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玮怡
(南京大学 哲学系,江苏 南京 210023)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新的时代发展条件,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提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1]。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0月《求是》杂志发表的文章中提出,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之际,我们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学界对共同富裕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在概念发展、科学内涵、时代内容、实践路径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丰富的理论成果。与此同时,共同富裕研究的丰富性和深刻性依然还有待进一步挖掘,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和思想境界,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现实逻辑的线索出发,加强系统分析和学理研究。本文基于CSSCI数据库(2013—2021),借助文献计量分析法,考察当前学界对共同富裕的研究状况,为进一步深化理论研究和思考提供参考与有益借鉴。
(一)研究数量总体趋势
本文采用收录2013—2021年间国内主要高质量人文社科成果的CSSCI数据库(含CSSCI扩展版)的期刊作为数据对象,得到有效文献14664条。对关于共同富裕相关研究的发文量进行可视化分析,能够在数量上反映共同富裕研究相关领域的总体进展状况。根据已有数据分析,相关研究的发文量情况见图1。
图1 CSSCI数据库(2013—2021)中关于共同富裕研究的年度发文量
由图1可知,从2013年到2021年,学界关于共同富裕的研究总体上呈现稳定上升趋势。就年均增长量而言,大体可以区分为三个阶段。
1. 较缓增长的研究起步阶段(2013—2015年)。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了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对共同富裕的内涵与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进行了新的阐发。2012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中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3]。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提到,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4]。2015年,党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实现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发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攻令。党和国家对扶贫工作的重视与推进以及对共同富裕这一重大目标的强调,为学界的研究提供了现实基础和历史背景,相关研究逐渐增多。
2. 高速增长的深入发展阶段(2016—2018年)。在这一阶段,学界关于共同富裕的相关研究呈现出快速发展的特征,尤其是2017—2018年出现了爆发式增长的趋势。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强调,要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5]。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要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6]。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综合国内形势和我国发展条件,对共同富裕这一目标的实现阶段提出了战略性规划:从2020年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迈出坚实步伐,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中国将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7]。作为带领中国实现伟大梦想的掌舵者,习近平总书记对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所作出的战略安排,为学界对共同富裕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指明了新的方向。这表明对共同富裕的研究不仅需要对其进行历史发展的梳理、科学内涵的阐释,更需要在新的时代发展条件和新的历史目标的前提下,结合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现实建设、新发展理念的贯彻实施以及脱贫攻坚战的实践内容进行更具时代性、实践性和人民性的深入研究。随着脱贫攻坚的逐步胜利,对共同富裕相关理论的研究进入了更深层次的稳定发展阶段。
3. 年均增量趋于高位的稳定增长阶段(2019—2021年)。在这一阶段,学界对共同富裕的研究已经进入了稳定发展阶段。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中再次强调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8]。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9]。2021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10]。2021年10月,《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文中明确提出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阐明了共同富裕的重要地位和科学内涵,明确了促进共同富裕应把握好的重要原则,为进一步推动共同富裕指明了道路[11]。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12]。在新的时代方位下,共同富裕的扎实推动已成为学界的热议话题,年最高发文量达到了2789篇。
(二)来源期刊分布
从来源期刊看,样本文献涉及期刊770种,其中186种期刊仅刊载过1篇相关文献,载文量在20篇以上的期刊有211种;
载文量排名前20的来源期刊见图2。具体而言,《人民论坛》和《求是》的载文量较大,均超过300篇。其中载文量超过100篇的期刊共有18种。可以看到,相关研究的发文不仅集中在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等相关期刊,还集中于经济学、农学等相关期刊。这体现出国内学界不仅对共同富裕进行了理论性的研究,也在社会发展的实践领域内给予了较多关注。
图2 CSSCI数据库(2013—2021)中关于共同富裕研究的期刊分布情况
(三)相关研究的作者群体和机构
对样本文献的第一作者进行分析,经统计发现在14664条样本文献中,以第一作者身份发文的学者共有3036位。其中,来自中国农业大学的左停、国家乡村振兴局的黄承伟、西北大学的任保平、吉林大学的韩喜平发文量均超过30篇。
从发文机构来看,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发文量均超过500篇,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发文量均超过200篇。这些机构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政治学等角度对共同富裕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四)关键词词频
通过对样本文献的关键词进行筛选和统计,可以得到独立关键词22468个,其中只出现1次的关键词有16207个。对词频在50次以上的高频关键词进行统计分析(见表1),可以看到,相关研究主要聚焦于共同富裕的概念内涵、脱贫攻坚、经济制度、社会发展理念、收入与分配、乡村发展与城乡关系、区域发展、政治治理、生态建设以及产业发展等主题。
