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主职主业把握工作主动性方面的问题(8篇)

时间:2024-08-31 18:5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履行主职主业把握工作主动性方面的问题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3篇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3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全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更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基层党委(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那么如何落实好基层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呢?笔者认为要先从有关成因、所取到成效进行分析。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只注重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有的党委(党组)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有的党委(党组)述职述廉述德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在处理违纪问题和人员时,甚至给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施压,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有的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虽然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够扎实细致,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作用不大,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不定时。凡此种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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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转换过来,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

  2、主体责任不清。有的党委(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组织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一把手”对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检查。有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学习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不了解具体内容,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的现象。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党风廉政建设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也是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个别基层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注重跟踪问效,只尽责不负责,只履职不担责,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落实,特别是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监督检查活动,即使开展检查活动,也只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有起到纠错预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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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督责不严。表现为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使得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过程中责任主体难以明确。在追究责任时,相关站所、科室相互推诿,出现谁都有责任,谁又都没有责任的情况;或者在问责中,问责的客体具体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模糊不清。突出表现在党政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正副职之间,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仍然存在,出了问题,责任究竟在党委(党组)还是在政府难以界定;二是正副职之间的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名义上是“一把手”负责,实际上只追究分管副职的责任,问责制成了副职问责制。问责范围还比较狭窄。主要表现为:一是问责仅仅停留在“小事”上;二是问责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而不针对无所作为的行政行为;三是问责针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多,而对其他领域的过失问责的少;四是问责仅仅局限于执行环节而不问责决策和监管环节。问责程序尚不够健全。当前的问责制在问责程序上还不够完善,关于问责主体回避的规定、问责人员组成的规定、问责客体申辩程序的规定、复议程序的规定等还都没有形成制度规范。这使得问责仍然停留在依赖于领导人的意志进行处理的方式,不利于制度化进程。在问责事件中,绝大多数被问责的人员是保持沉默的,没有对组织处理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说明和申辩,这既让群众对处理的理由产生怀疑,也不利于干部自身正当权利的维护。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成因分析

  (一)对主体责任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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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思想上的主体担当。基层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首先是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所谓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书记要负主要责任,要主动负起这个责任,要用主要的精力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有主体责任这种政治担当,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真正实现“力度统一论”,既要承担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两个轮子一起转,建设一致,力度统一,并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要亲自过问,重大案件要亲自督办,既管事,又管人,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

  2、行动上的主体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从职责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党组)工作的主要和重要内容,要同其他重要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基层党委(党组)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群众的距离最近,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资金的监管进行严管,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基层党委(党组)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要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软”就是沟通式的交心,温和式的交流,柔软式的沟通;“硬”就是强有力的检查,过硬的考核,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3篇

  奖惩分明“结硬账”。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也要发挥“一岗双责”的主体作用,发挥关键人作用。对涉及到的招投标、征地拆迁等要作为关键事项、重点事项抓好抓实,作为主体责任当中的主体行动抓好关键人和关键事。

  3、监管上的主体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对象是人,监管主体是人,党委(党组)作为领导和监管主体,不是人盯人的被动,而应是以制度监管到位变成的自觉行动,人盯人是挂一漏万,制度的完善落实是最好的保障,要进一步细化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明确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怎么做,发挥制度的主导作用、主体监管到位,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监管落实主体责任是发挥主体作用的最有效的手段。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的做法

  1、要强化

  “两个责任”意识,狠抓思想建党。党委(党组)要坚持集中进行学习教育,组织上好廉政党课,强化典型案例学习等;要积极利用公众短信、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宣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

  2、要强化制度建设,认真履职到位。党委(党组)要及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与班子成员、与各所分管的部门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全面量化责任目标考核,健全完善了公务招待、财务管理、议事决策等监督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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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强化执纪问责,提升制度执行力。基层党委(党组)要督促所负责的纪检监察机关(派出纪工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四风督查,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厉行节约等专题专项进行督查,以达到正风肃纪、倒逼问责,动真碰硬,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4、要强化责任担当。党委(党组)一定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从严治党工作与其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督查。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管事”与“管人”相结合,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基层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四、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议

  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要夯实“基本功”。要锤炼党性,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对党性的考验,在党员层面始终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在党委层面始终做到把握主体责任不偏向、推进主体责任不拖沓、落实主体责任不懈怠。要锻炼能力,紧紧围绕履行和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传达能力、谋划能力、实干能力,为做好工作打牢基础。要磨练意志,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谆谆教导,面对成绩不能沾沾自喜、自我满足,面对问题不能软弱无力、止步不前,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发扬韧性奋斗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好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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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多维度认识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而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委(党组)就必须履行政治担当。基层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2、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实际列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党委(党组)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领导班子、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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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建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二要定期报告“述责”,建立落实基层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接受上级纪委评议和研判。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的述职述廉述德制度,自觉接受民主评议,述职述廉述德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存入其廉政档案并加强运用。

  3、要严格考核“问责”。实行对党基层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细化“一案双查”制度,制定配套细则,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各科室、部门、站所和村级单位,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一岗双责”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4、要领导带头“履责”。

  党政“一把手”要做到“五个直接”,即:亲自直接分解任务,直接安排部署工作,直接解决重点问题,直接听取工作汇报,直接带头检查考核。要强化“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做到“两个必须”,即: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须亲自解决,承担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监督监管责任。二要构建问责制的完整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加强问责的制度化建设,规范问责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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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及其权限,规范问责的客体及其职责,规范问责的事由和情形,规范问责的程序,实现问责规范化和制度化,突出问责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注重把握问责的侧重性,增强威慑力。突出抓好单位主要领导履行职责不当的问责,特别是要选取有影响、有震动以及在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上出现问责情况的处理,公开处理、典型曝光,真正体现问责的威慑力、影响力。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们针对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中存在的“抓党建意识不强”、“部分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等问题,牢固树立问题导向,通过“三个从严”,有力推动了各类问题的解决。

  1、从严落实管党责任,着力解决“书记抓党建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段时间以来,有些干部对经济工作关心得多,对党的建设关注得少;说起经济头头是道,谈到党建马马虎虎。对此,我们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主业,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是明确责任。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全市党的建设重点工作,针对乡镇、部门、村、社区、企业等不同领域,制定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指导标准,列出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清单,组织各单位“一把手”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二是强化考核。加大党建工作考核力度,完善镇党政正职考核办法,将党建工作由参考指标纳入考核权重,并逐年提高分值比重。以市委全委会、镇党代会等形式,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开展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接受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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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从严培养锻炼干部,着力解决“理想信念不坚定、能力素质不够高”的问题。我们的干部之所以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四风”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对此,我们突出加强了干部的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和道德修养教育,并作为必修课设置到各类培训班次中。围绕事业需要,加大对重点岗位、关键领域干部的专业化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素质。加强各个年龄段干部的交流锻炼,最大限度地盘活用好现有干部资源,尤其是大力实施了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墩苗”计划,通过调训、上挂、下派、定向到经济发展和信访维稳一线跟班学习等措施,以及日常观察、专项测评、座谈交流、定期访谈等跟踪管理方法,推动了年轻干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跟踪管理的常态化开展。

