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康德“永久和平”秩序与现实困境

时间:2022-03-22 09:47:19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康德作为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提出的“永久和平”构想具有重大的影响。康德认为,人性中的非社会性是战争爆发的原因,且“永久和平”的世界秩序是由共和制国家所组成的自由和平联盟,但康德提出的这一“世界秩序”存在现实困境:民族主义破坏了建立永久和平的基础,其理论被人利用来为自己谋利。因此,康德的“永久和平”秩序需要结合现实,从而为后来者的世界秩序理论提供帮助。
  关键词:康德;永久和平;现实困境
  中图分类号: B516.31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9)02-0042-07
  康德作为近代以来最为重要和著名的哲学家之一,在现当代哲学中具有无可比拟的影响。康德不仅在哲学领域中影响巨大,而且在其他社会科学领域也有重大影响。其中,在国际关系理论领域,康德亦是如同巨人一般存在,对现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早期理想主义、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和平民主论等理论和思想,以至于与康德理论相龃龉的现实主义[1]3-16,均深受康德的影响。因此,分析康德的“世界秩序”构想,无论对检视国际关系理论,还是对未来世界秩序的现实建构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康德,作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哲人之一,对世界秩序的严肃思考,特别是他提出的“永久和平”世界秩序的一些现实困境,值得我们认真分析,从而为未来的“世界秩序”的发展提供参照和借鉴。
  一、康德为什么要提出“永久和平”?
  康德的“永久和平”构想不完全是凭空思考产生的,而是在前人的基础上修补加工形成的。众所周知,牛顿和卢梭是对康德学术影响最大的两个学者,因此,卢梭学说中所思考的问题自然也被康德所继承和发展。“永久和平”的思想在西方由来已久,例如,在《圣经旧约·以赛亚书》中就有了“永久和平”的种子,“他们要将刀打成犁头,把枪打成镰刀;这国不举刀攻打那国,他们也不再学习战事。”[2]1252基督教神学家奥古斯丁进一步指出:“在属地之城中,对所有短暂事物的使用,其向往的都是享有属地的和平;而在属天之城中,其向往的都是享有永久的和平。”[3]17这些基督教神学中的“永久和平”对康德有着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但真正对康德的“永久和平”有着重大影响的是圣·皮埃尔(St. Pierre)和卢梭。
  夏勒斯长老圣·皮埃尔不仅提出“永久和平”的理念,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提出了构建“永久和平”的秩序。他在1713年写成了《欧洲永久和平计划书》,并且一直关注此计划,直到1738年。圣·皮埃尔的“永久和平”内容大致有:
  第一,认同霍布斯对人性和自然状态的分析。即认为人是理性和情感交织的动物,即人性是恶的,具有三种特征:竞争、猜疑、荣誉。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是“每一个人反对每个人的战争”[4]94,圣·皮埃尔也认可此种状态。
  第二,提升了霍布斯的分析层次。既然自然状态是“每一个人反对每个人的战争”,为了摆脱这样的一种战争状态,霍布斯提出了建立一个“公共权力”—国家—利维坦,但这里霍布斯的建构对象是个人,而圣·皮埃尔则把建构对象提升为君主—国家,讨论君主—国家之间的关系问题,即“如果公民主权是对自然状态问题的解决方案,那么要解决整个欧洲大陆的战争,难道不应该有一个大陆主权吗?!”[5]246
  第三,利益的维护应该靠和平而非战争。他认为,欧洲的君主会渐渐地认识到,他们的利益可以通过和平和良好的秩序得到更好的维护,战争的方式则不是好的方式。
  第四,永久和平的秩序是“邦聯政府”。欧洲君主认识到和平是一个好的维护利益的方式,因此,会使君主们更加密切合作,以至最终建立起一个“邦联政府”。
  第五,他还设计了“永久和平”的制度网络。“他设计了很多具体的处理各种事物的机构,其中一个机构负责制定统一的法律,规范各国的贸易往来;另一个机构负责统一各国的重量、长度和精度标准。”[6]133
  但圣·皮埃尔文笔欠佳,1754年在其去世之后其家人请卢梭帮助其编辑和润色。为此,卢梭花费了不少的时间,但并没有完成,只是留下了一个序言和一篇论文(《永久和平计划》)。卢梭认为,圣·皮埃尔的理论太过肤浅,且关键问题没有得到解答:人是根据理性行动的,还是根据情感行动的(其实,这一问题同样对霍布斯的理论也适用)?卢梭实际上认为,人与其说是根据理性行动的,不如说是受情感驱动的。由此引申,以君主是否有理性来判断什么是对大众有益的?由此,卢梭超越圣·皮埃尔,给出自己的理解。
  第一,卢梭对人性的理解与圣·皮埃尔有别。卢梭认为人性是善的,是爱好和平的。而人性中恶的部分是来自于社会的“污染”。由此推论,战争就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后的产物。
  第二,卢梭认为,这种人性堕落的原因在于私有制。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卢梭提出了一种“人民主权说”,全体人民建立起一个社会公约:“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7]20这样在人民主权之下,共同体自然构成了和谐的秩序。值得一提的是,卢梭还是存在着矛盾,一方面是对社会制度的批判,另一方面又希望构建一个理想的社会秩序来解决这些困境。
  第三,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无政府状态,国际社会只有“最强者的法则”。卢梭认为,在建立国家的过程中,国家与国家之间就是无政府状态了,即 “我们采纳了各种措施来预防私人战争,仅仅是为了进行国家之间的战争,而后者的恐怖程度要远胜过前者一千倍;在加入一个特定的人的集团之后,我们实际上已经成为了整个人类的敌人。”[8]57因此,国际社会是一个没有法律的社会,只是遵循“最强者的法则”。
  第四,卢梭不主张建立欧洲联邦。他认为,“欧洲联邦究竟是值得向往还是值得恐惧?它在一时间制造的祸害可能远远超过它为几代人贡献的和平”[8]141。在卢梭看来,当代的欧洲正处于均势,谁也没有力量打破,因此,为了建立欧洲联邦而打破均势,其结果就是无穷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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