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评定升”工作报告(3篇)

时间:2024-09-06 12:5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近三年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评定升”工作报告

  

  xx

  街道2019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街属各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

  (一)基层党组织和班子建设(50分)

  1.“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15分)

  ①学习教育(5分)。制定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安排,较好

  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资料完整规范

  1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

  制度,结合“两学一做”认真开展每月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

  动的得1分;少开展活动有

  1次扣0.5分;按照上级党委部

  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发言提纲等资料齐全得

  0.5分;运用远教工作平台

  0.5分;站

  服务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其它学习活动的得

  点管理员将江苏先锋网和红色盐阜网添加到站点电脑收藏

  夹中的得0.5分;有《远教管理员手册》和《学用案列》的得

  0.5分。

  ②平台建设(5分)。加大社区便民服务平台、远教网

  络服务平台建设。有社区服务大厅的得

  1分;有党员活动室

  且党建制度上墙的得

  1分;电教设备齐全、远程教育服务平

  1分;推行党务居务公开、台经上级部门检查验收通过的得

  “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有相关资料或公示栏的得

  分,如检查发现或被群众举报有未公开情况的不得分。

  ③志愿服务

  (5分)。社区建立党员志愿者队伍并有党员

  志愿者名册的得

  1分;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活动得

  1分,全

  年开展活动少于

  4次的不得分。

  2.强化组织建设(20分)

  ①“两委”班子建设情况(4分)。“两委”班子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得

  1分;党组织书记认真落实“一

  把手”职责,切实发挥党建第一责任人作用得

  2分;按照不低

  于

  1:1的比例建立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得

  1分。

  ②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情况(4分)。深入开展“两新”党建大排查活动,动态掌握辖

  区内“两新”组织情况得1分;社区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

  组织提供指导服务,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情况开展指

  导、督查得1分;每个非公企业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结

  对一名社区党建指导员,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

  1分。

  参与到社区各项党建活动中,③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5分)。学习教育阶段,有系统的学习计划、完整的学习记录的得

  段,操作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1分;评定等次阶

  “评定升”登记表、汇总

  5格

  表齐全得1分;集中整改阶段,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对

  以下党员落实帮扶措施的得

  格党员台帐资料完备的得

  时得1分。

  1分;总结提高阶段,处置不合

  分;党费收缴标准规范,上缴及

  ④发展党员工作情况(2分)。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建

  党对象、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程序规范、记录完备的得

  分。

  ⑤党组织关系情况(2分)。对正式组织关系在社区党

  支部的党员,核查党员身份信息,1分;理顺党员组织关系,按规定接受退休党员、与企业解除组织关系党员和其他应把

  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的党员得

  1分。

  ⑥流动党员管理情况(3分)。摸清流动党员底数,有流动党员名册,1分;社区党组织每月通过适当方式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并有联系记录,2分。

  3.创新党建品牌(10分)

  ①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情况

  (5分)。推动社区党建特色品

  牌建设,突出亮点,建成特色品牌党建得3分;积极宣传党建特色品牌,定期开展活动并有活动记录,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力,2分。

  ②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5分)。严格核查党组织

  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用于

  满足社区党员和居民共同需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符合标准

  要求,2分;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支出程序规范,社区

  党组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在社区内进行书面公示,分;

  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化运作,群众满意度高,社会反响好,1分;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率未达

  的扣0.2分,未达90%的扣1分。

  4.其他工作(5分)

  95%

  做好党建领域信访稳定工作,全年无越级上访、集访的得2分;及时报送材料的得3分。

  5.加分项

  党建工作在媒体推广、培植典型、承办现场会等方面创

  建特色。其中媒体推广(街道级、区级、市级分别得

  1分、2分),培植典型(街道级、区级、市级分别得

  0.5分、0.5分、1分、2分),承办现场会

  (区级、市级、分别得1分、2分)。

  省级以上为市级双倍得分,同一个典型、同一项工作不重复

  加分,以最高分为准。累计得分不超过

  (二)党风廉政建设(5分)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5分。

  30分)。

  ①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5分)。与社区班子签订年度责

  任状;有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有职责分工文件、能体现责任的逐层传递落实;班子按时、按要求向上级报告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专人负责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

