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闲置场所盘活计划12篇村闲置场所盘活计划 第一内部挖潜走置换为了拓展发展空间我们对一批不景气企业进行了内部挖潜并采取腾笼换鸟的方式把这些久征未用效益不好甚至面临倒闭边缘的企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闲置场所盘活计划12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村闲置场所盘活计划
第一内部挖潜走置换为了拓展发展空间我们对一批不景气企业进行了内部挖潜并采取腾笼换鸟的方式把这些久征未用效益不好甚至面临倒闭边缘的企业用地收回在此基础上想方设法进行置换按土地出让的价的百分之二十收取罚款整改纠正高尔夫球场建设等违规用地在建高尔夫球场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前不得批准或同意所有意向性的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如何盘活闲置土地随着经济开发的不断发展,农业用地不断减少,许多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步入了失业大军;同时,市场经济的运作,使得许多大中小型企业停产,工人下岗,大量的工业用地被闲置!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今天,如何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盘活闲置场地,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基建投资、节省土地、减轻环境污染,又利于统一规划生产建设、综合防治环境污染,促进工业集中区的和谐发展。。第三、盘活闲置资产要将有限的土地资源优先安排用于基础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由此可见,节约已被提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近年来,党和政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其中就包括盘活闲置资产,因为把这些闲置资产盘活,使积压资产发挥效益,对建设节约型企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据报道,**保康石油公司在建设节约型企业过程中,不仅注重降耗,更加注重节能;不仅在节约费用上使劲,更在盘活闲置资产上用功。他们对因“时过境迁和设计不合理、建筑不规范”而闲置的三座加油站,采取租赁、转让等措施,使闲置的179多万元的土地、房屋变作它用,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形或无形资产闲置是一个普遍社会问题。在企业事业单位,甚至于在一些机关部门,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有形和无形资产的撂荒闲置。有些单位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新上建设的,随着交通、产业等客观条件变化,或者体制改革,使它们不得不闲起来;还有一些是因设计不合理、建筑不规范,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它们也不得不停下来;也有一些是收购或租用的,但因布局不合理,建筑不达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也不得不关闭。这些闲、停、关的单位或企业的土地、房屋资产,是一笔可观的资产,是一笔搁置积压、没能发挥作用的资产,其数目不可小看,浪费也不可等闲视之。闲置资产是极大地浪费,而盘活闲置资产却又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工作,非下苦功、下狠功不可。首先要转换观念。谈起建设节约型企业,注意节约一张纸、一滴油、一度电固然是应该的,因为搞节约不能只抱西瓜不捡芝麻,但我们更不能只捡芝麻不要西瓜。同时,这项工作要加强领导,只要一个单位的领导时刻把盘活资产抓在手,下苦力,使真功,就会事半功倍,就会见到实效。当然,盘活闲置资产工作还要上下联动。这项工作是件不简单的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企业上下齐心,通力协作。有人听到说“节约”二字,往往就会不耐烦地说:“财富是创造出来,不是节约出来”。不错,财富主要是靠创造,但是,也不能不靠精打细算,千方百计盘活那些闲置资产。大家都知道,一个闲置的单位平均按3000到5000平方米计算,全国最少也有数千亩土地被荒废。其房屋及附属建筑的钢筋水泥和人工等资源损耗,更是不可估量。
篇二:村闲置场所盘活计划
关于加快盘活闲置资产的实施方案为加快特色旅游强镇建设,落实省、市、县新旧动能转换的精神,促进我镇闲置资产盘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优化资源配置为目标,结合“腾笼换鸟”“拆旧迎新”等工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提高产业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促进企业由高耗能、高污染型,向绿色、环保、技能型的转化。(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解放思想,创造性的推进相关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完善产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困扰闲置资产盘活利用的突出问题。(三)主要目标力争到X年底,全镇闲置资产盘活利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建立,盘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累计盘活闲置厂地、僵尸企业5处,盘活闲置土地70亩。到X年盘活闲置土地80亩,实现到X年镇驻地基本无闲置场所的目标。新上企业用地每亩投资强度达到220万元以上,亩均产值、亩均利税明显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和企业的科技
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二、适用范围全镇范围内所有企业和有闲置场所的党政、事业单位(有闲置场
所的社区、村参照执行)。三、重点措施1、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行为。加大对企业环保、土地手续、
税收等方面的审查,协调市场监管、环保、国地税、安监、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无照经营、无土地手续、无环保审批手续等违章经营的散乱污企业,依法进行关停整顿。对历年拖欠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清理所拖欠的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同时加大今年税收征缴力度,对恶意欠缴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县税务稽查局强制执行。
2、实行闲置资产盘活会商制度。企业在转让、拍卖、合作经营、转型升级、新上项目等实施前,要向镇盘活闲置资产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报告,经工作组集体会商后,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3、依法处置“供而未用”土地。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处置等工作,对因项目、资金、市场、企业等原因造成的“供而未用”土地应分类施策,确保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到位。其中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土地、依法收取闲置地块的闲置费。
四、机制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盘活闲置资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是落实省市县指示精神,促进我镇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镇党委政府
决定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财政、村镇办、国土、环保、安监、行政执法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企业办,具体负责协调、组织、落实工作。各社区(村)、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协同做好闲置资产盘活利用。
(二)建立台账、加强管理。各社区(村)要深入排查梳理辖区内闲置资产,详细标注闲置面积、闲置原因、盘活意向等相关信息并上报工作组办公室,工作组办公室按照上报材料形成闲置资产管理台账,有的放矢进行盘活。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盘活闲置资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纳入全镇综合目标考核,镇企业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度和汇总、通报各村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审核,审核结果纳入对镇直部门、社区(村)的年度考核:1、对主动落实工作的社区(村),成效显著且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条件的,按照属地原则每盘活一亩建设用地年底奖所在社区工作经费500元、村工作经费1000元,年底考核加村考核分5分;2、单位或企业主动盘活且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条件的,每盘活一亩奖单位或企业现金1500元,与所在社区、村不重复奖励;3、在盘活过程中符合招科引技或招才引智条件的,每项奖引荐人3000元;4、在盘活闲置资产和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做出特殊贡献的,由党委政府予以奖励并通报表彰;5、对辖区内闲置资产盘活不力和未经评审会商私自帮助散乱污企业进行转让、转租、办理经营手续的社区和村,每发现一处年底考核扣村考核分
10分,扣社区工作经费1000元,并由镇纪委启动问责程序,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本实施意见由镇盘活闲置资产工作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篇三:村闲置场所盘活计划
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现状及完善措施浅析作者:张东略刘万才来源:《南方农业·中旬》2020年第09期
