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现状与存在问题 医保局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2-03-27 02:03:10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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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现状与存在问题 医保局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一.异地就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异地就医的概念及产生原因

2.我国异地就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二.异地就医存在障碍的原因分析

三.解决异地就医障碍的对策分析

1.国外解决异地就医障碍的经验

2.我国解决异地就医障碍的破解对策

(1)统筹层次

(2)医保政策完善

(3)技术措施:建立完善的信息平台

(4)监管

要实现跨省就医即时报销,首先需要以省为单位,统一筹资水平和报销政策,建立省级医保信息平台,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在此基础上,各省级平台再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连接,实现跨省就医即时报销。

当前面临的难点在于,各省之间还没有实现医保信息互联互通;基本医保统筹层次低,大多以县市一级为统筹单位,普遍没有建立省级结算中心;医保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各地存在较大差异。跨省报销还难在属地化管理的医保制度,流动人口一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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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各地医疗价格有较大差距,一些欠发达地区医保部门担心,异地就医会导致医保基金超支。

国务院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实现异地就医即时报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从制度政策、信息系统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今年内我国将在部分省份试点跨省就医即时报销。目前各地正在推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已在8个省、市实现这一目标。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最近开通试运行,并与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9个省级平台互联互通,今后参合农民将通过这一平台实现异地就医即时报销。

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到2015年我国将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初步实现跨省就医即时报销。

二是费用审核难。由于异地就医报销全部由工作人员根据参保人员提供的各类医疗费原始票据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工作量十分繁重同时全国各统筹地区对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目录范围以及报销支付标准的规定都有所差异加大了审核的难度。三是适应政策难。由于参保地与就医地实行的医保政策不同就医地医疗机构不能按照参保地的医保政策提供相应的医保服务不可避免造成医疗费用超出参保地的医保规定范围最终由参保人员负担也加重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据调查同种疾病异地就医的实际费用往往超出参保地8-10。五是克拉玛依地区在疆外大城市的参保人员其医疗费用人均高出本地近一倍对医保基金造成一定的压力和风险。

一、异地就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异地就医的基本概念及产生原因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人口流动日益加剧,异地就医的需求不断增长。所谓异地就医,就是指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异地就医”主要分为四种情况。第一类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这种状况的特点是:人数少,时间短,就医地不稳定,偶然性大。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第二类是因为生产经营原因,公司员工患病不能回参保地就医,只能在生产经营地就医,从而形成异地就医,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这种状况的特点是:人员成建制在外地,在异地就医的时间段取决于工程项目进度,需要三年五载甚至更长,就医地明确且固定,通常就在生产经营地而非有意选择大城市。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第三类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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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的人员。这种状况的特点是:在异地居住时间较长,对两地就医政策容易进行比较,但对医疗服务的选择没有特殊要求,一切以服从养老为前提。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第四类是患者为了治病去异地就医,这种状况的特点是:对医疗服务的要求较高,哪里能治病就去哪里,就医地的指向较为明确,通常首选是附近医疗条件较好的大城市,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像上海、北京这类医疗资源集中的特大城市。由于个人花费较大,对垫付和报销的要求也较高。

