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范本22篇

时间:2023-06-18 09:3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借款范文第1篇借款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证件名称及号码(甲方为自然人的):贷款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甲方向乙方申请循环借款,乙方同意提供循环借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款范本22篇,供大家参考。

借款范本22篇

借款范文 第1篇

借款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及号码(甲方为自然人的):

贷款人(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循环借款,乙方同意提供循环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

(四)甲方承诺以下事项:

1.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2.配合乙方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3.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乙方同意。

4.乙方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5.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乙方。

第二条、 借款额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

本合同所称借款额度,系指在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间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币贷款的本金余额的限额。在额度有效期间内,甲方对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只要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借款额度,甲方可以连续申请借款,不论借款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但甲方所申请的借款金额与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

本合同所称循环借款,系指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额度所发生的借款。

第三条、 借款额度有效期间。

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下称“额度有效期间”)。在额度有效期间内发生的单笔借款,其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额度有效期间是否届满的限制。

在额度有效期终止时,未支用的借款额度自动失效。

单笔借款期限系指自单笔借款提款日起至约定的还款之日止的期间。

甲方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自甲方实际提款日起至约定还款日止,以借款借据的记载为准,但任何一笔提款的还款日不得迟于第三条所确定的借款额度支用有效期的终止日。

第四条、 借款额度的使用。

(一)在额度有效期间和借款额度内,甲方可以根据需要逐笔申请借款,双方办理相应的手续。各笔借款的金额、利率、期限、用途以循环借款提款通知书的内容为准。甲方循环借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使用该借款而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则乙方根据担保人已经履行的担保责任的本金金额对借款额度本金作相应的扣减。

(三)甲方每次申请的用款,其金额不得少于 万元,期限不得短于3个月,不得长于12个月。

实际借款期限、实际提款日、借款金额、利率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所记载的期限、日期、金额和利率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贷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的利率为月利率,即在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基础上 (选填“上浮”或“下浮”) %。

(二)罚息利率。本合同项下单笔贷款的罚息利率按照以下约定确定: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 %。

2.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 %。

3.同时出现逾期和挪用情形的贷款,应择其重计收罚息和复利。

(三)单笔贷款支用时,双方可以在借款提款通知书上另行约定单笔贷款的贷款利率和罚息利率,也可以选择适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和罚息利率,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拒绝发放贷款。

(四)本条约定的单笔贷款的贷款利率或罚息利率与借款提款通知书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提款通知书的约定为准。

(五)本条所述起息日是指单笔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账户之日。

(六)本条所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七)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贷款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复利。

(八)结息

1.实行固定利率的贷款,结息时,按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实行浮动利率的贷款,按各浮动期当期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单个结息期内有多次利率浮动的,先计算各浮动期利息,结息日加总各浮动期利息计算该结息期内利息。

2.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第种方式结息:

(1)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日;

(2)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3)其他方式 。

3.甲方应于每个结息日前,在乙方开立账户中提前备足相应金额,供乙方按时从该账户中扣收利息。甲方如选择其他方式向乙方支付利息,应确保利息按时到账。如结息日不是银行工作日,则提前至前一个银行工作日汇入,乙方于结息日未足额收到相应的利息,即视为甲方未按时付息。

第六条 、借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支用循环借款的申请。甲方支用循环借款时,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交循环借款支用申请书。

(二)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已生效且持续有效。

3.甲方应将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账号:)指定为资金回笼账户,用于收取对应销售收入或计划还款资金,并用于贷款资金的发放。对应销售收入以非现金方式结算的,甲方应确保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划入指定的资金回笼账户。

乙方有权对指定的存款资金回笼账户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户的资金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借款人应予以配合。

4.乙方已经收到甲方循环借款支用申请书,并已经审核同意。

5.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乙方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7.其他条件 。

(三)借款的支付。

1.贷款人受托支付与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定义。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2.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发放与支付,根据以下三种不同情形单笔确定。

(1)甲方交易对象明确,贷款资金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向乙方出具借款支用申请、相关交易资料,经乙方同意后,向甲方发放贷款,甲方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2)甲方交易对象不明确,且使用借款资金单笔金额未超过30万元的,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借款支用申请、相关交易资料,经乙方同意后,将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甲方在贷款资金使用完毕15天内汇总向乙方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3)如甲方交易对象部分明确,部分不明确,则对交易对象明确部分的贷款资金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支付;
对交易对象不明确的部分,且单笔支付金额未超过30万元的贷款资金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向乙方出具借款支用申请、相关交易资料,经乙方同意后,向甲方发放贷款。对于受托支付部分,甲方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通过甲方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对于自主支付部分,甲方在贷款资金使用完毕15天内汇总向乙方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3.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补充提款条件和支付条件,或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1)信用状况下降;

(2)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

(3)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

第七条 、还款。

(一)还款原则。乙方有权将甲方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承担而由乙方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先还息后还本、利随本清的原则偿还。但对于本金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利息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或者法律、法

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贷款,甲方的还款在偿还上述费用后应按照先还本后还息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三)还本计划。甲方应按循环借款提款通知书所列的还本计划偿还借款本金。

(四)还款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款项并自行转款还贷(乙方也有权从该账户上划款还贷),或者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从其他账户上转款用于还贷。

(五)提前还款。甲方提前还本时,须提前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

甲方提前还本应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及本合同第五条确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本的,有权向甲方收取补偿金,补偿金金额按以下第种标准确定:

1.补偿金金额=提前还本额×提前还款月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 。

甲方分次还款的,如提前归还部分借款本金,应按还款计划相反顺序还款。提前还款后,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第八条 、借款的担保。

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采取如下第种担保方式:

(1)抵押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 《最高额抵押合同》。

(2)保证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

(3)出质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4)其他方式担保:。

2.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合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提供除本条之外的担保。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出支用借款的申请。

2.有权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违反国家有关信贷利率、服务收费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款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2.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上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截止上季度末的损益表(事业单位为收入支出表),并于年度终了及时提供当年现金流量表,并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不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经营财务事实。

3.甲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或公司(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4.甲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从事非法、违规交易;
应配合并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利用关联交易,以逃避对乙方的债务;
不得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以无实际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银行资金或授信。

5.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

(二)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借款,但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咎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迟延除外。

(三)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不得有不诚信、损害甲方合法利益的行为。

(五)乙方权利的累加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乙方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甲方所可以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乙方书面表示,乙方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乙方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

借款人(甲方):
贷款人(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借款范文 第2篇

甲 方(委托方、卖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乙 方(委托方、买 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丙方(受托方):深 圳 市 诺 信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电话:82949786 传真:82949901

