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凡青
(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在希腊化时期的政治史中,王后参政现象频现,尤其在托勒密王国出现了许多重要的参与政治的王后,对当时和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托勒密埃及的王后参政现象,古典作家波利比乌斯(Polybius)、狄奥多罗斯(Diodorus of Sicily)、约瑟夫斯(Titus Flavius Josephus)等均有相关记载,已发现的铭文、钱币、纸草文献、壁画中也有不少展现。近现代学者更有较多论述,在探讨王后参政的原因方面提出了不同的见解:马卡迪(G.H.Macurdy)认为托勒密埃及王后参政盛行缘于王室兄妹婚,兄妹婚不仅使公主直接成为王后,也使她们从小接受政治的熏陶,这为其参政提供了基础与条件;
①G.H.Macurdy, Hellenistic Queens:A Study of Woman-Power in Macedonia, Seleucid, Syria, and Ptolemaic Egypt, Baltimore:The Johns Hopkins Press, 1932, p.151.丹尼尔·奥格登(Daniel Ogden)指出一夫多妻制是促进王后参政的重要因素,每位王后都希望自己的儿子继承王位,促使了她们的参政;
②Daniel Ogden, Polygamy, Prostitutes and Death:the Hellenistic Dynasties, London:Duckworth with the Classical Press of Wales,1999, p.IX.也有学者从个别国王的软弱或年幼,王后拥有较强的政治能力来分析她们参政的原因。③哈泽德认为克莱奥帕特拉七世与托勒密十三世共治时期,前者因拥有较强的政治能力而处处凌驾于后者之上。参见R.A.Hazzard, Imagination of a Monarchy:Studies in Ptolemaic Propaganda, 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2000, pp.149 -155.
综上来看,不少学者常常把王后参政的缘由归结于特殊的历史和政治背景,但是上述观点很难具备一种普适性:一方面兄妹婚多出现于王国中后期,有时即使是实行兄妹婚的王后,其参政也并不多见;
另一方面托勒密王国一夫多妻制虽经常出现,但为子夺位而使王后参政的现象只是偶尔呈现。然而,若把托勒密埃及的王后参政作为一个整体现象进行考察,可发现促成王后参政的根源在于王位继承制的转变,即由王国前期的父子共治①在古埃及中王国时期,国王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和王位的顺利承继,已创建父子共治的统治模式,参见李晓东:《神王的得意与厄运:古埃及共治传统的诞生》,《读书》,2007年第12期;
刘亮:《古埃及父子共治问题探究》,《古代文明》,2019年第1期。对于托勒密王国前期所实行的父子共治是否受到古埃及传统的影响力,我们难以考证,因为这一统治模式在地中海周边文明中经常出现。逐渐转变为后期的国王、王后共治。本文拟以相关原始文献及研究成果为基础,将“王后参政”现象分为三个发展阶段进行探讨,从整体上解读从王后与国王“名义共治”到王后权威超越国王并最终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女王的历史进程,并进一步探析托勒密王朝时期王后权力逐渐走向巅峰的动因。
从托勒密王国建立到克莱奥帕特拉一世时期,有重要影响的王后分别为贝勒尼基一世(BereniceⅠ)、阿尔茜诺伊二世(ArsinoeⅡ)、贝勒尼基二世(BereniceⅡ)和阿尔茜诺伊三世(ArsinoeⅢ)。虽然在这四位王后之中,除阿尔茜诺伊二世有广泛的政治参与并获得一定的政治权力外,其他三位王后对政治的介入相对较少,但她们均地位崇高,不仅分享国王的荣誉称号,而且和他们一样被神化与崇拜,并在部分法令中共同被提及,就此而言,这一时期王后已与国王进行“名义共治”。
托勒密一世作为王国的开创者,虽先后拥有四位王后,但在他统治时期王后参政现象并不多见。哈泽德认为:“并没有王后可以控制托勒密一世,其王后也没有什么政治权力。”②R.A.Hazzard, Imagination of a Monarchy:Studies in Ptolemaic Propaganda, p.106.然而据普鲁塔克记载,贝勒尼基一世是托勒密一世王后中最有权势的人,③Plutarch, Pyrrus IV, trans.by Bernadotte Perrin, 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9,p.355.尽管这并不能表明她有参政活动,但通过古典文献记载来看,她无疑具有很高的地位与影响力。首先,贝勒尼斯一世的子女都有良好的归宿。她与托勒密一世的儿子虽非长子,但在丈夫去世前已成为王位继承人,即托勒密二世;
其女儿阿尔茜诺伊二世被许配给强有力的继业者吕西马库斯,成为王后。不仅如此,贝勒尼斯一世与前夫腓力(Philip)的子女亦有很好的去处。前夫之子马加斯(Magas)被任命为昔兰尼(Cyrene)的总督,前夫之女安提戈涅(Antigone)则嫁给伊庇鲁斯国王皮洛士(Pyrrus)为妻。其次,贝勒尼基一世已分享托勒密一世“救主”(Σωτη"ρ)的称号,其头像出现在罗德岛与科斯岛的钱币上,说明她对周边地区有一定的影响力。④E.D.Carney, Arsinoe of Egypt and Macedon:a Royal Life,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3, p.122.再次,贝勒尼斯一世去世后继续享有很高的荣誉。托勒密二世尊奉逝去的父母为神,在亚历山大里亚为母亲建立名为贝勒尼克乌姆(Bereniceum)的神庙,同时举办托勒密亚节(Ptolemaieia)以示纪念。此外还有两座以贝勒尼基命名的城市,一处在红海地区由托勒密二世所建,另一处在伊庇鲁斯由女婿皮洛士建造。⑤G.H.Macurdy, Hellenistic Queens:A Study of Woman-Power in Macedonia, Seleucid Syria, and Ptolemaic Egypt, pp.108 -109.