摘要我国农村大量宅基地闲置与城镇建设用地紧缺形成了鲜明对比,宅基地的闲置不仅有碍于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无法促进农民增收,也不利于促进城乡一体化。2020年6月,《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强调要探索落实宅基地所有权、保障宅基地资格权、适度放活使用权。基于此,从闲置宅基地成因入手,以适当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为出发点,分析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方法和完善对策,这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闲置宅基地;使用权;盘活利用
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志码:B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0.26.058
1闲置宅基地的现状与分类
1.1农村宅基地闲置现状
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指出,当前农村居民点空闲和闲置用地面积约多达200万公顷,2000—2011年全国农村人口减少1.33亿人,农村居民点用地反而增加203万公顷,每年因人口转移而新增农村闲置住房5.94亿平方米、折合市场价值约4000亿元。各学者对不同地区进行了调查,杨志鹏[1]在对公主岭市6个乡镇调查后推测公主岭市宅基地闲置率约为13.19%,老房屋因无人继承闲置以及父母随子女居住使老房屋闲置的情况较为常见。刘小慧[2]对静宁县发放问卷后数据显示,有闲置宅基地的农户占到38.93%,闲置面积占调查面积的20.43%,大部分为建新房不拆旧房造成的一户多宅。
1.2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分类
宅基地是我国特有的土地制度,是农民的住房保障用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获得和永久使用。但对于闲置宅基地目前没有统一的判定标准,各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和方向对闲置宅基地进行了界定:有学者认为,闲置宅基地就是无论地上有无建筑物,只要是没有发挥应有的效能就应判定为闲置;有学者认为,闲置宅基地就是土地和农房的空置和荒废;还有的学者从广义和侠义来界定和分类闲置宅基地。宅基地和农房是统一体,农房的闲置必定造成宅基地的闲置,闲置农房只是闲置宅基地的一个类型,因此应从宅基地最根本的功能,即住房保障功能入手对闲置宅基地进行分类:1)脱离本农户住房保障功能的长期稳定闲置,即农户在城
镇购房或在本村有多处宅基地,造成了这种稳定的闲置状态;2)未脱离住房保障功能的不定时性闲置,如因外出租房打工、陪读或者在子女家居住等。二者虽然表面上都是闲置状态,但其本质上有所不同,我国宅基地制度本身是一种保障制度,对未脱离宅基地保障制度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是不妥和不稳定的,因此在讨论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时要重点以脱离本农户住房保障功能的闲置宅基地入手。
2闲置宅基地成因分析
2.1制度因素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宅基地闲置的情况。我国长期以来的土地产权主体不清晰,我国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但“集体所有”是一种虚置的所有权,且县、乡、村三级权责不明确,导致了“宅基地私有”思想观念根深蒂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许多农民进城购房并定居,但由于目前的户籍制度,即使农民进城购房并居住后,也无法享受城市的社会保障,而作为农村住房保障的宅基地自然是农民不愿意放弃的。土地保障功能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避免了我国陷入“拉美陷阱”,同时为农民搭建了有利的跳板,缓解了失业风险、维护了社会稳定[3]。
2.2社會因素
1)人口增长。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前,人口增长率一直较高,几轮生育高峰导致了农村人口急速扩张,而随着人口的扩张,农村宅基地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但我国改革开放前期城镇化速度不高,新增的大部分宅基地都处于使用状态并没有过多闲置,因此国家为了保障农村社会稳定,限制了宅基地的流转。改革开放后,我国城镇化速度急剧变快,大批农村人口搬到城镇工作生活,造成了我国宅基地大量闲置,可以说农村宅基地闲置现象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然结果。2)资源差异。城市的住房条件、教育条件、医疗条件等都是吸引农村人口转移的重要因素[4]。
2.3认知因素
农户大都存在乡村情节,即使不在农村居住,但受传统“落叶归根”思想的影响,在没有可观利益的情况下,农户大多数不愿意盘活闲置宅基地。此外,由于城乡文化差异,很多农户进城后很难融入城市的氛围和群体,始终把农村当作自己的“根”,认为祖辈的宅基地不能丢;而且宅基地的无成本获得和使用使得很多农户农民土地观念淡薄、集约用地意识不强,不能充分认识违法占地建房和多占宅基地问题的严重性[5],他们认为土地虽然是集体的,但分给自己后就成了私有财产,任何人没有权利夺走。
2.4管理因素
村集体宅基地在分配和使用过程中重审核轻管理,只要符合规定的农户均可以申请宅基地,导致很多农户“建新不拆旧”,甚至已经不再村内居住的农户只要符合条件也会申请并获得宅基地,造成宅基地荒废。农村的宅基地规划远远落后于农村社会的发展,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农户逐渐将自己的新房子盖在了距离道路近的地方而荒废了旧宅基地,管理部门对这种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手段处理,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了违法占用现象屡禁不止。
3闲置宅基地使用权盘活利用分析
3.1有偿退出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提出:“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对于已经进城落户并已经脱离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的农户,使用权有偿退出是盘活闲置宅基地的一个重要方法,农户不但可以通过退出宅基地获得经济或者物质补贴,而且村集体可以通过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发展村公益事业,通过整理后建设小学、养老院、仓库、广播站等,有条件地区也可以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或者直接入市交易,使闲置宅基地实现地尽其用。
3.2入股分红
在产业发达的地区,可以选择闲置宅基地入股的方法盘活,如旅游业发达地区通过闲置宅基地入股旅游开发公司,与村外企业或个人一起进行开发和经营,利用闲置宅基地开发住宿、餐饮等项目,农户获得提成。在工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可以以闲置宅基地入股企业,企业利用闲置宅基地存储物资、用作员工宿舍等。
篇四:村闲置场所盘活计划
XX县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明确范围。农村闲散土地主要包括:无建筑物或建筑物已坍塌的废弃宅基地,历史遗留工矿仓储废弃地,已撤并乡镇、中小学、集贸市场、商业设施以及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的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废弃坑塘、沟渠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村庄周边可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地等。(二)摸清底数。对农村闲散土地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农村闲散土地的类型、布局、面积、用途、权属等基本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村闲散土地台账和盘活利用数据库。(三)科学规划。统筹考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依法合理调整修改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推行“多规合一”,引导土地空间资源有效配置,合理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安排农村经济发展、村庄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等各项用地。在此基础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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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定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规划,明确盘活利用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
(四)分步实施。全县每年要盘活农村闲散土地总量的20%以上,通过3-5年的时间将现有的农村闲散土地全面盘活利用。
二、时间安排(一)调查摸底、制定规划阶段(2019年7月底前)。结合土地调查成果,开展农村闲散土地调查,摸清农村闲散土地的现状和盘活潜力,建立农村闲散土地台账和盘活利用数据库。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和农民群众需求,组织编制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规划,明确盘活利用的目标任务、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规划有关内容要及时向社会公示。(二)严格落实,盘活利用阶段(2023年底前)。严格落实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规划,确保2023年底前将现有的农村闲散土地全面盘活利用。三、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方式(一)综合整治,补充耕地。充分发挥土地综合整治的多功能多效益特点,将农村闲散土地整治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结合,对通过闲散建设用地复垦、非耕地等农用地整理、未利用地开发等方式增加的耕地,按规定核实后,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调剂使用。综合整治后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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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质量优质的耕地,经验收评估达到永久基本农田标准的,可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管理。