  作。以上工作少一项扣1分。

  ②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5分)。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

  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将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

  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工作情况,加强风险防控,1分;班子成

  员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1分;注重党风廉政教育,积极

  开展廉政宣传活动等,1分;班子成员受到街道以上部门通

  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理

  的,有一人次扣1分;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诫勉谈话、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理的,有一人次扣

  0.5分。因落实信访

  稳定不力,导致辖区内发生重大上访、集访的,每例扣

  1分。

  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5分)。重要事项未经集体决策的,有一例扣1分;班子成员未及时报告个人重要事项的,有一

  人次扣0.5分;对推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决策、重要

  部署、重点工作落实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有一项扣

  分;被通报曝光批评的有一项扣

  1分。

  0.55分)。党

  ④加强源头治理,不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务政务事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扣

  1分;组织生活会不正

  常开展的,扣1分;组织生活会记录不完备、简单应付的,扣2分;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每年廉政谈话少于一次的扣

  分。

  ⑤作风建设和执纪情况

  (5分)。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三公”经费控减不到位的扣

  0.5分;对“三公”经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扣0.5分;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和高档酒水、严禁

  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等,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每例扣0.5分;管辖范围内工作人员出现违反工作纪律行

  为,在工程领域招投标或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管辖范围内本年度出现损害群众利益、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被

  街道纪工委查处一例扣

  0.5分,被区级以上查处一例扣

  1分。

  如造成恶劣影响的,该项考核不得分。

  ⑥财务审计工作

  (5分)。本单位发生违规开支、私设小金库、乱收费、乱罚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发现一项扣

  分。情节严重或影响较为恶劣的此项考核不得分。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20分)

  ①如实上报作风建设情况

  (5分)。年度内对执行中央“八

  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

  则》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如实上报。没有自查自纠的扣

  分,没有上报的扣

  2分。

  10分)。对年度内社区

  ②通报作风建设典型案例情况(发生的作风建设典型违纪违规案例进行处理、通报,并如实上报街道。没有发现、处理、通报,被纪检监察机关明查暗访或群众举报发现问题的,此项不得分。

  ③加大案件查办协助力度,查处大要案

  (5分)。积极支持和认真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积极提供有关线

  索。故意拖延,护短说情,甚至隐瞒包庇的,此项不得分,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加分项

  示范点创建工作。

  积极推行廉政文化示范点等规范化建

  设工作(创建成功一个

  区级示范点

  得2分,超过1个每个加1分,创建成功一个

  市级示范点

  得5分);

  三、考核方法

  依照本考核细则,年底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牵头,对照

  考核内容进行考核。社区领导班子或成员发生反腐倡廉和作

  风建设方面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城南纪工委查处通报,或被

  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或造成

  其他

  恶劣影响的,取消评优资格。

  本细则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篇二:近三年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评定升”工作报告

  

  2023年学校党员工作计划

  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是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天南中学党支部根据镇党委和教育局党委党建工作要求,____年党员发展工作继续坚持“狠抓质量、有序发展、保持连贯”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使我校党建工作上一个台阶。现结合我校自身实际,拟订____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___、____和____为指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我镇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突出重点,抓住薄弱环节,加强对新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组织现状

  我校现有在职教工____人,现有正式____人(其中预备____人),女____人,重点发展对象____人;党员中多中老年,党员结构分布还不合理,断层较严重,因此,我校今年在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的同时,大力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坚决____固本强基的精神,努力做到保质保量。

