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第1、性质的区别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2、表现形式有差异廉租房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公租房申请汇编20篇,供大家参考。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1篇
1、性质的区别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2、表现形式有差异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3、缴纳租金不同一般情况下,廉租房要比公租房的租金要低上很多。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元/平方米。而公租房则根据地段不同,租金也有变化,一般是同地段同品质房屋的60%。不同城市公租房和廉租房租金缴纳金额不同,具体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2篇
尊敬的___区领导:
您好!
本人___,男,现年__岁,现靠打工维持全家生计,无其他收入来源,现一家五口人租住在现租住____,住房条件十分困难。家中两个孩子都在上大学,女儿__,现就读于____,儿子__,现就读于__,每年昂贵的学费都是靠国家助学贷款来缴纳,家中还有年逾__岁的老母亲,常年体弱多病,因此妻子只能在家照顾老人,妻子无职业工作,家里每月的生活费用都靠我一人打工挣的钱开支,儿女虽在校作兼职挣些生活费,但是还是不够他们生活所需。本人每月微薄的收入出去儿女每月生活费用,家中日常开支外,几乎剩不下什么钱,生活拮据,家中无任何积蓄。
常年都是靠租住解决住房问题,属于无房户,在查看__市公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后,发现本人符合申请条件,为解决全家人十分困难的住房问题,在此特别向政府申请公租房一套,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居委会能给予准许,解决申请人的.住房实际困难,特此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3篇
1、申请公有住房月标准租金超过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部分减免的,须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按户口簿上人员情况出具由职工和所在单位填写的“公有住房租金减免家庭成员年收入单位证明单”,领取“公有住房提租后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街道有关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2、申请享受离休待遇的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住房租金减免的,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领取“享受离休待遇干部提租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离休干部所在单位老干部管理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3、申请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或特等、一等伤残军人配偶的住房租金减免的,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领取“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租金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区、县民政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4、申请民政部门确认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住房租金减免的,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领取“本市城镇居民最生活保障家庭租金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区、县民政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4篇
单位领导您好:
我是__________部门职工叫___________,现与父母一起租住在单位附近的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楼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号。因参加工作后为了方便上下班才在这里租房,父母户口均在外地(视情况而定),我的月收入不高,暂时没有购房能力,现在每月房租压力很大且时刻面临涨房价或二次异地找房的困惑。恰值单位有公房面向职工出租(售),特向单位领导提出申请,请各级领导百忙之中给予审核,研究批准为盼!我将在工作中更加努力,多做贡献以报答组织对我生活上的关怀和照顾。谢谢!
申请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5篇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6篇
x社区:
我_年生,系_镇居民,_年至_年在_厂做工,_年以后无固定职业。丈夫_, _年生,x_x_,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x_x_x_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x_现年x_,就读于x_x_学x_级。
我长期以来身患_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_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_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_年_月和_年_月,我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我和丈夫_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我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7篇
市筹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 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 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8篇
为方便申请对象就近申请市筹公租房准入资格,该事项实行“全市通办”,即申请对象可以向全市任一区的公租房受理窗口提出市筹公租房准入资格申请;在市政府“一网通办”网站上提出申请的,可以选择全市任一区的公租房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各区公租房受理窗口受理申请后,按照《市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实施办法》规定的统一标准做好审核工作。
申请区筹公租房准入资格,仍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本市户籍所在地的区公租房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在市政府“一网通办”网站上提出申请的,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本市户籍所在地的区公租房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此外,还增加了各区公租房受理窗口开放时间。
为方便申请对象利用中午和周末休息时间到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各区公租房受理窗口在工作日全天候开放办理业务(中午正常开放),日常周末至少开放周六上午半天办理业务(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租房受理窗口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或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事大厅内的,按照办事大厅统一作息时间执行。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9篇
公租房所需的申请材料大致如下:
(1)本人手写申请书第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一般包括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证明第一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身、丧偶,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第三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的房屋财产分割证明。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其中包括:
