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情况汇报(2篇)

时间:2024-08-18 20:0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情况汇报

  

  关于我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调研报告

  本文介绍了我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成因及解决思路。广义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的是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不动产,存在既没有定性为违章建筑或依法处理,又没有合法建设审批手续,权利人无法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问题。狭义上则是指在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合一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无法正常统一登记的问题。

  为了提高不动产登记质量和效率,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妥善处理房屋和土地分散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本人进行了调研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产权登记发证基本情况

  我市主城区现有房屋11.7万栋,已登记产权8.1万栋,登记面积9430万平方米。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产权登记分别由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产权,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共办理土地产权10.2万本、房屋所有权证50.17万本。2016年8月

  全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产权登记由分散登记变为统一登记,全市累计共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2.3万本、证明13.6万份。

  二、历史遗留问题形成原因分析

  历史遗留问题涉及范围广阔,且有着复杂的形成原因,主要包括政府因素主导、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建设单位未履行职责、权利人意识淡薄等四个方面。

  政府因素主导。政府为了当地经济发展,在招商引资、旧城区改造等方面出台一些特殊政策,如对一些税费进行不同程度减免,在审批手续上进行流程简化等,都是历史遗留问题的形成重要原因。例如允许“先上车后买票”,导致楼盘存在手续不完善、欠缴税费等问题,这也是很多地方产生历史遗留问题最重要的原因。

  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1982年后,有关房屋和土地开发建设及登记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才相继出台。后续,又多次经过修正和完善。由于此前法律法规政策缺失,加上后续经过了一个完善规范的过程,在对政策理解和执行力不同的情况下,职

  能部门管理不到位、宣传不够,导致一些不动产建设项目在审批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出售并使用,成为历史遗留问题的另一重要成因。

  建设单位未履行职责。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项目不申请竣工验收,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建设项目未竣工之前企业被注销或开发商已走、死、逃、亡等,也是产生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加强政策宣传和权利人教育,提高权利人的意识和维权能力;加大对开发商的监管力度,严格审批和管理用地、规划、建设等各项手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形成合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登记机构的技术和管理能力,提高登记效率和质量。同时,对于已经登记的不动产,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篇二: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情况汇报

  

  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自查报告

  关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自查报告

  县纪委:

  按照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解决国有土地上已出售城镇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商自然资发〔2021〕220号)、中共洛南县委办公室转发《县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洛办字〔2021〕3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方案并迅速开展工作,现就将我局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以来,我县国有土地上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问题比较突出,因问题多样,化解需多部门配合,解决难度比较大。经过调查摸排,我县城镇国有土地上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办证难”项目涉及时代领域、书苑花园、皇城广场、信合小区、西苑大厦、宋城等7个小区和县委、政府家属楼、农机公司家属楼、工行家属楼等约110个原在国有划拨土地上修建的房改房、经适房、集资房等项目。目前对于房改房、经适房、集资房县政府已出台纪要,“办证难”已得到了有效解决。但对于时代领域、文圣名城、书苑花园、皇城广场、信合小区、西苑大厦、宋城、国土小区等8个小区的遗留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办证难”依然存在。

  二、主要存在问题

  经过全面排查摸底,从摸底和上交的材料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小区房建成,用户交钱后,开发商拿钱未上交大修基金、税费逃离(文圣名城)。

  2、未通过竣工验收,消防验收未通过(书苑花园、信合小区、西苑大厦、国土小区);

  3、项目用地土地面积因不符合规划,导致未能上报审批原规划未调到位不能报批(宋城);

  4、原出让面积中有集体土地,开发商不积极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皇城广场);

  5、开发商收钱后,未及时给用户开税票,现无钱一次性给用户全部交清税款(时代领域)。

  三、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建立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建立了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专门工作机制,于2021年6月11日以洛自然资发〔2021〕98号文件印发了我县《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工作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对待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按照依法、规范、便民的要求,共同推动解决我县不动产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二)强化摸排、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工作开展以来,我们紧紧围绕解决国有土地上已出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办证难,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问题加强宣传,公开了举报电话,在局办公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楼悬挂横幅2条,印制《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等宣传小册6册10000余本,通过6.25土地日宣传活动在人民广场设立不动产登记问题咨询台,发放宣传小册1500余本,张贴宣传标语30余条,接待咨询宣传群众600余人。

  (三)认真核实、全面梳理,查清问题根源按照市县文件精神要求,全面围绕解决国有土地上已出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办证难问题认真调查核实,通过调查,我县城镇国有土地上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办证难”问题涉及时代领域、文圣名城、书苑花园、皇城广场、信合小区、西苑大厦、宋城、国土小区等8个小区等项目。目前已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向各小区下发通知,要求将本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材料和存在问题书面汇总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针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建立了问题台账。

  四、处理意见

  (一)对于开发商未及时将业主缴纳的大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向相关部门缴纳并离开本地无法联系的建议向县政府专题汇报,由政府协调各相关部门按其职责进行处理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无消防验收或竣工备案报告的;

  1、对于非开发商开发项目外,不动产房屋首次登记时应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但因历史原因无法进行竣工验收的,可提交县住建部门认可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报告。相关鉴定检测机构对出具的结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依此鉴定报告,办理不动产登记;

  2、对于房改房、经适房、集资房,确因年代久远,无法验收的,可由建设单位或主管单位具说明,并对建筑质量负责,可依此说明,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项目用地土地面积因不符合规划,导致未能上报审批原规划未调整到位不能报批的,建议开发企业与国土空间规划股及时对接,将其列入国土空间规划上报审批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开发企业超出原出让面积,私自占用集体土地,开发商不积极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督促开发企业及时办理集体建设用地转用手续,按原出让地块当时成交价补交出让金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五)开发商将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税款费用挪用,现无钱一次性给业主补交全部税款的,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企业分期分批补交税款,并为购房业主开具税票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产权登记自查报告

推荐访问: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情况汇报 不动产 情况汇报 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