  三、目标规划

  1、党课培训。

  镇党校和各支部举办过多期积极分子培训,通过党课学习,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对____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与掌握。本年度,我支部将准备于____年____月份和____年____月份举办两次党校培训班,对我校教职工要求入____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____路线方针政策和____基础知识教育,认真学习____、____和____,两期共计划培训入党积极分子____人左右。选派入党积极分子参与镇党校培训的全过程,使入党积极分子对____知识有更深刻的了解,使党员的政治觉悟,思想修养,文化科学知识等各方面都得到提高。

  2、继续开展____教育。组织全系党员积极参加活动,使科学发展意识融入到我们生活的点滴。

  3、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在教工中发展党员是今年的工作重点:

  (1)加强教育。

  (2)重点培养。

  (3)重视发展后教育。

  4、发展计划本年度党总支计划发展____名党员,其中计划发展____名青年女教师为中共预备党员,2023年学校党员工作计划(二)

  一、指导思想

  深入____、____,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新常态下作风建设迈上新台阶,学校党委将以____、____和____,切实加强和改进____建设、____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科学发展的领导

  力,提升跨越发展的整体水平,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____保证,推进学校各项工作更好地发展。

  二、主要工作

  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努力提升党员思想政治素养

  1.深入学习____。把学习____,作为当前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入领会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认真____学习领会____,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____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工作部署上来,用____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继续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____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时事政治、形势政策教育、____基本知识、教育理论、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的学习,党员教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党委负责人全年上党课不得少于____次。不断改进党委学习内容,鼓励和支持各党支部开展多样、各具特色的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建设学习型党支部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3.深入开展党建研究。围绕我校工作实际,针对如何更好地发挥基层学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如何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及党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如何围绕教学中心抓好党建工作,如何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创先争优等内容进行探索,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____召开基层党建工作研讨会进行推广,推动党建研究工作深入发展。

  ㈡加强____建设,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加强党员队伍的管理与教育。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认真制定并落实好我校党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在保证____常规工作正常化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____意识教育,创新民主评议党员的方式与形式,聚焦“____”,抓实“评定升”工作,加强对党员经常性的教育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发挥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

  2.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活动及考核记录,为党内评优工作提供可靠依据。结合教育教学实际,____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广大党员要亮出牌子、举起旗子、做出样子,争做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服务标兵,争当模范党员,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再立新功。

  3.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订本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努力做好优秀教师入党工作,引导团员青年及入党积极分子靠拢____,为____补充新鲜血液奠定坚实基础。以在教学

  属重大事项都要按照____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委员____讨论,做出决定;党委委员要根据____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工作中努力做到党政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完善____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校长全面负责、教代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学校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

  2.认真落实____会制度。高度重视领导干部____会的____工作,切实抓好各个环节,注重抓好整改,进一步提高____会质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对____会召开情况、整改情况以及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解决进展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____召开好党支部的____,党委委员坚持参加双重____制度,既参加班子的____会又按时参加各支部的学习活动和____。

  3.落实____生活制度。认真落实____制度、____会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党内生活制度。按规定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支部党员会议,____会,上好党课。

  4.坚持和完善基层____统一活动日制度。每月____日为基层____统一活动日,按照“五有两确保”的基本要求,深入实施基层____统一活动日制度,规范和丰富党内____生活,提升党员队伍能力素质,健

  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增进____活力,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5.完善“簿册”管理规范化。加强对各种“簿册”、人事档案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档案资料作用。

  ㈣加强____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党员先进性

  1.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党委一班人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增强群众观念,注重调查研究,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为教师脱颖而出搭设平台。要进一步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努力减轻教师负担,切实解决教师的生活工作困难,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使教师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

  2.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和____工作的4.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通过校长信箱、家长会等多种渠道做好社情民意的沟通工作,引导社会群众关心、理解、支持学校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坚决从源头上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㈤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构建和谐校园

  1.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各项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课余文体生活。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谐发展。认真落实并完善校务公开制度,保证教职工依法享有和行使各种民主权利。

