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运输合同第1篇甲方(承运方):乙方(托运方):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包车协议书:一、运输金额甲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乙方提供座客车部,从河北省廊坊市承运人到省市县乡(镇),本次包车业务中,部为往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客运输合同必备21篇,供大家参考。
旅客运输合同 第1篇
甲方(承运方):
乙方(托运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包车协议书:
一、运输金额
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 座客车 部,从河北省廊坊市 承运 人到 省 市 县 乡(镇),本次包车业务中, 部为往返运输,运价为 元/部,小计 元, 另 部为单程运输,运价为 元/部,小计 元;运费全额为 元。每部车预交定金 元,定金交款日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前运费全额交清。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 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收取定金和全额运费,如无乙方违约情况发生,定金冲减运费总额,如发生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和金额足额交清运费,甲方有权拒绝退还定金。
(2) 如发生乙方责任造成的超过约定起止点、或超过约定人数、或超过约定的单程运输车数、或甲方车辆等人时间过长等乙方违约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规定或双方协议追加运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继续运行。
(3)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人员、车辆、财务在卸载地点(包括往返运输的回程起运点)的绝对安全。如发生在上述地点的甲方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务损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甲方有权拒绝继续运行,并要求乙方立即协助调查事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甲方有权请求司法保护。
2、义务
(1) 甲方在按约定收取全部运费后,必须按约定的时间、起运点、车型、车数提供完好的车辆,并安全运行。
(2) 一旦发生甲方责任事故,造成乙方乘客伤亡的情况,必须严格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积极抢救伤员,按交通事故处理机关的载定,及时对乙方乘客进行经济赔偿。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 在按约定交清全部运费后,有要求甲方按约定将乙方乘客安全运输的权利。
(2) 一旦发生甲方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乘客伤亡和滞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积极抢救伤员和继续安全疏运被滞留的乘客,并严格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以及交通事故的载定,及时对乙方乘客进行经济赔偿。
2、义务
(1) 按约定及时足额交清定金和全额运费。
(2) 严格按约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乘客上、下车,维护好发车现场秩序,如发生超过约定起止点、或超过约定人数、或超过约定的单程运输车辆、或造成甲方车辆等人时间过长等乙方责任的违约情况,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并按国家规定或双方协商及时追加运费。
(3)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人员、车辆、财务在卸载地点(包括往返运输的回程起运点)的绝对安全。如发生在上述地点的甲方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务损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调查处理事件,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具体包车的时间和车次安排
以起运前两天双方协议的运输计划为准,此运输计划文字和表格形式作为本协议书附件。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涉及的相关经济内容履行终结为止。
六、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甲方报公司备案壹份。
1、包车计划壹份。
2、乙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客运输合同 第2篇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服务内容及方式
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软件一套。
服务方式:1、现场技术支持;2、电话技术支持、电子邮件技术支持;3、网络远程技术支持;4、系统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软件免费升级。
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书》为依据验收。
服务期限、地点及进度安排
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六十天内。
服务地点:甲方信息中心。
资料的提供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组织机构图、人员名单、工作表格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管理文档等。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资料:
《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软件一套及相关的产品使用手册。
验收时间、地点和方式
甲方在乙方服务时间内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双方无修改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甲方中心机房进行验收项目成果,验收根据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书》为依据验收。
甲方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作为验收结果的书面材料。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壹年,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费用及支付
本项目技术服务费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整。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依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软件预付款(合同总款的30%)即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整)。
项目实施完成,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全款的50%,即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整)。验收后满一年质保期软件运行稳定,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余款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甲方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成果;
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甲方义务
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合同中列明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未及时提供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保证软件安装调试有效网络平台;
提供上述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的通知后三天内,及时做出答复,未及时答复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
乙方权利
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
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
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一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超过上述期限不提出改进或更换要求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已符合合同约定。
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按约定亲自完成技术服务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进入甲方工作场所时,须遵守甲方厂规厂纪,如因违反甲方厂规厂纪造成乙方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项目验收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不可抗力
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应当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甲方迟延支付项目报酬的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其他约定: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完成服务项目,应当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逾期三十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乙方应负责按合同约定标准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期限作为补救期。在补救期内,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工
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如在约定的补救期到期后仍未能按标准完成服务,或甲方不同意给予乙方补救期的,甲方有权在补救期到期后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虽经乙方补救完成工作,但已构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支付逾期违约金。
在合同服务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本合同款约定期限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承担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
其他约定:无。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它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执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报告及其一些通讯信件,均以书面形式有效并以书面形式传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旅客运输合同 第3篇
