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完整),供大家参考。
工作要点是针对未来一个时期工作的简明扼要安排,多用于领导机关对下属单位布置工作和交待任务。从性质上说,属于事务公文中计划的一类,是应用写作中的一种文种。以下是分享的2021年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2021年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打造全国领先的品质农业示范区、xx乡村先行地、乡村振兴排头兵,深入开展本质建设年行动,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农业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农业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农业执法水平,突出农业投入品源头治理,全链条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行为,为“十四五”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实施本质建设年活动,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一)推进示范创建。鼓励申报“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创建,积极开展标准化执法办案区建设,以示范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二)强化业务学习。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农业执法“一月一法一案例”学习计划,采取自主学习、师徒帮带、网络交流、现场教学、抽查考核等多种形式,强化农业执法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综合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学习,持续增强农业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法律素养、业务能力和实操水平。
(三)组织军训培训。组织开展执法人员集中军事化训练和执法实务培训,着力提升执法队伍形象和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执法人员大局观念、组织纪律、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意识,增强执法人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四)举办“专家论坛”。及时调整充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家库成员,加强专家库的日常管理。不定期举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家论坛,组织专家对农业执法领域疑难问题、制度建设、执法实务、重大案件等开展研讨交流,形成全市统一的指导意见。
(五)开展案卷评查。各县(市、区)农业执法队要加强执法案件质量控制管理,对照案卷评查标准,不定期开展案卷质量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市农业执法以交叉检查或集中评查的方式,组织执法业务骨干和法律专家,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质量检查。
二、全面开展十大专项执法行动,护航高质量绿色发展
(一)开展种子种苗市场整治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以及农业农村部“2021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部署要求,以种子种苗市场集中整治为抓手,覆盖品种管理、市场监管、案件查处全链条,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通过严查种业违法案件、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强化种业执法能力,不断提高治理成效,营造良好有序的市场发展运行环境。
(二)开展农药经营许可条件专项执法检查。对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按照“提升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的目标要求,在全市开展全覆盖巡查检查,根据检查情况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罚款、吊销许可证等相应处罚措施。制定标准化星级评农资门店认定管理办法,全面示范推广市级地方标准《农资商店运营规范》,深化“肥药两制”示范农资店创建,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三)开展“绿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开展“绿剑”春季专项执法行动,以查处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为重点,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保春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开展“绿剑”夏季专项执法行动,以农业投入品生产记录和违法违规使用为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保安全”专项执法。开展“绿剑”秋季专项执法行动,以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疫、屠宰等环节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生猪“保供应”专项执法。
(四)开展“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开展xx流域禁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禁渔期制度,严厉查处水生生物保护区内各类非法捕捞行为,重拳打击电毒炸等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非法捕捞行为。组织开展渔船安全执法“铁拳”系列行动,严查重处各类违反渔业安全生产规定行为。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三年行动,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
(五)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以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主体为重点对象,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水产品为重点产品,加大不执行农产品生产记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茭白、杨梅等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摸清消除重点产业、重点产区、重点品种及社会关注度高的农产品风险隐患,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六)开展农机专项执法行动。以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维修网点为主要切入点,加大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无证驾驶或驾驶与本人驾驶证件不相符的拖拉机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等违规行为。
(七)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执法行动。市区联动,查处主城区动物诊疗机构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超许可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注册执业兽医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行为,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和兽医从业行为,提升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从业服务水平。各县(市、区)根据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八)开展禁种铲毒专项检查。按照“零种植”“零产量”的工作目标,抓住罂粟开花的关键时期,组织专项巡查周活动,全面开展宣传和巡查踏查。延伸执法触角,发动农技站等基层单位工作人员,深入田野、畜牧场、桑园地等复杂地域进行全面踏查,发现一株,铲除一株,不留死角。
(九)开展卫生杀虫剂专项执法检查。聚焦各大超市、批发市场、农村商店,市区联合、检打联动,聚焦是否存在经营无证、冒证、一证多用等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假劣、无登记和标签不规的杀虫气雾剂、蚊香、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杀蟑药等卫生杀虫剂,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
(十)开展重要节假日专项执法行动。增强政治敏感性,在做好日常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在五一、七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之前,组织开展节前保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渔船、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执法检查力度,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增添祥和音符。