(二)盘活利用,保障发展。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后,优先用于交通水利、医疗卫生、居家养老、取暖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休闲旅游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础设施配套水平;鼓励盘活农村闲散土地建设村庄文化中心、文化广场、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所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突出地域文化传承特色;在满足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将盘活的闲散土地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健康养老、民俗展览、创意办公、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经村集体同意,盘活的农村建设用地可用于建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
(三)改善环境,保护生态。鼓励闲散土地盘活后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包括林地、草地、水域及湿地等生态用地,为生态建设服务的运输、水源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用地,以及农田道路林网绿化建设,助推生态旅游、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维护区域生态平衡。
(四)保持原状,预留空间。对暂未确定用途或利用方向的农村闲散建设用地,可不改变土地性质按原地类原用途管理和使用,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预留空间。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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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规划计划支持力度。发挥规划“龙头作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类指标不变、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依法对乡镇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调整修改,农村社区布局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合理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有效整合利用农村零星闲散土地资源;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优先用于村庄发展。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制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认真落实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与农村闲散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农村闲散建设用地再利用挂钩政策。〔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健全完善盘活利用制度。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完善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制度体系,重点在闲散土地整理、开发利用、合理流转、土地收储、监督管理等方面出台实施细则,确保盘活利用工作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用足用活增减挂钩政策。鼓励对村周边与耕地、园地等农用地相连成片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利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近期列入搬迁计划的村庄及村庄内部的零星建设用地,可纳入挂钩项目复垦区。充分利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平台,推进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使用。〔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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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鼓励多种主体参与开发。鼓励多主体参与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的前提下,原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自主、联营、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对其使用的土地进行盘活利用;原集体土地使用权人有开发意愿,但没有开发能力的,可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合理补偿。村委会可组织村民自行组织实施复垦,在将组织实施方式纳入项目实施方案并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鼓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或企业投资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推进农村废弃宅基地、工矿仓储用地等有偿退出,探索建立集体土地收储机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要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有偿调剂所得收益等,加大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项目投入。鼓励市场化运作,引导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允许村集体、村农民合作社、农户参与本村和个人的土地整理和土地利用。探索推进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贷款,彰显集体资产价值。〔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人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篇五:村闲置场所盘活计划
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工作方案为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培育农业农村进展新动能,促进富民强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乐观稳妥做好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21〕4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固树立新进展理念,强化指导服务,留意示范带动,乐观引入社会资本投入“三农”,大力进展农业农村新业态,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变“死资产”为“活资产”,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城乡融合进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夫财产性收入,推动秀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到2022年底,县作为省级试点示范取得明显成效,全市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基本做到镇级全掩盖,着力构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规范化流转交易平台,进一步拓宽农夫财产性收入增长渠道,促进村集体宅基地全部权收益稳步增长,探究实现工商业主投资农村创业、新业态助推农村进展、各类主体共享乡村进展成果的新型乡村经济进展路子,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阅历模式,探究一套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守住盘活利用底线。严守宅基地集体全部制不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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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红线不突破、农夫利益不受损的底线,符合国家和省、市关于宅基地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市场监管和传统村落爱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坚持农夫主体地位。充分敬重农夫意愿,调动农夫参与的乐观性和主动性,切实爱护农夫合法权益,千方百计增加农夫收入,增加农夫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平安感。
(三)坚持规划先行。与村庄规划相连接,与乡村产业进展规划相匹配,遵守平安消防规定,符合环保卫生要求,留意绿色进展。