甲方(承运方):
乙方(托运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包车协议书:
一、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 座客车 部,从河北省廊坊市 承运 人到 省 市 县 乡(镇),本次包车业务中, 部为往返运输,运价为 元/部,小计 元, 另 部为单程运输,运价为 元/部,小计 元;运费全额为 元。每部车预交定金 元,定金交款日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前运费全额交清。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 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收取定金和全额运费,如无乙方违约情况发生,定金冲减运费总额,如发生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和金额足额交清运费,甲方有权拒绝退还定金。
(2) 如发生乙方责任造成的超过约定起止点、或超过约定人数、或超过约定的单程运输车数、或甲方车辆等人时间过长等乙方违约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规定或双方协议追加运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继续运行。
(3)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人员、车辆、财务在卸载地点(包括往返运输的回程起运点)的绝对安全。如发生在上述地点的甲方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务损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甲方有权拒绝继续运行,并要求乙方立即协助调查事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甲方有权请求司法保护。
2、义务
(1) 甲方在按约定收取全部运费后,必须按约定的时间、起运点、车型、车数提供完好
(2) 一旦发生甲方责任事故,造成乙方乘客伤亡的情况,必须严格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积极抢救伤员,按交通事故处理机关的载定,及时对乙方乘客进行经济赔偿。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 在按约定交清全部运费后,有要求甲方按约定将乙方乘客安全运输的权利。
(2) 一旦发生甲方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乘客伤亡和滞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积极抢救伤员和继续安全疏运被滞留的乘客,并严格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以及交通事故的载定,及时对乙方乘客进行经济赔偿。
2、义务
(1) 按约定及时足额交清定金和全额运费。
(2) 严格按约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乘客上、下车,维护好发车现场秩序,如发生超过约定起止点、或超过约定人数、或超过约定的单程运输车辆、或造成甲方车辆等人时间过长等乙方责任的违约情况,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并按国家规定或双方协商及时追加运费。
(3)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人员、车辆、财务在卸载地点(包括往返运输的回程起运点)的绝对安全。如发生在上述地点的甲方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务损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调查处理事件,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具体包车的时间和车次安排
以起运前两天双方协议的运输计划为准,此运输计划文字和表格形式作为本协议书附件。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涉及的相关经济内容履行终结为止。
六、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甲方报公司备案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客运输合同 第4篇
甲方(用能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节能服务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节能改造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节能改造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节能要求:□节能率___□节能量___□节能效益__。
第二条 项目工期
施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项目标准
能耗基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测量与验证方法
□_方案A:隔离改造部分:测量关键参数
□_方案B:隔离改造部分:测量所有参数
□_方案C:整个耗能设施
□_方案D:经校准的模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项目总价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价款明细另列附件)。
第五条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项目设计
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双方根据能耗统计结果及节能潜力协商确认节能改造设计方案。
双方根据方案确定待采购的主要设备和原材料的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于双方确认后开始项目的深化设计和设备的采购。
在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的,应当签订项目设计变更单。
第七条 项目实施
乙方的节能设备和原材料到达现场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应对设备到达现场的事实予以确认。
节能改造过程中,乙方发现甲方指定或提供的原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工程缺陷或规格差异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认为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向乙方作出书面确认。
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设计文件安装到位,设备稳定运行后____个工作日内,双方应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对竣工验收或测量与验证结果存在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具有相应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争议事项进行检测确认。
双方约定维保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____月,维保日期为____________(每月/季/半年)。
甲乙双方竣工验收后,乙方应自确认签字之日起承担质保责任,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月,质保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实施节能量分享型的节能改造项目,乙方应实施分享期内的质保服务。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提供节能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所需的交通、环卫和防治施工噪音管理等必备手续。
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乙方运送至甲方的设备、原材料、施工工具等物品,甲方在安装前负有无偿保管义务,并应提供存放场地或仓库。
在项目施工阶段,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项目实施的工作条件:
(1)进出甲方项目现场的通行证;
(2)项目场地在甲方专属区域的,甲方应提供办公和生活场所等,并负责现场保安工作;
(3)提供节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如提供动力源、管道图纸、清理施工现场等;
(4)为利于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而合理地调整生产经营;
(5)其他必要的条件。
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在收到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如甲方认为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与合同不符,应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
甲方应根据项目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维保,以保证系统与设备正常运行和满足设计要求,并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甲方应在获悉情况后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对乙方检测和维保工作予以配合。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节能设计方案、采购和供应相关设备,进行施工、安装和调试。
项目开工前,应将设计、施工等资料及项目计划表提交甲方。
在收到甲方确认开工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甲方对设计、施工方案提出的要求或意见。
项目竣工合格验收后,乙方应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常见故障及处理措施等的免费培训。
乙方应做好分项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记录、项目结算记录、项目竣工图,设备和系统调试记录及报告,设备和原材料合格证等的归档工作。项目结算后应移交本项目档案资料及继续运行所必需的相关技术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项目价款____‰的违约金。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需乙方后续进场施工的,甲方承担后续进场费用。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误一日,按未支付部分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金额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_%,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乙方提供的节能改造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节能改造方案存在瑕疵,致使节能设备不能稳定运行,则甲方可要求乙方修理更换,并赔偿相应损失。
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致使另一方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的专利实施许可和技术秘密许可,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运输合同 第5篇
包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包车人于____年__月__日__起包用___型客车___班次担任(旅客、货物、客货)包车运输,其行程如下;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日;