表1 CSSCI数据库(2013—2021)关于共同富裕研究的关键词词频统计(单位: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学界关于共同富裕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本文主要从共同富裕概念形成的现实背景、科学内涵与实践路径等方面进行考察。
(一)关于共同富裕的理论意义的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是对党和国家建设的历史经验的继承与总结,更是在新时代的条件下面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国际形势的变化所作出的创新与发展。学界从这一重要论述的历史渊源、创新意义、理论定位和实践意义等方面,对这一重要论述的重大历史意义进行了分析与把握。
首先,从理论发展来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体现了理论创新的本质要求,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造性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凝聚着共产党人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发展的理论自觉和时代内涵,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共同富裕的基本原则与发展规律的实践遵循[13],不仅契合和创新了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也在新发展理念等问题上体现了对共同富裕的路径选择、节奏把控等内容,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多重保障[14]。
其次,从现实意义来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是在新的历史方位下应对新时代主要矛盾转化的重大成果,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智慧结晶。在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过程中,实现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是目的[15]。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过程,就是不断将共同富裕推向新境界的进程。在充分把握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前提下,才能够及时防范在推进共同富裕中所出现的危机与挑战[16]。
最后,从历史意义来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对于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显著优势,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不仅内含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的丰富内容,也内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意义。实现共同富裕既要求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现实问题,也要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高度统一[17]。
(二)关于共同富裕的概念内涵的研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具体实践和发展状况中出现的贫富差距拉大、区域性发展不协调、城乡发展不平衡等现实问题,学界对共同富裕内涵的研究逐渐从可行性的理论探讨转移到对现实问题的实现路径的关注,讨论的具体方向也从推动整体国民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生产性策略,转移到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等分配性手段。
首先,在概念发展上,学界研究表明,共同富裕的内涵在新时代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在实现前提、基本内容、实现主体等方面都有了更明晰的认识和更深入的研究。从实现前提来看,共同富裕要求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实现“共创共建”,要在全社会的整体层面上达成富裕水平[18];
从基本内容来看,共同富裕不只是物质层面上的富裕,更包含人民精神层面上的富足,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协调一致、共同发展的状态[19]。从实现主体上来看,共同富裕意味着“全民共富”,所有人民一同共享发展成果。这不仅意味着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是“一个都不能少”的全民富裕,也意味着共同富裕是在合理的收入差距内的“差别富裕”[20],而非平均主义。
其次,研究者认为,就发展过程和实现状态而言,共同富裕是渐进式的动态图景。共同富裕必然要通过从经济增长、逐渐缩小分配差距转变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分配差距保持在较低水平来逐步达成[21]。共同富裕不是一蹴而就的,完成这一目标需要尊重客观规律。共同富裕的过程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它不是对财富进行简单的分配和转移,而是要在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下,持续性地提升人们创造财富的能力,从而推动社会的整体和谐发展[22]。共同富裕的过程也是人们共同提升致富能力、拥有平等创造财富的机会、共享发展成果的动态社会过程[23],始终蕴含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具体呈现[24]。
(三)关于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的研究
对于共同富裕的实现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要创造条件、完善制度,稳步朝着这个目标迈进。”[25]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共同富裕的实现方式和前进方向指明了道路。在对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学界基于基本经济制度与所有制、收入分配制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与区域协调发展等问题展开阐释和探讨,从制度层面、理论层面与实践层面对共同富裕这一目标的实现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进行了现实思考。
1. 关于基本经济制度和所有制的研究。从所有制层面出发,学界研究强调,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发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优势,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26],应通过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经营决策贯彻能力、进一步健全经营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用人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资监管等途径,逐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27]。与此同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发挥民营经济在民生发展上的重要作用对实现共同富裕同样具有重要意义。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构成,可以在社会主义的制度环境中服务于不同的对象,成为共同富裕建设的能动性力量[28]。