地址: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新 闻 路 深 茂 商 业 中 心 15 楼

甲乙双方因买卖房产,为确保本次房产交易顺利进行,特委托丙方提供现金赎楼、过户、抵押等服务,经三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各方均对合同条款的文意及法律意义完全理解一致。

第一条 甲方与乙方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甲方出售位于 的房产(房产证号:)(以下简称该房产)给乙方,出售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该房产交易条件完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丙方对该房产交易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用以下方式支付购买该房产的价款:

a.()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

b.()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乙方首期支付人民币(大写)元,监管在甲乙方认可的银行 支行元),向 (以下简称按揭贷款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人民币(大写) 元,并以过户到乙方名下的该房产为按揭贷款银行设定抵押。

c.()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乙方首期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其中:甲方收取定金监管在甲乙方认可的公司 元,由甲方自行向监管公司提请结付。)向 (以下简称按揭贷款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人民币(大写) 元,并以过户到乙方名下的该房产为按揭贷款银行设定抵押。

第三条 甲方已将该房产作为其向 银行(以下简称原贷款银行)贷款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原抵押贷款)的抵押物进行了抵押登记(以下简称原抵押登记)。目前尚有部分贷款本息余额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以下简称原贷款余额)未还清。

第四条 甲方向丙方申请用现金人民币(大写) 元(以下简称赎楼款)代甲方提前还款赎楼。

第五条 丙方有权决定在具备如下之全部或部分条件时为其提供现金赎楼服务:

1.甲、乙双方已向丙方提出书面的申请,并向丙方提交各种资料(详见第六条);

2.贷款银行已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出具了同意按揭贷款的承诺书;

3.原贷款银行已经同意甲方提前偿还原抵押贷款;

4.乙方已支付或监管达到丙方认可比例的购房首期款;

5.该房产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监管、被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的任何情形;

6.甲方、乙方已经按丙方的要求提供了反担保;

7.甲乙方承诺在业务办理期间内无作为被告的财产诉讼,并向丙方出具承诺书;

第六条 甲乙方同意按丙方的要求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

2.该房产原《按揭合同》、原《买卖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

3.该房产原抵押贷款的还款存折记录及银行出具的还款清单、水电物业管理费清单;

4.甲乙双方签订的该房产《买卖合同》、购房定金收据、购房首期款监管协议;

5.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还款的批文、贷款银行同意贷款的批文/贷款合同;

6.丙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七条 甲乙方应当向丙方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用于代为办理相关事项;

第八条 甲乙方保证:

1.甲乙各方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合同是甲乙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甲乙各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如因虚假而造成丙方损失的,应当向丙方赔偿损失。

3.甲方对该房地产的任何处分行为均享有合法的处分权。若该房地产为共有,其处分行为已得到共有权人同意并授权。若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该房产的现承租人已书面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在委托事项办理期间甲方如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丙方依据本合同办理受托事项仍然有效。

第九条 甲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赎楼服务费在赎楼至业务办理完成时天内按丙方提供现金赎楼金额的 %计算收取,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受理费人民币(大写) 元,由甲方在赎楼前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如超过 天每天按 (金额)加收费用。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同意丙方为贷款提供现金赎楼服务的收费按每1个月为一个收费时间单位,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九条中约定的费用每隔1个月收取一次现金赎楼服务服务费。

第十一条 在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代为处理事务过程中发生的应由甲乙各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交易契税、抵押登记费、查档费、评估报告费用等),甲乙各方在收到丙方或相关部门、机构的缴付通知后自行及时缴付。

第十二条 甲乙各方同意,本合同签署后,丙方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之一:

①审查了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

②调查了该房地产的产权状况;

无论该笔贷款最终是否成立或房产买卖是否成立或本合同是否被解除,丙方有权收取全部现金赎楼服务费用,甲乙双方均无权要求返还或减免。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均同意将首期款存入丙方(户名账号 开户行 )或丙方认可的账户。甲乙各方有违约造成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主张以该笔首期款优先受偿。

第十四条 丙方在赎楼后,如因乙方的购房款未被有效监管等非因丙方原因致使本房产交易不能顺利进行,甲方不能收回赎楼款时,甲方、乙方同意丙方重新以该房办理抵押贷款以偿还丙方的现金赎楼款,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为确保本合同约定事项的顺利进行,甲乙各方同意委托丙方代为办理该房地产提前还款、查档、注销原抵押登记、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申领房地产证、重新抵押等相关手续。在上述过程中,该房地产权利证书由丙方持有、保管。甲乙各方授权委托丙方后,未经丙方同意,不得取消丙方的委托授权或自行办理委托事务或另行委托第三人办理。否则,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甲方提前偿还赎楼款或独立处理该房地产并以所得价款提前偿还赎楼款。

第十六条 各方明确,本合同排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关于“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之规定的适用,除依本合同约定或三方协商一致得以解除外,不得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 有证据证明甲方或乙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隐瞒真实情况的情形,或甲方不符合所要求的条件,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的,丙方未进行赎楼的,不再提供赎楼服务,丙方已经完成赎楼的,甲方必须向丙方偿还赎楼款项并承担相应利息,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丙方已经收取现金赎楼服务费和受理费的,甲乙各方不得向丙方主张返还;
因合同解除造成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应当赔偿。

第十九条 甲方违约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当于赎楼金额50%的违约金。如果该房产不能完成过户或不能设定抵押,甲方应当提前偿还丙方的赎楼款;
造成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条 乙方违约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当于赎楼金额50%的违约金;
如果该房产不能完成过户或不能设定抵押,甲方不能提前偿还丙方的赎楼款,乙方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造成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一条 甲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应向丙方支付相当于赎楼金额50 %的违约金;
造成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二条 在丙方持有、保管甲乙各方的房地产证等房产权属证明文件期间,甲乙各方不得谎报遗失或办理挂失手续,若发生上述行为,则视为违约行为,丙方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赎楼金额50%的违约金。造成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三条 担保条款:担保人 (身份证号:
)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甲方应承担的所有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由丙方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保证责任解除时终止。

第二十六条 附加条款 甲方(卖 方) 乙方(买方) 丙 方(受 托 方)担 保 人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范文 第3篇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双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一、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二、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三、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每万元贰佰元计算。

四、借款期限:十二个月,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借款本金归还和利息的支付:借款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借款期限届满未能全部归还本金和利息,乙方除照付利息外,还应按欠款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加计违约金给付甲方。

