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红
案例中的教师因为这次投票没能选出真正优秀的护旗手而感到纠结,认为这样的投票难以体现公平。实际上,我认为,教师需要反思的是,在全班范围内推选护旗手的初衷是什么?是为了选拔个别优秀分子,还是为了使全体幼儿都能了解和学习升旗仪式上基本的行为礼仪?
我认为,案例中的教师在这次推选护旗手的活动中有两点值得肯定。
其一,教师能尊重幼儿的主体性。在遇到“不是人人都有机会成为护旗手”的难题时,教师能重视幼儿的意见,把问题抛给幼儿来讨论并解决。更重要的是,当幼儿提出通过竞选、投票的方式推选护旗手时,教师能引导幼儿迁移之前参加升旗仪式和观看天安门广场升旗仪式视频时积累的经验,一起讨论推选护旗手的标准,从而将幼儿的关注点聚焦到护旗手应有的行为礼仪上,使这次推选活动成为一次很好的学习护旗行为礼仪的机会。事实上,当前在有的幼儿园,一些教师还是倾向于把“担任护旗手”这样光荣的任务直接交给平时“表现好”的幼儿,幼儿若平时“表现不佳”,甚至可能连参加竞选的机会都没有。那么,这里的“表现好”是指什么呢?一般来说是指聪明、能干、乖巧,甚至是饭吃得好,觉睡得好,等等。可是,这些表现与护旗的行为礼仪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幼儿在这些方面表现好,并不代表就能符合护旗手的行为礼仪规范。案例中的舟舟便是一个例子。从案例中的描述来看,舟舟可能就属于平时“表现好”的幼儿,但显然他尚未学会护旗手应有的行为礼仪。将护旗手的推选直接与幼儿平时的表现挂钩,不仅不能确保选出合适的护旗手,而且会让那些“平时表现不好”(有可能只是所谓的饭吃得不好、觉睡得不好)的幼儿感到自己毫无入选的机会而放弃努力学习护旗的行为礼仪。
其二,教师非常注重幼儿学习的情景性。在幼儿讨论、总结出护旗手的推选标准后,教师郑重其事地借来国旗,把全班幼儿带到升旗台下,让幼儿6人一组上场展示自己作為护旗手的风采,然后引导幼儿评判同伴的现场表现,并据此投票推选优秀的护旗手。这样一来,这次活动就不只是一次选拔活动,而是一次具体、生动的对护旗行为礼仪的情景式学习。
那么,为什么案例中的教师如此用心地做了设计和铺垫,还是出现了舟舟没能表现出应有的护旗行为礼仪却获得高票的情况呢?我想,这要从幼儿的年龄特点中去寻求答案。尽管教师做了各种努力,播放了视频,回顾了已有的经验,组织了集体讨论并再三强调推选标准,但短短的一两次活动不足以让全班幼儿都清楚地了解护旗手的行为礼仪是怎样的,以及要推选怎样的人成为护旗手。舟舟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这次展示与以往的上台展示有什么不同,也许舟舟在以往的展示中也会用扮鬼脸、比“剪刀手”等轻松自在的方式与观众互动;
给舟舟投票的幼儿可能因为觉得舟舟的行为很有趣而忘了这次为什么而投票,就把票投给了自己喜欢的舟舟。这样的情况发生在幼儿的身上其实是不难理解的。
如果我是教师,我会给幼儿更多时间来学习和体会一名优秀的护旗手应有怎样的行为礼仪。从班级接到选派护旗手的任务到升旗仪式的举行,至少有一周的时间,教师可以充分利用这个时间,除了组织幼儿观看视频、回顾经验、讨论标准之外,还要留给幼儿充分的时间实际学习和体验。可以让幼儿自由结伴,4—6人为一队,两队为一组,一队展示,一队做指导,然后两队角色互换,如此反复;
可以利用手机视频拍下各队的表现,组织幼儿集体观看,一起来说一说有哪些地方值得肯定,又有哪些方面需要改进。点评时,教师要引导幼儿既关注个人的表现,也关注团队的配合。点评后,教师还要给幼儿继续学习的机会。这样的学习经历有助于幼儿更好地掌握护旗手的行为礼仪,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此时再来进行投票,相信能真正选出比较优秀的护旗手。这样的活动是一次面向全体幼儿的社会学习,而不只是为了选拔优秀。即使最终不是所有幼儿都有机会真正上台担任护旗手,但全体幼儿都获得了学习的机会,熟知了升旗仪式上的基本行为礼仪,懂得了如何尊重国旗、爱护国旗、敬仰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