体筹备组织工作,确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并建立中心组学习专卷归档。

  (三)党组学习中心组会议要结合形势需要和重点任务、热点问题,采取专题辅导、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形式进行。要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统筹安排中心组会议与个人自学、专题调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和学习通报等制度,确保学习质量。

  第五章

  思想作风建设

  第十六条

  党组及成员应当自觉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十七条

  党组及成员应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7—

  改革创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同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党组应集中精力议大事、抓大事,精简会议和文件,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党组成员要减少事务性和应酬性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八条

  党组成员必须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央和党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艰苦朴素,公道正派,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第十九条

  党组成员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并切实研究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党组成员全年下基层的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每年至少牵头1项重点调研课题。到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规定。

  第二十条

  党组及成员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深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抓好机关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党组每年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党组成员要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党组每年至少组织3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教育,每季度至少1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每年组织开展1次廉政谈话。局管干部中新提拔使用、交流轮岗和晋升非领导职务人员,应在任职和交流前由党组确定专人开展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

  第二十一条

  党组应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全市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系统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党组适时听取关于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各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情况。

  —8—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党组及其成员应主动接受市委及市委有关工作部门的年度履职考核。

  第二十三条

  结合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党组成员落实本《规则》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党员定期评议内容。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市委的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

  (二)因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政策的;

  (四)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

  (五)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公开发表或者出版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讲话、报告、文章、著作的,或者在互联网上发表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言论的;

  (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

  (八)对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负有责任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规则由党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

  —9—

  序类号

  别

  议事内容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1文件,传达上级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讨论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2和意见。

  重

  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大

  3决问题。

  策

  事4研究决定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

  项

  研究决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要行政工作决策事项。

  研究决定全局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6治理工作。

  7研究审定以党组名义向市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研究以党组名义制发的重要文件和工作报告。

  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并决定局机关、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内设机构负责重人(含副县级机构副职)的任免及轮岗交流事项。

  要

  干

  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并决定局机关、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内设机构负责部

  10任人(含副县级机构副职)的考核、奖惩事项。

  免

  事11研究表决向市委推荐干部人选。

  项

  1213研究并决定局机关、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后备干部推荐事项。

  9重

  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事项。

  大

  项14按相关规定,研究并决定本局国有资产、资源处置事宜。

  目

  —10—

  151617安

  按相关规定,研究并决定大宗办公设施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等事项。

  排

  研究并决定单位年度财务预算、调整预算和决算事宜。

  大

  研究并决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预算和决算事宜。

  额

  资1研究并决定就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金

  使用

  研究并决定除有规定用途、规定标准、规定报销程序外的2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19资金使用。

  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

  序类号

  别

  议事内容

  研究决定向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请示报告的重大请20示

  事项。

  报告

  研究确定局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含挂靠单位)向局党组请示报告的重要事事21项

  项。

  22研究审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规划。

  规划

  23研究审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年度计划。

  部署

  24研究审议全市系统的重要工作部署。

  事项

  25研究审议全市系统的重大决策规划或方案、意见。

  研究审议局机关、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事26人项。

  事

  管2研究局管干部动议、推荐考察、及表决任免事项。

  理

  事

  研究表决局管干部的非领导职务确定、晋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勤人员技项

  28术等级评聘。

  —11—

  研究审议局机关、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内设机构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竞29争上岗方案。

  3031研究决定局机关、局属单位人员调动(含调出、调入)、轮岗交流事项。

  研究决定局机关、局属单位人员提前退休和辞职、辞退有关事宜。

  研究决定一般干部(含公务员、事业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人员)、工勤人员年32度考核结果认定。

  33343536研究确定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事宜。

  讨论确定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

  研究审议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

  班

  研究确定局班子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事宜。

  子

  建3研究审议中心学习组年度工作计划。

  设

  事3研究审议局领导班子运行情况报告。

  项

  394研究审议民主生活会方案、报告。

  研究讨论和票决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事宜。

  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

  序类号

  别

  4142议事内容

  听取机关党建情况汇报,并作出相应决定。

  机

  研究审议局机关党建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

  关

  党43研究审议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组成人员改选有关事宜。

  建

  工44研究讨论党员述职考评、民主评议事项。

  作

  45研究审议党员联系群众工作有关方案。

  —12—

  4647484950515253研究审议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研究审议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有关事项。

  研究审议党务公开有关工作。

  研究审议党组织、党务干部及党员评先推优工作。

  研究讨论党员违纪行为处分意见。

  研究审议干部培训教育有关方案、意见。

  研究审议局机关重要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止。

  研究审议年度重要工作部署责任分工方案。

  队伍

  54研究审议局机关目标管理考评事宜。

  建设

  55听取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相应决定。

  事项

  56研究审议机关工会、团支部、妇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工作方案。

  575研究审议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事宜。

  研究决定局机关、局属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奖惩意见。

  中共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议事决策流程图

  单位,对需决策事项认真调查研究,综合论证、党组成员召集分管科室、科学分析,提出决策方案并按涉及范围进行协商、广泛征求意见予以完善,开

  展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可行性审查后,形成议题材料向党组书记提议决策。

  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根据各党组成员的提议确定。

  —13—

  会议召开时间应提前1至2天通知参会人员,并送达会议材料。参会人员会前要熟悉议题材料,认真酝酿,做好会议讨论发言准备。

  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议题由分管党组成员或所分管的科室作简要说明,党组成员充分讨论并发表明确意见,党组书记根据讨论情况作末位表态发言。

  会议实行逐项表决。每项议题经充分讨论后,进行表决。

  党组书记根据会议讨论、表决情况,对审议的决策事项作出通过(同意)、不通过(不同意)、修改或进一步完善再次审议的决定。

  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

  会议决策事项,必须坚决执行。由分管局领导或会议明确的责任人牵头抓好落实。局纪检组、监察室跟踪督办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报告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充分说明理由提请集体研究重新审议。

  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党组织架构及隶属关系结构图

  —14—

  图

  向上请示汇报,落实决议决策

  向下安排部署,督促决策执行

  进行业务指导,督促目标落实

  开展纪检监察,监督规范运行

  例

  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组织架构及隶属关系结构图

  —15—

  图

  向上请示汇报,落实决议决策

  汇报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向下安排部署,督促决策执行

  例

  联系指导业务,督促目标落实

  行使国家权力,实行权力监督

  参政议政,实行民主监督

  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16—

  第二条

  重大决策事项的主要内容为: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指示、任务、决定、工作部署等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重要干部任免的主要内容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各科室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以及后备干部推荐等事项。

  第四条

  重大项目安排的主要内容为: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等项目。

  第五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主要内容为:研究并决定单位年度财务预算、调整预算、决算,社保基金预算、决算,就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以及2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有规定用途、规定标准、规定报销程序的除外)等。

  第六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分为酝酿、决策、执行三个阶段。

  (一)酝酿阶段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提议、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17—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前报主要领导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相关科室、单位应在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征求意见修订稿、相关说明)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集体决策阶段

  1.保证出席人数。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应到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有关会议。

  2.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先由分管领导或直接涉及议题的相关科室、单位介绍说明情况,参会人员进行讨论发言。对有关决策建议,参会成员应逐个表态。主持会议领导应综合参会人员讨论发言的意见,最后汇总、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对多个“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应逐一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到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分歧较大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不同议题内容,可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有关会议纪要,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会议文件及有关讨论情况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4.组织列席旁听。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可视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或服务对象等列席会议有关议题。列席人员可就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三)强化执行阶段

  1.分工组织落实。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遇有职责不明晰或分工交叉的,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组织实施。

  —18—

  2.增强执行力度。任何领导班子成员都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事项。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3.加强督查反馈。健全落实决策督查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由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向局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反馈落实情况。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条

  为进一步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局重大决策的公开应当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局领导班子集体作出的重大决议、决定,要向局机关党委、各支部和属各科室、单位及工、青妇组织通报,除

  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大决策公开制度

  —19—

  需要保密和涉及个人隐私外,其决策过程、决策结果及实施情况都应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三条

  有下列内容之一的,应按规定程序由集体讨论决定,并将决策依据和结果向单位干部职工通报: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工作任务的安排和部署;

  (三)干部调整和奖惩任免;

  (四)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

  (五)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固定资产买卖置换:

  (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

  (七)其它需要公开结果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本局重大决策事项通过以下形式向社会公开:

  (一)通过召开全市系统工作会、专题座谈会、党员干部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公开;

  (二)通过新闻通气会、发布会和市内各媒体等宣传渠道公开;

  (三)通过局内显示屏及局属门户网站等现代化手段公开;

  (四)通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或其他方式公开。

  第五条

  分管领导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下属单位的重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议制度

  为更好地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特制定局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和内容