贝勒尼基一世所拥有的影响和荣誉主要得益于托勒密一世对她的爱慕,正如塞奥克里图斯(Thocritus)所言:“没有其他女人能这样讨丈夫的欢心。”⑥Theocritus, The Greek Bucolic Poets, XVII.36 - 37, trans.by J.M.Edmonds, 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 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19, pp.212 -213.那么,为何贝勒尼基一世深受丈夫的喜爱又具有如此大的影响,却未直接涉入当时的政治呢?这可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一是托勒密一世作为亚历山大继承者中最精明、最有政治智慧的人,在原有希腊、马其顿反对女性参政的传统下,他为顾及埃及地区希腊—马其顿人的感受和维护自身的统治,对王后参政进行限制并不难理解;
二是虽然在法老时期王后参政现象频繁出现,托勒密一世入主埃及后也尽量尊重当地的宗教与习俗,但他作为初来者,此时受埃及本土传统的影响毕竟有限。总之,在托勒密一世时期王后参政较少,但她们已拥有显著的地位和崇高的荣誉,为将来王后参政奠定了基础。
托勒密二世统治时期地位最高、影响最大的王后为阿尔茜诺伊二世。她在经历两次失败的婚姻后,大约于公元前279年返回家乡,与同父同母的弟弟托勒密二世结婚。①关于托勒密二世实行兄妹婚的原因,可参见P.McKechnie and P.Guillaume,Ptolemy II Philadelphus and His World,Leiden:Brill, 2008, pp.291 - 302;
Sheila L.Ager, “The Power of Excess:Royal Incest and the Ptolemaic Dynasty,” Anthropologica, Vol.48,No.2(2006),pp.165-186;
郭子林、李凤伟:《论托勒密埃及的王室婚姻》,《广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7期。阿尔茜诺伊二世从回到托勒密王国直到大约公元前270年去世,虽然在埃及的活动时间不长,却获得了较多的参政机会,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参加第一次叙利亚战争,按照塔恩的观点,在她的帮助下托勒密二世赢得了这次战争的胜利;
②W.W.Tarn, Hellenistic Civilization, Cleveland:The World Publishing Company, 1964, p.16.陪同托勒密二世视察苏伊士(Suez)地峡上的赫罗波利斯(Heroopolis)城。此后,托勒密二世亦借助她在马其顿地区的影响,组织希腊城邦掀起克雷摩尼德斯(Chremonides)战争(约公元前268—前261年),反抗马其顿国王安提柯二世。她的名字和托勒密二世一样共同出现于克雷摩尼德斯法令之中,这是具有马其顿血统的女性第一次在公文中被提及。③G.H.Macurdy, Hellenistic Queens:A Study of Woman-Power in Macedonia, Seleucid Syria, and Ptolemaic Egypt, p.119.克雷摩尼德斯法令的全文可参见Roger S.Bagnall and Peter Derow,The Hellenistic Period:Historical Sources in Translation,Oxford:Blackwell Publishing, 2004, pp.38 -41.由此,在托勒密二世统治期间阿尔茜诺伊二世获得了较高的政治称号,被称为“上下埃及之王”(nsw-bitj)。④Julia K.W.Wong, “Cleopatra I, The First Female Ptolemaic Regent:Her Predecessor, Policies, And Precedents”, Master thesis,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1998, p.58.在已发现的有关她形象的艺术品中,她头戴“蛇形”标志,暗示出她所获得的政治权力。阿尔茜诺伊二世死后亦享有很高的荣誉:王国的一些城镇、街道以其名字命名,她被宣布为埃及摩瑞斯湖(Lake Moeris)附近富裕诺姆的保护神,这些诺姆同样以她命名;
而且在托勒密二世统治的第23年,规定农产品1/6的税收用于对她的崇拜,托勒密二世去世前还打算为她建造新的庙宇。⑤J.P.Mahaffy, A History of Egypt under the Ptolemaic Dynasty, London:Methuen & Co., 1899, pp.80 -81.
阿尔茜诺伊二世之所以能获得如此多的参政机会,需从她和托勒密二世两人的具体情况分析:一方面,阿尔茜诺伊二世在嫁于托勒密二世之前已历经血雨腥风的政治历练。她在吕西马库斯王国做了多年王后,由于为其子争夺王位而导致王国的灭亡,最后又陷于与“雷电”托勒密的政治斗争。而反观托勒密二世,虽然在继位后他曾除去幼律狄克二世的两个儿子,以免与自己争夺王位,惩罚法勒隆(Phaleron)的德米特里,重新延续与雅典的友谊,⑥R.A.Hazzard, Imagination of a Monarchy:Studies in Ptolemaic Propaganda, p.97.但与阿尔茜诺伊二世相比,其政治经历并不丰富。另一方面,相比于阿尔茜诺伊二世的“精力无限”,托勒密二世在政治上表现得并不强势。他倾向于借助宣传来证明自己的强大,如公元前262年举办了规模宏大的托勒密亚节,邀请小亚地区的城邦参加,借此来展示自己的实力。正如威廉·弗格森所言:“托勒密二世绝不是一个好战的国王,终其一生,他从未亲自指挥过舰队或陆军。”⑦[美]威廉·弗格森著,晏绍祥译:《希腊帝国主义》,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85页。此外,托勒密二世更热心于对文化的支持,继续扩大对亚历山大里亚博物馆和图书馆的支持,以展示托勒密王国的繁荣。
当然,尽管与贝勒尼基一世相比,阿尔茜诺伊二世获得了较多的参政机会,但我们依然不能认为她与丈夫实现了平等“共治”。从钱币和法令中来看,她仍处于从属地位。她收养了丈夫与前妻的子女,但托勒密二世并未收养她前夫的孩子。⑧R.A.Hazzard, Imagination of a Monarchy:Studies in Ptolemaic Propaganda, p.94.此外,也不宜利用她的政治参与,来贬低托勒密二世的政治能力,因为在后者长达40年的统治中,阿尔茜诺伊二世的参政时间相对较短。再者,从托勒密二世方面考虑,他也乐于利用妻子在希腊、马其顿地区的影响,来反抗安提柯二世势力对希腊的渗入。但无论如何,从阿尔茜诺伊二世较多的政治参与、率先与丈夫的名字出现于法令之中且生前共同被神化来看,她有力地促进了王后与国王“名义共治”的发展,①E.D.Carney, Arsinoe of Egypt and Macedon:A Royal Life, p.105.这不仅为王后权力的增长奠定了基础,更被贝勒尼基二世和阿尔茜诺伊三世所延续。
托勒密三世并未像他的父亲那样实行兄妹婚,其王后贝勒尼基二世为昔兰尼地区的公主。②亚历山大征服埃及后,昔兰尼一直是托勒密王国的属地,马加斯担任该地总督期间宣布了独立。关于贝勒尼基二世,尽管古典作家多记载她的勇敢与良好的品行,但在丈夫统治期间她的参政并不明显。当然,她和先前的王后一样享有很高的荣誉和地位。譬如,在神化方面,她和丈夫一起被称为“行善之神”(θεο Eεργ ται), 这在卡诺普斯(Canopus)法令中已有体现, 其表述为:“国王托勒密,‘兄妹神’托勒密和阿尔茜诺伊之子,与贝勒尼基,他的妹妹兼王后,‘行善之神’继续给王国的神庙以诸多恩惠。”③Roger S.Bagnall and Peter Derow, The Hellenistic period:Historical Sources in Translation, pp.264 -269.她在多个地方受到崇拜,并以其名字对某些地区进行命名,如雅典的一个德莫被命名为贝勒尼凯(Bερενικ δαι)。④D.L.Clayman, Berenice II and the Golden Age of Ptolemaic Egypt,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4, p.81.在头像钱币方面,贝勒尼基二世在世时,制有其头像的钱币已开始流通。在以弗所(Ephesus)发现了带有她头像的八德拉克马金币(Gold Octodrachmas),其完美的形象在钱币上已有呈现。⑤D.L.Clayman, Berenice II and the Golden Age of Ptolemaic Egypt, p.131.
