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普查及宣传方案,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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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普查及宣传方案
为提高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冲刺清零后续行动各项目标按期完成,打赢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收官战。根据《市水务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专项集中普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普查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以精准摸排、精准分析、精准施策为总要求,通过全方位普查,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进行大排查、全面掌握农村饮水安全底数详情,查找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和工程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分类梳理,科学分析研判,制定具体解决措施和办法,督促限期整改解决普查发现的问题,补齐短板弱项,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普查时间
2020年4月10日至4月25日,为期15天。
三、普查方式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专项集中普查工作要广泛动员水务系统干部职工,人人参与,个个出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开展拉网式普查。水务局成立普查领导小组,由局班子成员任组长,科级干部和各水管处、站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灌区包村职工为组员,灌区单位承担普查及宣传主体责任,采取“过筛子”的方式进村入户按要求进行摸排,确保全县农村用水户普查率达到100%。
四、普查内容及宣传要求
(一)入户排查饮水安全四项评价指标
1.水量:每人每天不低于20升。
2.用水方便程度:供水入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水质:对“千吨万人”水厂供水的用水户,出厂水或末梢水水质检测结果符合GB5749的相关指标规定;
对千吨万人以下水厂供水的用水户,出厂水或现场抽检结果符合GB5749相关指标宽限规定;
对无水厂集中供水工程和水窖、小电井、引泉、大口井等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饮用水应符合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要求(若进行水质抽检,结果符合GB5749相关指标宽限规定,有煮沸饮用习惯的用水户可不评价微生物指标)。
4.供水保证率:保证率达到90%以上(用一年中实际供水量符合标准的天数与一年总天数的比值进行评价)。
(二)其它普查内容
1.是否发生过冻管、供水不稳定、投诉问题不处理等现象。
2.是否发生管道破裂而无人维修等现象。
(三)普查表格填写及宣传要求
1.按户填写附件1:《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有保障专项集中普查入户登记表》,在“饮水安全4项评价指标是否达标”栏填写“是、否”;
在“用水方式”栏填写“集中供水”;
在“存在的问题”栏填写除4项评价指标以外的其它问题。
2.附件1中“农户签字”要求户主亲自签字,严禁代签现象。
3.宣传材料要求逐户宣传并张贴在农户家中醒目位置,严禁社长及他人代发,确保户户有宣传材料,熟知宣传内容,禁得起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专项集中普查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6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持续保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态势的具体体现,是对今年7月份脱贫攻坚国家普查的一次预演和体检,开展专项集中普查意义重大、非常有必要。水务系统干部职工要站在工作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措施上务求实效,坚持水务重点工作“一盘棋”工作思路,凝心聚力,精心谋划,科学安排,全力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专项普查工作由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普查领导小组集中统一领导,总体安排部署,各普查组要精心谋划安排,合理分工,把普查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个普查人员头上,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按任务分工及时组织普查,将普查情况于4月28日前反馈水务局人饮股,为整改提供依据。
(三)务求取得实效。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普查不仅要全面了解基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动态,查找问题和不足,还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普查发现的问题。对因入户工程管护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一般性问题,反馈供水单位指导整改解决,对需要采取工程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将问题整理汇总,采取专家分析研判、会商研究制定措施进行解决。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灌区要合理安排时间,统筹人员调配,落实普查责任,明确普查重点,按照普查时限要求完成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开展不及时、普查不认真、作风漂浮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将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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