  (一)党组会议

  —20—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传达上级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讨论研究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措施。

  2.研究决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以及全局性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要行政工作决策事项。

  4.研究决定全局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5.研究审定以党组名义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或以党组名义制发的其他重要文件和工作报告。

  6.按干部管理权限、程序和要求,研究决定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研究决定评优、评先等重要事项。

  7.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听取党组成员对全局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研究其他应由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局务会议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厅关于全局性工作的指示、决定以及重要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措施。

  2.讨论通过重点工作方案、重要审批事项和涉及全局的计划、规划,以及财务等事项。

  3.贯彻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4.讨论决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它重大工作部署。

  5.研究部署和交流各科室(单位)的重点工作。

  6.按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人员调动事项。

  —21—

  (三)局长办公会议

  1.围绕党组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2.讨论通过向上级行政机关报送的报告或请示的重要事项。

  3.讨论通过局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4.协调处理与其他部门之间、下属单位之间、科室之间比较重大的问题。

  5.听取上级重要会议的情况汇报,讨论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或提前酝酿需提交党组会、局务会讨论的重要议题和意见。

  6.局领导认为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全局干部职工会议

  1.传达贯彻上级和党组的重要指示、决定决议和重要会议精神。

  2.部署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专项工作。

  3.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总结和部署全局工作。

  4.开展干部选拔推荐、竞争上岗、考核及民主测评等工作。

  (五)全市系统工作会议

  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或重要决策部署。

  2.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总结和部署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作。

  3.交流工作经验和听取意见建议。

  4.进行表彰奖励。

  二、参会人员

  (一)党组会议: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必要时可受党组书记委托由副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出席,办公室、监察室、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列席。议题由局党组书记决定。党组会议根据需要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参加人员由

  —22—

  局党组书记确定。

  (二)局务会议:局务会由局主要领导主持,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即局长、副局长、协助分工的调研员和副调研员)、纪检组长参加,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察室负责人列席会议,涉及议题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列席所涉及议题的研究讨论,必要时可由局长决定全部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议题由局长决定。局务会议根据需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三)局长办公会议:局长办公会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有关局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议题由主持会议的局长或副局长决定。局长办公会根据需要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四)干部职工会议:全局干职工大会一般由局长或由局长委托其他局领导召集和主持,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干部职工大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系统工作会议:全市系统工作会议(含专项工作部署会等)应提前统筹规划,于年初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同意,拟召开的会议应于会前报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备案。全市性系统工作会议,应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精简会议的有关要求,严控会议次数、时间和规模,尽可能的安排召开视频会议,节约会议成本。全市系统工作会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和相关情况确定。

  三、会务有关事项

  (一)会务筹备。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的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议题材料的收集登记,并根据需要通知有关科室、单位提供必需的会议材料并整理成议题材料,办公室派员列席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全市系统工作会议应成立临时会务筹备组负责会议筹备和相关会务工作。

  (二)议题准备。会议讨论事项,分管领导应事先听取相关情况

  —23—

  汇报、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或充分酝酿,形成较为成熟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并责成相关科室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书面议题材料。议题材料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局办公室汇总统一编制提交会议讨论。

  (三)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需印发会议纪要的,由办公室牵头整理,一般于会后3日内完成,送局领导审定签发;会议确定事项,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和由会议指定的科室或组织牵头办理,没有明确的由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牵头协调并及时通报落实情况。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由纪检组长牵头,监察室会同办公室及牵头负责科室一同督促检查;重要会议的领导讲话,会后由相关职能科室整理印发学习贯彻。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步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推动领导干部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人员

  局中心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党组成员、行政班子成员和调研员、—24—

  副调研员)及机关党委成员组成,根据需要可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二、学习内容和形式

  每年年初,机关党委根据市委制定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意见,结合局年度各项工作,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报局党组书记审定后印发执行。

  (一)集中学习。集中学习视情况安排局领导作重点发言或邀请相关专家、领导作专题辅导。

  (二)分散自学。中心组成员要充分利用工作之余自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自学内容根据市委制定的学习安排意见和局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

  (三)辅导讲座。可聘请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的领导讲授,或以观看录像形式组织专题讲座。

  三、学习要求

  (一)中心组成员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自觉参加集中学习和讨论,认真准备发言提纲,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促进各项工作;要结合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撰写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二)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12次。中心组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应向局党组书记请假。

  (三)中心组建立学习档案,由机关党委指定专人整理并按年度建档。学习档案包括:1、上级党组织关于中心组学习的有关文件;2、学习制度、学习要点、学习计划、总结材料等;3、学习考勤记录;4、学习记录和党课材料等;5、学习成果。包括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中心组学习活动信息等。

  四、学习组织与监督检查

  (一)中心组学习由机关党委牵头组织。

  —25—

  (二)中心组学习由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督促检查。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中共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会前学纪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略,落实中央“始终把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切实提高局领导干部学纪、守纪的表率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组会前学习党纪条规,应坚持学以致用、提高效率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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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原则,尽量保证学习内容与业务实践相结合。

  第三条

  党组会前集中学纪不能流于形式,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第四条

  党组会前集中学纪可根据实际,采取通读条文、听讲座、观看音像资料、组织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参与学习的党组成员要做好学习记录。

  第五条

  党组会前学纪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共产党党章》等党的政治纪律;

  (二)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人事纪律;

  (三)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四)中国共产党关于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相关规定;

  (五)中国共产党的财经纪律;

  (六)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失职、渎职相关规定;

  (七)中国共产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

  (八)中国共产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规定;

  (九)中国共产党关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纪律等。

  第六条

  党组会前学纪由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制定计划和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记录。

  第七条

  根据学习内容的需要,安排局机关、局属单位负责人列席学纪活动。

  某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领导班子(中心组)学法制度

  第—条

  为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局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班子学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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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宪法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三)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专门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等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

  第三条

  领导班子学法采取专题学法、法制讲座和局务会前学法等方式,根据需要可把学法对象扩大到科室负责人乃至全局干部。鼓励领导干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自学法律。

  第四条

  领导班子每年开展专题学法活动不少于3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参加集中学法不得少于4次。

  第五条

  领导班子集中学法采取通读法律条文、听讲座、看音像资料、组织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个人自学要做好读书笔记。

  第六条

  领导班子学法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领导班子学法情况由政策法规科负责登记,并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中共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

  健全调查研究(以下简称为调研)常态化机制,加大围绕市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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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的调研力度。为避免重复或轮番到同一个地方调研,节约成本,提高调研效率,局领导、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下基层调研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到同一地方调研的,可依据实际情况整合调研课题和调研人员,采取较为集中的方式开展调研。调研要明确主题,增强针对性和目的性,综合运用实地查看、个别访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切实地做好调研工作。调研期间,除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去名胜古迹。

  二、精简会议活动

  坚持精简节约、高效务实的原则,由局党组会(或局务会)审批并从严控制各类会议的召开、规模等。尽量运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开会时要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注重实效。会场布置要简洁大方,一律不摆花草,不设背景板,不配发文件袋、笔、笔记本;不搞宴请,一般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借会议活动发放纪念品。

  除统一安排外,局领导一律不出席各类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种剪彩、奠基等活动;局领导在任职期间一律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公开出版著作(含摄影、书画作品)。

  三、精简文件简报

  精简文件简报数量,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要从政策、业务、格式、文字和发文规格等方面严格把关,注重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力求文字精练、篇幅简短、内容充实、管用有效。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严格文件和简报的报送程序,提高运转效率。大力推行OA办公自动化建设,机关及局系统内部,不涉密文件资料一律通过办公自动系统运转,下发的文件简报可用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的不再印发纸质信息。确需印发纸质文件资料的,要从严控制印数和发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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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活动

  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考察活动,要合理安排,严格控制规模和时间,不得随意延长行程,不得超预算支出,力求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因公出国(境)的要严格执行外事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向下属单位、企业和各地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五、改进宣传报道

  加强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建设,发挥其宣传主阵地作用。规范新闻报道,需要宣传报道的事项,由政策法规科统筹协调和对外联络。局领导和干部职工对外发表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的讲话、文章或接受采访、授课等,应按程序经政策法规科审查后方能进行。

  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正规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投稿,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报道的有效性和吸引力。

  六、厉行勤俭节约

  严控接待费用,公务接待尽量安排在局伙食团,按照“从严控制、严格审批,热情周到、从简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和陪餐人数,杜绝奢侈浪费。控制日常公务开支,加强办公用品管理,不配备高档办公用品;办公区域认真执行节能降耗规定;从严控制会议和培训经费;统筹安排出差交通工具,不安排超规格食宿。加强车辆日常使用和维护维修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七、密切联系基层