(一)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和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
(二)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
(三)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四)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和在校证明。
(五)房产证明。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10篇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提出申请。申请对象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区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区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根据意向租赁的房源性质,申请对象应作出选择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或者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
(2) 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本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劳动或工作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婚姻状况、住房状况等材料,承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所在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后,交受理机构审核。
(3) 资格审核。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
(4) 签约入住。对取得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情况和运营机构管理要求办理签约入住手续。其中家庭(个人)直接承租的,由保障对象与公租房运营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单位承租的,由单位与公租房运营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入住保障对象与单位签订房屋使用相关协议书作为租赁合同附件。部分房源不足的项目,由公租房运营机构制定相应规则实行轮候配租。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11篇
尊敬的___区领导:
本人_____年生,系____镇居民,1990年至__年在___厂做工,__年以后无固定职业。丈夫___,___年生,_镇__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__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许晴,现年8岁,就读于__县民族小学三年级。本人长期以来身患___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_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__年8月和__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1999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公租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12篇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截至20XX年6月底,北京市已启动公租房分配(含市场租房补贴)万套(户),其中实物房源约1万套,新增市场租房补贴发放2600户。完成全年政府实事任务分配公租房万套(户)的84%。
很多在外工作的年轻人由于资历尚浅,收入不高,租房的房租是最大的问题。而目前许多城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已经陆续推出相关的政策。公租房自申请者递交材料审合后需要经过大致五个步骤,前后需要大约两至三个月的时间能够申请成功。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13篇
上海公租房分市筹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一、市筹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 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 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14篇
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15篇
上海公租房分市筹公租房和区筹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一、市筹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 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 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二、区筹公租房申请条件
各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各区政府制定并公布。比如,申请闵行区筹公租房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
2、已与我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米 ;
4、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其中,申请家庭成员户籍地位于本市宝山区、嘉定区、金山区、奉贤区、松江区、青浦区、崇明县和原南汇区的,且申请家庭成员均不是该户籍地住房产权人的,该户籍地住房可不计建筑面积。
以单位名义集体申请的,其本单位职工和职工家庭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申请单位还应该是闵行区的各类机关、在闵行区工商注册登记或者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16篇
查询网站: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网站
注:
1、根据相关公租房运营机构制定的供应方案,目前馨宁公寓、馨越公寓、新江湾尚景园、上海晶城晶华坊、地产南站收购公租房(梅苑一居、金塘小区、东荡小区)可由单位或家庭(个人)承租;馨逸公寓(一期)、馨逸公寓(二期)、馨古美佳苑、地产南站收购公租房(凌云新村)、耀华滨江公寓(一期)、耀华滨江公寓(二期)仅限单位集体租赁,对参与和服务本市科创中心、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全市各级机关、中央在沪企事业单位、市属重点企事业单位等予以重点支持。
2、本市市筹公租房中的三居室房源,供应4人以上(含4人)家庭,也可以拆套安排使用。
3、以上数据为本月可供应房源套数,信息由上海地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提供。可供房源情况和轮候情况动态变化,可电话咨询各公租房项目运营机构。
4、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政策、运营机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可在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网站()“住房保障”专栏“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中查询。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17篇
本市户籍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
婚姻证明;
拥有本市产权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劳动合同;
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本市户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非本市户籍);
户口薄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18篇
单位领导您好:
我是________职工叫____,现与父母一起租住在单位附近的_______小区____楼_____单元__________号。
因参加工作后为了方便上下班才在这里租房,父母户口均在外地(视情况而定),我的月收入不高,暂时没有购房能力,现在每月房租压力很大且时刻面临涨房价或二次异地找房的困惑。