每月利息应于每月25日前存入甲方在农业银行的账户(账号:),不得拖欠。乙方迟延支付利息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提前要求乙方归还本金,并支付借款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2、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3、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七、本合同涉及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一、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二、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四、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五、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六、抵押人应保证该抵押物权属没有争议,且本人及其家人不得以该房屋是唯一住处等任何理由抗辩执行。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并经公正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和抵押登记部门各存一份。

三、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甲、乙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范文 第4篇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

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需要,依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保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本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褂们榭觥?/p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印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印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印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范文 第5篇

甲方:(借款人暨投保人)

乙方: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甲方为号保险合同的投保人,经该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同意,甲乙双方就保单借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号保险合同个人账户价值为质向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具体借款金额见附件2《保单借款借据》。甲方借款须依法缴纳印花税,税率为所借款项的%。

二、最高借款额度:借款不超过借款当时保单个人账户价值总和的80%。

三、借款利率:乙方将于每月第一个营业日公布万能保险借款利率,万能保险借款利率不会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贷款利率上浮%与每月结算利率上浮2%中较高的一项;
乙方有权于每月第一个营业日调整万能保险借款利率。

四、甲方保证:用于借款的`保单是所有权无争议,未作担保、未挂失、未失效或未发生止付情形的保单。如甲方用于借款的保单被质偿产生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投保人申请借款的保单应由乙方收回保管,乙方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后,向甲方返还保单。

六、增加借款:甲方在贷款期间内可在最高借款额度内申请增借,增借后保单累计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保单当前个人账户价值的80%,增借日为增借款项的起息日。

七、借款利息:甲方应于每个保单周年日前缴付借款利息,直至借款金额及利息全部偿清为止;
若逾期未付利息,则所有应付而未付的利息并入借款金额中计算利息。

八、若未还清的保单借款及利息、退保手续费的总金额等于或超过保单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时,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九、借款未清偿前保单如发生生存金给付,乙方直接将生存给付金额先行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支付给保单受益人。

十、甲方与被保险人同意:当发生理赔给付时,乙方有权直接将理赔金偿还部分借款或全部借款本息,余额再行支付给原受益人。发生死亡理赔给付时,还款时间以出险日为准,发生非死亡赔给付时,还款时间以做出理赔决定日为准。

十一、如果发生乙方需退还保险费或个人帐户价值的情形,乙方有权直接将需退还的保险费或个人帐户价值偿还部分借款本息或全部借款本息。

十二、在借款期限内,乙方不受理甲方关于投保人变更、部分领取帐户价值、保单迁移的申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业务章)

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被保险人签字:

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借款范文 第6篇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解决完成学业所需资金,经甲方所在学校批准,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 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用途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 其中:学费每年:_____________元;

生活费每月: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支用

(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第一笔贷款支用。

(二)以后各笔贷款,甲方委托乙方按下列时间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1.用于支付学杂费的贷款于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提前至节假日的前一天)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2.用于支付生活费的贷款于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节假日提前)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二、八月份除外。

(三)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提供的账户因挂失、销户等原因无法入账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新的账户。

(四)甲方停止支用贷款时,需经所在学校批准,并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第五条 借款利率

(一)双方约定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实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的利率确定借款利率;
但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含一年),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六条 还本付息

(一)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甲方在读期间,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按月归还借款利息;
自甲方毕业次月起至贷款合同到期日止,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甲方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含一年),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

(二)甲方委托银行自动从甲方在________银行开立的储蓄(卡)账户________________中扣除每月本息额,因该账户存款余额不足等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还款日未受足额清偿的,未受清偿的贷款视为逾期贷款。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挂失,冻结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归还贷款本息,需经所在学校批准,并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变化而调整。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当乙方认为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发生变化,足以影响其偿还贷款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如不能提供,乙方可以提前收回贷款。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它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甲方应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四)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五)乙方可以定期在学校或其他媒体上公布借款人违约情况。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借款的,乙方按逾期金额和天数以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对挪用部分的贷款按挪用天数以万分之________计收利息。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并提前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借款资料的;

3.甲方拒绝按受乙方对其行为表现及收入情况进行检查的;

4.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6.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借款范文 第7篇

深担保(赎)字20xx年第()号

甲方(卖方及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XX担保(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zz

地址:
深圳市z区z东路zA 座11楼

电话:
XXX

甲方因出卖其房产,委托乙方为其向银行申请的赎楼贷款提供担保。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1条 房产交易

1.1 甲方已与购房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 "买方")以及经纪人订立了编号为SZNO:
的《房屋转让及经纪合同书》,自愿出售位于深圳市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该房产"),房地产证号码 为 的房产;

1.2 甲方已将该房产作为其向______________银行深圳市分行__________支行(以下简称"原贷款银行")办理贷款的抵押物,贷款金额共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元(以下简称"原抵押贷款"),目前尚有贷款本息余额共人民币________元(以下简称"贷款余额")未还清。

1.3 甲方确认,甲方与买方达成的交易条件完全由甲方与买方协商确定,与乙方无关,乙方对甲方与买方之间的交易不承担任何责任。

2条 贷款事项

2.1 为提前偿还原贷款银行的抵押贷款并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甲方已向银行深圳市分行支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周转性赎楼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元 (以下简称"赎楼贷款"),贷款期限为 个月。

2.2 甲方的申请已获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并已签订了贷款合同;
甲方确认,无论乙方是否向甲方介绍或推荐,贷款银行完全由甲方选定。甲方与贷款银行达成的交易条件完全由甲方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与乙方赎楼贷款担保合同(担保公司)

深担保(赎)字20xx年第()号

甲方(卖方及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XX担保(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zz

地址:
深圳市z区z东路zA 座11楼

电话:
XXX

甲方因出卖其房产,委托乙方为其向银行申请的赎楼贷款提供担保。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3条 担保条件

3.1 甲方向乙方提出申请,委托乙方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担保。

3.2 乙方同意在具备以下条件 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

3.2.1甲方已向乙方提交各种资料 (详见资料清单);

3.2.2甲方已经和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3.2.3 原贷款银行已同意甲方提前偿还贷款;

3.2.4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交办理本合同第3.6 条约定事项的公证委托书;

3.2.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4 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

3.2.6 买方已向房产交易中介交纳了首期款,或者甲方已与买方和贷款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3.2.7如买卖双方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则表示买卖双方同意:买方应当将购房款存入贷款银行指定的资金监管账户,该房产转移登记至买方名 后,买方授权贷款银行及 将监管账户的资金作为购房款划至甲方在贷款银行的账户;
甲方出具划款授权委托书,将收到的售房款优先用于归还赎楼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

