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颖科
关键词:文化遗产;
以人为本;
保护传承;
遗产价值;
价值转化
就世界范围来看,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与实践经历了一个从“以物为本”到“以人为本”的嬗变与跃升。1970年代中期以前,“以物为本”的思想观念长期主导文化遗产保护。1975年,欧洲建筑遗产大会通过《阿姆斯特丹宣言》,将利益相关者纳入文化遗产保护决策过程,标志着国际社会开始关注文化遗产与人的关系,认识到遗产对人的价值和意义。这种认识上的发展,推动了文化遗产理论逐渐向“以人为本”转变。201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决定,把“基于人权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纳入《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进一步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精神,同时也说明,在文化遗产保护和人的关系中,人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也经历了由“物”到“人”的转变。特别是进入新发展阶段以来,文化遗产保护步入到一个以人为本的新的历史时期。国家文物局先后印发《文物建筑开放导则》和《大遗址利用导则(试行)》等政策文件,前者旨在推动文物建筑开放使用,让文物活在当下,为社会提供更加多样化的公共文化服务;
后者明确提出大遗址利用要遵循坚持保护第一、注重文化导向、服务社会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另外,相继启动实施的国家文化公园和遗产廊道建设也都突出强调文化遗产利用的公益属性,让文物古迹服务公众。与此同时,北京、正定、丽江、平遥等城市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坚持以人为本,让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服务民生改善、服务公众知识的增长和素养的提升。
从上可见,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坚持以人为本的生动实践不断向前推进,文化遗产保护服务人的生存发展,与民生改善和谐共进已成为当今鲜明的文化特征。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学界迄今对此尚无系统深入的研究。换言之,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的意涵有哪些,目的是什么,应该走怎样的路径?显然,这些问题都不是十分清楚的。但是,要真正做到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就必须认真厘定、正确理解和明确回答这些问题。故此,本文拟对此作一初步探讨。
一、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的意涵
人是文化遗产的创造者、拥有者,同时也是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发展者和享用者。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在意涵上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深化思想认识,丰富人与遗产关系的内涵。
(一)从主体(人)到客体(文化遗产),做到人正确对待遗产
第一,认识接受遗产。文化遗产蕴含着真实的历史信息和极其丰富的自然与社会科学经验、知识,它不仅生动地诉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人对文化遗产认识的程度直接决定着保护文化遗产的成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专家、世界遗产研究院院长古恪礼曾经指出,保护文化遗产最重要的是要在当地人心目中树立起对古迹、对文化遗产的全面认识,了解它们对于一个城市的意义,不仅仅是历史纪念意义,还有文化意义、经济意义等很多方面。只有这样,才能让当地人对历史古迹产生感情,从而调动起全社会的力量来保护[1]。
长期以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只是精英或者说业内人士(文化领域专家、从业者等)的行为取向,文化遗产“养在深闺人未识”,其内涵、特征、价值意义也只是业内人士交流、研讨的内容,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不识庐山真面目”。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不仅要让人民群众从概念、形式、特点等方面对文化遗产有概要的感性了解,又要在内涵、价值与意义上取得较深入的理性认知,把文化遗产保护过程变为让人分享遗产知识、重温历史记忆、领略遗产魅力的过程,让文化遗产真正走出象牙塔,“飞入寻常百姓家”,使专家学者手中的小众知识转化为大众文化,让人民群众深刻认知既往社会的生产生活,汲取跨越时空、具有永恒魅力的宝贵知识资源,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借鉴,以使文化遗产在被认识、被分享中得到诠释、保护和延续。近年来,央视举办的“考古公开课”、陕西开展的“考古报告会”和“文化遗产惠民工程”等,正是推动这种认识论意义上的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的鲜活例证。
在让人认识遗产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让人接受遗产。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和积淀情感、信仰、文化、身份认同的表达系统,铭刻着历史的文脉、民族的记忆、精神的基因,凝聚和映衬着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审美情趣和价值取向,是中华文化价值观念的承载者,同时也是维护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