包车费总共人民币________元。
根据包车行程及经停站,可供包车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驾驶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包车吨位如包车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客车利用;包车人不能利用空余吨位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出行。
包车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车,应交付退包费____元。如在包车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车等费用时,应由包车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在执行本合同的驾驶途中,包车人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车费。
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客货运输规则办理。
包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客运输合同 第6篇
甲方:m
乙方:z保洁有限责任公司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诚信守法、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m日常保洁服务。
二、合同的范围:
m候车大厅、售票厅、站前广场、旅客进出站通道、站台、股道卫生、办公楼走廊的保洁。
三、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自XX年1月1日起至 20XX年12月31日止。
四、合同总价:
本合同年总金额为人民币d元整。
五、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于每月 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前月的日常保洁服务费人民币14166元整。
六、合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及时足额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电。
3、对乙方保洁质量应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
4、教育旅客及有关人员遵守火车站内保洁制度,共同维护保洁区内环境,爱护保洁区设施。
5、积极采纳乙方在保洁区内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6、应为乙方提供临时存放垃圾的垃圾池。
7、甲方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驻现场。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进驻现场的书面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准备,准时进驻现场。
2、乙方保洁人员在业务上受乙方和甲方双重领导。
3、乙方保洁人员保证各项工作质量。
4、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由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5、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6、乙方教育员工爱护保洁区内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7、乙方作业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8、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
9、乙方应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安全教育,发生所有人身伤亡事故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清理股道卫生时甲方派工作人员现场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人身安全防护及工作指挥。
七、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旅客运输合同 第7篇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旅客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乘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旅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
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施行安全;
因承运人过错发生身体损害或物品损失时,有权要求承运人给予赔偿。
义务:支付运输费用;
遵守国家法令和运输规章制度,听从铁路车站、列车工作人员的引导,按照车站的引导标志进、出站;
爱护铁路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全。
二、承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按照公告的标准收取客票价款和行李、包裹的运费等有关的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查验旅客客票和检查限运物品及危险品;
对于托运的旅客行李,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交付的,有权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义务:按照约定向旅客提供运送工具,并保证旅客于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座别搭乘列车和按时到达目的地;
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运送途中,承运人有义务为旅客提供必要的设施和生活服务;
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将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安全送达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第五条 车票
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同时也是旅客加入铁路运输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旅客应当根据自己施行的需要买票。
车票分为两种:
客票:包括软座、硬座。
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别加快、普通加快)、卧铺票(高级软卧、软卧、包房硬卧、硬卧)、空调整票。
车票票面主要应当载明:
发站和到站站名;座别、卧别;路径;票价;车次;乘车日期;有效期。
第六条 儿童票
身高至米的儿童乘车时,应随同成人购买座别相同的半价客票、加快票及相应空调票(简称儿童票)。儿童票的座别应与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人车票的到站。超过米的儿童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身高不够米的儿童一名。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身高不够米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购买全价卧铺票,有空调时还应购买半价空调票。
第七条 加快票
旅客购买加快票,必须有软座和硬座客票。发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须是所乘快车或特别快车的停车站。发售需要在中转换车的加快票的中转站还必须是有相同等级快车始发的车站。
第八条 卧铺票
旅客购买卧铺票,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车时还应有加快票。卧铺票必须和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但中转换车的旅客,卧铺票只发售到换车站。买卧铺票的旅客在中途站开始乘车时应在买票时向车站说明。
持卧铺票的旅客,提前乘坐其它列车到中途站时,应另一方面行购买发站至中途站的车票。
如在列车开车1小时后卧铺仍无人使用时,列车长可将该铺加行出售。持票旅客再来卧铺时,应要求安排同等席别的其他铺位,没有空位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送旅客,到站退还卧铺票价,核收退票费。
为了维护卧车的正常秩序,每个卧票只能由持票本人使用。成人带儿童或两个儿童可共用一个卧铺。
第九条 站台票
进站接送旅客的人应购买站台票。站台票当日使用一次有效。随同大人进站身高不够米的儿童及特殊情况经车站同意进站的人员,可不买站台票。未经车站同意无站台票进站时,加倍补收站台票款。
第十条 伤残军人半价票
现役革命伤残军人,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役革命伤残军人,凭省、市、自治区民政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统一式样。
第十一条 学生减价票
正规院校(不包括各为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和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城市,自费回家或返校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特证”的学生证和小学校的书面证明,每年可买四次从院校到家或从家到院校包在地车站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以下简称学生票)。
学生从实习地点回家,或从家去实习地点,凭附有“减价优待证”的凭证和院校的书面证明,可购买学生票。
应届毕业生从院校回家,凭院校的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新生入学凭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可买一次学生票。
华侨学生和港澳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华侨、港澳学生如回家时,车票购买至边境车站,如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购买学生票。
下列情况均不能购买学生票:
学生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学生因退学、休学、复学、转学时;
学生从学校到家或从家回学校时。
第十二条 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并核收退票费;
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车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在折返地或换乘地退还未使用部分车票时,按本条第(1)项办理。
旅客开始施行后不能退票。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施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同已乘区间的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站台票售出不退。
由于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价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第十三条 乘车条件
旅客应按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座别和铺别上车,并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达到站。
