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差异及阈值效应

时间:2022-03-20 09:35:5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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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和农民,农民增收和城镇化是重要的途径。丝路十省市是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关键区域,农民增收和城镇化建设更是进入了攻坚期。本文依据丝路十省市城镇化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作用关系,深入分析其区域差异及阈值效应。研究发现:丝路十省市城镇化正向影响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化率阈值为49.68%时促进效应达到峰值,丝路十省市城镇化对人均纯收入的促进力度较全国偏低;城镇化率影响农民人均纯收入存在区域异质,西南地区呈倒U型,西北地区呈U型增长。最后基于研究结论,提出推动丝路十省市城镇化建设,助力丝路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农民人均纯收入   城镇化   阈值效应   面板数据
  引言
  城镇化是发展中国家减少贫困、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之一。多数成果集中研究城镇化和经济增长的关系,城镇化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相互作用研究则相对不足。我国城镇化率从1978年17.92%增长到2016年57.35%取得了长足进步,发达国家城镇化率则在80%以上,我国城镇化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国外相关研究发现城镇化促进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的渠道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城镇发展增加对农村农产品的需求和养殖业的需求促进农村发展;第二,城镇化使农村劳动力转向城市,造成农业生产部门人力资源紧缺,农村劳动力工资上涨;第三,城镇化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城镇就业机会;第四,城镇化提升农村人口边际产出,即由人口迁移产生的“正的外部性”,促使农村居民获取先进知识和求生谋职技能。另有研究认为:城镇化对农民收入的促进并不明显,农民因土地的丧失也可能加重贫困危机。
  新常态下,“一带一路”的提出为我国经济注入新生机。2015年在《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文件中,明确我国城镇化路线应该是包容、开放、并且可持续的。中国城镇化率由2013年的53.77%上升到2016年的57.35%;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城镇化率从2013年47.44%上升到2016年49.78%,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地区的城镇化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较大。在全面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背景下,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内蒙古、重庆、四川、云南、广西(以下称“丝路十省市”)十省市经济发展滞后。因此关注丝路十省市城镇化建设,探究城镇化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影响,有利于把握农民增收和城镇化建设的关键点,对加快推进区域内的小康社会进程,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整体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关文献述评
  近年来,学者们对城镇化和农民收入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对象特质、作用机制、区域异质性等方面,本文主要从研究范围和对象间的关系上进行文献梳理。
  研究范围上,周小柯和袁伟彦(2015)采用面板数据分析,认为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和城镇化建设之间呈正相关效应。作用程度与城镇化水平、动力、空间形成机制紧紧相关。王飞、何丽丽(2016)对湖北省相关市(县)实地调查,发现新型城镇化是促进农民增收重要因素之一。童俊、王凯(2017)在研究中,考虑城镇化和农民人均收入的关系,并引入工业化作为影响因素,提出相关政策性建议。对于城镇化率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关系,相关研究均以省域和全国为研究范围,区域比较不足。本文考虑丝路十省市在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性,与全国对比研究城镇化率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影响及区域差异。
  城镇化对农民收入关系的研究,对象选取和方法应用区别较大。陈钊和陆铭(2004)根据1987-2001年面板数据得出城镇和乡村间收入上的差距可依赖城镇化使之弱化。彭志遠和张东阳(2013)分析我国城镇化、对外开放程度与城乡收入之间的关系,认为城镇化短时期内有效缩小城乡间收入不均衡;长期城镇化则可能会拉大城乡收入差距。何春(2017)根据自建新型城镇化体系检测“一带一路”节点城市新型城镇化水平,发现不同线路、不同城市新型城镇化水平参差不齐,节点城市发展差异较大存在“短板效应”。上述研究中学者多关注新型城镇化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关系,探究城镇化与农民收入关系和变动效应的较少。在研究方法应用上,肖卫东和宋元梁(2005)选用预测方差分解、脉冲响应函数探索城镇化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相互关系,发现两者相互影响。赵军峰(2017)利用计量经济方法分析城镇化与农民收入增长间的关系,发现城镇化率的确是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基于研究,本文从两方面探讨:第一,选取丝路十省市与全国范围作区域对比,分析城镇化率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影响的差异;第二,以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化率为研究对象,用面板分位数和虚拟变量模型分析其区域差异。本文以丝路十省市作为研究对象,对2005-2015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依据城镇化对农民人均纯收入促进力度的阈值效应和区域差异,提出具体的启示和建议。
  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化的时空对比分析
  (一)数据说明
  从对比视角探讨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化关系,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和国家统计局,时间范畴为2005-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根据人口平均计算的农民纯收入;城镇化率用城镇人口除以总人口的比值大小来衡量。面板数据截面个体31个,为详细描述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化在时间、空间上相互关系,本文选取“十一五”、“十二五”的首个年头2006与2011年作研究节点年份。
  (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时空差异
  农民人均纯收入随省份变化出现不同程度浮动。总体来看,2006年和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波动趋势和幅度有明显差异。从时间上看,2011年的收入值总体更高,农民平均收入在研究期间持续增加;从区域角度,丝路十省市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处于全国整体平均水平之下;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繁荣的城市,城镇化水平最高,农民在这些地区明显比我国其它省份有更高的收入;其余省份诸如中东部地区农民平均纯收入在全国整体平均线以上波动。如图1所示,不同区域农民人均收入参差不齐、连片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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