目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基本上都是停留在物质层面上“形”的保护,而很少从内在“神”的层面上挖掘、彰显文化遗产之“魂”。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要着力阐释彰显文化遗产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等多元价值观念,并不断借助新的传播方式和手段,使其走进和深入人心,实现文化遗产与人民群众现实生活、情感需求的紧密连接,让人民群众真正从价值论意义上接受、认同中华文化的价值观念。比如,2018年央视推出的“如果国宝会说话”电视纪录片,以更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碎片化传播方式,让普通大众了解文化遗产背后的中国精神、中国审美和中国价值观,以年轻化的表达方式将文化遗产从博物馆、文物库房里的冰冷物件转化为有故事、有温度的历史构建,既有效搭建起人民群众与遗产之间认知认同或情感链接的桥梁,又很好地实现了遗产对人民群众身份认同的表征。
第二,保护传承遗产。人民群众作为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必然是遗产的主人和保护遗产的主体。然而,基于文化遗产固有、共有的主位视角,人们总是将“文化遗产相关者分为专家和大众,前者是保护者和诠释者,是业内;
后者是看客、游客,是业外。”[2]由此导致一种“怪象”:一方面,高喊人民群众是文化遗产的主人、是保护文化遗产的主体;
另一方面,具体到一处文化遗址、一幢古建筑,对保护和利用的具体事项应该由谁来行使、如何行使?谁对它拥有保护利用的主体责任、法律责任?却与人民群众毫无关系。
这充分说明,人民群众在“保护主体”上严重缺位。尤其是在很多地方,遗产地的遗产保护与居民生产生活处于对立状态,关系較为紧张①。例如,云南哈尼梯田是世界文化遗产,为了保护遗产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同时也出于旅游发展的需要,当地政府要求原住民耕种梯田、保持传统村落原貌,但原住民没能享受到遗产保护的实际利益,反而觉得给自己带来的是一种剥夺感,曾一度弃种梯田以示抗议[3]。有些人甚至对文化遗产保护产生抵触、怨恨情绪。例如,位于西安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内的居民把“汉城”称作“害城”。特别是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与周边居民用地之争日益显现。
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要组织专家学者结合乡土文化背景,通过编写乡土教材、编创本土文艺作品和媒体宣传报道等方式方法,加强文化遗产价值及保护传承理念的公众推广。一方面,让全社会认识到,要真正保护好文化遗产,既不是靠投资方,也不是靠专家,而是靠当地社区、原住民,以此增强遗产地居民对保护文化遗产的心理认同。另一方面,要在让人民群众认识遗产内涵特质和接受遗产价值观念的基础上,深入理解保护传承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理解文化发展的重要意义,意识到对文化遗产的尊重、对文化遗产所代表文化的尊重是自身的义务与责任,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过程中,以文化遗产主人的身份,切实肩负起保护传承的职责与使命。
第三,发展创造遗产。按照文化发展规律,任何时代的文化总是在发展中不断充实、完善和进步的,也总是在发展中不断充满生机、活力和魅力。法国著名思想家布尔迪厄认为,文化是动态的,不断发展变化的,只有通过不断的“再生产”,才能维持自身平衡,社会也才得以延续[4]。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社会现象,必然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批判遗产研究的重要学者劳拉简·史密斯认为:“遗产本质上是一种制造意义上的文化生产过程”[5]。
从物质发展的客观规律来讲,没有任何一种文化遗产能够以其誕生时的“原质”“原貌”永久地存留于世,它总是在随着历史的演进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而不断地被后人赋予新的时代内涵的过程中演变发展的。比如,岳阳楼始建于东汉时期,多次损毁,又多次重修,有史可查的修葺多达30余次,其建筑形制也在不断演变。再比如,黄鹤楼始建于东吴时期,唐以来屡建屡废,仅在明清两代就被毁7次,重建和维修了10次。1981年重修时,主楼以清同治楼为蓝本,但更高大雄伟。就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不可移动文物来说,历史上每一次的加固性修复、修补性修复、复原性修复、重建性修复、适应性再利用等,都在程度不等地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与特征,也都是在促进文化遗产自身发展。对具有活态传承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更要通过促进其自身发展以增强其生机与活力。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指出,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丰富春节、元宵节、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时代内涵,形成新的节日习俗,使其有益的文化价值深度嵌入百姓生活。必须承认,没有文化遗产自身的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在很大程度上只能是简单模仿与机械重复。珍视传统,决不能抱残守缺,言必古人,艺必古典,躺在祖先的功劳簿上坐享其成[6]。