虽然贝勒尼基二世和托勒密三世一样共同被神化与崇拜,在纸草文献中被称为“女法老”,⑥Sarah B.Pomeroy, Women in Hellenistic Egypt:From Alexander to Cleopatra, New York:Schocken Books, 1984, p.23.一些学者认为贝勒尼基二世被称为“女法老”,也许是因为托勒密三世远征塞琉古王国期间她曾短暂统治过埃及,参见A.B.Sánchez and G.Lenzo,“Ptolemaic Royal Women,” in E.D.Carney and Sabine Müller, eds., The Routledge Companion to Women and Monarchy in the Ancient Mediterranean World, London:Routledge, 2021, pp.73 -83.但综观其一生,她并未与丈夫享有相同的权力,事实上她和丈夫仍是“名义共治”。王后和国王共同被神化,发行带有王后头像的钱币,以王后名字对某些地区进行命名,这只是对先前王后所享荣誉的模仿与延续;
从托勒密三世时期的法令和请愿信来看,都只显示国王的权威或仅向国王本人提出请求,⑦R.A.Hazzard, Imagination of a Monarchy:Studies in Ptolemaic Propaganda, p.119.而且贝勒尼基二世作为昔兰尼王国唯一的继承人,在嫁给托勒密三世后,并没有文献显示她在此地享有特殊的权力和利益;
此外,从丈夫去世后她与另一子马加斯均被谋杀,⑧据波利比乌斯记载,贝勒尼基二世被权臣索西比乌斯(Sosibius)暗害,参见 Polybius,The Histories,XV.25.1,trans.by W.R.Paton, 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 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3, p.519.学者们多认为这应该得到了托勒密四世的默许。也可看出她缺少保护自己和儿子及其他王室成员的政治权力。总之,贝勒尼基二世并不像阿尔茜诺伊二世那样拥有丰富的政治经历,但从她生前已被神化,刻有其头像的钱币已流通来看,王后的地位仍在不断得到巩固。
托勒密四世的王后为同父同母的妹妹阿尔茜诺伊三世。在古典文献中,首次对阿尔茜诺伊三世的提及是公元前217年她伴随托勒密四世参加了第四次叙利亚战争。据《马加比三书》记载,她在这次战役中表现十分勇敢,不仅来到战争的前线,而且在战斗开始前还为将士助威呐喊,⑨R.H.Charles, The Apocrypha and Pseudepigrapha of the Old Testament in English:With Introduction and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Notes to the Several Books, Vol.1, Oxford:The Clarendon Press, 1913, p.163.之后又随托勒密四世对叙利亚和弗尼基亚(Phoenicia)进行了三个月的巡视。
阿尔茜诺伊三世虽然自小坚强,随兄走向战场,但从公元前213年她与托勒密四世结婚到大约公元前204年去世,在其作为王后期间并没有参政的记载。尽管单独印有她头像的钱币已被考古发现, 而且在一些铭文中她与丈夫亦共同被称为“爱父之神”(θεοι"Φιλοπα"τορες),[10]R.A.Hazzard, Imagination of a Monarchy:Studies in Ptolemaic Propaganda, p.118.但不可否认这仍是对先前王后荣誉的延续。与前三位王后深受国王喜爱相比,她一生则生活于痛苦与孤独之中,比万认为她像“宫廷中的囚犯”。①E.R.Bevan, A History of Egypt under the Ptolemaic Dynasty, Oxon:Routledge, 2014, p.250.从古典著作和铭文资料中也可显示她在王宫中未获得任何的政治权力,并一直处于痛苦、无助之中,如阿塞奈乌斯(Atheneaus)记载:阿尔茜诺伊在亚历山大里亚宫廷碰到一个人,正抱着橄榄枝参加一个节日宴会,王后问这是什么节日,此人回答是酒壶之宴(λαγυνοφóρια),即人们躺于榻上吃送到他们面前的食物,并喝着各自从家中带来的用特别酒壶装的酒。阿尔茜诺伊则说,这的确是一个令人厌恶的聚会。②Athenaeus, The Deipnosophists, VII, 276b, trans.by C.B.Gulick, 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 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p.241.从这一故事中可以看出阿尔茜诺伊三世对丈夫举办狂欢宴会的鄙视与不满,但从另一方面也表明她对宴会的一无所知,因为宴会已演变成节日,证明这种宴饮长期存在,暗示出她在王宫中所受到的冷落。而且在阿尔茜诺伊三世作为王后期间,她并非总是与丈夫一样在公文、法令和对神的供奉中被提及。比如,她的名字并未出现在协调狄奥尼索斯工匠的著名法令中, 这个法令更侧重强调“国王的权威”(Bασιλε"ως προστα"ξαντος)。
民众向国王的请愿(Petitions)中她也很少被提及。③R.A.Hazzard, Imagination of a Monarchy:Studies in Ptolemaic Propaganda, p.119.最后,阿尔茜诺伊三世被杀也印证了她的孤助与无权。
阿尔茜诺伊三世作为托勒密四世唯一的王后,并未享有应有的荣誉、地位和参政的机会,一般认为是由于托勒密四世耽于享乐,沉溺于对狄奥尼索斯的崇拜之中,并热衷于文学,把王国事务交给索西比乌斯等大臣处理,④E.R.Bevan, A History of Egypt under the Ptolemaic Dynasty, p.220.使阿尔茜诺伊三世很难获得参政的机会。此外,托勒密四世又有情妇阿加塞奥科雷娅(Agathocleia)在侧,使王后处于受冷落的地位。查士丁更认为阿尔茜诺伊三世被丈夫所杀,成为他讨好情妇的牺牲品。⑤Justin, Epitome of the Philippic History of Pompeius Trogus, 30.1, trans.by J.C.Yardley, With Introduction and Explanatory Notes by R.Develin, Atalanta:Scholars Press,1994, p.208.据波利比乌斯(XV.25.1-12)记载, 索西比乌斯和阿伽索克莱斯(Agathocles)为了成为年幼国王托勒密五世的摄政者,指使菲拉蒙(Philammon)杀掉了阿尔西诺伊三世。