(四)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地区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大胆创新,乐观探究,稳妥推动。
三、工作重点(一)探究盘活利用模式。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科学盘活利用不同类型的闲置住宅,探究盘活利用模式。1.进展民宿产业。把民宿产业作为全域旅游、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开发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有乡愁的“民宿+”新业态,结合采摘、观赏、垂钓等休闲农业,打造旅游休闲农业生态综合体。坚持标准化、品牌化、品质化、集群化进展民宿产业,做成全域旅游的新名片,做出乡村振兴的新优势。2.挖掘乡愁文化。依托历史文化底蕴,打造非遗、书画等文博展览馆。通过对有特色的保留村落的整体整治、改造、提升,保留最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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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的乡愁记忆。3.进展乡居康养。依托绿水青山“生态红利”及长三角区位优势,
打造一批健康养生基地、养老院、老年公寓等乡居康养项目。4.完善农业设施服务。依托水果、蔬菜等农业种植,农产品初加
工,水产养殖等,延长冷链、初加工、仓储、电商等多形态一二三产业融合进展业态。
5.开展整治复垦。依托土地复垦、增减挂钩等政策,开展旧村拆迁、复垦,打造农夫生活集聚区。鼓舞村集体对集体全部的闲置房屋、村民闲置房和农户闲置宅基地进行集中整治,以“拆旧拆废”为突破点,拆除违规建筑、残垣断壁、废弃圈棚舍和闲置废弃或具有平安隐患的空心房、破旧房等,同步开展复垦复绿,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游园。
(二)培育盘活利用主体鼓舞各类主体参与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吸引乡贤、社会资本投入,依法爱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1.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充分保障农夫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实行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舞有肯定经济实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进行统筹利用。2.返乡人员。鼓舞乡贤、市民、返乡农夫工、创客、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利用自家和租赁他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创办乡村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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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休闲农业、乡村酒店、创客中心、电商等新型产业。3.工商资本企业。乐观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吸引有实力、有意愿、
有责任的工商业主有序参与盘活利用工作。鼓舞其合理利用闲置住宅进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生态综合体、精品民宿、文化创意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
(三)探究多渠道盘活利用路径1.自营。鼓舞景区(点)周边农户直接将闲置住宅改造成小型民宿、特色农家乐、手工艺店铺;引导开展家庭工场、手工作坊。2.出租。(1)直接出租。以租赁方式出租给企业、返乡人员、乡贤等盘活主体使用,房屋全部人按合同收取租金,出租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出租过程中加强租赁管理,留意爱护农夫利益和社会资本正值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流转交易合同文本(见附件)和签约行为,明确房屋租赁用途、租赁期限、房屋使用要求、修理责任、房屋返还、合同解除、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主要内容。(2)托付出租。农户可将闲置住宅托付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对外招商出租,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承租人收取相应的费用。租赁过程中,村集体经济组织供应报批指导服务;后续使用过程中,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为入驻企业供应管家服务,并收取肯定的管理费用。3.入股。(1)直接入股。农户以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入股,与村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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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或个人一起进行开发和经营,每年产生的利润与投资者按比例安排。(2)农户有偿退出+村集体入股。依据农户的意愿,经过充分
协商,农户自愿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村集体收回后以宅基地使用权入股企业、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猎取稳定收益+分红。
4.合作开发(托付经营)。农户可将闲置住宅托付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开发利用或直接与投资者合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投资者与农户统分结合、合作共赢,协商确定收成分红。
5.出租+入股。农夫可以跟投资者进行有保底租金,再依据经营状况进行肯定比例分红的出租+入股方式,形成有保底的租金和收益分红。
6.有偿退出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后直接入市。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夫可以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中共中心、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进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允许村集体在农夫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究宅基地入市途径,为村集体和有偿退出的个人获得更多的收益。
篇六:村闲置场所盘活计划
如何盘活农村闲置的土地资源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更需要我们对其进行合理的管理与
利用,充分的发挥土地这个自然资源的作用,
这样才能大大的促进
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现今,在农村出现了大范围的闲置土地,对于土地使
用率也因此降低了很多,这直接导致了土地资源被浪费,所以必须要进行科
学合理的管理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农村闲置土地概述
所谓农村闲置土地是指在生长周期中,农村土地并没有进行
使用。在被政府进行征用之后,农村土地并没有在期限内进行利
用与开发,这就是所谓的非农建设闲置土地。
般的农村闲置土
地是由企业、农民自身以及国家政府等多方面因素造成,
在国家
政府方面也主要是因为农业政策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土地产权不明确等因素造成的。但是在农民自身的方面主要是因为农产品收益较低、缺少基础设施等原因导致农业闲置土地岀现。
而在企业方面,企业主要是还处于自身发展的阶段,所以没能及时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与利用。
二、农村宅基地改造与整治
在目前的农村中,很多都选择了去城市生活,这也直接导致了大量土地以及农村住房被闲置。所以在农村中进行宅基地的全
面整治,是一件复杂而又长期性强的社会工程,
所以必须要与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的结合起来,对于农民的意愿也要做到充分的尊重,
还要有科学的规划,每一步的实施方案也要考虑周到。
首先,要对村庄布点的规划有力的加强,要对其新农村建设工程很好的推进,然后再慢慢调整村庄的布局,不过这些必须要在审批完成后才能进行严格的执行。其次,对于宅基地土地中复垦的整理也要加强,通过对村庄撤并
以及搬迁的方法缩小规模。
来说,自然村比较多,就要把居住较为分散的村进行集中至居民点,以此来形成中心村,使村居的住宅可以向中心镇以及中心村集中。不仅如此,还要减少电、路、水等公共的基础设施对于耕
地占用的重复建设。最后就是要加大新农村的建设力度,
要按照
自然状况、地势、所处区位等进行非常合理的规划,做到因地制
宜。也可以加强自然村撤并以及农民公寓等形式的建设,今农民宅的闲置状态得到很好的改变。
促使现
二、盘活农村闲置土地的策略
我国出现农村闲置土地问题的原因非常复杂,其中,最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因为城乡二元不合理、农村规划滞后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土地管理制度。不过,就当前来说,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非常大,农民的收入普遍偏低。在这种很现实的情况下,如果立即实施社会保障制以及城乡统一土地制的化就会显得不太符合社会现今的发展。那该如何利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以此盘活我国农村闲置土地呢?在分析情况下可以认为,通过实行农村宅基地相置换和城市建设用地、村镇规划的制定,以此来盘活我国现今的农村闲置土地。
四、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当前的土地已经日益发展到了“瓶颈”的情况。对现有土地来说,要如何合理的利用闲置土地是我们现在必须要思考的问题,要把提高土地利用率与节约土地资源放在首位。
(一)控制建设的用地增量
要想提高土地使用的效率,一定要对建设用地增量非常严格
的进行控制,最好是在各项十分重大的用地立项中进行听证,
