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5篇

时间:2022-04-15 16:15: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X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5篇

X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1

  为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好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全面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三支队伍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理念,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关于队伍教育整顿指示要求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确保教育整顿、党史教育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深入开展法治惠民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关于司法工作的指示精神,以人民需求为方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创新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着力解决好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司法局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做好综合、督查、宣传等具体工作。

  三、项目内容

  1、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

  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农村培育“法律明白人”的实施意见》, 全面遴选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配齐配强法治宣传队伍,一个网格至少有一名“法律明白人”和一户“学法示范户”,并由其所在辖区司法所牵头,每月组织开展不低于人均8小时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其地头清、人头熟、威望高的优势,带动更多群众学法用法。建立健全长效培训机制,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业务技能,推动“法律明白人”量的扩张、质的提升。(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5月前建成队伍,9月底前完成表彰工作)

  2、实施“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

  在困难标准、事项范围、援助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和覆盖人群,在执行经济困难最低工资标准的基 础上,对髙龄、孤寡、失能、失独老人,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 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免予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审查,取消法律援 助事项范围限制。开展“关爱农民工法律服务”(完成时间:1-2月份)“法律援助进村居”(完成时间:5月份)等活动,切实有效为农民工、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上门走访困难群体,对行动不便群体实行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完成时间:7月份)围绕土地流转、农业经营、环境保护、养老保障等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加强对坑农事件受害群体援助力度。深化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工作,明确政府提供法律援助的职责边界。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全年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不低于1200件。(责任领导:李玉兰,责任部门:法律援助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3、加快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以创建为契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修订完善《射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扎实做好县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化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决策合法性审查,有效推动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及执法监督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在加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管理的同时,通过专题培训、案卷评查、资格考试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覆盖的基础上落实落地(完成时间:5月份)。强化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建立健全跟踪督办、督察评价、反馈通报、督促整改机制,制定督察项目清单,重点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法治建设重要决定、重大方案、重要举措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综合性、专项性督察,对问题突出的镇区、部门和单位,采取函告、通报等措施,推动问题真改实改,推动法治射阳建设迈上新的台阶。(责任领导:茆胜群,责任部门:依法治县办秘书科、法制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4、持续开展“法企同行”

  组建法律服务团深入开展法治体检四进四送活动,引导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等定期发布相关政策、相关风险预警,及时答疑解惑。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选树评比工作,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品质、有影响”的公益法律服务品牌。(责任领导:李学高,责任部门:律师管理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5、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紧紧围绕“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国有影响”的工作目标要求,放大“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品牌效应,抓好“八五”规划调研、起草、实施,打造“法治宣传+”宣传教育品牌。充分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釆取以案释法、有奖问答、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开展民法典进村居、进景区等 “七进”活动。依托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公园、法治长廊等现有阵地,开辟民法典专题板块,引导、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到普法活动中来,让普法成为一种全民运动。(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6、打造法耀鹤乡“品牌力”

  在县级,巩固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及其它阵地建设,在镇级,继续围绕“一镇一品一特色”标准,巩固完善15个镇区法治宣传阵地,打造“法治红+菊花黄”“法治红+渔港蓝”,年内重点将黄沙港镇打造成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在村级,建好用活法治大舞台、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公园,力争每个村居有一个“学法打卡地”。鼓励法治文化艺术团、书画协会、快板队等创作契合时代发展、融合地方特色、法治元素丰富的法治文艺作品,力争创作1-2部在全国有影响的法治文化作品。加强全县11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日常管理,确保不掉档。摸排一批符合申报省级标准条件的村(社区),帮助提档升级,做好创建工作。对新申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盘湾镇南沃村加强指导,完善软硬件,确保顺利通过验收。(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7、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健全县镇村三级网络,在县、镇二级设立非诉讼服务中心,在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设立“非诉专区”。推动非诉化解平台信息建设,平台与法院、人社、信访等行政机关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全县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统一标准化制度体系,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制定非诉讼纠纷解决服务项目清单,为当事人提供纠纷化解途径、化解方法、法律知识、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解释和指导,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进行案件分流。探索建立无争议事实举证制度。在诉讼程序中,除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外,当事人无需对调解过程中已确认的无争议事实举证,做到诉与非诉的效力互认。建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完善各类调解协议书的司法确认制度,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对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书,通过赋强公证,提高调解协议的执行力,提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效能。(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 部门:矛盾调解中心,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8、深入开展“公证惠企便民""行动

  主动服务驻射金融机构,为其办理借款合同公证。争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射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房屋继承等公证事项的支持。围绕知识产权全流程提供公证服务,积极为企业办理商标申请、转让所需的相关公证事项,依法加强对企业商标、字号、品牌的保护,实现对知识产权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保护,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领导:王兆贵,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9、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巩固提升工程

  全面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效,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引导政府、企业法律顾问积极为党委依法决策、政府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法律服务。落实公益普法责任,与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联合进行防范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领域风险专项宣传。(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人民参与与促进法制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10、开展“党建+法律扶贫”行动

