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面临问题及对策建议【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面临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泾川县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和“三大革命”,村容村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随着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日益增长的乡村垃圾量与垃圾处理能力欠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面临新的挑战,亟待重视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人居环境整治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够,乡镇和村级对农村垃圾处理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缺乏系统谋划。一些乡镇和责任部门在处理垃圾问题上,局限于资金不足等原因,对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存在将生活垃圾简单堆放在偏僻处即算处理的短期行为。一些乡镇在处理农村环境卫生问题上,存在重集镇、轻农村,重交通干线、轻村组道路,重大的河道、轻农村塘堰沟渠的现象,忽视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环境整治责任落得不实,部分干部群众有“整治环境卫生就是为应付检查的形象工程”的错误思想,上级不检查不动,媒体不曝光不动,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二是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主要依靠财政投入,大部分乡镇和村级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有限,垃圾处理主要设备相对落后,即使有处理和运输设施的乡镇,也由于重规划、轻运行,致使许多环境卫生设施形同虚设,不能发挥作用。农村垃圾处理精细化程度还不高,虽然部分乡镇通过招商引资建成了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站,但大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配套设施不健全,垃圾分类、污水处理技术不成熟,作用发挥不明显。近年来大部分项目资金集中在贫困村,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项目较少,在推进生活垃圾治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能力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农村垃圾清运车、垃圾仓(箱)和保洁员配备数量较少,不能满足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三是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农村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不深入,群众生态环保意识淡薄、自觉性较差,对垃圾的危害认识不足,沟边和道路沿线两侧排水渠成了生活垃圾倾倒的“重灾区”,“垃圾乱倒、杂物乱放、畜禽散养、污水乱流、粪土乱丢”等问题普遍存在,不仅影响镇容村貌,还对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一定污染。在垃圾清运过程中,群众过多依赖于政府集中整治,清运时也是拉送到沟渠地带,随意堆积,普遍没有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有的村虽然投放了垃圾仓,但村民习惯性将垃圾就近倾倒在路边或河道,有的为了投放方便,将所有废弃物全部倒入公共垃圾桶,垃圾混合投放增加了后续处理难度。
四是垃圾处理方式单一。农村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垃圾处理设施和处理技术能力不足,缺乏统一管理和规划,严重制约了垃圾分类的开展。在收集运输方式上,大部分乡镇源头分类不彻底,有的乡镇虽然源头分类,但却采用混合收集方式,影响源头分类的积极性;
有些乡镇常用板车、小推车、三轮车等运输垃圾,既效率低下,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在垃圾处理方式上,主要是村级组织保洁员把各村生活垃圾收集于村庄附近,等存到一定量时再运到稍远地方进行简单掩埋,特别是对医疗垃圾和废旧垃圾等多种危险垃圾直接抛弃,并未进行有效处理,直接对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造成影响。加之近年来农村大部分青壮劳力外出务工,在家的保洁员绝大部分由老人和妇女担任,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队伍标准和整治质量。
五是管理机制不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大多参考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忽略了农业生态系统自身对有机垃圾的降解能力,在加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处置压力的同时,也造成有机资源的浪费。在具体的垃圾处理中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或“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镇处理”模式,但由于受资金、人员、管理、技术等条件的制约,在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困难和局限。乡镇政府对农村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考核奖励等制度不健全,村级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的作用发挥不充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洁经费筹措机制等尚未建立或落实,群众主动参与垃圾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存在“政府干、群众看”的现象,乡镇街道门店“人人自扫门前雪”的冷漠现象尤为突出,部分村民只知索取,不愿奉献,“主人翁”意识不强。
二、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靠实主体责任。做好农村垃圾处理,不能搞单兵作战,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牵头抓总作用,把农村垃圾处理与乡村产业发展、综合治理、旅游开发等紧密结合起来,统筹部署,相互促进。坚持“政府统一协调、乡镇全面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行政村联合推进”体制机制,建立垃圾分类政府高位协调机制和监管机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组件部门、乡(镇)村组四级网格化管理小组,明确乡镇部门职责分工,在乡镇实行领导包村、干部包片责任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统一指挥、运转高效、责任明确的工作落实体系,推动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合力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广大农村群众是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主体,必须充分激发群众的主体责任意识和自觉参与意识,依托学校、村级公示栏和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阵地和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国家对农村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组织村组干部、保洁员及农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培训班,增强对农村环境污染危害及防治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发动村委会、理事会及各级组织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修订完善村民卫生保洁公约,引导群众自觉投身村组卫生保洁工作,培养健康文明科学的垃圾处理方式,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努力营造“洁净家园,从我做起”的新风尚。
三是拓宽融资渠道,着力改善基础设施。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面资金投入,积极引导并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瞄准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多领域配置市场资源,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城乡统筹”的资金筹措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激活多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系统的创建和运行,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行政村配套压缩式垃圾清运车,在村组配套垃圾仓、垃圾桶,在街道门店配套餐厨垃圾桶等环保基础设施。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试点建设,更好发挥现有污水处理站、垃圾处理厂作用,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四是坚持共管共享,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把农村垃圾处理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充分整合资源力量,探索政府、村集体、群众以及社会力量在内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多元体制机制。持续深化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梯次运送网络,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简单可行、经济可靠、管理可持续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全面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积极推广“政府+企业”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模式,由乡(镇)政府负责聘用公益性岗人员清扫、保洁村庄环境卫生,集中收集公共区域生活垃圾;
由第三方服务企业负责按户配套垃圾收集桶,集中入户收集,规范填埋处理,推动垃圾处置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利用村规民约引导群众珍惜环境整治成果,鼓励农民投工投劳,积极参与村民自治,让群众在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更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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