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南粤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总体目标
(一)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保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
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和联动执行机制更加健全,执行阻碍进一步减少。联合惩戒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比例提升。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法院智慧执行的各项措施,建立现代化执行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切实提高执行办案效率。
(二)大幅提升执行质效,实现执行办案良性循环。
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为目标,加快开展超审限及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实现“3+1”核心指标、执行到位率逐步上升、结案平均用时持续下降“两升一降”良性循环。
(三)推动整改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执行规范化运行。
紧紧围绕根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的目标,完善公开执行、网上执行、便捷执行、联动执行和执行救助等工作机制,深化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和善意执行,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实现标本兼治,努力推动我院执行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工作措施
(一)以执行办案为中心,切实提高执行质效
1.多措并举实现整体办案目标。巩固去年以来执行清案取得的成绩,尽快扭转当前存案快速上涨的势头。强化繁简分流、快速执行、事务集约、二次分案等工作机制的常态化运行,进一步在配齐配强执行办案力量、完善执行办案机制、加强执行团队建设、深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加强源头治理等方面下功夫,力争年底执行质效优于去年。
2.突出清理长期未结执行案件。在快速执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特别执行团队”工作机制,突出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所有长期未结执行案件建立台账跟踪管理,执行局逐案制定执行方案,局领导逐案督导,力争12月底前,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零,长期未结案件总数控制在150宗以内。
3.加强“五类案件”执行工作。提高政治站位,重点抓好涉黑恶案件财产刑、职务犯罪财产刑、涉民生案件、涉金融债权案件以及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等“五类案件”的执行工作,服务保障国家发展大局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维护地区经济和社会稳定。
(二)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建立集约化办案机制
4.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机制。我院执行指挥中心在与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联网互通的基础上,8月底前全面实现实体化运作,实现执行信息在指挥中心汇集,执行资源在指挥中心调度,执行工作在指挥中心平台上展开,把执行指挥中心打造成执行工作的信息交换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和决策分析中心。
5.全面推行“繁简分流+分段集约”办案模式。执行案件立案后由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开展查控、制作文书、送达等工作,简易案件由快执团队直接办结,其余案件由其他办案团队继续办理,实现“全部案件快速反应、简易案件集中快执、普通案件精细办理”的工作目标,将繁简分流与分段集约有机结合起来,将日常执行办案与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发送通知书、财产查控等重要节点集中办理,全面加强节点管理,减少节点超期情况;
通过简案批量快结,实现质效指标明显进步;
通过财产快速查控和及时反馈信息,实现当事人满意度明显提升。
6.建立健全执行质效考核工作。通过繁、简案件的分类监管、统计,实现执行案件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专职质效管理员,通过日常指标监控实现执行工作科学管理。由执行局领导或者业务骨干担任质检员,通过日常结案把关和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工作。切实转变管理理念,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数字化管理、系统化管理。
7.加快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应用。进一步优化执行办案流程,拓展系统功能。严格推行网上办案,切实扭转执行办案中存在的线上、线下“两张皮”作法,做到办案节点与信息录入同步进行,杜绝先线下办案、后上网补录的情况。严格通过系统开展财产查控、文书制作、失信限消发布、案件审批,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把网上办案情况作为评估、考核的重点内容,既通过抽查电子卷宗查看卷宗信息完整度;
又检查纸质卷宗核查与办案系统显示的案件关键节点信息是否一致。
(三)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进规范执行
8.完成巡查及评估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严格规范执行案件办理。认真对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专项巡查、市中院巡查工作的反馈意见以及第三方评估时提出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案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于9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加强执行办案节点管理,进一步规范执行办案。
9.进一步规范网拍不动产清场交付。结合今年的疫情防控情况,我院网拍不动产清场工作采取两步走方法,对于因疫情不能拍前清场的标的物,应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将执行标的物清场移交;
对于现场调查后不存在清场困难的标的物仍应遵循我院“拍前必清”的工作原则。专项活动期间,组织开展网拍不动产集中腾退、清场行动。同时,要求处置不动产前,承办人必须前往现场调查相关情况,固定相关事实。
10.进一步规范失信限消措施运用。按照省法院《关于限制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规范相关措施的适用,在“应纳尽纳”的同时,不得错误把申请人、案外人、履行顺序在后或者仅承担物的担保责任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或限消名单;
不得违反“一案一审查”原则,将限消和纳入失信工作交由外包人员或者通过技术手段批量办理。
11.坚持善意执行和产权保护理念,规范执行和保全行为。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务必注意执行工作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应尽可能将这种影响降至最低。在有可替代执行措施的情况下,应当采取对当事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
在财产保全实施过程中,严格保护当事人合法产权,严禁超标的查封冻结。
12.严格规范执行款管理,及时退付执行款。完善“一案一账号”功能应用,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划付执行款。开展执行款退付专项检查活动,集中退付具备退付条件的执行款,并将不明案款情况、超期退付情况和应退未退情况列入评估和考核范围。
(四)加大执行宣传力度,营造理性舆论环境
13.重点宣传改革创新举措。深入总结我院今年的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和执行案件管理智慧系统运行的经验,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品牌推广,为我院接下来的执行工作改革营造良好氛围,争创执行工作新优势。
14.扩大典型执行案例影响。利用我院丰富的案件资源,收集执行工作服务疫情防控、服务复工复产,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以及在涉黑恶案件“打财断血”方面,善意文明执行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通过微信公众号、地区以及省级、国家级新闻媒体对外发布,扩大典型案例的影响,提高执行工作的宣传广度和深度。
15.营造活动声势。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在公正、高效地执行好具体案件的同时,开展多种类型的集中执行活动,进一步营造活动声势。要更加注重执行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执行直播、人大代表见证执行等形式扩大强制措施效果,强化执行威慑,持续营造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宣传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努力破解执行难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院要整合内外力量加强执行工作,集中资源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xx”执行专项活动。分管院长、执行局长要担当重要责任,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活动。外部协调各方面支持,内部整合各部门力量,继续做到重要举措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关键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落实情况亲自督察。
(二)抓好任务落实
“南粤执行风暴20xx”专项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执行局要根据本方案制定任务落实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每项工作有人跟进、顺利推进。本次专项活动要与我院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雷霆行动”并行推进,做到统筹兼顾,全力完成两项活动部署的任务。
(三)提高保障水平
切实加强执行工作人财物保障,配齐配强执行团队。全院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合力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立案庭要与执行指挥中心衔接做好立案工作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审判庭要与执行局做好审执对接相关工作;
研究室、办公室和审判服务中心要做好配合宣传、对外联络和硬件配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