  深化县司法局、司法所二级联动,组织机关干部“下沉一线深入开展“12348”法律服务队活动,与经济薄弱村党组织开展互帮共建活动,定期义务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聚焦扶贫开发项目,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做好后续跟踪服务。(责任领导:耿志峰、陈建建,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11、实施特殊人群“亲情”工程

  研发远程视频网上预约系统,实现省内服刑人员家属与服刑人员视频会见网上预约、申请、递交材料等“不见面""流程审批。提升后续照管对象操守操持,开展走(回)访活动,通过与后续照管对象家属和本人交谈,深入了解帮教情况,引导家属给与照管对象亲情帮助,激发照管对象生活热情,唤醒其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意识,帮助他们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和希望,重新回归和融入社会。(责任领导:王兆贵,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局,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全程参与活动,带头转作风、走基层、做表率,带着问题抓工作,带着感情抓落实。对本方案中安排的活动内容及载体,承办督办部门要积极组织落实,承担“第一责任”。对于调查走访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研究;对职责范围内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及由于各种原因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问题,主要领导要积极主动地加以协调解决。

  (二)严格监督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认真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履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职能。及时发现和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组织活动不力、参与活动懈怠的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报请局党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三)注重活动实效。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要积极组织参与,不要简单应付;要改进工作作风,不要松松垮垮;要创新方式方法,不要因循守旧。各项活动内容都要以是否取得实效,是否切实为人民群众办了实事,是否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困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做好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活动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活动内容,提高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职能的认识、了解。

X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2

  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XX街道的实际情况,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任务

  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发扬我党求真务实的光荣传统,在求真上下苦功夫,真正把精力投入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上来。

  二、工作要求

  1、明确完成时限。“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时间为2021年1-12月,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底。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街道办、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司其职,要认真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各部门及分管领导要积极协调配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面工作任务。

  3、深入调研,求真务实。各社区、村党支部要成立为民办实事领导机构,坚持干部联系走访制度,开设社情民意接待站,通过设立民意信箱,发放民情民意调查问卷、微信收集、公众号反馈、在各社区服务大厅设立诉求窗口等多种渠道收集问题。每天进行分类整理,社区能解决的问题立即予以解决;社区解决不了的问题,由主要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切实提高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本领,真正做到民思我想、民需我做、民求我应、民困我帮。

  4、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对于收集上来的民生信息,基层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涉及面广问题较大的,要及时向街道办汇报,街道办将全力协调,保持上下联动,合力解决。

  三、组织保障

  1、压实责任,分工明确。成立有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及组员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带头做表率,层层落实责任分工;街道办将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跟踪各社区、村关于“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并将及时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微信群、公众号、小程序、宣传栏等媒介宣传手段,努力营造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各界群众积极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

  3、树立典型,正确引导。大力培养和树立具有时代特色、为民办实事、体现党员先进性的典型人物,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向身边先进看齐,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中共XX街道党工委

  2021年3月22日

X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3

  为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聚焦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标本兼治,满足群众重大财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安居乐业的需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维护政府公信力,实现今年年底前排查出的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能够处理的全部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查明原因、明确处理时限,6月底前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人口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

  二、工作任务

  (一)聚焦“登记难”,加快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让群众重大财产权有保障。

  1.加快化解存量问题。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推动各地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信守承诺、让利于民、完善手续”“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措施和时限,积极推动处理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城镇住宅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坚持急需优先,对量大面广、直接与自然资源部门职责相关的突出问题率先处理,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绝不能因开发商违法违规、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让群众“买单”。

  2.严格控制增量问题。实施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供应、开发利用、执法监察等各环节、全业务链条封闭动态监管到位,确保不动产登记所依据的要件齐全,及时为群众办证。要形成联动合力,构建贯穿土地和规划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地籍调查工作机制,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方便查询、支撑监管,推广“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做法,从源头上避免新的遗留问题产生。

  (二)确保如期完成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让搬迁安置群众安居乐业。

  3.加快安置住房登记工作进度。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司印发<关于尽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项目手续切实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的意见>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0号),主动服务、特事特办,积极创造条件办理登记。对短期内难以完善手续的,实行政府承诺制,尽快办理安置住房登记,让搬迁安置群众尽快领到“红本本”。

  4.规范完善登记成果。进一步核准安置住房登记工作底数,准确掌握安置住房数量、分布。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登记簿填写、审核和校验,登簿信息实时接入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切实保证登记成果质量,确保安置住房登记不缺不漏,产权证书发放到搬迁群众手中,为搬迁安置群众颁“铁证”。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任务台账。各地要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对照工作任务,立即开展集中摸底排查工作,建立任务台账并逐项跟踪处理,挂账销号,工作方案和任务台账于6月10日前报部登记局。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改进,并逐级报送排查完善情况;集中排查结束后,按月开展排查,并通过部月报统计系统逐级上报工作情况。对于重大问题,各地要即时上报。部将根据各地的报送情况,结合信访工作和舆情监测等建立全国任务台账,逐项跟踪处理、定期销号。实践活动结束后,未处理的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要持续推进,直至全部处理。