  3、从严选拔使用干部、着力解决“程序不够严密、导向不够鲜明”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向市四套班子领导、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人事干部、干部监督“三员”赠阅《条例》和《选任监督意见》。邀请省委组织部领导为市委中心组作专题辅导,并扩大到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二是制订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流程》。根据《条例》精神,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细化为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5个环节31项具体工作。尤其对干部的廉审时间由考察环节提前到确定考察对象前,对有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会同市纪委和相关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调查核实,未核查清楚的,一律不上会;对一时难以查清的,建立“暂缓”机制,待情况查清后再作研究。三是加强干部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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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考察。坚持将功夫下在平时,制定《干部经常性考察的工作意见》,着眼解决干部选任中不提拔不考察、不换届不考察的问题。按照3年内全部考察一遍的要求,每年初梳排出一批重点岗位干部、新任职干部和后备干部,综合运用调研走访、谈心谈话、届中考察等手段开展经常性考察,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了领导班子运转情况和干部思想、实绩、作风等方面的一贯表现。四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及时报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责任落实。当前,在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党建主业失之于轻。有的片面理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为抓经济“硬指标”,看得见、摸得着,容易出成绩,抓党建是“软任务”,不显山、不露水,短期难以见效,结果把党建主业当成副业来抓。有的口头上重视、思想上轻视、实际上忽视,说得多、做得少。每年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在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时,多数党委书记都提到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投入精力不足。二是落实责任失之于空。有的当“甩手掌柜”,只挂帅不出征。有的把履行党建责任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或者满足于“上传下达”、“照抄照搬”,只求形式上过得去。有的单纯就经济抓经济、就党建抓党建,形成“两张皮”。三是监督管理失之于软。有的认为政治生态、党风政风只取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3篇

  决于大的环境,凭借一己、一域、一时之力难以扭转,不愿作为;有的缺乏敢管敢严的底气,甘当“老好人”、“太平官”,不敢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就要聚焦这些“上头热、下头冷”、压力层层递减的问题,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一)用正确理念引领责任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是前提。当前,在从严治党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不强。组织部门要有意识的予以强化。要把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委书记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坚持不懈抓教育培训,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怎么下功夫都不为过”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取向,不断强化“守土有责”、“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担当起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用明确目标促进责任落实。知责明责才能守责尽责。习近平同志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围绕厘清职责权限,要研究制定县镇村三级抓党建责任制的意见,对各级党组织及其书记、班子成员抓党建职责作出具体规定,重点解决好“谁的责任”、“哪些责任”的问题。比如,对镇党委书记,重点是看研究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解决了哪些党建工作难题,督促和推动了哪些党建重点工作落实。对于村党支部书记,主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3篇

  要是看抓党建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党组织自身建设、党建活动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等。对于党组织班子成员,关键是看是否履行了“一岗双责”,做到了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一同推进。围绕明确目标任务,建立整个基层党建工作问题、任务、责任“三清单”,重点解决好“如何落实责任”的问题。比如,针对镇党委书记“重经济、轻党建”问题,针对农村活动场所空置、服务群众空岗、集体收入空壳问题,明确工作任务、推进举措、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确保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有方向、有抓手、推得动。

  (三)用有效制度规范责任落实。制度管长远、管根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需要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作保证。一是建立协调联动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议事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推动组织部门和纪检、宣传等职能部门落实职责分工,共同承担好抓党建的具体责任,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二是健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党组织班子成员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完善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推进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调整完善党建工作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镇(街道)党委书记基层党建任务落实不力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优、两年内不得提拔,真正发挥述职评议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三是完善党建督导问责制度。要把各级党组织及其书记检查督导下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加强日常督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3篇

  随机暗访和调研指导。要把严格追责问责作为督促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制定党建工作负面清单,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缺乏成效甚至出现严重问题的,落实约谈、诫勉、通报、调整“四位一体”处置措施,以坚决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篇二:履行主职主业把握工作主动性方面的问题

  

  年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情况汇报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有着复杂而深刻的思想根源、制度原因和社会因素,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误区。从巡视反馈结果看,一些国有企业党委在“什么是主体责任”“为什么要履行主体责任”上还存在着认识误区。有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抓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仍然会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现象,片面强调企业的市场化和特殊性,把企业经济效益作为唯一目标,有的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简单地等同于行政工作,过多地考虑企业的经济指标、业务工作对自身绩效的影响;还有一些上市公司,片面地认为只要加强了企业内部控制、内部审计,规范了信息披露,就可以代替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方式单一。从年中央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经施行多年,但工作机制仍然不够顺畅,导致责任制在工作引导、制约方面没有形成有效的推动。例如,在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绩效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所占比重偏低,一般与安全生产、和谐稳定等一起被列为共性指标,没有激励效果。尽管有些企业也有发生重大案件等“一票否决”的指标,但基本上与其他行政工作的“一票否决”没什么区别,导致企业领导人员、部门领导人员满足于不出事、不发案。

  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身来看,在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各环节上,具体、可操作的举措仍然偏少,年初开会部署、年底检查总结成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固定程序”,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和提醒,没有形成有效的日常监督机制,工作方式单一,容易使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监督责任不到位,力不从心。从当前实际情况看,首先是对权力监督制约的体制机制落实不到位。目前,很多企业、尤其是市属二级企业,专职纪委书记进入董事会,参与决策研究,并监督决策事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进入监事会,对企业经营过程进行监督的工作没有达到相应要求。

  其次是企业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有些企业管理的资产庞大,所属企业数量众多,涉及领域广、业态复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繁重,但受制于市场化程度、编制岗位、人力资源管控成本等诸多因素,纪检监察人员少,工作上顾此失彼。

  再次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缺乏权威性,监督存在掣肘。虽然企业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但在企业中,员工和企业是雇佣关系,导致纪检监察部门对落实监督责任顾虑重重,更多时候不得不主动替党委担起主体责任。

  四是责任追究难落实,缺失敬畏。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相比,国有企业管理的资产量和决策的自主权更大,廉政风险点相对也更多;而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标准、公车管理等监管的制度规范相对滞后,标准也不清晰,导致违法与违纪之间界限模糊,出现违纪问题往往也同时触犯了法律,难以体现纪在法前。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关键一环。落实主体责任有一个从面到点,再从点到面的过程,需要统筹把握好抓重点与抓全面的辩证关系,把握好全面铺开、重点突破、全面深入、形成政治自觉的实践节奏和工作规律。当前在重点突破阶段,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需要重点解决好几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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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认识和处理落实“两个责任”与解决“为官不为”之间的关系。关于二者的关系,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一些模糊认识甚至错误观点,有一些人认为“落实‘两个责任’导致‘为官不为’的现象”,也有一些人认为“两者关系微妙,须把握好度,防止为官不为”。事实上,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推动纪律和作风转变,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目的就是要破除“为官不为”现象。这两者在政治逻辑上本不是一对矛盾,但在实践中却成为一个问题。事实上,“为官不为”顽疾不是落实“两个责任”的结果。近年来已经处理了不少“庸官、懒官、不作为官”,但是仍然难以禁绝,根本原因还在于管党治党不够严、不够紧、不够硬,问责不够到位。治理不作为,一要强化问责,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倒查倒逼,强力治标;二要从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着手,追究政治责任、领导责任,抓治本。只有在“入口”上把好关,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不作为”,这就要求在处理违纪干部时,还要考虑当初的提拔人、推荐人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这个角度看,破解“为官不为”,不是要削弱落实“两个责任”力度,而是要更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