总体而言,从托勒密一世时期到托勒密四世时期,尽管王后与国王一样被神化、崇拜,共享荣誉和称号,并时而在法令中被提及,但是她们与国王相比仍处于从属地位,皆未掌有实际的政治权力。而且从王位继承方面而言,这一时期均是父子相继,王后并未拥有王位继承权,因此,王后与国王只能被看作“名义共治”。当然,王国前期王后权威并不凸显,与此时国王的有为和强势直接相关,托勒密一世、托勒密三世均具有卓越的军事和政治能力;
托勒密四世更赢得了第四次叙利亚战争的胜利;
只有托勒密二世因自身军事能力的欠缺或对阿尔茜诺伊二世声望的利用,给予了后者暂时施展的舞台。可见,王国前期国王相对于王后的绝对优势,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她们的参政。
阿尔茜诺伊三世因自身处于无权的地位而最终被权臣所杀,托勒密五世的王后克莱奥帕特拉一世一改这种境遇,成为托勒密王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摄政者,有力地促进了王后权力的增长和地位的提升。可以说,克莱奥帕特拉一世时期是王后参政的重要转折点。
克莱奥帕特拉一世为塞琉古王国安条克三世之女,公元前193年被父亲嫁于托勒密五世。虽然她在丈夫统治时已与其实行共治,李维在提及他们时使用“统治者们”(Reges Aegypti)来指代两人的共同统治,⑥Livy, History of Rome, 37.3.9 - 11, trans.by E.T.Sage, 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 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299.但总体而言,这时克莱奥帕特拉一世仍处于弱势地位,托勒密五世依然掌有王国的实际权力。然而在丈夫去世后,克莱奥帕特拉一世成为儿子的摄政者,并获得了真正的实权。此后她逐渐把自身的政治参与和埃及法老时期王后参政的传统相结合,这不仅得到了埃及祭司和民众的认可,也为将来王后权力的继续增长奠定了基础,从而开创了托勒密历史上的“克莱奥帕特拉时代”。
克莱奥帕特拉一世参政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她努力摆脱身份困境,寻求臣民的认可。克莱奥帕特拉一世作为“敌对”王国的公主嫁入托勒密王国后,一直面临着身份认同的困境,因为不论安条克三世嫁女的动机是破坏埃及,还是谋求与它结盟,①阿庇安认为,安条克三世利用女儿进行政治联姻,目的是将来在与罗马作战中找到盟友,参见Appian,Roman History,XI.5, trans.by Horace White, 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 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2, p.113.然而, 奥格登等学者认为他把女儿许配给托勒密五世是为了破坏埃及,这主要是基于塞琉古王国和托勒密王国一直处于敌对状态的认知。参见Daniel Ogden, Polygamy, Prostitutes and Death:The Hellenistic Dynasties, p.83.克莱奥帕特拉一世的出身难免让王国的臣民产生反感。两国自公元前301年伊普苏斯(Ipsos)之战后一直处于敌对状态,托勒密王国的臣民常将塞琉古王国与波斯帝国相等同,由于埃及之前曾备受波斯的残酷统治,臣民因此把对波斯的仇恨转移到塞琉古王国身上。但克莱奥帕特拉一世来到埃及后,充分显示了卓越的政治才能,逐渐摆脱了自己的身份劣势,让托勒密王国的臣民逐步接受自己。在托勒密五世统治时期,她已在一些公文和献祭中以“国王之妹”的表述方式出现,说明当地人对她的接受。如在亚历山大里亚发现的一块铭文中写道:国王托勒密(五世)——托勒密(四世)和阿尔茜诺伊(三世)之子,爱父之神,和他的妹妹兼王后克莱奥帕特拉——显现之神。②Julia K.W.Wong, “Cleopatra I, The First Female Ptolemaic Regent:Her Predecessor, Policies, And Precedents,” p.74.从这一铭文中可以看出克莱奥帕特拉一世不仅和前任王后一样享有相似的荣誉,而且获得了托勒密埃及对自己身份的认同,并进行了神化。
其次,利用出身低微的官员来压制和代替大家族的势力。在托勒密五世统治之前及其当政之时,王室中一些大家族势力非常强大,可以左右朝政。据波利比乌斯和普鲁塔克的记载,从托勒密三世时期开始大家族势力已在托勒密王室中出现,到托勒密四世时期大臣索西比乌斯和阿伽索克莱斯(Agathocles)已把持朝政。而托勒密五世统治时期,阿里斯多美奈斯(Aristomenes)和波利克拉提斯(Polycrates)家族在宫廷中依然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并且阿里斯多美奈斯与波利克拉提斯之子穆纳希亚达斯(Mnasiadas)均曾担任亚历山大里亚的名年祭司(eponymous priest)。③Julia K.W.Wong, “Cleopatra I, The First Female Ptolemaic Regent:Her Predecessor, Policies, And Precedents,” p.32.面对王室中强大的大家族势力,克莱奥帕特拉一世启用宦官出身的埃乌莱乌斯(Eulaeus)作为自己的咨询者,④Diodorus Siculus, Library of History, XXX.15 -16, trans.by Francis R.Walton, 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7, pp.297 -301.并重用出身低微的勒拉埃乌斯(Leraeus)来抑制大家族的力量,此外,她又对自己的支持者委以重任。由此,克莱奥帕特拉一世有力地削弱了大家族的势力,强化了自身的统治。
最后,充分利用法老时期和王国前期王后主政、参政的传统,获得祭司阶层和臣民的支持。在法老时期,神权阶层一直具有很强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影响力。与托勒密一世主要依靠希腊—马其顿人来维护自己的统治不同,克莱奥帕特拉一世大力争取孟菲斯祭司的支持。⑤Julia K.W.Wong, “Cleopatra I, The First Female Ptolemaic Regent:Her Predecessor, Policies, And Precedents,” p.101.此外,她不断利用法老时期母亲拥有年幼儿子监护权的传统,⑥Martina Minas-Nerpel, “Regnant Women in Egypt,” in E.D.Carney and Sabine Müller, eds.The Routledge Companion to Women and Monarchy in the Ancient Mediterranean World, pp.22 -34.