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一方面,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推动文化遗产发展的价值与意义,进而激发其促进文化遗产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要依靠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对文化遗产中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表达形式与风格,实现传统元素的现代表达。尤其是要以跨界融合、边缘突围、探索未知的创新精神,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文化遗产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
在实现文化遗产从形式到内容取得新发展的同时,还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创新能力创造未来文化遗产。因为文化遗产既是历史的创造,也是今天的发明和再生产。我们知道,人类推进社会进步的内容和方式始终处于变动发展之中,伴随社会生产力和人类审美能力的提高,“人们总是对物质和精神生活提出更高更丰富的要求,会感受到既有的文化样态局限性对自身的大大制约。人们要求超越既有的技术水平和价值体系,努力创造新的文化。”[7]
从历史的、发展的观点来说,文化遗产事业的推进,是一个由创造到发展,再由发展到创造的不断演进的历史过程,换言之,文化遗产不仅是过去留给现在和未来见证人类文明的实证符号,还应该是现在献给未来延续人类文明的实证符号。我们的职责是,既要将那些前人留下的代表人类文明发展的实证符号传给后人,又要为后人留下体现当代特色与创新能力的文化遗产[8]。因此,新时代以人为本保护文化遗产,不能以静止、孤立、僵化的态度对待文化遗产,更不能人为割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发展创造的关系,而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战略需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民族风格的文化创造,生产出更多更好的文化精品,为后世留下诸多光耀千古的文化遗产。
(二)从客体到主体,实现遗产为人服务
文化遗产是人民群众智慧的结晶,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是人民群众精神、物质生活的真实见证与写照,正所谓文化是“一种生存于生活中,不脱离生活的‘生活文化,一种文化型的‘生活相或生活模式。”[9]英国社会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指出:“文化是包括一套工具及一套风俗——人体的或心灵的习惯,它们都是直接或间接地满足人类的需要。”[10]在此意义上,文化遗产只有回归、融入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满足人们的生存发展需要,才能更为鲜活、更有力量。新时代实现文化遗产为人服务,关键是要促进人综合素养的提升和满足人物质与精神生活的需要。
第一,服务人的素养提升。文化是人所特有的,与动物、自然相区别的社会现象。英国人类学家泰勒曾经指出,文化“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11]文化遗产作为这一复合体的承载者,能为人的自身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是提升人综合素养的有效载体和鲜活素材。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要针对当代人注意力系统特点、体验方式变化特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文素养的目标要求,通过符合时代特点的可参与性、体验性生产——挖掘、展示、表达、阐释文化遗产的深厚内涵和多维价值,让文化遗产本体以及其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成为遗产地居民的集体记忆,使人民群众在心怀过往并想象未来的过程中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强化道德修养、提振职业精神。比如,像愚公移山、精卫填海、夸父逐日等传统精神,西汉史学家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学抱负,唐代诗人李白“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刚毅果敢,北宋哲学家张载“为生民立命,为天地立心,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哲学宏愿,明末清初思想家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使命担当,这些书写在典籍里的文化遗产,对今人来说,无疑是提升思想境界、涵化道德情操、培养爱国精神的深厚滋养。再比如,传统节日文化遗产中蕴含的孝亲敬祖、慎终追远、敦亲睦邻、尊敬师长、勤俭持家、重仁守信等文化内涵,也都是提升今人道德修养的鲜活素材。
第二,服务人的文化生活。文化遗产作为历史上特定时代人类知识、艺术、观念、习俗等的文化场域,记录了特定时代人们的生产生活水平、价值观念、风俗习惯和社会文明程度,是一个时代文化的凝聚。从文化功能论的角度来说,文化遗产所代表的文化形态既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时代性标志,具有历史纪元的意义,也是人类继续前进的动力源泉,有着泽被后世,满足现代人文化生活需要的功能价值。