3.2.8乙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3.3 甲方未能满足3.2 的约定,乙方有权拒绝作出担保,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3.4 为确保甲方取得的贷无关。

3.5 乙方收到赎楼贷款银行划转的赎楼贷款后,应当及 以该款项代甲方向原贷款银行提前还款,并代甲方注销原抵押贷款项 的抵押登记手续,甲方的房地产证及相关文件由乙方代为领取和保管。

3.6 为确保上述安排,甲方应当①委托乙方收取赎楼贷款;
②委托乙方向原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和注销该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③委托乙方领取和保管该房产的房地产证及相关文件;
④委托乙方办理该房产转移登记至乙方名 的过户手续。上述委托均应办理公证。

4条 担保义务

4.1 担保标的(即"主债权"):乙方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与贷款银行订立的贷款合同项 贷款本金人

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元;

4.2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3 保证期限:乙方同意提供保证的存续 间为____个月。如乙方的保证责任在上述期限内解除,则保证责任自甲方与贷款银行订立的贷款合同时起至办妥买方名 的该房产以贷款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时止。

4.4 保证责任范围包括:①贷款本金;
②贷款利息、 息(含复利);
③贷款银行有权主张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④贷款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
⑤贷款银行有权主张的贷款合同项 的其他债权。

4.5 乙方向贷款银行作出保证的合同形式和条款由乙方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乙方可以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也可以单方向贷款银行提交保证书,甲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条 担保费用

5.1 基于乙方所提供之担保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担保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5.2 甲方选择 列第种方式支付担保费: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或之前支付;

2)甲方授权乙方在赎楼贷款中直接扣收。

5.3 如乙方的保证责任在第4.3条规定的期限内未解除而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5.1 条的约定重新收取担保费及相关费用。

6条 房产过户和抵押登记

6.1 乙方收到赎楼贷款银行划转的贷款后,应当及 以该款项代甲方向原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并代甲方办理原抵押登记的注销手续。在办理该房产过户至买方名下前,甲方的房地产证及相关文件由乙方保管。

6.2 乙方代甲方偿还原抵押贷款后,应当及 办理该房产过户到买方名 的转移登记手续,并领取和保管甲方的房地产证,以及协助领取及保管买方的房地产证。

6.3 该房产过户至买方名 后,乙方应及 协同买方和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条 购房款的清算

7.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将所收到的买方购房款代甲方优先用于偿还赎楼贷款,买方支付的购房款扣除原贷款银行贷款本息,如有剩余,乙方在其担保责任解除后划转给甲方。

7.2 在偿还原抵押贷款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支取买方支付的购房款。

7.3 如买方支付的购房款不足以偿还原抵押贷款,甲方应当及 向原贷款银行偿还不足部分。

8条 甲方保证

8.1 甲方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8.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8.3 甲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 的。

借款范文 第8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总投资_________万元,其中自筹_________万元,其它______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贷款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贷款________万元。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息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万元;

土建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万元;

其它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

第五条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____________(公章)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_________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_________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_________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_________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_________万元。

6.其它资金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贷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___%。

第七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借款合同

项目借款合同

借款范文 第9篇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乙方因信用卡还款,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续费,按次收取,借款额的1.5%) 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本次借款手续费为:

乙方必须于20xx年____月____日,前还清甲方。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续费,按次收取,借款额的1.5%,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逾期部分按天加收利率0.5% 。

权利义务

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签定日期:20xx年 月 日

借款范文 第10篇

致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而借款人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和XX公司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导致瑞银公司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XX公司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 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XX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包括律师费),乙方还应向XX公司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6、 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保证金。在乙方按时付清本息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且在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和滞纳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8、 若丙方违反上述第七条约定,则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即每超过一日赔偿甲方人民100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声明条款

1、 甲方、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2、 甲方、乙方、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借 据

今借到(出借人)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用于经营周转,月利率___‰,借款期限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人自愿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按照《借款合同》(XX民借企字第______号)的约定执行。

如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借据一式___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担保函

尊敬的_________先生/女士:

感谢您参加洛阳XX投资有限公司理财业务,并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与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借款合同》,您的理财金额是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期限是从_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_年___月___日。借款期限到期后,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还款,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将无条件代为偿还本息。

洛阳XX投资有限公司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承诺书

我同意用我名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企业贷款,如果我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出借人____________或代为偿付借款的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约定需要处置我名下及公司所有资产,我保证不为此设置任何障碍。

承诺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还款计划书

依据签订的《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XX民借企字第______号)约定的借款人还款方式,制定还款计划如下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期限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20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 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 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 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垫款金额40%的违约金。若丙方垫付之后,乙方仍未偿还垫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丙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 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XX公司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按照本还款计划如期归还出借人________本息。

开 户 行:________银行 还款账户名称:____________ 还款账户号码:____________

期数 还款 日期 还款金额(元)

特别提示:借款人必须于每月20日前(含20日)支付当月利息。

借 款 人(签章):____________ 合同填写人(签章):____________ 合同审核 (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借款范文 第11篇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解决完成学业所需资金,经甲方所在学校批准,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 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用途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 其中:学费每年:_____________元;

生活费每月: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支用

(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第一笔贷款支用。

(二)以后各笔贷款,甲方委托乙方按下列时间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1.用于支付学杂费的贷款于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提前至节假日的前一天)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2.用于支付生活费的贷款于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节假日提前)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二、八月份除外。

(三)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提供的账户因挂失、销户等原因无法入账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新的账户。

(四)甲方停止支用贷款时,需经所在学校批准,并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第五条 借款利率

(一)双方约定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实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的利率确定借款利率;
但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含一年),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六条 还本付息

(一)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甲方在读期间,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按月归还借款利息;
自甲方毕业次月起至贷款合同到期日止,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甲方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含一年),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

(二)甲方委托银行自动从甲方在________银行开立的储蓄(卡)账户________________中扣除每月本息额,因该账户存款余额不足等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还款日未受足额清偿的,未受清偿的贷款视为逾期贷款。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挂失,冻结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归还贷款本息,需经所在学校批准,并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变化而调整。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当乙方认为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发生变化,足以影响其偿还贷款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如不能提供,乙方可以提前收回贷款。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它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甲方应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四)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五)乙方可以定期在学校或其他媒体上公布借款人违约情况。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借款的,乙方按逾期金额和天数以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对挪用部分的贷款按挪用天数以万分之________计收利息。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并提前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借款资料的;