为自己担任托勒密六世的摄政者找到了依据。十八王朝的哈特舍普苏特(Hatshepsut)为其树立了先例,她曾作为年幼庶子图特摩斯三世的摄政。同时,克莱奥帕特拉一世采用法老时期“上下埃及之王”的称号,甚至把自己在钱币上的头像也采用埃及化的形象,⑦D.B.Thompson, Ptolemaic Oinochoai and Portraits in Faience:Aspects of the Ruler-cult, Oxford:Clarendon Press, 1973, p.92.以获取本土民众的好感。克莱奥帕特拉一世曾说道:自己所做的一切,在之前已被其他王后实行过。①R.A.Hazzard, Imagination of a monarchy:Studies in Ptolemaic Propaganda, p.127.当然,对于兄妹婚等一些自己无法使用的埃及本土传统,她则让子女采用,以此来保持王室家族的权力。同时,她模仿托勒密一世,把女儿皆命名为“克莱奥帕特拉”,来代表后代对王室的长久统治。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克莱奥帕特拉一世不仅稳固了自身的摄政地位,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王后权力的增长,获得了真正的实权。这从其名号位于儿子之前可得到体现,譬如,一则铭文中写道:母亲法老克莱奥帕特拉(一世),显现之神,与显现之神托勒密(五世)之子托勒密(六世),②John Whitehorne, Cleopatras, New York:Routledge, 1994, p.86.这是托勒密埃及王后的名字在公文中第一次出现于国王名字之前的例证。另外,从当时发行的一些钱币来看,她的头像已位于钱币的正面,而共治者托勒密六世却置于钱币的背面,暗示她已利用自己的身份优势凌驾于其子之上。③R.S.Poole, A Catalogue of the Greek Coins in the British Museum:the Ptolemies, Kings of Egypt, London:Order of the Trustees,1883, p.78;
Richard Pincock, “A Possibly Unique Isis Head Bronze Coin of Cleopatra I(180 - 176 BC),” The Numismatic Chronicle,Vol.170(2010), pp.53 -62.正如朱莉娅·王所言:“克莱奥帕特拉一世的参政彻底改变了托勒密王国的权力机构”,④Julia K.W.Wong, “Cleopatra I, The First Female Ptolemaic Regent:Her Predecessor, Policies, And Precedents,” p.4.并获得了罗马和其他希腊化王国的承认。
公元前176年克莱奥帕特拉一世去世后,埃乌莱乌斯和勒拉埃乌斯成为未成年国王托勒密六世的摄政者,他们按照王室婚姻的传统,让托勒密六世和自己的妹妹克莱奥帕特拉结婚,后者被近现代学者称之为克莱奥帕特拉二世。克莱奥帕特拉二世时期,是王后与国王由“名义共治”演变为“平等共治”的重要节点,因为这一时期两者的权力逐渐达到了平等,进一步促进了王后的参政。
托勒密六世继位后,虽然两位摄政者没有军事经验,但依然向塞琉古王国开战,试图夺回科艾勒—叙利亚地区,这导致安条克四世对托勒密王国大举进攻,并俘虏了托勒密六世。当时留在亚历山大里亚的克莱奥帕特拉二世在官员的支持下,与弟弟托勒密八世实行共治。此后,安条克四世为引起托勒密六世和托勒密八世之间的争权,让托勒密六世在孟菲斯称王,然而托勒密六世、托勒密八世和克莱奥帕特拉二世在亚历山大里亚官员的调和下,却实行“三人共治”(约公元前170年至前164年)。据狄奥多罗斯记载,这一时期托勒密六世与托勒密八世冲突不断,克莱奥帕特拉二世很少参与政事,并远离他们的冲突。⑤Diodorus Siculus, Library of History, XXXI.18.2, pp.359 -361.最终托勒密八世败北,“三人共治”结束,克莱奥帕特拉二世与托勒密六世仍实行共治。从以上复杂的政治斗争中可以看出,王后与国王相比虽处于次要地位,但两者的共治已不断得到确认和巩固,这为克莱奥帕特拉二世将来的争权奠定了基础。
公元前146年托勒密六世去世,克莱奥帕特拉二世成为儿子托勒密七世的摄政者,她未能阻止托勒密八世返回亚历山大里亚争权,被迫与他实行共治,然而两人一直处于权力争斗之中。后来托勒密八世残酷地杀掉托勒密七世,激起了民众的极大愤慨,而克莱奥帕特拉二世则依靠民众和犹太人的支持不断地压制托勒密八世,并于公元前131年把他和克莱奥帕特拉三世及其子女赶出亚历山大里亚,⑥Justin, Epitome of the Philippic History of Pompeius Trogus, 38.8.4 -11, pp.243 -244.这使克莱奥帕特拉二世开创了托勒密王后单独统治(前131—前127年)的先例。同时,她宣称自己为“王后克莱奥帕特拉、爱母之女神、救主”,使自己不仅与丈夫托勒密六世相联系,更与王国开创者托勒密一世相关联,以此来代表自身统治的合法性。然而,克莱奥帕特拉二世始终未能拥有绝对的军事实力来战胜托勒密八世,最终不得不与他达成妥协。公元前124年她被迫恢复与托勒密八世、女儿克莱奥帕特拉三世实行“三人共治”,直至公元前116年她和弟弟双双去世。由此,怀特认为克莱奥帕特拉二世时期是王后地位的分界线,①R.E.White, “Women in Ptolemaic Egypt,”The Journal of Hellenic Studies, Vol.18(1898), pp.238 -266.王后和国王权力达到了平等,②G.H.Macurdy, Hellenistic Queens:A Study of Woman-Power in Macedonia, Seleucid Syria, and Ptolemaic Egypt, p.161;
Daniel Ogden, Polygamy, Prostitutes and Death:the Hellenistic Dynasties, p.86.因为他们的名字在公文、指令函中已开始共同出现,而之前这些仅依国王的名义进行发布。③R.A.Hazzard, Imagination of a Monarchy:Studies in Ptolemaic Propaganda, pp.135 -136.譬如,在法雍地区出土的纸草文献中,公元前118年已以三人的名义发布了特赦令,法令的开头即为:“国王托勒密八世和王后克莱奥帕特拉二世,他的姐姐,和王后克莱奥帕特拉三世,他的妻子。”④Stanley M.Burstein, The Hellenistic Age from the Battle of Ipsos to the Death of Kleopatra VII, 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 pp.139 -141.