  正确处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一些部门和单位党委不能正确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虚化、弱化、形式化,习惯让纪委代替党委来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纪委则被视为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在一项调研中,有受访者认为“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做纪委的事”,还有的认为“党委沿用过去的工作方式,不自觉地把工作交给纪委”。事实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党委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简单“浓缩”成纪委监督执纪那一摊事,自己撇得干干净净。真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求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要求贯穿到日常党建和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决支持和领导纪委实施监督职能。各级纪委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敢于监督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把监督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作为纪委的一项基本职能。

  正确处理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之间的关系。纪委主体责任是一个系统责任,既包括党委集体责任,也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个体责任。落实责任制的前提在分解责任和分清责任,明确各个责任的界限。该由集体负责的,党委要负责;该由个人负责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分别负责。责任不清晰、边界不明确,就可能出现“个人责任集体负,集体责任无人负”的情形,结果导致责任制虚置,全面从严落实不到位。因此,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因地制宜设置毫不含糊的“责任清单”,包括党委(党组)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等,厘清责任内容和履职边界,明确责任追究主体,督促各自种好责任田。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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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履行主职主业把握工作主动性方面的问题

  

  DangJan党建组工论坛责任编辑/许籍尹树立党建主业意识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文/陈永钦能否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能否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考量的是基层党组织书记政绩观和大局意识。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城北区各级党组织做到了以知促行统一思想,躬下身子听取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动真碰硬搞好整改,不仅使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在思想上、精神上受到了一次深刻洗礼,而且还形成了一批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必须强化党建主业意识、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突出党建主导地位、抓好党建主要任务。牢固树立党建主业意识。各级党组织的工作,不仅体现在谋发展、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上,更要体现在抓党建、聚力量、树风气、抓落实上,落实在党建这个主业上。党要管党,首先是书记要管党。从主职主业来看,促进发展是第一要务,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改善民生是第????一大事,而抓好党建则是第一职责,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牢记自己的主职是抓党建工作,不能本末到置、主次不分,更不能种了“自留地”,荒了“责任田”。从服务宗旨来看,要强化“抓党建出效益、抓党建出业绩、抓党建出品牌”的产出意识,把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党务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关系,找到自己的位置,使党建工作由虚变实,由软变硬,消除“两张皮”的现象。从促进发展来看,之所以要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就是因为基层党组织担负着上情下达的重要职责,大政方针、工作部署,要靠基层组织来宣传、贯彻,才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要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要切实抓住党建目标不撒手,紧紧扣住党建主题不松劲,牢牢扭住党建任务不放松,增强工作的主动Copyright?博看网www.bookan.com.cn.AllRightsReserved.

  DangJan党建组工论坛责任编辑/许籍尹性、针对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一是把握根本方向,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抓党建。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善于抓大事、谋全局,要把本地区中心任务与党建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抓住涉及基层党建的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工作,形成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新思路。二是明确价值取向,紧紧围绕服务群众抓党建。衡量基层党建工作的成效,群众满意不满意是重要价值标准。要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围绕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以服务促覆盖、以服务增活力、以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着力提升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三是健全动力机制,紧紧围绕改革创新抓党建。改革创新是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的动力源泉。要适应发展的新需要和基层群众的新期待,抓住重点环节、关键部位、核心任务,大力推进工作内容、活动、载体、方式方法等创新,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实效性。四是强化制度保障,紧紧围绕健全和落实责任制抓党建。要把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有力保障,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用“责任制管责任人、用责任人带一班人”,形成各级党组织书记身体力行抓党建的新常态。始终突出党建主导地位。实践证明,基层组织建设是基层各项工作的重头,党组织书记就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在基层各项工作和各种组织中起着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织书记要发挥好“龙头”作用,就要强化“抓不好经济会误大事、抓不好党建会出大事”的危机意识,定好位,强自身,练内功,发挥好主角作用,主动作为,定期研究、督导调度、选拔任用、目标管理、财力保障等制度。要主动融入、协调各方,激发内在活力,强化外部动力,形成整体合力,变党建工作单打独奏跳“独角舞”为与社会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合频共振的“大合唱”,确保“龙头”真正昂起来,“龙身”切实动起来,“龙尾”有效摆起来,使基层党建工作充满生机。认真落实党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书记要抓,但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必须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就是要解决“书记抓什么、如何抓书记”的问题。一是要抓住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调查摸底是前提,分类定级是基础,整改提高是关键,解决问题是根本。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基层党组织特点,突出重点、聚集难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分类施治、对症下药,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要认真做好抓书记强班子、抓发展明思路、抓覆盖建组织、抓规范建制度、抓阵地建场所、抓保障增投入等任务,扎扎实实办几件实事,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普遍实现晋位升级。二要突出重点领域。在农村,要以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好“三议一表决”等政策措施,强化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社区,要以推进“四有两化”建设为重点,提高社区党组织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能力。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以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要落实保障举措。牢固树立“党建投入是最大投入、党建工作保障是第一保障”的理念,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保证基层党组织工作有人手、干事有保障、办公有经费、活动有阵地,加快形成特色化、项目化、品牌化、长效化的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机制,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作者系西宁市城北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Copyright?博看网www.bookan.com.cn.AllRightsReserved.

篇四:履行主职主业把握工作主动性方面的问题

  

  党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党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是什么呢,以下是pincai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2016/11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2016/11.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2016/11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2016/11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党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2016/11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2016/11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二、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2016/11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2016/11(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党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一、履职工作特色和亮点

  一是理思路、传压力,推进工作落实。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党建工作的意见》,提出了“4566”党建工作思路,召集13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梳理出突出问题60余项,约谈党组织书记80余人次。实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配套完善了13项党建工作制度,确定了21个层面196项具体责任,先后召开4次党建工作推进会,开展党建工作专项督查4轮次,确保逐级传导压力,把党建工作抓在手上。二是抓班子、带队伍,锻造中坚力量。新设立21个部门党组,实现了党组设置“全覆盖”。多渠道调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注重干部能力提升,邀请专家辅导14场次,组织赴外培训4期120人次。采取选派“第一书记”方式,抓好13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扎实开展专项整治,2016/11对31人(次)进行了通报。三是创载体、严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大力推行“支部+协会”和“村+企业”组织设置模式,将“为民服务代理制”纳入三维数字社会管理系统,创新开展“线上线下”工作法等服务载体,全面推广和深化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工作,有效促进了党员作用发挥。四是抓保障、夯基础,激发干事热情。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出台了《村(社区)办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的意见》,从2015年起,行政村、城市社区年办公经费分别达10万元、20万元,村书记、主任年报酬达到2.82万元,社区专干年报酬达到1.8万元,解决了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处议事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失之宽软,党建品牌创新力度不够,村、社区阵地建设仍有短板,服务功能有待提升。究其原因是,抓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足,推进落实不力,统筹兼顾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一是狠抓机制健全完善。对现有党建工作6大机制、13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1次全面督导检查,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队伍管理机制,着力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狠抓队伍能力提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全区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换届后新任职的2016/11党组织书记以及所有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1次轮训。三是狠抓阵地升级改造。通过抓好改建扩建、拆迁还建、撤销合并等工作,实现所有社区阵地全达标,力争把1/3社区创建为示范性社区,并对10个村级办公阵地进行升级改造。四是狠抓品牌载体创新。不断创新基层工作组织体制、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力争在全区范围内培育和打造2至3个有特色、有内涵、群众认可度高的基层党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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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1/11

篇五:履行主职主业把握工作主动性方面的问题

  