之所以产生异地就医总体上讲,异地就医行为是客观存在的一种需求,本来很正常。只在与体制、机制、政策、管理等因素叠加后,才有可能转化为社会问题。

(1)劳动力跨域流动是异地就医的主要原因

根据我国现行医保政策的属地原则,医疗保险实行以县或市为统筹单位,参保人原则上只能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参保。但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如本地居住、异地工作;退休后异地安置;进城务工;异地转诊;异地急诊等等,使得其医疗行为发生在外地,但医保关系却仍在原工作地或居住地,从而引发了异地医保的日益加剧的需求。根据有关资料,目前,我国各统筹地区共有异地居住人员450万人,约占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的 3%。其中,异地住院人数约占医保住院总人数的5%,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12%左右。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分别于1985年、1993年、2002年和2012年发布);1987年、1995年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分别于1988年、1997年和2007年发布);《2011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流动人口,通常指在某一时间范围、居住地发生跨越一定地域界限变动的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了每个人的常住地及其户口登记地,为研究流动人口提供了基础数据。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人,越来越多的人离开户口登记地谋求更好的发展。人们也习惯于把这部分人称作流动人口。中国正经历着大规模人口流动。1982年,流动人口总量仅660万人,但20世纪90年代开始大幅增加。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流动人口总量达到2.2亿,占总人口的17%。过去30年间流动人口总量增长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紧密相连,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2011年,全国人户分离的(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所在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 2.71亿,比上年增加977万人;其中,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口中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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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为2.30亿,比上年增加828万人。同时,当前我国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生活、就业更加趋于稳定。超过三成的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住生活时间超过5年,从事目前工作的平均时间接近4年,全年平均回老家不足2次。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平均家庭规模达到2.5人,青少年流动人口和老年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劳动力的流动性,对医保经办的基本要求有两个,一是跟随本人流动,要求医保关系随之转移接续。二是随本人工作地变更,要求在异地就医上给予保障和方便。市场竞争的结果,必然要求打破划地为牢的传统经营模式,特别是那些不能在厂房内完成生产过程的工程项目,工作场地的变更是常有的,而参保地是固定的,属地化的,这就使参保地与就医地不一致的矛盾发生突出。

(2)限于本地医疗水平的限制,一部分重病人和经本地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治疗效果不明显的病人转外就医。

总体上讲,经济发展程度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高低应有密切的关系。经济越发达,往往医疗服务水平越高。经济条件是卫生服务发展的基本保证。有了良好的经济条件,不仅能提高卫生事业对人们服务的保证程度,还能提高人们对卫生服务的支付能力,从而取得良好的卫生服务效果。例如北京,作为首都,是我国的经济文化中心,在医疗卫生服务调点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而西南部贫穷的地方,在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下,其医疗卫生条件也明显的落后于其他地方。医疗卫生条件的不同是异地就医问题更急突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参保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在不断长进,他们为了保证较难病症的治愈率,享受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患病特别希望到卫生资源丰富的大城市或自己满意的医疗服务水平高的医疗机构就诊。于是,多数参保患者不行患较重的疾病之后,都要求转入上一级意愿治疗。有关调查显示,41%的被调查这是因为医疗技术原因到较好的医院就医的。各地医疗卫生水平条件的非均等化,就会引起病患的跨区域流动,寻求更好的治疗效果。

(3)部分职工退休后,会选择异地安置养老或者去异地随儿女一同居住。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国家统计局2012年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63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达到8.1%,比2009年增加了217万人,比重提高了0.2个百分点,而且人口老龄化仍处于加速阶段。据预测,到2l世纪中叶,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将从2012年的8.1%增长到30%,并且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会保持高速递增,属于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人口老龄化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其对异地就医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人口老龄化造成了老年人增多,老年人无需工作且一般自理能力有限,所以旅游、探亲、投靠子女等现象较多,这样就大大增加了异地安置等现象的产生;另一方面,老年人往往属于疾病高发人群,与年轻人比较,罹患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机率更大,老年人的增多大大增加了异地转外就医现象的产生。

2.我国异地就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由于长期在外地居住或者因临时外出患急性病住院及转诊到统筹区以外就医的住院人数约占医保住院总人数的8%,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21%左右。据统计,2012年全国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约为210亿元左右,其均次医疗费用也普遍高于在统筹区内就医的费用。其中,常驻外地人员的均次住院费用更是比统筹区高出近40%,5倍多。目前,全国各统筹地区共有异地居住人员约450万人,约占到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的3%。其中,90%。异地居住人员中约有45%在本省内居住,55%在省外居住。

但对于这些异地就医的人员来说,要想获得异地医保,却并不容易,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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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保险卡异地不能使用。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城镇化和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异地就医和买药需求加剧,人们希望医保卡能够全国通用,但现行医保卡的使用限制条件很多,不能跨地区使用,甚至同一个省里的不同地区也不能通用,因此媒体常把医疗保险卡形象地称为“地方粮票”,病人患病之后,只能在本统筹地区使用医保卡,在外地则不能使用。这是当前医保卡使用的最大瓶颈。这对患者来讲,经济压力是非常大的,即使部分患者可以在事后回原统筹地区报销,但必须先垫付全部医疗费用,使得医保卡不能成为人民的救命卡,再加上异地报销也困难重重,更何况还有大部分患者不能享受到异地报销的待遇