克莱奥帕特拉二世有如此大的实力与托勒密八世争夺权力,主要缘于托勒密八世的残暴使他遭到臣民的强烈反对,这无疑增加了臣民对克莱奥帕特拉二世参政的期盼与支持。自阿尔茜诺伊二世时期以降,王后与国王实行共治已被臣民接受,当国王达不到民众期望时,他们往往把目光转向与其共治的王后。从克莱奥帕特拉二世方面而言,她不仅获得了希腊—马其顿人的支持,而且获得了亚历山大里亚城中犹太人⑤G.H.Macurdy, Hellenistic Queens:A Study of Woman-Power in Macedonia, Seleucid Syria, and Ptolemaic Egypt, p.156;
V.Tcherikover,Hellenistic Civilization and the Jews, trans.by S.Applebaum, Philadelphia: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of America, 1959, p.187;
刘文鹏:《古代埃及史》,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614页。和埃及祭司阶层的支持,这使托勒密八世并不能轻易地将她清除。再者,从两者的争权中可看出克莱奥帕特拉二世所具有的坚强意志和对权力的热衷,她并不想退出当时的政治舞台,更不想把权力留给托勒密八世和克莱奥帕特拉三世,⑥John Whitehorne, Cleopatras, p.114.为战胜他们,她不惜向塞琉古王国的德米特里二世(Demetrius II)求助。由此可见,克莱奥帕特拉二世的政治优势进一步促进了其权威的增长,她对权力的争夺为此后克莱奥帕特拉三世与两个儿子之间的争权亦提供了范例。
总之,从克莱奥帕特拉一世担任摄政,到克莱奥帕特拉二世公开被认可与国王实行共治,可以看出王后权力呈不断上升的态势。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说克莱奥帕特拉一世是凭借法老时期王后拥有监护的权利,并在担任摄政时又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年龄优势获得了巨大权力,到托勒密八世时期,克莱奥帕特拉二世则是因特殊的政治局势获得了“近似”共同继承王位并共治的机会,尔后又依靠臣民的支持,通过与托勒密八世的斗争逐渐获得了与国王真正“平等共治”权力。
公元前116年,托勒密八世去世时把全部权力交于克莱奥帕特拉三世,让其独自选择共治者。⑦Justin, Epitome of the Philippic History of Pompeius Trogus, 39.3.1, p.249.由克莱奥帕特拉三世独自选择共治者, 这是查士丁的记载。对此,约翰·怀特霍恩认为,托勒密八世去世前对王位继承做出如此安排,缘于他晚年受到克莱奥帕特拉三世强烈要求继续掌权和扩大自身权威的巨大压力,让她独自选择共治者,为其选定次子托勒密十世预留了空间,因为她不喜欢长子,认为次子更容易受到自己的控制。参见John Whitehorne,Cleopatras,p.132.尽管克莱奥帕特拉三世与托勒密八世、克莱奥帕特拉二世“三人共治”时权力有限,而且与其他两人相比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但在她与自己的两个儿子,即托勒密九世以及托勒密十世共治期间,其权力和地位均凌驾于国王之上。
克莱奥帕特拉三世与托勒密九世共治时,不仅处处排斥后者,而且在公文中也开始把自己的名字置于儿子之前,表明她的地位已超越国王。⑧R.A.Hazzard, Imagination of a Monarchy:Studies in Ptolemaic Propaganda, p.140.这在卡尔纳克(Karnak)的孔苏(Khonsu)神庙壁画中也有体现,克莱奥帕特拉三世的形象亦位于儿子前方。⑨W.J.Murnane, Ancient Egyptian Coregencies, Chicago:The Oriental Institute, 1977, p.100.当然,虽然克莱奥帕特拉三世与克莱奥帕特拉一世都在官方场合将名字置于首要位置,但是二者的地位显然不同,后者是担任儿子的摄政者,而前者则与托勒密九世共同继承了王位,实行共治。此外,她开始争夺一直属于男性的军事领导权。当托勒密九世派遣6000士兵帮助撒玛利亚人(Samaritans)时,她非常愤怒,认为自己在这方面应与国王拥有相同的权力。①Josephus, Jewish Antiquities, ⅩⅢ.278, trans.by Ralph Marcus, 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8, p.367.两者的权力争夺愈演愈烈,据查士丁记载,克莱奥帕特拉三世诬陷托勒密九世意欲谋害自己,以此激起民愤,引诱民众反抗长子,最终迫使其逃至塞浦路斯地区。②Justin, Epitome of the Philippic History of Pompeius Trogus, 39.4.1, p.250.
