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电信诈骗治理的理论基础和对策

时间:2022-03-20 09:32:4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 电信诈骗犯罪作案手段多,治理难度大,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结合社会治理的理论以及多年基层办案经验,浅谈对电信诈骗的治理。
  关键词 电信诈骗 “伪基站” 治理理论
  作者简介:卢丹芬,临海市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3.196
  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作案手段层出不穷、连连翻新,犯罪专职化、作案流程化、利益链条化等特点更加突出,高发低破的现状始终难以改变,特别是境外服务器、中继网关、任意显号、“伪基站”等技术的使用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极大难度,致使犯罪活动愈加猖獗。各级政府虽然对电信诈骗的治理都加大了投入,但依旧是捉襟见肘,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成效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本文笔者鉴于社会治理的理论基础,结合自身多年的基层办案经验,浅谈一下对电信诈骗的治理工作,以期能够一起找到治理这一社会“顽疾”的良方和药引。
  一、治理的概念阐述
  治理一词,在以前仅限于学术界讨论,后由于中央文件对这个词语的频繁运用和阐发,遂引起全社会对治理一词的重新审视和讨论,但是一些讨论和研究陷入了各说各话的状态。为此,本文从基本概念入手,找到电信诈骗治理的逻辑起点,把握社会治理的历史脉络,才有助于本文的进一步阐释。
  (一)治理的逻辑起点
  治理一词,虽然在我们平时生活和工作中也经常用到,比如,我们常说治理河道、治安治理、治理污染等,但这些词的用法和词意表达的多为清理、管理、处理等意思,而且没有构成一套理论,也没有普遍性的公共事务管理的意思。治理一词,真正用于国家公共事务,始于1989年世界银行用“治理危机”来概括非洲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世界银行1992年的年度报告中用《治理与发展》为标题展开对治理的研究和推广。此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机构以及学术界具有超前眼光的大腕都开始研究这个论题并不断赋予新的内容和表述。虽然目前仍然未有统一的公理性学说,但其内涵和外延基本上得到了公认,已经发展成为一整套理论。可以这么说,自20世纪90年代之后,治理一词,是公共管理领域中具有权威性的概念和理论,已经越来越多地替代了公共行政、政府管理等传统政治概念。所以,在今天研究和讨论的电信诈骗治理中的治理,就必须将其放在社会治理理论的范畴内,从中国社会发展现实和国际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出发,结合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安排和组织协调,实事求是地推动电信诈骗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和体系化。
  (二)治理的实质
  在人类漫长的管理与治理文化中,曾出现过各式各样的不同实践方案。有的昙花一现,有的历久弥新。但不管是昙花一现,还是历久弥新的管理模式无外乎就是统治和治理这两种管理方式。从模式上看,统治是威权型,以公权力的强制力作为保证。而治理的模式是合作型,更多的是以协商协调而非强制来保证。从社会背景看,统治多用于传统社会,适用的社会组织比较初级。而治理却是现代社会文明管理方式的必然选择。当然,这里的治理也是相对于管理而言的,两者虽然都是为了谋求社会总体的稳定和个体活力的激发以及关注总体性利益的实现。但是仅从参与的主体和过程来分析,治理更多的是体现在与社会和公民个人的互动性方面,也就是说将一些具有明显私权性质的事务交由家庭、社团、企业、社区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而一些虽然具有公共事务特点但政府不便直接管理的内容交由利益相关的居民进行自治。这样一来,既能保证社会稳定秩序良好又能调动起社会的活力性和创新性。同样道理,在电信诈骗的治理过程中,依靠某一个部门或者政府主体很难实现良好的管理,只有实现良好的政府和社会互动,在治理方面做到最广泛地参与,齐抓共管,联动作战,多策并举,实现多元共治,才能依托政法部门为载体打赢电信诈骗犯罪这场恶战。
  二、电信诈骗治理的有效对策
  诚如社会“多元共治”的理论基础,开展专项行动就是治理电信诈骗的有效载体之一。笔者认为要抓住打防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的有利契机,总结提炼好的战术、战法,抓紧完善区域协作、专案经营、组织指挥、社会防控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形成一套适应实战的打防体系,努力遏制电信诈骗犯罪的高发态势,切实提升电信诈骗犯罪打防实效。为此,笔者谈几点想法。
  (一)統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严打必防的信心
  首先,要正确认识电信诈骗犯罪。任何一种犯罪活动都有一个发展过程,现阶段电信诈骗犯罪高发低破的形势是全面深化改革阵痛期的一个具体表现,更是通信网络技术发展、漏洞隐患治理、犯罪打击防控、全民宣传防范综合作用的结果,并非公安机关一家打防不力所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行业监管治理体系的健全、公安打防瓶颈的破解、群众认知预防的提升,电信诈骗犯罪必将逐步减少。其次,要积极主动出击。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决定了其短期增长、长期存在的事实。因此,公安机关在正确认识的同时,要积极主动面对,不回避、不退缩,有效利用专项行动对突出问题整治的良好效果,深入推进打防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积极摸索出适合公安机关操作、适应实战的打防“新路子”,尝试出整治此类犯罪的“良方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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