此外,壮大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也是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必由之路。高水平、高质量的集体经济,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土地集体经营、农业现代化程度提高;
有好的党组织、带头人,因地制宜走自己的路;
精神文明、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强;
实行现代管理制度,村企合一;
等等[29]。在新时代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需要坚持统一经营的根本地位,落实村民民主;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财产的股份职能,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
发展村社合一的农民合作社,将其作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的有效组织[30];
提高科技含量,推动传统小规模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31]。由此,才能够通过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好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而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2. 关于收入分配制度的研究。在分配层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我国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40余年的宝贵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以制度优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共同富裕进一步提供的保障[32]。
首先,在初次分配问题上,学界研究强调要尊重市场规律、借力市场机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的共同富裕,依然是需要价值规律参与的共同富裕[33]。这意味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培育更加活跃更有创造力的市场主体,壮大共同富裕根基”[34]。这首先表现为在分配过程中,市场各要素的供求关系作用于初次分配。在初次分配中提高劳动者的分配地位,有以下三种途径:一是通过劳动转股,劳动者可以按照所持股份参与分配;
二是依靠劳动直接参与分配[35],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三是健全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按要素分配机制,激发新型生产要素活力。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优化、信息技术发展等时代趋势的到来,保护劳动者在初次分配中所得到的劳动报酬,既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更体现了我国分配制度的底线思维,体现了新时代分配制度的内涵优化和制度创新[36]。
其次,在再分配问题上,学界研究强调要优化政府职能,促进国家再分配能力现代化。国家再分配能力作为生产关系的表现,在新时代的中国不仅体现着国家经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要保障[37]。促进国家再分配能力现代化,是矫正市场初次分配形成的弊端、协调各方利益、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手段。再分配通常以政府为主导,具有强制性的特征[38]。一方面,财政作为政府进行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手段,既是促进社会财富增加的关键工具,也是实现财富合理分配的直接手段。税收既能够实现对增量财富的调节,也可以实现对存量财富的调节;
而通过财政支出,政府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一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体现公平正义原则[39]。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言,建立现代化财政制度不仅能够为共同富裕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还能够有效促进区域、城乡、群体的协调发展[40]。具体而言,通过现代财政制度推动共同富裕有以下几种具体路径:一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由高速度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
二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三是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的投入与支持[41]。另一方面,在再分配领域,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再分配的重要制度保障,对于实现提升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42]。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这进一步阐明了社会保障制度在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的历史方位和重要地位[43]。作为社会再分配的重要范畴,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依然存在着全体人民共享份额偏小、制度安排尚欠公平甚至局部领域差距扩大或逆向调节等不足的问题[44]。从整体上来看,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不足;
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性与规范性不够;
社会参保质量不高;
社会保障物质基础薄弱,再分配作用发挥有限[45]。在这一认知的基础上,学者们认为“十四五”时期社会保障改革的宏观规划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以立法手段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46];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加强社会保障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积极作用,提升政府的服务质量[47];
三是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障运行长效机制[48],尤其是优化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49];
四是加大社会保障再分配力度,持续壮大社会保障体系的物质基础[50]。
最后,在第三次分配问题上,学界研究认为,应注重在制度层面正确引导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第三次分配是以人的意愿为主导,以道德力量、社会责任为推动力的社会主体自主自愿参与的财富流动[5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指出重视第三次分配作用,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所具备的调节收入分配、助力共同富裕的功能得到认可[52]。从三种分配方式的整体作用来看,第三次分配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补充,既能够克服市场机制的弊端,又能够弥补政府调节的不足,兼顾了效率、公平和自愿原则[53]。在发挥第三次分配积极作用的过程中,税收作为贯穿三次分配全过程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起到重要作用。这具体表现为给予捐赠者各类税收优惠,对公益慈善机构的捐赠收入免征各类税收,对公益项目受益者获取的收入和财富给予税收优惠等[54]。三种分配方式并非彼此孤立,它们各有优势、互为补充。只有三种分配方式能够实现协调联动,整体发力,才能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取得实质性的进展[55]。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从分配公平来寻求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是学界的重要呼声,但研究者们依然强调,分配并非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孤立环节,对于分配问题的分析应该与生产这一关键环节联系起来。分配正义、分配公平要从生产正义、生产公平中寻求合理性,分配领域的改革也应同生产领域的改革协同起来,只有两个领域的同步改革和共同发展,才能够有力地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56]。