(2)医疗费用异地报销困难。为了满足异地医保的需要,各地先后采取了不同的变通措施,允许异地就医后,由原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机构给予报销。但总的来说,异地医疗费用的报销十分困难。首先,异地医疗费用报销的程序复杂。一般而言,异地就医需要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享受报销。报销时,很多地区除了要求患者必须提供常规的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和发票、出院或诊断证明外,还要求其提供复式处方、检查单、医院有关部门盖章的病例等各式各样的材料,很多人往往因为缺乏一两张材料无法按时报销。有些地区还规定异地就医当年发生的住院费和门诊费用应在当年内结算,不得在下一年度结算,这也加大了异地就医人员报销的难度。其次,异地医疗报销范围狭窄。异地就医人员必须选择在定点的医院就医,否则费用不能报销,这本身就限制了报销范围。即使是在定点医院,也还存在限制。异地就医时,使用的药品、检查、治疗项目、床位标准必须符合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的有关规定,不在其目录范围内的也不予以报销。由于各个定点医院的收费水平不一,服务水平不一,基本药品目录不一,也导致医疗费用异地报销困难。数据显示,62%不予报销的情况与“目录外用药和诊疗”有关。

(3)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困难。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跨制度转移续接还处于起始阶段。目前大部分地区出台的政策是针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较灵活地进行转移续接;但统筹账户部分异地转移至今没有详细的政策,即使部分地区允许退休人员将医疗保险中的统筹部分转至居住地,要求也十分严格,手续繁琐。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困难,已经成为制约人口流动的十分重要的因素。

(4)医院监管难,异地就医人员的合法权益易受到损害。在统筹地区,定点医院要与医保机构签定服务协议,接受医保机构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医疗机构的不合理医疗行为,从而也保护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但参保人异地就医就存在监管盲区,更加容易受到权益损害。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常被当地医疗机构视作为自费病人。由于缺乏对医疗行为的监管过度医疗行为易使参保人员受到损害增加其经济负担。

(5)报销费用结算方式单一,患者垫付经济压力大

异地就医人员垫付费用高、报销周期长因为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不具有结算医疗费用的权力,所以医保参保人在异地就医的时候必须首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由单位或个人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从而导致了异地就医过程中存在着垫付金额高、报销周期长、手续繁琐等问题。据显示,因为异地工作原因而进行异地就医的人群当中,有76.6%被调查者是按垫付报销型办理的。个人先垫付将给患者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也不尽合理。

(6)就医监管难度大,骗保行为时有发生,核实查处难。异地就医中,参保地已报警板机构无法对参保人员就医行为进行舰船,很难对异地医院、药店、异地就医人员进行监管,进而无法对医患双方进行制约,部分异地就与人员采用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手段购买伪造医疗费票据以及串通异地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伪造病史资料,或者挂名住院、串换病种,借机虚报医疗费用、骗取医保基金,无疑将会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造成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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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1 在的威胁,增加医保机构的负担,最终也将损害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三、 解决异地就医障碍的对策分析

1国外解决异地就医障碍的经验

加拿大:加拿大实行全民免费医疗体制"政府直接举办医疗保险事业,公民纳税,政府收税后拨款给公立医院,医院直接向公民提供免费服务"加拿大公民和移民可以在任何一个地区,去任何一个医院治疗"在加拿大,可以在异地看病,居民如果需从一个省迁往另一个省,申请当地的健康保险卡便可护无需再回到原住处。

德国: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其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统筹。互助共济,主要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酌情补贴"德国医疗保险由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两大运行系统构成"对符合条件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雇员,其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可一起享受医疗保险的各种待遇"参保人无论在乡村还是城市,均可就近就医,享受到基本同质的医疗服务"。

