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关于做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供大家参考。
关于做好202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企业、驻甬央企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化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全过程调度指导发展党员工作,现就高质量做好2021年国资国企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严格确定发展对象。202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的程序,重点把握好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确定等关键环节。坚持做到常态化储备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组织要全面掌握入党积极分子底数,及时确定发展对象。认真做好新招录人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工作,全面排查因工作学习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培养的“口袋”入党积极分子,从中挑选一批优秀分子进行培养。强化质量意识,把指标主要投放到产业工人、高知识群体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党员空白班组问题。注重从先进模范人物中发展党员,把科技人才、工程师、高新技术产业人员中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的组织中来。
认真执行发展党员计划。加快工作进度,各企业对2021年5月中旬前满1年的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入党条件的,应及时确定发展对象并吸收为预备党员。力争在明年“七一”前完成年度指导性计划的70%以上。全面掌握符合条件的重点对象名单,确保指导性计划精准到人。市国资委将分2次下达发展党员计划,并从1月开始进行每月专项调度,督促各企业从基层支部开始,逐级汇总上报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掌握计划执行情况,对工作进度慢、执行出现偏差的企业及时进行名额调整。
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待发展对象预审合格后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各企业指定专人及时到市国资委党建工作处领取《中国******入党志愿书》。2020年已确定的发展对象,原则上应在2021年1月完成发展。有发展党员权限的党委,应在规范程序的同时,认真把握工作流程中相关时间节点,并及时做好全国党员系统各流程中相关内容的更新维护工作。
附件:2021年上半年度发展党员计划表
附件
2021年上半年度发展党员计划表
单位名称 | 发展指导性计划 | 单位名称 | 发展指导性计划 |
通商集团 | 1 | 宁波联通 | 8 |
轨道交通 | 74 | 宁波电信 | 10 |
宁兴集团 | 2 | 中航国际 | 3 |
工投集团 | 25 | 宁波卷烟厂 | 2 |
开投集团 | 20 | 大唐乌沙山 | 10 |
城投集团 | 8 | 北仑发电 | 4 |
宁波交投 | 15 | 宝新不锈钢 | 4 |
宁波商贸 | 7 | 4805象山厂 | 3 |
文旅集团 | 5 | 4806军械厂 | 3 |
水务集团 | 14 | 中交三航 | 3 |
演艺集团 | 4 | 中交水利 | 3 |
宁波邮政 | 16 | 浙江中外运 | 5 |
宁波石油 | 4 | 宁波铁塔 | 1 |
宁波移动 | 20 | 中检集团 | 5 |
注:以上计划各企业需要在上半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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