旅客如在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于中途车站上车时,未乘区间的车票票价不退。旅客可在中途停车站下车(市效票除外),也可在车票有效期间内恢复施行但中途下车后,卧铺票即失效。
旅客在乘车途中,车票的有效期终了,要求继续乘车时,应在有效期终了站最近前方停车站起,另行补票,核收手续费。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第十四条 车票签证
旅客如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车次乘车时,在不延长客票、加快票有效期间和列车有能力的条件下,可办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车手续。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时,最迟不超过开车后2小时。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往返票、卧铺票不办理改签。
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票面记载的日期、车次、座别、铺别乘车时,站、车应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车,座席、铺位高于原票等级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低于原票等级时,应退还票价差额,不收票费等。
旅客在中转下车和中途下车恢复旅行时,都应先行到车站办理签证手续。
第十五条 变更路径
旅客在车站和列车内可要求变更一次路径,但须在车票有效期间内能够到达到站时方可办理。办理时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原票价低于变径后的票价时,应补收新旧径路里程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原票价高于或相等于变便的径路票价时,持原票乘车有效,差额部份(包括列车等级不符的差额)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变更座别和铺别
旅客要求变更座别、铺别时,由票价高的变更为标价低的不办理。由票价低的变更票价高的,应换发代用票,补收变更区间的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
第十七条 越站乘车
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和手续费。办理时换发代用标。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遇到下列情况不能办理越站。
列车严重超员;
乘坐卧铺的旅客买的是给中途预留的卧铺;
乘坐的回转车,途中需要甩车。
第十八条 检票、验票和收票
为了维护秩序,保证旅客安全,旅客购票上车时,必须经指定的检票口进站。车站对进站人员持用的车票、站台票经确认后打票验标记。对出站人员的车票、站台票和团体旅客证应收回。中途下车和换车旅客的车票不加剪也不收回。旅客要报销凭证时,卡片式车票将有日期、票价的一端撕交给旅客;计算机票、代用票、区段票应撕角后交给旅客。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出站人员的站台票应将其副券撕下。
在列车上或到站发现未经车站剪口和应答而未签证的车票应补剪、补签,并核收手续费。但对已使用到站的车票不再补剪、补签。乘坐卧铺车旅客的车票,由列车员代为保管并发给卧铺证,下车前交换。对于持用减价票和铁路签发的各种乘车证的旅客,检票时应对照减价凭证和规定的相应证件。
第十九条 丢失车票处理
旅客在乘车前丢失车票,应另行买票。在乘车中丢失车票,应从发现丢失车票的车站(如不能判明丢失站时,从列车站发站起)补收票款,核收手续费。
第二十条 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对于下列不符合乘车的旅客,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50%的票款。
旅客无票或持有失效车票乘车时,应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
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每次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后20分钟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坐区间的票款差额。
旅客使用半价票没有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差额。
第二十一条 杂费
站台票:每张1元。
手续费:列车上补卧铺每人每张5元,其他每张1元。同时发生时,按最高标准收一次手续费。
退票费:按应退票价计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核收2元,2元以下的票价不退。
送票费:送到旅客所在地每人次5元。
货签费:每个元;安全标签费:每个元。
行李、包裹变更手续费:装车前,每票次5元;装车后,每票次10元。
行李、包裹查询费:当行李、包裹交付后,旅客或收货人还要求查询时,每票次5元。
行李、包裹保管费:超过免费保管期限,每日每件2元。如超过每件规定重量时,按其超重倍数增收。
携带品暂存费:每件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携带品携运费:从站台搬运到广场停车地点(由火车、汽车搬上、搬下车时,每搬一次另计一次搬运作业),每件次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第二十二条 车票有效期间的计算和延长
客票的有效期间按乘车里程计算:500千米以内为二日,超过500千米时,每增加5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500千米的尾数也按一日计算。
卧铺票按指定的乘车日期和车次有效,其他附加票随同原票使用有效。
各种客票和加快票的有效期间,从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间最后一日的24点止计算。
改签后的客票提前乘车时,有效期间从实际乘车日起计算;改晚乘车时,按原票指定乘车日起算。
遇有下列情况,四站可延长车票的有效期:
因旅客满员、晚点、停运等原因,使旅客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到站时,车站可视实际需要延长车票的有效期,延长日数从车票的有效日期终了的次日起计算。
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间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或经车站证实时,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能超过10天。卧铺票不办理延长,可办理退票手续;同行人同样办理。
第二十三条 车票票价的计算方法
车票票价根据发、到站间的运价里程,按旅客票价表计算。棚车代用客车时,客票票价按硬座票半价计算。棚车小孩客票票价按棚车客票半价计算。棚车加快票按普通加快票计算。
享受减价优待的学生、伤残军人乘坐市郊、棚车小孩客票票价半价计算,不再减价。
计算旅客票价、行李包裹起码里程为:客票按20千米;包裹100千米。
第二十四条 旅客携带品范围及超过范围的处理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特殊区段另有规定者除外);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携带品的长度和休积要适合于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边,并不妨碍其他旅客坐和通行。携带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的总和),最大不得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
凡是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爆炸、易烯、自然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等),国家限制运输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和污染车辆的物品(如:鸡、鸭、鹅、狗、猪、猴、猫、蛇),都不能带入车内。但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可携带下列物品:
(1)安全火柴20小盒,气体打火机5个。
(2)不超过20亳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液。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民兵、公安人员和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时,其超重部分应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析的超重、超大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品交最近前方停车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托、承运双方各执一份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旅客运输合同 第8篇
甲方:(招标方名称)
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投标方名称)
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对__至__客运班线经营权进行招标,乙方经投标中标,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获得的客运班线经营权使用期限为6年,经营期限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客运班线起讫点:__至__,途经,班次:__,班车类别:__,客运班线起讫车站:__(起点站)、__(讫点站)。乙方投入营运客车__辆,车型为__,客车等级,座位数__座。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国家及省新规定与招投标文件有冲突时,甲方有权按照新规定对乙方客运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经营期内的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的承诺定期进行考核。
甲方根据本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要求,有权在经营权使用期内对同班线进行招标增加运力和班次。
经营权使用期满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甲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尽快为乙方办理有关营运手续。
甲方应依法维护乙方的正当权益,加强客运市场秩序管理。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须于__年_月_日前办理有关许可手续,并在许可后180日内投入营运。
乙方须遵守道路客运管理有关法规,服从管理,守法经营。
乙方须按照核定车辆、线路、班次、站点、运价运行,准点发车,不得站外揽客,不得擅自改变、延伸线路、增减班次和增加客车座位。
乙方在经营权使用期内不得转让线路使用权,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进行转包经营。
乙方在经营权使用期内更新车辆,必须达到甲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车辆技术标准。
乙方须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因政策和市场变化所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经营权使用期内,不得随意停发班次或终止运行,如确有难以维持经营情形的,须在停班30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办理报停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停止运行。
线路经营权使用期内,如遇特殊情况(如春运客运高峰期、战备运输、抢险救灾等),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运管机构调派。
因经营权使用期满或其它原因中标线路终止营运的,乙方自行安排其车辆、员工、设备等。