3.甲方拒绝按受乙方对其行为表现及收入情况进行检查的;

4.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6.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7.甲方发生转学、退学、出国留学或定居、被开除等情况。

(四)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包括罚息)

乙方除本条第三项规定及甲方约定账户因甲方原因无法入账情况外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乙方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以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住址(地址)电话等应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一条 介绍人负责向乙方推荐甲方的借款申请,并审核甲方本人资料的真实性;
将甲方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相应债权保护措施。

见证人协助乙方全面了解甲方的有关情况。在甲方毕业时,见证人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毕业去向,协助乙方了解、掌握甲方的最新有效通讯方式。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见证人签字、介绍人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关条款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有不同之处,以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第十七条 此合同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用款计划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介绍人、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介绍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范文 第12篇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 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 _____年,从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 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马上返还全部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乙方:

签订∶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协议书模板二

合同编号: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借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年零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 贷 款 金 额│

├┼┼┤

│第一期 │ 年月底前 │元 │

├┼┼┤

│第二期 │ 年月底前 │元 │

├┼┼┤

│第三期 │ 年月底前 │元 │

└┴┴┘

2.还款分期如下:

┌┬┬┬┐

│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 还款金额│还款时的利率 │

├┼┼┼┤

│第一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二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三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格式范本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借款合同格式范本

第九条 其它(争议解决方式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

一、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对于因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而生的债权,其诉讼时效应按每一期的期限届满日分别起算还是从最后一期届满后起算,存在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故对于约定分期偿还的借款合同,应从每一次的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分别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另一种意见认为,对于同一笔完整的借款,虽然规定了不同的偿还日期,但诉讼时效期间仍应从最后的偿还日期开始计算,否则将一个完整的法律关系割裂开来,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从理论上讲,分期履行的债权,分为定期给付债权与分期给付债权,前者为数个各自独立的债权,在一定期间内反复继续的发生而为给付,如租赁合同中按期收取租金的债权;后者为一个独立的债权,分数期而为给付,如按期还款的借款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对于定期给付债权,由于其是因租赁、承包等连续性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权是一再发生的,经过每一确定期间即产生一新的债权,数个债权之间是独立的,所以对该债权的请求权的时效期间,自各该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分别计算。合同未到期而终止的,仅发生对已经过的期间的费用的`请求权,违约人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必支付未经过期间的费用:而对于分期给付的债权,在约定分期付款的借款、买卖等继续性合同中,尽管合同约定的是分期履行,但债权是确定不变的,其义务内容是作为一个整体构成了相对人的权利内容,权利人基于该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同样也是一个整体的合同权利,其主张合同权利也是对整体权利的主张,每一确定时间的经过即发生债权数额的减少,所以,对该债权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债务履行期限全部届满后次日起起算。

合同未到期而终止的,债务人应清偿所有未支付的债务。也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由于分期给付债权的标的虽然是一个,但标的物是可分的,所以分期给付债权虽然基于同一合同所约定的债权是一个整体,但在合同约定分期履行的情况下,实际是将整体的债权分为若于个数额、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后果互不相同的、相对独立的债权。债务人应当在各相对独立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履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亦即构成对债权人相对独立的这部分合同权利的侵犯。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按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4月6日,针对云南高院的批复法函〔20xx〕22号《关于分期履行合同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问题的答复》:对于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因此,应当认定在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履行的情况下,实际是将整体的债权分为若干个数额、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后果互不相同的、相对独立的债权。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从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尽管该批复是针对云南高院《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请示》作出的,但对于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仍然适用。

另外,在对诉讼时效的起算存在分歧的情况下,还应当从保护债权人权利的角度考虑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尤其对金融债权的保护更应如此。

二、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催告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起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因此,对于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或者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也有的观点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权利能够行使说,认为无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诉讼时效应从权利能够行使时开始计算,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债权成立的时间同时也就是债权可以行使且应当行使的开始时间。持权利能够行使说观点者还认为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更能体现时效制度的价值,防止债权人长期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因为按照我们现行的起算方法,只要债权人一直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就一直不起算,在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起诉的,都将得到保护;但如果债权人主张曾给债务人以催告,债务人收到催告的,时效期间从催告的履行准备期届满时起起算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也就是说,行使催告权的债权人,只能在两年的时效期间内受保护。而对权利放任自流、不管不顾的人,却要在20年的时效期间内受保护。这一结果与时效制度关于权利上的睡眠者,不值得保护的立法理由相悖。

虽然诉讼时效的设立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诉讼时效的起算还是应当从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或在宽限期满未履行时起算,因为只有此时债权人才有理由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也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三、无效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关于申请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问题,一般认为,合同无效是法律对合同效力所作的强制性、否定性的评价,无论当事人是否实际履行合同,只要具备无效情形,合同便是自始、当然、确定的无效,该无效并不因时间的经过而变为有效。因此,申请确认合同无效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当事人均可以于任何时间申请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其法律后果是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接受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占有财产因合同无效而失去了继续占有财产的权利基础,所以基于合同无效产生的返还财产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赔偿损失的请求权属于不当得利之债范畴的债权请求权,对于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存在争议,但赔偿损失请求权无疑应受诉讼时效的约束。关于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问题,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尚没有相应的规定,理论界争议很大,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掌握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诉讼时效应从受领给付之时的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当事人接受给付之时,合同就是无效的(尽管这尚未得到法院的确认),也就是说,当事人接受给付无法律根据,构成不当得利,合同无效的赔偿损失请求权于此时便已成立,诉讼时效自应从此时计算。

(二)诉讼时效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算

此种观点认为,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但这仅仅是就合同的实质效果而言的。合同只有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其在法律效果上才被视为从订立时即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其次,有些场合,当事人一方乃至双方确实不知道合同存在着无效的原因,自然也就不知道不当得利返还义务的产生,给付的当事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其债权受到侵害。于此场合,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事由不出现,自然谈不上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再次,有的情况下,为给付的当事人即使马上知道合同存有无效原因,但他仍然愿意履行,表示将来也不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自然也就无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正是基于以上原因,许多学者认为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计算。该观点的不足之处在于,如果合同在履行期间届满后很长时间才被确认无效,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受到更多损害,其要求赔偿的损失(消极利益)将可能大于合同有效时取得的利益(积极利益)。

(三)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应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