以人为本保护文化遗产,要以实现大众文化利益为核心,以创造当代高品质文化生活为宗旨,以实验性、开放性的文化心态,以洞察时代文化发展大势的视野,把文化遗产元素、符号和环境深度融入人民群众的文化活动场景、文化学习场景、文化交流场景、文化消费场景,通过过往和当代新旧文化内涵、精神的嫁接与交融,再经由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重塑新的文化环境、文化空间和文化意义,实现文化创生意义的建构,从活跃形式、丰富内容、提升质量等方面切实有效地为当今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服务。比如,把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节日中的不同习俗如元宵节花灯、端午节赛龙舟、重阳赏菊登高等与新时代城乡文化发展相融合,既能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注入文化元素、文化记忆,避免城乡记忆消失或城乡面貌趋同,提升城乡品位,又能充实人民群众当代生活内涵,增强文化的厚重感和百姓的归属感,使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更富有生机、活力和魅力。
第三,服务人的精神需求。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人们保护文化遗产,不仅是为了获得物质利益的享受,更有精神情感方面的需求。历史上的重要景观建筑多次损毁后多次重修,即缘于对意境和精神境界的不懈追求。如《岳阳楼记》所记载“政通人和,百废俱兴,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制,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每一次岳阳楼的重修就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延续。可以说,过去的遗存作为文化遗产进入到人的视野中,首先满足的是人的精神需求。在当代语境下,文化遗产的复杂性已远远超越了物质形态的去留、新旧层面的讨论,直指人们的精神世界[12]。正如习近平主席2014年3月在法国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演讲时指出,让文化遗产活起来,是要“让中华文明同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強大的精神动力。”[13]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仅是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更是对美好精神文化的需求。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精神文化的更高需求,是新时代面临的重要课题。
以人为本保护文化遗产,要紧密结合新时代人民群众精神情感需求更加个性化、呈现多样化、显现层次性、凸显品质化、追求国际化[14]等特点,深入挖掘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让其蕴藏的特定时代的知识、艺术、信仰、习俗、观念等文化形态,以独特的时代感、新鲜感和异文化的活力感,给人以知识分享、文化审美、心灵浸润,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在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心理素质、精神面貌、行为准则、审美观念等方面的多元精神需求。比如,深圳中华民俗文化村的创建与运营,正是通过充分利用发掘和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及民间艺术的多元价值含量,提升人文认同和审美体验功能,既吸引游客,创造了经济效益,又通过释放空间审美的复合效应满足了人的审美需求。再比如,运用三维技术让博物馆里“高居庙堂”“正襟危坐”的文物从展台上跳下来、扭起来,既能使历史文化变得轻盈生动,拉进与观众的距离,又可很好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还有,在现代语境下,运用现代话语体系,对某种文化遗产的存续进行表达与展示,讲述与该遗产相关的历史事件、人物、典故等,即能很好地在文化遗产保护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识需求。
二、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的目的
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的目的是什么?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文化遗产的属性
关于文化遗产的属性,前人多有研究,诸如不可再生性、整体性、民族性、地域性等已得到学界普遍公认。笔者认为,文化遗产最鲜明、最主要的属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文化性。“文化”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一整套特定的生产生活方式,它既包括诸如知识、信仰、艺术、法律等精神和制度性文化形态,也包括满足人们生存发展需要的物质产品成果。而文化遗产正是这两方面内容的集成和承载者,其鲜明的文化性不言而喻。
第二,聚合性。千百年来,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焕发出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生生不息,不断发展,就在于各民族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和精神依归,并由此凝结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从历史传承来看,中华民族共同书写源远流长、举世瞩目的中华历史,共同创造博大精深、璀璨光华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自强不息、历久弥新的中华民族精神,而这些都凝结积累为具象的文化遗产。尽管每一项文化遗产都有其独特的精神意识、思想内涵,但它们作为中华民族最为独特的文化标识和精神标识,始终处于交融复合的共享状态,是一种集体人格的表征,都集中表现在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特质与价值追求中。对于隶属于特定文化体系下的每一个体而言,文化遗产蕴含的文化传统对个体的身份认同、文化归属感和文化凝聚力具有重要作用,其价值和力量能够达成区域、民族、国家发展上的共识,这就是文化遗产的聚合性。