  局领导每年下基层时间不低于90天,要深入县、乡(镇)和村(寨),特别是局“挂帮包”联系村,面对面地与基层干部接触交流,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真实情况,努力为基层办实事,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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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减轻基层负担

  科学制定各类考核检查评比活动,统筹安排文件材料报送,不搞多头安排、重复报送。下基层不搞层层陪同,不搞迎来送往,食宿服从安排并不提无理要求,不接受各类纪念品、土特产。

  九、坚持廉洁从政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审慎对待亲情友情和社会交往,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十、加强监督检查

  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本规定,并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进行总结。驻局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局办公室要将本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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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市直机关科室规范运转管理制度汇编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5.12.022015.12.02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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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12月2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平发〔2014〕16号),设立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牌子。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应急、督查、信息等服务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2.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关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3.加强促进金融稳定发展职责,强化行业监管,完善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全市金融统计评价工作;加强全市金融人才体系建设。

  (三)整合的职责

  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五)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七)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十)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上报,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写《市政府大事记》。

  (十二)负责市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

  (十三)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制、机制和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市长热线工作,指导、监督市长热线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负责或参与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大调研活动的前期准备和调研,对全市和省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其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政府部门和社会科研力量对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专题、课题进行调研,提出政策建议。

  (十六)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市政府立法工作和审查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章草案工作;承担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及解释工作;承担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和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承担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职责,负责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及培训、推行服务型执法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有关工作;受理、审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行政、经济和民事诉讼,承办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指导规范全市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负责指导全市行政调解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仲裁办事机构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省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意见及政策建议;联系省级及驻平金融机构,组织开展银政企对接合作;协调推进域外金融机构引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推进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市企业改制上市;负责融资性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市金融风险,推动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十八)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市长办公室。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议事会议的组织、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起草;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日常公务活动安排;承办市政府办公室日常活动等具体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与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的联系工作。

  (二)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长热线办公室、市政府值班室)。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制、机制及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市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整合全市各类应急资源;负责市政府市长热线电话的受理、承办、转办及督办,指导、协调全市市长热线网络系统工作。

  (三)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上级机关对市政府批办件的督办查办;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市委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的经常性督查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负责全国、省和本级人大、政协交市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

  工作;负责网络“市长信箱”网民留言的交办、督办、回复工作。

  (四)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制订、督促、考评工作。

  (五)文电科。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审核、印制和机要、传真、保密、档案及印章管理;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及机关报刊、信函收发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六)信息科。负责向省政府报送平顶山工作信息,负责组织、研究、编发市政府决策需要的政情、社情、舆情等政务信息;负责研究制订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政务信息的采集、编发、分析和新闻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七)一科。承担市长日常公文运转和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审核工作;负责市长交办事项的日常督查工作;起草市政府办公室综合文字材料;承担《政府志》、《市政府大事记》编写整理工作。

  (八)二科。负责常务副市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常务副市长分管工作方面的公文,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常务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九)三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工作方面的公文,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四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工作方面的公文,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一)五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工作方面的公文,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二)六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工作方面的公文,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三)七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工作方面的公文,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四)八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工作方面的公文,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五)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市政府机关的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组织开展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承担市政府专网及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化的组织、规划、协调、指导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六)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出国人员的政审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代管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指导工作。

  (十七)行政财务科。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接待、后勤服务、环境卫生、人口计生、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十八)保卫科。负责机关和重点警卫目标、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联系协调到市政府的群众上访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综合科。协助机关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科室的业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安排,负责综合材料起草工作,负责督查机关重点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和党群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协调仲裁机构开展工作。

  依法行政指导科。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工作;负责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问题,起草配套规定和答复意见;负责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件,审查处理相关问题;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审查处理相关问题;组织开展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评估、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的统计汇总和上报;指导全市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指导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指导规范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

  政策法规科。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制定规划、组织起草、审查协调和补充修订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涉及法律问题的解释工作;办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具体事项;负责市政府涉及法律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和重要事务的合法性审查,为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管理活动提供具体法律意见。

  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研究行政执法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承担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有关工作;负责依法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工作;负责行

  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投诉、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等相关工作。

  行政复议应诉科。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拟订行政复议决定;承担由省政府受理的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经济、民事应诉案件代理工作,承办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指导全市行政调解工作;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协调配合机制。

  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设5个内设机构:

  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工作信息、督查、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综合材料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外事等工作;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银行保险科。配合、协调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全市银行、保险机构的监管;加强与银行、保险机构的联系、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推进全市农村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业务的开展;协调推进全市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和改制工作;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指导全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金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调查分析全市宏观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负责金融有关数据统计。

  资本市场科。牵头负责地方资本市场建设;加强与证券机构的联系沟通,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促进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协调服务期货市场发展;统筹推动全市企业改制上市,衔接企业上市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负责全市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统计监测、违规处理、风险处置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金融稳定科。负责拟订平顶山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金融稳定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证券、非法保险和非法外汇买卖活动,协调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推进平顶山市金融业应急机制建设;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工作,维护全市金融安全与稳定。参与地方法人高风险金融机构的托管、重组、清算、关闭和善后处置等工作;承担平顶山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融资担保科。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各项扶持政策;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人员编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97名(含纪检单列编制2名)。其中:市政府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7名;办公室主任1名(由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4名;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设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由副县级领导干部担任),督查专员2名(1名正县级,1名副县级);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由副县级领导干部担任);正科级领导职数2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0名。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1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机关驾驶员事业编制仍核定2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15名,机构规格正处级。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机关驾驶员事业编制仍核定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行政编制为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结束——

篇三:市直机关科室规范运转管理制度汇编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纸质公文流转及运行规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10.22?

  【字

  号】吉府办发[2014]31号

  【施行日期】2014.10.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纸质公文流转及运行规则(试行)的通知

  (吉府办发〔2014〕31号)

  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吉安市政府办公室纸质公文流转及运行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0月22日

  吉安市政府办公室纸质公文流转及运行规则(试行)

  政府机关公文含电子公文和纸质公文。我市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OA办公系统)正式运行后,绝大多数公文处理实现了网络化、无纸化和信息化,基本形成了以电子公文为主、纸质公文为辅的办文格局。电子公文处理及运行规则市政府办公室已另行制定。现就进一步规范纸质公文办文程序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根据《吉安市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吉安市政府办公室内部OA办公系统电子公文流转及运行规则(试行)》相关规

  定,纸质公文处理仅限于以下几类:①已标明密级件的;②政府抄告单;③协调会议纪要;④征求修改意见的;⑤信访及批示件;⑥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⑦突发应急信息;⑧附件带有书籍、图纸的;⑨要求解决经费、机构、人员编制、人事问题的;⑩其他较为敏感的不宜公开的文件。

  篇幅超过16页码或附件带有较大表格的发文,以及工作方案等需多次修改的公文,可走纸质流转呈签,领导签发后由OA办公系统发文。

  第二条

  各综合科室和专业科室应当建立健全本科室纸质公文管理登记跟踪制度和台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做到公文随时可查找、可追踪,密切掌握公文去向。

  第三条

  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件,按人大、政协相关程序和规范办理;对征求修改意见的公文,由拟文单位直接发函征求意见;对要求解决经费、机构、人员编制、人事问题的由单位向相关职能部门去函,再由职能部门提出意见用纸质文件报市政府研究。上述文件报市政府后,以及附件带有书籍、图纸和不宜公开的文件,其收文程序及运行相关规范比照电子公文已明确的相关程序和规范办理。

  第四条

  关于涉密件的纸质收文处理。秘书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应建立健全本科室涉密公文管理登记跟踪制度和台账;密级件应使用办公室印有“密件”标识的文件夹传递;复印、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并经市政府办主要领导批准;绝密级公文不得复印、汇编。复印、汇编公文视同原件管理。

  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

  第五条

  关于信访批示件的纸质收文处理。主送市政府主要领导的信访件,由秘书科建立登记台帐,拆封后交市长秘书梳理经秘书长把关后呈市长阅示。对市长作出批示的信访件,由秘书科登记批示内容并根据批示内容和信访性质进行分

  办:个人诉求类信访件转信访局按规定办理;举报类信访件交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单位信访件按归口分办给业务科室办理。主送市政府分管领导的信访件,由各对口业务科室建立登记台帐并办理。信访件办理结果由各承办主体及时督办收集汇总并通过原渠道反馈给分办单位,再呈报阅批领导阅示。

  第六条

  关于市领导或上级领导批示件的纸质收文处理。对部门直呈市领导且市领导在直呈件上有批示的,秘书科登记后根据内容归口分办有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登记并转办给相关部门办理。对上级领导和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件,秘书科收文后按程序及时送市政府主要领导阅示后,送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秘书长,同时分办有关业务科室办理。急件,送市政府主要领导阅示的同时,分送市政府分管领导、秘书长阅示并分办有关科室立即办理。