当事人在其自认为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基于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而签订和履行合同,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当事人对其合同约定权利的实现期限均有其明确、合理的预期。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到期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知道其权利(不论该权利是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的债权还是基于无效合同而产生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受到侵害,当事人所享有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应当开始计算。如果以合同签订之日或接受给付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则会导致合同履行期届满,而诉讼时效已超过的局面,显然不利于保护当事人对合同的合理预期。另一方面,以合同履行期届满作为赔偿损失请求权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可以与合同有效情形下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相衔接,并且符合当事人合同无效时所得利益不得大于合同有效时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二终字第38号民事判决采纳了该种观点。笔者倾向于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的指导原则进行处理。

同时,在处理无效合同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二终字第38号民事判决适用的前提是,无效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这种情况下,基于合同无效产生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合同有效时的合同权利在实体上有利益重合之处,也就是说,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之时,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债权人都已享有债权请求权,且该请求权已经具备了行使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其理由在于保护当事人对合同的合理预期,合同虽然无效,但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当积极行使权利,使诉讼时效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由于该案不涉及合同履行后当事人又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请求返还财产等其他情形,所以,本案的判决理由仅对于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情况下,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前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并未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那么诉讼时效是否还应当从合同履行期间届满时起算呢?笔者认为,合同已经被确认无效时,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的诉讼时效应当从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起算。因为合同的效力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来界定,所以在合同尚未被确认无效之前,当事人往往不能预期到合同无效的后果,从而对合同的履行有合理的预期。但是,一旦合同被确认无效,债权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就具备了行使条件,债权人再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未届满为由提出诉讼时效期间未超过的,不予支持。

借款范文 第13篇

(为抵押方,以下简称借款人)向 (为受押方,以下简称放款人)借入外汇人民币经双 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全部(或部分)抵押给放款人。

在贷款期间(指贷款本息未全部清偿前,下同)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 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保险单应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 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包括逾期)。

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契约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 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契约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契约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契约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契约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公证费由借款人负责)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放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契约即告失效,原移交给放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约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放款单位 代表法人代表 公证机关 年月日

借款范文 第14篇

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公司名称: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出借给乙方人民币 (大写:
),并于 年 月 日通过银行转让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应于收款当日出具收据给甲方,乙方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二、借款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期限内甲方不收取任何利息,乙方应当于借款次月起每月15号前归甲方还借款金额的%至款项还清。

每笔分期还款最迟应于 年 月 日前还清,乙方若超过前述最迟还款期限仍未还款的,自最迟还款期限之日起算,每逾期一日按未还款金额的%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付至所有款项还清之日止。

三、乙方于最迟还款期限仍未还清款项的,乙方自愿同意甲方所在公司对乙方税后工资报酬进行全额扣除,用于归还欠款及违约金。

四、乙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及借款到期后年内都连续在甲方所在公司处工作,尽到忠实勤勉的工作义务。

若乙方中途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应当于解除劳动关系当日一次性还清所有未归还款项,同时并按借款金额的每日1支付借款期限内的利息。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日期:日期:

借款范文 第15篇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百——拾——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借款范文 第16篇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因,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的利息

借款范文 第17篇

合同编号: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中国银行分(支)行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贷款用于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 ‰,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贷款发放日根据当天的法定利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第四条贷款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 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开户行:
;帐号: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 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 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元;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首期归还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递减;

(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条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 帐户,户名 ,帐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帐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项,贷款人即可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帐户内的资金与贷款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贷款人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条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贷款人有权按追偿信用卡透支款办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第九条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同时,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 ‰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据本合同担保条款约定,因担保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八)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抵押条款

第十三条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见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偿还贷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六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十八条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抵押人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的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作。

第二十条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须向 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共ed">4页,当前第2页1234

第二十二条本抵押条款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抵押条款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条款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保证条款

保证人根据借款人的请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第二十三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十四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而且仅需通知,贷款人即可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

第二十七条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罚金、违约金等之和。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三十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一)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项所列人民法院起诉。

1、 被告所在地;

2、 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贷款人将协助借款人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退还借款人。

第三十四条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不依本合同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贷款人享有追索权。贷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

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一)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二)经司法机关裁决后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各存档一份。共4页,当前第3页1234

第三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3.

贷款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保证人(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署日期: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抵押物清单

抵押人姓名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座落

建筑面积(平方米)评估值或原值(元) 房屋产权证编号

备注

经双方协商,上述抵押物财产由抵押人保管(使用),按合同要求负责管理。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出售、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所有权的,须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出租、再抵押抵押物的,须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签章):

贷款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时间:年 月 日

借款范文 第18篇

深担保(赎)字20xx年第()号

甲方(卖方及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XX担保(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zz

地址:
深圳市z区z东路zA 座11楼

电话:
XXX

甲方因出卖其房产,委托乙方为其向银行申请的赎楼贷款提供担保。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1条 房产交易

1.1 甲方已与购房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 "买方")以及经纪人订立了编号为SZNO:
的《房屋转让及经纪合同书》,自愿出售位于深圳市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该房产"),房地产证号码 为 的房产;

1.2 甲方已将该房产作为其向______________银行深圳市分行__________支行(以下简称"原贷款银行")办理贷款的抵押物,贷款金额共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元(以下简称"原抵押贷款"),目前尚有贷款本息余额共人民币________元(以下简称"贷款余额")未还清。

1.3 甲方确认,甲方与买方达成的交易条件完全由甲方与买方协商确定,与乙方无关,乙方对甲方与买方之间的交易不承担任何责任。

2条 贷款事项

2.1 为提前偿还原贷款银行的抵押贷款并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甲方已向银行深圳市分行支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周转性赎楼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元 (以下简称"赎楼贷款"),贷款期限为 个月。

2.2 甲方的申请已获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并已签订了贷款合同;
甲方确认,无论乙方是否向甲方介绍或推荐,贷款银行完全由甲方选定。甲方与贷款银行达成的交易条件完全由甲方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与乙方赎楼贷款担保合同(担保公司)

深担保(赎)字20xx年第()号

甲方(卖方及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XX担保(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zz

地址:
深圳市z区z东路zA 座11楼

电话:
XXX

甲方因出卖其房产,委托乙方为其向银行申请的赎楼贷款提供担保。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3条 担保条件

3.1 甲方向乙方提出申请,委托乙方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担保。

3.2 乙方同意在具备以下条件 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

3.2.1甲方已向乙方提交各种资料 (详见资料清单);

3.2.2甲方已经和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3.2.3 原贷款银行已同意甲方提前偿还贷款;

3.2.4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交办理本合同第3.6 条约定事项的公证委托书;

3.2.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4 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