此后,克莱奥帕特拉三世于公元前107年和次子托勒密十世实行共治。她仍念念不忘除去托勒密九世,并亲自率兵至巴勒斯坦与长子进行决战,对此约瑟夫斯有详细的记载:当克莱奥帕特拉(三世)看到儿子(托勒密九世)势力逐渐增长……她不想再漠视不管……立即派遣海陆兵力,任命犹太人凯尔基亚斯(Chelkias)和阿纳尼阿斯(Ananias)为全军统帅……而她自己亦率领兵力到达托勒迈斯(Ptolemais)。③Josephus, Jewish Antiquities, ⅩⅢ.348 -351, p.401.当然,克莱奥帕特拉三世与托勒密十世共治时期仍保持强势地位,尤其在个人崇拜方面,她所拥有的“王冠持有者”(Crown-bearer)称号,超过了先前王后所享有的“持篮者”(Basket-bearer)和“胜利持有者”(Victory-bearer)称号。她还获得了亚历山大祭司的职务,而这一职务之前一直由男性担任。同时,她为自己建立了一整套祭司职位,并在王朝崇拜中担任最有声望的男性职位,被称为女性荷鲁斯、两地之妻、能力之神,可以说她已超出性别与凡人之限,成为国王与王后、男神与女神的共同代表。④John Whitehorne, Cleopatras, pp.145 -147.克莱奥帕特拉三世对托勒密十世及其支持者的不断排挤,导致次子日益不满,最终她在公元前101年被杀。⑤Justin, Epitome of the Philippic History of Pompeius Trogus, 39.4.5, p.251;
Pausanias, Description of Greece, 1.9.3, trans.by W.H.S.Jones, 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p.43.她的祭司身份在官方公文中也迅速消失。
综上来看,在克莱奥帕特拉三世时期,共治的王后在权力方面开始超越国王。此时克莱奥帕特拉三世获得如此高的政治权力,主要源于以下两点:其一,她与两个儿子共治之前,已与托勒密八世、克莱奥帕特拉二世进行了长达25年的共治,虽然当时她并不具有优势地位,但已积累了丰富的政治经验;
其二,她延续了克莱奥帕特拉二世时期对犹太人的支持,给他们以崇高的荣誉,并让其在军队中担任重要职务,从而获得了他们的支持与拥护,拥有了与共治的国王争权的实力。此外,从她与两子共治期间对权力的争夺可以看出她对权力的热衷和贪婪。正如马卡迪所言:“克莱奥帕特拉三世是一个精力充沛的独裁者,后半生的精力都耗费在与儿子的争权之中,且不具有同情心。由此,她被谋杀后并没有人感到悲伤。”⑥G.H.Macurdy, Hellenistic Queens:A Study of Woman-Power in Macedonia, Seleucid Syria, and Ptolemaic Egypt, p.170.
自克莱奥帕特拉三世之后到克莱奥帕特拉七世(通常被称为“埃及艳后”)之前,尽管王后与国王相比在共治中多处于次要地位,但也出现了多次王后独自主政的情况。譬如托勒密九世去世后,其女儿兼王后贝勒尼基三世(BereniceⅢ)曾单独统治王国达半年之久(公元前80年3—8月);
⑦R.A.Hazzard, Imagination of a Monarchy:Studies in Ptolemaic Propaganda, p.144;
Chris Bennett, “The Chronology of Berenice Ⅲ,”Zeitschrift für Papyrologie und Epigraphik, Bd.139(2002), pp.143 -148.从公元前58年托勒密十二世逃往罗马后,其女儿贝勒尼基四世(Berenice IV)更是独自统治3年,⑧Chris Bennett and Mark Depauw, “ The Reign of Berenike IV(Summer 58-Spring 55 BC),” Zeitschrift für Papyrologie und Epigraphik, Bd.160(2007), pp.211 - 214;
R.A.Hazzard, Imagination of a Monarchy:Studies in Ptolemaic Propaganda, p.147;
John Whitehorne, Cleopatras, pp.182 -183.期间为阻止父亲复位她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不仅派出庞大的代表团游说罗马上层,而且多次找寻一位丈夫作为自己共治者。虽然两位王后的独自统治均以失败而告终,但为此后克莱奥帕特拉七世的参政提供了范例和基础。
克莱奥帕特拉七世时期,王后继续与国王进行权力争夺,并彻底实现了自身独掌政权,而国王却沦为附庸,王后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女王,最终把托勒密埃及的王后参政推向了顶峰。克莱奥帕特拉七世作为托勒密十二世的女儿,公元前51年在父亲去世以后,先后与弟弟托勒密十三世、托勒密十四世及儿子凯撒里昂(Caesarion)进行共治,其间她凭借自己的年长和政治经验优势,均凌驾于共治者之上。在与托勒密十三世共治初期,她的政治雄心业已凸显,在发布公文时只提及自己的名字,由此引起了臣民的不满并被赶出王宫。此后,在凯撒的参与和支持下她又与托勒密十四世共治,但仍处于绝对的统治地位,只是借共治之名以减少亚历山大里亚臣民对她单独主政的反对。①Dio Cassius, Roman History, XLII.44.2 -4, trans.by Earnest Cary, On the Basis of the Version of Herbert Baldwin Foster, 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14, p.185.可见,这一时期共治的王后相对于同辈的国王而言已具有绝对的优势。而且当她感到与托勒密十四世共治不利于自身统治时,便直接将后者除去,②Josephus, Jewish Antiquities, XV.4.1, p.299.与自己年仅3岁的儿子共治。从一些铭文来看,她的名字出现于儿子之前,其表述方式常为:“女王克莱奥帕特拉,爱父之女神;
与国王托勒密·凯撒,爱父、爱母之神。”③G.H.Macurdy, Hellenistic Queens:A Study of Woman-Power in Macedonia, Seleucid Syria, and Ptolemaic Egypt, p.193.克莱奥帕特拉七世前后统治王国近20年,她独掌朝政的时间超过了之前任何一位王后。
克莱奥帕特拉七世把托勒密埃及的王后参政推向极致,与其推行“亲罗马”的外交政策不无关系。她依靠凯撒的军团稳固自己的地位,④[古罗马]凯撒著,任炳湘、王士俊译:《内战记》,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190页。借助安东尼的力量扩大统治区域。⑤Plutarch, Antony 54, trans.by Bernadotte Perrin, 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9,p.263.她采取这一政策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现实的需要。一方面,这是她对托勒密诸王与罗马关系的延续。公元前3世纪末,随着罗马向东地中海地区的扩张,托勒密埃及为避免灭亡的命运而逐渐亲近罗马。罗马和安条克三世交战时托勒密五世对前者大力支持,托勒密六世与弟弟争权时双方均前往罗马寻求支持和仲裁。⑥Diodorus Siculus, Library of History, XXXI.18, pp.359 -361.托勒密十世在公元前87年决定把王国“赠与罗马”,⑦R.A.Hazzard, Imagination of a Monarchy:Studies in Ptolemaic Propaganda, p.146.托勒密十二世也通过贿赂罗马来维护自己的统治。另一方面,这与当时的现实情况密切相关。在她统治时期,地中海周边地区已基本臣服于罗马,托勒密王国作为重要的粮食产地,罗马元老院对是否尽快占领该地有所分歧,但将其收入囊中只是时间问题。再者,克莱奥帕特拉七世亦面临国内的威胁,在其执政之初就曾被权臣驱逐,这使她坚信只有依靠罗马才能保住自己的王位,因此,在即位之时她已决定与罗马保持良好的关系。⑧G.H.Macurdy, Hellenistic Queens:A Study of Woman-Power in Macedonia, Seleucid Syria, and Ptolemaic Egypt, pp.184 -185.