  精品文章

  《厘清职责

  突出主业

  着力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能力》

  第一篇:厘清职责突出主业着力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能力厘清职责

  突出主业

  着力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能力

  党的十八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空前重视,充分体现了反贪惩腐、正风肃纪的坚强决心。中央纪委更是持续发力,在拍“苍蝇”打“老虎”的战役中频频亮剑,直捣要害,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辉煌战果。面对新形势、新格局,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就是要让纪检监察机关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厘清职责,突出主业,回归到正确的履职道路上来。今年,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先后四次组织全国各地纪检干部齐聚一堂,交流学习,培训业务,熟练流程,掌握技能,提升本领,机会弥足珍贵,十分不易。就如何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我想谈几点看法,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聚焦主业,守住“责任田”(厘清职责定位,着力在促进职能转型上下功夫)。要认清形势现状。纪检就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形象的描述了当前纪检职责定位不清的现状。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战线长,参与面广,涉及工作多的现状仍有存在,经常被动参加甚至牵头负责各种招标评标、物资采购、干部任免、立功受奖等工作,精品文章

  无形中成了党委、政府的雇工;或者什么事都大包大揽,越俎代庖,全面开花,结果也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

  1家的田,导致职责模糊,界定不清。要找准角色定位。纪检工作要坚决从政府和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充分认清工作内容和要求,不再介入监督对象的具体监管行为,不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而是完善“再监督、再检查、再执法”的方式,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上,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要突出主业意识。要严格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回归和聚焦主业主责,集中精力和人力,当好“监督员”,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两项主责主业,守好责任田。

  二、创新方式,当好“监督员”(创新工作方式,着力在提升工作效能上下功夫)。转方式就是要抓重点、抓关键、抓苗头,紧紧围绕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节点严格开展执纪监督。要把好监督关。日常监督是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而纪检监察的主要职责是对职能部门监督的再监督。因而,对一些具体的监督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不宜冲到第一线,主要负责事后监督,由以往的事前、事中过渡到事后重点监督,责任倒查追究。比如,部队干部任免、立功受奖等工作,就是相关处室的职责,纪检部门要通过再监督来督促他们履职到位,而不是一味的成为运动员,与相关部门划清职责,抓好监督即可。要改进揭露方式。要拓宽案源渠道,动员群众参与,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拓展网络举报新途径,完善网络舆情处置,开设举报专区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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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曝光专栏,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同时还要完善审计、公安、检察

  2等机关问题线索移交处置机制,强化对问题线索上报和备案的监督检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三、找准抓手,牵住“牛鼻子”。任何一幅发展蓝图,只有真找准关键点,牵住“牛鼻子”,才能事半功倍,一抓到底。要抓龙头。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制定好责任制考核标准,注重突出主业、强化主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导向作用,有效推动工作落实。要抓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用好监督问责这个“法宝”,加强跟踪督办和效能问责,确保落实到位。尤其在责任追究时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杜绝好人主义思想,对落实不到位,成效不凸显,工作不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追责。要抓作风。好作风就是一面镜子,照清自己,照醒他人。“打铁还需自身硬”,改进作风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永恒课题。纪检监察机关只有自身硬,才敢动真碰硬,才能理直气壮地履行好职责。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以高标准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三转”是软指标,也是硬要求。相信只要一以贯之抓下去,纪检监察机关就能所向披靡,无往不胜,真正成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利剑,成为推动和保障改革发展的铁军。

  第二篇:关于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的关于提升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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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的调研报告

  海南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郭晨光

  (xx年8月)

  为有效提升我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与落实科学发展观之间的关系,紧紧围绕“如何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保障科学发展观政策落实”等问题,积极到有关部门进行调研,获得了一些初步的认识和体会。

  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问题

  通过一段时间的调研座谈,当前纪检监察干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确实存在较大差距,整体素质偏低,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不高,工作主动性和创新性不强,突出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应有的能力和素质。新形势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偏低,专业知识贫乏,调研能力薄弱,懂法律、懂业务,能独立、规范、全面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骨干较少,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缺乏。

  二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意识不强。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监督检查难的问题一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特别是在当前的形势下,得过且过、当老好人的思想仍然存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缺乏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三是缺乏敢于监督的胆识和勇气。纪检监察机关受同级党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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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和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人员提升、经费核拨等均受制于本地党委、政府,致使纪检干部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于监督的监督软化问题,同时缺乏监督勇气和锐气。

  四是纪检监察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存有惰性思想,缺乏创新动力,不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思路不宽,习惯于传统思维,工作墨守成规、方式方法简单呆板,开展工作难以达到良好效果。

  五是缺乏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善于从政治的高度来考虑和处理问题,对敏感问题前瞻性分析的能力薄弱,对复杂局面明辨是非的判断力不强,对形势发展、政策变化的适应能力较差。

  二、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水平的措施

  (一)加强学习是提高履职能力的基础

  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是一套严密、完整的体系,不是靠我们平常工作中了解到的只言片语所能完全掌握的,只有深入学习,才能在理论上有高度、在工作上有深度。这就需要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加强两个方面的学习,逐步把自己培养、锻炼成政策理论水平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扎实过硬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学习。通过深入学习领会xx理论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理论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纪检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不断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指导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二是要在认真学习好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同时,还要从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地位、作用、任务、工作性质入手,以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精神,从更深层次、精品文章

  更高角度、更宽领域来分析、研究行业纠风、源头治理、执法监察、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纪检信访等规律性的问题,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新思路,努力创新工作手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而提高自身实际工作能力。

  学习的目的是为了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恰当地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联系起来,做到在实践中去理解、去运用、去升华,这就需要我们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认真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在进一步完善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前提下,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力求在工作机制上求突破、在工作方式上求创新。二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要在深入研究新时期违纪违规案件特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结合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风等工作,促使案源线索的增加,达到拓宽办案思路、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的效果。三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行政环境整治工作。围绕“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服务,提高工作效能”这五个方面的要求,积极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各行各业廉政勤政、依法行政。要督促协调各业务科室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的进一步落实。

  在学习过程中要端正学习态度。要把自觉学习当成是一种境界、一种追求、一种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手段,不断充实新知识、更新新观念、开拓新视野,彻底消除“学不学一个样,差不多就行”的消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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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要学有所得,学有所成。要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实践进一步提高和深化纪检监察知识。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贡献。

  (二)提高四种能力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保证

  纪检监察工作是执行党纪政纪,保证行政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到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所赋予的职责任务,必须要注意提高四种能力。

  一是要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服务大局,就是要围绕党的政治路线、工作大局和战略目标来开展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这个大局出发,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去运筹、去开展,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真正做到纪检监察工作协助有方,惩防有序,监督有力,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供保障。

  二要提高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发现腐败的部位和环节,紧紧围绕行政服务、财务管理、行政审批和干部人事等敏感环节,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善于从基层的工作实践中分析判断形势,预测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超前研究对策,提出有效的防范办法;善于从社会上查办的大案要案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中挖掘教育内容,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警示;善于进行调查研究,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努力探索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地研究新情况,采取新举措,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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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新途径,总结新经验。

  三要提高依法执纪的能力。提高依纪依法办事的能力,是贯彻落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合法权利、维护纪检机关形象的重要保证。要牢固树立严格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观念,认真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坚决摒弃重结果,轻程序的观念和做法;要健全查办案件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管理和纪律约束,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自律、遵规守纪的意识,为依法依纪办案打下坚实基础;要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既注意从群众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认真查清群众反映的违纪问题,同时又坚持深入调查、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及时澄清反映不实的问题,支持和保护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