  2.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立足团队特色,展示学生特长,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各种特色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团队自身建设,突出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力争各班团支部在团建等方面有较大发展,使团____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充分发挥团队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引导青年教师爱岗敬业,献身教育,积极主动向____靠拢。

  总之,____年我们将认真____,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____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篇三:近三年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评定升”工作报告

  

  盐城市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党员“评定升”(评格、定格、升格)工作正常化、制度化,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及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党员队伍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坚持弘扬党内正气,对“评定升”工作中整改转化不力的不合格党员进行严肃处置,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建立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在我市范围内全面贯彻执行。

  第二章对象界定

  第三条党员不能按照创先争优“五带头”标准要求自己,且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视为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对实现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持怀疑态度和抵触情绪;对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丧失信心;信仰宗教,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在公开场合扬言退党或以书面申请等方式提出退党。

  2、政治立场蜕变。不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和政府不信任,思想落后,在公开场合或媒体上发表、发布反党言论,参与传播和扩散一些与党员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

  3、组织纪律涣散。不服从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搞非组织活动;不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闹不团结和无原则纠纷,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非法信访,或煽动、策划、参与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

  4、党性原则缺失。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要挟上级党组织;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时刻袖手旁观,或临阵逃脱。

  5、宗旨观念弱化。严重脱离群众,对群众呼声不闻不问,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造成不良影响;不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

  6、法制观念淡薄。不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参与或支持黄赌毒、寻衅滋事等非法活动。

  7、组织生活散漫。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8、工作作风飘浮。工作拈轻怕重,不负责任,不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工作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搞形式主义,骗取名利,劳民伤财;在工作、生产等各项活动中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群众反响强烈。

  9、自律要求不严。对廉洁自律规定不能做到令行禁止;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膨胀,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10、道德行为扭曲。不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思想意识不健康,言行举止不文明,生活作风不检点,社会形象较差,群众反响强烈。

  11、其他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要求的行为。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四条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要紧密结合党员“评定升”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每年底党

  员升格的专项考核时同步进行。

  1、党员自评。在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不合格党员表现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不合格党员表现,实事求是总结个人在整改提高期间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就是否能够按期升格作出自我评价。

  2、集中民评。召开党支部大会,通报每名党员自评情况;每名党员逐一作整改提高情况简要汇报,然后与会人员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而不是敷衍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评定升”整改提高工作情况民主测评,调查汇总每名党员的群众满意度。

  3、组织定评。按照“优秀(9-10格)、合格(7-8格)、基本合格(6格)、不合格(5格以下)”标准要求,基层党组织在进行票决的基础上,根据年底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实绩考核和平时掌握情况等,综合研究认定党员升格考核后的定格结果并公示。

  第四章组织处置

  第五条对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的形式主要有3种:

  1、限期改正;

  2、劝其退党;

  3、除名。

  第六条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应把握下列基本原则:

  1、凡是在“评定升”工作中被评定为5格以下党员的,要明确党支部班子成员结对帮扶。在年底党员升格考核时,仍达不到整改提高要求,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要予以严肃处置。

  2、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有扎实整改的决心和措施,可给予限期改正处理,到期未改正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本人无改正愿望,不愿意接受党组织帮助教育和纪律约束,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4、连续两次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应予以除名。

  5、对要求退党的党员,一般应同意其退党。对作限期改正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其本人提出退党要求的,可同意按退党处理。对应受开除党籍处分而提出退党的,不能按退党处置,仍应开除党籍。

  6、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

  7、预备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七条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的主要程序是:

  1、核实取证。支委会综合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后进党员进行客观公正分析评价,对未能转化提高的5格以下党员和6格以上降为5格以下党员存在问题,区别情况,调查核实,根据事实情况整理成综合性调查核实材料。

  2、支委会讨论。召开支委会,提出不合格党员的初步名单和组织处置意见。

  3、内审过堂。县(市、区)基层党组织将拟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初步名单和组织处置意见,按党员管理权限,逐级报告上级党委和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过堂把关。市直基层党组织将拟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初步名单和组织处置意见,逐级报告市直党委和市委组织部进行过堂把关。