三、不断健全农业执法体系,打造农业执法铁军
(一)推进深化改革。完善“局队合一”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执法职责,建立健全农业执法机构和行业管理机构的分工协助机制,加强工作衔接配合。完善“市区一体”“市县联动”执法体制,进一步明确xx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办案主体、办案权限、审核审批等有关事项,健全案源共享机制、交办督办机制、联合查处机制等制度。谋划推进“xx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指挥中心”建设。
(二)转变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互联网+执法”“互联网+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应用xx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落实专人负责系统动态维护,熟练掌握巡查检查、双随机检查等操作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全系统执行一个标准、一套规范,确保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强化工作保障。保障人员力量,确保农业执法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正常履行。优化人员结构,优先引进法律专业或有执法工作经验人员,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中法律专业人才比例。加强装备建设,根据《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渔政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与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执法装备配备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好执法装备采购对接等工作,确保执法装备配备能够满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四)健全制度体系。编制《制度汇编》,明确农业执法事项的工作程序、履职要求、办理时限、行为规范等,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着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完善评价制度,优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评议考核办法》,形成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管理体系。提高执法办案在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中的比重。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报送、信息宣传的及时性、有效性。
(五)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加强党建与执法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守纪律讲规矩贯穿到到执法的全过程,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树立良好的农业执法铁军新形象。
2021年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金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松子关村乡村振兴,规范治理农业领域新秩序,助力乡村振兴,落实“两个保护区”十年禁捕,认真谋划“八五”普法,提升农业执法能力,增强普法实效,促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学党史和“两个以案”警示教育,立足新发展阶段,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执法能力提升举办一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指导乡镇执法大队开展涉农案件查处。按照省、市规定标准,推进农业执法装备规范化建设,实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着装和新版执法证件申办。组织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比,力争办理1-2起市优省优案卷。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成渔政指挥中心和信息中心。
(二)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普法力度,组织制定农业农村局“八五”普法规划和《金寨县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教育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开展法治宣传“六进”活动,探索具有特色的普法创新举措,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动监和屠宰监管抓好全县官方兽医培训,提高业务技能。抓好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规范乡镇产地检疫出证,力争畜禽产地检疫率生猪100%、家禽70%以上,落实牛、羊“瘦肉精”产地检测,杜绝“隔山开证”。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加强动物调运监管,继续落实运输车辆备案制度。抓好畜禽屠宰管理,落实畜禽屠宰场“两项制度”及日常监管,开展“扫雷”专项行动,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继续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督工作。配合做好古碑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和日常监管工作。
(四)渔政与资源保护继续实施梅、响水库和城区河道禁渔期制度,开展渔政2021年“亮剑”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落实我县长江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大鲵保护区的禁捕工作。开展渔政联合执法行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执法监督检查,配合林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行动。
(五)农资监管继续加大“两个替代”宣传,开展春、夏、秋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加大日常检查和巡查力度与频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流串兜售、未审先推,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绿色农资示范店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农机监管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完善责任体系建设。签订《农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承诺书》,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落实“铸安”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强化对变拖的路面监管,查处农机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检验相关规定,对变拖年检必须做到人、车、证、保单、检测合格证见面,实行一年双检。
(七)农业安全生产重点做好农业投入品(种子、化肥、农药、农机配件)质量保障,农机、渔业、屠宰场、涉农企业等农业行业安全生产,配合交通部门做好乡镇自备船安全监管。
(八)扫黑除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扫黑除恶安排部署,推进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九)河(林)长制按照县河(林)长办的工作要求,做好副河长、副林长成员单位的巡河、巡林工作,协助河长、林长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十)其他工作落实县委、政府安排部署的中心工作;
承办农业农村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
完成省、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交办的业务工作。
2021年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2021年,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提升执法水平,树立执法权威,加强涉农领域违法案件打击查处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专项治理,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坚决查处坑农害农、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安全生产等违法案件,为大力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日常执法监管