  第七条

  关于突发应急信息的纸质收文处理。突发应急信息全部纳入紧急公文处理范围,由应急办(直通办)第一时间收文、拟办并送呈相关市领导。应急办(直通办)要落实专人全程跟踪文件去向,对领导批示内容第一时间交办,并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第八条

  关于政府抄告单和协调会议纪要纸质发文的程序及运行相关规范比照电子公文已明确的发文相关程序和规范办理。

  第九条

  关于纸质公文的流转传递。属一个口子内办理的公文由对口专业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并按时限要求办结并反馈;属跨口子办理的公文由秘书科落实专人负责传递并跟踪进度,传递完毕后交相关科室办理并反馈。秘书科负责公文传递工作人员,原则上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到领导办公室取送文件,做好文件去向登记,及时传递分办,急件即收即送。周五或法定节假日放假前应及时取送文件,防止压误。文件传递完毕由秘书科及时退回承办科室办理,办理完毕后按有关规定归档。在公文传递过程中,科室之间应加强沟通衔接,按要求办理、传递,确保公文运转顺畅。

  第十条

  关于纸质公文的办理时限。文件在科室之间传递均须履行登记签字手续,注明签收日期,急件还须注明签收时刻。原则上纸质公文传递的每个节点办理时间不得超过半天,急件即收即送,一般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答复的从收文登记之日起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完成。对逾期未办超过时限要求的公文,承办人要及时查明情况,并向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和市政府领导报告,对送呈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文件出现此类情况还应向秘书长报告。

篇四:市直机关科室规范运转管理制度汇编

  

  市国资委办公室工作总结

  ×年,是市国资委的开元之年。一年来,市国资委办公室在国资委党委的领导和市委办、市政府办的直接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能,突出协调服务,创新工作方式,加快工作节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委领导和市委办、市政府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整章建制,完善了机关内部管理

  针对我委刚刚组建、人员来自不同单位的实际,制订了《市国资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建立完善了考勤、学习、办文、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等十四项制度,使机关内部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特别是来客接待、设备购置等实行归口管理,着力压缩了公务开支,节支效果比较明显。在档案管理上,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规范了办理程序,机关文书资料档案统一由办公室收集、归档、保管,在条件十分简陋的情况下,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了档案工作。

  二、当好参谋,突出了调研信息

  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参与政务,为领导决策当高参,设大谋。今年,我们围绕国资委的工作重点以及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一些调查研究,形成一批较有份量的调查报告,为领导提供了决策依据。如针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混乱、使用效率差、统配调空能力弱等现状,我们在市政协的组织下,赴重庆涪陵等地考察学习,并对资产存量较多的市直机关进行了调查,形成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调查报告》,提出了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对策建议,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针对我委刚刚组建,人们对国资委缺乏了解的情况,撰写了领导署名文章《构建科学管理体系,当好国资守护神》,市委书记做了批示,在市委《决策参考》和《××日报》刊发。此外,我们还突出了信息宣传,向“两办”报送信息条,共有篇新闻稿件在《××日报》《××晚报》刊发。、三、严谨细致,狠抓了公文办理

  在公文处理上,坚持从严、从精、及时、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从公文处理的收发、印制、传阅、清退、归档、销毁等各个环节入手,严把政策关、时效关、公文体例格式关、文字关和校核关,力求政策清楚、主题突出、观点准确、格式规范、逻辑严谨、准确及时。同时,规范发文行为,精减文件数量,努力做到少行文、行短文。在会务工作上,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认真审查会议议题,努力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全年收到各类文件件,制发各类文件件。基本做到了准确无误,内容充实,针对性强、表达清楚,简明扼要,逻辑严密,合乎语法,体例格式规范,达到政策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统一。

  四、快捷周密,保障了后勤服务

  一是工作服务求优质。以“保证运转、促进工作”为目标,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千方百计为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改善办公条件,提供优质服务,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使他们能够集中精力投入工作,干好工作。特别在办公地点、设施配置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受到了好评。二是接待工作求实效。坚持热情接待,从俭招待的原则,搞好来宾接待,促进了对外交流与协作。三是财务管理求严格。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把财务支出关,压滤机滤布坚持厉行节约,勤俭持“家”,杜绝浪费,为办公室的整体运转提供了有效的后勤服务保障。四是车辆管理求安全。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强化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合理安排调度,严格车辆检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和安全行车,严禁出私车、出人情车,保证了领导安全用车。免费提供

  五、求真务实,及时办理了议案和信访

  我们始终把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大事、实事来抓,提高思想认识,狠抓交办、督办两个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为了提高办理质量,我们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以严格程序、严格时限、保证质量为根

  本要求,从各个具体环节入手,做到接受任务、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组织办理、负责实施、答复代表、质量监督七个“一抓到底”。今年,我们共办理政协提案一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我们坚持认真对待和解决每一件“热点”、“难点”信访问题,及时研究处理方案;坚持与群众代表对话;坚持掌握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敏感信访问题,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坚持党政领导信访责任制,严格实行包保责任制;坚持现场办公、就地控制局势、疏散群众,较好地解决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年共受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件,接待来访批(人、次),转办案件件(人、次),办理上级交办信访案件件(人、次),处理市委、政府领导批阅信件件,基本上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六、着眼根本,加强了自身队伍建设免费提供

  办公室工作能否搞好,队伍建设是根本。为此,我们进一步强化了服务意识,全办人员无论是干部,还是临时工,都能顾全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工作上经常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为做好全局服务工作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强化了岗位意识,明确分工,定岗定人,责任到人;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着力提高写作、驾驶等业务技能;大力提倡团队精神,讲团结、讲协作,互相配合,形成了工作拳头,增强了后勤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了组织纪律,全

  办同志能严格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严格管住自己的手,不该得的坚决不得,严格管住自己的脚,滤布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率先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无一例违纪违规行为。

  总之,我们在××年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两办”的要求相比,与兄弟单位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在机关办公条件相当紧张的情况下,规范化管理压力更大;二是信息调研、对外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办公室人员全局观念、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新的环境下,继续戒骄戒躁,发扬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进一步搞好我委办公室各项工作。

  《市国资委办公室工作总结》

篇五:市直机关科室规范运转管理制度汇编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3.10?

  【字

  号】定政办发【2022】38号

  【施行日期】2022.03.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

  《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机关党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要点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定西的重要一年。做好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坚持”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高质量追赶发展大局,立足“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的功能定位,对标实施“转追”工程,开展“五学五比五看”行动,锻造“四能”干部队伍,深化“五型”机关创建,不断促进“三办三服务”

  工作提质提效提标,为建设“敢干事、能干事、善干事、要干事”的实干政府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两个确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精心制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每周五“固定学习日”制度,扎实开展学思想、学政策、学业务、学制度、学先进“五学”活动,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

  3.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提高“三会一课”质量,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二、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4.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机关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机制,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梳理风险隐患,建立责任清单和风险防范清单,确保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5.切实加强阵地管控。深化意识形态思想教育,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内容检查,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重大活动、政策、项目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和

  敏感热点、突发案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做好舆论引导和调控管控工作。

  三、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6.提高参谋决策水平。坚持谋文与谋事结合、质量与效益并重,准确把握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和领导意图,倡导“短、实、新”文风,做好《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汇报、会议讲话、研讨发言、调研文章以及领导交办的其它文稿起草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有效推进市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

  7.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扣全市“两聚力三强化一抓实”方略和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制定年度调研计划,精心拟定调研选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为领导决策提供正确依据。组织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调查研究能力水平。加强研究室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切实发挥“人才蓄水池”作用。

  8.更加注重统筹协调。统筹做好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办公室的沟通联系,确保各项工作贯通协调推进。统筹调配各类资源,全面做好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中国·定西马铃薯大会、“鲁企走进协作地·甘肃行”招商推介以及通渭书画艺术节、马家窑文化节等重大节会筹办的协调服务工作。

  9.坚持从严办文办会。严把文件起草关和审核关,进一步控制公文字数、数量、范围,确保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制发的三类文件只减不增。坚持务实、高效、节约原则,从严控制会议规模、参会范围和会议时长,认真做好市政府全体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专题性会议等重要会议承办工作,不断提高会议组织保障水平。认真完成市政府2022年度大事记的收集、整理和撰写。

  10.严格落实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全国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严格执行节假日“三总四办多分”和双休日“双总多分”值班工作制度,从严执行