当
出现新增项目的时候首要的任务就是利用好存量的土地。
(二)加强普查工作
在闲置土地使用期间,必需有一次集中的存量建设用地资源
的普查工作,对于摸清底数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
而且还要积极
研究并促进如何盘活现存土地的措施以及政策,
严格禁止出现土
地闲置的状况。对于税收调节也要积极的利用,还要提高土地的保有成
文,不能让对土地进行囤积的人能够有机可乘。
(三)建造多层厂房
为了避免出现土地闲置过多的状况,
在目前来说,很多农村
有关部门开始积极鼓励本土的乡镇企业开始多层厂房的建造,
要
非常充分的利用地上与地下两大空间,可以地下是宿舍,地上是厂房,也可以反之。总之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因为要对用地空间进行有效的节约,以此来提高容积率。
(四)对废弃果园地的充分利用
对于废弃的果园地以及低丘缓坡要充分的利用。
在进行项目
建设的时候,尽量少占或者不占耕地,对于闲置土地以及滥用土地的单位开启收费的模式,还要根据其严重的程度来提高费用的比例。
五、如何提高农村闲置土地的利用以及管理对策
面我们来深入的探讨一下要如何提高农村闲置土地的利
用以及管理,从三个方面入手,分别是,国家政府、农民自身以及企业方面。
一)国家政府
1.国家政府对于农村闲置土地的管理及利用要非常的重视。
因为只有受到国家的重视,管理工作才能顺利的开展,才能一定要把农村闲置土地管理与利用的工作作为重点,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以及避免在建设用地时岀现浪费的现象。国家政府对农村闲置土地需要进行科学的规划与管理,以此制定有效的利用方案,大大促进新农村建设,对建设用地也要合理进行调整。
更早的把农村闲置土地的管理与利用提早到日程上来。
2.国家对于农村闲置土地管理与利用的法律法规要健全
国家政府
对法律法规的健全是非常有必要的,要依法开展农村闲置土地的管理与利用工作,才能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工作的合理性以及合法性。制定完善的的法律法规,才可以做到标准统一化,从而实现对农村闲置土地的管理与利用。在制定法律法规时一定要明确好农村闲置土地的序、临时补偿与使用等等。
土地产出低效界定、闲置面积以及起算的时候等等。还要明确收回程
3.政府要制定农村闲置土地管理与利用的政策。
篇七:村闲置场所盘活计划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基于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闲置资源的盘活利
用
作者:强庚正刘华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20年第09期
摘要:在新时代的农村,乡村振兴成为了一种主流。在这种主流背景下,农村出现了大量的闲置资源,土地、用具、住房等都因为很大一部分人进入城市生存而闲置下来。在这个因素影响下,农村出现了大量的闲置资源浪费,但是丰富多彩的农村资源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缓缓消亡。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家逐渐重视农村的闲置资源。好好地利用农村资源,推进农村发展战略实施,帮助人们解决闲置资源的利用成为了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文章在经过大量考察研究基础上进行解决策略分析,提出解决办法。着重于解决农村闲置土地、房屋、农业用具等方面的新利用,这将成为乡村振兴发展力量的源泉。
关键词:闲置土地;闲置房屋;农器具;农村
增加农民收入是乡村振兴的重要部分,也是全面促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步骤,而闲置的农房以及宅基地成为农村一项宝贵的待发掘的财富,利用他们将会大大增加农民的收入,如果能盘活这些宝贵的资源,在提升资源利用率的同时为乡村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助力。大量农村人口的外迁,导致农村出现“空心化”的问题,大量的土地房屋被闲置不用,这是巨大的浪费。乡村振兴的第一步就是要盘活利用好闲置土地以及闲置房屋等资源,为乡村振兴凝聚起巨大的力量,政府要放宽农村房屋使用权,以出租、合作等利用起空闲的房屋。乡村尽可能建立起具有特色的农村民宿以及闲置土地的田园化建设。吸引城市的人口来进行农村体验,为乡村带来活力的同时增加农民的收入,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促进了全面达到小康社会的进程。
一、宅基地与小规模自留地的流转
(一)建设适合城市人口退休养老的栖息地
在21世纪,我国老龄化的问题逐渐显现,城市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成为了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许多老年人不喜欢城市的喧嚣拥挤以及被污染的空气,而且排斥社会化的养老机构,他们很向往农村的田园生活,想拥有自己的一片菜园,一个自己的小房子。但是在法律的要求下,他们只能采用长期租赁来进行农村生活。如果政府放宽这方面的限制,会减轻城市老年人的老年生活问题并且增加农村的经济收入。在O2O平台上,农民可以将自己的宅基地以及小规模自留地进行公开租赁,将闲置宅基地进行改造和优化,建立成农村的居家养老中心,这对于城市生活的老人来说,吸引力是十分巨大的。让农村闲置的宅基地资源得到发挥的同时,增加了自身的经济收入,在城市郊区的农村进行建设,还保证了老人不会对离家太远和子女牵挂而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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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担忧,自己在农民小规模自留地种的菜可以隔三差五送给自己在城市生活的子女和朋友亲人。体验乡村生活的同时,对身体的健康和快乐的生活也有不小的好处。与此同时借助合作社的力量,实现城市人口对农村闲置土地的认领,对地上的作物进行私人订制以及实时监控,打造互联网订单农业。盘活农村的闲置资源,不仅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还有效促使农民收入增加,进而实现乡村振兴。
(二)建设具有乡村田园风韵的农村度假场所
目前建设具有农村风味的农家乐度假场所是发展中展现效果最为迅速的一种方法,也是目前发展情况最好的农村闲置资源盘活利用措施。在结合农村自身的自然风光以及传统文化底蕴建成度假场所之后,可以大量吸引城市的游客。农村应当依靠其优美的建筑风格,打造独具特色的乡村美景,大量被闲置的宅基地可以通过充分的发挥其建筑特色,形成具备民居民宿、户外娱乐、游山玩水、享受自然的度假胜地。在很多地方都有农村发展成为度假圣地的例子,充分发掘当地的独特历史文化以及生态环境,大力发展农村旅游建设,其中将闲置的宅基地以及自留地等土地资源进行最大化的合理利用已经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一条路,是乡村振兴的很有效的方式。在八年前,鹿亭乡政府在结合原先部队遗留的厂房以及建筑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旅游业,发展起来了一个年收入高达千万的度假胜地,是我国当前农村闲置资源盘活利用的典范之一。
二、城市近郊闲置宅基地的仓储利用
城市的快速發展导致城市产物大大增加,而仓储的建设成为了城市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与此同时,城市的郊区因为生活成本较低,郊区的农村因为涌向城市导致郊区的农村出现了大量闲置的房屋庭院。这就为城市仓储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大量的基础。郊区农村距离城市也比较近,再加上大量的闲置房屋,使得郊区的农村非常适合建造一些仓储厂房。将农村的闲置房屋进行仓储利用,缓解了城市对于产品的安置问题,又利用起了农村的闲置房间,还增加了农民收入,增加了城市与郊区农村的交流机会,对于城市以及农村的发展都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是乡村振兴背景下的重要方式之一。
三、农村老旧农器具的收集
在新时代的农村发展中,老旧农村器具已经被新的机械取代了,收割机、拖拉机、播种机已经完全取代了镐头、铁锨、犁等传统的耕地用具了,以前用于磨面的碾子也已经被机器取代了,但是,被取代的农村用具是我国劳动人民数千年来智慧的结晶,对于我们的发展有深刻的代表意义。大多数被闲置的农村工具已经渐渐淡出了我们的视野,所以,应当将农村闲置的铁锨、石磨、犁等工具收集起来,建立一个农耕用具博物馆。进行闲置物利用的同时,还能向城市的人们进行展览获得收入。不仅如此,农耕博物馆的建设还可以向下一代人介绍祖先的智慧,让他们体会农耕的艰苦,对于农耕时代转变成机械耕种时代具有重要的代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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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村闲置资源盘活利用的意义
(一)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了城市与农村人口双向流动
农村闲置资源的利用还刺激了城市与农村之间的人口双向流动。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农村人口为了增加收入大举向城市流动,导致城市与农村之间的人口流动几乎成为了单方面的人口流动,造成了城市人口密度极大,而农村出现了“空心化”的扭曲局面。农村闲置资源的利用,很大程度上打通了城市人口流向农村的途径,农村闲置的宅基地出租流转对于向往农村生活的中老年人有很大的吸引力,城市退休的老年人向往农村安静、简单、自然生活,他们有足够的资金以及充足的时间精力去农村生活。事实上,农村大量闲置的庭院、山林、田园对于农民来说可能毫无意义但是对于城市的老人们来说是无价之宝。农村闲置资源的利用,打通了中老年人流向农村的通道,帮助了乡村振兴的发展,将他们的消费放在了农村,满足他们愿望的同时,实现了城市与农村之间人口的双向流动。
篇八:村闲置场所盘活计划