对甲方在管理和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或向甲方上级部门反映或投诉。
第四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乙方逾期未办理相关许可手续、逾期未投入营运,或经营期间擅自停班超过180天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线路经营权移交候补中标方经营。
乙方不按规定车辆、线路、班次、站点、运价运行或擅自转让线路经营权,以及转交经营的,甲方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
第五条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招标文件中有关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等方面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经营,按照考核标准接受甲方考核,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接受处理。
第六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委托人:(盖章)代表人/委托人:(盖章)
_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旅客运输合同 第9篇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第十条违约责任一、托运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二、承运方责任: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①不可抗力;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③货物的合理损耗;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客运输合同 第10篇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龙冈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原则。
二、优惠条款
甲方批准给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网会员资格(在甲方与物流交易网合作期内)。
乙方分理处一年内完成业务量达成_________万以上并且安全无事故或纠纷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为经营者也是_________分理处的负责人。
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
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
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
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资金结算方式
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五、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第一年的业务基数为_________万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乙方必须因乙方原因导致
六、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客运输合同 第11篇
成立的凭证为船票,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买、卖船票后合同即成立。
船票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
(三)起运港(站、点)(以下简称“起运港”)和到达港(站、点)(以下简称“到达港”);
(四)舱室等级、票价;
(五)乘船日期、开船时间;
(六)上船地点(码头)。
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船票票价含接送费用的,运送期间并包括承运人经水路将旅客从岸上接到船上和从船上送到岸上的期间,但是不包括旅客在港站内、码头上或者在港口其它设施内的时间。
旅客的自带行李,运送期间同前款规定。
行李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为行李运单,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即时清结费用,填制行李运单后合同即成立。
行李运单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船票号码;
(三)旅客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四)行李名称;
(五)件数、重量、体积(长、宽、高);
(六)包装;
(七)标签号码;
(八)起运港、到达港、换装港;
(九)运费、装卸费;
(十)特约事项。
旅客的托运行李的运送期间,自旅客将行李交付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时起至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交还旅客时止。
承运人为履行运输合同,需要港口经营人提供泊位、候船、驳运、仓储设施,托运行李作业、旅客上下船、候船服务及其他工作等,应由承运人与港口经营人签订作业合同。
作业合同的基本形式为中、长期(季、年)和航次合同。
作业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和港口经营人名称;
(二)码头、仓库、候船室、驳运船舶名称;
(三)托运行李作业,包括行李保管、装卸、搬运;
(四)候船服务,包括:问询、寄存、船期、运行时刻公告,票价表,茶水,卫生间;
(五)旅客上下船服务;
(六)特约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客运输合同 第12篇
订立合同双方: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旅客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旅客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乘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旅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
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施行安全;
因承运人过错发生身体损害或物品损失时,有权要求承运人给予赔偿。
义务:
支付运输费用;
遵守国家法令和运输规章制度,听从铁路车站、列车工作人员的引导,按照车站的引导标志进、出站;
爱护铁路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全。
二、承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按照公告的标准收取客票价款和行李、包裹的运费等有关的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查验旅客客票和检查限运物品及危险品;
对于托运的旅客行李,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交付的,有权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义务:
按照约定向旅客提供运送工具,并保证旅客于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座别搭乘列车和按时到达目的地;
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运送途中,承运人有义务为旅客提供必要的设施和生活服务;
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将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安全送达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第五条 车票
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同时也是旅客加入铁路运输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旅客应当根据自己施行的需要买票。
车票分为两种:
客票:包括软座、硬座。
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别加快、普通加快)、卧铺票(高级软卧、软卧、包房硬卧、硬卧)、空调整票。
发站和到站站名;座别、卧别;路径;票价;车次;乘车日期;有效期。
第六条 儿童票
身高至米的儿童乘车时,应随同成人购买座别相同的半价客票、加快票及相应空调票(简称儿童票)。儿童票的座别应与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人车票的到站。超过米的儿童应买全价票。每
第七条 加快票
旅客购买加快票,必须有软座和硬座客票。发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须是所乘快车或特别快车的停车站。发售需要在中转换车的加快票的中转站还必须是有相同等级快车始发的车站。
第八条 卧铺票
旅客购买卧铺票,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车时还应有加快票。卧铺票必须和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但中转换车的旅客,卧铺票只发售到换车站。买卧铺票的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客运输合同 第13篇
订立合同双方: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旅客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乘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旅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
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施行安全;
因承运人过错发生身体损害或物品损失时,有权要求承运人给予赔偿。
义务:支付运输费用;
遵守国家法令和运输规章制度,听从铁路车站、列车工作人员的引导,按照车站的引导标志进、出站;
爱护铁路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全。
二、承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按照公告的标准收取客票价款和行李、包裹的运费等有关的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查验旅客客票和检查限运物品及危险品;
对于托运的旅客行李,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交付的,有权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义务:按照约定向旅客提供运送工具,并保证旅客于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座别搭乘列车和按时到达目的地;
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运送途中,承运人有义务为旅客提供必要的设施和生活服务;
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将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安全送达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第五条 车票
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同时也是旅客加入铁路运输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旅客应当根据自己施行的需要买票。
车票分为两种:
客票:包括软座、硬座。
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别加快、普通加快)、卧铺票(高级软卧、软卧、包房硬卧、硬卧)、空调整票。
