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江苏省妇联主席缪志红在全省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研讨推进会上的讲话(2022年),供大家参考。
江苏省妇联主席缪志红在全省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研讨推进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谭书记,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会议,专题研讨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这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源头维护妇女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工作一直以来得到全国妇联的重视和支持,今天,谭书记百忙中亲临会议,一会儿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这项工作还得到省人大法制委、省政府法制办以及省直和各地相关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省妇联向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各位专家朋友表示崇高的敬意!下面,我简要汇报一下全省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为促进男女平等和谐发展,从源头上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省妇联坚持不懈地积极探索在政策法规制定和实施中贯彻性别平等原则。早在2004年12月,省妇联就联合省人大内司委成立了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律专家咨询组,旨在通过法律和性别平等方面的专家参与人大立法工作,增强地方法规中贯彻男女平等原则、保障妇女权益的力度,从立法层面更好地保障妇女各项权利。2012年3月,省妇联在认真总结长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重视支持,成立了江苏省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委员会,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以“立法中参与、立法后评估、性别理念传播”为主要内涵的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并推动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构。这一举措得到了全国妇联的肯定和支持,到目前为止,已有17个省(市)前来交流学习。
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构建以来,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工作实绩来看,截至2015年8月,省级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委员会共参与法规政策制定咨询评估60次,组织专家参与咨询评估工作154人次,参与制定《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江苏省统计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等法规政策30部,提出咨询建议238条,44条建议意见被采纳,成功写进法规政策;市县两级咨询评估机构也积极开展工作,参与了160多个法规政策的制定,提出咨询建议340条,这些意见基本涵盖了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重点领域,极大地推动了性别平等理念在各市县地方法规政策中的贯彻和体现。从工作价值来看,一是探索了落实宪法原则的实现形式。男女平等是我国宪法确立的重要原则。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的构建,推进了男女平等从理念推广转到实际操作阶段,即着重于增强政策法规制定和实施者的性别意识,加强对两性平等的尊重和保障,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益的性别平等实现形式。二是推进了科学民主立法进程。评估委员会提出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应当科学合理地设置分性别统计指标”、“规范在校学生用工制度”、“社区服刑人员为女性的,矫正小组应当有女性成员”、“建立母婴室”等数十条建议被写入地方立法,做出了积极贡献。可以说,咨询、评估这两大工具和方法,将性别视角纳入地方立法实践,不仅为推动男女平等提供了最重要、最基础、最具长远性和根本性的保障,也为推动地方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及法治政府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这些成果的取得,我认为主要取决于四方面因素:一是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和全国妇联的领导有方、指导有力。省咨询评估委员会几次重要的会议,全国妇联领导和省领导都十分重视支持,到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给予我们鞭策和鼓励,为我们指明工作方向。二是省人大法制委、内司委和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重视关心支持。咨询评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离不开职能部门的倾力帮助、鼎力支持,一些部门主动上门进行业务指导、工作交流,帮助我们完善工作。三是各地的大胆实践和积极推动。各地积极行动,努力创造条件、挖掘资源,通过建机构、定规范、立机制,有力推进了工作落地生根、机制有效运转。四是专家队伍的智力支撑。省、市咨询评估委员会的各位专家,都积极参与咨询评估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帮助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共同促进工作的健康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社会层面性别平等意识缺失。咨询评估工作开展以来,我省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领导和决策者的性别平等意识进一步增强,但是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的社会性别意识、维护性别平等的良好氛围还任重道远,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国策的实施,作为全方位政府行为、全社会共同事业的认同感不强,这使得性别平等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的动力不足、合力不足。二是“咨询多、评估少”问题亟需改变。由于社会历史原因以及人力物力的限制,当前的咨询评估工作还主要集中在政策法规的制定过程,对于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专题督查和监测评估仍然比较少,因此亟待加强政策法规实施过程中涉及性别平等问题的调研论证、跟踪调查、舆情收集和分析评估。三是机制建设的保障力度有待加强。目前,咨询评估工作经费保障水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平低,专家力量非常欠缺,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由于受这些问题“掣肘”,当前进一步提升咨询评估工作水平面临诸多困难。
面向未来,任重道远。十八大首次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写入报告。十八届四中***《决定》吹响依法治国“集结号”,提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并要求“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省委《意见》也指出“推动地方科学民主立法”,“健全立法项目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工作机制”。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咨询评估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党和政府对落实男女平等国策、科学民主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解决,推动工作持续取得新进展。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的工作原则。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特别是与妇女权益相关的政策法规的修订完善都需要性别视角的分析、评估和建议。及时有效地开展性别分析,在顶层设计时就纳入性别平等视角,考虑到对男女两性的不同影响,就能有效规避可能产生不利的因素,扩大有利影响。由于各地咨询评估工作面临情况不同,妇女群众需求不同,需要各地“有的放矢”,紧跟立法步伐开展性别平等咨询,瞄准妇女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开展性别平等评估,循序渐进,不断积累,扎扎实实,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
二要形成联合作战的工作格局。在当前立法领域,虽然显性的、形式上的性别歧视在法规政策中已经大大减少,但隐性的、实质上的性别歧视在立法过程中极易被忽视,这就需要多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多学科的专家学者精诚合作,必须坚持多方联动。恳请省人大法制委、内司委和省法制办等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对妇联的业务指导,帮助我们及时将工作中好的做法上升为制度,并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实施。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是妇联组织的根本任务,维护妇女权益,推进性别平等是妇联组织的重要职能。目前,一些部门和单位真正做到积极、主动、自觉地将性别意识纳入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和评估还有一定的难度,需要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宣传倡导,加强沟通联系,加强组织协调,还要加强培训研讨,不断健全与党政部门和人大的联系机制,配合做好涉及妇女权益的政策法规的调研、论证、起草以及性别统计数据的收集分析等工作,关注并促进将社会性别平等纳入决策主流,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在政策法规中得到充分体现。
三要完善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前期我省开展咨询评估工作的主要依据是2012年省法制办、省妇联联合制定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规范》,法律效力较低,这和立法工作的稳定性和规范性不匹配。无论是机构设置、机构职责、评估范围、评估程序、经费保障等方面都需要不断改进、不断规范。为进一步提升咨询评估工作规范化水平,近期,省人大法制委、省法制办与省妇联联合制发了《江苏省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指导意见》,意见具体管用,操作性强,希望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咨询评估工作,深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和社会性别主流化进程。
同志们,今年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20周年,促进性别平等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共同推动。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为推动两性平等和谐发展,建设法治江苏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