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党支部工作职责(2篇)

时间:2024-09-11 18:5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临时党支部工作职责

  

  临时党支部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临时党支部不能发展党员,也不能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但可以接受要求入党的人的入党申请书,并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在临时党支部任务完成后,将申请入党人的情况向有关党组织介绍。对于在完成临时任务过程中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临时党支部要负责了解党员的错误事实,并向有关党组织提供情况。

  二、临时党支部的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中心的有关决定和工作部署。

  2、围绕党的工作,抓好中心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4、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开展好组织生活,保障党员权利。

  5、积极做好中心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中心党员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临时党支部工作制度

  1、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年安排上一次党课。每1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自觉坚持党日活动制度。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集体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3、党内表决制度。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街党工委报告,请求裁决。

  4、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按街党工委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街党工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向街党工委报告,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支委之间相互沟通谈心;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统一2思想认识。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的支委畅所欲言。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于解决。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报送街党工委。

  5、交纳党费和请假制度。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街党工委。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3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含7人)的党支部,应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

  (二)一般程序如下:

  1、提出方案,报上级党委审批

  提出建议上报审批

  召开党员大会酝酿方案

  向上级党委写出请示

  2、做好选举准备

  进行选举教育

  酝酿、确定支委候选人

  制作选票

  3、召开党员大会选举

  宣布开会

  通过选举办法

  介绍候选人情况

  推选选举工作人员

  宣布选举结果

  计

  票

  投

  票

  分发、填写选票

  、召开支委会选举正、副书记委员分工

  5、报请上级党委审批

  6、划分党小组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原则的具体体现,对于发挥党内民主,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监督党支部的工作,完成党支部所担负的任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1、主要职能:(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决定。(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补选支部委员。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大会: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主要议题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四、上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围绕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教育。

  党员学习制度

  一、支部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有保证。机关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学习时要认真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二、党员要根据支部学习计划,制订出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学习理论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三、支部组织党员学习的基本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

  五、支部对每次学习的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提前请假。支部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述学、评学、考学、督学”活动。

篇二:临时党支部工作职责

  

  如何建立临时党支部

  Document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临时党支部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临时党支部不能发展党员,也不能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但可以接受要求入党的人的入党申请书,并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在临时党支部任务完成后,将申请入党人的情况向有关党组织介绍。对于在完成临时任务过程中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临时党支部要负责了解党员的错误事实,并向有关党组织提供情况。

  二、临时党支部的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中心的有关决定和工作部署。

  2、围绕党的工作,抓好中心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4、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开展好组织生活,保障党员权利。

  5、积极做好中心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中心党员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临时党支部工作制度

  1、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年安排上一次党课。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自觉坚持党日活动制度。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集体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3、党内表决制度。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街党工委报告,请求裁决。

  4、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按街党工委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街党工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向街党工委报告,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支委之间相互沟通谈心;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的支委畅所欲言。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于解决。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报送街党工委。

  5、交纳党费和请假制度。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街党工委。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含7人)的党支部,应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1.向上级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

  (二)一般程序如下:

  1、提出方案,报上级党委审批

  提出建议上报审批

  召开党员大会酝酿方案

  2、做好选举准备

  酝酿、确定支委候选人

  宣布选举结果

  制作选票

  向上级党委写出请示

  3、召开党员大会选举

  介绍候选人情况

  推选选举工作人员

  分发、填写选票

  4、召开支委会选举正、副书记委员分工

  进行选举教育

  5、报请上级党委审批

  6、划分党小组

  宣布开会

  通过选举办法

  计

  票

  投

  票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原则的具体体现,对于发挥党内民主,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监督党支部的工作,完成党支部所担负的任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1、主要职能:(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决定。(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补选支部委员。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大会: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主要议题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

  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四、上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围绕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教育。

  党员学习制度

  一、支部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有保证。机关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学习时要认真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二、党员要根据支部学习计划,制订出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学习理论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三、支部组织党员学习的基本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

  五、支部对每次学习的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提前请假。支部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述学、评学、考学、督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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