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深入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实施意见(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关于深入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营组发〔2019〕6号
各乡镇、各街道办,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工作会议精神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事不求人”的工作部署,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政发〔2019〕9号),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委***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制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树立“办事不求人”理念,营造“办事不求人”文化,从“办事不求人”的具体事项抓起,从“小切口”入手带动“大问题”的解决,用规则意识、契约意识打破权力文化、关系文化,把人情社会、面子社会变成法治社会、诚信社会,打造以“办事不求人”为青冈特色的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真正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认同感,以好作风好环境推动青冈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从2019年7月到2019年12月底,本着“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初步形成青冈“办事不求人”品牌效应。在教育服务领域,实行“阳光转学、阳光择校、阳光分班”,大力惩治教师违规办班收费收红包等问题,实现上学“不求人”,办人民满意教育;在卫生医疗领域,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化医疗报销流程,重点打击医生收受红包等问题,实现看病“不求人”,办人民满意医院;在公安服务领域,围绕办户照、落户口、上车牌等事项,切实解决证件不办、拖延、退办等问题,实现办证“不求人”,打造人民满意公安机关。在税收服务领域,规范税收征缴行为,优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落实好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实现办税“不求人”,办人民满意税务机关。2019年年底前,基本实现100个“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办事不求人”。
第二阶段:从2020年1月到2020年12月底,重点抓好生态环保领域、市场监管领域、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医疗保障等领域实现“办事不求人”。各乡镇、县直其他各部门也要全面推广试点单位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办事不求人”方案措施更加完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效能更加优化,进一步叫响青冈“办事不求人”品牌。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省市两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各行业部门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次办结”。
第三阶段:从2021年1月到2021年12月底,“办事不求人”理念深入人心,“办事不求人”社会氛围基本形成。法治青冈、诚信青冈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民法治、诚信、规则、契约意识显著增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三、主要任务
(一)直面问题,精准施策。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查摆梳理“办事求人”的深层次原因,敢于亮丑揭短,列明“办事求人”易发事项“负面清单”。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税务局在2019年7月15日前制定“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各乡镇、县直其他各部门在2020年1月31前制定“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制定的《方案》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要有具体措施、实施步骤、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和人员密集场所向社会公开,并报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简政放权,公开透明。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图(表)、一次性告知单,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坚决取消“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各类清单以及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服务流程、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必须向社会公开。与市场主体和群众相关的政策信息,要及时在政府网站以及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媒体发布,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了解政策的便捷渠道,做到政策知晓不求人,以公开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三)优化服务,提高质效。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站在办事群众的角度出主意想办法,学会说“怎样行”,不得简单套用规章制度说“不行”。完善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实现“多门”变“一门”。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重点领域“一窗通办”。推广政务服务端口下沉,就业、医保、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要进驻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实现乡村群众“就近能办”。推动建立代办帮办服务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审批、要素保障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实现项目投资落地“我帮办”。
(四)公平执法,公正监管。各执法机关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认真做好本部门线上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禁止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坚决杜绝一味罚款、一罚了事,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在每一次执法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公正监管不求人。
(五)健全机制,守信践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辟守信者办事绿色通道,强化失信者信用约束,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严格执行“互联网+信用”工作,县直各执法单位“凡涉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务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必通过‘双公示’填报系统统一报送至信用黑龙江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开展“办事不求人”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和示范岗创建活动,直接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政务服务单位及其执法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公开作出“办事不求人”承诺,并将承诺落实情况记入信用档案,作为年度评价班子业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六)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加强“办事不求人”长效机制建设,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推进“办事不求人”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评价,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的举报投诉,落实“办事不求人”举报奖励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对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以及依法监管的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商会、协会落实“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新闻媒体要及时反映百姓呼声,曝光反面案例,形成持续警示震慑,倒逼工作机制完善和各项措施落实。
(七)广泛参与,群众监督。建立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听取对“办事不求人”推进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诉求。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点、特邀监督员和“12346”投诉举报热线等平台作用,落实“好差评”工作机制,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设置意见征集窗口,在政务服务平台设置意见征集版块,畅通信息反馈和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评价监督权还给市场主体和群众。
(八)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大对“办事不求人”工作情况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以组织归口部门开展座谈、与市场主体和群众面谈等方式,营造人人关心、人人践行、人人维护“办事不求人”的良好氛围,让社会各界实实在在感受到青冈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新变化、新形象、新作为,唱响青冈“办事不求人”品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办事不求人”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在推动百大项目落实工作机制、招商引资落地服务、解决“新官不理旧账”、推动机构改革后各部门配合无缝对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保障民生需求等方面,科学谋划,严密组织,主要领导要带头走流程,分管领导要每月听取推进情况,动态调整实施方案,发现并整改问题,持续转作风优环境,扎实推进本乡镇、本部门“办事不求人”有效落实。坚决杜绝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现象发生。
(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上下衔接、业务承接,做好业务工作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建立“办事不求人”基层联系点,深入乡村、街道、社区、广场等场所广泛宣传,持续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取得实效。驻青中省直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推进数据共享,推进系统延伸、基层拓展。各乡镇和各部门要注重总结经验做法,每季度末最后一周将该季度工作情况报送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1003室)。
(三)严肃考评追责,加大推进力度。将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办事不求人”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不力、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意见较大,设置办事“路障”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主管部门要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要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和期限;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县政府把“办事不求人”改革工作列为重点督查事项,县政府办督查室、县委实绩考核办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乡镇和部门,要启动追责机制。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青冈县委青冈县人民政府
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