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工作方案为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培育农业农村进展新动能,促进富民强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主动稳妥做好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21〕4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固树立新进展理念,强化指导服务,留意示范带动,主动引入社会资本投入“三农”,大力进展农业农村新业态,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变“死资产”为“活资产”,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城乡融合进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夫财产性收入,推动漂亮乡村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到2022年底,县作为省级试点示范取得明显成效,全市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基本做到镇级全覆盖,着力构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规范化流转交易平台,进一步拓宽农夫财产性收入增长渠道,促进村集体宅基地全部权收益稳步增长,探究实现工商业主投资农村创业、新业态助推农村进展、各类主体共享乡村进展成果的新型乡村经济进展路子,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阅历模式,探究一套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守住盘活利用底线。严守宅基地集体全部制不转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夫利益不受损的底线,符合国家和省、市关于宅
基地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市场监管和传统村落爱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坚持农夫主体地位。充分敬重农夫意愿,调动农夫参与的主动性和主动性,切实爱护农夫合法权益,想方设法增加农夫收入,增强农夫群众获得感、美好感、平安感。
(三)坚持规划先行。与村庄规划相连接,与乡村产业进展规划相匹配,遵守平安消防规定,符合环保卫生要求,留意绿色进展。
(四)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地区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大胆创新,主动探究,稳妥推动。
三、工作重点(一)探究盘活利用模式。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科学盘活利用不同类型的闲置住宅,探究盘活利用模式。1.进展民宿产业。把民宿产业作为全域旅游、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开发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有乡愁的“民宿+”新业态,结合采摘、赏识、垂钓等休闲农业,打造旅游休闲农业生态综合体。坚持标准化、品牌化、品质化、集群化进展民宿产业,做成全域旅游的新名片,做出乡村振兴的新优势。2.挖掘乡愁文化。依托历史文化底蕴,打造非遗、书画等文博展览馆。通过对有特色的保留村落的整体整治、改造、提升,保留最原始的乡愁记忆。
3.进展乡居康养。依托绿水青山“生态红利”及长三角区位优势,打造一批健康养生基地、养老院、老年公寓等乡居康养项目。
4.完善农业设施服务。依托水果、蔬菜等农业种植,农产品初加工,水产养殖等,延长冷链、初加工、仓储、电商等多形态一二三产业融合进展业态。
5.开展整治复垦。依托土地复垦、增减挂钩等政策,开展旧村拆迁、复垦,打造农夫生活集聚区。鼓舞村集体对集体全部的闲置房屋、村民闲置房和农户闲置宅基地进行集中整治,以“拆旧拆废”为突破点,拆除违规建筑、残垣断壁、废弃圈棚舍和闲置废弃或具有平安隐患的空心房、破旧房等,同步开展复垦复绿,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游园。
(二)培育盘活利用主体鼓舞各类主体参与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吸引乡贤、社会资本投入,依法爱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1.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充分保障农夫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实行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舞有肯定经济实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进行统筹利用。2.返乡人员。鼓舞乡贤、市民、返乡农夫工、创客、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利用自家和租赁他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创办乡村旅游、家庭农场、休闲农业、乡村酒店、创客中心、电商等新型产业。
3.工商资本企业。主动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吸引有实力、有意愿、有责任的工商业主有序参与盘活利用工作。鼓舞其合理利用闲置住宅进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生态综合体、精品民宿、文化创意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
(三)探究多渠道盘活利用路径1.自营。鼓舞景区(点)周边农户直接将闲置住宅改造成小型民宿、特色农家乐、手工艺店铺;引导开展家庭工场、手工作坊。2.出租。(1)直接出租。以租赁方式出租给企业、返乡人员、乡贤等盘活主体使用,房屋全部人按合同收取租金,出租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出租过程中加强租赁管理,留意爱护农夫利益和社会资本正当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流转交易合同文本(见附件)和签约行为,明确房屋租赁用途、租赁期限、房屋使用要求、修理责任、房屋返还、合同解除、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主要内容。(2)托付出租。农户可将闲置住宅托付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对外招商出租,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承租人收取相应的费用。租赁过程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报批指导服务;后续使用过程中,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为入驻企业提供管家服务,并收取肯定的管理费用。3.入股。(1)直接入股。农户以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入股,与村外企业或个人一起进行开发和经营,每年产生的利润与投资者按比例安排。
(2)农户有偿退出+村集体入股。依据农户的意愿,经过充分协商,农户自愿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村集体收回后以宅基地使用权入股企业、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猎取稳定收益+分红。
4.合作开发(托付经营)。农户可将闲置住宅托付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开发利用或直接与投资者合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投资者与农户统分结合、合作共赢,协商确定收成分红。
5.出租+入股。农夫可以跟投资者进行有保底租金,再依据经营状况进行肯定比例分红的出租+入股方式,形成有保底的租金和收益分红。
6.有偿退出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后直接入市。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夫可以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进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允许村集体在农夫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究宅基地入市途径,为村集体和有偿退出的个人获得更多的收益。
篇九:村闲置场所盘活计划
全县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处置盘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为了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建设用地全程监管,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促进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土资发〔201X〕147号),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促进城镇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XX国土资发〔201X3104号)、《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工作方案》(XX国土资用发〔201X32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XX市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处置盘活工作实施意见》(XX政办发〔201X33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转变用地观念,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通过处置盘活闲置和低效用地,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与资源保障能力,服务县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总体目标
闲置土地处置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规范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建设用地有效供给明显增强,用地结构明显优化,土地资源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在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各镇政府制定各自区域内的处置、盘活工作方案,确保方式方法从实际出发、符合行业特征;鼓励各镇在审慎推进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方案并逐步完善。