  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全市政府系统联络畅通、运转高效。

  11.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按照“服务提升、质量提升、名次提升”目标要求,及时把握上级信息需求特点,每月至少向省政府办公厅上报政务信息50条以上,全年编发《今日上报》200期以上、《定西市政府信息》40期以上,提高信息采用率,信息工作位次争取进入全省前列。优化政务信息走访约稿和考核激励机制,增强各单位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2.提升政务运转效率。认真落实《定西市政府办公室制度汇编》《文电收办“双总多分”清单管理盯办落实制度》等机制制度,实行文电登记销号办理,全面推行智能移动办公,不断优化公文运转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持续提高档案信息化水平,力争完成2013-2020年度档案数字化工作。

  13.严格落实保密制度。认真落实保密工作各项措施,加强对涉密文件其他介质等涉密载体和关键人员的保密管理,对定密责任人进行培训,提高全员保密意识,严防发生失泄密事件。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系统账号的授权管理,管好账号及密码,确保政府网站安全运行。

  14.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关系民生的重要信息公开,编制发布2022年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年报。积极推动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关联发布,及时更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拓展政民互动渠道,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监测预警,加大人工读网和第三方监测力度,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响应并妥善处置。

  四、强化政务督查落实

  15.紧盯目标抓落实。锚定各项重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各项关键指标增速“实现全省中间偏上”的目标定位,紧盯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重

  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工程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抓好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领导批示件、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持续加大明察暗访、专项督办、定期通报力度。

  16.突出重点抓督办。逐项细化分解省政府下达全市的经济指标、市第五次党代会、市“两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年度目标,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对省市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全程跟进目标进度,重点督办难点问题,现场推进滞后事项,确保各项为民实事按期办结。

  17.规范机制抓考评。发挥好市政府履责管理督考一体化平台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务督查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市政府履责管理考评办法,切实提高督查工作质效。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全面提升办结率和满意率。全面做好人民网信箱、省长信箱、市长信箱留言和群众来信来访转办督办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五、优化后勤服务保障

  18.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三公”经费支出,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落实公车管理有关规定,强化司乘人员日常教育管理。合理配置、集约使用办公用房,做好领导公寓、机关各科、室、中心服务保障工作。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执行2022年预算,做好2022年决算及其他财务专项工作。加强信息技术工作,保障视频会议系统稳定运行。完善机关安全、环境卫生等工作机制,加强群访事件应对处置,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19.认真做好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制度规定,加强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协作配合,严格履行申报批准程序,按照“热情大方、周到细致、节俭合规”的要求,突出地方特色,规范接待程序,坚决杜绝浪费行为,全面提升公务接

  待质量和水平。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0.严格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严格按照《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分层级、分批次做好科级干部推荐考察和职级晋升等工作。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优化科室人员力量配备,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21.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健全作风建设负面清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开展警示教育和集体廉政约谈,筑牢廉洁从政防线。开展“五学五比五看”行动,锻造“四能”干部队伍,深化“五型”机关创建,以更高站位统筹协调、更宽视野参谋辅政、更严标准把好关口、更优方式督促落实。

  22.强化干部日常监督考核。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筑牢机关干部廉洁从政底线。制定《市政府办公室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认真组织开展个人量化平时考核,加大考核考评结果运用。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推动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市政府驻外联络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日常管理,促进我市对外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更好地为全市高质量追赶发展服务。

  23.加大干部关心关爱力度。健全干部职工关心关爱制度,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健康体检、走访慰问等措施,及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充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职工文体活动,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机关文化氛围。提升退休干部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两项待遇”,召开退休干部职工茶话会,做到用心用情、周到服务。

  七、统筹做好其他工作

  24.有效提升机关帮扶实效。认真履行市直帮扶组长单位职责,强化协调调

  度、示范引领和督促检查,组织召开市直单位帮扶通渭县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市直成员单位年度考核等工作,推动各帮扶单位任务落实。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制定年度帮扶计划,积极协调争取项目资金,全面推进药材种植、肉牛养殖、劳务输转、高标准农田改造等项目实施,深入开展帮办实事、消费扶贫、政策宣讲、关爱慰问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强化驻村帮扶工作支持保障、监督管理和舆论宣传,全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

  25.严格履行链长单位职责。认真落实装备制造产业链链长单位职责任务,对标“明确一个目标、实现一个突破、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个会议、落实‘一企一策’、列出一个清单、成立一个专班”的“七个一”目标要求,盯指标、盯项目、盯企业、盯招商、盯创新、盯服务,强化统筹协调,着力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人才紧缺、融资困难、技改不足、衔接不畅等方面的瓶颈制约,为企业提质增效全力做好服务。

  26.认真落实项目包抓任务。严格落实项目包抓“1+1托4”机制,着力提升主动服务能力,加强与服务企业、项目招引、项目建设企业的沟通协调,建立问题台账,强化责任落实、严把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进度,及时梳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

  27.开展文明机关创建工作。按照《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方案》安排,对照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指标,高质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按时完成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目标任务。

  28.认真完成目标责任考核。对照年度目标责任书,认真完成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宣传统战、工青妇、综治维稳等工作,积极参与福台路街道办东湖社区组织的各类活动。

  29.加快推进地志编纂工作。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地方志编纂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定西市扶贫开发志》《定西市全面小

  康建设志》编纂工作,编辑发行《定西年鉴(2022)》。制定市县第三轮志书编制规划方案,加快“两志”、乡镇村志、年鉴编纂进度。配合省志办完成《甘肃年鉴·定西卷》资料上报工作。

  30.扎实有效做好外事工作。持续抓好涉外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外事工作优势和作用,积极搭建经贸交流合作平台,推进产业调整升级和项目合作。组织协调相关责任单位互通信息、研判风险、完善对策,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加强外事机构自身建设,注重建章立制,加强排查摸底,夯实工作基础。

  31.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落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通过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微信工作群、电话等方式传达告知中央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指示精神,认真做好办公室、会议室等重点区域消毒消杀工作。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制度,定期排查各科室离定外出人员,加强适时调查监测,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健康安全。

篇六:市直机关科室规范运转管理制度汇编

  

  中共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和市委的决议、决策部署,进一步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以下简称“党组”)运行机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好在本局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及有关党的其他工作条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党组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各项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与时俱进,努力开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

  第三条

  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履行职责。确定一名党组成员分管全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履行党建工作具体责任。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议,按照职责分工分管有关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第四条

  党组成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政治鉴别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工作推动能力、持续创新能力和自我提升能力。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党组应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

  .word资料.

  工作。通过党组(扩大)会、中心学习组学习会、党员干部大会等形式,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六条

  党组集体讨论和决定下列重大事项:

  (一)需向市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市委决策部署的研究落实和情况反馈。局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含挂靠单位)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研究确定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审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决定向市委、市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重要事项,并提出相关建议。

  (三)研究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项目安排、经费预算、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研究、审议机关、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讨论决定党组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轮岗交流、调动和奖惩等事宜。

  (五)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对机关、局属各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和监督,加强对局属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抓好干部队伍特别是局属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认真贯彻党管人才的原则,按照市委、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六)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研究决定机关党建、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机关党委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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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研究审议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八)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工作的领导,指导发挥好作用。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和市委交办任务的圆满完成。

  (九)加强对本机关和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及其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机关党委履行对机关和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

  (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十一)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政治生活,按规定召开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组织原则

  第七条

  党组及其成员必须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坚决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的指示和决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第八条

  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党组分别于半年、年终向市委作1次全面工作汇报,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市委及其常委会决策部署和交办的有关事项,应及时研究办理并专题报告;党组应定

  .word资料.

  期听取机关党委、党组成员分管工作及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九条

  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机关各科室及党员群众的意见。重要决策事项应当及时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进行通报。

  第十条

  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组职责围决定的事项,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应当暂缓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党组书记应带头执行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其他成员的监督。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党组成员要服从全局,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要主动关心,积极提供意见和建议;党组成员应自觉维护党组部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第十一条

  凡代表党组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或上报的文件,应事先经过党组集体讨论或传批审定;党组成员署名公开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应事先经党组审定或经党组书记审阅批准;每位党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参加其他活动时,所发表指导工作的意见必须符合党组决定精神。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

  党组的会议包括党组会议、党员领导干部生活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第十三条

  党组会议:

  (一)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取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

  .word资料.