美国:美国是所有发达国家中惟一没有实行全民医保的国家"和美国经济制度一样,美国的医疗体制也是以高度市场化为主要特征的"参保人生病,由医疗保险组织为病人指定医生和医院"。病人按规定程序找指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治病,还能享受一定的优惠"美国参保者就医一般要先到由保险公司指定的家庭医生(即全科医生)那里,如果家庭医生不能治疗,才会将病人转到与保险公司相关联的医院"¹

2006年,欧盟公民中大约有4亿人次流动于欧洲其他国家。在意大利和卢森堡,平均每因国内无相应服务申请到国外接受治疗的就超过10000人次。欧盟组织对跨国就医管理服务发挥着积极的协调和促进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1. 共同框架下制定开放协调机制,促进不同医疗保险系统之间的协作

欧盟委员会建立了一个欧盟层面的跨国就医的共同框架,该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确定欧盟层面所有卫生系统间的共同原则,以及医疗保健的标准;明确跨国医疗保险的详尽框架;确定患者跨国就医的权利和设定限制;成员国间在医疗保险领域的合作,包括检查和处方的互相认同、数据收集、服务信息的自由传递、医疗质量和安全标准等。

2. 制定欧盟统一的医疗服务接续和医保关系可携带的有关政策

欧盟早在30多年前就开始针对成员国之间的社会保障协调问题制定专门法令,并多次进行调整与扩充,主要内容有:

(1).医疗服务连续性。最高层面政策规定医疗保险关系的“国民待遇原则”和“工作地原则”,医疗保险相关法令则明确规定欧盟公民在不同医疗机构和医生间就诊的连续性。《欧共体1408/71号条例》规定:只要欧洲公民(可能是来自其他成员国的移民)加入了某成员国的社会保障计划,那么该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应当赋予他与本国国民同等的权利与义务。(2)

.医疗保险关系可携带。欧盟在跨国就医医疗保险协调上适用累计的原

则。流入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必须考虑这个人在流出地的相关“纪录”,采取“累计”方式。这保证了人员流动时医疗保险资格和权利的连续性。

(3).报销原则。法令规定跨国就医人员享受不高于在流出地就诊的补偿待遇的原则。法令赋予了欧盟公民在其他成员国获得与本国居民同等医疗服务的权利。跨国就医人员有权利获得不超过流出地的报销额度,并且需要承担额外的医疗费用带来的负担加重的风险。(4).使用统一表格和医疗保险卡。

欧盟组织中推广标准化E系列表格(E forms)和“欧洲医疗保险卡(EHIC)”,统一跨国就医医疗保险信息标准。E表格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信息获取申请、社保接续、社保记录、待遇证明、应对特殊情况以及费用报销等方面。E表格面向对象包括一般参保者、参保者亲属、雇员的雇佣者以及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欧洲医疗保险卡可以帮助实现跨国凭卡看病和就地报销。

3.欧盟层面设立专门的管理和协调机构,协调和监督跨国就医

在跨国就医管理和协调当中,欧盟层面的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以及欧洲法院等个组织共同发挥作用:(1).欧盟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扮演核心推动者角色,主要负责提出欧盟跨国就医发展目标以及合作项目建议,例如引入和推进使用欧洲医疗保险卡的提议,制定社会保障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提议。(2).社会保障委员会(Social Protection Committee)和经济政策委员会(Economic Policy Committee) 提供跨国就医政策咨询服务。(3).欧洲议会听取和审议欧盟委员会报告执行进度以及制定部分社保法规。(4).社会保障委员会审核欧盟委员会制定出来的政策,依据多数通过原则,政策通过之后成员国就需要对自己国家的政策作出一定修改。成员国也可以向欧盟委员会推荐政策。(5).欧洲法院经常受理一些不在欧盟《欧共体1408/71号条例》(Regulations EEC No.1408/71)和《欧共体574/72号条例》(Regulations EEC No.574/72)规定范围内的公民医疗服务方面的特殊案例。这种情形一般是因为欧盟公民认为在欧盟规则下,国内的法律侵犯了他们的权利。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农村人口占到80%左右,想和加拿大一样,公民纳税,