  四要提高组织协调的能力。长期的反腐败斗争工作实践,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实施组织协调的可靠保证。为此,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协助党委通盘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任务,针对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对策;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意见的落实,积极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督促它们按照各自的职能开展工作,配合搞好纪委分工的其它工作;要注意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具体的规定和制度,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形成互补机制,增强组织协调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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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纪检监察干部只要认真学习,勤于思考,理论联系实际,按照上级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要求,围绕各项业务工作,努力提高综合业务素质,提升各种工作能力,成为复合型人才,就能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第三篇: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作用提升工商分局规范履职的能力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作用

  提升工商分局规范履职的能力

  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室

  基层工商分局是工商系统的“窗口”和“前沿”,能否健康高效运转,事关工商管理部门的社会形象和服务经济建设的质量。近年来,滨海工商局紧密结合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着眼于事先防范和长效管理,积极探索基层工商分局党风廉政建设新路子。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四项前移”:即服务窗口前移、宣传教育阵地前移、监督“关口”前移、反腐倡廉防线前移,由于形成覆盖全系统的“纪检监察网络”,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队伍建设,塑造了良好的工商形象。

  现将我们在强化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建设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汇报如下:

  一、从完善制度入手,为兼职纪检监察员充分履行职责提供组织支持。

  xx年,我们刚刚推行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时,在系统内的认同度较低,许多人认为又是在搞形式主义,在基层分局设立兼职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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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纯粹是聋子的耳朵——摆设。概括起来,大概有这样几种模糊认识:

  一是认为兼职纪检监察员只是个虚职,可有可无,作用并不大,任命兼职纪检监察员的随意性较大,造成这支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很好地履职尽责,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二是不能正确处理本职与兼职的关系,投入到纪检监察的工作时间、精力较少,出现工作敷衍、应付了事等不良状况,起不到实质性的纪检监察作用。三是认为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作用不大,所发挥的作用也是微乎其微。四是认为监察缺乏权威性,正常工作难以开展。五是存在老好人思想,对一些违纪和腐败现象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视而不见;有的则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板下脸来履行工作职责。

  针对大家在兼职纪检监察员问题上的认识误区,县局大力度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利用召开会议、设立板报、印发资料等形式,反复宣传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向大家慎重指出,兼职纪检监察员是工商系统反腐倡廉的排头兵,兼职纪检监察员管理得好与坏,作用发挥得大与小,直接关系到一个单位乃至一个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关系到整个工商系统在社会上的形象。大力加强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建设,使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让他们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职能,对推进工商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思想疙瘩解了,人心也就顺了,全系统上下形成了共识,大家一致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当一名兼职监察员神圣而光荣。

  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工作刚开展时,由于制度不完善,他们难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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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上出现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兼职纪检监察员参与工作的面较窄。二是兼职纪检监察员职责不明。三是兼职纪检监察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四是兼职纪检监察员的积极性难以调动。

  为健全兼职纪检监察员的管理制度,充分激发和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使分局的纪检监察工作有效运行。我们经过认真探索和研究,出台了几项措施:

  第一,强化培训。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参与的面比较广,兼职纪检监察员不仅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熟练纪检监察业务,而且要熟悉工商业务知识以及其他相关知识,成为一个多面手。为此,我局纪检监察室把带好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每年都举行兼职纪检监察员培训活动,增强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工作本领,从而更好地做好监察工作。培训活动主要有:一是组织学习新《信访条例》。专门邀请了县信访局有关领导举办专题讲座,培训主要围绕准确判断信访形势、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把握信访工作规律三方面内容进行。二是强化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培训。邀请县纪委信访室的同志就如何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为兼职纪检监察员传经送宝。三是传授预防职务犯罪知识。邀请县检察院的干警为兼职纪检监察员进行不定期授课,使他们全面掌握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知识,尽最大可能地防止、遏制和减少本单位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二,建章立制。“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搞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证。要想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作用,使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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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章可循,操作有据,步入正轨,就必须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我们通过调研、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基层工商分局兼职纪检监察员监督检查办法》,明确了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六项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监督的五个方面29小项、五种监督方式。这些兼职纪检监察员如今可充分发挥对基层工商分局的监督职能,有效实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使监督贯穿于权力行使的全过程。有效的收到了教育防范、源头制约、信息反馈的效果。

  第三,明确奖惩。对兼职监察员由县局直接考核,既防止别人打击报复,又防止监察员本身失去监督,使监督和制约平衡。具体考核办法为: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兼职监察员的工作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兼职监察员的履职情况;对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年内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在地方政府行风评议中排名前列的分局的兼职纪检监察员,由县局授予“优秀纪检监察员”称号;对单位人员违反党政纪条规,不闻不问、不管不查,地方政府测评滞后的分局的兼职纪检监察员,年内不得评为先进,下一年度内不得提拔使用;对监督不力、严重失职的兼职纪检监察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授予特权。我局明确当兼职纪检员监督受阻或正确意见建议分局长不予采纳或不予执行时,可不通过分局长直接向县局反映;对分局干部进行考察提拔任用之前充分听取兼职纪检监察员的意见,使监督和结果的运用平衡。

  三、从关键环节入手,让兼职纪检监察员的监督贯穿分局工作的精品文章

  全程。

  一是注重演好角色,在分局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当前,仍有少数干部自觉不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软指标,“说起来很重要,忙起来就次要”,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为了转变这一情况,我局今年在基层分局中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卫士杯”考核联系起来,其分值占“经济卫士杯”的1xx,使得各个基层分局都重视这项工作。而兼职纪检监察员在这中间充分发挥了主导的作用,使各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声有色。

  1、扩大监督范围,多打“预防针”。兼职纪检监察员处于监察工作的第一线,平时工作在干部、职工之中,容易发现和接触干部队伍中的一些不廉行为。把监督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和“社交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定期诫免,防微杜渐,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2、落实谈话制度,多为领导分忧。兼职纪检员做好深入细致思想教育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把反腐教育贯穿在日常的工商工作中,确保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城南分局在全分局开展了“讲真话、交真心、凝真情”活动,兼职纪检员王远海同志与每位同志真诚的谈心交心,有什么心理话当面说,查找过去的不足,摆出面临的困难,共商克服困难的对策措施,通过开展大讨论和谈心活动,使分局的同志在沟通中磨合,在磨合中融通情感,较好地形成了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有责共担,有事同干,有难同克,有利同享的浓烈氛围,增强了创新意识,实干意识,争先意识。全局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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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态振奋后,工作节奏明显加快,工作热情日益高涨,各项工作在和谐的氛围中快速推进。到目前为止,城南分局的各项工作指标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度的提升。

  3、加强工作调研,多提好的建议。各分局的兼职纪检员对分局的工作充分做好助手工作,加强对工作的调研,为分局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议。正红分局今年全局人员大调整,xx工商干部中有xx是新调进的,可以说是新队伍,新班子。面对老獐沟的复杂的工作环境,再看看一项项繁重的工作任务,从分局班子成员到每个同志都感到有困难,有压力,信心不足。面对这一状况,兼职纪检员张主龙同志建议分局长改变过去派员驻点,分散力量的做法,采取实行条线分工负责,适时集中力量突击的改革措施,分局采取了他的建议。经过半年的实践证明,这一改革实现战斗力倍增,正红分局到六月底已经全部完成全年任务。

  二狠抓执法执收重点,在规范履职上发挥监督作用。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局提出的“基层建设年”和“规范提升年”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分局兼职纪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要求他们在执法办案、规费征收、年检注册等进行监督,保证履职行为规范到位。