3. 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与区域协调发展的研究。具体如下。
首先,脱贫攻坚精神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脱贫攻坚伟大斗争锻造形成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57]。脱贫攻坚精神既来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赓续,又吸收了时代精神的精华,它脱胎于反贫困斗争的伟大实践,更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积淀和培育[58]。脱贫攻坚精神是需要认真总结、继承和发扬的宝贵精神财富[59]。它体现了团结协作精神、全力以赴精神、科学实干精神、探索进取精神、拼搏奋斗精神和使命担当精神的有机结合,不仅能够在接下来的发展中汇聚实现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也能够为世界反贫困事业贡献中国智慧[60]。
其次,“精准扶贫”展现了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成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十八洞村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扶贫攻坚就是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61]。随后,党中央对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布局、工作机制等进行了顶层设计,推动了精准扶贫的全面开展。2015年,党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了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总体要求,发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攻令。2017年,党的十九大把精准脱贫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进行全面部署,聚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为有力应对新冠疫情和特大洪涝灾情带来的影响,党中央要求全党全国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信心百倍地向着脱贫攻坚的最后胜利进军[62]。
相比以往的脱贫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所进行的脱贫攻坚体现了扶贫主体从单一主体到多方联动转变、扶贫对象从普遍性到精准性转变、扶贫目标从解决温饱到高质量脱贫转变、扶贫模式从救济式到开发式转变等创新特征[63]。扶贫工作精准性的基本要求、主要途径、核心目标分别是“六个精准”“五个一批”“五个解决”。实事求是和从实际出发是其主要哲学基础,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是其重要的政治基础[64]。2013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精准扶贫理念在实践中得以创新和发展,扶志与扶智的结合、开发式扶贫和保障式扶贫的统筹,使得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得以充分发挥、高质量长效化脱贫得以保证[65]。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先扶志”的重要论述,成为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重要指导原则和方法[66]。脱贫攻坚战最终取得胜利,主要经验在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取得脱贫攻坚胜利的关键;
目标明确、计划周密;
政府扶持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多主体共同参与脱贫事业[67]。
再次,构建长效扶贫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68]。在具体行动上,巩固扶贫成果、推进共同富裕进程,需要着眼于未来的具体策略和科学机制。第一,构建长效扶贫机制、合理发挥政府作用是提高脱贫质量的重要保证。应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的稳定,健全完善返贫监测帮扶机制,防止出现死角盲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69]。持续推动扶智与扶志相结合,有效提高脱贫致富的自主性与可持续性[70]。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构建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的基本框架,提高相对贫困人口的脱贫能力,提升公众参与力[71],以及构建与乡村振兴战略一体化融合的工作机制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扶贫工作体系,完善缓解区域相对贫困和促进乡村振兴的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机制、要素激励机制等[72]。第二,应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组织保证。深化村民自治,提升治理能力,实现乡村健康发展[73]。第三,应进一步完善帮扶大格局,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的帮扶格局[74]。此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应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取向,加强国际减贫合作[75]。将国内扶贫开发经验共享给其他发展中国家,这也是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的基本要义[76]。
最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应与乡村振兴工作相衔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77]。值得注意的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既有互相衔接、互为一体的内在逻辑关系,也有内涵上的差异。全面脱贫目标的实现是完成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前提条件,而乡村振兴则立足于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是通过构建农业现代化体系以实现农业农村和乡村治理现代化并进一步建设现代化中国的重大战略部署[78]。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并不意味着中国反贫困治理的终结,持续性地解决低收入人口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将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环节[79]。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现代化水平较低、农村仍有较多低收入人口,实施乡村振兴已然成为与脱贫攻坚相衔接、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80]。