政府收税后拨款直接举办医疗保险事业,并提供免费服务,医疗保险资金的投入

将相当巨大,势必加重政府的财政负担,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但如果要像美

国一样施行高度市场化的医疗体制也同样存在难度,因为中国的人均经济水平仍

然偏低,不足以与美国相比"德国强制性的医疗保险倒有着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

例如,一人参保,其家庭成员也可以一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只要参保人自愿),

且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都可实现就近就医,无须受到是否是当地参保人员这一

限制条件"

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着国外的经验不能照搬,要结合自身情况,予以借鉴,同

时积极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国发展的医疗保险制度

2我国解决异地就医障碍的破解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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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保管理的分散化体制和碎片化政策是使异地就医问题成为社会问题的制度性原

因。异地不异地是以统筹区为划分标准的,统筹地区之间的政策又往往不同。而以县为统筹单位的分散化体制,不可能封闭解决辖区内的所有医疗服务需求,在医疗资源不充分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实现市级统筹后,辖区范围扩大,在辖区内的所有医疗机构都可以便捷地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原来跨县治疗被判作异地就医的行为,现在都被视作就地就医。辖区内政策的统一,在提高公平性同时,也必然化解低统筹层次下的部分矛盾,使就医选择更多更方便。如果普遍实现省级统筹,必然大大减少异地就医行为,如果实现全国统筹,到省外就医与省内就医一个样,那就不存在所谓的异地就医。可见,管理体制直接制约异地就医问题的解决。3.患者就医缺乏医保守门人的专业指导是使异地就医问题成为社会问题的机制性原因。目前,医保制度被定位于费用筹集和报销,而不具备医疗服务指导和管理的职能。有时也谈医疗管理,但往往是病人入院后的管理,缺乏对患者入院前的治疗指导和参保人的日常健康指导。参保人患病后,全凭自己的判断去求医,到什么医院、什么科室、甚至包括到什么城市,找什么医生,都由自己去选择。俗话说有病乱投医,治病如此专业化的问题没有医生的指导,其盲目性可以想见。4.城乡和地区间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失衡是使异地就医问题成为社会问题的体制性原因。温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产生原因时指出,“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失衡严重,既有基层卫生资源布局不合理,又有重点医疗机构布局不合理。农村缺医少药,老少边穷地区更如此,就在城市的基层也很突出。居民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名无实的不少,医疗人才普遍缺乏,尤其全科医生,守门人制度千呼万唤出不来和全科医生严重不足直接有关。患者得病后,需要找有实力的名医院,不出省很难找到,在西部地区,甚至几个省都没有一所像北京、上海那样高水平的治疗研究中心。

只要医疗卫生资源失衡状态不改变,只要高端医院过分集中于少数城市,异地就医问题就不会从根本上缓解。.一刀切的医保待遇政策是使

异地就医问题成为社会问题的政策性原因。医疗保险对患者就医地的限制说到底是因为资金问题。为了统筹基金的收支平衡,参保地经办机构采取限制性政策,抑制不合理

的异地就医行为,这无可非议,以收定支就包含这一层意思。这些限制性政策包括住院门槛费比当地高,报销比例比当地低,最高支付限额也有限制性规定,有的地区还把三个目录纳入其中,要求按参保地规定执行等等。现在的问题在于不分情况一刀切,凡在外地治病统统降低医保待遇,对那些常年在外地工作的员工不公平。对于因为受医疗卫生资源条件约束,确实无法在当地治疗的患者,也不算公平。

6.报销结算难是使异地就医问题成为社会问题的技术性原因。异地就医报销难是普遍

性的问题,主要原因在审核难,治疗用药的真实性不能马上核准。异地就医问题突出,还在需要单位或患者垫付大量资金。对当地经办机构而言,就医地高度分散,与外地那些医疗机构没有协议,也没有建立正常的结算渠道。这就造成在异地的生产经营