  1、对执法行为重点监督。兼职纪检员对本分局执法情况进行自查,着重从执法办案,市场监管等容易出现违法行为和执法腐败的环节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督查市场监管人员的执法管理,杜绝了粗暴管理,野蛮执法行为,有效地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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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了不作为行为和违反“六项禁令”等乱作为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规范了行政执法。

  2、对行政收费全程监督。公开收费的依据、收费的项目、收费的标准、收费的结果,检查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中有无乱收费现象,检查各类收费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个体工商户的减免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收人情费、收费不给有效票据或少票、以物抵费、以吃喝抵费等现象进行重点督查。

  3、对年检注册跟踪监督。检查有无对符合法定条件不予审批、登记、颁发证照、年检的;有无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审批、登记、颁发证照、年检的;辖区范围内经营者持照、亮照情况;已经受理的材料是否在规定时间里办理完毕。

  通过对行政执法、规费征收、年检注册等的监督到位,使履职行为规范,今年以来的信访量有明显下降。

  三是牵头民主理财,在经费使用上发挥把关作用。

  民主理财工作不是分局的中心工作,但它影响中心工作,管理的好坏直接反应分局的全面工作,另外现在实行收支两条线,经费都是核算到每个人,如果不管好经费,就会造成经费的赤字,俗话说:“巧媳妇难做无米之炊”。如果不加强民主理财工作的建设,它将严重干扰中心工作,如果不加强这方面的管理,有的甚至会引发同志之间、上下级之间相互猜疑,影响内部团结。搞好民主理财,是促进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我们在全系统八个基层工商分局推行民主理财制度,各分局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由兼职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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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员任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刻制了民主理财专用章,由兼职纪检员保管。在每月经费报帐前,由兼职纪检员牵制召开一次民主理财会议,对当月的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理,对不合理项目不予列支,并对理财结果予以公示。

  为了保证民主理财落实到位,具体实施过程中,兼职纪检员重点把好“四关”:

  第一关,财务预算关。年初做好财务预算,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报民主理财小组审议通过,实行预算控制管理。

  第二关,财务支出关。每月报帐前召开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分局长和会计或其他人员列席参加。重点研究和讨论当月或季度经费支出情况,对已使用的经费,由民主理财小组进行初审,对合理使用的经费,经民主理财小组盖章,报分局长批准后,再报请县局批准;对不合理使用的经费,由民主理财小组说明理由,不予报销。如八滩分局在今年三月份的民主理财中,发现晚上加班到饭店吃喝的40xx餐费发票,民主理财小组认为,这样的开支不符合节俭的精神,长期下去会助长吃喝之风,决定这笔帐不予列支,谁吃谁掏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兼职纪检员董德荣将民主理财小组的意见告知分局长,并得到了分局长的支持。八滩分局还作出规定,以后加班买饼干、方便面充饥,以节约经费支出。五汛分局在民主理财中发现汽车的燃油费明显偏高,一查发现主要是平时上下班使用汽车消耗的。兼职纪检监察员王林主动提出这部分支出应由个人负担,仅此一项节约经费支出300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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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关,“联签关”。对每一笔会计核算业务,必须由经办人、民主理财小组、分局长签字才能入账,县局财计科作出规定,凡基层分局报帐的发票没有民主理财专用章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四关,财务公开关。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年经费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计划和每个月的经费支出情况。公开的内容由分局长签字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会计签字,并由民主理财小组存档备查。

  四、从务求实效入手,打造清正廉洁的工商形象。

  我们在推行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工作中,始终坚持务求实效,决不搞走过场,决不打“和牌”。在全体兼职纪检监察员共同努力下,各基层分局的行业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访量大幅度下降。由于有许多问题和矛盾被兼职纪检监察员解决在基层,近两年的信访量大幅度下降,全系统呈现出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xx年,全系统收到的举报信xx,比上年同期下降6xx。

  二是凝聚力进一步增强。过去,在基层工商分局经费如何用,分局长说了算,往往会引发同志之间、上下级之间相互猜疑,相互缺乏信任感,影响内部团结。现在分局的收支情况当月理清、当月公示,经费用在哪里公开透明,一目了然,大家心畅气顺,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费用支出进一步规范。由兼职纪检监察员牵头组织的民主理财有效地督促分局领导严格按支出预算使用经费,较好地杜绝了乱支滥用,严格督促会计按财务管理制度办事,避免发生差错,使财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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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更加规范。

  四是节俭意识进一步形成。由于单位收支情况透明度的提高,大家明白分局每月可支配经费是多少,每月必须支出的办公经费有多少,都成为了“当家人”,养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

  五是清廉之风进一步弘扬。由于分局的收支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地防止了暗箱操作、奢侈浪费、请客送礼、滥开支等违纪现象和不廉洁的行为发生,避免了个人说了算的问题,促进了干部廉洁自律。

  内容仅供参考

篇六:履行主职主业把握工作主动性方面的问题

  

  履职尽责自查问题清单

  履职尽责自查问题清单2016-06-20浏览:分享人:朱淑宁手机版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沙洋县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地方、少数部门对普法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抓得不力,效果不够明显;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有待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是法律服务工作还做得有些不够到位。由于沙洋县律师和公证员队伍人员少,法律服务资源缺乏,特别是法律援助对象众多,每年仅能为30%左右的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远远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三是队伍管理不够规范。由于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属社会自由职业人员,虽然有法律法规的约束,但在行政管理方面没有过硬的手段,个别人员乱收费、收费打白条,甚至收费不开条的现象偶有发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四是司法所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基层司法所必须备配2至3人以上,而我县至今仅五里、曾集等二个司法所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外,其他11所均为11/6人所,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这个问题的产生,主要是沙洋县在地域上是个小县、在财力上是个贫困县、在历史上是个建县较晚的新县。

  五是村级人民调解组织部分工作人员能力不强。村调解网络、信息员网络虽已建立,但部分人员素质不高,还需加强培训。产生的原因在于,村级调解组纷组织的工作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水平整体较低,由于财力的影响平时对他们的培训较少。

  六是县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经费不足。其一是司法所办公经费不足,目前乡镇司法所日常开支全由县司法局机关经费支出,但县司法局资金不足,不堪重负;其二是专项工作经费不足。受经费影响,县局很多活动都不能正常开展,如人民调解员没有补贴,交通费、电话费都由个人垫付,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法律援助工作量越来越大,但原定经费明显不足。其三是基层司法所办公设施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求,现代科技与信息设备(如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办案所需的取证设备等)沿属空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经梳理汇总,此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共查找出各类问题条。其中:

  1、依法行政方面。主要存在:(1)行政审批股具体职能没有真正归并到位,个别审批服务事项仍在其它股室办理,未按要求将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房管分中心集中办2/6理;(2)少数审批服务事项申报资料繁杂、审批流程不优、办理时间较长;(3)工作人员临时外出无去向告知提示;业务办理未建立工作台账;(4)公职人员在县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兼任会长、秘书长,并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办公;(5)中介服务机构“竹溪县双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存在公职人员兼职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2、职责履行方面。(1)白衣防治所主要存在宣传力度不够和施工技术及设备落后陈旧的问题;(2)物业管理处主要存在构想的东西多,实际操作的办法少和服务对象反应问题未及时处理,致使服务对象意见大的问题;(3)装饰办主要存在市场日常监管责任没到人和没建立市场排查工作台账、处理问卷没归档、市场投诉没登记的问题;(4)执法监察队主要存在抓执法监察主职主业力度不够和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掌握不够,致使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吃力,效率降低下的问题;(5)交易中心主要存在部分工作人员对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知识掌握不够,致使业务咨询不能一口清的问题;(6)房屋征收办主要存在工作人员对开发企业和居民签订的拆迁补偿安臵协议审查不严,不够仔细和对棚户区改造现场勘察不够仔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现状及实力了解不够全面的问题。