3.2.6 买方已向房产交易中介交纳了首期款,或者甲方已与买方和贷款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3.2.7如买卖双方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则表示买卖双方同意:买方应当将购房款存入贷款银行指定的资金监管账户,该房产转移登记至买方名 后,买方授权贷款银行及 将监管账户的资金作为购房款划至甲方在贷款银行的账户;
甲方出具划款授权委托书,将收到的售房款优先用于归还赎楼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

3.2.8乙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3.3 甲方未能满足3.2 的约定,乙方有权拒绝作出担保,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3.4 为确保甲方取得的贷无关。

3.5 乙方收到赎楼贷款银行划转的赎楼贷款后,应当及 以该款项代甲方向原贷款银行提前还款,并代甲方注销原抵押贷款项 的抵押登记手续,甲方的房地产证及相关文件由乙方代为领取和保管。

3.6 为确保上述安排,甲方应当①委托乙方收取赎楼贷款;
②委托乙方向原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和注销该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③委托乙方领取和保管该房产的房地产证及相关文件;
④委托乙方办理该房产转移登记至乙方名 的过户手续。上述委托均应办理公证。

4条 担保义务

4.1 担保标的(即"主债权"):乙方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与贷款银行订立的贷款合同项 贷款本金人

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元;

4.2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3 保证期限:乙方同意提供保证的存续 间为____个月。如乙方的保证责任在上述期限内解除,则保证责任自甲方与贷款银行订立的贷款合同时起至办妥买方名 的该房产以贷款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时止。

4.4 保证责任范围包括:①贷款本金;
②贷款利息、 息(含复利);
③贷款银行有权主张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④贷款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
⑤贷款银行有权主张的贷款合同项 的其他债权。

4.5 乙方向贷款银行作出保证的合同形式和条款由乙方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乙方可以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也可以单方向贷款银行提交保证书,甲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条 担保费用

5.1 基于乙方所提供之担保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担保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5.2 甲方选择 列第种方式支付担保费: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或之前支付;

2)甲方授权乙方在赎楼贷款中直接扣收。

5.3 如乙方的保证责任在第4.3条规定的期限内未解除而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5.1 条的约定重新收取担保费及相关费用。

6条 房产过户和抵押登记

6.1 乙方收到赎楼贷款银行划转的贷款后,应当及 以该款项代甲方向原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并代甲方办理原抵押登记的注销手续。在办理该房产过户至买方名下前,甲方的房地产证及相关文件由乙方保管。

6.2 乙方代甲方偿还原抵押贷款后,应当及 办理该房产过户到买方名 的转移登记手续,并领取和保管甲方的房地产证,以及协助领取及保管买方的房地产证。

6.3 该房产过户至买方名 后,乙方应及 协同买方和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条 购房款的清算

7.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将所收到的买方购房款代甲方优先用于偿还赎楼贷款,买方支付的购房款扣除原贷款银行贷款本息,如有剩余,乙方在其担保责任解除后划转给甲方。

7.2 在偿还原抵押贷款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支取买方支付的购房款。

7.3 如买方支付的购房款不足以偿还原抵押贷款,甲方应当及 向原贷款银行偿还不足部分。

8条 甲方保证

8.1 甲方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8.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8.3 甲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 的。

借款范文 第19篇

xxx信用社:

我是xx县xx乡(单位)xx村xx小组村民xxx,于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龄xx岁,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目前家庭成员x人,妻子(丈夫)叫xxx,子女叫xxx。家庭资产情况:有xx平方米价值约xx万元房产x套;负债情况:有个人借款xx元、在某某行有银行(或住房公积金)借款xx元,现因用于发展(或购买、开发种植)xxx(多少亩、多少平方米)需要投入xxx资金,由于一时无法筹集所需投入资金,所以特向xxx信用社提出申请借款xx万元,借款期限x年,由xxx单位的xxx为我提供担保(或用价值xx万元的xx作抵押担保),所借款项的还款来源有:1、xxx收入(预计月或年收入xxx万元);2、xxx收入(预计月或年收入xxx万元)。本人保证按时还本付息。

望信用社给予贷款为谢!

同时本人向信用社郑重承诺:本人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申请人:xxx

手机号:xxxxxxxxxxxx

家庭电话:x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借款范文 第20篇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 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 _____年,从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 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马上返还全部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乙方:

签订∶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协议书模板二

合同编号: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借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年零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 贷 款 金 额│

├┼┼┤

│第一期 │ 年月底前 │元 │

├┼┼┤

│第二期 │ 年月底前 │元 │

├┼┼┤

│第三期 │ 年月底前 │元 │

└┴┴┘

2.还款分期如下:

┌┬┬┬┐

│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 还款金额│还款时的利率 │

├┼┼┼┤

│第一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二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三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格式范本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借款合同格式范本

第九条 其它(争议解决方式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

一、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对于因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而生的债权,其诉讼时效应按每一期的期限届满日分别起算还是从最后一期届满后起算,存在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故对于约定分期偿还的借款合同,应从每一次的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分别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另一种意见认为,对于同一笔完整的借款,虽然规定了不同的偿还日期,但诉讼时效期间仍应从最后的偿还日期开始计算,否则将一个完整的法律关系割裂开来,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从理论上讲,分期履行的债权,分为定期给付债权与分期给付债权,前者为数个各自独立的债权,在一定期间内反复继续的发生而为给付,如租赁合同中按期收取租金的债权;后者为一个独立的债权,分数期而为给付,如按期还款的借款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对于定期给付债权,由于其是因租赁、承包等连续性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权是一再发生的,经过每一确定期间即产生一新的债权,数个债权之间是独立的,所以对该债权的请求权的时效期间,自各该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分别计算。合同未到期而终止的,仅发生对已经过的期间的费用的请求权,违约人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必支付未经过期间的费用:而对于分期给付的债权,在约定分期付款的借款、买卖等继续性合同中,尽管合同约定的是分期履行,但债权是确定不变的,其义务内容是作为一个整体构成了相对人的权利内容,权利人基于该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同样也是一个整体的合同权利,其主张合同权利也是对整体权利的主张,每一确定时间的经过即发生债权数额的减少,所以,对该债权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债务履行期限全部届满后次日起起算。