  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确定。提交党组会研究审议的议题,必须事前征求局属相关组织、科室和单位(含挂靠单位)的意见并修订完善。

  (二)党组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决策、依法决策。党组应建立议事容目录,实行动态清单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三)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集体讨论决定。党组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执行。

  (四)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请假,其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申请回避。

  (五)根据工作需要,局办公室、监察室、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应列席党组会议,可请不是党组成员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负责人、机关党委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会议议题容指定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也可以党组(扩大)会议形式由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六)党组会议进行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党组会议讨论表决情况、个人发言及其他事项要严格,任何与会人员不得擅自向外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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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党组会议由局办公室确定专人如实记录,并按规定存档备查。根据会议决定事项由局办公室编发《党组会议纪要》。党组会议讨论的容、决定的事项,应及时在局适当围进行通报。

  (八)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会议决定的具体事项,由党组成员按分工或由会议指定的局领导、科室(单位)分头落实和组织实施。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对党组会议决策部署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并做好信息反馈。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持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意见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相关情况,但在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分工落实和具体组织实施责任人在执行中如发现党组决策存在问题时,要及时向党组报告,但在党组未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应按原决定执行。

  (九)对突发事件和特别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或因人数不足无法召集会议,但又必须尽快作出决定的,由党组书记通过征求党组成员意见,在局纪检组监督下临机处置,事后向党组会议报告。

  第十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生活会:

  (一)党员领导干部生活会根据市委要求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确定的主题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列席会议人员由党组书记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

  (二)会议召开前,由局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和建议情况应分别向党组成员反馈或在会上通报。党组成员要认真准备,会前要互相交心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三)生活会上,党组成员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因故缺席会议的应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委托参会人员在会上代为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会后由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参加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评语意见转告缺席会议的党员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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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针对会议剖析查找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和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生活会后,要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通报会议情况和整改措施,按要求进行测评。

  (五)生活会后应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报送有关情况和材料。

  第十五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每季度举办一次。结合形势需要和重点任务、热点问题,由局机关党委拟定年度学习计划和相关专题。学习中心组会议由局副县以上干部、局属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属单位副职、综合科室负责人参加。根据学习需要,可扩大参加学习围。

  (二)党组书记任学习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局机关党委负责中心组学习具体筹备组织工作,确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并建立中心组学习专卷归档。

  (三)党组学习中心组会议要结合形势需要和重点任务、热点问题,采取专题辅导、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形式进行。要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统筹安排中心组会议与个人自学、专题调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和学习通报等制度,确保学习质量。

  第五章

  思想作风建设

  第十六条

  党组及成员应当自觉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十七条

  党组及成员应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同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

  .word资料.

  事,效。党组应集中精力议大事、抓大事,精简会议和文件,厉行节约、反对铺浪费。党组成员要减少事务性和应酬性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八条

  党组成员必须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央和党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艰苦朴素,公道正派,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第十九条

  党组成员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并切实研究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党组成员全年下基层的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每年至少牵头1项重点调研课题。到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规定。

  第二十条

  党组及成员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深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抓好机关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党组每年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党组成员要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党组每年至少组织3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教育,每季度至少1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每年组织开展1次廉政谈话。局管干部中新提拔使用、交流轮岗和晋升非领导职务人员,应在任职和交流前由党组确定专人开展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

  第二十一条

  党组应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全市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系统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党组适时听取关于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各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情况。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党组及其成员应主动接受市委及市委有关工作部门

  .word资料.

  的年度履职考核。

  第二十三条

  结合年度考核、生活会等形式,对党组成员落实本《规则》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党员定期评议容。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市委的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

  (二)因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政策的;

  (四)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

  (五)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公开发表或者出版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讲话、报告、文章、著作的,或者在互联网上发表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言论的;

  (七)泄露应当的会议容和讨论情况的;

  (八)对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负有责任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规则由党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局党组议事容目录清单

  序类号

  别

  议事容

  .word资料.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传达上级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讨论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

  2重

  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围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3大

  决题。

  4策

  研究决定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

  事5项

  研究决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要行政工作决策事项。

  678研究决定全局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研究审定以党组名义向市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研究以党组名义制发的重要文件和工作报告。

  重

  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并决定局机关、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设机构负责人要

  (含副县级机构副职)的任免及轮岗交流事项。

  干

  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并决定局机关、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设机构负责人10部

  任(含副县级机构副职)的考核、奖惩事项。

  11免

  研究表决向市委推荐干部人选。

  事12项

  研究并决定局机关、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后备干部推荐事项。

  重

  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围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事项。

  大

  项14按相关规定,研究并决定本局国有资产、资源处置事宜。

  目

  安15按相关规定,研究并决定大宗办公设施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等事项。

  排

  1316研究并决定单位年度财务预算、调整预算和决算事宜。

  大17额

  研究并决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预算和决算事宜。

  资18金

  研究并决定就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使用

  研究并决定除有规定用途、规定标准、规定报销程序外的2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19资金使用。

  局党组议事容目录清单

  序类号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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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事容

  请

  研究决定向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请示报告的重大20示

  事项。

  报告

  研究确定局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含挂靠单位)向局党组请示报告的重要事21事项。

  项

  22规

  研究审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规划。

  23划

  研究审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年度计划。

  部24署

  研究审议全市系统的重要工作部署。

  事25项

  研究审议全市系统的重大决策规划或方案、意见。

  262研究审议局机关、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事项。

  研究局管干部动议、推荐考察、及表决任免事项。

  研究表决局管干部的非领导职务确定、晋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勤人员技28人术等级评聘。

  事

  管

  研究审议局机关、局属单位(含挂靠单位)设机构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竞争29上岗方案。

  理

  事30项

  研究决定局机关、局属单位人员调动(含调出、调入)、轮岗交流事项。

  3132333435363738394研究决定局机关、局属单位人员提前退休和辞职、辞退有关事宜。

  研究决定一般干部(含公务员、事业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认定。

  研究确定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事宜。

  讨论确定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

  班

  研究确定局班子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事宜。

  子

  建

  研究审议中心学习组年度工作计划。

  设

  事

  研究审议局领导班子运行情况报告。

  项

  研究审议生活会方案、报告。

  研究讨论和票决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事宜。

  研究审议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

  局党组议事容目录清单

  序类号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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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事容

  414243听取机关党建情况汇报,并作出相应决定。

  研究审议局机关党建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

  研究审议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组成人员改选有关事宜。

  44机

  研究讨论党员述职考评、评议事项。

  关

  45研究审议党员联系群众工作有关方案。

  党建

  46研究审议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工47作

  研究审议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有关事项。

  4849505152研究审议党务公开有关工作。

  研究审议党组织、党务干部及党员评先推优工作。

  研究讨论党员违纪行为处分意见。

  研究审议干部培训教育有关方案、意见。

  研究审议局机关重要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止。

  53队

  研究审议年度重要工作部署责任分工方案。

  伍

  54研究审议局机关目标管理考评事宜。

  建设

  55听取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相应决定。

  事56项

  研究审议机关工会、团支部、妇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工作方案。

  575研究审议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事宜。

  研究决定局机关、局属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奖惩意见。

  中共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word资料.

  议事决策流程图

  单位,对需决策事项认真调查研究,综合论证、党组成员召集分管科室、科学分析,提出决策方案并按涉及范围进行协商、广泛征求意见予以完善,开

  展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可行性审查后,形成议题材料向党组书记提议决策。

  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根据各党组成员的提议确定。

  会议召开时间应提前1至2天通知参会人员,并送达会议材料。参会人员会前要熟悉议题材料,认真酝酿,做好会议讨论发言准备。

  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议题由分管党组成员或所分管的科室作简要说明,党组成员充分讨论并发表明确意见,党组书记根据讨论情况作末位表态发言。

  会议实行逐项表决。每项议题经充分讨论后,进行表决。

  党组书记根据会议讨论、表决情况,对审议的决策事项作出通过(同意)、不通过(不同意)、修改或进一步完善再次审议的决定。

  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

  会议决策事项,必须坚决执行。由分管局领导或会议明确的责任人牵头抓好落实。局纪检组、监察室跟踪督办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报告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充分说明理由提请集体研究重新审议。

  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党组织架构及隶属关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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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向上请示汇报,落实决议决策

  向下安排部署,督促决策执行

  进行业务指导,督促目标落实

  开展纪检监察,监督规范运行

  例

  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组织架构及隶属关系结构图

  .word资料.