车票票面主要应当载明:
发站和到站站名;座别、卧别;路径;票价;车次;乘车日期;有效期。
第六条 儿童票
身高至米的儿童乘车时,应随同成人购买座别相同的半价客票、加快票及相应空调票(简称儿童票)。儿童票的座别应与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人车票的到站。超过米的儿童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身高不够米的儿童一名。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身高不够米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购买全价卧铺票,有空调时还应购买半价空调票。
第七条 加快票
旅客购买加快票,必须有软座和硬座客票。发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须是所乘快车或特别快车的停车站。发售需要在中转换车的加快票的中转站还必须是有相同等级快车始发的车站。
第八条 卧铺票
旅客购买卧铺票,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车时还应有加快票。卧铺票必须和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但中转换车的旅客,卧铺票只发售到换车站。买卧铺票的旅客在中途站开始乘车时应在买票时向车站说明。
持卧铺票的旅客,提前乘坐其它列车到中途站时,应另一方面行购买发站至中途站的车票。
如在列车开车1小时后卧铺仍无人使用时,列车长可将该铺加行出售。持票旅客再来卧铺时,应要求安排同等席别的其他铺位,没有空位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送旅客,到站退还卧铺票价,核收退票费。
为了维护卧车的正常秩序,每个卧票只能由持票本人使用。成人带儿童或两个儿童可共用一个卧铺。
第九条 站台票
进站接送旅客的人应购买站台票。站台票当日使用一次有效。随同大人进站身高不够米的儿童及特殊情况经车站同意进站的人员,可不买站台票。未经车站同意无站台票进站时,加倍补收站台票款。
第十条 伤残军人半价票
现役革命伤残军人,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役革命伤残军人,凭省、市、自治区民政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统一式样。
第十一条 学生减价票
正规院校(不包括各为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和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城市,自费回家或返校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特证”的学生证和小学校的书面证明,每年可买四次从院校到家或从家到院校包在地车站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以下简称学生票)。
学生从实习地点回家,或从家去实习地点,凭附有“减价优待证”的凭证和院校的书面证明,可购买学生票。
应届毕业生从院校回家,凭院校的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新生入学凭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可买一次学生票。
华侨学生和港澳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华侨、港澳学生如回家时,车票购买至边境车站,如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购买学生票。
下列情况均不能购买学生票:
学生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学生因退学、休学、复学、转学时;
学生从学校到家或从家回学校时。
第十二条 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并核收退票费;
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车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在折返地或换乘地退还未使用部分车票时,按本条第(1)项办理。
旅客开始施行后不能退票。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施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同已乘区间的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站台票售出不退。
由于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价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第十三条 乘车条件
旅客应按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座别和铺别上车,并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达到站。
旅客如在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于中途车站上车时,未乘区间的车票票价不退。旅客可在中途停车站下车(市效票除外),也可在车票有效期间内恢复施行但中途下车后,卧铺票即失效。
旅客在乘车途中,车票的有效期终了,要求继续乘车时,应在有效期终了站最近前方停车站起,另行补票,核收手续费。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第十四条 车票签证
旅客如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车次乘车时,在不延长客票、加快票有效期间和列车有能力的条件下,可办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车手续。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时,最迟不超过开车后2小时。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往返票、卧铺票不办理改签。
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票面记载的日期、车次、座别、铺别乘车时,站、车应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车,座席、铺位高于原票等级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低于原票等级时,应退还票价差额,不收票费等。
旅客在中转下车和中途下车恢复旅行时,都应先行到车站办理签证手续。
第十五条 变更路径
旅客在车站和列车内可要求变更一次路径,但须在车票有效期间内能够到达到站时方可办理。办理时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原票价低于变径后的票价时,应补收新旧径路里程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原票价高于或相等于变便的径路票价时,持原票乘车有效,差额部份(包括列车等级不符的差额)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变更座别和铺别
旅客要求变更座别、铺别时,由票价高的变更为标价低的不办理。由票价低的变更票价高的,应换发代用票,补收变更区间的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
第十七条 越站乘车
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和手续费。办理时换发代用标。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遇到下列情况不能办理越站。
列车严重超员;
乘坐卧铺的旅客买的是给中途预留的卧铺;
乘坐的回转车,途中需要甩车。
第十八条 检票、验票和收票
为了维护秩序,保证旅客安全,旅客购票上车时,必须经指定的检票口进站。车站对进站人员持用的车票、站台票经确认后打票验标记。对出站人员的车票、站台票和团体旅客证应收回。中途下车和换车旅客的车票不加剪也不收回。旅客要报销凭证时,卡片式车票将有日期、票价的一端撕交给旅客;计算机票、代用票、区段票应撕角后交给旅客。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出站人员的站台票应将其副券撕下。
在列车上或到站发现未经车站剪口和应答而未签证的车票应补剪、补签,并核收手续费。但对已使用到站的车票不再补剪、补签。乘坐卧铺车旅客的车票,由列车员代为保管并发给卧铺证,下车前交换。对于持用减价票和铁路签发的各种乘车证的旅客,检票时应对照减价凭证和规定的相应证件。
第十九条 丢失车票处理
旅客在乘车前丢失车票,应另行买票。在乘车中丢失车票,应从发现丢失车票的车站(如不能判明丢失站时,从列车站发站起)补收票款,核收手续费。
第二十条 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对于下列不符合乘车的旅客,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50%的票款。
旅客无票或持有失效车票乘车时,应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
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每次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后20分钟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坐区间的票款差额。
旅客使用半价票没有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差额。
第二十一条 杂费
站台票:每张1元。
手续费:列车上补卧铺每人每张5元,其他每张1元。同时发生时,按最高标准收一次手续费。
退票费:按应退票价计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核收2元,2元以下的票价不退。
送票费:送到旅客所在地每人次5元。
货签费:每个元;安全标签费:每个元。
行李、包裹变更手续费:装车前,每票次5元;装车后,每票次10元。
行李、包裹查询费:当行李、包裹交付后,旅客或收货人还要求查询时,每票次5元。
行李、包裹保管费:超过免费保管期限,每日每件2元。如超过每件规定重量时,按其超重倍数增收。
携带品暂存费:每件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携带品携运费:从站台搬运到广场停车地点(由火车、汽车搬上、搬下车时,每搬一次另计一次搬运作业),每件次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第二十二条 车票有效期间的计算和延长
客票的有效期间按乘车里程计算:500千米以内为二日,超过500千米时,每增加5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500千米的尾数也按一日计算。
卧铺票按指定的乘车日期和车次有效,其他附加票随同原票使用有效。
各种客票和加快票的有效期间,从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间最后一日的24点止计算。
改签后的客票提前乘车时,有效期间从实际乘车日起计算;改晚乘车时,按原票指定乘车日起算。
遇有下列情况,四站可延长车票的有效期:
因旅客满员、晚点、停运等原因,使旅客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到站时,车站可视实际需要延长车票的有效期,延长日数从车票的有效日期终了的次日起计算。
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间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或经车站证实时,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能超过10天。卧铺票不办理延长,可办理退票手续;同行人同样办理。
第二十三条 车票票价的计算方法
车票票价根据发、到站间的运价里程,按旅客票价表计算。棚车代用客车时,客票票价按硬座票半价计算。棚车小孩客票票价按棚车客票半价计算。棚车加快票按普通加快票计算。
享受减价优待的学生、伤残军人乘坐市郊、棚车小孩客票票价半价计算,不再减价。
计算旅客票价、行李包裹起码里程为:客票按20千米;包裹100千米。