  (二)解决突出问题。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带着问题,派人沉下去,亲自办一办,深入一线、集中安置点开展调研,走访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历史遗留问题业主,通过实地走访、集体座谈、明察暗访、民意调查等,全面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力争推动政府或联合部门集中出台一批有利于加快化解和防范产生遗留问题、方便群众办事的配套政策,采取负责同志分片包干、重点任务挂牌督办、建立党员先锋岗等实招硬招,通过专班办、专窗办、集中办、主动办等方式,加快落实工作任务。今年年底前,每个不动产登记大厅至少公开设立一个党员先锋岗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示范性服务。

  (三)创新服务举措。全面推进登记服务点向乡镇和社区、法院、公证机构、银行等延伸,积极提供咨询、预约、申请、查询等服务,增强发现和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巩固深化信息、流程或人员“三个集成”改革成果,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快“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四)强化激励约束。充分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约束效果。部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按照省会城市(含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级城市和县市层级,持续推出一批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窗口的典型案例。对于化解和防范历史遗留问题、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党员先锋岗服务窗口等工作成效好的地方,优先作为典型案例,全国总结推广。对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不能按时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完善。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工作责任。部党组统筹指导实践活动,部领导分片包干,带队开展实地调研督导;部登记局、办公厅、机关党委等司局会同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中心、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中国自然资源报社等单位,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权益司、利用司、空间规划局、用途管制司、耕保司、执法局等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构建贯穿土地和规划管理全生命周期的闭合管理业务链条,“疏堵结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干,集中人员力量,出实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进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宣传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进展成效,强化学习交流,宣传湖南、山东、锦州等地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好经验,推广山西、贵州等地办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的好做法,借鉴黄山、义乌等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办理的便民利民创新举措,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X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4

  各社区、村党支部:

  根据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XX街道党工委

  2021年3月22日

X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和民政部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xx字[2021]xx号)安排,结合市民政局实际,现制定xx市民政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2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督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内部治理,倡导节俭办会,压缩规模,缩减开支,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减免会费或不收取会费,真正为会员单位减负松绑、减缓压力。督导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会费)标准,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加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问题执法查处力度,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违法退出机制。严格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涉及社团会费标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依规从严审核把关。(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xx,电话:xxxx-xxxxxxx)

  (二)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以全面推行低保等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改革为抓手,加大对县(市)区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督导与绩效评估,重点对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实施办法、临时救助办法、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生活津贴、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救助准入与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刚性支出扣减、困难重残重病人员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渐退、分类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等惠民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坚决纠正“错救”“漏救”等问题,维护社会救助公平正义。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等专项救助制度,坚持公正公开,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标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向梯度化、多层次发展。以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为目标,以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制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评估办法》,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和生活状况评估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联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三)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板凳会”等民主协商制度,继续组织开展“社区民主协商月”活动,推动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多样化。组织实施2021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推动“三社联动”,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及社区社工人才发展,引领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建设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四)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展区划管理工作,明确乡(镇)、村级界线,组织开展县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开展地名“互联网+”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建立地名命名更名部门协调联系机制,加大对地名管理和服务的培训;组织相关科研机构编制《xx市主城区地名规划》,组织地名专家编写《xx市历史地名考》二、三卷;开展地名文化进社区活动。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地名标示牌规范化设置,对市辖区建成区主干道门牌进行更新,安装标准地名标示牌。(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五)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精准发放,适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现具有宁夏户籍的残疾人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方便残疾人办事。(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六)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开展关爱困难家庭老年人“暖春行动”,会同市卫健委,为市辖三区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老人,以及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会同市网信局,为市辖三区部分困难家庭老年人安装烟感一键报警呼叫以及天然气泄漏检测等物联网装置;对三区部分散居特困、低保、低收入、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纠纷调解、农村助老服务、心理慰藉、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成员培训等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七)开展“实施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精准摸排,了解掌握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现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针对性对2021年参加高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教育帮扶。充分挖掘“互联网+”的慈善募捐平台潜力,多渠道拓展募捐渠道,根据资金筹措规模,对2021年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院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以上的)进行适当资助。(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八)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开展第二届“百佳”城乡社区(村)志愿服务品牌项目评选活动,提升城乡社区志愿服务水平。总结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春风行动”,对全市xxxx名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疾病未成年人,以及临时遇困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康复治疗、解决生活困难等关爱帮扶服务。(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

  (九)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行动。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做好银川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便捷性,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改善办公场所、更新设备,提高服务水平。(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十)开展“信息化建设便民”行动。通过整合养老服务数据资源,打造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和管理有效融合的养老服务功能的信息平台,推动安心养老云平台上线运行,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生活料理、物品代购等医养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有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要把完成好上述十项任务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二)抓好贯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加强与自治区民政厅各处室对口联系,加强与市财政局、市网信局、市卫健委等单位部门联系,聚焦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围绕2021年xx市民政工作要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好《xx市春季大会战暨近期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要活动及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成果报送。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及时向民政厅各处室对口报送十项任务部署安排、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及时整理报送实践活动宣传材料、新闻稿件,要做到任务进展情况明确、工作台账动态更新、资料文档规范。局机关各科室要定期向局办公室报送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便于局办公室定期向自治区民政厅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宣传组报送相关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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