  3、纪律作风方面。主要存在:(1)个别单位及干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有的在感情上和群3/6众仍存在距离,甚至存在特权思想,在群众面前“摆谱”,对群众热情不够,“冷”、“硬”、“横”、“推”的问题仍然存在;(2)个别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得过且过,主动服务、跟踪服务不到位;(3)个别单位及其干部工作执行力低下,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4)个别单位对所属干部管理不严,导致干部纪律松懈,迟到、早退和脱岗现象突出。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出现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但更多还是主观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1、客观方面的原因: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房地产管理中的为民服务任务越来越重,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其解决的难度较大。主要表现在:(1)在物业和保障房的后续管理上。由于社会关注度高、住户对政府的期盼高,但用钱购买服务的意识不强,加之该项工作起步晚、底子薄,致使热点多、难点多、工作量大;(2)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上。由于处于各项业务的最末端,大量的税费都是在土地、税务等部门产生的,真正的缴纳了相关服务对象;(3)单位收支不平衡极其严重。房管局属财政定补拨款,养人主要靠事业性收入,但因近年来部分收费项目被取消、部分收费项目标准降低,加上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萎缩,主要业务收入下降,重大工程项目费用减免,管理成本增加等原因,存在人员和办公4/6经费保障压力过大的问题。

  2、主观方面的原因:(1)干部综合素质方面的原因。近几年,尽管机关干部结构逐步趋于专业化、知识化,但由于部分干部包括个别班子成员由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业务学习不够系统,所以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不能适应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有的干部自我要求不高,理论学习浮光掠影,不求甚解,导致在改革的新形势下,找出路、谋发展的能力不足;有的干部缺乏钻研精神,对新形势下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研究不透、把握不准,所以在工作实践中,很难做到审时度势进行战略思维,很难跳出老套路与时俱进,很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宗旨意识不强方面的原因。有的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宗旨意识淡漠,服务意识不强。部分干部在服务工作上仍然没有弄清楚“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没有真正摆正主仆关系,群众观念淡化。在处理干群关系上,没有真正把自己放在公仆的位臵上,做到“想为群众之所想、急为群众之所急”;个别干部“唯上”思想严重,工作和思想意识都以领导为中心,认为领导满意就是工作合格,偏离了衡量工作成效的客观标准。(3)制度机制方面的原因。一是中间监管乏力。定期查访、曝光通报等监督没有形成制度。在日常管理中,上级考核主要是针对“一把手”,单位内部管理又大多针对普通党员和一般干部,对班子其他成员和二级单位负责人的监管缺乏相应的制度5/6和措施约束,致使个别班子成员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大局观念不强,工作往往局限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局里安排的其他工作能推则推,甚至拒不执行,这样的机制下,执行不力、“中梗阻”现象难免发生。二是有章不循。近年来,尽管制度建设总体更新较快,许多情况新问题都及时进行了相应的规范,但制定以后执行常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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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履行主职主业把握工作主动性方面的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

  党的各级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力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专题]。各级党组织要着眼全局,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政绩,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刚性责任,真正将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履行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作为党的重托和刚性之责。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1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2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2.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3.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3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5.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4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

  6.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学人智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5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6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篇八:履行主职主业把握工作主动性方面的问题

  

  责任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

  肩负的使命和责任,自觉把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变成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增强党性的过程。虽然思想境界有明显提升,但在许多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为解决工作和学习中的问题,特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整改问题

  通过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认真梳理和排查,寻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宗旨观念有所淡化,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公仆意识。2、党员模范的带头作用不够,对于纪律观念意识较淡薄,自己的思想行动与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3、在理论学习上不够自觉。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感受不深、要求不严。4、在提升思想觉悟上随大流,缺乏创新,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没有有效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工作上有重视领导布置多、重视实际任务少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把布置当执行,机械照搬照套上级、领导的精神和部署,结合单位实际不够。2、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对常态化工

  作处于一种应付的状态,没有精益求精的态度;知识透支,能力欠缺,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3、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日常工作中常用的统战政策与理论较为熟悉,最全最热最专业的文档类资源,文库一网打尽但是准确性和系统性的把握还不足。4、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工作上有时放不开,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5、对我院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思考不多,办法较少,有等靠思想,没有积极主动地为领导分忧。6、批评与自我批评搞的不好,对其他同志不愿意提出反对意见,自己的缺点更不乐意其他人正面点出。7、勤俭节约意识不强,对日常事务性工作的费用控制不严,存在浪费现象。如日常办公中存在浪费纸张的问题。8、有时犯自由主义。看到社会上的少数不良现象,不分场合乱发牢骚,放松了自我要求。

  二、整改目标

  通过认真学习习总书记讲话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相关资料,我深刻

  地认识到自身在工作学习方面存在的不足,特制定整改目标如下:1、提高党性觉悟,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并将学习贯穿始终。2、增强宗旨观念,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提高工作标准,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核心。3、遵守党的章程,严守党的纪律,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组织原则、纪律观念得到进一步强化。4、模范执行政策,发挥带头作用。工作中,坚决执行党的决定,始终从政治上、思想上、言行上与党中央及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5、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熟练掌握本行业、本部门有关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程序、法律法规。6、思想进一步解放,能够创造性地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和发展的危机感、紧迫感,开拓创新、大胆工作,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7、增强节约意识,杜绝浪费现象。如在办公室节约用电,珍惜纸张等。

  三、整改措施

  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将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认真反思,做到善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奉献,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整体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具体做到以下几点:1、加强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树立终身接受学习教育的思想观念,任何时候都不放松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今后我不仅要学习各项新的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知识,特别是学深学透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2、加强思想改造,不断提高党的宗旨意识。时刻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做到思想上、言行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自我约束,经常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查找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注意维护党组织权威,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定,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讲党性、顾大局、重团结、谋工作。3、积极开拓进取,强化求真务实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克服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的思想,树立不进则退、谋求更大发展的观念。热爱本职工作,深入钻研,爱岗敬业,勇于担当,见贤思齐,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不管是教学科研工作、还是分配的辅导员工作,都认真负责、积极努力地去圆满完成。在工作中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多发现问题、多想办法、多出路子,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本职工作不断向前发展。4、切实解放思想,在工作、学习中开拓创新。把创新作为工作的重点,突破传统思维模式。在教学、科研工作等方面打破常规做法和惯性思维,以敢闯敢试、敢想敢干、敢为人先、敢于担当的勇气和胆略,不

  等不靠,主动出击,努力解决各个方面的问题,创新性、创造性、主动性地开展工作。5、经常自我反省,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从具体问题改起,从一件事一件事抓起。坚持说了就做、马上就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以实际行动取信领导和同事。6、多学多练多思,不断增强教学能力。学习各项新的业务知识,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多听优秀教师的课程,反思自己的讲课方式;广泛阅读教学资料,学习新颖多样的教学方法。多措并举,大力提高自己教学上台讲课的能力。7、提高科研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多到阅览室和上期刊网阅览理论前沿,追踪学科前沿的最新突破,研究学科前沿