合同未到期而终止的,债务人应清偿所有未支付的债务。也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由于分期给付债权的标的虽然是一个,但标的物是可分的,所以分期给付债权虽然基于同一合同所约定的债权是一个整体,但在合同约定分期履行的情况下,实际是将整体的债权分为若于个数额、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后果互不相同的、相对独立的债权。债务人应当在各相对独立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履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亦即构成对债权人相对独立的这部分合同权利的侵犯。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按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4月6日,针对云南高院的批复法函〔20xx〕22号《关于分期履行合同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问题的答复》:对于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因此,应当认定在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履行的情况下,实际是将整体的债权分为若干个数额、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后果互不相同的、相对独立的债权。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从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尽管该批复是针对云南高院《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请示》作出的,但对于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仍然适用。

另外,在对诉讼时效的起算存在分歧的情况下,还应当从保护债权人权利的角度考虑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尤其对金融债权的保护更应如此。

二、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催告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起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因此,对于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或者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也有的观点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权利能够行使说,认为无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诉讼时效应从权利能够行使时开始计算,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债权成立的时间同时也就是债权可以行使且应当行使的开始时间。持权利能够行使说观点者还认为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更能体现时效制度的价值,防止债权人长期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因为按照我们现行的起算方法,只要债权人一直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就一直不起算,在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起诉的,都将得到保护;但如果债权人主张曾给债务人以催告,债务人收到催告的,时效期间从催告的履行准备期届满时起起算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也就是说,行使催告权的债权人,只能在两年的时效期间内受保护。而对权利放任自流、不管不顾的人,却要在20年的时效期间内受保护。这一结果与时效制度关于权利上的睡眠者,不值得保护的立法理由相悖。

虽然诉讼时效的设立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诉讼时效的起算还是应当从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或在宽限期满未履行时起算,因为只有此时债权人才有理由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也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三、无效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关于申请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问题,一般认为,合同无效是法律对合同效力所作的强制性、否定性的评价,无论当事人是否实际履行合同,只要具备无效情形,合同便是自始、当然、确定的无效,该无效并不因时间的经过而变为有效。因此,申请确认合同无效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当事人均可以于任何时间申请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其法律后果是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接受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占有财产因合同无效而失去了继续占有财产的权利基础,所以基于合同无效产生的返还财产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赔偿损失的请求权属于不当得利之债范畴的债权请求权,对于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存在争议,但赔偿损失请求权无疑应受诉讼时效的约束。关于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问题,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尚没有相应的规定,理论界争议很大,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掌握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诉讼时效应从受领给付之时的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当事人接受给付之时,合同就是无效的(尽管这尚未得到法院的"确认),也就是说,当事人接受给付无法律根据,构成不当得利,合同无效的赔偿损失请求权于此时便已成立,诉讼时效自应从此时计算。

(二)诉讼时效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算

此种观点认为,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但这仅仅是就合同的实质效果而言的。合同只有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其在法律效果上才被视为从订立时即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其次,有些场合,当事人一方乃至双方确实不知道合同存在着无效的原因,自然也就不知道不当得利返还义务的产生,给付的当事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其债权受到侵害。于此场合,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事由不出现,自然谈不上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再次,有的情况下,为给付的当事人即使马上知道合同存有无效原因,但他仍然愿意履行,表示将来也不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自然也就无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正是基于以上原因,许多学者认为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计算。该观点的不足之处在于,如果合同在履行期间届满后很长时间才被确认无效,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受到更多损害,其要求赔偿的损失(消极利益)将可能大于合同有效时取得的利益(积极利益)。

(三)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应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

当事人在其自认为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基于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而签订和履行合同,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当事人对其合同约定权利的实现期限均有其明确、合理的预期。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到期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知道其权利(不论该权利是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的债权还是基于无效合同而产生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受到侵害,当事人所享有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应当开始计算。如果以合同签订之日或接受给付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则会导致合同履行期届满,而诉讼时效已超过的局面,显然不利于保护当事人对合同的合理预期。另一方面,以合同履行期届满作为赔偿损失请求权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可以与合同有效情形下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相衔接,并且符合当事人合同无效时所得利益不得大于合同有效时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二终字第38号民事判决采纳了该种观点。笔者倾向于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的指导原则进行处理。

同时,在处理无效合同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二终字第38号民事判决适用的前提是,无效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这种情况下,基于合同无效产生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合同有效时的合同权利在实体上有利益重合之处,也就是说,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之时,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债权人都已享有债权请求权,且该请求权已经具备了行使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其理由在于保护当事人对合同的合理预期,合同虽然无效,但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当积极行使权利,使诉讼时效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由于该案不涉及合同履行后当事人又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请求返还财产等其他情形,所以,本案的判决理由仅对于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情况下,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前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并未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那么诉讼时效是否还应当从合同履行期间届满时起算呢?笔者认为,合同已经被确认无效时,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的诉讼时效应当从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起算。因为合同的效力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来界定,所以在合同尚未被确认无效之前,当事人往往不能预期到合同无效的后果,从而对合同的履行有合理的预期。但是,一旦合同被确认无效,债权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就具备了行使条件,债权人再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未届满为由提出诉讼时效期间未超过的,不予支持。

借款范文 第21篇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现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 _____元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 __年,自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___________ ____。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权随时对资金去向向甲方索取书面说明。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借款年利率为税后 %,即借款总额 %,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 _____元整)。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利息在所借款项到账后当场以现金或现金划账方式支付,不得拖欠;如未能及时支付利息,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当场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 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所收取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后有效,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全部借款,并可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 _____的担保合同。

第七条 甲方保证

归还期限

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公司,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3. 甲方保证:本借款合同不因法人代表或公司股东变更而失效,无任何欺诈行为,并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所借资金到期后,若不履行承诺,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还款,愿接受下列处治:乙方凭本借款合同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我公司追索,我方无条件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权。乙方可凭此借款合同依法冻结我公司的银行帐户;借款合同转为我方欠乙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款项并按该借款总额加收每天 1% 的滞纳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

第八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甲方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甲方:

乙方:

日期:

借款范文 第22篇

借款协议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于 20xx年 7月 日前交付甲方。

1、借款概况:

1.1用途:经营流动资金。

1.2借款利息:
%;

1.3借款周期:3个月;

1.4还款日期:
20xx年10月 日。

还款方式:
转账支付。

2、借款方责任:

2.1 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

2.2 借款方的担保责任

借款方将6套商品住宅,合计面积约600平米,作为借款担保物。如借款方因故不能归还借款,贷款方有权将此担保物,购买或转卖给他人,以冲抵借款,具体面积和数额,多退少补。

3、贷款方责任:

贷款方贷款期限内不能收回贷款,如特殊情况确需收回,需提前1个月时间通知借款方。

4、争议解决方式:如有争议,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签字或盖章有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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