第三,创新性。每一种文化遗产的诞生,都是特定时代人们在思想上和实践上创新的结果,而每一种文化遗产的传承,也都是以创新为支撑。比如,明万历年间对西安大雁塔进行维修加固时,在维持唐代塔体基本造型的基础上,给外表完整地砌上一层60厘米厚的砖。正是这一创新性的保护措施使大雁塔得以完整地保护至今。可以说,文化遗产的生命力集中体现于创新力,创新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属性。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战略需要
按照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深入推进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历史进程,对每一位国民个体提出了新的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坚定文化自信、筑牢共同体意识、增强创新能力是非常重要的三个方面。这主要是因为:
第一,文化自信能够以无形的意识、观念,深深影响有形的存在、现实,是激励人们攻坚克难、勇往直前的精神动力和支撑。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实现振兴强盛,都需要以文化自信、文化繁荣为支撑,“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5]
第二,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论断,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16]只有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有效抵御各种极端、分裂思想的渗透颠覆,才能有效应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民族地域可能发生的风险挑战,才能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重要思想保证,才能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自觉认同,夯实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思想基础,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
第三,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民族禀赋。“纵观人类发展历史,创新始终是推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推动整个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17]时代发展呼唤创新。在当前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创新已经成为世界主要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
(三)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人民群众对切身利益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进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18]当前,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越来越深入人心,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各行业各领域都在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增强民生福祉,提升幸福指数。
基于上述思考和认知,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的目的可厘定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坚定文化自信
文化自信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对自身文化價值的充分肯定和对自身文化生命力的坚定信心。
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最为独特的文化标识和精神标识,是新时代坚定文化自信的精神支柱和塑造价值共识的思想物质基础。保护文化遗产,既是坚定文化自信的底气,同时也是坚定文化自信的首要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和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成为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繁荣的深厚滋养。通过保护文化遗产坚定文化自信,要充分依托文化遗产的文化性,着力在两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解读传播文化遗产价值。我国不同历史时期创造的种类繁多、形式多样的文化遗产,显示出中华民族高超的营造技艺、艺术水平与创新能力,不仅有着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化、经济和社会价值等。多年来,从专家学者到专业技术人员,从行政管理部门到文博单位,更为重视的是对文化遗产原貌、现状的保护,特别是对文化遗址、古建筑等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的保护,基本上都是通过维修加固以达到实体元素的保留,而很少从活化遗产的角度对其多重价值进行挖掘展示。比如,在中国乃至世界都城史上具有重要价值、产生过重大影响的汉长安城遗址,由于多年来在维修保护中内涵开发不足、文化载体缺乏、展示形式单调等原因,以致其至今仍默默无闻地蜷缩一隅,深藏地下或“稍露头角”,不惟外地游客,就是西安“土著”,亦很少有人了解其价值影响,更遑论从中汲取滋养。