第二十四条 旅客携带品范围及超过范围的处理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特殊区段另有规定者除外);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携带品的长度和休积要适合于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边,并不妨碍其他旅客坐和通行。携带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的总和),最大不得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
凡是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爆炸、易烯、自然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等),国家限制运输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和污染车辆的物品(如:鸡、鸭、鹅、狗、猪、猴、猫、蛇),都不能带入车内。但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可携带下列物品:
(1)安全火柴20小盒,气体打火机5个。
(2)不超过20亳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液。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民兵、公安人员和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时,其超重部分应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析的超重、超大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品交最近前方停车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托、承运双方各执一份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旅客运输合同 第14篇
成立的凭证为船票,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买、卖船票后合同即成立。
船票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
(三)起运港(站、点)(以下简称“起运港”)和到达港(站、点)(以下简称“到达港”);
(四)舱室等级、票价;
(五)乘船日期、开船时间;
(六)上船地点(码头)。
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船票票价含接送费用的,运送期间并包括承运人经水路将旅客从岸上接到船上和从船上送到岸上的期间,但是不包括旅客在港站内、码头上或者在港口其它设施内的时间。
旅客的自带行李,运送期间同前款规定。
行李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为行李运单,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即时清结费用,填制行李运单后合同即成立。
行李运单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船票号码;
(三)旅客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四)行李名称;
(五)件数、重量、体积(长、宽、高);
(六)包装;
(七)标签号码;
(八)起运港、到达港、换装港;
(九)运费、装卸费;
(十)特约事项。
旅客的托运行李的运送期间,自旅客将行李交付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时起至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交还旅客时止。
承运人为履行运输合同,需要港口经营人提供泊位、候船、驳运、仓储设施,托运行李作业、旅客上下船、候船服务及其他工作等,应由承运人与港口经营人签订作业合同。
作业合同的基本形式为中、长期(季、年)和航次合同。
作业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和港口经营人名称;
(二)码头、仓库、候船室、驳运船舶名称;
(三)托运行李作业,包括行李保管、装卸、搬运;
(四)候船服务,包括:问询、寄存、船期、运行时刻公告,票价表,茶水,卫生间;
(五)旅客上下船服务;
(六)特约事项。
水路、行李运输合同和作业合同的基本格式由交通部统一规定。交通部直属航运企业可自行印制水路运输合同、行李运输合同和作业合同,其他航运企业使用的合同由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印制、管理。
旅客运输合同 第15篇
甲方(包车方):
乙方(承运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合同的有关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车事项
1、包车事由:
。
2、包车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3、包车起讫地自 省 市 县至 省 市 县。为 (单、双)程包车,约 公里,其中:
主要途经地点:
上客地点:
下客地点:
4、包车人数(含导游,但不含包车司乘人员)共 人。
二、承运车辆
1、 座以上大型客车 辆,其中:
中级车 辆,车牌号:
高级车 辆,车牌号:
2、 座以上中型客车 辆,其中:
中级车 辆,车牌号:
高级车 辆,车牌号:
3、其它:
上述承运车辆的车籍地应在包车起讫地任意一端,且均具有有效检验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并按规定购买了相关保险。
三、包车费用
1、包车费用按以下第 项办法计算,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 角 分整)。
2、包车期间产生的路桥费、停车(保管)费、油费及司机的食宿费用、差旅费用由 方负责,或按以下办法处理:
四、结算方式:
1、 甲方应在用车前付给乙方 元。
2、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核实,如不符合合同约定可拒绝使用,并要求乙方改换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
2、甲方不得以包车名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包括设点销售客票、招揽散客等;不得从事盈利性的客运代理活动。
3、甲方应保证乘客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4、甲方人员不得要求驾驶员违章驾驶。
5、甲方因故取消用车或变更合同事项的,应提前 小时通知乙方。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提供的车辆应取得相应的包车客运许可,符合营运的相关条件,并配备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驾驶员。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起迄地和线路进行承运,不能招揽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3、乙方应在起运前核实包车的真实性。发现与本合同不符的,乙方有权中止承运,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4、乙方应将甲方乘客安全运送至本协议指定终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车辆或转交他人运输。
5、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厢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6、如包车期间因车辆原因影响正常运行的,乙方应尽快更换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完成承运任务,或双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车辆等承运的,须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损失。
2、合同签定后,甲方不租用乙方车辆或变更合同事项又不提前告知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费用的,须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方式和金额双方应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3、甲方利用包车从事班车客运或其它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乙方受到处罚的,须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4、甲乙双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执行,造成一方其他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件原因的详情。
5、调解仲裁方式:
七、补充条款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每车复印一份(须双方签字盖章确认)随车同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盖章):
代表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旅客运输合同 第16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乙方公司的乘车需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月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为个月。
第二条:客运服务费用及乘坐人数
元/月/辆。每辆车每月服务费含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车辆数量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调确定。节假日不计算加班趟次。当月运行天数不足一个月的,依照当月运行天数除以当月自然天数折算服务费。
甲方提供普通大客车。并配备三年以上驾龄的司机负责接送,每辆车限载员工以车辆行驶证核定人数为准,但甲方提供的普通大客车标准载客数不得少于45人。
第三条:结算方式
转账:由乙方转账至甲方。
时间:前月26日至当月25日截止(结算期),次月15日前结算支付。
付款确认:乙方凭甲方开具的发票与甲方结账,甲方开出3%的增值税发票。
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
第四条:发车时间、线路及停靠站
每班车发车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
甲乙双方约定的线路为此线路每日班次早晚合计不超过 班(每班指的是 —— 往返一次)。如果公司有产线调整上下班需要临时安排协助,乙方协助安排加班车的,则每班余外加收班次费
元。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提供合格的车辆及驾驶员,须保证准时接送乙方员工上下班,在工作中做到不疲劳驾车,不酒后驾车,不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车,不开超载车,行驶过程不得接听电话(戴蓝牙耳机和有线耳机除外) 、吐痰、超速, 不得向员工发牢骚, 不得闯红灯, 如果发现驾驶员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则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在接送过程中如发现超载,可以拒绝接送,以保证乙方公司员工的安全。
甲方如因大雾、大雪、暴雨、冰冻等恶劣气候或交通堵塞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时间延误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须尽快为乙方临时调度车辆,或配合乙方做好转车工作。如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未能及时接送而使乙方员工迟到的,则每发生一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00元。
如果甲方车辆临时发生故障,不能准时接送时,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迅速为乙方安排替代车辆,尽量不影响乙方员工的正常接送。
