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拾金不昧表扬信
篇一:
我是居住在杨浦区控江四村149号504室市民郝沪生,新沪钢铁厂下岗工人。我于2006年1月1日晚在途径控江路时遗失一个钱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运货单及近千元现金。郑玉敏老师拾到后与她的先生反复寻找我、联系我,最后于2日上午还给我,我打开钱包,钱物丝毫未动分文不少。
作为下岗工人,这些钱物对我是十分重要的,我几乎一夜未眠、万分焦急,收到郑玉敏老师归还的钱包,我和家人的感ji之情无以言表,我们提出酬谢,郑玉敏老师再三谢绝,在我的坚持下,郑玉敏老师才透漏她的姓名和工作单位。
郑玉敏老师拾金不昧的行为,使我在平凡中切实体会人与人之间的美好与善良。现向贵校领导写上此信,一是感谢郑玉敏老师,二是感谢贵校培养出这样优秀的员工,三是希望贵校领导能够表扬她的何种行为。
谢谢!
此致
敬礼
篇二:钱包、手机面前不动心,这是什么精神?……
在人们欢度新春佳节之际,我们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防队员认真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上。各个岗位,人、车来往川流不息,守护在摩托车停放岗位上的队员冯成冬和农培杰,在xx年元月30日下午18时左右,拾到顾客遗失的钱包和手机。拾金不昧,并于当日19:30分当场交还给遗失的顾客。这种好品德、好风格、好行为十分值得大家学习。公司特给予各人50元奖金,以致鼓励,特此表扬。
新春快乐!
东莞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
篇三: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
当我们许多人打小起就哼唱这首童谣时,就知道捡了东西要归还的道理。千百年来,把拾金不昧作为一项传统美德,就是这样在潜移默化中不断传承。而我公司加工车间员工xx正是这一传统美德的传承者之一。
12月14日晚,xx和几个同事去澡堂洗澡,洗完澡出来回宿舍的路上,xx看见地上放着一个东西,他捡起一看是钱包,打开钱包内有人民币近千元和一张身份证。几个同事就说,今天可以好好吃一顿了,可xx说:“不行,这不是我自己的东西,而且丢了钱包的人也一定很着急呢!”同事们都以为他要独享这笔意外之财。可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把钱包和身份证交到了公司办公室,请求公司帮助寻找失主。
15日上午公司办公室和当地派出所联系,xx亲自将钱包和证件交到民警手里,他说,“东西丢了,失主很着急的,我们捡了要及时上交,送还人家。”面对金钱,xx表现得很坦然。虽然,他的家庭并不富裕,上有老下有小,生活负担比较重,但当民警提出要他留下联系方式时,他说不用了,他交还物品并不需要别人的感谢,这是自己的为人准则。
“拾金不昧”其实是反映一个人、一个单位和一个地方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xx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表现出了一名普通职工的高尚人格品质和良好社会公德,也是我们整个公司的荣誉。公司主要领导在获知了此事后,作出批示,号召公司全体职工学习他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为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