《世界遗产公约》明确提出要传播遗产价值。针对当前文化遗产领域价值传播环节薄弱、方式单一等实际问题,要多措并举,通过本体保护、环境营造、功能延伸、内涵挖掘、产业激活、制度再造等策略手段,深入解读文化遗产的多元价值,并广泛运用屏幕化、虚拟化、数字化等科技手段和综合利用移动直播、视频短片、纪录片等新媒体方式,积极传播遗产价值,让人民群众增强对中华文化的情感认同和充分肯定,进而保持对自身文化理念、文化价值的高度信心。
第二,彰显文化遗产生命力。文化遗产既是人、社会与国家共同认同的基础和纽带,更是人、社会和国家价值形态与生活方式对生活意义的一种理解的载体,能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基于文化认同之上的身份认同和情感归属,从而形成强大的文化凝聚力、创造力、影响力,并因此成为延续、增强文化生命力最直接、最有利的支撑。比如,长城作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和人类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在数千年历史中,始终饱含着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创造力、影响力,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永葆魅力的体现和象征。要系统梳理归纳,研究提炼文化遗产蕴含的文化凝聚力、创造力、影响力,并及时运用各种传播平台和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加以宣传普及,让更多人在了解运用的过程中深切感受中华文化旺盛的生命力。
(二)筑牢共同体意识
要站在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战略高度,紧扣文化遗产的聚合性,在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增进文化认同,进而强化各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增进各民族对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的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是增强文化认同。”[19]基于文化遗产的聚合性,它是增进文化认同、筑牢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载体和鲜活素材。比如,像传说、史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是中华民族共享的文化内容与文化符号,在培育中华民族族源意识、历史观、价值观、思维方式、审美崇尚上,具有特别的精神聚合作用。
因此,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一方面要以文化遗产为内容,加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和阐释,引导各族人民把爱国之情、强国之志和报国之行自觉植入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中。另一方面,要把文化遗产融入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融入到国民教育体系的各方面、各环节,赋能各族人民思想共识培育,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使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形成包容性更大、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
(三)增强创新能力
对文化遗产最好的保护,是让其成为现实生活所需。历史文化的滋养,既在思接千载、视通万里的历史回眸里,更在可感、可知、可参与的现实生活中。在今天创新已经成为时代潮流、时代特征的环境氛围中,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要着力挖掘、传承文化遗产中的创新基因,把其蕴含的丰富的创新智慧、创新精神、创新力量深度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融入到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让传统的创造、创新的思想火花和精神力量唤起国民个体内在的创新动力、创新激情,为当代培育创新思维、强化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释放能量、发挥作用,通过提升国民个体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区域创新能力、企业创新能力。
(四)提升幸福指数
从文化创生的意义上讲,文化遗产作为历史上人民群众用智慧与勤劳创造的产品与成果,“不是远离百姓、没有生命的化石,而是直接关系民生幸福指数的文化大餐”[20],它应该也必然反哺于当代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其所具有的重要的文化、经济、社会等价值,决定了它是当代优化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幸福指数的重要资源。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要注重面向空间中的人及其生活,把文化遗产的深厚内涵和多维价值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相对接,让文化遗产的价值与魅力抵达现代生活,服务于现代文化产业的发展,服务于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服务于城乡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让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保护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增强幸福指数。
