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7篇)

时间:2024-09-16 17:50: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努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党委统一领导、行政机关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依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概念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指党政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党政领导在履行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安全生产监管机构

  按县安委办工作要求,特成立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强化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管、协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勘查修复股,具体负责相关方案的拟制和有关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等日常事务。

  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

  生产工作,是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力、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不到位、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等行为实施督办、通报、约谈,直至启动问责程序。

  (三)**(党组成员分管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除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外,还对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

  (四)

  **(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量,在执法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五)相关科、室、所、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对所从事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1、局办公室:牵头实施机关事务领域的安全工作。

  2、综合服务股:做好本系统车辆管理、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等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执法监察大队:牵头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制止、查处辖区内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及其它涉嫌违反矿产资源政策法规的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执法数据,和音像资料,每月按时上报各项报表。

  4、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全力配合执法监察大队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5、地质勘查修复股:牵头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做好防灾监测物资筹备、监测员队伍建设、汛期值班、隐患监测巡排查等群测群防工作,做好应急排危除险、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监督基层自然资源所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6、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土地开发整理等工程项目领域安全生产

  工作,确保各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7、土地测绘队:负责土地勘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野外勘测中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8、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本所辖区范围内车辆管理、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机关事务领域及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配合执法监察大队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负有制止和报告责任。

  各所每月上报1次安全方面检查信息简报。

  9、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本领域的防火防盗、用电用水等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档案管理,加强安全教育,落实权籍调查安全措施,确保野外工作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0、机关其他科室。负责本科室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服从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调配和临时性工作安排。

  四、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一)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年初,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县局对各股、室、所、中心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核,与年终的绩效工资挂钩;辖区范围内或工作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建立安全生产协调议事机制。本部门每月召开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由单位负责人召集或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商讨、部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单位负责人每年参与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

  (三)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接到险情、灾情、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室所中心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按相关应急预案,妥善做好排危、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四)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包片督导制度。对基层自然资源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包片督导,促进充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罗旭平局长负责督导双江镇、万佛山,吴宏植副局长责督导牙屯堡、独坡、大高坪,龙建军负责督导陇城、坪坦,肖绍杰负责督导菁芜洲、县溪、播阳,梁经有责督导溪口、木脚。

  (五)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制度。由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委托的分管负责人适时组建检查组,检查组人员从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抽取,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消除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办、通报、约谈、问责制度。对通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日常巡排查等方式发现的相关问题及其整改要求,由纪检监察室在检查活动结束后3日内督办,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实施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由纪检监察室实施系统内通报。一年内受到2次通报的,由纪检组对相关负责人实施约谈,对拒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或严重失职、致使本辖区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给本单位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由纪检组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篇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4年度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2024年度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农业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夯实基础,推动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我县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大力推进农业安全生产,进一步减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打造良好的农业安全生产形势。三、工作职责(一)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定期组织分析农

  业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二)局分管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局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必须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具体监管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农业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局的农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三)局其他分管领导是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必须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承担具体监管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安全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分管业务范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并组织开展分管业务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四)农业农村局是农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单位,必须按照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实施,扎实抓好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农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管和日常农业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五)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本业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的直接责任人,必须按照业务安全工作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实施,扎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四、工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局属各股室、所、站、中心)主要负责人是局(局属各股室、所、站、中心)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指导和监管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局属各股室、所、站、中心要根据业务特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制定完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加强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或者突出问题。(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根据农业安全生产实际,主要应加强对农机、饲料、沼气、农药及屠宰的相关安全生产等重点业务领域的安全整治。农机道路交通要加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饲料、沼气、农药和屠宰的相关安全生产要根据业务特点开展重点整治。按照各自职责,抓好专项整治,做到重点突出,全面整治,不留死角,防患未然。(三)建立常态化安全检查机制。要制定业务范围内常态化检查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常态化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局属各股室、所、站、中心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所属业务的常态化安全检查;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及时掌握生产一线的真实情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基层。(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局属各股室、所、站、中心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要切实

  加强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五)强化安全发展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强化宣传。局属各股室、所、站、中心要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将安全生产、安全发展作为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平台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危险场所应要求设立固定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提升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强化培训。要加强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要突出安全监管人员的基本要求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能走过场,确保培训课时到位,保证培训质量,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落实。(六)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局(局属各股室、所、站、中心)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15日前,应当向农业农村局或本级政府及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签订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力度,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完善“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根据单位岗位职责、履职依据及时间,以及监管条件、履职能力、工作难度和表现情况,合理确定相应责任,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依法依规追究部门人员直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认真完成年度安全生产主要工作任务、较好控制生产安全

  各项指标的单位和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2024年度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xx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特制订《xx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落实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区建管委及委属各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共同负有推进安全发展、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责任,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二)坚持依法监管、履职尽责。

  区建管委负责本区建筑、公路、交通、港航、燃气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领导。按照职能职责规定,各部门应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好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三、工作职责(一)委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区建管委主要领导对管辖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督促班子成员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专题会议,总结本季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下一季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思路;每季度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促委属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负责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二)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职责。协助委主要领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三)委各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及时研究分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分管科室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每月组织一次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分管行业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四)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管辖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笫一责任人,对管辖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协助委主要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管辖行业安全