综上,自克莱奥帕特拉三世开始,共治的王后已获得王位继承权,并与国王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力,由此在双王共治背景下王后参政便顺理成章。至克莱奥帕特拉七世时期,因其自身的政治能力和罗马的支持,共治的国王彻底沦为附庸,王后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女王。然而,有两点应注意:一是王后获得王位继承权后,她们的权威并未直线上升,因为不论托勒密十世、托勒密九世和贝勒尼基三世共治,还是托勒密十二世与克莱奥帕特拉六世共治,国王仍处于主导地位,王后年龄的大小或政治能力的强弱决定了其权威的高低。⑨R.A.Hazzard, Imagination of a Monarchy:Studies in Ptolemaic Propaganda, p.157.二是尽管克莱奥帕特拉三世、克莱奥帕特拉七世凌驾于国王之上,但臣民仍坚守国王、王后共同统治,并不支持王后成为唯一的统治者,这也是克莱奥帕特拉三世不得不先后与两子共治,克莱奥帕特拉七世仍保留“傀儡”弟弟和儿子的原因,更是贝勒尼基三世、贝勒尼基四世暂时独自统治期间臣民不断为其寻求共治丈夫的缘由。
承上所论,托勒密埃及王后参政之所以不断发展并走向顶峰,与王位继承制度的转变密切相关。王室女性直接获得王位继承权,为其参政提供了制度保证。同时,这亦为王后利用特殊的政治环境,直接成为女王奠定了基础。当然,与其他希腊化王国不同,托勒密王国能够从父子共治走向国王、王后共治,本土法老时期的历史传统为其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法老时期,埃及已出现不少重要的参政王后,如尼陶克丽丝(Nitocris)、索贝克妮弗鲁(Sobekneferu)、哈特舍普苏特、涅菲尔提提(Nefertiti)等。托勒密王国的王后参政在诸多方面亦深受她们的影响,阿尔茜诺伊二世沿用了先前王后“上下埃及之王”的称号;
克莱奥帕特拉一世更是充分利用埃及人尊重王后、王后拥有巨大权力的传统;
克莱奥帕特拉二世和法老时期的王后一样自称为荷鲁斯女神。①刘文鹏:《古代埃及史》,第155、386页;
王海利:《尼罗河畔的古埃及妇女》,中国青年出版社2007年版,第60-62页。有学者进一步指出,托勒密时期的男女共治源于古埃及的阴阳二元宇宙观,是这一理论在政治实践中的具体表现。②孙安捷:《古埃及宗教观念中的阴阳二元论与克里奥帕特拉七世的形象塑造》,硕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历史系,2011年,第20页。再者,托勒密王室也延续了法老时期王室兄妹婚的传统,这不仅赢得了臣民和祭司阶层的支持,也为王后将来的参政奠定了基础。
此外,作为托勒密王国统治阶层的希腊—马其顿人,虽然在其传统中一向反对女性参政,但身为异族人,为了自身的统治,他们对埃及传统的接受及对自身观念的转变大大助推了国王、王后共治的实现。所以,王后参政的一个必要条件是托勒密诸王对这种参政形式的接受。在王朝前期,王后与国王相比尽管处于从属地位,但已共享神化和崇拜,同时与国王一起出现于钱币之上、法令之中,可见,国王并未排斥参政的王后。另外,托勒密八世等国王相继把王位传于妻子或女儿,纵然这是王国君主制不断发展的结果,但也反映出他们对王后参政的默许。其次,王后参政也需要官员的认同。王国中后期官员对王室统治的维护,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王室女性的参政。托勒密王国虽时有重臣专权现象发生,但他们依然维护拉基德(Lagid)家族的统治,并未因国王年幼或王后的单独主政而将其推翻并建立新的王朝,这从托勒密五世、托勒密六世和贝勒尼基四世的统治中足可印证。最后,王后参政的顺利实施也有赖民众③这里的民众主要指亚历山大里亚的民众。他们之所以积极参政,是因为其多由希腊—马其顿人、犹太人等族群组成,具有参政、议政的传统。查士丁更明确地指出他们是移民(Immigrant population),参见Justin,Epitome of the Philippic History of Pompeius Trogus, 38.8.11, p.244.的支持。在托勒密王国亚历山大里亚民众的力量异常突出,他们不仅可以推翻残暴的国王,而且可以直接让王后取而代之,这大大促进了王后参政。综上可见,托勒密埃及的国王、王后共治,不但共治者之间彼此承认对方的身份,而且得到了臣民的普遍接受。④刘亮:《古埃及新王国时代共治现象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世界古典文明史研究所,2019年,第1页。
总之,托勒密埃及王后参政的嬗变与王国中后期王位继承制度的转变息息相关,国王、王后共治的最终确立,尽管显示了埃及原有传统的巨大影响力,但更体现了托勒密王室为维护自身统治所做出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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