  4、组织谈话。党支部指派两名正式党员,及时找拟组织处置的不合格党员逐一见面谈心谈话,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群众反映,转告民主评议、升格考核结果和支委会初步处理意见,并听取拟被处置的不合格党员意见。对当事人无法联系的,或拒不出面、拒不配合的,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确认,作出有关记载。

  5、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召开党支部大会,上级党委要安排党建指导员参加会议并作指导。

  会上,通报拟处置不合格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党支部对其帮助教育转化情况及其本人对组织处置的态度;听取本人的陈述和申辩;在与会党员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在有表决权的党员过半数以上同意的前提下,形成党支部决议。

  6、上级党组织批准、备案。党支部要将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决议、调查核实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存档。属劝其退党和党内除名的,处置前要按党员管理权限,乡镇和县直部门党委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市直部门党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7、宣布处置决定。党支部安排专人负责,向不合格党员告知组织处置决定。召开党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宣布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结果。

  第五章政策界限

  第八条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严格把握好以下政策界限:

  1、要注意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把愿意接受教育和改正错误,并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拒绝接受教育或屡教不改区别开来;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意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导致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谋取私利,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2、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不能以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代替党纪处分,也不能以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可以对受到开除党籍之外其他纪律处分的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

  3、对长期在外流动的党员,党支部应建立正常的结对联系制度。党员个人应主动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并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在外流动期间,未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与党组织联系,或拒绝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按本细则第六条第6款处理。

  4、对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无法参加党的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应建立正常的结对联系制度,由党支部派员向其本人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对本支部开展的“评定升”活动,要征求他们对其他党员的意见,并转告本支部对其个人的评议意见,不能因他们无法到场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定为不合格党员。

  5、对生活困难党员,党支部应加大关爱帮扶力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难题,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不能因他们生活困难,导致作用发挥不到位,定为不合格党员。

  第六章基本要求

  第九条必须坚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处置不合格党员指导小组,做到上级党委统一领导、党支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对党支部书记和相关人员政策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和督促检查力度,造浓工作氛围,确保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进行。

  第十条必须坚持“四维”原则,即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党员权利、维护党的纪律、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第十一条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细化和集体讨论制定本地本单位不合格党员具体行为表现,充分发扬民主。同时,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有一例处置一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防止感情用事和打击报复。

  第十二条必须坚持讲究方法,做到于法周严、于事简便、于理服众、于己服气、于情可控,确保处置不合格党员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党纪条规的检验和人民群众的检验。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1、事实清楚。结论中对错误事实的认定必须符合客观实际情况,错误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人证、物证、后果、本人应负的责任,以及产生错误的主、客观原因等必须交待

  清楚。不能含糊不清,牵强附会,随意夸大或缩小事实情节。

  2、证据确凿。错误事实的认定一定要有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不确凿,不能认定。如证据确凿、充分,即使当事人拒不认错,也可以认定。

  3、定性准确。对问题性质的认定,必须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条规为依据,对照本细则第三条相关内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就定什么性质。

  4、处理恰当。要以事实为基础,以政策为准绳,根据问题的性质、所造成的后果、对错误认识的态度、一贯表现等,作出恰当的组织处理,既不能处理偏宽,又不能处理过头。

  5、手续完备。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做到“一人一档”,并统一登记造册。不合格党员处置材料连同相关文字、音像资料等完整资料,一律由基层党委作为永久档案保存。同时,不合格党员处置结论要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三条必须坚持立足于教育为主,做到思想教育和组织帮助在先,思想教育和组织处置并重,加强对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后的教育、管理和关爱工作

  第十四条必须坚持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肃、认真、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因党组织自身原因,造成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没有交纳党费,或没有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要追究相关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处置不合格党员中出现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细则由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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