(二)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各镇(办、中心)切实履行制定规划政策、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原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积极性,确保土地资产保值增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使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处置盘活利用成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科学发展的过程。
(三)依法合规,保障权益。调查摸清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现状,做到产权明晰;正确把握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处置盘活利用政策,处置方案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正确处理盘活利用过程中的经济、法律关系,切实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处置范围
(一)处置范围。各镇(办、中心)范围内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各镇(办、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1999年1月1日起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摸底调查,特别是结合近年来土地督察、审计等专项工作中反馈意见,全面清理辖区内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
(二)任务目标。对历年(不含本年度)来已供应的涉嫌闲置土地处置率力争达到80%左右。
五、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的认定和处置
认定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以宗地为单位。土地出让合同等法定文书约定分期开发的,按分期开发日期、范围,认定闲置时间和闲置面积。
(一)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
1.闲置土地的认定。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以下情形,认定闲置土地。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2)虽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
1/3
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国有建设用地。
2.闲置土地的处置。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认定的闲置土地进行处置。
(二)低效用地的认定和处置。
1.低效用地的认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促进城镇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XX国土资发〔201X3104号)提出的认定依据,结合以下情形,认定为低效用地。
(1)未按期完成开发建设。即已动工开发建设面积虽超过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的1/3或者已投资额虽超过总投资额的25%,但在规定的建设工期内(或虽未规定建设工期,但开工时间超过3年),仍未完成全部开发建设的。
(2)投资强度不达标。即虽未达到闲置土地认定标准,但投资强度、建筑系数、容积率等控制指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合同未约定的,以我县投资准入标准、国家最低标准为依据)、仍有调整利用空间的建设用地。
(3)连续停产满1年。即企业连续停产满1年以上的工业用地。
4)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5)按照城乡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近期需要搬迁的工业用地
6)其他企业工业低效用地。
2.低效用地的处置。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促进城镇低效产业用地再
进行盘活处
开发的实施意见》(XX国土资发〔201X〕104号)对认定的低效用地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X年6月10日前完成)。各镇(办、中心)成立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处置盘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落实工作经费,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X年6月30日前完成)。各镇(办、中心)在充分利用企业台账、统计报表、土地调查成果等已有数据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调查摸底,统一登记造册。建立闲置土地台账(附件3),明确项目名称、实施单位等内容。建立低效用地台账(附件4),将拟列入改造开发范围的用地标注在遥感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并建立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
(三)规划编制和完善机制阶段。(201X年9月10日前完成)各镇(办、中心)在组织开展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调查的基础上,切实摸清底数。一是对闲置土地台账进行分类汇总,结合各自实际,研究拟定处置意见,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完成全县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进一步明确鼓励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支持政策。
篇十:村闲置场所盘活计划
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着力盘活闲置农房,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建设,积极引入工商资本投入“三农”,全面激发农村活力,优化城乡融合发展环境,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二)目标以盘活为重点、以利用为方向,全面摸清全县现有闲置农房基本情况,建成闲置农房全要素数据库,多种形式盘活闲置农房,规划引领重点村试点先行,在全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为面上推广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二、盘活对象闲置农房是指农村范围内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产权合法清晰、处于闲置状态且能够安全使用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不包括闲置农林设施用房),实施加固、修缮后可进行旅游、休闲等三产开发利用,主要包括农户闲置住房、村集体闲置房屋等。
—1—
(一)闲置农房盘活基本条件。房屋产权合法清晰,无权属争议;房屋使用安全,经评估无结构、地质、防洪、消防等各类隐患;房屋符合政府相关布点规划,且近期未列入征迁计划(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应保证未列入3年内征迁计划);房屋经改造具有完备的卫生设施,无环保问题;房屋符合民俗保护要求,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点)的,应按《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报批。
(二)闲置农房盘活重点区块。对有规模、有特色、有意愿的集中连片区域先行先试,重点是3A景区村、美丽乡村精品村、农家乐特色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美丽田园综合体周边村、移民搬迁村及闲置农房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块。
(三)闲置农房盘活负面清单。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及二级保护区禁止类项目、地质灾害中等及以上易发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等之内;房屋结构存在严重隐患或无法通过加固、修缮等工程措施达到安全要求的;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消防要求的;闲置农林设施用房用于民宿开发和餐饮经营;利用闲置农房兴办别墅大院和私人会所、工业企业等;利用闲置农房从事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三、发展业态针对当地生态资源、产业优势、养老需求、闲置农房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型、田园山居
—2—
型、古村民俗型、文艺运动型、健康养生型等多类型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一)鼓励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依托生态资源优势,支持利用闲置农房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发展“文宿”等高端民宿,发展科普型、参与型等体验式旅游,发展民俗型、休闲型等特色农家乐。
(二)鼓励发展产业性服务项目。依托当地产业优势,支持利用闲置农房发展产业性服务项目,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三)鼓励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立足乡村特色资源,支持利用闲置农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土产业。
(四)鼓励发展农村康养服务。支持社会资本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农房开办健康养生基地、养老院、老年公寓、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
(五)鼓励公共化和社会化利用。引导利用闲置农房开办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倡导盘活闲置农房开展社会化服务。
(六)鼓励各类人才创业就业。依托当地产业发展,对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科技人员、大学生、文化创客和农科企业利用闲置农房下乡开展创意办公、电子商务和技术指导、创业服务。