三、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的路径
所谓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的路径,就是怎样才能在文化遗产保护中实现以人为本。这是我们讨论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必须面对的最为重要的问题。考察厘定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的意涵和目的,都是为了正确回答这一问题。要真正做到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必须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努力。
(一)重构遗产功能
从文化的时代性特征来说,“每一具体的文化形态是人类在特定历史时期创造出来满足其某种需要的产物。”[21]每一种文化遗产在它产生的时代都有着其本来意义上的功能。比如,长城作为世界古代史上最伟大的军事建筑,具有防御扰掠、保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活安定的重要功能。伴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以及人们价值观念的演变,文化遗产亦随之部分或完全丧失其原初的社会功能,在社会与文化价值层面,“实现了向文化符号、历史信息载体的主要功能的嬗变”[22],但由于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的结晶,饱含着超越时空的永恒的价值与魅力,尤其在社会的现代性发展道路上显示出更加重要的文化意义,从而又蕴藏着被赋予新的社会功能的巨大潜力,因而在原初功能消解之后能够实现新的社会功能的重构。
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要立足我国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深刻变革,人民群众新需求不断涌现且日趋多样化的新特征,从人本主义范式出发,紧密结合不同种类、不同形式、不同内涵的文化遗产的价值作用,实现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不同语境之下与人的有机结合,重构文化遗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需求的社会功能。例如,以文化遗产为资源,推动创意产业、特色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使文化遗产重新焕发新的活力,既满足人民群众的审美文化需求,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让文化遗产活起来,将文化遗产用起来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吁求,而要真正使文化遗产活起来、用起来,从根本上来说,关键是要以人为本,重构遗产功能,这既是基础,又是前提。惟其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文化遗产不断满足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根本意义和价值。
(二)兑现遗产价值
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人类社会自产生以来就在文化环境中生存发展,文化既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同时也是构成人类发展的动力。“文化的任何外在形式、内在结构及其变迁,都是以满足人不断变化的需要为根据的,可以说文化的变迁实质上就是人类需要的变化,文化变迁的动力源是人变动着的物质精神需要。”[23]在此意义上,文化遺产保护以人为本,要努力兑现文化遗产的文化、经济、社会等多重价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存需求和发展需要,实现文化遗产在现实时代新的文化意义与功能。事实上,“那些在理解自我身份、归属感方面深受遗产实践影响的老百姓,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遗产的主人,才是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专家们应该保证这些人的声音被听到,他们需要认真地聆听这些人的声音,了解他们关心什么,把他们所关心的放在首位。”[24]
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推进与发展,对文化遗产价值的研究愈益深入。总体上看,这方面的研究重在阐释文化遗产具有什么价值,而很少触及如何实现文化遗产的价值。为此,要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把兑现遗产价值纳入文化遗产保护内容。长期以来,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保护,基本上都是从文物技术和法律条文出发,重在保护文化遗产的现存样貌状态,而很少直面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的参与度和获得感不足的现实问题,也很少关注当代人对当下精神文化的本真诉求。毋庸置疑,保护文化遗产,既要珍惜祖先的荣耀,承载过去的荣光,但更要关照国民生活的精神指向,服务当代人发展和创新的权利。只有把兑现遗产价值纳入文化遗产保护内容,使保护与发展相结合,使物质与精神相融通,才能实现文化遗产从躯体到灵魂的保护,才能正确确认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尺度,也才能真正实现文化遗产服务于人的目的和要求。