单位和退休异地养老人员,垫付的额度大、时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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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异地就医管理服务也将成为全民医保面临的突出问题。据统计,我国异地就医住院人数约占医保住院总人数的5%左右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12%左右,2006 年全国异地住院医疗费用达到90亿元“看病难、报销难、负担重”的矛盾在异地就医人群中显得比较突出。异地就医管理服务不仅是医保制度内部的问题,更是社会层面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问题。

流动人口,通常指在某一时间范围、居住地发生跨越一定地域界限变动的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了每个人的常住地及其户口登记地,为研究流动人口提供了基础数据。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人,越来越多的人离开户口登记地谋求更好的发展。人们也习惯于把这部分人称作流动人口。本资料提到的流动人口,是指人口普查中,扣除市区内人户分离后,现住地与户口登记地跨乡镇街道不一致、而且时间超过半年的人。市区内人户分离,指在同一个市区内居住在某个街道,而户口登记在另一个街道的人。一、全国流动人口已达12107万人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全国现住地与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有14439万人。其中跨省的有4242万。记者6日从国家人口计生委获悉,国家人口计生委日前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2》。《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的城镇人口比重超过50%,流动人口规模达到历史新高,流动人口流量、流向、结构和流动人口群体的利益诉求都在发生深刻变化。2011年,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2.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7%。6.6

《报告》显示,当前,我国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约为28岁,“80后”新生代农民工已占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近一半。其中占据主体的新生代农村户籍流动人口,大多数在城市成长,基本不懂农业生产,即使经济形势波动,城市就业形势不好,他们也不大可能返乡务农。

72%的流动人口家庭通过租房居住,尤以租住私房为多。住房条件和子女教育正在成为影响流动人口在城镇稳定生活的重要因素

人民网9月10日电国家卫计委今日上午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3年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情况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王谦在通报《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有关情况时介绍称,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2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36亿人,相当于每六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

王谦介绍说,自2010年起,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开展全国范围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并组织多方专家结合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每年发布年度流动人口发展报告。《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基于近年来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分析了人口流动迁移的趋势及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发展特征,提出了以新生代流动人口为重点人群、推进人口城镇化的政策建议。《报告》还分专题对人口流动迁移和城镇化、流动人口的就业收入、社会融合、生育状况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了相关的政策。

王谦指出,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迁移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最显著的人口现象。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2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36亿人,相当于每六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

从流动人口的总量上看,新生代流动人口已经成为流动人口的主体,流动人口正在经历代际更替。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新生代流动人口已经超过流动人口半数,总量达1.18亿。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约为28岁,超过一半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出生于1980年以后。与上一代相比,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外出年龄更轻,流动距离更长,流动原因更趋多元,也更青睐大城市。新生代流动人口在20岁之前就已经外出的比例达到75%,在有意愿落户城市的新生代流动人口中超过七成希望落户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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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流动迁移模式上看,家庭化迁移成为人口流动迁移的主体模式,新生代流动人口表现更为突出。调查显示,超过六成的已婚新生代流动人口与全部核心家庭成员在流入地共同居住。但大多数家庭不能一次性完成核心家庭成员的整体迁移,近七成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为分次流入,夫妻首先流入,再把全部或部分子女接来同住是最常见方式。家庭化迁移使得流动人口在流入地更容易产生归属感,有利于增强其幸福感。制定流动人口相关的政策要适应家庭化流动趋势,满足流动人口家庭而非个人的需求。

异地就医问题的存在由来已久,其原因是医疗服务的享受者和费用支付者不是同一主体,人员参保地和医

疗费用发生地不是同一地区。[2]在公费、劳保医疗时代,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出差在外人员的急诊、单位派驻外地人员的医疗,以及转往外地的就医。由于以往的公费、劳保医疗是单位管理,因此“异地就医”问题并没有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而当前“异地就医”之所以成为了一个群众反映较多的社会问题,主要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员流动的自由度增大、现代企业经营范围的全国化甚至国际化,以及医疗保险制度的社会化等因素有关,这些因素使“异地就医”形式多样化、内涵复杂化、人群集中化。同时,从另一个角度分析,这一问题的凸显,也正是民生问题得到高度关注、社会民主进步的必然结果。而要妥善地解决这一问题也绝非易事,它涉及到制度和机制的改革与完善。