  的最新命题,积极开展科学理论研究,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和课题,提升科研上的造诣和水平,增强科研能力。

  总之,今后我将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振奋精神,加倍努力,为我院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根据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从今年4月初开始,本办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问卷和座谈会等形式,对XX个乡镇和部分市直单位的办公室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将针对XX办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情况反馈如下:

  一、存在问题

  1、下基层少,对乡镇办公室人员了解少,业务指导不够;2、对办公室系统特别是乡镇办公室人员培训不够;3、加大下发文件的审核力度,文件传送要快捷,如果不是十分紧急,不要让专人去领;4、对乡镇党政办公室系统建设关心不够;5、建议开展一些办公室系统的联谊活动;6、督促本办人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7、会议通知应提前,避免边远乡镇被动;8、到基层督查应更注重实效;9、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10、在资金上给予支持;11、创新意识有待加强;12、加强各单位办公室人员的学习培训和交流联谊;13、多与其它单位领导联系、指导工作;14、精

  减会议和文件;15、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16、对“三农”调研不够深入;17、规范办公室人员行为,提高办事效率;18、关心保密工作不够,与保密办人员沟通较少;19、“两办”行文规范不一致,单位有时无所适从,领导班子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专业业务知识掌握得不深不全,工作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钻研业务上还缺乏“挤”和“钻”的刻苦精神,缺乏深学苦读的恒心忍劲,缺乏把钻研业务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境界的自觉行动。有一种满足于现有水平的思想,对在市委办工作需要是业务精、知识全面、政策性水平高、理论水平强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导致发文办事办会质量不高,甚至有时出现差错的现象。

  2、工作主动性不足,超前服务意识不强。就是责任心、责任意识不够强。X办工作繁杂,有时产生松口气、想歇歇的念头,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情时缺乏应对措施,导致工作被动,领导、基层和群众不满意。

  3、与同志、基层之间的相互交流、沟通不够。主要是在工作上有时候与同志之间、基层之间相互通气不够,相互不甚了解各自所做工作的具体情况,或者是了解不多。这样一来,就使得同志之间产生了误解,尤其是在涉及到为基层工作的一些事情,由于沟通不足,给基层的办事人员带来一些不便。主要原因就是遇事欠考虑,有时做事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平时了解关心基层做的不够。

  4、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少,服务基层,指导基层不够。主要是在日常工作中,对基层单位过问很少,关心少。原因是心系群众、心系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思想意识较弱,为基层服务的水平有待提高。

  5、党性观念不够强。主要原因是缺少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没有经常清理自己的思想,反思自己的行为,没有自觉主动地征求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因而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方面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再加上受社会大气候的影响,有时在要求基层办文办事和督查上严格做得不够,认为是人之常情,碍于情面,这些都反映出加强党性锻炼、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不强。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关于人民公仆的理论改造世界观、人生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认清职责,立足本职,刻苦学习,善于学习,永不懈怠,永不自满,扎扎实实做好“三为服务”工作。

  2、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今后,要加强业务学习,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和制度,学习有利于提高的业

  务知识水平,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办文办会质量,提高各自的综合素质,增强做好工作的本领。

  3、坚持解放思想,胸怀全局,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创新,锐意进龋就是要通过实践,从大局出发,结合实际,实现学习方式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手段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最终实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深入基层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要加强与基层的沟通,坚持每年至少对基层办公室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一次以上;三是要及时把办文办会的要求传达给基层;四是在工作中要善于发现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情况,不断总结新经验,解决在工作上存在的一些问题。

  4、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一是加强责任,强化职能。X办工作是一项事无巨细,任何一个工作环节都不能稍有松懈,全是大事的工作。因此,一定要加强工作责任心。二是立足本职,要有“小岗位,大贡献”的意识。三是树立基层意识,要有在基层锻练,服务基层的意识,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5、加强党性,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性锻练,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理清思路,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同时,在工作中做到既要做到坚持原则,又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

  就我县而言,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认识不到位、责任主体不清、责任落得不实等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

  (一)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问题及表现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表现:有的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只注重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有的单位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有的部门单位述廉评廉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部门单位在处理违纪问题和人员时,甚至给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施压,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有的镇、部门和单位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虽然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够扎实细致,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有的部门单位领导看到认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作用不大,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坚持不经常。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

  有真正转换过来,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

  二、主体责任不清。表现:有的基层党委和部门单位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组织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甚至一年难开一次会。党组织书记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甚至一问三不知,搞出笑话;有的部门行政“一把手”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组长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检查。有的镇、部门和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学习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不了解具体内容,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的现象。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党风廉政建设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个别监管单位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注重跟踪问效,只尽责不负责,只履职不担责,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落实,特别是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

  防控跟踪监督检查活动,即使开展检查活动,也只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有起到纠错警醒作用。

  三是督责不严。表现: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使得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过程中责任主体难以明确。在追究责任时,相关部门相互推诿,出现谁都有责任,谁又都没有责任的情况;或者在问责中,问责的客体具体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模糊不清。突出表现在党政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正副职之间,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仍然存在,出了问题,责任究竟在党委还是在政府难以界定;二是正副职之间的责任划分不够明确,资料共享平台《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http://www.unjs.com)。名义上是“一把手”负责,实际上只追究分管副职的责任,问责制成了副职问责制。问责范围还比较狭窄。主要表现为:一是问责仅仅停留在“小事”上;二是问责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而不针对无所作为的行政行为;三是问责针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多,而对其他领域的过失却问责的少;四是问责仅仅局限于执行环节而不问责决策和监管环节。问责程序尚不够健全。当前的问责制在问责程序上还不够完善,关于问责主体回避的规定、问责人员组成的规定、问责客体申辩程序的规定、复议程序的规定等还都没有形成制度规范。这使得问责仍然停留在依赖于领导人的意志进行处理的方式,不利于制度化进程。在问责事件中,绝大多数被问责的人员是保持沉默的,没有对组织处理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说明和申辩,这既让群众对处理的理由产生怀疑,也不利于干部自身正当权利的维护。

  (二)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解决途径

  一、多维度认识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而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章》总纲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的分内之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无旁贷。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全面领导责任。所谓全面领导责任,就是要求我们的工作职责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地区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

  尽责。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而“执行”和“推动”不“直接”行吗?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二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逐级列出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各级党委(党组)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领导班子、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二要定期报告“述责”。

  建立落实各级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定期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接受上级纪委评议和研判。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认真答复纪委委员质询、提问的各类问题,自觉接受民主评议,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存入其廉政档案并加强运用。

  三、要严格考核“问责”。实行由党委常委分工包抓,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细化“一案双查”制度,制定配套细则,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镇、部门和单位,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一岗双责”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四、要领导带头“履责”。

  党政“一把手”要做到“五个直接”,即:亲自直接分解任务,直接安排部署工作,直接解决重点问题,直接听取工作汇报,直接带头检查考核。要强化“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做到“两个必须”,即: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须亲自解决,承担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监督监管责任。二要构建问责制的完整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加强问责的制度化建设。规范问责的主体及其权限,规范问责的客体及其职责,规范问责的事由和情形,规范问责的程序,实现问责规范化和制度化,突出问责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注重把握问责的侧重性,增强威慑力。突出抓好单位主要领导履行职责不当的问责,特别是要选取有影响、有震动以及在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上出现问责情况的处理,公开处理、典型曝光,真正体现问责的威慑力、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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