  图

  向上请示汇报,落实决议决策

  汇报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向下安排部署,督促决策执行

  例

  联系指导业务,督促目标落实

  行使国家权力,实行权力监督

  参政议政,实行民主监督

  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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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重大决策事项的主要容为: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指示、任务、决定、工作部署等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围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重要干部任免的主要容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各科室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以及后备干部推荐等事项。

  第四条

  重大项目安排的主要容为: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围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等项目。

  第五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主要容为:研究并决定单位年度财务预算、调整预算、决算,社保基金预算、决算,就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以及2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有规定用途、规定标准、规定报销程序的除外)等。

  第六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分为酝酿、决策、执行三个阶段。

  (一)酝酿阶段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提议、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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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前报主要领导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相关科室、单位应在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征求意见修订稿、相关说明)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集体决策阶段

  1.保证出席人数。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应到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有关会议。

  2.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先由分管领导或直接涉及议题的相关科室、单位介绍说明情况,参会人员进行讨论发言。对有关决策建议,参会成员应逐个表态。主持会议领导应综合参会人员讨论发言的意见,最后汇总、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对多个“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应逐一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到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分歧较大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不同议题容,可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有关会议纪要,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会议文件及有关讨论情况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4.组织列席旁听。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可视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或服务对象等列席会议有关议题。列席人员可就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三)强化执行阶段

  1.分工组织落实。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遇有职责不明晰或分工交叉的,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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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增强执行力度。任何领导班子成员都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事项。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3.加强督查反馈。健全落实决策督查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由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向局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反馈落实情况。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大决策公开制度

  第—条

  为进一步促进决策化、科学化,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局重大决策的公开应当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局领导班子集体作出的重大决议、决定,要向局机关党委、各支部和属各科室、单位及工、青妇组织通报,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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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和涉及个人隐私外,其决策过程、决策结果及实施情况都应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三条

  有下列容之一的,应按规定程序由集体讨论决定,并将决策依据和结果向单位干部职工通报: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工作任务的安排和部署;

  (三)干部调整和奖惩任免;

  (四)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

  (五)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固定资产买卖置换:

  (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

  (七)其它需要公开结果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本局重大决策事项通过以下形式向社会公开:

  (一)通过召开全市系统工作会、专题座谈会、党员干部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公开;

  (二)通过新闻通气会、发布会和市各媒体等宣传渠道公开;

  (三)通过局显示屏及局属门户等现代化手段公开;

  (四)通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或其他方式公开。

  第五条

  分管领导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下属单位的重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议制度

  为更好地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化水平,特制定局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和容

  (一)党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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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传达上级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讨论研究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措施。

  2.研究决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以及全局性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要行政工作决策事项。

  4.研究决定全局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5.研究审定以党组名义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或以党组名义制发的其他重要文件和工作报告。

  6.按干部管理权限、程序和要求,研究决定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研究决定评优、评先等重要事项。

  7.召开党生活会,听取党组成员对全局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研究其他应由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局务会议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厅关于全局性工作的指示、决定以及重要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措施。

  2.讨论通过重点工作方案、重要审批事项和涉及全局的计划、规划,以及财务等事项。

  3.贯彻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4.讨论决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它重大工作部署。

  5.研究部署和交流各科室(单位)的重点工作。

  6.按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人员调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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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局长办公会议

  1.围绕党组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2.讨论通过向上级行政机关报送的报告或请示的重要事项。

  3.讨论通过局制定的重要规性文件。

  4.协调处理与其他部门之间、下属单位之间、科室之间比较重大的问题。

  5.听取上级重要会议的情况汇报,讨论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或提前酝酿需提交党组会、局务会讨论的重要议题和意见。

  6.局领导认为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全局干部职工会议

  1.传达贯彻上级和党组的重要指示、决定决议和重要会议精神。

  2.部署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专项工作。

  3.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总结和部署全局工作。

  4.开展干部选拔推荐、竞争上岗、考核及测评等工作。

  (五)全市系统工作会议

  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或重要决策部署。

  2.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总结和部署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作。

  3.交流工作经验和听取意见建议。

  4.进行表彰奖励。

  二、参会人员

  (一)党组会议: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必要时可受党组书记委托由副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出席,办公室、监察室、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列席。议题由局党组书记决定。党组会议根据需要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参加人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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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党组书记确定。

  (二)局务会议:局务会由局主要领导主持,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即局长、副局长、协助分工的调研员和副调研员)、纪检组长参加,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察室负责人列席会议,涉及议题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列席所涉及议题的研究讨论,必要时可由局长决定全部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议题由局长决定。局务会议根据需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三)局长办公会议:局长办公会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有关局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议题由主持会议的局长或副局长决定。局长办公会根据需要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四)干部职工会议:全局干职工大会一般由局长或由局长委托其他局领导召集和主持,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干部职工大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系统工作会议:全市系统工作会议(含专项工作部署会等)应提前统筹规划,于年初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同意,拟召开的会议应于会前报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备案。全市性系统工作会议,应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精简会议的有关要求,严控会议次数、时间和规模,尽可能的安排召开视频会议,节约会议成本。全市系统工作会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容和相关情况确定。

  三、会务有关事项

  (一)会务筹备。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的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议题材料的收集登记,并根据需要通知有关科室、单位提供必需的会议材料并整理成议题材料,办公室派员列席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全市系统工作会议应成立临时会务筹备组负责会议筹备和相关会务工作。

  (二)议题准备。会议讨论事项,分管领导应事先听取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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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报、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或充分酝酿,形成较为成熟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并责成相关科室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书面议题材料。议题材料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局办公室汇总统一编制提交会议讨论。

  (三)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需印发会议纪要的,由办公室牵头整理,一般于会后3日完成,送局领导审定签发;会议确定事项,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和由会议指定的科室或组织牵头办理,没有明确的由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牵头协调并及时通报落实情况。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由纪检组长牵头,监察室会同办公室及牵头负责科室一同督促检查;重要会议的领导讲话,会后由相关职能科室整理印发学习贯彻。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步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推动领导干部学习的制度化、规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人员

  局中心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党组成员、行政班子成员和调研员、.word资料.

  副调研员)及机关党委成员组成,根据需要可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二、学习容和形式

  每年年初,机关党委根据市委制定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意见,结合局年度各项工作,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报局党组书记审定后印发执行。

  (一)集中学习。集中学习视情况安排局领导作重点发言或邀请相关专家、领导作专题辅导。

  (二)分散自学。中心组成员要充分利用工作之余自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自学容根据市委制定的学习安排意见和局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

  (三)辅导讲座。可聘请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的领导讲授,或以观看录像形式组织专题讲座。

  三、学习要求

  (一)中心组成员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自觉参加集中学习和讨论,认真准备发言提纲,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促进各项工作;要结合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撰写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二)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12次。中心组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应向局党组书记请假。

  (三)中心组建立学习档案,由机关党委指定专人整理并按年度建档。学习档案包括:1、上级党组织关于中心组学习的有关文件;2、学习制度、学习要点、学习计划、总结材料等;3、学习考勤记录;4、学习记录和党课材料等;5、学习成果。包括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中心组学习活动信息等。

  四、学习组织与监督检查

  (一)中心组学习由机关党委牵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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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中心组学习由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督促检查。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中共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会前学纪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略,落实中央“始终把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切实提高局领导干部学纪、守纪的表率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组会前学习党纪条规,应坚持学以致用、提高效率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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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原则,尽量保证学习容与业务实践相结合。

  第三条

  党组会前集中学纪不能流于形式,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第四条

  党组会前集中学纪可根据实际,采取通读条文、听讲座、观看音像资料、组织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参与学习的党组成员要做好学习记录。

  第五条

  党组会前学纪的主要容:

  (一)《中国共产党党章》等党的政治纪律;

  (二)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人事纪律;

  (三)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四)中国共产党关于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相关规定;

  (五)中国共产党的财经纪律;

  (六)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失职、渎职相关规定;

  (七)中国共产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

  (八)中国共产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公利的规定;

  (九)中国共产党关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纪律等。

  第六条

  党组会前学纪由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制定计划和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记录。

  第七条

  根据学习容的需要,安排局机关、局属单位负责人列席学纪活动。

  某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领导班子(中心组)学法制度

  第—条

  为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化,提高局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班子学法的主要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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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宪法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三)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专门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等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

  第三条

  领导班子学法采取专题学法、法制讲座和局务会前学法等方式,根据需要可把学法对象扩大到科室负责人乃至全局干部。鼓励领导干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自学法律。

  第四条

  领导班子每年开展专题学法活动不少于3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参加集中学法不得少于4次。

  第五条

  领导班子集中学法采取通读法律条文、听讲座、看音像资料、组织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个人自学要做好读书笔记。

  第六条

  领导班子学法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领导班子学法情况由政策法规科负责登记,并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中共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

  健全调查研究(以下简称为调研)常态化机制,加大围绕市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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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的调研力度。为避免重复或轮番到同一个地方调研,节约成本,提高调研效率,局领导、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下基层调研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到同一地方调研的,可依据实际情况整合调研课题和调研人员,采取较为集中的方式开展调研。调研要明确主题,增强针对性和目的性,综合运用实地查看、个别访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切实地做好调研工作。调研期间,除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去名胜古迹。

  二、精简会议活动

  坚持精简节约、高效务实的原则,由局党组会(或局务会)审批并从严控制各类会议的召开、规模等。尽量运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开会时要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注重实效。会场布置要简洁大方,一律不摆花草,不设背景板,不配发文件袋、笔、笔记本;不搞宴请,一般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借会议活动发放纪念品。

  除统一安排外,局领导一律不出席各类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种剪彩、奠基等活动;局领导在任职期间一律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公开出版著作(含摄影、书画作品)。