恰值单位有公房面向职工出租(售),特向单位领导提出申请,请各级领导百忙之中给予审核,研究批准为盼!我将在工作中更加努力,多做贡献以报答组织对我生活上的关怀和照顾。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19篇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可在我局网站上查询。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受理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应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受理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受理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上海公租房申请2022 第20篇
市政府转发原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门《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XX〕32号)于20XX年6月30日到期。按照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相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税务局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订。
一、修订的基本思路
《实施意见》出台10年来,总体实施情况较好,实现了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和房源循环使用的政策设计意图,保障了一大批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青年职工和引进人才。文件基本能够适应本市公租房建设筹措和供应管理实际需要,整体框架结构和基本制度安排不作调整,修订工作主要结合国家和本市近年来对公租房进一步规范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根据以下基本思路进行局部修改和补充:
一是 强化公租房精准分配导向,重点保障教、科、文、卫等公益性事业单位以及环卫、公交、快递、家政等为城市运行和市民生活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的行业企业一线职工,一般市场化、竞争性企业职工逐步引导至市场化租赁住房解决居住问题,实现公租房与市场化租赁住房错位发展、有机互补。
二是 以保障对象的租赁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公租房户型配置、丰富产品层次,一方面适当放宽套均面积上限,更好满足人才类对象、二孩家庭等居住需求;另一方面增加公租房拆套合租和宿舍型房源配置,满足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就简住宿需求。
三是 进一步提升公租房管理服务便民水平,优化简化公租房申请条件,并把公租房申请审核“一网通办”、减少申请材料、市筹公租房申请审核“全市通办”、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等便民利民的改革成果在政策修订中予以体现。
四是 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精细化管理,在智能门禁技防应用、闲置区筹公租房跨区统筹使用等方面加大探索创新力度。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述基本思路,《实施意见》主要新增和实质性修改的内容如下:
结合市民居住条件改善的发展趋势,二孩政策放开以来家庭人口增加对增大户型的需求,以及增量公租房主要在商品住房配建房源中安排的实际情况,根据基层公租房运营机构的反映和建议,二/(二)“房源要求和标准”一段中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套均建筑面积标准从“一般控制在40-50平方米”调整为“一般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利于增加二居室房源的配置。
为及时解决新来沪入职人员阶段性住房困难,根据用人单位和职工普遍呼吁,适当优化公租房准入条件中居住证、社保年限两项条件。原文件三/(一)规定的准入条件“一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二是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修改为“一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二是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原文件中规定的住房困难准入条件不作修改。
结合公租房聚焦重点行业精准分配和提高分配效率等管理要求,三/(三)“配租供应程序”一段中增加规定:“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精准分配导向,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性事业单位以及环卫、公交、快递、家政等为城市运行和市民生活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的行业企业职工适当倾斜。”“各区配租剩余的区筹公共租赁住房,闲置超过一年的,可通过‘市区联手’方式,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协调安排跨区配租。”
结合公租房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在三/(四)“信息系统和信息平台”中规定:“市和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健全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系统和信息平台建设,实时发布和动态更新房源信息,并与市大数据中心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一网通办’,不断提升市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便利性。”在四/(三)“规范租赁行为”中增加规定:“出租单位与承租人应通过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在四/(四)“强化供后管理”中增加规定:“加强对违规违约行为的技术管控,发展应用智能门禁。”
根据市、区物价部门已不对公租房租赁价格进行备案以及市筹公租房租赁价格一般报市房管局备案的实际情况,经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同意,四/(一)“合理确定租赁价格”一段中公租房租赁价格备案部门由“住房所在地的区(县)物价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修改为“同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五/(一)“政策支持”一段,根据原文件出台后国家和本市对公租房支持政策的调整变化相应修订。其中供地支持政策表述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采用划拨、协议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取得。”财政支持政策表述为:“政府可通过资金支持、实物房源划转等方式,支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发展。”税收支持政策表述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和运营,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另外,针对基层反映部分公租房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按照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问题,经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绿化市容局同意,增加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照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相关规定执行。”针对疫情期间基层反映一些公租房项目未全面纳入属地社区管理造成申领口罩难等问题,经市民政局同意,增加规定:“属地街道(乡镇)积极组织各项便民利民服务和社区志愿服务,切实提升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居住品质。”
修订后的《实施意见》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6月30日。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的公租房管理工作参照《实施意见》执行。
下一步,市房屋管理局将根据修订后的《实施意见》,修订《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各区也将根据修订后的《实施意见》,相应修订本区区筹公租房准入标准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