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的理论与实战问题研究

时间:2022-03-18 09:43:09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允许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培育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1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未来一个时期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之一,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呼声和愿望。2014年以来,农业部会同银监会先后下发了《关于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有序开展信用合作的通知》《关于引导规范开展农村信用合作的通知》,明确了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原则和政策界限。总体上看,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还处于自发探索阶段,对信用合作的理论基础、内涵特征、运行机制等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在实践中认识也不尽一致。
  1 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特点
  一是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是农村合作金融的特殊形式。依托农民合作社,以成员信用为基础,以产业为纽带,由全部或部分成员自愿出资,为成员发展生产提供资金服务的金融业务活动。它具有合作金融的特性,以资金互助为主体业务,采用合作制治理结构,实行民主管理,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它还有两个重要的自身特点:第一,它不是专门的金融机构,只是合作社内部封闭运行的一项业务活动;第二,它派生于生产合作、服务于产业发展,具有鲜明的产业性。合作社的产业延伸到哪里、成员发展到哪里,信用合作业务就可以覆盖到哪里。二是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客观要求和繁荣合作社事业的现实需要。从我国经济社会特点和农村金融环境来看,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是几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农村金融供给看,在我国农村,由于正规金融机构对小农金融供给的制度偏见,形成了供给约束型的农村金融市场,农民等弱势群体被正规金融机构排斥在外,难难以获得有效的金融服务。这种外部金融供给的严重缺失,倒逼农民合作社利用组织优势,通过内部信用合作来满足成员融资需求,催生了内源性的金融创新。从农村社会关系看,我国农村社会关系主要是以家庭为核心向外辐射形成独特的圈层结构,圈层内信息相对公开透明,属于典型的熟人社会。合作社基于业緣、地缘、血缘和亲缘关系组建,其成员往往是亲殿朋友和邻里乡亲。信用合作建立在这种关系的基础上,既能有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还能利用农户在熟人关系中的社会资本加大借贷者的违约成本,较好地避免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 运作模式及发挥作用
  一是资金源于成员入股合作社用于开展信用合作的资金,主要源于内部,以成员入股的形式筹集。二是使用者限于本社成员。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都是封闭运行的,出资人限于本社成员,获取借款的首要条件也必须是合作社成员。三是资金有偿使用。合作社都要求成员借款要缴纳一定的资金使用费,约2/3的合作社资金使用费率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但基本控制在2倍以内。四是按照出资比例分红。信用合作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分红不分息。成员出资参加信用合作,同样要获得资本报酬,有一定的收益预期。信用合作缓解合作社成员发展生产的资金困难,增加了成员收入。推动合作社主导产业发展,拓宽了合作社服务领域。合作社通过信用合作帮助成员发展生产,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规模化,培育壮大了合作社的优势主导产业,丰富和完善了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增强农民信用意识,加快了农村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各类金融组织的良性竞争,激发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活力。五是采取多重风险防控措施。据调查,凡是信用合作运行良好的合作社,都非常注重风险防范,建造了多重防护网和防火墙。可以概括为“三严格”:第一,严格业务管理,建立互保联保制度,成员借款需要1个以上的出资成员提供书面担保。少数合作社对于大额借款还有特殊规定,除信用担保外,有的还需要提供一定的抵押物。合作社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专款专用。对借款逾期未还的,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采取相应的约束措施:对确有困难的成员,给予一定的延展期;对故意拖欠的,由担保人代为偿还,在加罚息的同时降低信用等级,并要求几年内不得借款,必要时给予曝光。第二,严格财务管理,建立了专门门的信用合作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了风险金或备用金制度。在银行开设了专门账户,对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第三,严格成员信用管理,建立信用档案,记录成员借款还款信息息,对成员信用进行评级,将其作为审核借款的重要依据。
  3 存在的困难
  困难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从外部看:一是法律地位缺失。二是监管责任不明。三是社会认知不足。从内部看:部分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经济基础尚显薄弱,管理运行不够规范。合作社是信用合作的活动载体和组织基础,是信用合作存在与发展的根本。
  4 重要举措
  信用合作的对象是资金,是特殊商品,流动性、趋利性和非理性较强,风险较大,必须慎之又慎。一是加强信用合作风险防控。风险问题是各方关注的焦点,也是制约信用合作业务健康发展的重点问题,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和顶层设计,抓好源头控制、过程监管。二是引导联合社信用合作。与单个合作社相比,联合社成员更多、规模更大、产业多元,资金需求更强,联合社开展信用合作,好处是资源更丰富,便于资金的筹集、调剂和错峰使用。我们要根据联合社的运行特点,研究提出有利于促进联合社信用合作健康发展的监管制度。三是严格资金使用。资金使用费如何合理确定,需要结合产业特点、经济发展水平、当地融资环境等因素来综合考量,要保护好出资和借款双方的经济利益。
  (作者单位:150000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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