1.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执法检查。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规模种植(养殖)业基地和“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等为重点,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物质、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未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以及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未附具农产品合格证和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生产记录等违法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分类开展监督抽检农产品300批次,切实强化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执法监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加大对农资市场、生产经营主体的检查力度,对重点农事、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开展集中重点检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堵塞假劣农资流通渠道。规范农资经营主体经营行为,着力推动“肥药两制”改革,全面落实农药化肥实名制购买工作。加大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抽检任务,全年抽检农业投入品58个批次以上,重点抽检销售量大、与地方特色优势产业联系紧密、群众反映多或容易影响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投入品,发挥质量抽检作用,加大不合格产品查处力度,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
3.加强动物卫生执法检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动物诊疗专项执法检查、非法调运、经营、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专项执法检查、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猪和私屠滥宰执法检查等,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4.开展植物检疫和农机粮食领域的执法检查。开展种子种苗检疫执法工作,重点检查种子种苗生产、未申报产地检疫、未办理调运检疫以及种子种苗经营主体销售未经检疫的种子种苗等违法行为。开展农机、粮食领域的执法检查,查处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以及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零配件等行为。
5.加强渔业生态和生产领域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常态化开展打击电鱼、无证捕捞及采用非法渔具捕捞等执法检查,探索实践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切实保护渔业资源,保障渔业生态安全。进一步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深入实施海上渔船三年整治行动、涉海涉渔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治攻坚行动,深化安全警示教育,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船东(主)主体责任,加大海上渔船安全隐患治理,提高渔船本质安全水平,开展重点时段渔船装载、回港避风等的监督检查,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海上渔船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及时调处农业生产事故。以事实为依据,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目的,以维护农民群众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
二、深化专项执法行动
1.深化推进春、夏、秋“绿剑”系列执法行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3-5月,结合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活动,以规范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为重点,开展“绿剑”春季集中执法行动;
二是6-7月,以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开展“绿剑”夏季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9-10月,重点围绕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组织开展“绿剑”秋季集中执法行动。在相关农业投入品生产领域、经营环节重点加强检查,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打击侵权假冒为重点的执法检查。根据上级有关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执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粮食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3.深入开展渔政“亮剑”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打击电鱼、地笼网等专项行动,保持对违法捕捞作业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取缔禁用渔具,切实维护好伏休秩序,推进海洋生态修复。
三、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
1.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深化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的信息化程度,提高监管与服务系统的使用效率。工作持续推进“浙政钉·掌上执法”使用,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和随机抽查。进一步健全农业投诉举报处置机制,畅通信息举报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2.提升农业综合执法保障水平。要确保农业综合执法经费,提高保障能力;
要加强执法装备、防护设备的更新配置,提高执法保障能力和水平;
要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打造一支团结、协作、富有战斗力的执法队伍;
要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农业综合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程序化水平。
3.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领导。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各生产经营主体的法制意识,提高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及时发现影响农业“两个安全”的苗头性因素,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健全农业综合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营造合力护农的良好氛围,依法护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4.完善执法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常态化的跨部门执法联动机制,结合属地管理和部门分工,主动加强协调配合,与市场、公安等部门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联合执法行动,提升执法合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涉刑案件移送机制,探索公安提前介入机制,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力度。完善并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5.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执法检查、监督抽查、群众举报等各种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
对重大违法案件,要集中执法力量,追根溯源,彻查到底,决不姑息;
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要认真办案,做到证据充分,程序规范,适用准确,处罚适当,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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