甲方应保证乙方员工在甲方车辆上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交通事故造成乙方员工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根据事故处理机关责任认定,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乙方作出相应的赔偿。
甲方每月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保养记录可提供给乙方查验,乙方有负责监督的权利,甲方车辆相关强制险、商业险必须要齐全。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员工在乘车过程中,不得将头、手或身体其他部位及随身携带的物品伸至汽车窗外,严格杜绝超载,乙方公司应协助监督执行。否则驾驶员可拒绝接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员工要经常进行安全宣导,做到上下车应讲文明,讲秩序,要排队依次上下车,乙方公司应派人做好现场安全管理。
乙方应规定员工在各停靠点提前5分钟等车,如因乙方员工未准时到达乘车停靠点而没乘到车的,甲方不构成违约。
乙方需要临时调整接送时间的,应提前3个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
方临时通知准时接送乙方员工。
乙方应教育员工主动爱护甲方车辆的各项配套设施,不要在车厢内随地乱扔杂物。如发生配套设施人为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给甲方。
第六条:续约事宜
合同到期前,乙方若需续约,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约事宜,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否则按违约处理,违约方需支付每辆车壹万元作为违约金(按照实际违约车辆数) 。
如甲方出现人为原因造成延误情况3次以上(含3次),则甲方除了应向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外,乙方仍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则应提交法院进行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旅客运输合同 第17篇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一、乙方因承包甲方______号车辆,甲方聘用乙方为该车驾驶员。
二、乙方应当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真实有效。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否则,甲方可依照内部规定进行处罚。
四、乙方不得将车交给无证及证照不相符的人员驾驶,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包括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期间,乙方因属承包经营性质,其五保一金全部由乙方自行交纳。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合同终止:
1、严重违反甲方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年龄已满55周岁,不能胜任驾驶员岗位的;
3、乙方经甲方同意将_____号车辆的经营权进行转让时;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劳动教养、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聘用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违反合同约定或擅自自行离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并根据受损情况,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甲方和他人经济损失的,该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县运输商务代理中心
___年__月__日
旅客运输合同 第18篇
甲方(承运方):
乙方(托运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包车协议书:
一、运输金额
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 座客车 部,从河北省廊坊市 承运 人到 省 市 县 乡(镇),本次包车业务中, 部为往返运输,运价为 元/部,小计 元, 另 部为单程运输,运价为 元/部,小计 元;运费全额为 元。每部车预交定金 元,定金交款日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前运费全额交清。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 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收取定金和全额运费,如无乙方违约情况发生,定金冲减运费总额,如发生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和金额足额交清运费,甲方有权拒绝退还定金。
(2) 如发生乙方责任造成的超过约定起止点、或超过约定人数、或超过约定的单程运输车数、或甲方车辆等人时间过长等乙方违约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规定或双方协议追加运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继续运行。
(3)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人员、车辆、财务在卸载地点(包括往返运输的回程起运点)的绝对安全。如发生在上述地点的甲方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务损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甲方有权拒绝继续运行,并要求乙方立即协助调查事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甲方有权请求司法保护。
2、义务
(1) 甲方在按约定收取全部运费后,必须按约定的时间、起运点、车型、车数提供完好的车辆,并安全运行。
(2) 一旦发生甲方责任事故,造成乙方乘客伤亡的情况,必须严格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积极抢救伤员,按交通事故处理机关的载定,及时对乙方乘客进行经济赔偿。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 在按约定交清全部运费后,有要求甲方按约定将乙方乘客安全运输的权利。
(2) 一旦发生甲方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乘客伤亡和滞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积极抢救伤员和继续安全疏运被滞留的乘客,并严格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以及交通事故的载定,及时对乙方乘客进行经济赔偿。
2、义务
(1) 按约定及时足额交清定金和全额运费。
(2) 严格按约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乘客上、下车,维护好发车现场秩序,如发生超过约定起止点、或超过约定人数、或超过约定的单程运输车辆、或造成甲方车辆等人时间过长等乙方责任的违约情况,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并按国家规定或双方协商及时追加运费。
(3)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人员、车辆、财务在卸载地点(包括往返运输的回程起运点)的绝对安全。如发生在上述地点的甲方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务损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调查处理事件,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具体包车的时间和车次安排
以起运前两天双方协议的运输计划为准,此运输计划文字和表格形式作为本协议书附件。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涉及的相关经济内容履行终结为止。
六、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甲方报公司备案壹份。
1、包车计划壹份。
2、乙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客运输合同 第19篇
___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经济合同法>>和___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港运至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货物于____天内集中于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 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__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全船运费为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份,交__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订立
旅客运输合同 第20篇
成立的凭证为船票,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买、卖船票后合同即成立。
船票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
(三)起运港(站、点)(以下简称“起运港”)和到达港(站、点)(以下简称“到达港”);
(四)舱室等级、票价;
(五)乘船日期、开船时间;
(六)上船地点(码头)。
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船票票价含接送费用的,运送期间并包括承运人经水路将旅客从岸上接到船上和从船上送到岸上的期间,但是不包括旅客在港站内、码头上或者在港口其它设施内的时间。
旅客的自带行李,运送期间同前款规定。
行李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为行李运单,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即时清结费用,填制行李运单后合同即成立。
行李运单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船票号码;
(三)旅客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四)行李名称;
(五)件数、重量、体积(长、宽、高);
(六)包装;
(七)标签号码;
(八)起运港、到达港、换装港;
(九)运费、装卸费;
(十)特约事项。旅客运输合同样本
旅客的托运行李的运送期间,自旅客将行李交付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时起至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交还旅客时止。
承运人为履行运输合同,需要港口经营人提供泊位、候船、驳运、仓储设施,托运行李作业、旅客上下船、候船服务及其他工作等,应由承运人与港口经营人签订作业合同。
作业合同的基本形式为中、长期(季、年)和航次合同。
作业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和港口经营人名称;
(二)码头、仓库、候船室、驳运船舶名称;
(三)托运行李作业,包括行李保管、装卸、搬运;
(四)候船服务,包括:问询、寄存、船期、运行时刻公告,票价表,茶水,卫生间;
(五)旅客上下船服务;
(六)特约事项。
水路、行李运输合同和作业合同的基本格式由交通部统一规定。交通部直属航运企业可自行印制水路运输合同、行李运输合同和作业合同,其他航运企业使用的合同由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印制、管理。
旅客运输合同 第21篇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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