二、异地就医问题形成的原因

总体上讲,异地就医行为是客观存在的一种需求,本来很正常。只在与体制、机制、政策、管理等因素叠加后,才有可能转化为社会问题。1劳动力跨域流动与医保管理属地化的矛盾是使异地就医问题成为社会问题的直接原因。劳动力的流动性,对医保经办的基本要求有两个,一是跟随本人流动,要求医保关系随之转移接续。二是随本人工作地变更,要求在异地就医上给予保障和方便。市场竞争的结果,必然要求打破划地为牢的传统经营模式,特别是那些不能在厂房内完成生产过程的工程项目,工作场地的变更是常有的,而参保地是固定的,属地化的,这就使参保地与就医地不一致的矛盾发生突出。

2.医保管理的分散化体制和碎片化政策是使异地就医问题成为社会问题的制度性原

因。异地不异地是以统筹区为划分标准的,统筹地区之间的政策又往往不同。而以县为统筹单位的分散化体制,不可能封闭解决辖区内的所有医疗服务需求,在医疗资源不充分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实现市级统筹后,辖区范围扩大,在辖区内的所有医疗机构都可以便捷地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原来跨县治疗被判作异地就医的行为,现在都被视作就地就医。辖区内政策的统一,在提高公平性同时,也必然化解低统筹层次下的部分矛盾,使就医选择更多更方便。如果普遍实现省级统筹,必然大大减少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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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行为,如果实现全国统筹,到省外就医与省内就医一个样,那就不存在所谓的异地就医。可见,管理体制直接制约异地就医问题的解决。3.患者就医缺乏医保守门人的专业指导是使异地就医问题成为社会问题的机制性原因。目前,医保制度被定位于费用筹集和报销,而不具备医疗服务指导和管理的职能。有时也谈医疗管理,但往往是病人入院后的管理,缺乏对患者入院前的治疗指导和参保人的日常健康指导。参保人患病后,全凭自己的判断去求医,到什么医院、什么科室、甚至包括到什么城市,找什么医生,都由自己去选择。俗话说有病乱投医,治病如此专业化的问题没有医生的指导,其盲目性可以想见。4.城乡和地区间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失衡是使异地就医问题成为社会问题的体制性原因。温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产生原因时指出,“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失衡严重,既有基层卫生资源布局不合理,又有重点医疗机构布局不合理。农村缺医少药,老少边穷地区更如此,就在城市的基层也很突出。居民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名无实的不少,医疗人才普遍缺乏,尤其全科医生,守门人制度千呼万唤出不来和全科医生严重不足直接有关。患者得病后,需要找有实力的名医院,不出省很难找到,在西部地区,甚至几个省都没有一所像北京、上海那样高水平的治疗研究中心。

只要医疗卫生资源失衡状态不改变,只要高端医院过分集中于少数城市,异地就医问题就不会从根本上缓解。.一刀切的医保待遇政策是使

异地就医问题成为社会问题的政策性原因。医疗保险对患者就医地的限制说到底是因为资金问题。为了统筹基金的收支平衡,参保地经办机构采取限制性政策,抑制不合理

的异地就医行为,这无可非议,以收定支就包含这一层意思。这些限制性政策包括住院门槛费比当地高,报销比例比当地低,最高支付限额也有限制性规定,有的地区还把三个目录纳入其中,要求按参保地规定执行等等。现在的问题在于不分情况一刀切,凡在外地治病统统降低医保待遇,对那些常年在外地工作的员工不公平。对于因为受医疗卫生资源条件约束,确实无法在当地治疗的患者,也不算公平。

6.报销结算难是使异地就医问题成为社会问题的技术性原因。异地就医报销难是普遍

性的问题,主要原因在审核难,治疗用药的真实性不能马上核准。异地就医问题突出,还在需要单位或患者垫付大量资金。对当地经办机构而言,就医地高度分散,与外地那些医疗机构没有协议,也没有建立正常的结算渠道。这就造成在异地的生产经营

单位和退休异地养老人员,垫付的额度大、时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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