就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脱贫攻坚战略的现实建议而言,学界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一是守住防止大规模返贫底线,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标准线,建立科学识别与监测体系[81];
二是在经济上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进程,合理利用资本,开展多种农业经营模式,促进城乡要素之间实现自由流动与平等交换,激发市场活力[82];
三是创新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其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作用[83];
四是健全公共服务机制,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改善农村民生[84]。
综上所述,学界从共同富裕的内涵意义、历史成就和实现路径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尽全面的研究。从研究主题来看,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路径上。其中,较为代表性的问题主要有三次分配的作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体现了共同富裕研究的当代价值和理论意义。从研究领域来看,研究呈现出了多层次、多角度的细致化特征,既包含从宏观角度对共同富裕整体进程的探索,也包含对具体地域和案例的微观研究;
既包括对相对贫困、分配制度等重点问题的讨论,也包含对于精神富足、科技创新、民营经济等具体实践层面上的解读。在未来的研究中,对于共同富裕的理论探索既要注重对概念内涵深度的充分挖掘,对理论研究视角的拓展与深化,更要注重在新的历史方位和时代背景下推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从而进一步提升共同富裕相关研究的深度与高度。
第一,丰富共同富裕的理论内涵,进一步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整体发展与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与中国具体实际相适应,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共同富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然也蕴含着新时代新思想的理论精华。对共同富裕进行的理论探索,不仅体现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智慧结晶,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与发扬,更体现了对人类发展与解放问题所作出的理论创新与思想贡献。共同富裕不仅是中国人民共同追求的目标,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重要要求,还蕴含着摆脱贫困、实现人类自身发展与解放的价值追求。共同富裕理论的深化发展,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中国特色与中国价值。在未来的理论研究中,应在理论发展的线索上体现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的新发展和新境界,在实践层面上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方位,凸显理论发展的实践活力与时代特征,从而体现出共同富裕理论的思想厚度和理论高度,为进一步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理论与重要意义提供借鉴。
第二,推动共同富裕与新发展理念的深入结合,拓宽共同富裕的研究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85]。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是对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的超越,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更是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实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其中以人民为中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共享发展理念必然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伟大目标具有内在一致性。共享发展是对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原则的坚持和丰富,只有坚持共享发展理念,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才能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86]。共同富裕的内涵不仅是物质条件的满足,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践行过程,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期待的实践过程,是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探索过程,是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实现过程。未来的研究应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过程,从理论上不断深化对共同富裕内涵的理解,把握共同富裕理论内容不断丰富的逻辑演变过程和现实发展过程,从而更好地把握新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为实现新时代中国高质量发展助力。
第三,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深入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具体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共同富裕的实现,不仅建立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也建立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及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等的基础上。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具体过程仍需要进一步的理论探索与现实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0月《求是》杂志上发表的《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文中提出了促进共同富裕要把握好几个原则。在未来的研究中,应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主要原则,紧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时代问题,从多个层面协同推进共同富裕的研究。一方面,应把握共同富裕中的关键问题,如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治理相对贫困、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等;
另一方面,应根据现实实践拓展思路,从收入分配制度、税收制度等方面优化探索路径,从而拉动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增大,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完善与经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