四、组织实施
—3—
(一)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各乡镇(街道)均要以行政村为单位,逐村逐户逐幢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各村闲置农房数以及各类闲置情况,了解权属、建筑年代、框架、面积、位置、流转意愿等详细情况,形成全县闲置农房全要素数据。重点排摸3A景区村、美丽乡村精品村、农家乐特色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美丽田园综合体周边村、移民搬迁村及闲置农房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域。排摸完毕后,确定若干重点村为试点,率先开展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二)因地制宜,规模储备。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不同情况,通过“4+X”模式对闲置农房进行规模储备。一是委托出租。农户可将闲置农房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租赁,房屋所有人按合同收取租金;二是合作开发。农户可将闲置农房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开发利用,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协商确定收成分红;三是回收开发。农户有其他合法住所,且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闲置农房,房屋所有人可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回购,该闲置农房收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进行统一租赁或经营。四是入股经营。村集体、农户可将闲置农房以折价方式入股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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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协商确定分红比例。五是“X”模式。村集体可结合实际,创新提出其他模式。
对重点开发的旅游点、集中成片区域,优先选择国有企业返租或村集体统一返租或入股方式进行开发经营。
(三)搭建平台,宣传推介。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线上线下平台,为闲置农房流转供求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流转交易、交易见证、合同签署等服务,确保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注重防范和化解因农房流转造成的不良债权债务。注重对闲置农房资源的宣传推介,通过视频、画册、动漫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注重手机客户端营销,借助其影响力、传播力和客户群体,为闲置农房寻找适宜的投资人和承租人。(四)规范管理,稳步推进。一是加强租赁管理。规范闲置农房租赁合同文本和签约行为,完善合同主要内容。二是加强安全管理,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加强综合治理,探索建立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村级组织要发挥矛盾调解主体作用,及时处理闲置农房盘活利用产生的矛盾纠纷。六、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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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考核激励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农房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提供完善闲置农房产权方面的政策建议;县财政局负责闲置农房盘活扶持资金保障等工作;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环保监督管理等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改造指导等工作;县文化和广电体育旅游局负责项目宣传推介;县应急管理局(县消安委办)协调消防等单位加强闲置农房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金融部门负责协调做好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融资等工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全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线上线下建设的指导等工作。同时,组建专家团,定期、不定期指导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推进。各镇街成立相应工作班子,抽调人员、扎实推进,确保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落到实处。
篇十一:村闲置场所盘活计划
浅析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面临着严重的问题,如宅基地废弃、村庄周边土地闲置未利用、坑塘沟渠荒废等,各种各样情况数量都不在少数,这些土地长期未得到合理开发利用,成为农村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问题与对策
引言:随着大量农村居民进入城市发展,很多村民的宅基地被长期闲置,废弃院子、坑塘等问题越来越多,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空心村”,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文章通过对当前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针对性的提出一些对策建议来促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
一、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意义
(一)农村闲散土地的含义
农村闲散土地是指废弃的农村宅基地、工矿仓储用地、坑塘沟渠等或者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的集体建设用地以及村庄周边可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地等。由于经济快速发展,城市扩
张,大量的农村人口迁入城市,很多土地没有开垦或者利用,造成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二)盘活利用的意义
民族复兴离不开乡村振兴,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量下,农村闲散土地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农村闲散土地的盘活利用直接关系到村集体的切身利益,可以缓解村庄用地供需矛盾,优化利用结构,甚者可以直接带动村集体发展,对促进乡村的全面振兴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二、农村闲散土地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闲散土地布局散乱。很长时间以来,由于没有科学全面的乡村规划,造成了大量的闲散土地分布支离零散、面积小,成片聚集利用不现实。有些乡村还存在一户多宅、宅基地占地过大、建新不拆旧等违反政策的问题;一些废弃房屋、场院、道路、坑塘等村集体未充分利用,被村民、单位无偿使用堆放杂物或违反土地性质使用,环境脏乱,不仅影响了村庄的面貌,有悖于新农村建设要求,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也浪费了土地资源,堵塞了村集体收入的渠道。
2、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既得收益欠佳。当前,农村闲散土地的盘活方式较为单一,且往往效益不佳。在部分区域,因耕地质量较低,复耕后的经济作物产量低,农民种植积极性不高;闲散土地普遍面积不大,制约了规模化产业的发展,或因缺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未利用土地进行的经营管理粗糙,抗风险能力差;闲散土地普遍分布分散,基础设施往往不健全,土地利用投入产出比高,也导致了土地盘活困难。
3、具体盘活操作不规范。目前,各地对于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虽出台一些指导性文件政策,但是实际盘活中很多实际问题不能预见,往往存在依经验的操作,可能给以后带来争议隐患。比如盘活利用闲散土地需要征求群众的意见,应严格规范并做好档案管理,避免产生土地产权及使用权争议纠纷。
(二)原因分析
1、盘活利用农村闲散土地政策有待完善。关于农村闲散土地的盘活利用问题,尽管近些年来国家出台了关于农村闲置宅基地或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荒废坑塘等问题的多个文件,并提出了如何利用的指导意见,但是相对全局观念,缺少具体操作细则,在指导各地盘活利用农村闲散土地具体实践上稍显乏力。由于土地的性质和所有权的特
殊性,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使用这些土地,使得这些土地无法充分利用。
2、盘活主体重视程度不够。对于农村闲散土地盘活,政府、村集体等重视程度往往欠缺,对此不热情、不积极。首先土地权属归集体所有,地块面积小、不成片,作为盘活主体的政府、村集体态度很重要。其次不少地区村庄规划尚不完善,外加盘活方式尚不明朗,盘活利用难度高,客观上影响了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再次农村闲散土地盘活直接收益欠佳,对政府或村集体经济拉动有限,导致积极性不高,政策执行不到位。
3、传统思想观念制约。由于单纯种地收入的相对减少,很多村民不断进城发展,打工、求学、经商等,在城市买房安家后,往往不会回村长期定居。然而受到乡愁原因的影响,他们难以割舍故土,虽然长期不在村内,却大多保持原有的宅基地和房屋,有的长期无人居住破败不堪,有的因为年久失修面临倒塌。此外,农村居民的法律知识、守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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