  三、精简文件简报

  精简文件简报数量,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要从政策、业务、格式、文字和发文规格等方面严格把关,注重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力求文字精练、篇幅简短、容充实、管用有效。没有实质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严格文件和简报的报送程序,提高运转效率。大力推行OA办公自动化建设,机关及局系统部,不涉密文件资料一律通过办公自动系统运转,下发的文件简报可用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的不再印发纸质信息。确需印发纸质文件资料的,要从严控制印数和发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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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

  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考察活动,要合理安排,严格控制规模和时间,不得随意延长行程,不得超预算支出,力求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因公出国(境)的要严格执行外事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向下属单位、企业和各地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五、改进宣传报道

  加强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建设,发挥其宣传主阵地作用。规新闻报道,需要宣传报道的事项,由政策法规科统筹协调和对外联络。局领导和干部职工对外发表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的讲话、文章或接受采访、授课等,应按程序经政策法规科审查后方能进行。

  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正规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等投稿,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报道的有效性和吸引力。

  六、厉行勤俭节约

  严控接待费用,公务接待尽量安排在局伙食团,按照“从严控制、严格审批,热情周到、从简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和陪餐人数,杜绝奢侈浪费。控制日常公务开支,加强办公用品管理,不配备高档办公用品;办公区域认真执行节能降耗规定;从严控制会议和培训经费;统筹安排出差交通工具,不安排超规格食宿。加强车辆日常使用和维护维修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七、密切联系基层

  局领导每年下基层时间不低于90天,要深入县、乡(镇)和村(寨),特别是局“挂帮包”联系村,面对面地与基层干部接触交流,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真实情况,努力为基层办实事,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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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减轻基层负担

  科学制定各类考核检查评比活动,统筹安排文件材料报送,不搞多头安排、重复报送。下基层不搞层层陪同,不搞迎来送往,食宿服从安排并不提无理要求,不接受各类纪念品、土特产。

  九、坚持廉洁从政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下运行。审慎对待亲情友情和社会交往,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十、加强监督检查

  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本规定,并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容进行总结。驻局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局办公室要将本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并在一定围通报;对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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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市直机关科室规范运转管理制度汇编

  

  市财政局机关精细化管理资料

  财政局党委工作规则

  各科室工作职责、工作分工

  市财政局

  2013年3月

  市财政局科室工作职责

  (2011年3月23日印发,2013年3月21日局党委会议修订)

  办公室

  1.组织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2.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局机关值班、文电、收发、文印、档案、机要通信、安全保密、应急管理、报刊订阅等工作。

  4.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宣传等工作。

  5.负责行政效能考核、督查督办、机关考勤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市考核办对我局的责任制考核工作。

  6.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以及市委市政府、上级财政部门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和答复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7.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财政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

  8.负责综合会议组织和行政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和上级财政部门办公室安排的重大活动。

  9.组织局机关会议、活动、政治业务学习,配合机关团委做好青年团员工作。

  10.办理局党委布置的其他工作。

  信息科

  1.制定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负责镇区财政部门具体业务系统的维护。

  2.负责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局域网,为局领导和业务科室的办公自动化应用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计算机耗材的采购、使用和管理。

  3.负责建设维护财政局外网网站。

  4.承担财政干部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培训工作,会同有关科室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干部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

  5.规划指导计算机与网络等硬件设备及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等技术方案的论证和考核工作。

  6.承担局机房设备的配置和维护工作。

  7.配合上级财政部门作好相关软件的推广工作。

  8.牵头做好“金财工程”相关业务系统建设及财政业务大平台建设的技术工作。

  9.办理局党委布置的其他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局

  一、主要任务

  1.代表市政府授权由市公资公司持有的参股企业的国有股权管理并负责收缴国有股利。

  2.建立和完善市属国有及国有参股控股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项目的管护、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10.办理局党委布置的其他工作。

  基层财政管理处

  1.拟订全市镇财政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参与涉农财政政策和基层财政财务的调研。

  2.汇总分析镇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指导镇财政预算管理,组织编制全市镇财政预、决算,参与指导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债务管理等。

  3.调查研究镇财政运转状况,指导镇财政改革管理、职能转变、人员培训、工作考核及机构建设。

  4.督查指导“乡财乡用县管”改革工作,规范镇财政财务管理和村级财政资金管理。

  5.参与研究拟订财政对村级支出的补助政策、村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负责财政对村级支出资金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村级财务管理办法。

  6.参与监督中央、省和市对镇、村各类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

  7.参与研究拟订直接面向农民的财政补贴及其他涉农财税政策,参与监督检查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使用情况。

  8.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包括制定培训规划、培训方案、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加强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统一调度上报培训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等。

  9.办理局党委布置的其他工作。

  政府采购管理处

  1.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监督管理职责。

  2.根据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

  3.负责审核汇编市级政府采购计划。

  4.审批政府采购方式。

  5.负责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统计评价。

  6.监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

  7.受理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

  8.管理政府采购合同。

  9.组织政府采购培训。

  10.办理局党委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1.参与市级部门预算中财政性投资项目的编审。

  2.承担财政投资政策、制度、体制、机制等相关课题的研究,为实施财政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概、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管理。

  4.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土地补偿评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及其他需要评估补偿审核等工作。

  5.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与预算控制价编制、审核、发布等工作。

  6.承担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和项目国库集中支资金的有关项目造价的评审工作。

  7.研究拟订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建立实施财政投资评审技术经济指标体系。

  8.承担对利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投资项目,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收费、罚没收入安排的投资项目,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投资项目以及国债转贷资金等进行评审。

  9.承担市建设工程审价机构业务管理;负责对中心委托的审价中介机构承担的财政投资项目审价业务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

  10.开展与财政性投资咨询有关的市场研究、财务管理和分析、投资风险分析预测、信息服务等工作。

  11.受财政部、省财政厅委托,承办中央、省安排的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

  12.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统计评价工作。

  13.承担政府采购活动中工程类项目的监督管理。

  14.办理局党委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政监督监察办公室

  1.负责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意见,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和部门预决算的执行情况。

  2.负责审计和上级财政监督检查机关对市财政实施审计检查的总协调工作。

  3.负责组织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和财税法规的重大举报案件,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4.负责组织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涉及财政、会计等事项进行审核、监控、检查、处理。

  5.负责组织对局内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6.办理局党委布置的其他工作。

  非税收入管理处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非税收入相关政策和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3.负责编制市级非税收入具体计划与监督考核,分析收入征收成本,做好非税收入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

  4.负责市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稽查管理及清退审核,确保执收单位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5.负责全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负责征收管理网络建设和维护。

  6.负责审批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确定。

  7.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检查指导收费票据的使用。

  8.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土地、海域、价格调节基金等专项基金的预算编制与执行工作。

  9.负责土地、海域等项目的资金管理。

  10.负责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有关工作。

  11.办理局党委布置的其他工作。

  企业财务管理处

  一、主要任务

  1.研究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

  3.拟订全市企业(含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4.承担有关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的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重点企业纳税调度分析工作。

  6.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快报统计分析。

  7.承担所联系部门的预算有关工作,提出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预算调整意见、部门决算,负责所联系部门的预算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和人员工资审核工作。

  8.落实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政策,对财政补贴资金进行监管。

  9.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实施财务监管。

  10.负责落实各级对境内金融机构的奖励和扶持政策。

  11.负责相关政策性贷款政府贴息工作,对政府有关专项再贷款进行监控与管理。

  12.承担政府外债项目全过程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外债资金评、借、用、还、防的监督管理。

  13.负责局机关联系和走访企业的协调调度工作。

  14.办理局党委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联系单位

  商务局(外商投资服务中心、驻韩国办事处)、安监局、中小企业局、金融办、机械促进局、食品促进局、船舶促进局、海洋食品市场管理委员会、工贸管理办公室、工业管理办公室。

  预算科

  一、主要任务

  1.拟订预算管理制度和市镇财政体制。

  2.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

  3.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收支草案和办理预算调整事宜。

  4.承担所联系部门的预算有关工作,提出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预算调整意见、部门决算,负责所联系部门的预算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和人员工资审核工作。

  5.承担市直部门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

  6.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

  7.汇总年度全市预算,指导镇级预算管理工作。

  8.拟订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区域财政政策,负责市对下的体制结算工作。

  9.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10.负责市本级政府重点工程、城建项目预算管理工作。

  11.联系对接市人大财经委。

  12.研究提出修改、完善财税规范性文件的计划和建议。

  13.组织和协调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的拟订。

  14.审核其它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税政策的条款。

  15.分析研究税收政策、税负变化对全市的影响,负责全市税收资料的普查、统计和分析。

  16.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税收制度改革的实施。

  17.拟订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规定,解决税收法规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税收政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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