第二,把兑现遗产价值纳入科学研究。针对当前我国文化遗产领域重保护轻利用、重传承轻发展的实际状况,要按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理念思路,以服务于人的发展为目的,加强兑现遗产价值的科学研究,从理论与实践层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路径。各级遗产管理部门要从政策引领、科研立项、资金扶持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研究氛围,鼓励激励多出研究成果,指导、引导兑现遗产价值不断取得新成效。
第三,把兑现遗产价值纳入绩效评估。要像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绩效评估、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教育传承绩效评估那样,把兑现遗产价值纳入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评估体系之中,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导向作用,有效促使文化遗产价值从口头、书本上的“说道”变为现实生活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活化遗产内涵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重构遗产功能、兑现遗产价值,都要以活化遗产内涵为前提。只有让文化遗产活起来,才能做到让遗产服务于人,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文化遗产数量大、种类多,这是优势,但同时也应看到,在众多的文化遗产中,许多大遗址、古陵墓等遗产资源,可视性差,还有数不尽的珍贵文物,堆积在文物库房之中,尤其是许许多多隐匿在典籍里的文化遗产更不为人所知。面对这种情况,活化文化遗产内涵,关键是要从三个方面发力。
第一,转变思想观念。从被动保护转向主动展示,从文化遗产“看门人”转变为文化遗产“推介者”。考古人、文物工作者、文化遗产从业者都应该走出相对封闭的小圈子,借助一切可能的平台、渠道和方式,让文化遗产走向社会、走向大众,融入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之中,成为民众新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有机组成部分,而非简单意义上的收藏在博物馆或立个牌子式的保护,这是让文化遗产活起来的根本和保障。
第二,加强文化创意。文化创意是以文化观念挖掘开拓文化资源多重价值,并为产品和服务注入鲜活文化元素,以使其成为一种文化符号与标识的过程,而文化遗产作为一种具有多元价值的公众资产,是实施支撑这一过程的资源宝库,有着巨大的开发与利用空间。这些年来,从《我在故宫修文物》《如果国宝会说话》等节目热播,到创意视频“文物戏精大会”刷屏、《故宫日历》等文创产品热销,再到近年获得观众好评的《典籍里的中国》《中国考古大会》等文化节目,无一不是通过文化创意活化文化遗产内涵的生动案例。可以说,文化创意不仅是活化文化遗产内涵、激活其生命力的重要方向,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为此,一方面,文化遗产管理部门,要积极面向人民群众当代生活的内容创造和品质提升,以开放的心态,向社会提供更多可供开发利用的文化资源。另一方面,文化主管部门和专业研究机构,既要注重发挥企业和人才在文化创意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又要敢于和善于利用资本、技术和商业的力量推进文化遗产内涵的活化。
第三,廣泛运用新科技。新科技是活化文化遗产内涵的重要手段。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让文化遗产从一件件静止的作品变为活在当下、活在人民群众生活里的生命物品。比如,利用数字化技术将文化遗产信息以动漫、游戏、VR、AR、AI等形式展现出来,再借助互联网平台,如官网、小程序、H5、短视频等形式,将遗产知识内涵进行传播与分享,实现对文化遗产全景式、立体式延伸展示与宣传。近期,山西博物院举办的“观妙入真——永乐宫保护与传承特展”,运用各种新科技手段以沉浸式空间打造永乐宫服饰图案体验;
以动画技术解读壁画绘画特点;
以3D打印技术打造永乐宫三清殿东西山墙壁画沉浸式体验空间;
以数字修复让永乐宫壁画重焕光彩,给观众以强烈的主体感官体验,具有故事情节的情感体验和追求价值高度认同的精神体验。这正是运用新科技活化文化遗产内涵的魅力所在,它既能让人民群众守护历史的记忆,又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精神生活的需要。
(四)转化遗产资源
在现代社会转型和经济模式转换过程中,文化遗产资源的转化已经成为政府、企业及学界关注的问题。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要充分运用现代创意思维、现代设计理念、现代制造工艺、现代科技手段,将文化遗产的内涵、元素、符号转化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物质与精神产品,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首先,要推动文化遗产向文化资产转化。文化遗产资源具有潜在的文化产业、文化资产价值。要让文化遗产与生活相遇、与创意碰撞、与技术结合、与旅游融合、与企业联袂,演绎成一种文化符号、一种文化地标、一种文化品牌。例如,西安在保护大明宫遗址的前提下建设大明宫遗址公园。
其次,要推动文化遗产向文化资本转化。文化资本是以财富的形式具体表现出来的文化价值积累,是文化资源投资、运营、增值、变现的价值量的叠加。要以文化遗产资源为依托,在对其合理继承、积极创新的基础上,实现产业化开发,激发文化遗产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如,“花木兰代父从军”是我国文化遗产,美国通过对故事情节的现代化编排,将其改编成动画电影作品搬上银幕,获得巨大的投资回报。
总之,文化遗产保护以人为本,要立足文化遗产资源的现代转化,加强传统与当代的兼容并蓄,通过创新性理念、技术和手段,将更多的文化遗产转化到当代生活中,让文化遗产从资源变成人民群众当今生活的一种文化资产、文化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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