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部门的决策部署,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深化行业“放管服”改革,如期完成全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成法治监督保障体系,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区交通运输工作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1.深入学习领会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到全行业、全过程、各环节。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培训等形式,组织全区交通系统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2.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抓好宪法法律和新修订的《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结合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建设,着力打造法治宣传新阵地。创新普法宣传新机制新方法,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培育行业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3.开展执法培训和岗位练兵。针对当前交通运输法治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定培训重点;采取集中学习、集中授课、案例剖析等多种方式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力求做到务实管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能力。深入贯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采取跟班作业等形式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
4.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全面梳理“七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实情况,根据实际做好调整安排,查漏补缺,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为下一步启动“八五”普法奠定良好基础。
二、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5.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全面落实《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和责任清单》、《中共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和《中共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完善党组(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法制度,干部任前法治测试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6.优化行政决策。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事关交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必经程序。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参与度。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实行“三统一”管理,加强文件备案监督。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实行目录动态化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8.健全权责清单调整机制。构建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完善交通运输部门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
三、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9.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以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实施办法为契机,持续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持续压减行政审批事项。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道路和水运领域电子证照场景应用,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10.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互联网+监管”执法检查行为信息归集,提高监管效率。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巩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应用成效,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健全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深化部门联合抽查监管。扎实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健全交通领域从业人员和企业守法信用记录,结合实际研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完善信用评价考核机制。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11.加强对交通运输市场竞争的平等保护。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开展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交通运输地方性政策文件清理,通过开展案件评查、规范执法检查,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服务市场经济发展。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全面完成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9月底前完成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加快建立完善适应综合执法需要的业务协作、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沟通协调等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根据改革后执法需要,组织开展新增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适时启动统一执法服装和执法标志、执法证件换证以及执法系统调整等工作,夯实基层执法工作基础。
13.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创新执法案卷评查方式,组织人员集中开展互查互评,以评代训,加大纠偏纠错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畅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渠道。
14.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平台,完善拓展系统功能,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各环节网上办理和全流程可追溯。继续推行“两客一危”等运输企业的网络监测执法和视频监控执法。认真贯彻落实《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程序规定》,推进非现场治超卡点建设,规范非现场执法行为。
五、不断完善法治监督保障体系
15.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专项检查,及时依法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形成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合力。
16.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健全与区法制机构、法院的良性互动机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17.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聚焦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深入排查行业信访隐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依法逐级走访要求,扎实推进依法分类处理,深入推进诉访分离,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质量和实效。
18.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覆盖交通运输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深化主动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打造阳光、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