  生产工作,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抓好相关安全工作。(五)委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职责。委安委会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六)安全专干职责。安全专干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管责任,经常到生产一线检查安全生产状况,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督促生产单位予以整改,生产单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向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进行反馈,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于后期开展“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四、工作要求(一)严格履职尽责。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工作例会、安全检查、约谈警示、谈心对话、常态督查等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认真履行。(二)增强监管能力。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增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不断提升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三)强化目标管理。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严格考核,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对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不履职尽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略)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因工作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查实尽职尽责的,或因完全由第三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予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篇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概念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共同承担责任,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共同保障安全生产,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发展。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基础。它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共同负责,共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共同保障安全生产,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发展。

  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基础。它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共同负责,共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共同保障安全生产,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发展。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在于:

  1、确保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制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2、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经营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3、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发展。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发展。

  三、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实施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2、强化安全生产领导。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加强安全生产领导,结合实际,积

  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3、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4、推进安全生产投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发展。

  四、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际案例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比如,某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县委书记、县长共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企业负责人和党政领导干部共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县委书记和县长分别给企业负责人发出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企业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五、总结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基础。它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共同负责,共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共同保障安全生产,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发展。实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领导,完善安全生产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投入,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篇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是指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履行党政同责,党政同责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全面负责的重要体现。党政同责是党委政府落实党委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和政府全面从严治政的重要方式,是提高党委政府软环境能力、硬环境能力的重要内容,是发展安全文化、提升安全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

  一、政府要肩负起党政同责的责任,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政府是党委在治理工作中的传导和落地机构,是党委在党政领导体制下的行政权力机关,负责领导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政。政府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的责任,坚决贯彻党的领导和党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党委要牢牢掌握党政同责的领导权,确保党政同责全面落实。党委是党在一个地方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是党在一个地方的最高权力机构。党委要充分认识党政同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政的必然要求,要坚决贯彻党的领导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谐。

  三、党政同责要通过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责任体系来落实。党政同责要实现从党和政府两个层面共同发力,互相协作,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安全生产委员会纳入政府领导体制,实行同级党委联系政府领导,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形成整体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

  四、党政同责要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来实现。加大法规制度建设力度,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管监察,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真正履行党政同责的责任。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是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履行党政同责的具体体现,需要党委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政府全面从严治政向纵深发展。

篇五: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XXXX小学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构建人人抓安全、事事抓安全、处处抓安全、时时抓安全的工作体系,确保学校平安、稳定,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一、全面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

  “党政同责”是指学校领导和内设科室对学校安全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一岗双责”是指教学校领导和内设科室对所在岗位既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履行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

  (一)学校主要领导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抓好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本系统的贯彻落实;组织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严格安全工作考核奖惩。

  2.将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重大突出问题;加强安全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健全安全工作管理机构。

  3.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开展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限期整改。

  5.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报送备案。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6.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等有关部门规定的学校安全职责。

  (二)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2.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有关要求,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制定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和年度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考评。

  4.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学校紧急情况报告制度,推动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科室安全工作主要职责

  1.办公室。承担学校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工作和安全工作的后勤保障。

  2.教导处。指导开展普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文明学校等其他考核的内容;督促中小学校在开展研学旅行工作时落实安全责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教材。

  3.学校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综合性管理和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措施,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制定活动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学校安全工作的综合性文件,定期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报送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等相关信息;组织、指导和督促各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协助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及善后处理工作,参加安全事故调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在校学生疾病防控工作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健康教育,预防各种传染病发生。

  4.财务科。承担学校校舍建筑安全,校舍防洪、防雷、防地震、防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及校园基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资金安排。

  5.体卫艺。负责指导做好体育教学、国防教育安全工作,抓好组织的重大文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6.工会。承担组织教职工文化、体育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学校安全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担负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责任;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监管第一责任人。

  2.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在前、综合治理”方针,全面构建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新格局,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党政领导及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责任制,细化落实安全监管职责。

  3.健全并落实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体系,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资金保障制度,将安全管理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加大学校安全工作投入;制定完善有利于学校安全的招生、立项、保险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

  4.健全学校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织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和组织指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工作,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落实安全教育课程、教材、师资,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鼓励和支持开展安全科研课题的研究和推广应用,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工作要求

  1.主管领导成员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全体领导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分工交叉的学校安全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

  2.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制度,并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3.实行学校安全领导责任包干制度。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负责对所包干的年级组安全工作负总责。

  三、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奖惩制度。加大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力度,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记入本人履职档案,作为本人年度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和提拔晋升挂钩。

  2.健全完善安全责任目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学校校长每年年初应当与分管领导签下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逐级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跟踪督导、检查考核和综合评

篇六: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篇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背景是:个别地方、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而且不像现在是由当地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以前一般都是排名最后的地方领导分管安全生产。(看侯卫东就知道)由于安全生产工作属于政府工作、党群线基本不管,所以没有列入政府部门重点工作(其实当时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经费、后勤保障、联合执法、宣传培训等工作的开展都遇到一些困难……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个就是要“领导重视”,如何让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很简单,就是一票否决制——任何工作只要挂上这个牌子,都意味着优先级,就意味着无往不利。但是,也正如以上说的,安全生产工作是政府工作。以前党政一条线是基本不过问的,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还是有人围观没干活。这违反了安全生产之中的人人参与原则。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安监总局结合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出现的一个新概念“一岗双责”,顺势提出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概念。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中央现在的指示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地生根。

  我们可以看到,随着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的提高,近年来更是将安全生产工作视为重中之重。政策和措施也比以前更加完善、科学。

  这是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反作用于理论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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